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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2.1
根据
18《美国法典》第1350条,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好市多公司(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6年2月15日的季度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我,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Ron M. Vachris,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证明: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2)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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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上M. VACH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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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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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n M. Vachri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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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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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书面声明的签名原件已提供给并将由好市多公司保留,并应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
根据
18《美国法典》第1350条,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好市多公司(该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6年2月15日的季度10-Q表格季度报告(该报告),我,公司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Gary Millerchip,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证明: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2)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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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MIllerc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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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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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ary Millerch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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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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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书面声明的签名原件已提供给并将由好市多公司保留,并应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