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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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7日
尊敬的先生或女士,
我们,AllBright Law Offices(Xiamen),参考普普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关于F-3表格的注册声明(“注册声明”),该表格将于2026年1月27日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我们特此同意在注册声明中引用我们的名字。我们还同意向SEC提交这份同意书,作为注册声明的证据。
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因此不承认我们属于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7条或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在每种情况下,经修订)或根据其颁布的条例要求同意的人员类别。
【以下是签名页】
你忠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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