附件(d)(9)
执行版本
补充担保协议
之间
附表1所列公司
作为充电器
和
Syncona Portfolio Limited
作为贷款人
有关
2024年到期的15,000,000美元固定利率可转换贷款票据
内容
| 1. |
释义 | 1 | ||||
| 2. |
要支付的契约 | 5 | ||||
| 3. |
创建安全 | 5 | ||||
| 4. |
持续安全 | 8 | ||||
| 5. |
进一步保证 | 8 | ||||
| 6. |
土地 | 9 | ||||
| 7. |
投资 | 11 | ||||
| 8. |
知识产权 | 13 | ||||
| 9. |
银行账户 | 14 | ||||
| 10. |
合同 | 14 | ||||
| 11. |
厂房及机械 | 15 | ||||
| 12. |
保险 | 15 | ||||
| 13. |
申述 | 15 | ||||
| 14. |
信息事业 | 16 | ||||
| 15. |
一般事业 | 17 | ||||
| 16. |
强制执行 | 19 | ||||
| 17. |
接收器 | 20 | ||||
| 18. |
接管人的权力 | 20 | ||||
| 19. |
授权书 | 22 | ||||
| 20. |
钉住 | 22 | ||||
| 21. |
代表团 | 23 | ||||
| 22. |
保全安全 | 23 | ||||
| 23. |
成本和费用 | 24 | ||||
| 24. |
强制执行费用 | 24 | ||||
| 25. |
对缔约方的变更 | 25 | ||||
| 26. |
付款 | 25 | ||||
| 27. |
抵消 | 25 | ||||
i
本契据(本“契据”)的日期为2023年12月12日,并作出
之间:
| (1) | 附表1所列公司(该等电荷),作为电荷(「电荷」);及 |
| (2) | SYNCONA PORTFOLIO LIMITED一家在根西岛注册成立的公司(注册号62778),其注册办事处位于Frances House,PO Box 273,Sir William Place,St. Peter Port,Guernsey,GY1 3RD(“贷款人”)。 |
背景:
| (A) | 押记已订立担保协议。 |
| (b) | 本契据是对担保协议的补充和修订。 |
| (c) | 意在使本文件作为契据生效,即使一方只能在手头上执行。 |
议定如下:
| 1. | 释义 |
| 1.1 | 定义 |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本契据中使用及本契据中未另有定义的大写术语和表达方式具有贷款票据证书中赋予它们的各自含义。以下定义也适用于本契据(包括其独奏会):
“会计原则”是指美国公认的会计原则。
“转让合同”是指任何押记人之间订立的每一份集团内部贷款协议以及押记人与贷款人就本契据而言以书面指定为“转让合同”的任何协议或其他文件。
“授权”是指授权、同意、批准、决议、许可、豁免、备案、公证或登记。
“银行账户”是指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任何银行或金融机构以押记人名义与任何人(包括附表4(银行账户)中所列的人)维持的任何账户,包括在任何重新编号或重新指定的账户上作为该账户的继承者的任何其他账户,以及出于投资或行政目的将该账户的全部或部分余额转入的任何账户。
“押记财产”是指押记人不时受到或被表述为受交易担保约束的所有资产。
“公司”指Freeline Therapeutics Holdings PLC,一家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注册成立的公众有限公司,注册号为12546479。
“可转换贷款票据”指公司作为发行人于2023年11月22日创设的2024年到期的15,000,000美元固定利率可转换贷款票据。
“委托”是指根据第21条(委托)委任的任何委托或次级委托。
“强制执行事件”是指,在正在持续的违约事件发生后,押记人从出借人收到书面通知,说明出借人正在强制执行交易担保。
“违约事件”是指:
| (A) | 违约事件(定义见贷款票据证明);及 |
1
| (b) | 押记人不遵守担保协议或本契据的任何规定,此种不遵守情况不会在贷款人向相关押记人发出不遵守情况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得到补救。 |
“现有安全文件”是指:
| (A) | FTL与CSK Therapeutics Limited于2015年10月30日通过银行账户收取的费用;及 |
| (b) | FTL为硅谷银行提供的日期为2019年9月16日的银行账户费用。 |
“财务单据”是指担保协议、本契据和借款票据凭证。
“金融负债”是指对以下方面或与之相关的任何负债:
| (A) | 借来的钱; |
| (b) | 根据任何承兑信贷安排或非物质化等价物以承兑方式筹集的任何金额; |
| (c) | 根据任何票据购买便利或发行债券、票据、债权证、贷款股票或任何类似工具筹集的任何金额; |
| (D) | 根据会计原则将被视为融资或资本租赁的任何租赁或租购合同的任何负债的金额; |
| (e) | 出售或贴现的应收款(在无追索权基础上出售的任何应收款除外); |
| (f) | 根据具有借款商业效力的任何其他交易(包括任何远期买卖协议)筹集的任何金额; |
| (g) | 就防范任何汇率或价格波动或受益于任何汇率或价格波动而订立的任何衍生交易(并且,在计算任何衍生交易的价值时,应仅考虑按市值计价的价值); |
| (h) | 与银行或金融机构发行的担保、弥偿、债券、备用或跟单信用证或任何其他票据有关的任何反弥偿义务;及 |
| (一) | 就上述(a)至(h)段所提述的任何项目的任何担保或赔偿而承担的任何法律责任的款额。 |
“FTL”指Freeline Therapeutics Limited,一家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注册成立的私人有限公司,注册号为09500073。
「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暂
“知识产权”是指:
| (A) | 任何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外观设计、企业名称、版权、数据库权利、外观设计权利、域名、精神权利、发明、机密信息、knowhow和其他知识产权权益(现在或将来可能存在),无论是否已注册或未注册;和 |
| (b) | 使用押记人的此类资产的所有申请和权利的利益(现在或将来可能存在)。 |
“投资”是指任何种类的证券和投资(包括股份、股票、债权证、单位、存托凭证、债券、票据、商业票据和存款证)、认股权证、期权或其他权利,以认购、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获得由担保人现在或将来拥有的证券和投资,或(在其权益范围内)其现在或将来拥有任何权益的投资。
「贷款票据凭证」指公司作为发行人签立的日期为2023年11月22日的凭证,据此,可换股贷款票据构成、受其规限及享有其利益。
2
“法律保留”是指:
| (A) | 衡平法救济(或类似于其他法域的衡平法救济)可由法院酌情准予或拒绝的原则、合理性和公平性原则、有关破产、破产、清算、重组、法院计划、暂停执行、行政管理、审查和其他一般影响债权人权利的法律的强制执行限制以及任何适用法域法律下的类似原则或限制; |
| (b) | 根据《1980年时效法》或《1984年外国时效期法》或任何相关司法管辖区的任何适用法律的适用时效法提出的索赔的时间限制,对某人不支付印花税承担赔偿责任或赔偿的承诺可能无效,以及根据任何适用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提出的抵销或反索赔抗辩和类似原则或限制; |
| (c) | 在某些情况下,以固定押记方式授予的担保可被重新定性为浮动押记或声称构成转让的担保可被重新定性为押记的原则; |
| (D) | 根据任何相关协议施加的额外利息可被视为不可执行的原则,理由是它是一种惩罚,因此无效; |
| (e) | 对受禁止转让、转让或押记的任何合同或协议设定或声称设定担保可能无效、无效或无效,并可能导致违反据称设定担保所依据的合同或协议的原则; |
| (f) | 任何相关司法管辖区法律下的类似原则、权利和抗辩;和 |
| (g) | 影响外国法院判决执行的相关司法管辖区的私法和程序法原则。 |
“LPA”是指《1925年财产法法案》。
“抵押财产”是指附表2所列的所有永久产权或租赁财产(抵押财产)以及位于英格兰和威尔士的任何其他永久产权或租赁财产,包括在收费财产的定义中。
“党”是指这份契约的一方。
“完善要求”是指对财务文件和/或据此设定的交易担保(包括根据任何财务文件交付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法律意见所设想的任何此类行动,以及根据本契据交付或拥有股票证书)进行必要或适当的登记、备案、背书、公证、印章和/或通知。
“接管人”是指被控财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接管人、接管人或管理人或行政接管人。
“有担保负债”是指根据财务文件(在每种情况下,无论是单独或共同,或与任何其他人,无论是实际的还是或有的,以及是否作为委托人、担保人或其他方式),由押记人向有担保当事人(在每种情况下,无论是单独或共同,或共同或个别)支付的所有当前和未来的款项、债务、负债和义务。
“担保方”是指贷款人、接管人或任何代表。
“担保”是指为任何人的任何义务或具有类似效力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安排提供担保的抵押、押记、质押、留置权或其他担保权益。
“担保协议”是指押记人与贷款人于2023年11月22日签署的担保协议。
3
“担保期”是指自本契据之日起至有担保负债已被不可撤销地全额偿付之日止的期间。
“附属”是指一个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50%的实体。为此目的的有表决权资本或类似所有权和“控制权”是指通过有表决权资本的所有权、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指导实体的管理和政策的权力。
“交易担保”指根据担保协议、本契据或根据第6.2(a)(2)条订立的任何文件为出借人设定或表示将设定的担保。
| 1.2 | 建设 |
| (A) | 除非出现相反的指示,本契据中提及: |
| (1) | 任何“一方”或任何其他人的解释应包括其所有权上的继承人、许可受让人和许可受让人; |
| (2) | “资产”包括现在和未来的财产、收入和每一种描述的权利; |
| (3) | “财务文件”或任何其他协议或文书是对该财务文件或经修订、更新、补充、延长、重述(无论从多大程度上以及无论是否更加繁重)或取代的其他协议或文书的提及,包括该财务文件或其他协议或文书下任何融资的目的、任何延期或任何增加的任何变更; |
| (4) | “负债”包括为支付或偿还款项而承担的任何义务(无论是作为本金还是作为担保人),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实际还是或有的; |
| (5) | “人”包括任何个人、事务所、公司、公司、政府、国家或国家的机构或任何协会、信托、合资、联合体或合伙企业(无论是否具有单独法人资格); |
| (6) | “法规”包括任何法规、规则、官方指令、请求或准则(无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不具有法律效力,则属于任何政府、政府间或超国家机构、机构、部门或监管、自律或其他当局或组织所期望和习惯于与之相一致的人员的类型; |
| (7) | 法律条文是指经修订或重新颁布的该条文; |
| (8) | 一天中的某一时间是指伦敦时间; |
| (9) | 单数包括复数,反之亦然;和 |
| (10) | “抵押财产”包括该抵押财产的任何部分以及该抵押财产的收益。 |
| (b) | 条款、部分和附表标题仅供参考。 |
| (c) | 除非出现相反的指示,任何其他财务文件或根据任何财务文件发出的通知或与任何财务文件有关的通知中使用的术语在该财务文件或通知中具有与本契据中相同的含义。 |
| (D) | 押记人在本契据中作出的每项承诺自本契据之日起一直有效,直至担保期结束。 |
| (e) | 违约事件“仍在继续”,除非已得到补救或豁免。 |
| (f) | 除非贷款人发出的相关通知已被撤销,否则强制执行事件“仍在继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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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财产处置 |
根据1989年《财产法(杂项规定)法》第2(1)节,其他财务文件以及双方之间的任何协议、文件或附函的条款均纳入本契据,其范围是本契据中所载的任何永久产权或租赁产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任何声称处置为有效处置。
| 1.4 | 第三方权利 |
| (A) | 根据1999年《合同(第三方权利)法》,非当事人的人无权强制执行或享受本契约任何期限的利益。 |
| (b) | 尽管有任何财务文件的任何条款,任何非缔约方的人的同意均无须在任何时候撤销或更改本契据。 |
| (c) | 任何接管人或委托人均可依据本契据中明确赋予其权利的任何条款,但须遵守本条款1.4和《1999年合同(第三方权利)法》。 |
| 1.5 | 担保协议 |
| (A) | 尽管本契据另有规定,押记人根据本契据履行及遵守任何承诺、要求或义务,即构成该押记人根据担保协议履行及遵守相应承诺、要求或义务,此外,押记人根据担保协议履行及遵守任何承诺、要求或义务,将被视为构成该押记人根据本契据履行及遵守相应承诺、要求或义务。 |
| (b) | 为免生疑问,押记人根据担保协议提供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协议第7.2条(凭证式投资))应解除该押记人根据本契据提供相同文件的义务。 |
| (c) | 尽管有担保协议的任何规定,但确认并同意,除非已发生且仍在继续的强制执行事件,否则不得要求押记人将根据担保协议授予的担保的设定或存在通知第三方(并在相关情况下寻求确认此种通知)。 |
| 2. | 要支付的契约 |
各押记人应根据财务文件的条款在到期时支付每一笔有担保负债。
| 3. | 创建安全 |
| 3.1 | 安全性一般 |
所有交易安全:
| (A) | 是为有利于贷款人而设立的; |
| (b) | 是在每个充电器的当前和未来资产上创建的; |
| (c) | 是偿付全部有担保负债的担保;及 |
| (D) | 受根据担保协议设定的担保的约束,根据1994年《财产法(杂项规定)法》提供全额所有权担保。 |
5
| 3.2 | 土地 |
| (A) | 每个充电器收费: |
| (1) | 以首次合法抵押的方式,现由其拥有的任何永久业权或租赁财产的所有财产或权益,以及任何许可或其他协议或文件项下的所有权利,其中赋予该押记人占有或使用该财产的权利,包括永久业权或租赁财产(如有),包括附表2所指明的抵押财产(抵押财产);和 |
| (2) | (在其并非第3.2(a)(1)条所指的合法抵押标的的范围内)透过首次固定抵押的方式,将其现在或将来拥有的任何永久业权或租赁物业的所有产业或权益,以及根据任何许可或其他协议或文件赋予该押注人占有或使用该物业的权利的所有权利。 |
| (b) | 本契据中对任何永久业权或租赁财产的抵押、押记或转让的提述包括: |
| (1) | 该财产的每一部分,包括现在或将来在该财产上的土地、地窖、屋檐、建筑物、构筑物、固定装置和配件(包括贸易固定装置和配件)和固定厂房和机器以及附属于该财产的所有地役权和权利;和 |
| (2) | 与该物业有关的任何许可、销售协议、租赁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 |
| (3) | 出售该财产任何部分的收益以及就该资产已支付或应付的所有款项或收益;和 |
| (4) | 押记人所有权的任何前任就该财产或就该等权利、契诺或保证已支付或应付的任何款项所给予或订立的所有权的所有权利、契诺或保证的利益。 |
| 3.3 | 投资 |
| (A) | 每个押记以首次固定押记的方式收取其在其投资中的所有权益(包括附表3(投资)中在其名称旁边指明的权益)。 |
| (b) | 本契据中对任何投资的任何抵押或押记的提述包括: |
| (1) | 就其支付或应付的任何股息或利息; |
| (2) | 根据期权权利或其他方式在任何时间以赎回、替代、交换、红利或优先的方式就其产生或要约的任何权利、金钱或财产; |
| (3) | 任何针对与其有关的任何清关制度的权利;及 |
| (4) | 任何托管人或与其有关的其他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 |
| 3.4 | 转让合同 |
| (A) | 每个押记人绝对在不影响其中所载的任何合同净额结算和抵销条款的情况下将其在所有转让合同中、在所有转让合同中以及在所有转让合同下的所有权利和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
| (b) | 在第3.4(a)条所述的任何该等权利无法转让的范围内,看来是由第3.4(a)条实施的该权利的转让,须作为该押记人可能从该权利中获得或就该权利被判给或有权获得的任何损害赔偿、补偿、报酬、利润、租金或收入的转让而运作。 |
| (c) | 在不属于本条款任何其他部分或未根据第3.4(a)及3.4(b)条有效转让的范围内,每名押记人以首次固定押记的方式收取其在每份转让合约下的所有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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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 保险 |
| (A) | 每个押记人绝对分配给贷款人: |
| (1) | 其就其或代表其订立或与其有利益关系的任何保险合约或保单而享有的所有权利;及 |
| (2) | 根据或就所有此类合同或保单向其支付的所有应付款项和所有款项, |
在每种情况下,都不包括因任何第三方责任保险而收到的、需要向第三方清偿押记人责任的任何收益。
| (b) | 在第3.5(a)条所述的任何该等权利不能转让的范围内,看来是由第3.5(a)条实施的该权利的转让,须作为该押记人可能从该权利中获得或就该权利被判给或有权获得的任何损害赔偿、补偿、报酬、利润、租金或收入的转让而运作。 |
| (c) | 如不属于本条任何其他部分或并非根据第3.5(a)或3.5(b)条有效转让,则每名押记人以首次固定押记的方式收取其在第3.5(a)及3.5(b)条所述财产下的所有权利。 |
| 3.6 | 账面债务等 |
每个充电器以第一次固定充电的方式收费:
| (A) | 其所有账面债务和其他债务; |
| (b) | 所有其他到期及应付款项;及 |
| (c) | 根据第3.6(a)条及第3.6(b)条就任何项目所享有或持有的任何性质的所有权利、证券或保证的利益。 |
| 3.7 | 厂房及机器 |
每个充电器以第一次固定充电的方式收费:
| (A) | 其拥有的所有固定和可移动的厂房和机械(包括附表5(厂房和机械)中指定的任何设备),以及其在其所管有的任何厂房或机械中的权益,在每种情况下,价值均超过25,000美元;和 |
| (b) | 所有相关授权、协议和保证的好处。 |
| 3.8 | 知识产权 |
每项押记以首次定额押记的方式收取其所有知识产权(包括附表6(知识产权)所指明的任何)。
| 3.9 | 授权 |
每名押记以首次固定押记的方式收取其就任何押记财产所持有的所有授权的利益,连同就任何授权可能须向其支付的追讨及收取补偿的权利。
| 3.10 | 商誉 |
每个Charor通过首次固定收费的方式收取其商誉。
| 3.11 | 未调用的资本 |
每个充电器通过首次固定充电的方式收取其未调用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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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2 | 浮动收费 |
| (A) | 各押记人以先浮动押记的方式收取其现时及未来未根据本契据以其他方式有效抵押或押记的承诺及资产。 |
| (b) | 根据第3.12(a)条,每个押记人创建的浮动押记是1986年《破产法》附表B1第14段所指的“合格浮动押记”。 |
| (c) | 1986年《破产法》附表B1第14段应适用于本契据,贷款人可根据该段向押记人指定管理人。 |
| (D) | 贷款人可通过向有关押记人发出通知(具体或一般地)指明有关押记财产,将本契据在全部或任何押记财产上产生的浮动押记转换为固定押记: |
| (1) | 强制执行事件已经发生并正在继续;和/或 |
| (2) | 这些资产有可能在任何形式的危难、扣押、执行或其他法律程序下被扣押或变卖。 |
| (e) | 如果: |
| (1) | 押记人采取违反第15.1条(负质押)的任何步骤,就任何不受抵押或固定押记约束的押记财产建立任何担保; |
| (2) | 委任管理人或贷款人接获有意就押记人委任管理人的通知;或 |
| (3) | 任何人采取任何步骤对任何被控财产实施任何征收、扣押、扣押、危难或执行, |
对相关押记财产的浮动押记应自动立即转为固定押记。
| 3.13 | 排除资产 |
尽管有本契据的任何其他规定,应将根据现有担保文件作担保的任何资产排除在本第3条(担保的设定)所设定的担保之外,并从本契据的其他规定(包括任何进一步的保证规定)中排除。
| 4. | 持续安全 |
| 4.1 | 持续安全 |
交易证券为持续证券,将延伸至有担保负债的最终余额,无论任何中间支付或全部或部分解除。
| 4.2 | 额外安全 |
交易安全:
| (A) | 为贷款人现时或其后所持有的任何其他证券或其他权利的补充,且不以任何方式受其损害;及 |
| (b) | 可针对押记人强制执行,而无需诉诸贷款人的任何其他权利。 |
| 5. | 进一步保证 |
| (A) | 各押记人须迅速作出贷款人合理指明的所有作为或签立所有该等文件(包括转让、转让、抵押、押记、通知及指示)(并以贷款人合理要求有利于贷款人或其代名人的形式): |
| (1) | 完善交易证券设定或拟设定的证券(可能包括对全部或任何 |
8
| 作为或打算作为交易担保标的的资产)或用于行使财务文件或根据财务文件或法律规定的贷款人的任何权利、权力和补救措施的资产; |
| (2) | 就位于任何司法管辖区的该押记人的任何财产和资产向贷款人授予担保,该财产和资产相当于或类似于由交易担保授予或拟根据交易担保授予或拟授予的担保;和/或 |
| (3) | 便利变现已成为或拟成为交易证券标的的资产。 |
| (b) | 每名押记人均须采取其所能采取的所有行动(包括作出所有备案和登记),以建立、完善、保护或维持由交易担保或根据交易担保授予或拟授予贷款人的任何担保。 |
| 6. | 土地 |
| 6.1 | 土地注册处 |
对于押记人现有的永久产权或租赁财产,该押记人应及时:
| (A) | 及在任何情况下,在任何适用的优先期限内,向土地注册处申请登记交易证券所设定或明示设定的证券; |
| (b) | 向土地注册处提交一份妥为填妥的表格RX1,其中,押记人就交易担保设定或明示设定的担保申请以贷款人指定的表格作出限制,以记入该永久业权或租赁财产的所有权登记册; |
| (c) | 向土地注册处提交一份妥为填妥的表格CH2,其中,押记人申请就交易担保设定或明示设定的担保提供进一步贷款或垫款的义务的票据,以记入该永久业权或租赁财产的所有权登记册;和 |
| (D) | 支付所有适当的注册费用。 |
| 6.2 | 收购 |
| (A) | 如押记人在本契据日期后取得任何永久业权或租赁财产,则押记人须: |
| (1) | 及时通知出借人; |
| (2) | 应贷款人要求并由相关押记人承担费用,迅速以贷款人可能要求的任何形式签署并向贷款人交付有利于该永久产权或租赁财产的合法抵押,连同贷款人可能要求的章程文件、公司授权和其他事项,以核实该文件是否构成该押记人的合法、有效、具有约束力和可强制执行的义务; |
| (3) | 如该永久业权或租赁财产的所有权已在土地注册处登记或须如此登记: |
| (a) | 在任何适用的优先期限内,迅速并在任何情况下,向土地注册处申请对该永久业权或租赁财产进行首次登记(如果该永久业权或租赁财产尚未在土地注册处登记),并将该押记人登记为该永久业权或租赁财产的登记东主; |
| (b) | 在任何适用的优先期限内迅速并在任何情况下,向土地注册处申请登记交易证券所设定或表示将设定的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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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在任何适用的优先期限内,迅速并在任何情况下向土地注册处申请向土地注册处提交一份妥为填妥的表格RX1,其中押记人就交易担保设定或明示设定的担保以贷款人指定的表格申请限制记入该永久业权或租赁财产的所有权登记册; |
| (d) | 迅速向土地注册处提交一份妥为填妥的表格CH2,在该表格中,押记人申请一份关于就交易担保设定或明示设定的担保作出进一步垫款的义务的票据,以记入该永久业权或租赁财产的所有权登记册;和 |
| (e) | 及时缴纳一切适当的报名费。 |
| (b) | 如果押记人对其执行合法抵押需要获得归还租约的房东的同意,则该押记人不得被要求履行该义务,除非并直至其获得房东的同意。有关押记人应尽其合理努力取得业主同意。 |
| 6.3 | 地契的存放 |
每名押记人须向贷款人存放与任何抵押财产有关的所有契据及所有权文件,以及该押记人或代表该押记人收到的所有当地土地押记、土地押记及土地注册处搜查证明及类似文件。
| 6.4 | 对标题的调查 |
各押记人应在合理要求下向贷款人或其律师授予其权力范围内的一切便利,以使贷款人或其律师(费用由该押记人承担):
| (A) | 对任何抵押财产开展所有权调查;和 |
| (b) | 就审慎承按人可能进行的任何按揭物业的任何部分作出该等查询。 |
| 6.5 | 标题信息文件 |
在就其抵押财产完成任何担保的登记后,每名押记须迅速向贷款人提供一份由土地注册处发出的业权资料文件的核证副本。
| 6.6 | 补救的权力 |
如果强制执行事件已经发生并且仍在继续,每一押记人应允许贷款人和/或其任何代表、代理人或承包商进入任何抵押财产,并就该抵押财产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任何步骤。每名押记人须按贷款人的要求,立即支付贷款人、其代表、代理人或承包商因根据本条采取的任何行动而招致的费用及开支。
| 6.7 | 收费或转让通知书 |
| (A) | 如强制执行事件已发生并仍在继续,每名押记人须应贷款人的要求,迅速向任何抵押财产的每名承租人送达押记或转让通知书,该通知书大致采用附表10(向承租人发出的通知书)所载的适用格式。 |
| (b) | 每名押记须作出合理努力,确保第6.7(a)条所提述的每名人士确认收到该通知,大致以附表10(致租客的通知)所列的适用格式作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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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投资 |
| 7.1 | 投资 |
每个押记人向贷款人声明并保证:
| (A) | 投资获得正式授权、有效发行和全额支付,不受任何购买选择权或类似权利的限制; |
| (b) | 投资发行人的章程文件没有也不可能限制或禁止这些投资在交易证券设立或强制执行时的转让; |
| (c) | 它是投资的唯一合法和实益拥有人; |
| (D) | 并无任何有效协议就发行或配发投资的任何发行人的任何股份或贷款资本(包括任何优先购买权或转换权)作出规定,或授予任何人要求发行或配发的权利;及 |
| (e) | 投资为该等投资的发行人的全部已发行股本。 |
| 7.2 | 经证明的投资 |
就本契据日期后所收购的任何经证明的投资而言,每名押记须在该收购后在合理可行范围内尽快:
| (A) | 与其投资(包括附表3(投资)所列投资)有关的任何无记名票据、股份证书或其他所有权文件或所有权证据存放于贷款人,或按贷款人指示存放;及 |
| (b) | 迅速采取任何行动,并签署并向贷款人交付贷款人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股份转让或其他文件,以使受让人能够登记为所有者或以其他方式获得其投资的合法所有权;这包括: |
| (1) | 以贷款人或其任何代名人为受让人的身份交付已执行的空白股份转让,或在贷款人如此指示的情况下,由受让人留空;和 |
| (2) | 促使这些股份转让在正在继续的强制执行事件发生后,由投资的发行人(s)进行登记,并以受让方的名义向贷款人交付股票。 |
| 7.3 | 来电 |
| (A) | 各收费人须就其投资支付所有到期应付的催缴款项或其他款项。 |
| (b) | 如押记人未在贷款人提出书面要求后15个营业日内这样做,则贷款人可代表押记人就任何投资支付催缴款项或其他款项。各押记人应根据请求迅速偿还贷款人根据本条第7.3款所作的任何付款。 |
| 7.4 | 投资方面的其他义务 |
| (A) | 公司应迅速将其所知的、根据2006年《公司法》第793条或任何与任何适用投资有关的公司章程或其他章程文件中所载的任何类似规定提出的所有信息请求复制给贷方并遵守这些请求。如果未能这样做,贷款人可选择代表公司提供其可能拥有的信息。 |
| (b) | 每名押记须遵守其就任何投资所承担的所有其他条件及义务。 |
| (c) | 贷款人没有义务: |
| (1) | 履行押记人的任何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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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支付任何款项; |
| (3) | 就其或押记人收到的任何付款的性质或充分性作出任何查询;或 |
| (4) | 就任何投资提出或提出任何索赔或采取任何其他行动以收取或强制执行其根据交易担保可能有权获得的任何金额的付款。 |
| 7.5 | 强制执行前的权利 |
| (A) | 除第7.6条(强制执行后的权利)另有规定外,押记人可继续就其投资行使表决权、权力及其他权利。 |
| (b) | 如有关投资已登记在贷款人或其代名人名下,则贷款人(或该代名人)须以押记人可能以书面指示的任何方式行使有关投资的投票权、权力及其他权利,但仅限于其这样做的目的不与任何财务文件不抵触,且行使或不行使这些权利不会损害贷款人的利益。贷款人(或该代名人)须签立押记人为此目的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形式的代理或其他文件。 |
| (c) | 除第7.6条(强制执行后的权利)另有规定外,就任何投资已支付或应付的所有股息或其他收入或分派,均须支付予有关押记人。要做到这一点: |
| (1) | 贷款人或其代名人将迅速执行任何必要的股息授权,以确保直接向该押记人支付款项;或 |
| (2) | 如果在本证券变得可执行之前直接向贷款人(或其代名人)付款,贷款人(或该代名人)将立即向该押记人支付该金额。 |
| (D) | 根据第7.6条(强制执行后的投票权),贷款人应尽其合理努力迅速将其收到的与投资有关的所有重要通知、通信和/或其他通信转发给相关押记人。 |
| 7.6 | 强制执行后的权利 |
| (A) | 已发生且仍在继续的强制执行事件,贷款人或其代名人可以行使或不行使: |
| (1) | 任何投票权;和 |
| (2) | 任何投资的法人或实益拥有人、任何投资的持有人或其他人士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力或权利, |
在每种情况下,以相关押记人、登记持有人或其他名义,且未经该押记人任何进一步同意或授权,且不论该押记人发出任何指示。
| (b) | 如果强制执行事件已经发生并且仍在继续,相关押记人应及时将其就投资收到的所有股息或其他款项支付给贷款人或贷款人可能不时指示的款项。 |
| (c) | 在投资仍以押记人名义登记的情况下,该押记人不可撤销地指定贷款人或其代名人为其代理人,在本证券变得可执行后的任何时间行使与这些投资有关的所有投票权。 |
| (D) | 各押记人须就贷款人根据押记人的指示就投资行事而招致的任何损失或法律责任向贷款人作出赔偿。 |
| 7.7 | 通关系统 |
| (A) | 已发生且仍在继续的强制执行事件,各押记人应在贷款人提出要求的情况下: |
| (1) | 指示任何清算系统将其为押记人或其代名人持有的任何投资转移至贷款人或其代名人在该清算系统下的账户;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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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采取贷款人可能要求的任何行动,以实现清算系统中持有的任何投资的非物质化或再物质化。 |
| (b) | 在不损害本条款其余部分的原则下,如果强制执行事件已经发生并仍在继续,则贷款人可采取任何必要行动,以牺牲押记人的利益为代价,对投资进行非物质化或再物质化。 |
| 7.8 | 托管安排 |
每名押记人须:
| (A) | 迅速以贷款人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形式向任何投资的任何托管人发出交易证券通知;和 |
| (b) | 尽合理努力确保托管人以贷款人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形式确认该通知。 |
| 8. | 知识产权 |
| 8.1 | 申述 |
每个押记人向贷款人声明并保证:
| (A) | 它是对其业务具有重要意义的所有知识产权的唯一合法和实益拥有人,或已按正常商业条款许可给它,而这些知识产权是它在进行业务时为开展其业务而需要的;和 |
| (b) | 它已采取维护其拥有的任何知识产权所需的所有正式或程序性行动(包括支付费用)。 |
| 8.2 | 保存 |
| (A) | 每名押记人须: |
| (1) | 维护和维护其业务所必需的知识产权的存续和有效性; |
| (2) | 尽合理努力防止在其知识产权的任何重大方面受到任何侵犯; |
| (3) | 进行注册并支付所有必要的注册费用和税款,以维持其知识产权的充分效力和效力,并记录其在该知识产权中的权益;和 |
| (4) | 不得以合理可能导致重大不利影响的方式使用或允许使用其知识产权或就该知识产权采取任何步骤或不采取任何步骤。 |
| (b) | 各押记人应在贷款人提出要求的情况下,迅速签署或促使签署任何在任何知识产权公共登记册(包括英国商标登记册)中记录交易担保的存在或交易担保对处置施加的限制所需的任何文件,并遵守贷款人关于这些文件的所有指示。 |
| (c) | 各押记人须向贷款人提供一切合理协助,使其能够在有关商标注册处(及任何其他有关知识产权注册处)注册,费用由押记人合理承担,其根据本契据第3.8条(知识产权)在贷款人合理选择的每一司法管辖区设定或声称设定的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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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银行账户 |
| 9.1 | 从账户提款 |
| (A) | 如果强制执行事件已经发生并且仍在继续,除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外,每一押记人均不得提取其任何银行账户贷记的任何款项(包括利息)。 |
| (b) | 在正在继续的强制执行事件发生后,贷款人(或接管人)可以从押记人银行账户的贷方中提取现有金额。 |
| 9.2 | 收费通知书 |
| (A) | 每名押记人须迅速(无论如何,在10个营业日内)向押记人维持其任何银行账户的每一家银行或金融机构送达一份押记或转让通知,该通知或转让通知大致采用附表7(通知持有账户的银行)所列的适用格式。 |
| (b) | 每名押记人须作出合理努力(为期不超过自有关押记人根据第9.2(a)条向有关对方送交押记或转让通知之日起计的10个营业日),以确保第9.2(a)条所提述的每名人士确认收到该通知,大致采用附表7(通知开户银行)所列的适用格式。 |
| 10. | 合同 |
| 10.1 | 文件 |
各押记人须按贷款人的要求,迅速向贷款人交付现行有效的所有转让合同的副本,并须迅速交付贷款人合理要求的与转让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 10.2 | 信息 |
各押记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其合理要求的与任何转让合同有关的任何信息。
| 10.3 | 权利 |
| (A) | 在符合贷款人根据第10.3(b)条所享有的权利的情况下,每名押记人应勤勉地追求其在其每一份转让合同下的权利,但前提是以提议的方式行使这些权利不会导致违约。 |
| (b) | 在正在继续的强制执行事件发生后,贷款人可以(在未经押记人进一步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无论押记人发出任何指示)行使该押记人在其转让合同下的任何权利。 |
| 10.4 | 收费或转让通知书 |
| (A) | 如果强制执行事件已经发生并且仍在继续,各押记人应根据贷款人的请求,迅速将押记或转让通知送达所转让合同的每一对手方,该通知基本上采用附表8(转让合同对手方的通知)中规定的适用形式。 |
| (b) | 每名押记人须作出合理努力(自有关押记人根据第10.4(a)条向有关对方发出押记或转让通知之日起计,为期不超过10个营业日),以确保第10.4(a)条所提述的每一人确认收到该通知,基本上以附表8(向已转让合同的对方发出通知)所列的适用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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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厂房及机械 |
| 11.1 | 维修保养 |
每台炉料应保持其厂房和机械处于良好维修状态,并处于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状态。
| 11.2 | 铭牌 |
如果强制执行事件已经发生并且仍在继续,每个押记人应采取贷款人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行动,以证明贷款人对其任何价值超过25,000美元的厂房和机器的权益;这包括在其厂房和机器的显著位置固定铭牌,说明:
| (A) | 厂房及机器向贷款人收取费用;及 |
| (b) | 未经贷款人事先同意,不得处置厂房和机器。 |
| 12. | 保险 |
| 12.1 | 权利 |
| (A) | 在符合贷款人根据第12.1(b)条所享有的权利的情况下,每名押记人均须根据其或代表其或其拥有权益的任何合约或保单努力追求其权利,但前提是以建议的方式行使这些权利不会导致违约。 |
| (b) | 如强制执行事件已发生并仍在继续,则贷款人可就根据其任何合约或保险单应付予其的任何款项行使(无须押记人进一步同意或授权,且不论任何押记人作出任何指示)押记人的任何权利。 |
| 12.2 | 收费或转让通知书 |
| (A) | 每名押记须迅速(无论如何,须在10个营业日内)向每名保险人(或代表他们的保险经纪)送达大致以附表9(致保险人的通知)所载适用格式发出的押记或转让通知。 |
| (b) | 每名押记人须作出合理努力,自有关押记人根据第12.2(a)条向有关对手方寄发押记或转让通知之日起计,为期不超过10个营业日,以确保第12.2(a)条所提述的每名人士确认收到该通知,并大致采用附表9(致保险人的通知)所列的适用格式。 |
| 13. | 申述 |
每名押记人均向贷款人作出本条第13条所载的申述及保证。
| 13.1 | 现状 |
| (A) | 它是一家根据其注册地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正式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 |
| (b) | 它有权拥有自己的资产,并在进行业务时继续开展业务。 |
| 13.2 | 具有约束力的义务 |
在符合法律保留和完善要求的前提下,其作为当事人的财务单证中所表述的由其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具有约束力和可强制执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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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 | 与其他义务不冲突 |
其作为缔约方的财务文件的订立和履行以及拟进行的交易不会也不会与以下事项相冲突:
| (A) | 在任何重大方面适用于它的任何法律或条例; |
| (b) | 其在任何重大方面的宪法文件;或 |
| (c) | 对其或其任何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或文书,违反这些协议或文书在每种情况下都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13.4 | 权力和权威 |
根据法律保留,其有权订立、履行和交付,并已采取一切必要行动授权其订立、履行和交付、其作为一方的财务文件以及其作为一方的财务文件所设想的交易。
| 13.5 | 证据的有效性和可采性 |
受限于法律保留和完善要求,所需的所有材料授权:
| (A) | 使其能够合法订立、行使权利并遵守其作为当事人的财务文件中的义务; |
| (b) | 使其作为当事人的财务单证在其注册地管辖范围内的证据可以采信;及 |
| (c) | 使其能够创建根据其作为当事方的财务文件创建或表示将创建的证券,并确保此类证券拥有其表示拥有的优先权和排名, |
已经(或将在规定日期前)获得或生效,并且(或将在规定日期前)具有完全效力和效力。
| 13.6 | 管辖法律和执法 |
在法律保留的前提下:
| (A) | 选择英国法律作为其作为一方的财务文件的管辖法律将在其注册成立的司法管辖区得到承认和执行;和 |
| (b) | 在英格兰就其作为一方的财务文件获得的任何判决将在其注册成立的司法管辖区得到承认和执行。 |
| 13.7 | Pari passu排名 |
根据法律保留,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财务文件项下的付款义务至少与其所有其他无担保和非次级债权人的债权享有同等地位,但一般适用于公司的法律强制优先的义务除外。
| 13.8 | 安全 |
在遵守法律保留和完善要求的情况下,本契据创建(或,一旦订立,将创建)有利于贷款人,其表示要创建的担保已完全完善,并具有其表示拥有的排名和优先权。
| 14. | 信息事业 |
| 14.1 | 信息:杂项 |
| (A) | 除下文(b)段另有规定外,每名押记人须向贷款人提供: |
| (1) | 该押记人向其债权人发出的所有文件一般在发出时同时发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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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立即知悉针对其的当前、威胁或未决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的详细情况,如果作出不利的决定,这些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和 |
| (3) | 迅速提供贷款人可能合理要求的有关其财务状况、业务和运营的进一步信息。 |
| (b) | 尽管财务文件有任何其他条款,财务文件中的所有报告和其他信息要求均应受到与提供有关集团的信息有关的任何保密、监管或其他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对集团任何成员具有约束力。 |
| 14.2 | 财务报告 |
公司应在每个日历月的第五个营业日或之前向贷款人交付一份财务报告,详细说明在紧接前一个日历月从每个押记人的银行账户进行的所有借方和贷方。
| 14.3 | 违约事件的通知 |
| (A) | 各押记人应在知悉任何违约事件(以及为补救该事件而采取的步骤,如有的话)后立即通知贷款人(除非该押记人知悉已由另一押记人提供通知)。 |
| (b) | 应贷款人的请求,每个押记人应迅速向贷款人提供一份由其两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表其签署的证明,证明没有违约事件正在继续(或如果违约事件正在继续,具体说明违约事件以及为补救该事件而采取的步骤(如有)。 |
| 15. | 一般事业 |
| 15.1 | 负质押 |
| (A) | 任何押记人均不得对其任何资产设定或允许存续任何担保。 |
| (b) | 任何押记人不得: |
| (1) | 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任何资产,其条款是或可能出租给或由押记人或集团任何其他成员公司重新收购; |
| (2) | 根据追索条款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任何应收款; |
| (3) | 订立任何安排,根据该安排,银行或其他账户的款项或利益可被运用、抵销或受多种账户组合的约束;或 |
| (4) | 订立具有类似效力的任何其他优惠安排, |
在该安排或交易主要作为筹集金融债务或为收购资产提供资金的方式(该安排或交易为“准安全”)而订立的情况下。
| (c) | 条例草案第15.1(a)及15.1(b)条不适用于下列任何证券或准证券: |
| (1) | 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在其银行安排的正常过程中为净额结算借方和贷方余额而订立的任何净额结算或抵销安排; |
| (2) | 因法律运作或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留置权(包括与法律规定的资产有关的留置权、所有权保留、净额结算、抵销、作为套期保值的一部分产生的其他产权负担、银行账户的运作(包括根据银行的一般条款和条件)和交易关系或作为信用证交易的一部分产生的留置权,以及租金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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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集团成员公司在本契据日期后取得的任何资产的任何担保或影响该资产的任何担保,如果: |
| (a) | 证券不是在考虑由集团成员收购该资产时设立的; |
| (b) | 担保的本金金额在考虑或自集团成员收购该资产以来没有增加;和 |
| (c) | 证券自取得该资产之日起6个月内被移出或解除质押; |
| (4) | 在本契据日期后成为集团成员的任何公司的任何资产上的任何担保或对其产生影响的任何担保,如果该担保是在该公司成为集团成员的日期之前设立的,则: |
| (a) | 证券不是在考虑收购该公司时设立的; |
| (b) | 担保的本金金额在考虑收购该公司时或自收购该公司后未增加;和 |
| (c) | 证券在该公司成为集团成员的6个月内被移除或解除; |
| (5) | 任何财务文件创建或证明的任何证券或准证券; |
| (6) | 根据现有担保文件产生的任何担保或准担保; |
| (7) | 根据法院诉讼程序和当局评估(包括税务和环境)产生的任何担保或准担保,以适当的储备金善意地提出质疑; |
| (8) | 集团成员为押记人而授出的任何证券或准证券; |
| (9) | 根据租购协议、在日常业务的正常过程中就供应予押记人的货物的有条件销售安排以及根据具有类似效力的供应商的标准或通常条款或安排产生的任何担保或准担保; |
| (10) | 与货物进口有关的有利于税务或海关当局的任何担保或准担保; |
| (11) | 货物、库存品或所有权单证上的任何担保或准担保,其中装运或仓储价格由跟单信用证融资; |
| (12) | 与信用证有关的现金保障或以更换信用证的方式; |
| (13) | 贷款人已就其提供同意的任何证券或准证券;及 |
| (14) | 除上文第(1)至第(13)款所允许的以外,就任何资产存在的任何额外担保为债务提供担保,其未偿本金总额在任何时候均不超过1,000,000美元(或等值)。 |
| 15.2 | 处置 |
| (A) | 任何押记人均不得订立单一交易或一系列交易(不论是否相关)以及自愿或非自愿出售、租赁、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市值超过25,000美元的资产。 |
| (b) | 第15.2(a)条不适用于任何出售、租赁、转让或其他处置: |
| (1) | 处置主体在日常交易过程中作出的; |
| (2) | 资产的种类、价值、质量等方面具有可比性或优越性的其他资产的交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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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过时或多余的资产换现金; |
| (4) | 它是由一个电荷制成的另一个电荷; |
| (5) | 这是法律强制要求的;或者 |
| (6) | 这是在贷款人事先同意的情况下作出的。 |
| 15.3 | 养老金 |
公司应确保集团的任何成员在任何时候都不是或曾经是职业养老金计划的雇主(就2004年《养老金法》第38至51条而言),而该职业养老金计划不是货币购买计划(这两个术语均在1993年《养老金计划法》中定义),或与该雇主“有关联”或“关联”(因为这些术语在2004年《养老金法》第38或43条中使用)。
| 15.4 | 合并 |
未经出借人事先同意(不得无理扣留或拖延),押记人不得进行任何合并、分立、合并或公司重建。
| 15.5 | 财政援助 |
各押记人应(且公司应促使集团其他成员将)在所有方面遵守《2006年公司法》第678和679条以及其他司法管辖区的任何同等立法,包括与执行本契约和支付贷款票据项下到期金额有关的立法。
| 16. | 强制执行 |
| 16.1 | 可强制执行时 |
在正在继续的强制执行事件发生后的任何时间,由本契据或依据本契据设定的担保可立即强制执行,贷款人可全权酌情强制执行该交易担保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 16.2 | 销售的力量 |
经本契据更改及延展的LPA第101条(与遗产或承押人权益有关的权力)赋予按揭人的法定变卖、委任接管人的权力及其他权力,须于本契据日期产生。
| 16.3 | LPA第103节 |
LPA第103条(销售权力行使的监管)不适用于本契据。
| 16.4 | LPA第93条 |
LPA第93条(限制合并抵押)不适用于本契据。
| 16.5 | 作为管有抵押权人概不负法律责任 |
贷款人或任何接管人或委托人均无责任因进入管有任何押记财产而作为管有的抵押权人就管有的抵押权人可能对其承担责任的任何违约或不作为而在变现时的任何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 16.6 | 特权 |
贷款人、每名接管人及每名代表有权享有LPA赋予根据LPA妥为委任的按揭人及接管人的所有权利、权力及豁免,惟LPA第103条(销售权力行使的规管)不适用于本契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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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7 | 没有义务查询 |
任何与贷款人、任何接管人或任何代表打交道的人,均不得关心查询:
| (A) | 任何财务文件所授予或依据任何财务文件所授予的权利是否可行使; |
| (b) | 是否已取得或遵守与该等权利有关的任何同意、规例、限制或指示; |
| (c) | 以其他方式说明意图或意图行使任何该等权利的行为的适当性或规律性;或 |
| (D) | 至于借入或筹集的任何款项的用途。 |
| 16.8 | 对购买者的保护 |
LPA第104条(出售时的转让)和第107条(抵押权人的收据、解除等)、1986年《破产法》第42(3)条或任何其他适用立法中所载的对购买者的所有保护应适用于向贷款人、任何接管人或任何代表购买或与其交易的任何人。
| 17. | 接收器 |
| 17.1 | 接管人的委任 |
| (A) | 在以下情况下,贷款人可委任任何一名或多于一名人士为全部或任何部分押记财产的接管人: |
| (1) | 已发生并正在继续的强制执行事件;或者 |
| (2) | 电荷要求这样做。 |
| (b) | 任何根据第17.1(a)条作出的委任,均可藉契据、盖章或手提书面作出。 |
| 17.2 | 移除 |
贷款人可藉手写书面罢免其委任的任何接管人,并可委任一名新的接管人代替其委任可能已终止的任何接管人。
| 17.3 | 薪酬 |
贷款人可决定其委任的任何接管人的薪酬,并可从其作为接管人收取的款项中直接支付该薪酬。LPA第109(6)条规定的最高费率不适用于本契据。
| 17.4 | 充电器代理 |
| (A) | 就所有目的而言,任何接管人将被视为押记人的代理人。每个押记人均须对接管人的所有合同、约定、作为、不作为、违约、报酬和所有其他成本、损失和开支以及接管人承担的责任负责。 |
| (b) | 贷款人不会因其委任接管人或任何其他理由而招致任何法律责任(对押记人或任何其他人)。 |
| 17.5 | 贷款人的权利 |
任何财务文件赋予接管人的任何权利,可由贷款人行使,不论该贷款人是否已接管或委任押记财产的接管人。
| 18. | 接管人的权力 |
| 18.1 | 一般 |
| (A) | 除任何法律授予的权利、权力和酌处权外,接管人还拥有本第18条规定的所有权利、权力和酌处权,包括根据LPA授予接管人的所有权利、权力和酌处权,以及根据1986年《破产法》授予接管人或行政接管人的所有权利、权力和酌处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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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如有多于一名接管人同时任职,则每名接管人可(除非委任他的文件另有说明)个别行使根据本契约授予接管人的所有权力,但不包括任何其他接管人。 |
| 18.2 | 管有 |
接管人可以立即占有、进入并收取任何被指控的财产。
| 18.3 | 开展业务 |
接管人可以其认为合适的任何方式进行押记人的业务。
| 18.4 | 员工 |
| (A) | 接管人可按其认为合适的薪酬或其他条款,为本契据的目的委任及解除经理、高级人员、代理人、会计师、雇员、工人及其他人的职务。 |
| (b) | 接管人可解除任何由押记人委任的人的职务。 |
| 18.5 | 借钱 |
接管人可以无担保或以任何押记财产的担保方式筹集和借入资金,可以优先于本契据所设定的担保,也可以以其他方式一般地以他认为合适的任何条款和任何目的筹集和借入资金。
| 18.6 | 出售资产 |
| (A) | 接管人可透过公开拍卖或私人合约,一般以他认为合适的任何方式及条款,出售、交换、转换为货币及变现任何押记财产。 |
| (b) | 任何该等交易的代价可包括现金、债权证或其他债务、股份、股票或其他有价值的代价,而任何该等代价可按他认为合适的任何期间以一笔或分期方式支付。 |
| (c) | 固定装置可能会被切断并与包含它们的财产分开出售,而无需征得押记人的同意。 |
| 18.7 | 租约 |
接管人可按其认为合适的任何期限及租金(有或无溢价)出租任何收费物业,并可按其认为合适的任何条款(包括在退租时向承租人或租客支付款项)接受退租任何收费物业的任何租约或租赁。
| 18.8 | 妥协 |
接管人可与任何身为或声称是押记人债权人的人或以任何方式与任何押记财产有关的人达成和解、调整、提交仲裁、妥协和安排任何债权、账目、争议、质疑或要求。
| 18.9 | 法律诉讼 |
接管人可就任何押记财产提出、检控、强制执行、抗辩及放弃其认为合适的任何诉讼、诉讼或法律程序。
| 18.10 | 收据 |
接管人可就任何款项提供有效收据,并执行任何对变现任何押记财产而言可能适当或可取的保证或事情。
| 18.11 | 子公司 |
接管人可组成押记人的附属公司,并将任何押记财产转让给该附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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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12 | 代表团 |
接管人可按照本契据转授其权力。
| 18.13 | 借贷 |
收款人可以向押记的任何客户出借款项或垫付信贷。
| 18.14 | 保护资产 |
接管人可以:
| (A) | 实施任何维修或保险,并作出押记人在其业务的日常进行中可能作出的任何其他行为,以保护或改善任何押记财产; |
| (b) | 开始及/或完成任何楼宇营运;及 |
| (c) | 申请和维持任何规划许可、建筑法规批准或任何其他授权,在每种情况下他认为合适。 |
| 18.15 | 其他权力 |
接管人可以:
| (A) | 作出他认为为实现任何押记财产或附带或有利于根据或凭藉本契据或法律授予接管人的任何权利、权力或酌处权而可取或必要的所有其他行为及事情; |
| (b) | 就任何押记财产行使他如为该押记财产的绝对实益拥有人可行使的所有权力、权限及事宜;及 |
| (c) | 为上述任何目的使用充电器的名称。 |
| 19. | 授权书 |
| 19.1 | 预约 |
每名押记人均以担保方式不可撤销地指定贷款人、任何接管人及任何代表分别为其代理人(具有完全替代权),代表其并在其认为合适的时间和方式以其名义或其他方式:
| (A) | 作出该押记人根据任何财务文件有义务作出的任何事情;及 |
| (b) | 行使就押记财产或根据任何财务文件、LPA或1986年《破产法》授予贷款人、任何接管人或任何代表的任何权利, |
但任何有担保方不得在正在继续的强制执行事件发生之前行使(或声称行使)任何此类权力、权利或授权。
| 19.2 | 批准 |
每名押记人批准及确认,并同意批准及确认任何该等律师根据本第19条根据其委任所做或声称要做的任何事情,在每宗个案中,除非以其名义的律师因疏忽行事、故意不当行为或违反法律或财务文件的条款。
| 20. | 钉住 |
贷款人应遵守其在财务文件下的义务(包括任何进一步垫款的义务)。
22
| 21. | 代表团 |
| 21.1 | 代表和副代表 |
贷款人或任何接管人可藉授权书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将其根据本契据可行使的任何权利、权力或酌情权转授予任何人。
| 21.2 | 条款 |
任何该等转授可按贷款人或任何接管人认为合适的任何条款(包括转授的权力)作出。
| 21.3 | 责任 |
就任何转授或分转授的任何作为、失责、不作为或不当行为所引致的任何损失或法律责任,贷款人或任何接管人均不会以任何方式向押记人承担法律责任或责任。
| 22. | 保全安全 |
| 22.1 | 复职 |
如果任何解除、解除或安排(无论是关于押记人的义务或这些义务的任何担保或其他方面)是由贷款人全部或部分基于在破产、清算、管理或其他情况下被撤销或必须恢复的任何付款、担保或其他处分的信念而作出的,但不受限制,则交易担保项下的每一押记人的责任将继续或恢复,如同解除、解除或安排未发生一样。
| 22.2 | 豁免抗辩 |
交易担保项下各押记人的义务将不会因一项作为、不作为、事项或事情而受到影响,而该作为、不作为、事项或事情如不因本条款而会减少、解除或损害其在交易担保项下的任何义务(以及不论其或贷款人是否知悉),包括但不限于:
| (A) | 任何时间、给予任何押记人或其他人的放弃或同意,或与任何押记人或其他人组成; |
| (b) | 根据与任何其他人的任何债权人的任何组合或安排的条款解除任何其他押记人或任何其他人; |
| (c) | 对任何押记人或其他人的任何权利或资产担保的取得、变更、妥协、交换、续期或解除,或拒绝或忽视完善、接受或强制执行,或任何不出示或不遵守任何文书方面的任何手续或其他要求,或任何未能实现任何担保的全部价值; |
| (D) | 任何押记人或任何其他人的无行为能力或缺乏权力、权威或法人资格或解散或改变其成员或地位; |
| (e) | 财务文件或任何其他文件或证券的任何修订、更替、补充、延期(无论到期或其他)或重述(在每种情况下,无论多么基本和性质如何)或更换; |
| (f) | 任何人在任何财务文件或任何其他文件或担保项下的任何义务的任何不可执行性、非法性或无效性;或 |
| (g) | 任何破产或类似程序。 |
| 22.3 | 立即追索 |
每个押记人放弃其可能拥有的任何权利,即在根据交易担保向该押记人提出索赔之前,首先要求贷款人(或代表其的任何受托人或代理人)针对或强制执行任何其他权利或担保或向任何人要求付款。无论任何法律或财务文件的任何相反规定,本豁免均适用。
23
| 22.4 | 拨款 |
贷款人(或代表其的任何受托人或代理人)可:在根据财务文件或与财务文件有关的押记人可能或将须支付的所有款项已不可撤销地全数支付之前,贷款人(或任何受托人或代理人)可:
| (A) | 不适用或强制执行其(或代表其的任何受托人或代理人)就该等金额持有或收取的任何其他款项、担保或权利,或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和顺序(不论是否针对该等金额或其他情况)适用和强制执行该等款项、担保或权利,且任何押记人均无权获得该等款项的利益;和 |
| (b) | 在计息暂记账户中持有从押记人收到的任何款项或因押记人在交易证券项下的负债而收到的款项。 |
| 22.5 | 押记人权利延期 |
除非贷款人另有指示,否则任何押记人均不得因其履行其在财务文件项下的义务或因交易担保项下的任何应付款项或所产生的责任而行使其可能拥有的任何权利,直至根据财务文件或与财务文件有关的押记可能或将成为应付的所有款项均已不可撤销地付清为止,且除非贷款人另有指示:
| (A) | 获押记人或任何其他人赔偿; |
| (b) | 向财务文件项下押记人义务的任何其他担保人索取任何出资; |
| (c) | 从贷款人根据财务文件所享有的任何权利或根据或与财务文件有关的任何其他担保或担保中(全部或部分以及不论是通过代位权或其他方式)获益; |
| (D) | 就要求任何押记人作出任何付款或履行任何义务的命令提起法律或其他程序,而押记人已根据任何其他财务文件就该命令作出担保、承诺或赔偿; |
| (e) | 向任何押记人或其他人行使任何抵销权;及/或 |
| (f) | 作为任何押记人或与贷款人竞争的其他人的债权人主张或证明。 |
如押记人收到与该等权利有关的任何利益、付款或分配,则该押记人须持有该利益、付款或分配,以使根据财务文件或与财务文件有关的押记人可能或将须支付予贷款人的所有款项得以以信托方式为贷款人全额偿还,并须迅速向贷款人支付或转让该等款项或按贷款人根据第26条(付款)所指示的适用本契据。
| 23. | 成本和费用 |
| 23.1 | 修正费用 |
如押记人要求修改、放弃或同意,该押记人应在提出要求后10个营业日内,向贷款人偿还贷款人在回应、评估、谈判或遵守该要求或要求时合理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包括法律费用)的金额。
| 24. | 强制执行费用 |
| 24.1 | 强制执行费用 |
每名押记人须在提出要求后五个营业日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人、任何接管人或任何代表因强制执行或保全交易担保项下任何权利而招致的所有成本、损失、责任及开支(包括法律费用)的金额,以及因取得或持有交易担保或强制执行该等权利而由贷款人提起或针对贷款人提起的任何法律程序。
24
| 25. | 对缔约方的变更 |
| 25.1 | 由押记人转让及转让 |
任何押记人均不得转让其任何权利或转让其在交易担保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 25.2 | 由贷款人转让及转让 |
贷款人可将其在交易担保下的任何权利或转让其在交易担保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予任何获准根据贷款票据凭证条款将其权利或转让其任何权利或义务予的人。
| 26. | 付款 |
| 26.1 | 付款 |
押记人根据交易担保作出的所有付款(包括对其违约的损害赔偿)应以相关金额的计价货币支付,或如不同,则应支付给该账户,由贷款人指示的人和其他方式支付。
| 26.2 | 延续帐目 |
| (A) | 在任何时间,如任何其后的担保影响任何押记财产,或就押记人的清盘提出呈请或通过决议,贷款人可以该押记人的名义开设新账户(不论其是否允许任何现有账户继续)。 |
| (b) | 如果出借人没有开设这样的新账户,则仍应视同其在相关事件发生时已这样做。 |
| (c) | 在该事件发生后,任何已支付到任何账户的款项,无论是新增的还是持续的,均不得解除或减少任何有担保负债。 |
| 26.3 | 分配顺序 |
贷款人或任何接管人或委托人在行使其在交易担保项下的权利时收到或收回的所有金额应按以下顺序适用:
| (A) | 首先,在支付或用于支付任何接管人或代表的任命和行使其任何权利的所有成本、损失、责任和开支以及附带的一切费用、损失、责任和开支,包括支付给它的任何报酬和支出; |
| (b) | 第二,按照贷款人选择的顺序支付或支付有担保负债;和 |
| (c) | 第三,向有关押记人或其他有权享有其的人支付任何盈余。 |
| 26.4 | 不会被收费冲销 |
押记人根据本契据须作出的所有付款,均须计算及作出,而无须(且免费及清除任何扣除)抵销或反申索。
| 27. | 抵消 |
如果强制执行事件已经发生并且仍在继续,则贷款人可以将财务文件项下(在贷款人实益拥有的范围内)押记人应承担的任何到期债务与贷款人欠该押记人的任何到期债务进行抵销,而不论任何债务的付款地点、预订分支机构或货币。如果债务以不同的货币存在,贷款人可以在其通常的业务过程中以市场汇率转换任一债务以进行抵销。
25
| 28. | 通告 |
| 28.1 | 书面交流 |
根据本契据或与本契据有关的任何通讯均须以书面作出,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可透过电子邮件或信函作出。
| 28.2 | 地址 |
根据本契据或与本契据有关而作出或交付的任何通信或文件的每一缔约方的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以及通信将被其注意的部门或官员,如有)为:
| (A) | 在押记人的情况下,以其以下名称标识的;和 |
| (b) | 在以下与其名称标识的贷款人的情况下, |
或作为缔约方的任何替代地址或电子邮件地址或部门或高级人员可通过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通知通知其他缔约方。
| 28.3 | 交付 |
| (A) | 一人根据本契据或与本契据有关而向另一人作出或交付的任何通讯或文件,只会在以下情况下有效: |
| (1) | 如果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当收到;或者 |
| (2) | 如以信函方式发出,当其已留在有关地址或于寄存后五个营业日以邮资预付的信封寄往该地址时; |
以及,如某特定部门或人员被指明为其根据第28.2条(地址)提供的地址详情的一部分,如寄给该部门或人员。
| (b) | 任何拟作出或交付予贷款人的通讯或文件,只有在贷款人实际收到时才会生效,然后只有在明示标记以供以下经贷款人签署的部门或高级人员(或贷款人为此目的而指明的任何替代部门或高级人员)注意时才会生效。 |
| (c) | 根据本条向押记人作出或交付的任何通讯或文件,将被视为已向每一押记人作出或交付。 |
| 28.4 | 地址及电邮地址的通知 |
在收到地址或电子邮件通知或根据第28.2条(地址)更改地址或电子邮件或更改其自己的地址或电子邮件时,贷款人应迅速通知其他各方。
| 28.5 | 英语语言 |
(a)根据任何财务文件或与任何财务文件有关而发出的任何通知必须是英文。
| (b) | 根据任何财务文件提供或与之相关的所有其他文件必须是: |
| (1) | 英文;或 |
| (2) | 如果不是英文,并且如果贷款人有此要求,则附有经过认证的英文翻译,在这种情况下,将以英文翻译为准,除非该文件是宪法、法定或其他正式文件。 |
| 29. | 解除安全 |
在担保期结束时,出借人应在押记人的请求和费用下,迅速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将押记财产从交易证券设定或表示将设定的证券中解除。
26
| 30. | 对担保协议的修订 |
自本契据之日起生效:
| (A) | 证券协议第1.1(定义)条应予修订,按字母顺序列入以下定义: |
“违约事件”是指:
| (A) | 违约事件(定义见贷款票据证明);及 |
| (b) | 押记人不遵守本契据的任何条文,而该等不遵守在贷款人向有关押记人发出未能遵守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不获补救(但该等补救期限不适用于押记人根据第7.2条(凭证式投资)就押记人所拥有的于本契据日期存在的任何凭证式投资所承担的交付责任)。 |
| (b) | 担保协议第7.2条(凭证式投资)应予修订,删除“自本契据之日起十(10)个营业日内”等字样,代之以“自本契据之日起二十(20)个营业日内”等字样。 |
| 31. | 杂项 |
| (A) | 除经本契据修订和补充外,担保协议仍然具有完全效力和效力。为免生疑问,担保协议所载的“押记财产”定义应包括第3条(担保的设定)项下抵押、押记或转让(视属何情况而定)的所有权利、财产、资产及保证的全部或有关部分。 |
| (b) | 担保协议中对“本契据”及类似表述的提述被视为对经本契据补充的担保协议的提述,并自本契据之日起生效,担保协议和本契据应一起理解和解释为一份契据。 |
| 32. | 部分无效 |
如果在任何时候,财务文件的任何条款在任何司法管辖区的任何法律下在任何方面是或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则其余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以及该条款在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下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均不会以任何方式受到影响或损害。
| 33. | 补救措施和豁免 |
出借人未行使或任何延迟行使财务文件项下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不得作为放弃而运作,亦不得因任何单一或部分行使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而阻止任何进一步或其他行使或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的行使。本契据中规定的权利和补救措施是累积的,不排除法律规定的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
| 34. | 对口单位 |
这份契约可以在任意数量的对应方中执行,这与在对应方上的签名在这份契约的单一副本上具有相同的效力。
| 35. | 管治法 |
本契据以及由此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非合同义务和其他事项受英国法律管辖。
27
| 至: | [开户行] |
| 地址: | [•] |
| [日期] |
尊敬的先生们/女士们,
本函构成对贵公司的通知,根据[ [ • ]作为押记人] [本通知末尾列出的每一家公司]和[ • ]作为贷款人(“贷款人”)之间日期为[ • ]的担保协议(“担保协议”),我们已就我们在贵公司任何分支机构与贵公司维持的任何账户(“账户[ s ]”)的任何贷方的任何金额以及这些账户所代表的债务向贷款人收取了我们的所有权利。
如果出借人书面通知您担保协议已变得可执行,我们不可撤销地指示并授权您:
| (A) | 向贷款人披露贷款人要求您提供的与账户[ s ]有关的任何信息; |
| (b) | 遵守您从贷方收到的与账户有关的任何书面通知或指示的条款; |
| (c) | 将账户贷记的所有款项按贷款人的顺序持有;和 |
| (D) | 根据贷款人的书面指示,支付或解除账户贷记的任何款项。 |
本通知以及由此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非合同义务和其他事项均受英国法律管辖。
请确认收到本通知,并确认您将按照本通知的指示或根据本通知支付与账户[ s ]有关的所有款项,方法是在所附的本通知副本上签署确认书,并将该副本在[ • ]处退还给贷款人,并注明[ • ]以供注意。
代表和代表
[•]
作为充电器
代表和代表
[•]
作为充电器
代表和代表
[•]
作为充电器
【一式两份】
我们确认收到此为副本的通知,并确认:
| (A) | 如果贷款人书面通知我们担保协议已变得可执行,我们同意遵守贷款人发出的任何指示; |
| (b) | 我们没有收到任何第三方对该账户[ s ]的利息的通知; |
| (c) | 我们既没有主张也没有行使,也不会主张或行使与账户有关的任何担保权益、抵销、反主张或其他权利;和 |
35
| (D) | 如果贷款人书面通知我们担保协议已变得可执行,我们将不允许在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从账户中提取任何金额。 |
代表和代表
[开户行]
日期:
36
| 至: | [交易对手] |
| 地址: | [•] |
[日期]
尊敬的先生们/女士们,
本函构成对贵公司的通知,根据[ [ • ]作为押记人] [本通知末尾列出的每一家公司]和[ • ]作为贷款人(“贷款人”)之间日期为[ • ]的担保协议,我们已将我们目前和未来在[描述协议](“协议”)中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我们将继续承担协议项下的责任,以履行我们在协议项下承担的所有义务。任何贷款人、其代理人、任何接管人或任何其他人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根据本协议或就本协议对你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
我们将有权行使其在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权力和酌处权,而贵公司应继续根据协议向我们发出通知,除非并直至贵公司收到贷款人的相反通知。在此情况下,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权力和酌情权将可由贷款人或按其指示行使,且必须向其发出通知。
请注意,未经贷款人事先同意,我们已同意不修改、放弃或更改协议的任何条款或终止协议。
我们确认,您可以遵守本函中的指示,而无需我们的任何进一步许可,也无需您就任何通知、请求或指示的理由或有效性进行查询。
本通知以及由此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非合同义务和其他事项均受英国法律管辖。
请确认收到本通知,并确认您将按照本通知的指示或根据本通知支付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款项,方法是在所附的本通知副本上签署确认书,并将该副本在[ • ]处退还给贷款人,并注明[ • ]以供注意。
代表和代表
[•]
作为充电器
代表和代表
[•]
作为充电器
代表和代表
[•]
作为充电器
【一式两份】
我们确认收到本为副本的转让通知,并同意遵守其条款。我们确认,我们没有收到任何其他转让或收费通知或任何其他人就该协议主张任何权利的通知。
_
37
代表和代表
[交易对手]
日期:
38
| 至: | [保险商] |
| 地址: | [•] |
[日期]
尊敬的先生们/女士们,
本函构成对贵公司的通知,根据[ [ • ]作为押记人] [本通知末尾列出的每一家公司]和[ • ]作为贷款人(“贷款人”)之间日期为[ • ]的担保协议,我们已将我们目前和未来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以及由我们或代表我们与您签订或我们有权索赔的任何保险合同(“保险”)转让给贷款人。
| 1. | 你就第三方保险以外的保险应付各押记人的所有款项,须按各押记人的指示支付,除非及直至你收到贷款人的相反书面通知,在此情况下,你应按贷款人当时的指示支付所有未来款项。此后,我们将不再有权就保险与您打交道,从那时起,您应该只与贷款人打交道。 |
| 2. | 在符合任何适用立法的情况下,尽管有上述转让,应支付与被保险方根据任何第三方保险提出的任何索赔有关的所有款项: |
| (A) | 直接向其索赔构成被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或责任的人,前提是该人已就提出索赔所涉及的风险或责任对每一受保人当事人执行解除所有索赔;或 |
| (b) | (尽管有任何相反的保单条款)在保险人就保险方直接与索赔人达成和解的索赔或责任接受赔偿责任的范围内,向相关的保险方提供赔偿,除非保险方是押记人,在这种情况下,该等款项应按押记人的指示支付,除非并直至您收到贷款人的相反书面通知,在这种情况下,您应按贷款人当时的指示支付所有未来付款。此后,我们将不再有权就第三方保险与您打交道,从那时起,您应该只与贷款人打交道。 |
| 3. | 你有权应贷款人的要求向他们披露与保险有关的信息。 |
| 4. | 只有在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撤销或修改本授权和指示。 |
本通知以及由此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非合同义务和其他事项均受英国法律管辖。
请确认收到本通知,并确认您将按照本通知的指示或根据本通知支付与保险有关的所有款项,方法是在所附的本通知副本上签署确认书,并将该副本在[ • ]处退还给贷款人,并注明[ • ]以供注意。
代表和代表
[•]
作为充电器
代表和代表
[•]
作为充电器
代表和代表
39
[•]
作为充电器
【一式两份】
我们确认收到本为副本的转让通知,并同意遵守其条款。我们确认,我们没有收到任何其他转让通知或任何其他人就保险主张任何权利的通知。
_
代表和代表
[保险商]
日期:
40
| 至: | [租户] |
[日期]
尊敬的先生们/女士们,
本函构成对贵公司的通知,根据[ [ • ]作为押记人] [本通知末尾所列各公司]和[ • ]作为贷款人(“贷款人”)之间日期为[ • ]的担保协议,我们已将我们目前和未来在[描述租赁](“租赁文件”)中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我们不可撤销地指示和授权您将您根据租赁文件应支付的任何租金支付至我们[与贷款人]的账户[ • ],账户号[ • ]。[ • ],排序代码[ • ](“租金账户”)。
我们将继续根据租赁文件承担责任,以履行我们根据租赁文件承担的所有义务。任何贷款人、其代理人、任何接管人或任何其他人在任何时候均不会根据或就租赁文件对你承担任何义务或法律责任。
请注意,未经贷款人事先同意,我们已同意不修订、豁免或更改租赁文件的任何条款或终止租赁文件。
我们确认,您可以遵守本函中的指示,而无需我们的任何进一步许可,也无需您就任何通知、请求或指示的理由或有效性进行查询。
本函中的指示适用,直到您收到贷款人的相反通知,尽管我们之前给出了任何指示。
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本函中的指示不得撤销或修改。
本通知以及由此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非合同义务和其他事项均受英国法律管辖。
请确认收到本通知,并确认您将按照本通知的指示或根据本通知支付与租赁文件有关的所有款项,方法是在所附的本通知副本上签署确认书,并将该副本在[ • ]处退还给贷款人,并注明[ • ]以供注意。
代表和代表
[•]
作为充电器
代表和代表
[•]
作为充电器
代表和代表
[•]
作为充电器
【一式两份】
我们确认收到此为副本的通知,并同意遵守其条款。我们确认,我们没有收到任何其他转让或收费通知或任何其他人就租赁文件主张任何权利的通知。
41
我们接受通知中所载的指示。
We confirm that we:
| (A) | 未接获任何通知,表明任何第三方对每名押记人根据或就租赁文件(如通知所定义)所享有的权利或权益拥有或将拥有,或已作出或将作出任何申索或要求或就该等权利或就该等权利或就该等权利或就该等权利或就该等权利或就该等权利或就该等权利或就该等权利或就该等权利或就该等权利或就该等权利或就该等权利或就 |
| (b) | 必须将我们根据租赁文件应付的所有租金及所有其他款项支付至租金账户(定义见通知);及 |
| (c) | 必须继续将这些款项存入租金账户,直到我们收到您的相反书面指示。 |
_
代表和代表
[租户]
日期:_
42
执行页至补充担保协议
充电器
| 已执行作为一个契据由 | ||||||
| ) | ||||||
| Freeline Therapeutics Holdings Plc | ) | |||||
| 采取行动 | ) | |||||
| 保罗·施奈德,一位董事 | ) | /s/保罗·施耐德 |
||||
| 在有: | ||||||
| 证人签名: | /s/Laura Stikeleather |
|||||
| Name(print): | Laura Stikeleather | |||||
| 地址: | ||||||
| [***] |
||||||
| 职业: | 行政助理 |
| 地址: | c/o Freeline Therapeutics,Inc。 | |||
| 915 Broadway,Suite 1005 | ||||
| 纽约,NY 10010 | ||||
| 美国 | ||||
| 电子邮件: | General.counsel @ freeline.life | |||
43
| 已执行作为一个契据由 | ) | |||||
| Freeline控股(英国)有限公司 | ) | |||||
| 采取行动 | ) | |||||
| 保罗·施奈德,一位董事 | ) | /s/保罗·施耐德 |
||||
| 在有: | ||||||
| 证人签名: | /s/Laura Stikeleather |
|||||
| Name(print): | Laura Stikeleather | |||||
| 地址: | ||||||
| [***] |
||||||
| 职业: | 行政助理 |
| 地址: | c/o Freeline Therapeutics,Inc。 | |||
| 915 Broadway,Suite 1005 | ||||
| 纽约,NY 10010 | ||||
| 美国 | ||||
| 电子邮件: | General.counsel @ freeline.life | |||
44
| 已执行作为一个契据由 | ) | |||||
| Freeline Therapeutics有限公司 | ) | |||||
| 采取行动 | ) | |||||
| 保罗·施奈德,一位董事 | ) | /s/保罗·施耐德 |
||||
| 在有: | ||||||
| 证人签名: | /s/Laura Stikeleather |
|||||
| Name(print): | Laura Stikeleather | |||||
| 地址: | ||||||
| [***] |
||||||
| 职业: | 行政助理 |
| 地址: | c/o Freeline Therapeutics,Inc。 | |||
| 915 Broadway,Suite 1005 | ||||
| 纽约,NY 10010 | ||||
| 美国 | ||||
| 电子邮件: | General.counsel @ freeline.life | |||
| 贷款人 | ||
| Syncona Portfolio Limited | ||
| 签名: | /s/Christopher Hollowood | |
| 电子邮件: | company.secretary@synconaltd.com | |
| 地址: | 弗朗西斯宫 | |
| 邮政信箱273 | ||
| 威廉爵士广场 | ||
| 圣彼得港 | ||
| 根西岛 | ||
| GY1 3rd | ||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