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10-Q
(标记一)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提交的季度报告
截至本季度止期间:2026年3月31日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提交的☐过渡报告
为从___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__的过渡期
委员会文件编号:001-32898
(其章程所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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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或其他司法 公司或组织) |
(I.R.S.雇主 识别号) |
美桂街道BAK产业园
花园口经济区
辽宁省大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116450
(主要行政办公地址,邮编)
(86)(411)-3918-5985
(注册人的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前名称、前地址和前财政年度,如果自上次报告后发生变化)
根据该法第12(b)节登记的证券:
| 各类名称 | 交易代码(s) | 注册的各交易所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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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1)在过去12个月内(或要求注册人提交此类报告的较短期限内)是否已提交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告,以及(2)在过去90天内是否已遵守此类提交要求。是否☐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在过去12个月内(或在要求注册人提交此类文件的较短期限内)是否以电子方式提交了根据S-T规则第405条(本章第232.405条)要求提交的每个交互式数据文件。是否☐
通过复选标记指明注册人是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非加速申报人、较小的报告公司还是新兴成长型公司。参见《交易法》第12b-2条中“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小型申报公司”、“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定义。
| 大型加速披露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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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加速披露公司☐ | 较小的报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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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兴成长型公司
|
如果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请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交易法》第13(a)节规定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为空壳公司(定义见《交易法》第12b-2条)。是☐没有
发行人各类普通股的流通股数量,截至2026年5月14日如下:
| 证券类别 | 流通股 | |
| 普通股,面值0.00 1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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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K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目 录
| 第一部分 | ||
| 财务资料 | ||
| 项目1。 | 财务报表。 | 1 |
| 项目2。 | 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 44 |
| 项目3。 | 关于市场风险的定量和定性披露。 | 55 |
| 项目4。 | 控制和程序。 | 55 |
| 第二部分 | ||
| 其他信息 | ||
| 项目1。 | 法律程序。 | 56 |
| 项目1a。 | 风险因素。 | 56 |
| 项目2。 | 股权证券的未登记销售及所得款项用途。 | 56 |
| 项目3。 | 优先证券违约。 | 56 |
| 项目4。 | 矿山安全披露。 | 56 |
| 项目5。 | 其他信息。 | 56 |
| 项目6。 | 展品。 | 57 |
i
第一部分
财务资料
项目1。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
CBAK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子公司
简明合并财务报表
截至3个月
2025年3月31日及2026年3月31日
CBAK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和子公司
目 录
1
中比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除股票数量外,以美元计)
| 注意事项 | 12月31日, 2025 |
3月31日, 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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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流动资产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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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存款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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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贸易和应收票据,净额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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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库存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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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付款项和其他应收款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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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前附属公司款项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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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收回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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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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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工厂及设备,净值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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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建工程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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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投资,净额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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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付土地使用权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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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形资产,净值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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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取得长期投资而支付的按金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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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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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资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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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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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 | |||||||||||
| 流动负债 | |||||||||||
| 贸易及应付票据 | 13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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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期银行借款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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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短期借款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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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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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前附属公司款项,净额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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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延政府补助,当前 | 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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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保修条款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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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租赁负债,流动 |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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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租赁负债,流动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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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交所得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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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负债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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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期银行借款 | 1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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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延政府补助,非流动 | 17 |
|
|
||||||||
| 产品保修条款 | 18 |
|
|
||||||||
| 经营租赁负债,非流动 | 9 |
|
|
||||||||
| 融资租赁负债,非流动 |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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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总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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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与或有事项 | 26 | ||||||||||
| 股东权益 | |||||||||||
| 普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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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捐赠股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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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外实收资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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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准备金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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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赤字 | ( |
) | ( |
) | |||||||
| 累计其他综合损失 | ( |
) | ( |
) | |||||||
| 股东权益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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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控股权益 | ( |
) | ( |
) | |||||||
| 总股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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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 $ |
|
$ |
|
|||||||
见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
中比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简明综合经营报表及综合收益(亏损)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及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
(未经审计)
(除股票数量外,以美元计)
| 三个月结束 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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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2025 | 2026 | |||||||||||
| 净收入 | 28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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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成本 | ( |
) | ( |
) | |||||||||
| 毛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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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费用: | |||||||||||||
| 研发费用 | ( |
) | ( |
)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 |
) | ( |
)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 |
) | ( |
) | |||||||||
| 信用损失备抵和坏账核销 |
|
( |
) | ||||||||||
| 总营业费用 | ( |
) | ( |
) | |||||||||
| 经营亏损 | ( |
) | ( |
) | |||||||||
| 财务收入(费用),净额 |
|
( |
) | ||||||||||
| 其他收入,净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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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占权益被投资方(亏损)收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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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衍生工具亏损 | (
|
) | |||||||||||
| 所得税前亏损 | ( |
) | ( |
) | |||||||||
| 所得税费用 | 20 | ( |
) | ||||||||||
| 净亏损 | ( |
) | ( |
) | |||||||||
| 减: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净亏损(收益) |
|
( |
) | ||||||||||
| 归属于中比新能源公司股东的净亏损 | $ | ( |
) | $ | ( |
) | |||||||
| 净亏损 | ( |
) | ( |
) | |||||||||
| 其他综合损失 | |||||||||||||
| –外币换算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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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损失 | ( |
) | ( |
) | |||||||||
| 减: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综合亏损(收益) |
|
( |
) | ||||||||||
| 中比新能源公司应占综合亏损 | $ | ( |
) | $ | ( |
) | |||||||
| 每股收益(亏损) | 25 | ||||||||||||
| –基本 | $ | ( |
) | $ | ( |
) | |||||||
| –稀释 | $ | ( |
) | $ | ( |
) | |||||||
|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25 | ||||||||||||
| –基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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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稀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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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
中比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简明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及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
(未经审计)
(除股票数量外,以美元计)
| 已发行普通股 | 额外 | 法定 | 累计 其他 |
非- | 库存股 | 合计 | ||||||||||||||||||||||||||||||||||||||
| 数 | 捐赠 | 实缴 | 储备金 | 累计 | 综合 | 控制 | 数 | 股东’ | ||||||||||||||||||||||||||||||||||||
| 股份 | 金额 | 股份 | 资本 | (注21) | 赤字 | 收入(亏损) | 利益 | 股份 | 金额 | 股权 | ||||||||||||||||||||||||||||||||||
| 截至2025年1月1日的余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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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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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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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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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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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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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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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票期权的行使 |
|
- | - | - | - | |||||||||||||||||||||||||||||||||||||||
| 员工和董事股票奖励的股份补偿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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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给法定储备金 | - | - |
|
(
|
) | - | - | |||||||||||||||||||||||||||||||||||||
| 外币换算调整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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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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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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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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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6年1月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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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收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员工和董事股票奖励的股份补偿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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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币换算调整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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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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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4
中比新能源公司及子公司
简明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及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
(未经审计)
(单位:美元)
| 三个月结束 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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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 | 2026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净亏损 | $ | ( |
) | $ | ( |
) | ||
| 调整净(亏损)收入与经营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
| 折旧及摊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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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贷损失备抵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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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货减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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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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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被投资单位的份额(收益) | ( |
) | ||||||
| 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摊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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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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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厂房及设备处置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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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性资产负债变动情况: | ||||||||
| 贸易和应收票据 | ( |
) | ( |
) | ||||
| 库存 | ( |
( |
) | |||||
| 预付款项和其他应收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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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贸易及应付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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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及产品保修条款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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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负债 | ( |
) | ( |
) | ||||
| 应收贸易款项及应付前附属公司款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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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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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及在建工程 | ( |
) | ( |
) | ||||
| 政府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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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 |
) | (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银行借款所得款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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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偿还银行借款 | ( |
) | ( |
) | ||||
| 融资租赁本金支付 | ( |
) | ||||||
| 定期存款的配售 | (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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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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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受限制现金净增加(减少)额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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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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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受限制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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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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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非现金投融资活动: | ||||||||
| 将在建工程转入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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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间支付的现金用于: | ||||||||
| 所得税 | $ | $ | ||||||
| 利息,扣除资本化金额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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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5
中比新能源公司及子公司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及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
(未经审计)
(除股票数量外,以美元计)
| 1. | 主要活动、陈述和组织的基础 |
中比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国BAK电池股份有限公司)(“CBAK”或“公司”)是一家于1999年10月4日在内华达州成立的公司,名称为Medina Copy,Inc.。公司于1999年10月6日更名为Medina Coffee,Inc.,随后于2005年2月14日更名为中国TERM0电池股份有限公司。CBAK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主要从事制造、商业化和分销多种标准和定制的锂离子(称为“锂离子”或“锂离子电池”)大功率可充电电池。在出售BAK International Limited(“BAK国际”)及其附属公司(见下文)之前,该公司生产的电池用于蜂窝电话,以及各种其他便携式电子应用,包括大功率手机、笔记本电脑、电动工具、数码相机、摄像机、MP3播放器、电动自行车、混合动力/电动汽车,以及一般工业应用。于2014年6月30日出售BAK国际及其附属公司后,公司专注于大功率锂离子充电电池的制造、商业化和分销,用于无绳电动工具、轻型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电动轿车、电动巴士、不间断电源和其他大功率应用。
公司股票于2005年至2006年5月31日期间通过场外交易公告牌在场外市场交易,当时公司获得批准其普通股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上市,并于同日开始交易,交易代码为“CBAK”。
2017年1月10日,公司向内华达州州务卿提交了合并条款,以实现公司与公司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CBAK Merger Sub,Inc.(“合并子公司”)之间的合并。根据合并章程,自2017年1月16日起生效,合并子公司与公司合并并并入公司,公司为存续实体(“合并”)。根据内华达州修订法规第92A.180章的许可,合并的唯一目的是实现公司名称的变更。
自2018年11月30日起,公司普通股的交易代码由CBAK更改为CBAT。自2019年6月21日开市起生效,公司的普通股开始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交易。
陈述和组织的基础
2004年11月6日,与深圳市BAK电池股份有限公司(“SZ BAK”)拥有基本相同股东的非经营性控股公司BAK国际与SZ TERM3的股东就公司后续反向收购事项进行股份互换交易。此次BAK国际与SZ BAK股东之间的换股交易作为对SZ BAK资产和负债历史基础不作调整的反向收购SZ BAK进行会计处理。
2005年1月20日,公司与BAK国际股东完成了股份互换交易。此次股份互换交易,也称为公司的“反向收购”,是根据CBAK、BAK国际和BAK国际的股东于2005年1月20日订立的证券交易协议的条款,根据内华达州法律完成的。此次换股交易已作为公司的一项筹资交易入账,据此,SZ BAK的历史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采用历史账面值进行合并。
6
同样在2005年1月20日,就在完成股份互换交易之前,BAK国际向不相关的投资者执行了其普通股的私募配售,据此,它以17,000,000美元的总收益发行了总计1,720,087股普通股。就本次融资而言,截至2016年3月1日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向前先生(“李先生”)同意根据日期为2005年1月20日的托管协议(“托管协议”)将其拥有的435,910股公司普通股配售至托管账户。根据托管协议,如果公司截至2005年9月30日的财政年度的经审计净收益不至少为12,000,000美元,则50%的托管股份将在私募中释放给投资者;如果公司截至2006年9月30日的财政年度的经审计净收益不至少为27,000,000美元,则剩余的50%将在私募中释放给投资者。如果公司截至2005年9月30日和2006年9月30日止财政年度的经审计净收益达到上述目标,则435,910股将在达到2005年目标时按50%的金额释放给李先生,在达到2006年目标时按剩余50%的金额释放给李先生。
根据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如果在达到业绩门槛后,将股份返还给公司高级职员,则李先生建立的托管协议等托管协议通常构成补偿。公司确定,在不考虑补偿费用的情况下,将实现截至2005年9月30日止年度的业绩门槛。然而,在考虑了一项相关的赔偿费用后,该公司确定这些门槛将不会达到。公司还认定,即使不考虑补偿费用,也无法达到截至2006年9月30日止年度的业绩门槛。
虽然与2005年业绩门槛相关的217,955股托管股份此前已被释放给李先生,但李先生于2006年8月21日执行了进一步承诺,将这些股份返还给托管代理,以分配给相关投资者。然而,该等股份并未退还予托管代理,但根据公司于2007年10月22日订立的交付Make Good股份、结算及解除协议(“Li结算协议”),该等股份最终交付予公司,详情如下。由于公司未能满足截至2006年9月30日的财政年度的业绩门槛,剩余的与2006财政年度业绩门槛相关的217,955股托管股份被释放给相关投资者。由于李先生并无保留任何置入托管的股份,且由于托管协议的投资者一方仅为公司股东,与公司并无及预期不会与公司有任何其他关系,公司于截至2005年9月30日及2006年9月30日止年度并无录得补偿费用。
在2007财年将与2006年业绩门槛相关的托管股份转让给投资者时,公司本应确认捐赠股份的贷项和额外实收资本的借项,这两者都是股东权益的要素。这一条目并不重要,因为已发行和流通的普通股总数、股东权益总额和资产总额没有变化;对收入或每股收益也没有任何影响。因此,先前提交的截至2007年9月30日的财政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将不会重列。这一股份转让已通过对截至2007年10月1日的某些项目的余额进行重新分类而反映在这些财务报表中。截至2007年10月1日,捐赠股份和额外实收资本的余额分别贷记和借记7955,358美元,载于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07年11月,Li先生根据Li和解协议将与2005年业绩门槛相关的217,955股股份交付给BAK国际;BAK国际进而将该等股份交付给公司。该等股份(根据2008年和解协议向投资者发行的股份除外,如下文所述)现由公司持有。收到该等股份后,公司和BAK国际解除对李先生就股份提出的所有索赔和诉讼因由,李先生解除对公司和BAK国际就股份提出的所有索赔和诉讼因由。根据Li和解协议的条款,公司与参与公司2005年1月定向增发的投资者展开谈判,以实现与该等投资者完全清偿适用协议项下的BAK国际义务(以及公司在其拥有的任何义务范围内的义务)。
自2008年3月13日开始,公司于2005年1月的定向增发中与若干投资者订立和解协议(“2008年和解协议”)。由于其他投资者从未就该事项提出任何索赔,公司未与其达成任何和解。
7
根据2008年和解协议,公司与和解投资者已同意在不承认任何责任的情况下达成和解并相互免除与2005年1月私募有关的所有索赔,包括与李先生已置于托管的与2005年业绩门槛相关的托管股份有关的所有索赔,以及所有索赔,包括与2005年1月私募相关的注册权相关的违约金索赔。根据2008年和解协议,公司已向每名和解投资者支付相当于该等投资者主张的2005年业绩门槛相关的托管股份数量的50%的公司普通股股份数量的和解款项;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和解款项总额为73,749股。迄今为止,股份支付是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4(2)节和/或其他适用条款规定的登记豁免进行的。根据2008年和解协议,公司提交了一份登记声明,内容涉及此类股份的转售,SEC于2008年6月26日宣布该声明生效。
根据Li Settlement Agreement、2008 Settlement Agreements and on the release of 217,955 escrowed shares related to the fiscal year 2006 performance benchmarks to the relevant investors,Li先生或公司均不对参与公司2005年1月定向增发的投资者承担与该escrowed shares相关的任何义务。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未收到2005年1月定向增发中“2008年和解协议”未覆盖的其他投资者的索赔。
由于公司已于2007财年向相关投资者转让了与2006年业绩门槛相关的217,955股股份,且公司也已向2008财年与我们订立“2008年和解协议”的投资者转让了与2005年业绩门槛相关的73,749股股份,根据“Li和解协议”和“2008年和解协议”,李先生和公司均不存在对参与公司2005年1月定向增发相关托管股份的相关投资者的剩余义务。
2013年8月14日,大连BAK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为中国BAK亚洲控股有限公司(“BAK亚洲”)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万美元。根据CBAK贸易的公司章程及中国相关规定,BAK亚洲须于2015年8月14日或之前向CBAK贸易出资。2017年3月7日,大连BAK贸易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大连CBAK贸易有限公司(“CBAK贸易”)。2019年8月5日,CBAK Trading的注册资本增加至5,000,000美元。根据CBAK贸易的修订章程及中国相关规定,BAK亚洲须于2033年8月1日或之前向CBAK贸易出资。2023年12月12日,CBAK商贸更名为大连CBAK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CBAK新能源”)。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已以现金方式向CBAK New Energy出资243.5万美元。CBAK新能源主要从事投资控股。
2013年12月27日,大连BAK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成立,为BAK亚洲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0,000美元。根据CBAK Power的公司章程及中国相关规定,BAK亚洲须于2015年12月27日或之前向CBAK Power出资。2017年3月7日,大连BAK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大连CBAK动力电池有限公司(“CBAK动力”)。于2018年7月10日,CBAK Power的注册资本增加至50,000,000美元。2019年10月29日,CBAK Power的注册资本进一步增加至60,000,000美元。根据上银电力修订章程及中国相关规定,BAK亚洲须于2021年12月31日或之前向上银电力出资。公司通过一系列专利和现金的注入,为CBAK Power做出了充分的贡献。CBAK Power主要从事开发和制造大功率锂电池。
2018年5月4日,CBAK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CBAK苏州”)成立,为CBAK Power拥有90%股权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元(约合150万美元)。余下10%股权由CBAK苏州若干雇员持有。根据CBAK苏州公司章程,各股东有权按其占出资比例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或对亏损负责。根据CBAK苏州公司章程及中国相关规定,CBAK Power须于2019年12月31日或之前向CBAK苏州公司出资。截至本报告日期,公司已出资人民币900万元(约合130万美元),其他股东通过注入一系列现金向CBAK苏州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万元(约合10万美元)。2023年4月14日,上银电力与南京BFD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BFD”)订立股份转让协议,将上银电力拥有的CBAK苏州90%股份转让予南京BFD,转让事项并无产生收益或亏损。截至2026年3月31日,CBAK苏州处于休眠状态,处于解散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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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1日,大连中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CBAK能源”)成立,为BAK亚洲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00美元。根据CBAK Energy的公司章程及中国相关规定,BAK亚洲须于2022年11月20日或之前向CBAK Energy出资,公司已将缴款时间延长至2054年1月31日。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已向CBAK Energy捐款23,519,880美元。截至报告发布之日,CBAK Energy处于休眠状态。
于2020年7月14日,公司向公司前任首席执行官李向前先生收购BAK Asia Investments Limited(“BAK Investments”)(一家根据香港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现金代价为1.00港元。BAK亚洲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控股公司,没有任何其他业务运营。BAK投资主要从事投资控股。
2020年7月31日,BAK投资在中国成立全资子公司CBAK新能源(南京)有限公司(“CBAK南京”),注册资本为1亿美元。根据CBAK南京公司章程及中国相关规定,BAK投资须于2040年7月29日或之前向CBAK南京公司出资。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已向CBAK南京公司捐款55,289,915美元。CBAK南京主要从事投资控股。
2020年8月6日,南京CBAK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CBAK”)作为CBAK南京的全资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亿元(约合1.013亿美元)。根据南京CBAK的公司章程及中国相关规定,CBAK南京须于2040年8月5日或之前向南京CBAK出资。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已向南京CBAK贡献了人民币3.525亿元(约合51.0百万美元)。南京CBAK主要从事开发和制造更大尺寸的圆柱锂电池。
2020年11月9日,南京达鑫新能源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南京达鑫”)成立,为CBAK南京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约合720万美元)。截至本报告日期,公司已向南京大信出资人民币3700万元(约合540万美元)。2023年3月6日,南京大信更名为南京BFD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南京BFD”)。公司已通过注入一系列现金的方式向南京BFD全额支付。南京BFD主要从事钠离子电池的开发和制造以及专用电池包集成业务。
2021年4月21日,上银动力与深圳市BAK动力电池有限公司(“BAK SZ”)、深圳市亚塑科技有限公司(“SZ亚塑”)及刘小霞就投资湖南DJY科技有限公司(“DJY”)订立投资协议,与Junxiu Li、湖南鑫涛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Xingyu Zhu、江苏赛德利医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订立投资协议。CBAK Power已支付约130万美元(人民币900万元)收购DJY 9.74%的股权。CBAK Power已向DJY董事会任命一名董事。DJY从事原材料和设备的研究和制造。
于2021年7月20日,CBAK Power就CBAK Power投资浙江Hitrans锂电池科技有限公司(“Hitrans”,前称浙江美都Hitrans锂电池科技有限公司)订立框架协议,据此,CBAK Power同意收购Hitrans的81.56%注册股权(占实收资本的75.57%)(“收购”)。收购事项已于2021年11月26日完成(注11)。收购事项完成后,Hitrans成为公司拥有81.56%注册权益(占实收资本的75.57%)的附属公司。
2022年7月8日,Hitrans召开2022年第二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将Hitrans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4,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400万元(约合640万美元),并接受绍兴海基企业管理与咨询合伙企业(“绍兴海基”)的投资人民币2,200万元(约合320万美元)和吴海军先生(统称“管理层股东”)的投资人民币1,800万元(约合260万美元)。根据该决议,投资注入的10%(人民币400万元或60万美元)将用于Hitrans的注册资本,其余90%(人民币3600万元或520万美元)将被视为Hitrans的额外实缴出资。管理层股东的25%投资须于2022年8月15日前到位,25%投资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到位,50%余额(人民币2000万元)须于2024年6月30日收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已收到投资的人民币1000万元(约合140万美元),占投资的25%。绍兴海基和吴海军先生目前正在与Hitrans的其他股东进行谈判,以将剩余未支付的25%和50%的管理层股东投资的到期付款日期延长至2029年5月31日。
9
2022年12月8日,CBAK Power与五名个人订立股权转让协议,以出售合共6.82%的Hitrans股权,总代价为人民币3000万元(约合430万美元)。交易已于2022年12月30日完成。出售后CBAK Power于Hitrans的股权为67.33%(占实收资本的69.12%)。
2024年3月26日,CBAK New Energy与CBAK Power订立协议,收购Hitrans相同的67.33%股权。此次股权转让在当地政府的登记工作也已于同日完成。由于此次交易,CBAK New Energy成为Hitrans的控股股东,而CBAK Power不再持有Hitrans的任何股权。2025年11月,CBAK New Energy与New Era Group浙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以收购Hitrans额外6.1364%股权,总代价为人民币2110万元(约合290万美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2026年3月31日,CBAK新能源持有Hitrans的股权比例为73.46%(占实收资本的79.64%)。
2021年7月28日,Hitrans Holdings,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成立,为CBAK的全资子公司,原名“中比新能源,Inc.”,更名为“Hitrans Holdings Co.,Ltd.”。(“Hitrans Holdings”)于2024年2月29日发布。截至本报告日期,Hitrans Holdings并无任何重大业务。
2021年10月9日,绍兴海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海盛”)作为Hitrans的全资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约合80万美元)。根据海晟公司章程及中国相关规定,Hitrans须于2025年5月31日或之前向海晟公司出资。Hitrans已通过注入一系列现金向海盛作出全面贡献。海盛股份主要从事正极材料贸易业务。
2023年7月7日,Hong Kong Nacell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成立,为Hitrans Holdings的全资附属公司,根据香港法律注册成立,于2024年3月22日更名为“Hong Kong Hitrans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Hong Kong Hitrans”)。截至本报告日期,香港Hitrans并无任何重大业务。
2023年7月12日,CBAK Energy Lithium Holdings成立为CBAK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于2024年2月29日更名为“CBAK Energy Lithium Holdings Co. Ltd”。CBAK Energy Lithium Holdings于本报告日期并无任何重大业务。
2023年7月25日,CBAK新能源(商丘)有限公司(简称“CBAK商丘”)作为CBAK Power的全资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约合690万美元)。根据CBAK商丘公司章程及中国相关规定,CBAK Power须于2043年7月24日或之前向商丘公司出资。截至2026年3月31日,CBAK Power已向商丘贡献了人民币18.0百万元(约合2.6百万美元)。CBAK商丘主要从事制造及销售锂离子电池。
2024年2月26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CBAK Energy Investments Holdings(“CBAK Energy Investments”)作为CBAK的全资子公司成立。截至本报告日期,CBAK Energy Investments并无任何重大业务。
2024年10月29日,深圳市CBAK钠电池新能源有限公司(“CBAK深圳”)成立,为BAK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美元。根据CBAK Shenzhen的公司章程及中国相关规定,BAK投资须于2029年10月17日或之前向CBAK Shenzhen出资。截至2026年3月31日,BAK投资无任何贡献。
10
2025年1月9日,安徽源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源创”)作为Hitrans的全资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约合680万美元)。根据其组织章程及中国相关法规,Hitrans须于2030年1月2日或之前出资。Hitrans为远创作出了充分的贡献。元创股份被指定从事用于NCM锂离子电池的镍钴锰(“NCM”)正极材料的制造和营销业务。
2025年4月30日,公司在马来西亚设立子公司CBAK ENERGY Lithium Battery Malaysia SDN。BHD.(“CBAK Malaysia”)。马来西亚CBAK将专注于圆柱锂电池的制造和销售,瞄准中国以外的海外市场。截至本报告日期,CBAK Malaysia并无业务。
CBAK Energy C.A. Inc.(“CBAK Energy California”)于2025年11月17日根据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律注册成立为中比新能源,Inc.的全资子公司。于本报告日期,CBAK Energy California并无任何重大业务。CBAK Energy California成立是为了开拓美国市场。
绍兴海蓝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海蓝新材料”)成立于2026年2月9日,是Hitrans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00万元(约合640万美元)。根据其组织章程和中国相关法规,Hitrans必须在2031年2月8日或之前出资。截至2026年3月31日,Hitrans的贡献为零。投资控股设立绍兴海澜(注30)。
该公司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国通用会计准则编制的。
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在财务报表日期的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或有资产和负债的披露以及报告期间的收入和支出的报告金额。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这一会计基础在某些重大方面与编制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账簿所使用的会计基础不同,后者是根据会计原则和适用于在中国或香港成立的有限责任企业的相关财务条例编制的。随附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反映了公司子公司账簿中未记录的必要调整,以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列报。
2020年12月8日,公司与若干机构投资者订立证券购买协议,据此,公司以记名直接发售方式发行合共9489,800股公司普通股,每股购买价格为5.18美元,并认股权证购买合共3795,920股公司普通股,行使价格为每股6.46美元,可自发行之日起36个月内行使,所得款项总额约为4916万美元,在扣除公司应付的配售代理费用和其他估计发行费用381万美元之前。此外,此次交易的配售代理还收到认股权证(“配售代理认股权证”),用于购买最多379,592股公司普通股,行使价为每股6.475美元,可在发行后6个月后的36个月内行使。
2021年2月8日,公司与同一投资者订立另一份证券购买协议,据此,公司以注册直接发售方式发行合共8,939,976股公司普通股,每股购买价格为7.83美元。此外,公司向投资者发行了(i)在同时进行的私募配售中,A-1系列认股权证购买共4,469,988股普通股,每股行使价为7.67美元,自发行之日起42个月内可行使;(ii)在注册直接发行中,B系列认股权证购买共4,469,988股普通股,每股行使价为7.83美元,自发行之日起90天内可行使;以及(iii)在注册直接发行中,A-2系列认股权证可购买最多2,234,992股普通股,每股行使价为7.67美元,自发行之日起45个月内可行使。公司从注册直接发行和同时进行的私募中获得了约7000万美元的总收益,未扣除公司应付的配售代理费用和其他估计发行费用500万美元。此外,此次交易的配售代理还收到认股权证(“配售代理认股权证”),用于购买最多446,999股公司普通股,行使价为每股9.204美元,可在发行6个月后的36个月内行使。
11
于2021年5月10日,公司与公司未偿还B系列认股权证的每名持有人订立B系列认股权证的第1号修订(“B系列认股权证修订”)。根据B系列认股权证修订,B系列认股权证的期限由2021年5月11日延长至2021年8月31日。
截至2021年8月31日,公司未收到投资者行使B系列认股权证的通知。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批认股权证已全部到期。
2025年5月20日,公司授权了一项股票回购计划(“股票回购计划”),根据该计划,公司可以回购最多2000万美元的普通股。股票回购计划将于2026年5月20日结束。股票回购计划下的回购可不时通过公开市场购买、私下协商交易或其他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方式进行。回购股份的时机和实际数量将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价格、企业和监管要求、市场条件和其他企业流动性要求和优先事项。股票回购计划不要求公司购买任何特定数量的股份,也不保证公司将回购的确切股份数量。公司可随时以任何理由暂停、修改或终止股票回购计划,恕不另行通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已于2025年8月13日清退。此次回购的总成本为150万美元,平均每股价格为1.14美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有4500万美元的银行贷款和约3.308亿美元的其他流动负债。
该公司目前正在大连、南京、浙江和安徽工厂扩大其产品线和制造能力,这需要更多的资金来为扩张提供资金。公司计划在未来通过银行借款和股权融资筹集额外资金,以满足日常现金需求(如果需要)。
病毒或其他健康流行病的爆发和爆发
公司业务一直并可能继续受到广泛的健康流行病爆发的不利影响,例如新冠肺炎禽流感或非洲猪流感。公司在大连、南京和绍兴的制造设施在2022年限制性措施生效时没有满负荷生产,这对我们的运营和财务业绩产生了负面影响。中国于2022年底开始修改零新冠病毒政策,大部分旅行限制和隔离要求已于2022年12月取消。
随着公司、其他业务和政府为遏制可能的健康流行病和疫情的传播而可能采取的行动不断演变,将继续对公司业务产生的病毒或其他健康流行病爆发的影响程度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并且难以预测和量化。因周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合理估计未来业务中断的程度及相关财务影响。
截至公司简明财务报表出具之日,未来可能出现的健康流行病和疫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流动性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程度尚不确定。该公司正在密切监测和评估不断变化的局势,并评估其潜在风险。
持续经营
随附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假设公司将持续经营而编制。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存在营运资金不足、经常性净亏损累计亏损和不到一年到期的重大短期债务。这些情况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提出了重大质疑。公司持续经营的计划包括提高盈利能力和获得额外的债务融资、现有股东的贷款以获得额外的资金以满足其经营需要。无法保证公司将在上述计划中或在以可接受的条款吸引股权或替代融资方面取得成功,或根本无法保证。这些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不包括在公司无法持续经营时可能需要对记录资产金额的可收回性和分类以及负债分类进行的任何调整。
12
收入确认
公司在其客户获得对承诺的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金额反映了其预期为换取这些商品而收到的对价。公司按照ASU NO.2014-09规定的五步模型确认收入:(i)识别与客户的合同;(ii)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iii)确定交易价格;(iv)将交易价格分配给合同中的履约义务;(v)在我们履行履约义务时(或作为)确认收入。
产品销售收入在客户取得对公司产品的控制权时确认,这种情况发生在某个时间点,通常是在交付给客户时。如果本应确认的资产的预期摊销期为一年或更短或金额不重要,则公司在发生时支出获得合同的增量成本。
产品销售收入在扣除为与公司客户的合同范围内提供的适用折扣和津贴而建立的准备金后入账。
产品收入储备,被归类为产品收入的减少,一般在类别上有特点:折扣和退货。这些准备金是基于对相关销售的已赚取或将被索赔的金额的估计,并被归类为应收账款的减少,因为该金额应支付给公司的客户。
合同负债
该公司的合同负债包括与电池开发相关的递延收入、服务合同以及从分配给未履行履约义务的客户收到的押金。合同负债余额的变动在呈列的任何年度内均未受到业务收购、交易价格估计变动或任何其他因素的重大影响。下表分别列示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递延电池开发和销售电池收入的活动:
| 截至3月31日止三个月, | ||||||||
| 2025 | 2026 | |||||||
| 年初余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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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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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取的开发费/收到的押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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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及销售电池收入确认 | ( |
) | ||||||
| 交易所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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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末余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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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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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采用的会计准则
2025年7月,FASB发布了ASU 2025-05,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主题326),这为制定预测提供了一种实用的权宜之计,作为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该修订允许公司选择一种实用的权宜之计,假设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当前条件在资产的剩余寿命内不发生变化。ASU在2025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和中期期间生效。提前收养是允许的,在未来的基础上是有效的。公司于2026年1月1日开始采用ASU2023-09。该采用对公司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没有重大影响。
13
最近发布但尚未采用的会计公告
2024年11月,FASB发布了ASU 2024-03,损益表费用分类(DISE),其中要求额外披露损益表中包含的费用的性质,以响应投资者长期以来要求提供有关实体费用的更多信息的要求。新准则要求披露在损益表正面呈现的费用标题中包含的特定类型的费用,以及关于销售费用的披露。该指南将对2026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和2027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中期报告期生效。这些要求将被前瞻性地应用,并可选择追溯应用。允许提前收养。公司目前正在评估采用该指引对公司简明合并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的影响。
2025年11月,FASB发布了ASU 2025-09,衍生工具和套期保值–套期会计改进(主题815),修订了套期会计指南的某些方面,以更好地使财务报告与实体风险管理活动的经济性保持一致。ASU在2026年12月13日之后开始的年度和中期期间生效。早期收养是允许的,在未来的基础上是有效的。公司目前正在评估采用该指引对公司简明合并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的影响。
2025年12月,FASB发布ASU 2025-10,Government Grants(Topic832):Accounting of Government Grants Received by Business Entities,to improve 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s by establishing authentic guidance on the accounting of Government Grants for Government Grants Received by Business Entities。修正案确立了对企业实体收到的政府赠款的会计核算,包括对与资产和收入相关的赠款的指导。该指南对2028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有效,允许提前采用,可采用(a)修改后的预期方法;(b)修改后的追溯方法或(c)追溯方法。公司目前正在评估采用该指引对公司简明合并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的影响。
FASB或其他标准制定机构已发布或提议的、不需要在未来某个日期之前采用的其他会计准则,预计在采用时不会对公司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 2. | 质押存款 |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的已质押存款包括在银行的已质押应付票据存款(附注13)及商品合约抵押品存款(附注19)。
| 3. | 贸易和应收票据,净额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3月31日的贸易及应收票据:
| 12月31日, | 3月31日, | |||||||
| 2025 | 2026 | |||||||
| 贸易应收账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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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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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信贷损失准备金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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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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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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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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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贸易和票据应收款中包括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的应收留存款51,392美元和40,694美元。应收留存金免息,可于自本电动汽车电池销售之日起三至五年的留存期结束时或自本汽车销售之日起2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时收回。
信用损失备抵情况分析如下:
| 截至2026年1月1日的余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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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拨备,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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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汇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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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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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库存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的库存包括:
| 12月31日, | 3月31日, | |||||||
| 2025 | 2026 | |||||||
| 原材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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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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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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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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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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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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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的三个月期间,将过时存货减记至成本或可变现净值较低者分别为934,424美元和259,622美元,计入收入成本。
| 5. | 预付款项和其他应收款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的预付款项和其他应收款包括:
| 12月31日, | 3月31日, | |||||||
| 2025 | 2026 | |||||||
| 可收回的增值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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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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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付供应商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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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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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人员预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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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付运营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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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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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客户非营运代理服务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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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衍生工具资产(附注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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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应收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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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信贷损失准备金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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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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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损失备抵分析如下:
| 截至2026年1月1日的余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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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拨备,净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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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外汇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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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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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6. | 物业、厂房及设备,净额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包括:
| 12月31日, 2025 |
3月31日, 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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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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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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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权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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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械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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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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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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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值 | ( |
) | ( |
) | ||||
| 累计折旧 | ( |
) | ( |
) | ||||
| 账面金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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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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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的三个月中,公司分别产生了2068756美元和3480831美元的折旧费用。
在公司对其运营进行战略审查的过程中,公司评估了公司物业、厂房和设备账面价值的可收回性。减值费用(如有)指公司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账面值超过公司生产设施预期产生的估计贴现现金流量的部分。公司认为,截至2025年3月31日及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并无减值。
| 7. | 在建工程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的在建工程包括:
| 12月31日, | 3月31日, | |||||||
| 2025 | 2026 | |||||||
| 在建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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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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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预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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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面金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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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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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的在建工程主要包括建设CBAK Power、南京CBAK、Hitrans和安徽的设施和生产线的资本支出。
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分别将利息91,289美元和零资本化为在建工程成本。
| 8. | 长期投资,净额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的长期投资包括:
| 12月31日, 2025 |
3月31日, 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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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益法被投资单位投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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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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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流通股权投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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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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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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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以下为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 2025年12月31日 | 2026年3月31日 | |||||||||||||||
| 携带 金额 |
经济利益 | 账面金额 | 经济利益 | |||||||||||||
| 权益法被投资单位投资 | ||||||||||||||||
| 浙江盛洋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个)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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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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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非流通股权投资(b) | ||||||||||||||||
| 湖南大疆科技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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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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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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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5年1月1日的余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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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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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汇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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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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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收益 | ||||
| 外汇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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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余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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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7日,Hitrans与Shengyang Xu先生订立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据此,Hitrans将以人民币2860万元(约合390万美元)的价格向目前持有浙江盛洋97%股权的个人Xu先生初步收购浙江盛洋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盛洋”)26%的股权(“初步收购”)。Hitrans应按以下方式分两(2)期支付初始收购价款:(i)股权转让合同执行后五个营业日内到期价款的50%并满足该合同规定的其他先决条件;(ii)徐先生成功向Hitrans转让浙江盛洋26%股权后五个营业日内到期价款的剩余50%。Hitrans支付50%价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即人民币1430万元,各方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完成股权变更登记。盛洋股份自2020年6月起为Hitrans的材料供应商。2023年11月6日,Hitrans完成浙江盛洋26%股权登记。
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分别录得对浙江盛阳投资的收益份额为55,125美元和零。
及于首次收购后三个月内,徐先生须按与首次收购(“后续收购”)相同的每股价格向Hitrans转让浙江盛阳额外44%的股权。订约方须订立另一份协议,以详述后续收购事项的条款。截至本报告日期,后续收购事项尚未完成。Hitrans的管理团队目前正在与徐先生就可能推迟付款和股权转让进行谈判。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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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1日, 2025 |
3月31日, 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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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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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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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值 | ( |
) | ( |
) | ||||
| 账面金额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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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2021年4月21日,上银动力与深圳市BAK动力电池有限公司(BAK SZ)、深圳市亚塑科技有限公司(SZ亚塑)及刘晓霞(统称“投资者”)就投资于私人控股公司湖南DJY科技有限公司(“DJY”)订立投资协议,与Junxiu Li、湖南鑫涛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Xingyu Zhu、江苏赛德丽制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订立投资协议。CBAK Power已支付140万美元(人民币900万元)收购DJY 9.74%的股权。CBAK Power连同其他三名新投资者已代表投资者向DJY董事会任命了一名董事。DJY是公司从事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及向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商提供服务的非关联第三方,包括原材料、精细陶瓷、设备及工业工程等。
2022年11月28日,南京CBAK与深圳市教育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个人投资者刘文元共同设立南京CBAK教育为产业科技有限公司(“CBAK教育”),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约合70万美元),其中双方分别持有CBAK教育10%、60%和30%的股权。这笔投资是为了为南京CBAK培养有技能的员工队伍。CBAK教育于2023年开始运营,截至报告日南京CBAK出资为零。
非流通股本证券是对私人控股公司的投资,没有容易确定的市场价值。公司使用一种计量替代方法计量在没有易于确定的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对非流通股本证券的投资,该方法以成本法减去减值(如有),加上或减去非经常性基础上可观察的价格变动导致的变化来计量这些证券。因减值而被重新计量的非流通股本证券的公允价值被归入第3级。公司调整期间重新计量的非流通股本证券的账面价值,并将由此产生的损益确认为其他营业收入(费用)的组成部分,净额。截至2025年3月31日及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非流通股本证券并无录得减值。
| 9. | 租赁 |
| (a) |
|
| 预付土地 | ||||
| 租赁 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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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5年1月1日的余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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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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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摊销费用 | ( |
) | ||
| 外汇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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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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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间摊销费用 | ( |
) | ||
| 外汇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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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余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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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4年8月及2021年11月,公司收购土地使用权,以建造公司于中国大连及浙江的工厂。
元创股份于2025年5月13日收购一宗土地使用权,以在中国安徽建造一座用于正极材料制造的工厂。
已预先支付一笔款项,以向拥有人收购租赁土地,租赁期限为36至50年,根据该等土地租赁条款,将不会支付任何持续付款。
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预付土地使用权的摊销费用分别为78,305美元和87,931美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及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预付土地使用权账面值并无作出减值亏损。
18
| (b) | 经营租赁 |
于2021年4月6日,南京CBAK订立南京仓库空间租赁协议,为期三年,自2021年4月15日开始,至2024年4月14日届满。每月租金约为每月人民币97743元(14146美元)。租期延长一年,月租金为人民币86,913元(约合11,907美元)至2025年5月14日,并进一步延长三年,月租金为人民币94,156元(约合12,983美元),自2025年5月14日至2028年5月14日。
2021年6月1日,Hitrans与液化气供应商订立租赁协议,为期五年,供应液氮和氧气,自2021年7月1日起生效。每月租金约为每月5310元人民币(773美元)。
2021年12月9日,Hitrans就浙江额外员工宿舍空间订立租赁协议,租期三年,自2021年12月10日开始,至2024年12月9日届满。第一年的月租金约为每月10400元人民币(1514美元),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月租金分别为每月10608元人民币(1544美元)和10820元人民币(1575美元)。
2022年3月1日,Hitrans于浙江订立额外员工宿舍空间租赁协议,租期为五年,自2022年3月1日开始,至2027年2月28日届满。第一年每月租金约为人民币15,840元(2,306美元),每年增加2%。
于2022年10月20日,CBAK Power订立大连员工宿舍空间租赁协议,为期三年,由2022年10月20日开始,至2025年10月19日届满。每月租金为人民币61,905元(约合9,012美元)。
2022年12月20日,Hitrans就浙江额外员工宿舍空间订立租赁协议,租期五年,自2022年12月20日开始,至2027年12月19日届满。第一年的月租金为每月人民币52,000元(7,570美元),每年增加2%。
2023年4月20日,Hitrans就浙江的额外员工宿舍空间订立另一份租赁协议,为期三年,自2023年5月1日开始,至2026年4月30日届满。月租金为每月人民币28000元(约合3860美元)。2024年7月1日,Hitrans订立提前终止租约的修订,并订立新租约,为期两年,由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14,000元(合1,995美元)。
南京CBAK就位于南京的办公室及厂房空间订立租赁协议,为期一年,由2023年8月1日开始,至2024年7月31日届满。月租金约为每月人民币160743元(约合22649美元)。租期延长三年至2027年8月31日,月租不变。
CBAK商丘订立商丘员工宿舍空间租赁协议,为期六年,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9年9月30日止。每月租金约为每月人民币11400元(1584美元)。于2025年1月1日,CBAK商丘订立一项修订,以减少租赁空间并缩短租赁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新的月租金为每月人民币7,717元(约合1,003美元)。
CBAK商丘订立商丘制造及厂房空间租赁协议,租期六年,由2024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265,487元(约合36,769美元)。业主无条件免除租赁车位因业绩不达预期而产生的应计年租金。该公司将宽恕视为2025年的收获。
2024年3月1日,Hitrans与液化气供应商签订了为期45个月的租赁协议,用于供应液氮,直至2027年12月11日。每月租金约为人民币19309元(约合2674美元)。
2024年4月26日,Hitrans与液化气供应商订立租赁协议,为期五年,供应液氩至2029年4月25日。每月租金约为人民币1062元(约合146美元)。
南京CBAK于2024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期间订立南京员工宿舍空间租赁协议。月租金为每月人民币22155元(3081美元)。2025年3月1日,月租金降至每月人民币19936元(约合2740美元)。
19
CBAK商丘于2024年5月16日至2029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商丘员工宿舍空间租赁协议,季度租金为人民币19,404元(2,765美元)。
南京CBAK订立另一份于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于南京的员工宿舍空间的租约。每月租金为人民币39633元(约合5511美元)。
BAK亚洲于2025年6月16日至2028年6月30日期间就香港办公室订立租约。每月租金为每月10000港元(1290美元)。
CBAK Energy California于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月31日期间在加利福尼亚州签订了一份办公室租约。第一个日历年的月租金为2716美元,第二年起将为2798美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及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营运租赁开支按人头协议计算如下:
| 3月31日, 2025 |
3月31日, 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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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租赁成本–直线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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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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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1日, | 3月31日, | |||||||
| 2025 | 2026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按成本计 | $ |
|
$ |
|
||||
| 累计折旧 | ( |
) | ( |
) | ||||
| 减值 | ( |
) | ( |
) | ||||
| 融资租赁项下固定资产、工厂及设备,净值净额 | ||||||||
| 融资租赁负债,流动 |
|
|
||||||
| 融资租赁负债,非流动 |
|
|||||||
| 融资租赁负债合计 | $ |
|
$ |
|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融资租赁费用构成部分如下:
| 为这三个月 截至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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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 | 2026 | |||||||
| 融资租赁成本: | ||||||||
| 资产折旧 | $ | $ | ||||||
| 租赁负债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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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费用共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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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截至2026年3月31日租赁负债到期情况的年表:
| 运营中 租赁 |
金融 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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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剩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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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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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8 |
|
|||||||
| 2029 |
|
|||||||
| 2030 |
|
|||||||
| 此后 | ||||||||
| 未贴现现金流总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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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推算利息 | ( |
) | ( |
) | ||||
| 租赁负债现值 | $ |
|
$ |
|
||||
20
租期及折现率:
| 12月31日, 2025 |
3月31日, 2026 |
|||||||
| 加权-平均剩余租期(年) | ||||||||
| 土地使用权 |
|
|
||||||
| 经营租赁 |
|
|
||||||
| 融资租赁 |
|
|
||||||
| 加权平均贴现率 | ||||||||
| 土地使用权 | ||||||||
| 经营租赁 |
|
% |
|
% | ||||
| 融资租赁 |
|
% |
|
% |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与公司为承租人的租赁相关的补充现金流信息如下:
| 截至3个月 3月31日, |
||||||||
| 2025 | 2026 | |||||||
| 经营资产产生的经营现金流出 | $ |
|
$ |
|
||||
| 10. | 净无形资产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的无形资产包括:
| 12月31日, 2025 |
3月31日, 2026 |
|||||||
| 按成本计算的计算机软件 | $ |
|
$ |
|
||||
| 排污许可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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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摊销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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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摊销费用分别为116,117美元和4,413美元。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未来摊销费用总额估计如下:
| 2026年剩余 | $ |
|
||
| 2027 |
|
|||
| 2028 |
|
|||
| 2029 |
|
|||
| 2030 |
|
|||
| 此后 |
|
|||
| 合计 | $ |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及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无形资产账面值并无作出减值亏损。
21
| 11. | 收购子公司 |
2021年7月20日,CBAK Power就CBAK Power对Hitrans的投资订立框架协议,据此,CBAK Power收购Hitrans 81.56%的注册股权(或占实收资本的75.57%)(“收购协议”)。浙江海创向CBAK Power转让81.56%注册股权(占实收资本的75.57%)已向当地政府登记,收购已于2021年11月26日完成。
收购完成后,CBAK Power成为Hitrans的最大股东,持有公司81.56%的注册股权(占公司实收资本的75.57%)。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要求,CBAK Power和Management股东有义务根据Hitrans公司章程,分别为Hitrans公司注册资本的未支付部分出资人民币1110万元(170万美元)和人民币40万元(0.06万美元)。
公司完成了必要的估值,以评估所收购的有形和无形资产及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由此确定并确认商誉金额在相应的收购日期。下表汇总了截至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6日所收购资产和承担的负债的估计合计公允价值。
| 现金和银行 | $ |
|
||
| 债务产品 |
|
|||
| 贸易和应收票据,净额 |
|
|||
| 库存 |
|
|||
| 预付款项和其他应收款 |
|
|||
| 可收回所得税 |
|
|||
| 应付受托人款项 |
|
|||
| 固定资产、工厂及设备,净值 |
|
|||
| 在建工程 |
|
|||
| 无形资产,净值 |
|
|||
| 预付土地使用权,非流动 |
|
|||
| 租赁资产,净额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短期银行贷款 | ( |
) | ||
| 其他短期贷款– CBAK Power | ( |
) | ||
| 贸易账款和应付票据 | ( |
)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 | ( |
) | ||
| 递延政府补助 | ( |
) | ||
| 土地增值税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净资产 |
|
|||
| 减:豁免应付股息 |
|
|||
| 取得的净资产总额 |
|
|||
| 非控股权益( |
( |
) | ||
| 商誉 |
|
|||
| 可辨认净资产合计 | $ |
|
为实施收购而转让的代价的组成部分如下:
| 人民币 | 美元 | |||||||
| 现金对价 |
|
|
||||||
| 现金对价 |
|
|
||||||
| 购买总对价 |
|
|
||||||
22
该交易导致商誉的购买价格分配为1,606,518美元,代表该交易对公司的财务、战略和运营价值。商誉归因于公司为获得Hitrans的业务价值而支付的溢价,以及Hitrans和公司的合并业务预期产生的协同效应、集结的劳动力以及他们在提供锂电池制造所用原材料方面的知识和经验。收购的商誉总额不可抵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全额减值。
| 12. | 为取得长期投资而支付的按金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为取得长期投资而支付的保证金包括:
| 12月31日, | 3月31日, | |||||||
| 2025 | 2026 | |||||||
| 非流通股权投资 | $ |
|
$ |
|
||||
2023年9月27日,南京CBAK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CBAK”)与深圳市BAK电池有限公司(“SZ BAK”)订立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据此,SZ BAK应向南京CBAK出售深圳BAK动力电池有限公司(“BAK SZ”)百分之五(5%)的股权,购买价格为人民币2.6亿元(约合3570万美元)(“目标股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南京CBAK将按以下方式分三(3)期支付目标股权:(i)2024年12月31日之前到期的人民币4000万元(约合550万美元);(ii)2024年9月30日之前到期的人民币9000万元(约合1240万美元),以及(iii)在SZ BAK成功向南京CBAK转让在BAK SZ的百分之五(5%)股权后到期的剩余目标股权余额人民币1.3亿元(约合1780万美元)。待南京CBAK支付完目标股权中的人民币1.3亿元后,各方应共同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完成股权变更登记。股权转让协议可经各方协商书面解除且所付定金可按要求退还。股权转让过程耗时比预期更长。南京CBAK与SZ BAK已于2025年3月7日订立补充协议以延长交易期。截至2026年3月31日,截至本报告日期,该公司已出资人民币1.158亿元(约合1680万美元)。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SZ BAK和BAK为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公司前任首席执行官李向前先生为SZ BAK和BAK SZ的董事。
公司将在完成时采用非经常性基础上加减可观察到的价格变动导致的价格变动的计量方法,将该等证券采用成本法计量减去减值(如有)后作为没有易于确定的公允价值的不可上市股本证券计量该等投资。因减值而被重新计量的非流通股本证券的公允价值被归入第3级。
| 13. | 贸易和应付票据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3月31日的应付贸易及票据包括以下各项:
| 12月31日, | 3月31日, | |||||||
| 2025 | 2026 | |||||||
| 贸易应付款项 | $ |
|
$ |
|
||||
| 应付票据 | ||||||||
| –银行承兑汇票 |
|
|
||||||
| –信用证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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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应付票据全部为交易性质,自发行日起一年内到期。
应付票据由以下机构作担保:
| (一) | 公司质押存款情况(注2); |
| (二) | $
|
| (三) | 公司的建筑物(注6)及预付土地使用权(注9) |
| 14. | 贷款 |
银行贷款: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的银行借款包括:
| 12月31日, | 3月31日, | |||||||
| 2025 | 2026 | |||||||
| 短期银行借款 | $ |
|
$ |
|
||||
| 长期银行借款 |
|
|
||||||
| $ |
|
$ |
|
|||||
2023年1月,Hitrans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续签了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60亿元(约合2210万美元)的银行融资,期限为2023年1月至2027年12月。2025年1月22日,Hitrans与交通银行订立一项新的银行融资,期限为2025年1月22日至2030年1月22日的另外五年,贷款金额的最高担保为人民币1.558亿元(约合2150万美元)。该设施由Hitrans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担保。2025年10月24日,Hitrans和交通银行将贷款额度延长至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2亿元(约合2310万美元)。根据该贷款,截至2026年3月31日,Hitrans借款为人民币1.552亿元(约合2240万美元),年利率为2.45%至3.0%,将于2026年4月至2027年3月到期。
2024年4月9日,Hitrans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分行订立一份短期贷款协议,期限为2024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7日,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550万元(约合80万美元),年利率为4.05%。Hitrans在同一天借了人民币550万元(约合80万美元)。Hitrans于2025年1月24日提前偿还了这笔贷款。
2024年9月29日,Hitrans与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订立一项人民币1500万元(约合200万美元)的短期信用担保贷款协议,期限为一年,由2024年9月29日至2025年9月26日,利率为4.00%。Hitrans在同一天借了1500万元人民币(约合210万美元)。Hitrans于2025年9月26日偿还了这笔贷款。
2024年12月31日,Hitrans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订立1,000万元人民币(约合140万美元)的短期贷款协议,期限为一年,由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0日,利率为2.9%。Hitrans在同一天借了1000万元人民币(约合140万美元)。Hitrans于2025年12月30日偿还了这笔贷款。
2025年1月17日,Hitrans与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订立长期最高质押协议,期限为2025年1月17日至2027年9月25日,最高融资金额为人民币7656万元(约合1054万美元)。该设施由Hitrans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担保。截至2026年3月31日,Hitrans已借款人民币5290万元(约合770万美元),年利率为2.41%-2.96 %,将于2027年6月至2027年9月到期。
24
2025年1月20日,南京CBAK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分行订立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约合140万美元)的无抵押循环贷款协议,年利率为2.8%(LPR-利率-30 bp),贷款期限一年,截至2026年1月20日。南京CBAK于2025年1月20日根据该贷款协议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约合140万美元)。南京CBAK于2025年9月20日提前还款。
2025年2月19日,南京CBAK从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获得一笔人民币3000万元的贷款(约合420万美元),期限为2025年2月19日至2027年9月23日。该融资由BAK投资持有的CBAK南京100%股权提供担保。截至2026年3月31日,南京CBAK借款人民币2900万元(约合420万美元),年利率为2.26%至2.78%,可偿还至2026年5月至2027年3月。
2025年2月25日,Hitrans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订立短期保理贷款协议,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约合140万美元),期限为2025年2月28日至2026年2月27日,为期一年,年利率为3.7%。Hitrans在同一天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约合140万美元)。Hitrans于2026年2月偿还了保理贷款。
Hitrans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订立另一项短期保理贷款协议,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约合140万美元),期限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6年11月27日,为期一年,年利率为3.1%。Hitrans在同一天借了1000万元人民币(约合140万美元)。Hitrans又借了930万元人民币(约合130万美元),2026年3月5日至2027年3月5日为期一年,年利率3.0%。
于2025年6月28日,南京CBAK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订立一份由2025年6月28日至2026年6月26日的人民币1200万元(约合170万美元)的短期贷款协议,年利率为2.60%。南京CBAK在同一天借款1200万元人民币(约合170万美元)。南京CBAK于2025年7月18日提前偿还贷款。
2025年6月30日,CBAK Power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一笔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约合1400万美元)的银行融资,期限至2026年6月12日,用于短期借款和签发承兑汇票结算材料供应商,由Power的建筑物和质押存款提供担保。CBAK Power从上述贷款中借入1000万港元(约合140万美元),年利率为2.65%,将于2026年8月14日偿还。CBAK Power于2025年11月14日提前偿还了该笔借款。
CBAK Power已借入一系列承兑汇票,总额为人民币5150万元(约合745万美元),期限至2026年4月至9月,由CBAK Power的建筑物和质押存款人民币4590万元(约合660万美元)作担保(附注2)。
于2025年7月30日,Hitrans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订立一份人民币1000万元(约合150万美元)的短期贷款协议,为期一年,由2025年7月31日至2026年7月30日,年利率为3%。Hitrans于2025年7月31日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约合140万美元)。
2025年8月13日,CBAK Power从中国建设银行获得一笔7800万元人民币(约合1130万美元)的银行融资,期限至2035年8月13日。2025年8月29日,CBAK Power从该融资中提取人民币1000万元(约合140万美元),为期一年,年利率为2.2%,将于2026年8月21日偿还。2026年2月11日,CBAK Power从该融资中提取人民币1500万元(约合220万美元),为期一年,年利率为2.2%,将于2027年2月11日偿还。
于2025年12月17日,南京BFD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订立人民币1000万元(约合140万美元)的短期贷款协议,期限为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12月16日,年利率为2.30%。这笔贷款由CBAK南京公司提供担保。南京BFD在同一天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约合140万美元)。
2026年3月27日,南京CBAK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获得一笔1000万元人民币(约合140万美元)的银行贷款,期限为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11月3日,年利率3.0%。这笔贷款不需要南京CBAK提供任何担保或担保。
25
CBAK Power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借入一系列承兑汇票,总额为人民币6030万元(约合870万美元),期限至2026年4月至9月,由CBAK Power的已质押存款人民币3280万元(约合480万美元)(附注2)和CBAK Power的已质押应收票据人民币1120万元(约合160万美元)(附注3)作担保。
南京CBAK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借入一系列承兑汇票,总额为人民币6950万元(约合1010万美元),期限至2026年4月至8月,由南京CBAK的质押存款人民币6240万元(约合900万美元)(附注2)和南京CBAK的质押应收票据人民币740万元(约合110万美元)(附注3)作担保。
Hitrans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入一系列承兑汇票,总额为人民币3670万元(约合530万美元),期限至2026年4月至6月,由Hitrans的质押存款人民币3670万元(约合530万美元)作担保(注2)。
南京CBAK向南京银行借入一系列承兑汇票,总额为人民币8900万元(约合1290万美元),期限至2026年4月至9月,该承兑汇票由南京CBAK的质押存款人民币7900万元(约合1140万美元)(附注2)作担保,余额由BAK投资持有的CBAK南京100%股权担保。
南京CBAK向宁波银行借入一系列承兑汇票,总额为人民币1,020万元(约合150万美元),期限于2026年7月到期,由南京CBAK的质押存款人民币1,020万元(约合150万美元)作担保(附注2)。
Hitrans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分行借入一系列总额为人民币6790万元(约合980万美元)、到期至2026年5月至8月的承兑汇票,由Hitrans的质押存款人民币6790万元(约合980万美元)作担保(注2)。
Hitrans向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入了一系列总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约合1160万美元)、将于2026年5月至9月到期的承兑汇票,由Hitrans的质押存款人民币8000万元(约合1160万美元)作担保(注2)。
CBAK Power向中国工商银行借入一系列总额为人民币7190万元(约合1040万美元)、到期至2026年4月至9月的承兑汇票,该承兑汇票由CBAK Power的质押存款人民币7200万元(约合1040万美元)作担保(附注2)。
CBAK Power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入了一系列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约合1450万美元)的承兑汇票,到期日至2026年6月至8月。
Hitrans向兴业银行借入一系列于2026年7月到期的承兑汇票,总额为人民币210万元(约合30万美元),由Hitrans的质押存款人民币210万元(约合30万美元)作担保(注2)。
南京CBAK向中国农业银行借入总额为人民币2970万元(约合430万美元)、将于2026年6月至9月到期的一系列承兑汇票,该承兑汇票由南京CBAK的质押存款人民币970万元(约合140万美元)(附注2)和由BAK投资持有的CBAK NANING 100%股权担保的余额作担保。
南京CBAK从宁波银行获得总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约合220万美元)的伺服信用证,用于结算截至2026年9月至11月的为期一年的材料采购,该信用证由南京CBAK的质押存款人民币1,500万元(约合220万美元)(附注2)担保。
Hitrans向宁波银行借入一系列将于2026年6月至8月到期的人民币2000万元(约合290万美元)承兑汇票,由Hitrans的应收票据人民币2000万元(约合290万美元)作担保(附注3)。
海盛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入一系列承兑汇票,总额为人民币5730万元(约合830万美元),期限至2026年7月至9月,由海盛的质押存款人民币5730万元(约合830万美元)作担保(附注2)。
26
Hitrans向中信银行绍兴分行借入一系列承兑汇票,总额为人民币3200万元(约合460万美元),期限至2026年8月至9月,由Hitrans的质押存款人民币3200万元(约合460万美元)作担保(注2)。
海盛向中信银行绍兴分行借入一系列承兑汇票,总额为人民币1390万元(约合200万美元),期限至2026年7月至9月,由海盛的已质押存款人民币640万元(约合90万美元)(附注2)和应收票据人民币750万元(约合110万美元)(附注3)作担保。
这些融资还由公司资产担保,账面金额如下:
| 12月31日, | 3月31日, | |||||||
| 2025 | 2026 | |||||||
| 质押存款(注2)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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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票据(附注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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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权资产(附注9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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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物(注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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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有25.0百万美元的未使用承诺银行融资。
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的三个月期间,公司的银行借款分别产生利息246501美元和252420美元。
其他短期借款: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的其他短期借款包括:
| 12月31日, | 3月31日, | |||||||||
| 注意事项 | 2025 | 2026 | ||||||||
| 关联方垫款 | ||||||||||
| –公司前任首席执行官李向前先生 | (a) | $ |
|
$ |
|
|||||
| –公司前任首席执行官李云飞先生 | (b)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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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非关联第三方的垫款 | ||||||||||
| –余文武先生 | (c) |
|
|
|||||||
| –彭龙倩女士 | (c) |
|
|
|||||||
| –苏州正元微针CE有限公司 | (d) |
|
|
|||||||
|
|
|
|||||||||
| $ |
|
$ |
|
|||||||
| (a) |
|
| (b) |
|
| (c) |
|
|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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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在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的三个月中,公司从非关联方借款分别产生了2062美元和零利息。
| 15. | 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项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的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包括:
| 12月31日, | 3月31日, | |||||||
| 2025 | 2026 | |||||||
| 应付建造费用 | $ |
|
$ |
|
||||
| 应付设备采购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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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约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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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计工作人员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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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存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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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延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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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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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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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应交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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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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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予Hitrans非控股权益的股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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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供应商的非营运代理服务款项 |
|
|
||||||
| 衍生工具负债(附注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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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应付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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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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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007年11月9日,公司通过以每股3.90美元的价格出售3,500,000股普通股,完成了向公司总收益13,650,000美元的私募配售。Roth Capital Partners,LLC担任该公司与私募相关的独家财务顾问和配售代理,并获得了81.9万美元的现金费用。公司可能已对某些股东的违约金承担责任,这些股东的股份已包含在公司根据公司于2007年11月与该等股东订立的登记权协议提交的表格S-3的转售登记声明中。根据注册权协议,除其他事项外,如果根据协议提交的注册声明在2007年11月9日公司私募发行结束后的第100个日历日或“生效截止日期”之前未被SEC宣布生效,然后,公司将有责任向每名该等投资者支付部分违约金:(a)该投资者就其在生效截止日期一个月之日购买的股份所支付的总购买价格的1.5%;(b)此后每隔第三十天(按比例分配,期限总计少于三十天)该投资者所支付的总购买价格的1.5%,直至登记声明的最早生效,生效截止日期的十个月周年日,以及由于该等股东已出售其全部股份或该等股东可根据规则144出售其股份而不再要求公司保持该等回售登记声明有效的时间;及(c)该等投资者就其于以下各日期在公司2007年11月的私募中购买的股份支付的总购买价格的0.5%:生效截止日期的十个月周年日及其后每三十天(按比例分配,期间合计少于三十天),直至登记声明的有效性与公司不再被要求保持该等转售登记声明的有效性的时间(以较早者为准),因为该等股东已出售其全部股份或该等股东可根据规则144出售其股份而不受数量限制。此类违约金将按每月1%的利率(部分月份按比例分摊)计息,直至全额支付。
28
2007年12月21日,根据注册权协议,公司提交了S-3表格的注册声明,SEC于2008年5月7日宣布该声明生效。因此,该公司估计2007年11月登记权协议的违约金为561,174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公司已与所有投资者结算了违约金,剩余的约159,000美元拨备计入其他应付款项和应计费用。
| 16. | 与关联方的余额及往来 |
列报的年度内与公司发生交易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 实体或个人名称 | 与公司的关系 | |
| 新时代集团浙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
|
| 深圳贝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 郑州BAK电池有限公司(“郑州BAK号”) |
|
|
| 深圳BAK电池股份有限公司(“SZ BAK”) |
|
|
| 深圳BAK动力电池股份有限公司(“BAK SZ”) |
|
|
| 浙江盛洋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盛洋”) |
|
|
| 福州BAK电池有限公司(“福州贝克”) |
|
|
| 郑州BAK电子有限公司 |
|
|
| 郑州BAK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
|
| 深圳BAK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Z BAK医疗”) |
|
| (a) |
|
| (b) |
|
| (c) |
|
| (d) | 李秀珠女士的直系亲属有重大利益,是这些实体的董事。 |
| (e) |
|
| (f) |
|
| (g) |
|
| (h) |
|
| (j) |
|
| (j) |
|
29
关联交易
公司发生了以下重大关联交易:
| 截至3月31日止三个月, | ||||||||
| 2025 | 2026 | |||||||
| 向郑州BAK采购电池 | $ |
|
$ |
|
||||
| 向福州BAK采购(采购退货)电芯 |
|
( |
) | |||||
| 向浙江盛阳采购材料 |
|
|
||||||
| 福州BAK提供的分包服务 |
|
|||||||
| 向SZ BAK医疗采购材料 |
|
|||||||
| 向郑州BAK销售正极原材料 |
|
|
||||||
| 向BAK SZ销售正极原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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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郑州BAK电子有限公司销售正极原材料 |
|
|
||||||
| 向郑州BAK销售正极原材料涉及非经营性代理制服务 |
|
|||||||
| 向郑州BAK电子有限公司销售正极原材料有关非经营性代理制服务 |
|
|||||||
| 向BAK SZ销售正极原材料涉及非经营性代理销售服务 |
|
|||||||
关联方余额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3月31日录得以下重大关联方余额:
应收前附属公司款项
| 12月31日, 2025 |
3月31日, 2026 |
|||||||
| 应收BAK SZ款项 | $ |
|
$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的余额为向BAK SZ销售正极原材料的贸易应收款项。
应收/(应付)关联方的其他余额
| 12月31日, 2025 |
3月31日, 2026 |
|||||||
| 应收贸易账款,净额–郑州BAK(i) | $ |
|
$ |
|
||||
| 应收贸易账款,净额–郑州BAK电子有限公司(i) | $ |
|
$ |
|
||||
| 贸易应付款项,净额–郑州BAK(ii) | $ |
|
$ |
|
||||
| 贸易应付款项,净额–浙江盛洋(iii) | $ |
|
$ |
|
||||
| 应付贸易账款,净额-深圳市BAK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iii) | $ |
|
$ |
|
||||
| 应付贸易账款净额– SZ BAK医疗(iii) | $ |
|
$ |
|
||||
| 收购长期投资已付按金– BAK SZ(附注12) | $ |
|
$ |
|
||||
| 应付Hitrans非控股权益的股息(附注15) | $ |
|
$ |
|
||||
| (一) |
|
| (二) |
|
| (三) |
|
30
应付前附属公司款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3月31日应付一间前附属公司的款项包括以下各项:
| 12月31日, | 3月31日, | |||||||
| 2025 | 2026 | |||||||
| 应付BAK SZ款项 | $ |
|
$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的余额包括购买存货的应付款项。
| 17. | 递延政府补助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的递延政府补助包括:
| 12月31日, | 3月31日, | |||||||
| 2025 | 2026 | |||||||
| 政府补助总额 | $ |
|
$ |
|
||||
| 减:当期部分 | ( |
) | ( |
) | ||||
| 非流动部分 | $ |
|
$ |
|
||||
预先收到的政府补助在必要期间内递延并在综合经营报表中确认,以使其与其打算补偿的成本相匹配。与实现研究和开发项目各阶段有关的政府赠款在收到金额并满足所有附加条件时在综合经营报表中确认。收到的不可退还的赠款,没有附加任何进一步的义务或条件,立即在综合经营报表中确认。
于2014年10月17日,公司根据与管理委员会日期为2013年7月2日的协议收到一笔人民币46,150,000元的补贴,用于支付土地使用权的费用,并将用于建设大连的新制造场地。部分设施已于2015年7月完工并投入运营,公司已启动在其上建造的可折旧设施的估计可使用年限内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于2020年6月23日,公司全资香港附属公司BAK亚洲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发展集团公司(“高淳EDZ”)订立框架投资协议,据此,公司拟开发旨在达到8GWh产能的若干锂电池项目。高淳EDZ同意提供各种支持,以便利项目的开发和运营。自2020年以来,公司累计收到来自高淳EDZ和政府的人民币6100万元(约合870万美元)的补贴,以促进南京的建设工程和设备。在2020年将公司设施迁至南京后,公司确认1000万元人民币(160万美元)为其他收入。对于剩余的补贴,公司已启动在其上建造的可折旧设施的预计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024年12月12日,Hitrans从绍兴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收到人民币1,142万元(约合160万美元),用于便利新生产线的开发。Hitrans于2025年3月26日从绍兴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获得了相同性质的额外人民币2030万元(合280万美元)。公司将在补助项目不存在当期或未来义务的情况下,将补助确认为收入或与相关支出相抵。
31
政府补助在综合经营报表中确认如下:
| 为这三个月 截至3月31日, |
||||||||
| 2025 | 2026 | |||||||
| 收入成本 | $ |
|
$ |
|
||||
| 研发费用 |
|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
|
||||||
| 其他收入(支出),净额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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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产品保修条款 |
公司维持一项政策,即为其自2015年10月1日以来通过保修计划引入的某些新的EV和LEV电池产品提供售后支持。此次限量覆盖电池单体的期限为六至二十四个月,电动自行车等轻型电动汽车(LEV)电池模组的期限为十二至二十七个月,电动汽车(EV)电池模组的期限为三年至八年(如果更早达到,则为12万或20万公里)。公司根据当前和历史的产品销售数据以及所产生的保修成本,对保修索赔风险进行了估计。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其记录的保修责任的充分性,并根据需要调整金额。
保修费用记录为销售和营销费用的组成部分。应计保修活动包括以下内容:
| 12月31日, 2025 |
3月31日, 2026 |
|||||||
| 年初余额 | $ |
|
$ |
|
||||
| 产生的保修费用 | ( |
) | ( |
) | ||||
| 年度/期间拨备 |
|
|
||||||
| 外汇调整 |
|
|
||||||
| 年末/期末余额 |
|
|
||||||
| 减:当期部分 | ( |
) | ( |
) | ||||
| 非流动部分 | $ |
|
$ |
|
||||
| 19. | 金融衍生品 |
该公司使用多种衍生金融工具和实物合约来管理其对外汇和商品价格波动的风险敞口。
外币远期和期权合约
公司在衍生品和套期保值的权威指导下进行非指定套期保值,以管理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敞口。公司每季度调整非指定套期保值。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分别持有面值约为4220万美元和5320万美元、期限为三至十二个月的合同。
商品合约
公司订立商品合同以管理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导致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确认收益分别为零和197,849美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衍生品资产中分别记录了商品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为零和416,276美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持有548,271美元(注2)现金抵押品,以担保总面值约为370万美元的商品合同。这些大宗商品合约定于2026年3月31日起的两到六个月内到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持有任何未完成的商品合同。
32
金融衍生工具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3月31日的公允价值如下:
| 12月31日, 2025 |
3月31日, 2026 |
|||||||
| 未设计为套期保值工具的衍生工具 | ||||||||
| 衍生工具资产–商品合约、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附注5) | $ | $ |
|
|||||
| 衍生工具负债-外汇合约、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附注15) | $ |
|
$ |
|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及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期间与公司衍生工具相关的收益(亏损)如下:
| 为这三个月 截至3月31日, |
||||||||
| 2025 | 2026 | |||||||
| 外币远期和期权合约 | $ | $ | ( |
) | ||||
| 商品合约 |
|
|||||||
| ( |
) | |||||||
有关公允价值计量的详细披露,请参阅附注22。
| 20. | 所得税、递延税项资产和递延税项负债 |
| (a) | 综合亏损(收益)合并报表所得税 |
公司计提的所得税费用包括:
| 为这三个月 截至3月31日, |
||||||||
| 2025 | 2026 | |||||||
| 中国所得税 | $ | $ | ||||||
| 当期所得税费用,净额 |
|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
| $ | $ |
|
||||||
美国税
CBAK是一家内华达州公司,须缴纳美国联邦税和州税。2017年12月31日,美国政府颁布了通称《减税和就业法案》(“《税法》”)的综合税收立法。《税法》对美国税法进行了广泛而复杂的修改,包括但不限于:(1)将美国联邦企业所得税税率从35%降至21%;(2)要求公司对外国子公司的某些未汇回的收益支付一次性过渡税;(3)普遍取消对外国子公司股息征收的美国联邦企业所得税;(4)对F子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对全球无形低税收入(GILTI)等某些外国收益征收新税。除一次性过渡税外,这些规定大部分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
全球无形低税收入(GILTI)是《减税和就业法案》引入的新条款。美国股东,即受控外国公司(CFCs)的国内公司,有资格获得高达80%的视同已付外国税收抵免(FTC)和本年度纳入的50%扣除,第78条总额的全部金额受到限制。这一新规定对2017年12月31日之后开始的外国公司纳税年度有效。公司评估了是否有因GILTI纳入对其外国控股公司的当期收益和利润产生的额外拨备金额。公司作出了会计政策选择,即在发生时将与GILTI相关的应税金额中的未来美国包含项应缴税款作为当期费用处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公司没有任何累计阳性检测收入;因此,没有为GILTI税记录的额外拨备金额。
CBAK Energy California须按21%的法定税率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并按8.84%的统一税率缴纳加利福尼亚州特许经营税。
33
由于CBAK和CBAK Energy California在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的三个月内没有应税收入,因此没有对美国的所得税作出拨备。
香港税务
公司在香港的附属公司须按16.5%的香港利得税税率征收,且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及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并无任何在香港产生或源自香港的应课税溢利,因此于该等期间并无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
中国税务
中国CIT法对所有企业适用25%的所得税率,但给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待遇。根据大连市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合颁发的证书,CBAK Power被视为“高新技术企业”。在税收优惠待遇下,CBAK电力在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条件的情况下,2024-2026年各年享受15%的税率。根据浙江政府相关部门联合颁发的证书,Hitrans被视为“高新技术企业”。在税收优惠待遇下,Hitrans在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条件的情况下,2024-2026年各年享受15%的税率。南京CBAK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依据南京政府有关部门联合颁发的证书。在税收优惠待遇下,南京CBAK和南京BFD在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条件的情况下,2023-2025年各年享受15%的税率。
马来西亚税
CBAK Malaysia须遵守马来西亚所得税法,法定税率为24%。CBAK Malaysia于2025年4月30日新成立,截至本报告日期并无任何业务。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并无在马来西亚产生或衍生的应课税利润。
按法定所得税率确定的所得税拨备与公司所得税的对账情况如下:
| 为这三个月 截至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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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 | 2026 | |||||||
| 所得税前亏损 | $ | ( |
) | $ | ( |
) | ||
| 美国联邦企业所得税税率 |
|
% |
|
% | ||||
| 按美国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贷项) | ( |
) | ( |
) | ||||
| 调节项目: | ||||||||
| 中国收益的利率差异 | ( |
) | ( |
) | ||||
| 优惠税率下实体的税收效应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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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扣除(收入)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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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支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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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损失的利用 | ( |
) | ( |
) | ||||
| 递延税项资产的估值备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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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税率下降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 ||||||||
| 所得税费用 | $ | $ |
|
|||||
34
| (b) | 递延税项资产和递延税项负债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产生较大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暂时性差异的税务影响列示如下:
| 12月31日, 2025 |
3月31日, 2026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贸易应收账款 | $ |
|
|
|||||
| 库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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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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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流通股本证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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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益法投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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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形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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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计费用、工资和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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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保修条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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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转净经营亏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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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价津贴 | ( |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非流动 | $ |
|
|
|||||
| 递延税项负债,非流动 | ||||||||
| 收购产生的长期资产 | $ |
|
$ |
|
||||
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公司美国实体的净营业亏损结转为3812589美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中国子公司的净经营亏损结转为71,013,718美元,将在2025年至2034年的不同年份到期。管理层认为,公司很可能不会实现这些潜在的税收优惠,因为这些业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产生任何经营利润。因此,针对潜在税收优惠的全部金额提供了估值备抵。
根据《中国税务管理和征收法》,因纳税人或其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导致少缴税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在没有明确界定的特殊情况下,诉讼时效延长至五年。关联交易的,诉讼时效为十年。偷税漏税不存在诉讼时效。
不确定的所得税头寸对所得税申报表的影响,必须在经相关税务机关审计后,以更可能持续的最大金额予以确认。不确定的所得税状况,如果持续的可能性低于50%,则不予以确认。所得税的利息和罚款将被归类为所得税准备金的组成部分。
| 21. | 法定准备金 |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成立的公司(“中国附属公司”)须根据中国附属公司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法定财务报表,保持从当年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准备金。金额和分配基准每年由中国子公司的董事决定,且不低于中国子公司当年利润的10%。拨入储备金的总额将限于某些附属公司注册资本的50%。法定储备可用于以资本化发行方式扩大中国子公司的资本基础。
此外,由于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对资产的分配或转出中国法定储备施加限制,代表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的中国法定储备的3,042,602美元也被视为受到分配限制。
35
| 22. |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
ASC主题820公允价值计量与披露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进行的有序交易中,在该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上,该资产或负债将收到的或支付的转移负债的交换价格(退出价格)。本专题还建立了公允价值层次结构,在计量公允价值时要求根据可观察和不可观察输入值进行分类。某些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属于金融工具。管理层认为,它们的账面金额是对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因为此类工具的发起与其预期实现之间的时间很短,如果适用,它们的当前利率与目前可用的利率相当。三个层次的估值层次定义如下:
| ● | 估值方法的第1级输入值是活跃市场中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报价(未经调整)。 |
| ● | 对估值方法的第2级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和负债的报价,以及在金融工具基本上整个期限内可直接或间接观察到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
| ● | 估值方法的第3级输入值是不可观察的,对公允价值计量具有重要意义。 |
商品合约的公允价值由活跃市场中1级以内的市场报价确定(注19)。
外币期权的公允价值采用Black-Scholes模型确定,采用2级输入值(注19)。
购股权的公允价值采用二项式模型确定,采用第3级输入值(注2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质押存款、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与前附属公司的结余、应付票据、其他短期借款、短期和长期银行借款及其他应付款等金融资产及负债的账面值与其公允价值相若,因为这些工具的期限较短或这些工具的利率与市场利率相若。
| 23. | 员工福利计划 |
公司在中国的全职员工参加政府规定的固定缴款计划,据此向员工提供某些养老金福利、医疗保健、员工住房基金和其他福利福利。公司按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计提这些福利,最高可达当地政府规定的最高金额。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已支出的雇员福利总额分别为787,754美元(人民币5,729,888元)和2,078,873美元(人民币14,400,144元)。
| 24. | 股份补偿 |
受限制股份及受限制股份单位
2015年6月30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董事会于2015年6月12日审议通过了《中比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简称“2015年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及关联企业的员工、董事和顾问。根据该计划可发行的最高股份总数为1,000万股(10,000,000)股。
2015年6月30日,根据2015年计划,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于2015年6月30日向公司某些员工、高级职员和董事授予合共690,000股公司普通股限制性股票,面值0.00 1美元,公允价值为每股3.24美元。根据授予的归属时间表,受限制股份将于2015年6月30日开始的每个财政季度的最后一天(即最后归属期:截至2018年3月31日的季度)分十二个等额季度分期归属。公司以分级归属法确认股权激励费用。
36
就于2015年6月30日授出的受限制股份而授出的全部受限制股份已于2018年3月31日归属。
截至2026年3月31日,不存在与上述限制性股票相关的未确认的股权激励补偿。截至2026年3月31日,将发行1,667股归属股份。
2016年4月19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16年4月19日,根据公司2015年计划,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向公司某些员工、高级职员和董事授予合计500,000股公司普通股限制性股票,面值0.00 1美元,其中22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司执行官和董事。归属时间表分为三种。首先,如果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在3000股以下,则股票将在两年期间内每年分2次等额归属,第一次归属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第二,如果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大于或等于3000股且低于10000股,则股票将在三年期间内每年分3次等额归属,第一次归属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第三,若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在1万股以上或等于1万股,股份将在三年期间内每半年分6期等额归属,第一次归属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2016年4月19日,这些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每股2.68美元。公司以分级归属方式确认归属期(或规定服务期)内的股份补偿费用。
就于2016年4月16日授出的受限制股份而授出的全部受限制股份已于2019年6月30日归属。
截至2026年3月31日,上述受限制股份不存在未确认的基于股票的补偿,将发行4,167股归属股份。
2021年11月29日员工持股方案
2021年11月29日,根据公司2015年计划,薪酬委员会向公司某些员工、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授予了获得公司普通股合计2,750,002股单位的期权,其中获得350,000股单位的期权授予公司执行人员和董事,期权行使价格基于公平市场价值为1.96美元。每年的股份归属受制于某些财务业绩指标。股份将于五年期间内每半年分10期等额归属,首次归属日期为2022年5月30日。期权将于授予日的70个月周年日届满。
授予公司董事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使用二项式模型估计。采用以下假设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预计寿命为半年至五年,波动率为106.41%,无风险利率为1.26%,股息率为0%。授予公司董事的35万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为479,599美元。
授予公司若干雇员和高级职员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是在授予日使用二项式模型估计的。采用以下假设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预计寿命为六个月至五年,波动率为106.41%,无风险利率为1.26%,股息率为0%。授予公司某些员工和高级管理人员的2,400,002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为2,805,624美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期权的授予期届满,不存在与上述已授予期权相关的未确认的基于股票的补偿。
37
于2023年4月11日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及持股计划
2023年4月11日,根据公司2015年计划,薪酬委员会向公司若干雇员、高级职员及董事授出合共894,000份受限制股份单位及2,124,000份期权,其中230,000份受限制股份单位及460,000份期权授予公司执行人员及董事。受限制股份单位将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每半年归属一次。截至2023年4月11日,这些限制性股票单位的公允价值为每股0.95美元。公司以分级归属方式确认归属期(或规定服务期)内的股份补偿费用。期权行权价为0.97 80美元。这些股份将在2年期间内每半年分4期等额归属,首次归属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期权将于授予日的70个月周年日届满。
授予董事及公司若干雇员及高级人员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是在授予日使用二项式模型估计的。采用以下假设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估计寿命5.83年,波动率106.59%,无风险利率3.51%,股息率0%。在授予日,该公司期权的公允价值为838,190美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分别就2023年4月11日授予的股票期权记录了20,249美元和零作为股份补偿费用。
于2023年4月11日授出的所有受限制股份单位已于2024年12月31日归属。不存在与授予的上述期权相关的未确认的基于股票的补偿。
2023年8月22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单位及持股计划
2023年8月22日,根据公司2015年计划,薪酬委员会向公司员工授予合共40,000份受限制股份单位及160,000份期权。受限制股份单位将于2023年10月15日及2024年4月15日每半年归属一次。截至2023年8月22日,这些限制性股票单位的公允价值为每股0.88美元。公司以分级归属方式确认归属期(或规定服务期)内的股份补偿费用。期权行权价为0.8681美元。股份将于两年内每半年分4期等额归属,首次归属日期为2025年2月15日。期权将于授予日的70个月周年日到期。
授予董事及公司若干雇员和高级人员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使用二项式模型估计。采用以下假设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估计寿命5.83年,波动率106.34%,无风险利率4.47%,股息率0%。在授予日,该公司期权的公允价值为56,521美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就2023年8月22日授予的股票期权分别录得6817美元和443美元的股份补偿费用。
截至2026年3月31日,与上述授予的期权相关的未确认的股票补偿为1565美元。
公司基于股票的薪酬计划下的股票期权活动如下所示:
| 数量 股份 |
平均 行权价格 每股 |
聚合 内在 价值* |
加权 平均 剩余 订约 任期 年 |
|||||||||||||
| 截至2026年1月1日 |
|
$ |
|
|
||||||||||||
| 2026年1月1日可行使 |
|
|
$ |
|
||||||||||||
| 已获批 | ||||||||||||||||
| 已锻炼 | ||||||||||||||||
| 没收 | ||||||||||||||||
| 截至2026年3月31日 |
|
$ |
|
$ |
|
|||||||||||
| 2026年3月31日可行使 |
|
$ |
|
$ |
|
|||||||||||
| * |
|
38
由于公司本身是一家投资控股公司,预期不会产生经营利润以实现其结转的净经营亏损所产生的税收优惠,因此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根据股票期权计划并无就该等以股票为基础的补偿成本确认所得税优惠。
| 25. | 每股收益(亏损) |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是将净收入除以该期间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后每股收益的计算类似于每股基本净收入,只是增加了分母,以包括如果所有与认股权证、股票期权和类似工具有关的潜在普通股都已发行,并且如果额外普通股具有稀释性,则本应发行在外的额外普通股数量。稀释每股收益是基于所有稀释性可转换股份以及股票期权和认股权证均被转换或行使的假设。稀释的计算方法是对已发行的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期权和认股权证采用库存股法,对已发行的可转换工具采用IF转换法。在库存股法下,期权和认股权证被假定在期初(或发行时,如果更晚)被行使,就好像由此获得的资金被用来以该期间的平均市场价格购买普通股一样。在if转换的方法下,未偿还的可转换工具被假定在期初(或在发行时,如果更晚)转换为普通股。
以下为每股收益(亏损)计算:
| 为这三个月 截至3月31日, |
||||||||
| 2025 | 2026 | |||||||
| 净亏损 | $ | ( |
) | $ | ( |
) | ||
| 减: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净亏损(收益) |
|
( |
) | |||||
| 归属于中比新能源公司股东的净亏损收益 | ( |
) | ( |
) | ||||
| 加权平均流通股-基本(注) |
|
|
||||||
| 稀释性未归属股份单位 | ||||||||
| 加权平均流通股–-稀释 |
|
|
||||||
| 每股亏损 | ||||||||
| -基本 | $ | ( |
) | $ | ( |
) | ||
| -稀释 | $ | ( |
) | $ | ( |
) | ||
| 注意: |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所有未归属期权均具有反稀释性,不包括在稀释计算中使用的股份中。
39
| 26. | 承诺与或有事项 |
| (一) | 资本承诺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公司有以下合同资本承诺:
| 12月31日, 2025 |
3月31日, 2026 |
|||||||
| 用于建造建筑物 | $ |
|
$ |
|
||||
| 用于购买设备 |
|
|
||||||
| 注资 |
|
|
||||||
| $ |
|
$ |
|
|||||
| (二) | 诉讼 |
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各类诉讼和法律诉讼。然而,诉讼受制于固有的不确定性,并可能不时出现可能影响其经营的不利结果。除下文所述的法律程序外,公司目前并不知悉公司认为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任何此类法律程序或索赔。
2020年12月,上银电力收到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通知,浩能股份因未按采购合同条款付款,对上银电力再次提起诉讼。豪能要求的总金额为150万美元(人民币10,257,030元),包括设备费用130万美元(人民币9,072,000元)和利息金额20万美元(人民币1,185,030元)。2021年8月,CBAK Power与豪能股份达成协议,采购合同期限将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该协议,CBAK Power及其关联方将执行向豪能股份购买不低于240万美元(人民币15,120,000元)的设备,或CBAK Power需向豪能股份支付金额净额人民币15,120,000元(220万美元)的15%。豪能股份在协议达成后撤回了提起的诉讼。截至2026年3月31日,CBAK Power尚未收到设备,CBAK Power已将设备成本220万美元(人民币15,120,000元)计入资本承诺项下。
| 27. | 集中度与信用风险 |
| (a) | 浓度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有以下客户分别占净收入的10%或以上,具体如下:
| 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 销售制成品及原材料 | 2025 | 2026 | ||||||||||||||
| 客户A | $ |
|
|
% | * | * | ||||||||||
| 郑州BAK(注16) |
|
|
% | |||||||||||||
| * |
|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3月31日个别占贸易应收账款净额(含增值税)10%或以上的客户如下:
| 12月31日, 2025 |
Marh 31, 2026 |
|||||||||||||||
| 客户A | $ |
|
|
% | $ | |||||||||||
| 郑州BAK(注16) |
|
|
% |
|
|
% | ||||||||||
| * |
|
40
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有以下供应商分别占净采购量的10%或以上,具体如下:
| 截至3月31日的三个月, | ||||||||||||||||
| 2025 | 2026 | |||||||||||||||
| 供应商A | $ |
|
|
% | $ |
|
|
% | ||||||||
| 供应商b |
|
|
% | |||||||||||||
|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公司有以下供应商分别占贸易应付款项的10%或以上,具体如下:
| 12月31日, 2025 |
3月31日, 2026 |
|||||||||||||||
| 供应商A | $ | $ |
|
|
% | |||||||||||
| 供应商b | * | * |
|
|
% | |||||||||||
| 供应商C |
|
|
% | |||||||||||||
| (b) | 信用风险 |
可能使公司面临重大集中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及质押存款。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公司几乎所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均由位于中国的主要金融机构和网络支付平台持有,管理层认为这些平台具有较高的信用质量。公司迄今未出现任何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亏损。本公司不需要担保物或其他证券来支持存在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
对于与贸易应收账款相关的信用风险,公司对其客户进行持续的信用评估,并在必要时为潜在的信用损失保留准备金。
| 28. | 分段信息 |
公司的首席运营决策者被确定为首席执行官(“CEO”),在做出有关分配资源和评估公司业绩的决策时,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准则金额审查运营部门的财务信息。
该公司确定,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其在两个经营分部运营,即CBAK和Hitrans。CBAK的分部主要包括制造、商业化和分销各种标准和定制的锂离子充电电池,以用于广泛的应用。Hitrans的分部主要包括NCM前驱体和正极材料的开发和制造。
公司主要在中国经营业务,公司几乎所有长期资产均位于中国。
公司主要经营决策者根据各报告分部的净收入、收入成本、营业费用、营业收入(亏损)、财务收入(费用)、其他收入(费用)和净收入(亏损)对业绩进行评估。截至2025年3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按分部划分的净收入、收入成本、营业支出、营业收入(亏损)、财务收入(支出)、其他收入(支出)和净收入(亏损)如下: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 | CBAT | 希特兰斯 | 企业 未分配 (注) |
合并 | ||||||||||||
| 净收入 | $ |
|
$ |
|
$ | $ |
|
|||||||||
| 收入成本 | ( |
) | ( |
) | ( |
) | ||||||||||
| 毛利 |
|
|
|
|||||||||||||
| 总营业费用 | ( |
) | (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财务收入(费用),净额 |
|
( |
) |
|
|
|||||||||||
| 其他收入,净额 |
|
|
|
|||||||||||||
| 所得税费用 | ||||||||||||||||
| 净收入(亏损) |
|
( |
) | ( |
) | ( |
) | |||||||||
41
| 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 | CBAT | 希特兰斯 | 企业 未分配 (注) |
合并 | ||||||||||||
| 净收入 | $ |
|
$ |
|
$ | $ |
|
|||||||||
| 收入成本 | ( |
) | ( |
) | ( |
) | ||||||||||
| 毛(亏损)利润 | ( |
) |
|
|
||||||||||||
| 总营业费用 | ( |
) | (
|
) | ( |
) | ( |
) | ||||||||
| 营业(亏损)收入 | ( |
) |
|
( |
) | ( |
) | |||||||||
| 财务费用,净额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收入,净额 |
|
|
|
|||||||||||||
| 所得税费用 | ( |
) | ( |
) | ||||||||||||
| 净(亏损)收入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6年3月31日 | ||||||||||||||||
| 可识别的长期资产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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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资产 |
|
|
|
|
||||||||||||
注:公司不将位于中国境外的资产和发生的费用分配给其报告分部,因为这些资产和活动是在公司层面管理的。
按产品分列的净收入:
公司产品可分为高功率锂电池和用于制造锂电池的材料。针对高功率锂电池的产品销售,公司制造了高功率圆柱锂电池电芯和电池组。该公司的电池产品销售给电动汽车、轻型电动汽车和储能领域的终端用户。对于用于制造锂电池的材料的产品销售,公司通过子公司Hitrans制造用于制造正极的正极材料和前驱体。这些产品的收入如下:
| 为这三个月 截至3月31日, |
||||||||
| 2025 | 2026 | |||||||
| 大功率锂电池应用于: | ||||||||
| 电动汽车 | $ |
|
$ |
|
||||
| 轻型电动汽车 |
|
|
||||||
| 住宅能源供应&不间断供应 |
|
|
||||||
|
|
|
|||||||
| 用于制造锂电池的材料 | ||||||||
| 阴极 |
|
|
||||||
| 前体 |
|
|
||||||
|
|
|
|||||||
| 合并收入总额 | $ |
|
$ |
|
||||
42
按地理区域分列的净收入:
该公司的业务位于中国。下表根据客户所在地对公司按地域市场的销售情况进行了分析:
| 为这三个月 截至3月31日, |
||||||||
| 2025 | 2026 | |||||||
| 中国大陆 | $ |
|
$ |
|
||||
| 欧洲 |
|
|
||||||
| 印度 |
|
|
||||||
| 非洲 |
|
|||||||
| 其他 |
|
|
||||||
| 合计 | $ |
|
$ |
|
||||
公司几乎所有的长期资产都位于中国。
| 29. | 受限净资产 |
公司支付股息的能力主要取决于公司收到子公司的资金分配。中国相关成文法和法规允许公司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子公司仅从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留存收益(如有)中支付股息。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所反映的经营业绩与公司子公司法定财务报表所反映的不同。
根据《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条例》,在中国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一定的法定公积金,即一般公积金、企业扩张基金以及从企业法定财务报表中报告的净利润中拨付的员工福利和奖金基金。要求外商投资企业每年至少提取税后利润的10%作为一般公积金,直至该公积金达到其根据企业中国法定财务报表计算的注册资本的50%。对于所有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扩张基金和职工福利奖金基金的拨款由董事会酌情决定。前述预留资金只能用于特定用途,不得作为现金红利进行分配。
此外,根据中国公司法,境内企业须提供至少10%的年度税后利润的法定盈余资金,直至该法定盈余资金达到其基于该企业的中国法定财务报表的注册资本的50%。国内企业还必须根据董事会的酌情权,从企业在中国法定财务报表中报告的净利润中提供可自由支配的盈余资金。前述公积金只能用于特定用途,不得作为现金红利进行分配。
由于这些中国法律法规要求在支付股息前每年拨出税后利润的10%作为一般公积金或法定盈余基金,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将其部分净资产转入公司的能力受到限制。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法定准备金余额分别为3,042,602美元。
受限制的金额包括实收资本、额外实收资本和法定储备基金,减去累计赤字,截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总额分别约为349,527,050美元和354,324,132美元。
| 30. | 后续事件 |
2026年5月8日,绍兴海蓝与宁夏中化锂电材料有限公司(“宁夏锂业”)及宁夏市中化锂电材料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人(“资产管理人”)订立重整投资协议。宁夏中化担任Hitrans的分包商,主要为Hitrans提供NCM材料的加工服务。由于资金困难,宁夏中化目前正在进行法院管理的破产重整。2026年3月20日,中卫中院裁定批准宁夏中化重整计划。根据批准的重组计划并通过公开招标程序,绍兴海蓝以总对价人民币1.1亿元(约合1590万美元)获得宁夏锂业的重组投资人资格。截至报告日,绍兴海蓝已向资产管理人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约合155万美元)。交易尚未完成,完成受制于各种不确定因素和条件,无法保证交易将最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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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的讨论和分析。
以下管理层的讨论和分析应与我们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以及本报告其他地方出现的其他财务信息一起阅读。我们的财务报表是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以美元编制的。
关于前瞻性陈述的特别说明
本报告中包含的陈述包括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27A条和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21E条中该术语含义内的“前瞻性陈述”。我们使用“相信”、“预期”、“预期”、“项目”、“目标”、“计划”、“乐观”、“打算”、“目标”、“将”等词语或旨在识别前瞻性陈述的类似表达方式。此类声明包括(其中包括)有关市场和行业细分增长以及对新产品和现有产品的需求和接受度的声明;对销售、收益、收入、利润率或其他财务项目的任何预测;管理层对未来运营的计划、战略和目标的任何声明;关于未来经济状况或业绩的任何声明;以及关于未来事件的所有假设、预期、预测、意图或信念。请注意,任何此类前瞻性陈述都不是对未来业绩的保证,并涉及风险和不确定性,包括我们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中描述的第1A项“风险因素”中确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以及假设,如果这些假设成为现实或被证明不正确,可能会导致公司的结果与此类前瞻性陈述明示或暗示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
我们敦促读者仔细审查和考虑我们在本报告中所做的各种披露以及我们向SEC提交的其他文件。这些报告试图就可能影响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以及经营业绩和前景的风险和因素向感兴趣的各方提供建议。本报告中的前瞻性陈述仅在本报告发布之日发表,除法律要求外,我们不承担任何义务,为任何前瞻性陈述提供更新、修订或修正,以反映我们的预期或未来事件的变化。
术语的使用
除上下文另有说明外,本报告中仅为本报告的目的提及:
| ● | “BAK亚洲”是指我们的香港子公司中国BAK亚洲控股有限公司; |
| ● | “CBAK Power”是指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大连CBAK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 ● | “CBAK商丘”是指我们的中国子公司CBAK新能源(商丘)有限公司; |
| ● | “公司”、“我们”、“我们的”对内华达州公司中比新能源,Inc.及其合并子公司的合并业务; |
| ● | “交易法”是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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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Hitrans”是指我们持股74.36%的中国子公司浙江Hitrans锂电科技(我们持有Hitrans 73.46%的注册股权,占实收资本的79.64%)。 |
| ● | “南京BFD”是指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南京BFD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之前名为南京大新新能源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2月24日; |
| ● | “南京CBAK”是指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南京CBAK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 “人民币”是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
| ● | “SEC”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 |
| ● | “美元”“$”“美元”对美国法定货币; |
概述
我们是一家新能源大功率锂钠电池制造商,主要应用于轻型电动汽车、电动汽车、储能如住宅能源供应&不间断电源(UPS)应用,以及其他大功率应用。我们的主要产品包括新能源高功率锂和钠电池。此外,在2021年11月完成收购Hitrans 81.56%的注册股权(该所有权百分比降至73.46%的注册股权(占截至2026年3月31日实收资本的79.64%))后,我们进入了开发和制造NCM前驱体和正极材料的业务。Hitrans是中国领先的三元前驱体和正极材料开发商和制造商,其产品在电池上有广泛的应用,将应用于电动汽车、电动工具、高端数码产品和存储等。
截至2026年3月31日,我们分两个部分报告财务和运营信息:(i)高功率锂和钠电池电芯的生产,以及(ii)高功率锂电池电芯所用材料的制造和销售。
我们目前主要通过(i)CBAK Power;(ii)南京CBAK;(iii)CBAK商丘;(iv)南京BFD;和(v)Hitrans开展业务。
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季度财务业绩摘要
以下是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季度的一些财务亮点:
| ● | 净收入: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三个月,净营收从2025年同期的3490万美元增加到6960万美元,增幅为3470万美元,增幅为99%。 | |
| ● | 毛利:毛利为100万美元,较2025年同期的毛利480万美元减少380万美元,或78.3%,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 | |
| ● | 经营亏损: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经营亏损为970万美元,较2025年同期的经营亏损290万美元增加680万美元。 | |
| ● | 净亏损: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三个月净亏损为900万美元,而2025年同期为210万美元。 | |
| ● | 全面摊薄每股亏损: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三个月,完全摊薄后每股亏损为0.1美元,而2025年同期为0.02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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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列报
净收入。公司在客户获得对承诺的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金额反映了其预期为换取这些商品而获得的对价。公司按照ASU NO.2014-09规定的五步模式确认收入:(i)识别与客户的合同;(ii)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iii)确定交易价格;(iv)将交易价格分配给合同中的履约义务;(v)在我们履行履约义务时(或作为)确认收入。
产品销售收入在客户获得对我们产品的控制权时确认,这种情况发生在某个时间点,通常是在交付给客户时。如果本应确认的资产的预期摊销期为一年或更短或金额不重要,我们将在发生时支出获得合同的增量成本。
产品销售收入在扣除为与我们客户的合同范围内提供的适用折扣和津贴而建立的准备金后入账。
产品收入储备,被归类为产品收入的减少,一般在类别上有特点:折扣和退货。这些准备金是基于对相关销售的已赚取或将被索赔的金额的估计,并被归类为应收账款的减少,因为该金额应支付给公司的客户。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主要包括材料成本、从事生产活动的工作人员的职工薪酬、股份报酬、折旧及直接归属于产品生产的相关费用。收入成本还包括将存货减记至成本和可变现净值的较低者。
研发费用。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人员薪酬、股份报酬、与研发设备相关的折旧及维护费用、研发材料成本等。
销售和营销费用。销售和营销费用主要包括参与销售和营销工作的工作人员的薪酬,包括从事货物装运包装的工作人员、保修费用、广告费用、折旧、股份补偿以及差旅和娱乐费用。我们不因展示我们的产品、从事合作广告计划、参与买断式计划或类似安排而向零售公司支付档位费。
一般及行政开支。一般及行政开支主要包括雇员薪酬、股份补偿、专业费用、保险、福利、一般办公开支、折旧、违约金及坏账开支。
财务成本,净额。财务成本主要包括利息收入和银行贷款利息,扣除资本化利息。
其他收入,净额。其他收入主要包括收到的政府补助和非经营性代理机构服务产生的收入。
所得税费用。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适用25%的所得税率,但Hitrans、CBAK Power、南京CBAK和南京BFD已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批准之日起三年内享受15%的优惠税率,2025年至2026年到期。我们的香港子公司,即BAK亚洲、BAK投资和香港Hitrans,须按16.5%的税率缴纳利得税。然而,由于我们并无任何源自香港或在香港产生的应评税收入,因此,BAK亚洲、BAK投资及香港Hitrans并无支付任何该等税项。CBAK Malaysia须遵守马来西亚所得税法,法定税率为24%。CBAK Energy California须按21%的法定税率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并按8.84%的统一税率缴纳加利福尼亚州特许经营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及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我们并无来自马来西亚及美国或在美国产生的任何应课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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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成果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与二零二六年比较
下表列出了我们在所示期间的经营业绩的关键组成部分。
(除百分比外的所有金额,单位:千美元)
| 三个月结束 3月31日, |
改变 | |||||||||||||||
| 2025 | 2026 | $ | % | |||||||||||||
| 净收入 | $ | 34,939 | $ | 69,618 | 34,679 | 99 | % | |||||||||
| 收入成本 | (30,137 | ) | (68,578 | ) | (38,441 | ) | 128 | % | ||||||||
| 毛利 | 4,802 | 1,040 | (3,762 | ) | -78 | % | ||||||||||
| 营业费用: | ||||||||||||||||
| 研发费用 | (3,024 | ) | (4,220 | ) | (1,196 | ) | 40 | %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896 | ) | (1,998 | ) | (1,102 | ) | 123 | %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3,804 | ) | (4,510 | ) | (706 | ) | 19 | % | ||||||||
| 信贷损失准备金,净额 | 58 | (12 | ) | (70 | ) | -121 | % | |||||||||
| 总营业费用 | (7,666 | ) | (10,740 | ) | (3,074 | ) | 40 | % | ||||||||
| 经营亏损 | (2,864 | ) | (9,700 | ) | (6,836 | ) | 239 | % | ||||||||
| 财务收入(费用),净额 | 45 | (416 | ) | (461 | ) | -1,024 | % | |||||||||
| 其他收入,净额 | 713 | 2,068 | 1,355 | 190 | % | |||||||||||
| 应占权益被投资方收益 | 55 | - | (55 | ) | -100 | % | ||||||||||
| 金融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 | (906 | ) | (906 | ) | 不适用 | ||||||||||
| 所得税前亏损 | (2,051 | ) | (8,954 | ) | (6,903 | ) | 337 | % | ||||||||
| 所得税费用 | - | (7 | ) | (7 | ) | 不适用 | ||||||||||
| 净收入(亏损) | (2,051 | ) | (8,961 | ) | (6,910 | ) | 337 | % | ||||||||
| 减: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净亏损(收益) | 472 | (325 | ) | (797 | ) | -169 | % | |||||||||
| 归属于中比新能源公司股东的净亏损 | $ | (1,579 | ) | $ | (9,286 | ) | (7,707 | ) | 488 | % | ||||||
净收入。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三个月,净营收从2025年同期的3490万美元增至6960万美元,增幅为3470万美元,增幅为99%。
下表列出了我们按终端产品应用划分的净收入细分。
(百分比以外的所有金额以千美元计)
| 三个月结束 3月31日, |
改变 | ||||||||||||||
| 2025 | 2026 | $ | % | ||||||||||||
| 大功率锂电池应用于: | |||||||||||||||
| 电动汽车 | $ | 538 | 2 | (536 | ) | -100 | % | ||||||||
| 轻型电动汽车 | 2,845 | 15,408 | 12,563 | 442 | % | ||||||||||
| 住宅能源供应&不间断电源 | 16,981 | 22,110 | 5,129 | 30 | % | ||||||||||
| 20,364 | 37,520 | 17,156 | 84 | % | |||||||||||
| 用于制造锂电池的材料 | |||||||||||||||
| 阴极 | 11,261 | 32,076 | 20,815 | 185 | % | ||||||||||
| 前体 | 3,314 | 22 | (3,292 | ) | -99 | % | |||||||||
| 14,575 | 32,098 | 17,523 | 120 | % | |||||||||||
| 合计 | $ | 34,939 | $ | 69,618 | 34,679 | 9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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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三个月,电动汽车电池销售净收入为1538美元,而2025年同期为537507美元。由于我们现有的电池片外形尺寸与当前住宅储能、UPS系统、AI数据中心备用电源和轻型电动汽车等应用的市场需求非常吻合,我们的销售团队更加专注于这些应用。
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三个月,轻型电动汽车电池销售净收入为1540万美元,与2025年同期的280万美元相比,增加了1260万美元,增幅为442%。我们努力继续渗透轻型电动汽车所用电池市场,特别是印度、越南和非洲等国际市场。我们相信,我们在国际市场的销售活动促成了我们在这一领域的销量反弹。
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三个月,住宅能源供应和不间断电源电池销售净收入为2210万美元,而2025年同期为1700万美元,增加了510万美元,即30%。
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三个月,用于制造锂电池的材料销售净收入为3210万美元,而2025年同期为1460万美元,增加了1750万美元,即120%。这一增长主要是由于成功获得新客户和高度有利的原材料定价环境。
收入成本。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三个月,收入成本增至6860万美元,而2025年同期为3010万美元,增加了3850万美元,增幅为128%。收入成本增加的原因是与南京二期扩建和大连40135产能爬坡相关的材料成本和初始摩擦成本上升。每当有迹象表明存货价值发生减值时,我们就减记存货价值。
毛利。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毛利润为100万美元,占净收入的1.5%,而2025年同期的毛利润为480万美元,占净收入的13.7%。毛利显著下降与住宅能源供应电池和不间断电源销售大幅下降相一致,相比其他产品毛利率更高。快速上涨的原材料成本没有被客户定价完全消化,加剧了这种利润率压缩。此外,与南京二期扩建和大连Model 40135产能爬坡相关的初始摩擦成本暂时拖累了盈利能力。
研发费用。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三个月,研发费用增至约420万美元,而2025年同期约为300万美元,增加了120万美元,即40%。这一增长主要是由于用于开发60系列电池的材料和耗材增加,以及由于CBAK Power和南京CBAK的员工人数不断增加导致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增加。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三个月,所使用的材料和消耗品为70万美元,而2025年同期为30万美元。与2025年同期相比,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三个月的工资和社会保险增加了50万美元。
销售和营销费用。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三个月,销售和营销费用增至约200万美元,而2025年同期约为90万美元,增加了约110万美元,即123%。这一增长主要是由于我们为海外销售增加了0.5百万美元的交付费用。
一般及行政开支。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一般及行政开支增加至450万美元,而2025年同期为380万美元,增加0.7百万美元,即19%。增长主要是由于我们在大连和南京的扩张所对应的工资和社会保险及折旧费用的增加。
预期信贷损失准备金,净额。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预期信贷损失支出为12,198美元,而2025年同期为冲销58,395美元。我们基于当前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确定备抵。信用损失准备每期根据预期存续期信用损失的变化进行调整。
经营亏损。由于上述原因,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我们的经营亏损总额为970万美元,而2025年同期为290万美元,亏损增加680万美元,即239%。
财务收入(费用),净额。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三个月,财务费用净额为0.4百万美元,而2025年同期的财务收入为45,120美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我们没有任何利息资本化,而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利息资本化为91,289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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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净额。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三个月,其他收入为210万美元,而2025年同期为70万美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三个月,我们从所提供的基于机构的服务中获得了60万美元,并获得了100万美元的政府援助。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三个月,我们从提供的基于机构的服务中获得了50万美元,并获得了10万美元的政府援助。
衍生工具亏损。截至2026年3月31日和2025年3月31日的三个月,衍生品工具的亏损分别为90万美元和零。我们签订了外币远期合约、期权掉期和商品合约,以减轻我们对汇率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敞口。
所得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和2025年3月31日的三个月,所得税费用分别为7426美元和零。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所得税开支由Hitrans分部产生。
净亏损。由于上述原因,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三个月,我们的净亏损为900万美元,而2025年同期为210万美元。
流动性和资本资源
我们从多种来源为我们的流动性需求提供资金,包括短期银行贷款、其他短期贷款和银行信贷协议项下的应付票据、来自我们的关联方和非关联方的垫款、投资者以及发行股本和其他股票挂钩证券。
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三个月,我们蒙受了900万美元的净亏损。截至2026年3月31日,我们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为9860万美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我们的流动资产总额为2.384亿美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682亿美元,导致净营运资本赤字为1.298亿美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我们累计赤字1.431亿美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我们因经常性净亏损和不到一年到期的大量短期债务而出现累计赤字。这些因素对我们持续经营的能力产生了重大怀疑。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报告包括关于对我们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怀疑的解释性段落。
随附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是在假设我们将继续作为持续经营的情况下编制的,其中考虑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变现资产和清偿负债。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不包括任何调整,以反映这种与我们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不确定性的结果可能导致的未来对资产可收回性和分类或负债金额和分类可能产生的影响。
从金融机构放款
2023年1月,Hitrans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续签了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60亿元(约合2210万美元)的银行融资,期限为2023年1月至2027年12月。2025年1月22日,Hitrans与交通银行订立一项新的银行融资,期限为2025年1月22日至2030年1月22日的另外五年,贷款金额的最高担保为人民币1.558亿元(约合2150万美元)。该设施由Hitrans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担保。2025年10月24日,Hitrans和交通银行将贷款额度延长至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2亿元(约合2310万美元)。根据该贷款,截至2026年3月31日,Hitrans借款为人民币1.552亿元(约合2240万美元),年利率为2.45%至3.0%,将于2026年4月至2027年3月到期。
2024年4月9日,Hitrans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分行订立一份短期贷款协议,期限为2024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7日,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550万元(约合80万美元),年利率为4.05%。Hitrans在同一天借了人民币550万元(约合80万美元)。Hitrans于2025年1月24日提前偿还了这笔贷款。
2024年9月29日,Hitrans与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订立一项人民币1500万元(约合200万美元)的短期信用担保贷款协议,期限为一年,由2024年9月29日至2025年9月26日,利率为4.00%。Hitrans在同一天借了1500万元人民币(约合210万美元)。Hitrans于2025年9月26日偿还了这笔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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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Hitrans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订立1,000万元人民币(约合140万美元)的短期贷款协议,期限为一年,由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0日,利率为2.9%。Hitrans在同一天借了1000万元人民币(约合140万美元)。Hitrans于2025年12月30日偿还了这笔贷款。
2025年1月17日,Hitrans与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订立长期最高质押协议,期限为2025年1月17日至2027年9月25日,最高融资金额为人民币7656万元(约合1054万美元)。该设施由Hitrans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担保。截至2026年3月31日,Hitrans已借款人民币5290万元(约合770万美元),年利率为2.41%-2.96 %,将于2027年6月至2027年9月到期。
2025年1月20日,南京CBAK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分行订立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约合140万美元)的无抵押循环贷款协议,年利率为2.8%(LPR-利率-30 bp),贷款期限一年,截至2026年1月20日。南京CBAK于2025年1月20日根据该贷款协议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约合140万美元)。南京CBAK于2025年9月20日提前还款。
2025年2月19日,南京CBAK从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获得一笔人民币3000万元的贷款(约合420万美元),期限为2025年2月19日至2027年9月23日。该融资由BAK投资持有的CBAK南京100%股权提供担保。截至2026年3月31日,南京CBAK借款人民币2900万元(约合420万美元),年利率为2.26%至2.78%,可偿还至2026年5月至2027年3月。
2025年2月25日,Hitrans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订立短期保理贷款协议,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约合140万美元),期限为2025年2月28日至2026年2月27日,为期一年,年利率为3.7%。Hitrans在同一天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约合140万美元)。Hitrans于2026年2月偿还了保理贷款。
Hitrans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订立另一项短期保理贷款协议,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约合140万美元),期限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6年11月27日,为期一年,年利率为3.1%。Hitrans在同一天借了1000万元人民币(约合140万美元)。Hitrans又借了930万元人民币(约合130万美元),2026年3月5日至2027年3月5日为期一年,年利率3.0%。
于2025年6月28日,南京CBAK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订立一份由2025年6月28日至2026年6月26日的人民币1200万元(约合170万美元)的短期贷款协议,年利率为2.60%。南京CBAK在同一天借款1200万元人民币(约合170万美元)。南京CBAK于2025年7月18日提前偿还贷款。
2025年6月30日,CBAK Power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一笔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约合1400万美元)的银行融资,期限至2026年6月12日,用于短期借款和签发承兑汇票结算材料供应商,由Power的建筑物和质押存款提供担保。CBAK Power从上述贷款中借入1000万港元(约合140万美元),年利率为2.65%,将于2026年8月14日偿还。CBAK Power于2025年11月14日提前偿还了该笔借款。
CBAK Power已借入一系列承兑汇票,总额为人民币5150万元(约合745万美元),期限至2026年4月至9月,由CBAK Power的建筑物和质押存款人民币4590万元(约合660万美元)作担保。
于2025年7月30日,Hitrans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订立一份人民币1000万元(约合150万美元)的短期贷款协议,为期一年,由2025年7月31日至2026年7月30日,年利率为3%。Hitrans于2025年7月31日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约合140万美元)。
2025年8月13日,CBAK Power从中国建设银行获得一笔7800万元人民币(约合1130万美元)的银行融资,期限至2035年8月13日。2025年8月29日,CBAK Power从该融资中提取人民币1000万元(约合140万美元),为期一年,年利率为2.2%,将于2026年8月21日偿还。2026年2月11日,CBAK Power从该融资中提取人民币1500万元(约合220万美元),为期一年,年利率为2.2%,将于2027年2月11日偿还。
于2025年12月17日,南京BFD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订立人民币1000万元(约合140万美元)的短期贷款协议,期限为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12月16日,年利率为2.30%。这笔贷款由CBAK南京公司提供担保。南京BFD在同一天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约合140万美元)。
2026年3月27日,南京CBAK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获得一笔1000万元人民币(约合140万美元)的银行贷款,期限为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11月3日,年利率3.0%。这笔贷款不需要南京CBAK提供任何担保或担保。
50
CBAK Power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借入一系列承兑汇票,金额共计人民币6030万元(约合870万美元),期限至2026年4月至9月,由CBAK Power的质押存款人民币3280万元(约合480万美元)和CBAK Power的质押应收票据人民币1120万元(约合160万美元)作担保。
南京CBAK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借入一系列承兑汇票,总额为人民币6950万元(约合1010万美元),期限至2026年4月至8月,由南京CBAK的质押存款人民币6240万元(约合900万美元)和南京CBAK的质押应收票据人民币740万元(约合110万美元)作担保。
Hitrans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入一系列承兑汇票,总额为人民币3670万元(约合530万美元),期限至2026年4月至6月,由Hitrans的质押存款人民币3670万元(约合530万美元)作担保。
南京CBAK向南京银行借入一系列期限至2026年4月至9月的、总额为人民币8900万元(约合1290万美元)的承兑汇票,该承兑汇票由南京CBAK的质押存款人民币7900万元(约合1140万美元)作担保,余额由BAK投资持有的CBAK南京100%股权担保。
南京CBAK向宁波银行借入一系列承兑汇票,总额为人民币1,020万元(约合150万美元),期限于2026年7月到期,由南京CBAK的质押存款人民币1,020万元(约合150万美元)作担保。
Hitrans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分行借入一系列总额为人民币6790万元(约合980万美元)、到期至2026年5月至8月的承兑汇票,由Hitrans的质押存款人民币6790万元(约合980万美元)作担保。
Hitrans向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入了一系列总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约合1160万美元)的2026年5月至9月到期的承兑汇票,这些汇票由Hitrans的质押存款人民币8000万元(约合1160万美元)作担保。
CBAK Power向中国工商银行借入了一系列总额为人民币7190万元(约合1040万美元)、到期至2026年4月至9月的承兑汇票,由CBAK Power的质押存款人民币7200万元(约合1040万美元)作担保。
CBAK Power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入了一系列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约合1450万美元)的承兑汇票,到期日至2026年6月至8月。
Hitrans向兴业银行借了一系列总额为人民币210万元(约合30万美元)、将于2026年7月到期的承兑汇票,这些承兑汇票由Hitrans的质押存款人民币210万元(约合30万美元)作担保。
南京CBAK向中国农业银行借入一系列总额为人民币2970万元(约合430万美元)、将于2026年6月至9月到期的承兑汇票,该承兑汇票由南京CBAK的质押存款人民币970万元(约合140万美元)作担保,余额由BAK投资持有的CBAK南宁100%股权担保。
南京CBAK从宁波银行获得总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约合220万美元)的Serval信用证,用于结算截至2026年9月至11月的为期一年的材料采购,该信用证由南京CBAK的质押存款人民币1500万元(约合220万美元)担保。
Hitrans向宁波银行借了一系列到期至2026年6月至8月的2000万元人民币(约合290万美元)承兑汇票,由Hitrans的2000万元人民币(约合290万美元)应收票据担保。
海盛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入一系列承兑汇票,总额为人民币5730万元(约合830万美元),期限至2026年7月至9月,由海盛质押存款人民币5730万元(约合830万美元)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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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rans向中信银行绍兴分行借入一系列承兑汇票,总额为人民币3200万元(约合460万美元),期限至2026年8月至9月,由Hitrans的质押存款人民币3200万元(约合460万美元)作担保。
海盛向中信银行绍兴分行借入一系列承兑汇票,总额为人民币1390万元(约合200万美元),期限至2026年7月至9月,由海盛的已质押存款人民币640万元(约合90万美元)和应收票据人民币750万元(约合110万美元)作担保。
来自投资者的股权和债务融资
我们还通过私募、注册直接发行和其他股权和票据融资获得了资金。
2020年12月8日,我们与某些机构投资者订立证券购买协议,据此,我们以记名直接发售方式发行了合计948.98万股公司普通股,每股购买价格为5.18美元,并认股权证以每股6.46美元的行权价购买合计379.5920万股公司普通股,总收益约为4916万美元,未扣除向配售代理支付的费用和公司应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2021年2月8日,我们与相同的投资者签订了另一份证券购买协议,据此,我们在注册直接发行中以每股7.83美元的购买价格发行了总计8,939,976股公司普通股。此外,我们向投资者发行了(i)在同时进行的私募配售中,A-1系列认股权证购买总计4,469,988股普通股,每股行使价为7.67美元;(ii)在注册直接发售中,B系列认股权证购买总计4,469,988股普通股,每股行使价为7.83美元;以及(iii)在注册直接发售中,A-2系列认股权证购买最多2,234,992股普通股,每股行使价为7.67美元。在扣除向配售代理支付的费用和公司应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之前,我们从注册直接发行和同时进行的私募中获得了约7000万美元的总收益。
截至2026年3月31日,上述认股权证已全部到期未行权。
现金流量汇总
我们目前正在大连、南京、浙江和安徽的工厂扩大我们的产品线和制造能力,这需要额外的资金来为扩张提供资金。由于不断变化的商业条件或其他未来发展,包括我们可能决定进行的任何投资或收购,我们也可能需要额外的现金。如果需要,我们计划在到期时更新我们的银行贷款,并计划在未来通过银行借款和股权融资筹集额外资金,以满足我们的日常现金需求(如果需要)。然而,不能保证我们将成功获得此类融资。如果我们现有的现金和银行借款不足以满足我们的要求,我们可能会寻求出售股本证券、债务证券或向贷款机构借款。我们无法保证,如果有的话,将以我们需要的金额或我们可以接受的条款提供融资。出售股本证券,包括可转换债务证券,将稀释我们现有股东的利益。债务的发生将把现金用于营运资金和资本支出,以偿还债务,并可能导致经营和财务契约限制我们的经营和我们向股东支付股息的能力。如果我们无法按要求获得额外的股权或债务融资,我们的业务运营和前景可能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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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列出了我们在所示期间的现金流量摘要:
(所有金额以千美元计)
| 三个月结束 3月31日, |
||||||||
| 2025 | 2026 | |||||||
| 经营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9,621 | ) | $ | 22,285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9,903 | ) | (11,784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5,926 | 11,314 | ||||||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的影响 | 347 | 1,105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受限制现金净增加(减少)额 | (13,251 | ) | 22,920 | |||||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 60,786 | 75,677 |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受限制现金 | $ | 47,535 | $ | 98,597 | ||||
经营活动
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三个月,经营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2230万美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经营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主要是由于我们增加了4730万美元的贸易和应付票据以及2680万美元的库存增加所抵消。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三个月,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净额为970万美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主要是由于我们增加了870万美元的存货,贸易和应收票据增加了740万美元,但被预付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少以及贸易和应付票据增加了820万美元所抵消。
投资活动
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三个月,用于投资活动的现金净额为1180万美元,用于购买不动产、厂房和设备。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三个月,用于投资活动的现金净额为990万美元。用于投资活动的现金净额包括购买不动产、厂房和设备以及在建工程1270万美元,被收到的280万美元政府补贴所抵消。
融资活动
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三个月,融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1130万美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三个月,融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主要是由于银行借款收益2330万美元被偿还银行借款1140万美元和偿还融资租赁60万美元所抵消。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三个月,融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590万美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三个月,融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主要是由于银行借款收益2430万美元被偿还银行借款1710万美元和短期定期存款净变动130万美元所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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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6年3月31日,我们的信贷额度和信贷额度下的未偿还本金金额如下:
(所有金额以千美元计)
| 最大值 金额 可用 |
金额 借来的 |
|||||||
| 长期信贷便利: | ||||||||
|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 | 11,075 | 7,652 | ||||||
| 短期信贷便利: | ||||||||
| 中国银行南京高淳分行 | 1,447 | 1,447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分行 | 22,533 | 22,444 |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分行 | 1,447 | 1,447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 | 11,278 | 3,616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2,792 | 2,792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 1,447 | 1,447 | ||||||
| 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 | 4,340 | 4,195 | ||||||
| 45,284 | 37,388 | |||||||
| 其他信贷额度: | ||||||||
| 中国农业银行南京高淳支行 | 4,293 | 4,293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分行 | 9,817 | 9,817 | ||||||
| 南京银行高淳支行 | 12,870 | 12,870 |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分行 | 3,642 | 3,642 |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 2,893 | 2,893 | ||||||
| 中信银行绍兴分行 | 6,641 | 6,641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 | 14,460 | 14,460 |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支行 | 21,099 | 7,450 |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 5,310 | 5,310 |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18,779 | 18,779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 | 10,398 | 10,398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297 | 297 | ||||||
|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 | 19,846 | 19,846 | ||||||
| 130,345 | 116,696 | |||||||
| 合计 | 186,704 | 161,736 | ||||||
资本支出
截至2026年3月31日和2025年3月31日的三个月,我们分别发生了1180万美元和1260万美元的资本支出。我们的资本支出主要用于建设或升级我们的大连、南京、浙江和安徽设施。
我们估计,我们在2026财年的总资本支出将达到约4000万美元。此类资金将主要用于建设具有新产品线的新工厂和电池组件打包线。
关键会计政策和估计
我们的简明综合财务信息是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这要求我们做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1)我们的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2)我们在每个财政期间结束时的或有资产和负债的披露,以及(3)每个财政期间的收入和支出的报告金额。我们不断地根据我们自己的历史经验、对当前业务和其他条件的了解和评估、我们基于现有信息和合理假设对未来的预期来评估这些估计,它们共同构成了我们对从其他来源不易看出的事项作出判断的基础。由于使用估计数是财务报告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的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数不同。我们的一些会计政策在应用中需要比其他会计政策更高程度的判断力。
在2026年3月31日提交的10-K表格年度报告中,我们之前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计综合财务报表中披露的关键会计政策没有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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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变更
有关相关声明的讨论,请参阅我们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主要活动、列报和组织基础——最近采用的会计准则”和“——最近发布但尚未采用的会计公告”。
项目3。关于市场风险的定量和定性披露。
不适用。
项目4。控制和程序。
评估披露控制和程序
根据《交易法》第13a-15条的要求,我们的管理层在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的参与和监督下,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我们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和运作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披露控制和程序是指控制和其他程序,旨在确保我们根据《交易法》提交或提交的报告中要求披露的信息在SEC规则和表格规定的时间段内得到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并确保这些信息得到积累并传达给我们的管理层,包括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视情况而定),以便及时就要求的披露做出决定。在设计和评估我们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时,管理层认识到,任何控制和程序,无论设计和操作得多么好,都只能为实现预期的控制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管理层需要运用其判断来评估和实施可能的控制和程序。
管理层在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的监督下对披露控制和程序进行了评估。基于并截至本次评估之日,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得出结论,截至2026年3月31日,我们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是无效的。
正如我们在2026年3月31日向SEC提交的10-K表格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那样,在我们评估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期间,管理层发现了我们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 ● | 我们没有适当的政策和程序来评估关键文件和协议的适当会计和披露。 |
| ● | 我们没有足够和熟练的会计人员,在应用与我们的财务报告要求相称的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方面具有适当水平的技术会计知识和经验。 |
为根治上述物质弱点,我们已采取或正在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 ● | 我们正在招聘一位具有丰富的美国GAAP和SEC报告经验的永久首席财务官。Xiangyu Pei女士于2019年8月23日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为临时首席财务官。Xiangyu Pei女士于2023年8月22日辞去我司临时首席财务官职务,但仍继续在公司财务部及董事会任职。Jiewei Li先生于2023年8月22日获聘任为公司首席财务官。 |
| ● | 我们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方面的培训。我们定期为我们的财务人员提供有关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会计准则的培训。我们计划继续就适用于我们财务报告要求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会计准则向我们的财务团队和其他相关人员提供培训。 |
我们打算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完成对上述物质弱点的补救,但我们不能保证我们将能够这样做。设计和实施有效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是一项持续的努力,要求我们预测业务以及经济和监管环境的变化并对其做出反应,并投入大量资源来维持一个充分满足我们报告义务的财务报告系统。我们已经采取和打算采取的补救措施可能无法充分解决我们已经确定的实质性弱点。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变化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季度,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没有发生任何对我们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合理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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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其他信息
项目1。法律程序。
本表10-Q第I部分第1项中我们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6“承诺和或有事项——(ii)诉讼”中所载信息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项目1a。风险因素。
与我们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第1A项“风险因素”中先前披露的风险因素相比,没有重大变化。
项目2。未登记的股权证券销售和收益使用。
除先前在8-K表格的当前报告中披露的情况外,在本报告涵盖的期间内没有未登记的股本证券销售或普通股回购。
项目3。拖欠高级证券。
没有。
项目4。矿山安全披露。
不适用。
项目5。其他信息。
董事及执行人员的证券交易计划
在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政季度中,没有任何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如规则16a-1(f)所定义)采用或终止“规则10b5-1交易安排”或“非规则10b5-1交易安排”,每一项都在条例S-K项目408中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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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6。展览。
以下证物作为本报告的一部分提交或以引用方式并入:
| 附件编号 | 说明 | |
| 31.1 |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2条提交的首席执行官认证。 | |
| 31.2 |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2条提交的首席财务官证书。 | |
| 32.1 |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18 U.S.C.第1350条提供的首席执行官证明。 | |
| 32.2 |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18 U.S.C.第1350条提供的首席财务官证明。 | |
| 101.INS | XBRL实例文档-实例文档不会出现在交互式数据文件中,因为它的XBRL标记嵌入到内联XBRL文档中 | |
| 101.SCH | 内联XBRL分类法扩展架构文档 | |
| 101.CAL | 内联XBRL分类法扩展计算linkbase文档 | |
| 101.DEF | 内联XBRL分类学扩展定义linkbase文档 | |
| 101.LAB | 内联XBRL分类法扩展标签Linkbase文档 | |
| 101.PRE | 内联XBRL分类法扩展演示linkbase文档 | |
| 104 | 封面页交互式数据文件(封面页XBRL标签嵌入iXBRL文档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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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并获得正式授权。
日期:2026年5月18日
| CBAK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签名: | /s/胡志光 | |
| 胡志光 | ||
| 首席执行官 | ||
| 签名: | /s/李洁薇 | |
| 李洁薇 | ||
| 首席财务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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