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6月30日, |
|||||
|
2024 |
|
2025 |
|
2025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附注2(d)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
|
|
|
当前资产: |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19,328,920 |
|
7,111,459 |
|
992,721 |
受限制现金 |
|
8,320,728 |
|
9,260,268 |
|
1,292,684 |
短期投资 |
|
14,137,566 |
|
10,689,430 |
|
1,492,187 |
应收贸易和票据,净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分别为人民币38,540元和人民币45,990元) |
|
1,676,246 |
|
1,344,095 |
|
187,628 |
应收关联方款项,净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的预期信用损失备抵分别为人民币10,142元和人民币14,709元) |
|
7,702,404 |
|
11,414,387 |
|
1,593,387 |
存货 |
|
7,087,223 |
|
8,243,337 |
|
1,150,725 |
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净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分别为人民币1,912元和人民币1,931元) |
|
3,632,956 |
|
4,444,995 |
|
620,497 |
流动资产总额 |
|
61,886,043 |
|
52,507,971 |
|
7,329,829 |
非流动资产: |
|
|
|
|||
长期受限制现金 |
|
97,720 |
|
78,073 |
|
10,899 |
固定资产、工厂及设备,净值 |
|
25,892,904 |
|
26,805,111 |
|
3,741,849 |
无形资产,净值 |
29,648 |
29,648 |
4,139 |
|||
土地使用权,净额 |
|
201,995 |
|
199,343 |
|
27,827 |
长期投资 |
|
3,126,007 |
|
2,710,730 |
|
378,403 |
使用权资产–经营租赁 |
|
12,797,158 |
|
12,958,244 |
|
1,808,901 |
其他非流动资产,净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分别为人民币59,386元和人民币40,313元) |
|
3,573,137 |
|
4,756,725 |
|
664,01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
45,718,569 |
|
47,537,874 |
|
6,636,031 |
总资产 |
|
107,604,612 |
|
100,045,845 |
|
13,965,860 |
负债 |
|
|
|
|||
流动负债: |
|
|
|
|||
短期借款 |
|
5,729,561 |
|
5,438,829 |
|
759,231 |
贸易及应付票据 |
|
34,387,266 |
|
34,951,395 |
|
4,879,027 |
应付关联方款项,现 |
|
409,363 |
|
641,495 |
|
89,549 |
应交税费 |
|
400,146 |
|
503,432 |
|
70,276 |
经营租赁负债的流动部分 |
1,945,987 |
2,644,228 |
369,120 |
|||
长期借款的流动部分 |
|
3,397,622 |
|
792,198 |
|
110,587 |
应计费用和其他负债 |
|
16,041,079 |
|
17,310,010 |
|
2,416,385 |
流动负债合计 |
|
62,311,024 |
|
62,281,587 |
|
8,694,175 |
非流动负债: |
|
|
|
|||
长期借款 |
|
11,440,755 |
|
9,113,178 |
|
1,272,151 |
非流动经营租赁负债 |
11,260,735 |
11,110,807 |
1,551,00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7,467 |
127,286 |
17,768 |
|||
应付关联方款项,非流动 |
329,492 |
357,970 |
49,97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8,628,596 |
|
10,439,053 |
|
1,457,232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31,787,045 |
|
31,148,294 |
|
4,348,131 |
负债总额 |
|
94,098,069 |
|
93,429,881 |
|
13,042,306 |
承付款项和或有事项(附注24) |
||||||
F-2
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6月30日, |
|||||
|
2024 |
|
2025 |
|
2025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附注2(d) |
||||||
夹层股票 |
||||||
可赎回非控股权益 |
7,441,997 |
|
1,079,745 |
|||
夹层权益合计 |
|
7,441,997 |
|
1,079,745 |
||
股东权益/(赤字) |
||||||
A类普通股(面值0.00025美元;授权2,632,030,222股和2,632,030,222股;已发行1,946,478,828股和2,099,062,644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已发行股份分别为1,943,005,895股和2,096,166,266股) |
|
3,406 |
3,680 |
514 |
||
C类普通股(面值0.00025美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已授权、发行和流通的148,500,000股) |
|
254 |
254 |
35 |
||
减:库存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分别为3,472,933和2,896,378股) |
|
(239,328) |
(139,156) |
(19,425) |
||
额外实缴资本 |
|
118,688,242 |
122,894,093 |
17,155,354 |
||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 |
|
582,659 |
843,138 |
117,698 |
||
累计赤字 |
|
(113,068,210) |
(124,807,714) |
(17,422,485) |
||
NIO Inc.股东权益总额/(赤字) |
|
5,967,023 |
(1,205,705) |
(168,309) |
||
非控股权益 |
|
97,523 |
86,808 |
12,118 |
||
股东权益总额/(赤字) |
|
6,064,546 |
(1,118,897) |
(156,191) |
||
总负债、夹层权益和股东权益/(赤字) |
|
107,604,612 |
100,045,845 |
13,965,860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3
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报表
全面损失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 |
||||||
|
2024 |
|
2025 |
|
2025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附注2(d) |
||||||
收入: |
|
|
|
|
|
|
汽车销售(包括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来自关联方的收入分别为人民币3,439,194元及人民币5,067,653元) |
|
24,060,941 |
|
26,075,419 |
3,639,988 |
|
其他销售(包括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来自关联方的收入分别为人民币92,997元及人民币385,062元) |
|
3,293,663 |
|
4,967,975 |
693,503 |
|
总收入 |
|
27,354,604 |
|
31,043,394 |
4,333,491 |
|
销售成本: |
|
|
||||
车辆销售 |
|
(21,386,680) |
|
(23,398,863) |
(3,266,355) |
|
其他销售 |
|
(3,791,478) |
|
(4,827,454) |
(673,887) |
|
销售总成本 |
|
(25,178,158) |
|
(28,226,317) |
(3,940,242) |
|
毛利 |
|
2,176,446 |
|
2,817,077 |
393,249 |
|
营业费用: |
|
|
||||
研究与开发 |
|
(6,082,738) |
|
(6,188,435) |
(863,872) |
|
销售,一般和行政 |
|
(6,754,256) |
|
(8,365,684) |
(1,167,804) |
|
其他营业收入,净额 |
57,177 |
410,056 |
57,242 |
|||
总营业费用 |
|
(12,779,817) |
|
(14,144,063) |
(1,974,434) |
|
经营亏损 |
|
(10,603,371) |
|
(11,326,986) |
(1,581,185) |
|
利息及投资收益 |
713,524 |
|
280,745 |
39,190 |
||
利息支出 |
(347,016) |
|
(457,610) |
(63,880) |
||
债务清偿损失 |
(11,326) |
|
(14,660) |
(2,046) |
||
应占权益被投资方亏损 |
(93,089) |
(380,859) |
(53,166) |
|||
其他收入,净额 |
119,727 |
|
202,106 |
28,213 |
||
所得税费用前亏损 |
|
(10,221,551) |
|
(11,697,264) |
(1,632,874) |
|
所得税费用 |
|
(9,009) |
|
(47,570) |
(6,641) |
|
净亏损 |
|
(10,230,560) |
|
(11,744,834) |
(1,639,515) |
|
可赎回非控股权益对赎回价值的增值 |
|
(162,546) |
|
(292,864) |
(40,882) |
|
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净亏损 |
|
8,818 |
|
5,330 |
744 |
|
归属于蔚来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 |
|
(10,384,288) |
|
(12,032,368) |
(1,679,653) |
|
净亏损 |
|
(10,230,560) |
|
(11,744,834) |
(1,639,515)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外币换算调整,净额税 |
|
96,951 |
|
260,479 |
36,361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
96,951 |
|
260,479 |
36,361 |
|
综合亏损总额 |
|
(10,133,609) |
|
(11,484,355) |
(1,603,154) |
|
可赎回非控股权益对赎回价值的增值 |
(162,546) |
(292,864) |
(40,882) |
|||
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净亏损 |
|
8,818 |
|
5,330 |
744 |
|
NIO Inc普通股股东应占综合亏损 |
(10,287,337) |
(11,771,889) |
(1,643,292) |
|||
计算每股净亏损/ADS时使用的普通股/ADS加权平均数 |
|
|
||||
基本和稀释 |
|
2,047,257,903 |
|
2,162,319,854 |
2,162,319,854 |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亏损/ADS |
|
|
||||
基本和稀释 |
|
(5.07) |
|
(5.56) |
(0.78)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4
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中期简明合并股东权益报表/(赤字)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累计 |
||||||||||||||||||||
额外 |
其他 |
合计 |
非- |
|||||||||||||||||
普通股 |
库存股 |
已支付 |
综合 |
累计 |
股东’ |
控制 |
合计 |
|||||||||||||
|
股份 |
|
票面价值 |
|
股份 |
|
金额 |
|
资本 |
|
收入 |
|
赤字 |
|
股权 |
|
利益 |
|
股权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余额 |
|
2,073,522,118 |
|
3,622 |
|
(18,061,024) |
|
(1,849,600) |
|
117,717,254 |
|
432,991 |
|
(90,758,034) |
|
25,546,233 |
|
189,399 |
|
25,735,632 |
可赎回非控股权益对赎回价值的增值 |
|
— |
|
— |
|
— |
|
— |
|
(162,546) |
|
— |
|
— |
|
(162,546) |
|
— |
|
(162,546) |
行使购股权 |
|
2,881,202 |
|
5 |
|
— |
|
— |
|
23,587 |
|
— |
|
— |
|
23,592 |
|
— |
|
23,592 |
有关受限制股份及购股权的股份补偿 |
|
7,056,923 |
|
13 |
|
— |
|
— |
|
792,151 |
|
— |
|
— |
|
792,164 |
|
— |
|
792,164 |
外币折算调整 |
|
— |
|
— |
|
— |
|
— |
|
— |
|
96,951 |
|
— |
|
96,951 |
|
— |
|
96,951 |
有上限认购期权及零行使价认购期权的结算(附注11(iii)) |
— |
— |
(13,404,825) |
(709,490) |
709,490 |
— |
— |
— |
— |
— |
||||||||||
非控股权益撤资 |
— |
— |
— |
— |
— |
— |
— |
— |
(343) |
(343) |
||||||||||
股份借贷安排(附注20) |
— |
— |
139,175 |
11,711 |
(11,711) |
— |
— |
— |
— |
— |
||||||||||
净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10,221,742) |
|
(10,221,742) |
|
(8,818) |
|
(10,230,560) |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余额(未经审计) |
2,083,460,243 |
3,640 |
(31,326,674) |
(2,547,379) |
119,068,225 |
529,942 |
(100,979,776) |
16,074,652 |
180,238 |
16,254,890 |
||||||||||
F-5
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未经审核中期简明合并股东权益报表/(赤字)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累计 |
||||||||||||||||||||
额外 |
其他 |
合计 |
非- |
|||||||||||||||||
普通股 |
库存股 |
已支付 |
综合 |
累计 |
股东’ |
控制 |
合计 |
|||||||||||||
|
股份 |
|
票面价值 |
|
股份 |
|
金额 |
|
资本 |
|
收入/(亏损) |
|
赤字 |
|
权益/(赤字) |
|
利益 |
|
权益/(赤字)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余额 |
|
2,094,978,828 |
|
3,660 |
|
(3,472,933) |
|
(239,328) |
|
118,688,242 |
|
582,659 |
|
(113,068,210) |
|
5,967,023 |
|
97,523 |
|
6,064,546 |
可赎回非控股权益对赎回价值的增值 |
|
— |
|
— |
|
— |
|
— |
|
(292,864) |
|
— |
|
— |
|
(292,864) |
|
— |
|
(292,864) |
发行普通股 |
136,800,000 |
246 |
— |
— |
3,684,647 |
— |
— |
3,684,893 |
— |
3,684,893 |
||||||||||
行使购股权 |
|
1,326,807 |
|
2 |
|
— |
|
— |
|
17,152 |
|
— |
|
— |
|
17,154 |
|
— |
|
17,154 |
有关受限制股份及购股权的股份补偿 |
|
14,457,009 |
|
26 |
|
— |
|
— |
|
897,088 |
|
— |
|
— |
|
897,114 |
|
— |
|
897,114 |
外币折算调整 |
|
— |
|
— |
|
— |
|
— |
|
— |
|
260,479 |
|
— |
|
260,479 |
|
— |
|
260,479 |
向非控股权益分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385) |
|
(5,385) |
股份借贷安排(附注20) |
|
— |
|
— |
|
576,555 |
|
100,172 |
|
(100,172) |
|
— |
|
— |
|
— |
|
— |
|
— |
净亏损 |
— |
— |
— |
— |
— |
— |
(11,739,504) |
(11,739,504) |
(5,330) |
(11,744,834)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余额(未经审计) |
2,247,562,644 |
3,934 |
(2,896,378) |
(139,156) |
122,894,093 |
843,138 |
(124,807,714) |
(1,205,705) |
86,808 |
(1,118,897)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6
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现金流量表
(所有金额以千为单位,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 |
||||||
|
2024 |
|
2025 |
|
2025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附注2(d)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净亏损 |
|
(10,230,560) |
(11,744,834) |
(1,639,515) |
||
调整净亏损与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折旧及摊销 |
|
2,650,584 |
3,495,955 |
488,017 |
||
预期信用损失转回 |
(7,684) |
(7,037) |
(982) |
|||
存货减记 |
71,175 |
133,381 |
18,619 |
|||
长期资产减值 |
55,331 |
— |
— |
|||
外汇收益 |
(15,618) |
(65,711) |
(9,173) |
|||
股份补偿费用 |
792,164 |
897,114 |
125,232 |
|||
投资损失/(收益) |
|
31,736 |
(6,649) |
(928) |
||
债务清偿损失 |
11,326 |
14,660 |
2,046 |
|||
应占股权被投资方亏损,税后净额 |
93,089 |
380,859 |
53,166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845,610 |
1,074,102 |
149,939 |
||
物业、厂房及设备处置损失 |
13,721 |
46,287 |
6,461 |
|||
递延所得税优惠 |
(1,030) |
(181) |
(25) |
|||
经营性资产负债变动情况: |
|
|||||
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 |
|
(1,128,588) |
(200,378) |
(27,972) |
||
存货 |
305,812 |
(1,947,234) |
(271,82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1,624,608 |
524,080 |
73,159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
(1,967,435) |
(3,695,065) |
(515,811) |
||
经营租赁负债 |
|
(810,011) |
(612,123) |
(85,449) |
||
应交税费 |
|
342,564 |
99,620 |
13,906 |
||
贸易和应收票据 |
2,700,736 |
324,317 |
45,273 |
|||
贸易及应付票据 |
(5,282,602) |
222,030 |
30,994 |
|||
应计费用和其他负债 |
(793,252) |
(229,419) |
(32,026) |
|||
应付关联方款项,现 |
(241,479) |
232,132 |
32,404 |
|||
应付关联方款项,非流动 |
|
282,733 |
28,478 |
3,97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629,300 |
109,173 |
15,241 |
||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
(10,027,770) |
|
(10,926,443) |
|
(1,525,27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及无形资产 |
|
(4,356,303) |
(2,965,426) |
(413,958) |
||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所得款项 |
137,805 |
45,527 |
6,355 |
|||
购买短期投资 |
|
(23,647,435) |
(9,204,158) |
(1,284,851) |
||
出售短期投资所得款项 |
|
29,097,276 |
12,620,154 |
1,761,706 |
||
购买可供出售债权投资 |
(52,842) |
(1,820) |
(254) |
|||
向股权被投资方注资 |
(267,363) |
(5,760) |
(804) |
|||
退出长期投资 |
— |
7,870 |
1,099 |
|||
购买持有至到期债权投资 |
|
(10,870) |
(5,917) |
(826) |
||
购买留存资产支持证券 |
|
(124,000) |
— |
— |
||
留存资产支持证券到期收益 |
|
50,920 |
|
26,327 |
|
3,675 |
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
827,188 |
516,797 |
72,14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行使股票期权所得款项 |
|
40,649 |
7,608 |
1,062 |
||
非控股权益撤资 |
|
(343) |
— |
— |
||
向非控股权益分派 |
— |
(1,616) |
(226) |
|||
来自可赎回非控股权益的注资 |
|
500,000 |
|
— |
|
— |
借款收益 |
|
6,893,061 |
|
4,124,888 |
|
575,812 |
偿还借款 |
(5,366,270) |
(6,007,520) |
(838,617) |
|||
回购及偿还可转换优先票据 |
|
(3,302,213) |
|
(2,712,421) |
|
(378,639) |
融资租赁本金支付 |
(11,586) |
(13,653) |
(1,906) |
|||
发行普通股所得款项,扣除发行费用 |
— |
3,684,893 |
514,391 |
|||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1,246,702) |
(917,821) |
(128,123) |
|||
汇率变动对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的影响 |
267,670 |
29,899 |
4,175 |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受限现金净减少 |
(10,179,614) |
(11,297,568) |
(1,577,079) |
|||
期初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
38,621,507 |
27,747,368 |
3,873,383 |
|||
期末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受限制现金 |
|
28,441,893 |
16,449,800 |
2,296,304 |
||
非现金投资和融资活动 |
||||||
与购置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有关的应计费用 |
2,925,579 |
5,033,650 |
702,670 |
|||
可赎回非控股权益对赎回价值的增值 |
162,546 |
292,864 |
40,882 |
|||
补充披露 |
||||||
已付利息 |
387,420 |
411,221 |
57,404 |
|||
缴纳的所得税 |
23,767 |
64,465 |
8,999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7
1.业务的组织和性质
NIO Inc.(“NIO”,或“公司”)于2014年11月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为一家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前身为NextCar Inc.,2014年12月更名为NextEV Inc.,后于2017年7月更名为蔚来汽车。本公司、其附属公司及综合可变利益实体(“VIE”)统称为“本集团”。
集团于报告期间主要从事智能电动汽车的设计、开发、制造及销售。集团亦向其用户提供电力解决方案及全面增值服务。截至2025年6月30日,集团的主要业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进行,公司的主要附属公司及VIE如下:
股权 |
成立地点及日期 |
|||||
子公司 |
|
持有权益 |
|
或收购日期 |
|
主要活动 |
NIO Nextev Limited(“NIO HK”)(原名Nextev Limited) |
|
100% |
香港,2015年2月 |
|
投资控股 |
|
NIO GmbH(原名NextEV GmbH) |
|
100% |
德国,2015年5月 |
|
设计和技术开发 |
|
蔚来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蔚来SH”)(原名为蔚来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中国上海,2015年5月 |
总部和技术开发 |
|||
NIO USA,Inc.(“NIO US”)(原名NextEV USA,Inc.) |
100% |
美国,2015年11月 |
技术开发 |
|||
XPT Limited(“XPT”) |
100% |
香港,2015年12月 |
投资控股 |
|||
XPT(江苏)投资有限公司(“XPT江苏”) |
100% |
中国江苏,2016年5月 |
投资控股 |
|||
上海XPT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中国上海,2016年5月 |
技术开发 |
|||
XPT(南京)E-PowerTrain技术有限公司(简称“XPT NJEP”) |
100% |
中国南京,2016年7月 |
电子动力总成的制造 |
|||
XPT(南京)储能系统有限公司(“XPT NJES”) |
100% |
中国南京,2016年10月 |
电池制造 |
|||
NIO Power Express Limited(“PE HK”) |
100% |
香港,2017年1月 |
投资控股 |
|||
NIO User Enterprise Limited(“UE HK”) |
100% |
香港,2017年2月 |
投资控股 |
|||
蔚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UE CNHC”)(原名上海蔚来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中国上海,2017年3月 |
投资控股及销售及售后管理 |
|||
蔚来能源投资(湖北)有限公司(“PE CNHC”)(注(b)) |
100% |
中国武汉,2017年4月 |
投资控股 |
|||
武汉蔚来能源有限公司(“PE WHJV”) |
100% |
中国武汉,2017年5月 |
投资控股 |
|||
蔚来控股有限公司(“蔚来中国”)(原名蔚来(安徽)控股有限公司)(注(a)) |
100% |
中国安徽,2017年11月 |
总部和技术开发 |
|||
XPT(江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XPT AUTO”) |
100% |
中国南京,2018年5月 |
投资控股 |
|||
蔚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蔚来租赁”) |
100% |
中国上海,2018年8月 |
融资租赁 |
|||
蔚来(安徽)有限公司(“蔚来AH”) |
|
100% |
中国安徽,2020年8月 |
|
产业化与技术开发 |
|
蔚来科技(安徽)有限公司(“蔚来研发”) |
|
100% |
中国安徽,2020年8月 |
|
设计和技术开发 |
|
New Horizon B.V。 |
100% |
2022年11月,荷兰 |
投资控股 |
|||
NIO Nextev Europe Holding B.V.(“NIO NL”) |
|
100% |
荷兰,2020年12月 |
|
投资控股 |
|
NEU电池资产有限公司(“BAC Cayman”) |
|
100% |
开曼群岛,2021年5月 |
|
投资控股 |
|
Instant Power Europe B.V. Co.,Ltd.(“BACNL”) |
100% |
荷兰,2021年6月 |
电池订阅服务 |
|||
NEU电池资产(香港)有限公司(“BAC HK”) |
100% |
香港,2021年7月 |
投资控股 |
|||
蔚来软件科技(上海)有限公司(“SHST”) |
100% |
中国上海,2022年7月 |
技术开发 |
|||
NIO AI Technology Limited(“NIO AI Technology”) |
96.970% |
开曼群岛,2021年3月 |
投资控股 |
|||
蔚来AI科技有限公司 |
|
96.970% |
香港,2021年5月 |
|
投资控股 |
|
安徽蔚来自动驾驶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蔚来AD”) |
|
96.970% |
中国安徽,2021年6月 |
|
技术开发 |
|
成立地点及日期 |
|
VIE和VIE的子公司 |
|
或收购日期 |
Prime Hubs Limited(“Prime Hubs”) |
|
BVI,2014年10月 |
北京蔚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蔚来”) |
|
中国北京,2017年7月 |
安徽蔚来AI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蔚来AT”) |
中国安徽,2021年4月 |
|
安徽蔚来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蔚来DT”) |
中国安徽,2022年10月 |
|
蔚来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蔚来IB”)(原名汇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中国安徽,2023年1月 |
F-8
注(a)-蔚来中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公司持有蔚来中国实收资本总额的89.02%。根据蔚来中国的股份购买协议,非控股权益的赎回由非控股权益持有人选择,并在发生不完全在公司控制范围内的事件时进行。因此,蔚来中国的这些可赎回非控股权益被归类为夹层股权,并随后使用约定利率作为额外实缴资本的减少计入赎回价格(附注19)。凭借非控股权益的赎回特征,公司被视为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有效拥有蔚来中国100%股权。
2025年7月,集团订立最终协议,行使权利向蔚来中国追加投资人民币200亿元。于完成此项额外投资后,集团将持有蔚来中国91.8%的控股权益。
注(b)– PE CNHC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公司持有PE CNHC实收资本总额的90.91%。于2024年5月,集团与非控股权益持有人订立多项协议,包括PE CNHC的股份购买协议。根据股份购买协议,非控股权益的赎回由非控股权益持有人选择,并在发生非完全在公司控制范围内的事件时进行。因此,PE CNHC的这些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被归类为夹层股权,随后使用约定利率作为额外实缴资本的减少计入赎回价格(附注19)。具有非控股权益的赎回特征,公司被认为在2025年6月30日有效拥有PE中核的100%股权。
可变利益实体
Prime集线器
于2014年10月,Prime Hubs(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注册公司)由集团股东李斌成立,以促进代表公司采纳公司员工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与Prime Hubs及Li Bin订立管理协议。该协议使公司能够指导对Prime Hubs经济绩效影响最大的活动,并使公司能够获得Prime Hubs产生的几乎所有经济利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Prime Hubs分别持有公司3,250,002股A类普通股,除此之外,Prime Hubs没有任何运营,也没有任何重大资产或负债。根据公司Prime Hubs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已全部归属。
北京蔚来
2018年4月,集团与北京蔚来及其个人股东(“名义股东”)订立了一系列合同安排,其中包括(其中包括)独家业务合作协议、贷款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独家看涨期权协议和授权委托书,这使公司能够指导对北京蔚来的经济绩效产生最重大影响的活动,并获得北京蔚来产生的几乎所有经济利益。管理层的结论是,北京蔚来是一个可变利益实体,公司是北京蔚来的最终主要受益人,因此合并了北京蔚来的财务业绩。集团透过北京蔚来经营增值电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进行互联网资讯服务,以及持有若干相关牌照。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北京蔚来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活动对综合财务报表并不重要。
F-9
安徽蔚来AT
2021年4月,安徽蔚来AT,由个人股东(“名义股东”)设立。安徽蔚来汽车与名义股东订立管理协议。该协议使公司能够指导对安徽蔚来AT经济绩效影响最大的活动,并使公司获得由此产生的几乎所有经济利益。管理层得出结论,安徽蔚来AT是一个可变利益实体,公司是安徽蔚来AT的最终主要受益人,因此合并了安徽蔚来AT的财务业绩。于2022年11月,在终止上述管理协议的同时,集团与名义股东以及安徽蔚来AT订立一系列合约安排,其中包括(其中包括)独家业务合作协议、贷款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独家看涨期权协议及授权委托书。这些协议使公司能够指导对安徽蔚来AT经济绩效影响最大的活动,并使公司能够获得安徽蔚来AT产生的几乎所有经济利益。管理层的结论是,安徽蔚来AT仍然是一个可变利益实体,公司仍然是安徽蔚来AT的最终主要受益者。因此,集团继续合并安徽蔚来AT财务报表的财务业绩。集团拟透过安徽蔚来AT取得自动驾驶技术发展过程中若干配套功能所需牌照。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安徽蔚来AT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活动对综合财务报表并不重要。
安徽蔚来DT和蔚来IB
于二零二二年十月,集团与安徽蔚来DT及其个人股东(「名义股东」)订立一系列合约安排,包括(其中包括)独家业务合作协议、贷款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独家认购期权协议及授权书,使集团能够指挥对安徽蔚来DT经济表现影响最大的活动,并获得安徽蔚来DT产生的几乎所有经济利益。管理层的结论是,安徽蔚来DT是一个可变利益实体,公司是安徽蔚来DT的最终主要受益人,因此将安徽蔚来DT的财务业绩合并在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中。2023年1月,安徽蔚来DT收购蔚来IB。蔚来IB是一家持有保险经纪牌照的公司,不符合根据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被定义为业务所必需的标准。据此,本集团将此项交易作为一项资产收购进行会计处理。集团提供保险经纪服务,主要为车辆相关及物业相关,并透过安徽蔚来DT及蔚来IB持有必要牌照。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安徽蔚来DT和蔚来IB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活动对合并财务报表并不重要。
流动性和持续经营
集团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
集团自成立以来一直因经营而蒙受亏损。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分别产生净亏损人民币102亿元及人民币117亿元,经营现金流出人民币100亿元及人民币109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集团累计赤字分别为人民币1,131亿元及人民币1,248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集团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的金额为人民币98亿元,集团股东赤字总额为人民币11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制现金及短期投资余额合计人民币271亿元,集团的贸易及应付票据为人民币350亿元,应计及其他负债为人民币173亿元,未来12个月内到期的未偿还借款为人民币62亿元。
歼10
因此,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层成功实施业务计划以减轻这些不利条件,其中包括通过增加现有和新车型电动汽车的销量来增加集团的收入,继续优化运营效率以改善经营现金流,通过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和应付账款的结算来保持合理的营运资金周转率,以及在需要时根据可用的信贷额度和其他来源从银行筹集资金。管理层在考虑了其如上所述的业务计划以及对成功实施该业务计划的可能性的评估后,编制了涵盖自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的现金流量预测。管理层已评估成功执行该业务计划的不确定性,并得出结论认为该业务计划很可能会得到有效执行,而集团的可用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受限制现金和短期投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以及可用信贷额度和其他来源的资金将足以支持其持续经营和必要的资本支出,并在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负债到期时履行其付款义务。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a)列报依据
本集团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集团在编制所附综合财务报表时所遵循的重要会计政策概述如下。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以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管理层认为,中期财务数据包括所有调整,仅包括正常的经常性调整,这是公平陈述中期业绩所必需的。中期综合财务报表及附注应与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所载的年度综合财务报表及附注一并阅读。
(b)合并原则
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包括公司、其附属公司及公司作为最终主要受益人的VIE的财务报表。
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半数以上投票权的实体;有权任命或罢免董事会(“董事会”)的大多数成员;在董事会会议上投多数票或根据股东或权益持有人之间的法规或协议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进行管理的实体。
该公司应用了会计准则编纂810,合并(“ASC 810”)下关于VIE会计处理的指导意见。VIE是具有以下一种或多种特征的实体:(a)有风险的股权投资总额不足以允许该实体在没有额外财务支持的情况下为其活动提供资金;(b)作为一个群体,有风险的股权投资的持有人缺乏作出某些决策的能力、吸收预期损失的义务或获得预期剩余收益的权利,或(c)股权投资者拥有与其经济利益不成比例的投票权,并且该实体的几乎所有活动都代表该投资者。ASC 810要求可变利益实体由拥有可变利益实体控制性财务权益的主要受益人进行合并。该公司被视为VIE的主要受益者,因此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合并了这些实体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其附属公司及VIE之间的所有重大交易及结余已于合并时消除。于综合附属公司的非控股权益在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
F-11
(c)估计数的使用
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资产和负债的呈报金额、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资产和负债的相关披露,以及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及附注中呈报的报告期收入和支出。本集团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中反映的重大会计估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保修负债、确定与多项履约义务有关的独立售价、可供出售债务证券投资和权益证券采用公允价值期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存货的成本和可变现净值孰低、存货对过剩和过时存货的存货估值、采购承诺损失、当期预期信用损失备抵、财产、设备和软件的折旧年限、按计量备选办法计量的权益证券的后续计量、长期资产减值评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估值、股份补偿的估值和确认、短期投资的公允价值、租赁负债的折现率、应收款项的流动或非流动分类。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
(d)方便翻译
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综合损失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的余额从人民币转换为美元,仅为方便读者,按1.00美元=人民币7.1636元的汇率计算,即2025年6月30日纽约联邦储备银行为海关目的认证的人民币电汇的纽约市中午买入汇率。不代表人民币金额代表或可能已经或可能在2025年6月30日按该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变现或结算为美元。
(e)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收到的价格或转移负债所支付的价格。在确定要求或允许以公允价值记录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时,本集团考虑了其将进行交易的主要或最有利的市场,也考虑了市场参与者在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将使用的假设。
会计指引建立了公允价值层次结构,要求主体在计量公允价值时最大限度地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并尽量减少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金融工具在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分类是基于对公允价值计量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输入水平。会计指引确立了可用于计量公允价值的三个输入水平:
第1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
第2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可观察的、基于市场的投入,但报价除外。
第3级——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具有重要意义的估值方法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如附注2(k)所披露,集团具有易于确定公允价值的股本证券采用目前可在证券交易所获得的市场报价按公允价值列账,并归类于第1级。
本集团于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发行的金融产品及若干保留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按公允价值列账,其分类于第2级,并使用市场上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进行估值。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这类投资总额分别为人民币6,109,606元和人民币1,294,223元。
如附注2(n)所披露,集团的衍生工具按公允价值列账,其分类在第2级,并使用市场上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进行估值。
F-12
如附注8所披露,集团的可供出售债务证券投资包括集团对私人公司进行的包含实质性赎回和优先权的投资。本集团使用公允价值期权计量的股本证券投资包括本集团对一家私人公司进行的包含某些优先权利的投资。此类投资分类在公允价值计量的第3级。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投资的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1,277,068元及人民币1,278,557元。集团采用市场方法采用回解法重新计量各自的公允价值,回解法通过与近期交易的比较确定投资的估计公允价值,并应用了重大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和假设。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可供出售债务证券投资和使用公允价值期权的权益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并不重大。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的估值中采用的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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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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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观察的输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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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波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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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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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2% |
概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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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情形:20%-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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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情形:20%-43 % |
如附注19所披露,PE CNHC于2024年5月发行的认股权证不在活跃证券市场交易。因此,公司使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估计其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公允价值,使用的假设包括每股公允价值、股息收益率、到期时间、无风险利率和预期波动率。截至2025年6月30日,认股权证的账面价值并不重大。
集团的金融资产及负债主要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制现金、短期投资、贸易应收款项、应收关联方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可供出售债务证券投资、留存资产担保证券、贸易及应付票据、应付关联方款项、其他应付款、衍生工具、短期借款、租赁负债及长期借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除上述情况外,该等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与其各自的公允价值相若。
(f)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存放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定期存款和高流动性投资,其提取和使用不受限制,原始期限为三个月或以下。
限提取使用或质押作担保的现金,在合并资产负债表表内单独列报。集团的受限制现金主要为银行承兑票据、信用证、保函及其他在指定银行账户持有的有担保存款。受限制现金按所施加限制的合约期限分类。
合并现金流量表中报告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在我们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报如下:
12月31日, |
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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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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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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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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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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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8,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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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1,459 |
受限制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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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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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0,268 |
长期受限制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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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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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73 |
合计 |
|
27,747,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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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49,800 |
F-13
(g)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包括以摊余成本列示的期限在三个月至一年之间的定期存款投资,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货币市场基金和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投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短期投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4,137,566元和人民币10,689,430元,其中,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分别有人民币11,372,254元和人民币9,835,406元作为应付票据和保函的限制性抵押品。
(h)预期信贷损失
本集团的应收贸易及票据、应收分期付款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均在ASC主题326的范围内。集团已识别其客户的相关风险特征以及相关的应收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包括规模、服务类型或集团提供的产品,或这些特征的组合。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已归入资金池。对于每个池,本集团在评估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当前经济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可支持预测以及任何回收。影响预期信贷损失分析的其他关键因素包括客户人口统计、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向客户提供的付款条件,以及可能影响集团应收款项的行业特定因素。此外,还考虑了外部数据和宏观经济因素。这是根据集团的具体事实和情况在每个季度进行评估的。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分别冲回销售、一般及行政开支的预期信贷损失拨备人民币7,684元及人民币7,037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流动和非流动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分别为62,630元和40,31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流动和非流动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分别为人民币50,594元和人民币59,386元。
(一)库存
存货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者列示。成本按平均数计算,包括取得的所有成本和使存货达到目前位置和状态的其他成本。本集团根据对当前和未来需求预测的假设,记录过剩或过时存货的存货减记或计提存货承诺成本。如果在手存货或存货采购承诺超出未来需求预测,则减记或计提超出的金额。集团亦审查存货,以确定其账面价值是否超过最终出售存货时可变现的净额。这就需要确定车辆的预估售价减去预估成本,将在手库存转化为成品。一旦存货减记,该存货的新的、成本较低的基础就建立起来了,随后事实和情况的变化不会导致该新建立的成本基础的恢复或增加。
(j)固定资产、工厂及设备,净值
物业、厂房及设备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如有)列账。物业、厂房及设备按足以撇销其成本减减值及残值(如有的话)的比率折旧,一般按直线法在其估计可使用年期内折旧。模具和工装折旧采用生产单位法计算,包括资本化的利息成本,在相关资产的预计生产总单位内摊销。租赁物改良按相关资产的租赁期或估计可使用年限中较短者摊销。
F-14
估计可使用年限如下:
|
有用的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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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和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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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 |
3-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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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和换电基础设施 |
5至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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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设备 |
5至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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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和电子设备 |
3至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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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软件 |
1至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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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权改善 |
预计使用年限或剩余租期(1-10年不等)中较短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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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企业使用或客户订阅的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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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办公设备、售后设备等) |
3至5年 |
维护和维修费用在发生时计入费用,而延长物业、厂房和设备使用寿命的更新和改进费用作为相关资产的增加资本化。未偿债务的利息支出在重大资本资产构建期间资本化。在建工程的资本化利息计入物业、厂房及设备,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或生产单位内摊销。当资产报废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时,成本及相关的累计折旧和摊销从其各自的账户中扣除,该等出售或处置的任何收益或损失在综合全面损失报表中反映。
(k)长期投资
集团的长期投资包括对实体的股权投资和债务证券投资。
对集团可对其行使重大影响并持有被投资方有表决权的普通股或实质普通股(或两者兼而有之)的投资但不拥有多数股权或控制权的实体的投资,按照ASC主题323,投资—权益法和合资企业(“ASC 323”),采用权益会计法核算。在权益法下,本集团初始按公允价值记录其投资。本集团随后调整投资的账面值,以在投资日期后将本集团在各股权被投资方的净收益或亏损中所占的比例确认为收益。本集团根据ASC 323对权益法投资进行减值评估。权益法投资的减值损失在价值下降被确定为非暂时性时在收益中确认。
公允价值易于确定且本集团通过普通股或实质普通股投资对其既无重大影响也无控制权的权益证券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通过收益报告。
没有易于确定的公允价值且本集团通过对普通股或实质普通股的投资对其既无重大影响也无控制权的股本证券采用计量替代办法计量和记录,该替代办法按成本减去减值(如有),加上或减去符合条件的可观察价格变动导致的变动计量证券。
集团根据ASC 825对某些股本证券选择了在初始确认日期的公允价值选择权(“FVO”),公允价值变动通过收益报告。
F-15
可供出售债务证券投资按估计公允价值列报,未实现损益总额(扣除税后)反映在综合资产负债表的累计其他综合损失中。收益或损失在出售投资或宣布股息或收到付款时实现。如果可供出售证券的摊余成本基础超过其公允价值,并且如果公司有出售该证券的意图或公司很可能需要在收回摊余成本基础之前出售该证券,则在综合全面亏损报表中确认减值。如果公司没有出售该证券的意向,且在收回摊余成本基础之前公司被要求出售该证券的可能性不大,且公司确定可供出售证券的公允价值低于摊余成本基础的下降完全或部分是由于信用相关因素,则该信用损失在综合全面损失报表中计量并确认为信用损失准备。备抵以债务证券的摊余成本基础超过公司对预计收取的现金流量现值的最佳估计的金额计量。
持有至到期债权证券投资按摊余成本列报。持有证券是为了收取合同现金流量,集团有持有这些证券至到期的积极意图和能力。
交易证券的获得和持有主要是为了出售它们。证券以公允价值报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通过净收益确认。
本集团通过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当前经济和市场状况、包括当前盈利趋势在内的公司经营业绩以及其他公司特定信息等因素,对按权益法计量的非暂时性减值的投资进行监控。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并无确认减值开支。
(l)长期资产减值
每当有事件或情况变化(例如市场条件的重大不利变化将影响资产的未来使用)表明账面值可能无法完全收回或使用寿命比集团最初估计的更短时,就对长期资产进行减值评估。当这些事件发生时,本集团通过将资产的账面价值与预期使用资产及其最终处置产生的未来未折现现金流量的估计进行比较来评估减值。预期未来未折现现金流量之和低于资产账面价值的,本集团按照资产账面价值超过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减值损失。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确认的减值费用分别为人民币55,331元及零。
(m)质保责任
集团为集团销售的所有新车计提保修准备金,其中包括集团对维修或更换保修项目的预计成本的最佳估计。这些估计数是根据迄今发生的实际索赔以及对未来索赔的性质、频率和费用的估计数作出的。鉴于集团的销售历史相对较短,这些估计在本质上具有不确定性,当集团在未来积累更多实际数据和经验时,历史或预计保修经验的变化可能会导致保修准备金发生重大变化。
预计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保修准备金部分计入应计项目和其他负债,其余余额计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非流动负债。保修费用在综合全面亏损报表中作为收入成本的组成部分入账。
集团不认为标准保修是一项单独的履约义务,因为它旨在提供产品符合商定规格的保证,而不被视为一项明确的义务。据此,标准保修按照ASC 460,保修进行会计处理。
F-16
下表显示了本报告所述期间与结转保修负债相关的对账情况: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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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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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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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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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2,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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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0,712 |
保修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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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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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220 |
产生的保修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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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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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619) |
保修–期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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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8,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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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4,313 |
(n)衍生工具和套期保值
衍生工具按公允价值列账,公允价值一般代表截至报告日集团预期在合同终止时收到或支付的估计金额。衍生金融工具不用于交易或投机目的。
(o)收入确认
当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或作为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根据合同条款和适用于合同的法律,货物和服务的控制权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或在某个时间点转移。商品和服务的控制权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转移,如果集团的业绩:
| ● | 提供客户同时收到和消费的所有利益;或者 |
| ● | 创建和增强客户在集团执行时控制的资产;或 |
| ● | 不会产生具有集团替代用途的资产,且集团对迄今已完成的履约拥有可强制执行的付款权。 |
如果商品和服务的控制权随时间转移,则在合同期内参照完全履行该履约义务的进展情况确认收入。否则,在客户取得商品和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与客户的合同可能包括多项履约义务。就该等安排而言,集团根据其相对独立售价将收入分配予每项履约责任。集团根据向客户收取的价格厘定独立售价。如果独立售价不能直接观察到,则根据可观察信息的可获得性,采用预期成本加保证金或调整后的市场评估法进行估算。在估计每项不同履约义务的相对售价时已作出假设和估计,对这些假设和估计的判断变化可能会影响收入确认。
当合同任何一方已履约时,集团视实体履约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该合同列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合约资产是集团就集团已转让予客户的商品及服务而取得代价的权利。应收款项于集团拥有无条件对价权利时入账。如果在支付该对价到期之前只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则获得对价的权利是无条件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集团并无录得任何合约资产。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向客户转让货物或服务的义务,而本集团已从该客户收到对价(或应付对价金额)。本集团的合同负债主要产生于客户合同中确定的多项履约义务,记为递延收入和来自客户的预付款。
集团的收入来自(i)车辆销售,(ii)零件、配件及售后车辆服务,(iii)提供电力解决方案及(iv)其他。
F-17
车辆销售
集团通过一系列合同从销售电动汽车以及多项嵌入式产品和服务中获得收入。集团将购买车辆的用户识别为其客户。一般来说,除了销售车辆之外,还有一系列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多个不同的履约义务,其中可能包括家用充电器、车辆连接服务、延长保修服务和电池更换服务,其中一些仅授予某些初始用户。这些多项不同的履约义务按照ASC 606进行会计处理。集团提供的标准质保按照ASC 460、担保入账,当集团将对车辆的控制权转让给用户时,估计成本记录为负债。
在客户购买电动汽车仅支付扣除其有权获得的政府补贴后的金额的情况下,政府补贴由集团或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江淮汽车”)代表客户向政府申请和收取。政府补贴被视为其就电动汽车向客户收取的交易价格的一部分,因为补贴授予电动汽车的买方而不是集团,且在集团未收到补贴的情况下,买方仍对集团承担该等金额的责任。
在部分合资格客户选择电池分期付款或汽车融资安排的情况下,集团认为该安排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因此调整交易价格以使用适当的贴现率(即反映借款人信用风险的贷款利率)反映时间价值对交易价格的影响。来自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此类安排的利息收入作为其他销售列报。与电池分期付款和汽车融资计划相关的预计将由客户在财务报表日期超过一年后偿还的应收款项确认为非流动资产。应收款项毛额与相应现值之间的差额记作未实现财务收入。来自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此类安排的利息收入与客户合同收入分开列报。
集团一般根据向客户收取的价格厘定独立售价。若独立售价不能直接观察到,则采用预期成本加保证金或经调整的市场评估法,并考虑集团的定价政策和做法,以及在作出定价决策时使用的数据进行估计。然后根据相对估计的独立售价按照ASC 606将整体合同价格分配给每项可明确区分的履约义务。车辆销售和家用充电器的收入在产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间点确认。就车辆连接服务及电池更换服务而言,集团在估计受益期内以直线法按时间确认收益。对于仅授予初始所有者的履约义务,预计受益期以初始所有者拥有车辆在其重新出售给二级市场之前的预计时间长度为基础。至于延长保修服务,鉴于经营历史有限及缺乏足够的历史数据,集团决定初步按直线法按时间确认收入,并将继续定期监测成本模式,并调整收入确认模式以反映实际成本模式。
由于车辆和所有嵌入式服务的代价一般是预先支付的,这意味着所收到的付款是在本集团转让货物或服务之前,本集团就有关这些未履行义务的分配金额记录合同负债(递延收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车辆销售合同的合同负债(递延收入)余额分别为人民币6,349,012元及人民币6,236,488元。
电池即服务(BaaS)
电池即服务(“BaaS”),允许用户购买不带电池的电动汽车,并单独订阅电池使用量。在中国,根据BaaS,当集团向BaaS用户销售车辆且BaaS用户通过向电池资产公司支付每月订购费向电池资产公司认购电池使用量时,集团以背靠背的方式向集团的股权投资单位武汉威能电池资产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电池资产公司”)销售电池。将电池控制权转让给电池资产公司的承诺,是与电池资产公司销售电池合同中唯一的履约义务。当车辆(连同电池)交付给BaaS用户时,本集团确认向电池资产公司销售电池的收入,这是电池控制权转移给电池资产公司的点。
F-18
连同电池的销售,集团与电池资产公司订立服务协议,据此,集团向电池资产公司提供服务,包括电池监测、维护、升级、更换、IT系统支持等,按月收取服务费。倘出现任何拖欠用户支付月租费的情况,电池资产公司亦有权要求集团追踪及锁定用户认购的电池,以限制其使用。此外,为推进BaaS,集团同意就拖欠用户每月订阅费向电池资产公司提供担保。电池资产公司对用户货款违约可主张的担保最高额度不得高于集团从电池资产公司收取的累计服务费。
对于向电池资产公司提供的服务,收入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内确认。至于财务担保责任,提供担保与向电池资产公司提供的服务相关联和关联,因此支付担保金额作为减少来自电池资产公司的收入入账。
担保负债的公允价值乃综合考虑集团现有向用户提供的电池分期付款计划的违约模式而厘定。在每个期末,重新计量金融负债,并将相应的变动记为收入的减少。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服务收入和担保责任均不重要。
自2022年起,BaaS用户还可选择在中国买断电池。在此安排下,BaaS用户与Battery Asset公司订立电池认购终止协议,集团向Battery Asset公司购买外发电池,之后集团向BaaS用户出售性能合格的电池。该等交易按集团实质上提供代理服务的背靠背基准安排,以便利亦为集团客户的BaaS用户完成向电池资产公司购买电池。因此,集团以净额确认服务的收入,以促进BaaS电池买断交易,金额为集团从BaaS用户收到的电池销售对价与集团向电池资产公司支付的电池价格之间的差额。于BaaS收购完成后,集团停止提供电池服务,并无义务向电池资产公司提供有关电池的担保及保修。
实用权宜之计和豁免
集团在识别车辆销售合同中的履约义务时遵循关于非实质性承诺的指导,并得出结论认为,某些增值服务不属于履约义务,因为它们不是车辆驾驶的关键项目,并且这些服务的使用预计将非常有限。集团还采用成本加保证金法对每项承诺的独立公允价值进行估计,并得出结论认为,这些服务的独立公允价值单独和合计微不足道,占每项单独承诺的车辆总售价和总公允价值的比例不到3%。
零部件、配件及售后车辆服务
集团向第三方授权服务中心及其用户销售零部件及配件,并向用户提供售后车辆服务,包括维修、保养、延保服务及其他车辆服务。零配件销售收入在产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售后服务收入在提供服务时确认。
提供电力解决方案
集团向用户提供电力解决方案,包括销售充电桩、提供电池充换电服务、电池升级服务、BaaS电池买断服务及其他电力解决方案服务。服务的收入于提供相关服务时确认。充电桩销售收入在产品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确认。
F-19
换电服务
集团通过将用户的电池换成另一种电池,为有便捷“充电”体验的用户提供换电服务。电池交换服务实质上是一种充电服务,而不是非货币交换或销售电池,因为这种交换涉及的电池容量相同,性能非常相似。
对于与车辆一起销售的电池更换服务的履约义务(即每月免费配额),集团在估计受益期(即初始所有者拥有车辆的估计时间长度)中使用直线法随着时间的推移确认收入。对于超出每月免费配额并由用户支付额外对价的电池更换,集团于电池更换服务完成时确认收入。
电池升级服务
集团向BaaS用户及非BaaS用户提供电池升级服务。用户可将其容量较低的电池,以固定现金代价向集团换取容量较高的电池。电池升级服务实质上是向用户提供增量电池容量服务,而不是非货币电池交换或销售电池。因此,在非BaaS模式下,电池升级服务的收入按用户在提供服务的某个时点支付的现金对价金额确认。在BaaS模式下,由于原安装电池的所有权属于电池资产公司,当用户要求电池升级时,集团实际升级属于电池资产公司的电池,并按提供升级服务时电池资产公司支付的金额确认电池升级服务的收入。然后,BaaS用户将向Battery Asset公司支付更高的月度订阅费,用于订阅容量更高的电池。
其他
其他收入包括二手车销售、汽车融资服务、技术服务、零售商品、汽车监管信贷、与车辆销售一起提供的嵌入式产品和服务,包括车辆连接服务,以及其他产品和服务。收入在提供相关服务或产品控制权转移时确认。
技术服务
集团向客户提供一系列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许可、工程、开发、测试、采购、支持和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收入在提供相关服务时确认。
在这些服务中,集团通过向关联方及其关联公司提供集团现有及未来有关其电动汽车平台的技术信息、技术解决方案、软件和知识产权(统称“许可技术”)的非排他性、不可转让和可再许可的全球许可而产生收入。商定的对价包括一次性固定金额的许可费加上根据未来被许可人销售的许可产品确定的特许权使用费。授予该关联方的许可技术的功能预计将在许可期内发生实质性变化,实际要求关联方使用更新后的许可技术。该安排被视为一项提供获取集团技术的履约义务,该技术由集团在许可期内不断开发和升级。许可费在许可期内按直线法在收入中确认,以销售为基础的特许权使用费在后续销售发生时确认。
汽车监管信贷的销售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推出的新能源汽车(“NEV”)授权政策规定了新能源汽车信贷目标,并且由于集团的所有产品均为新能源汽车,集团能够产生高于目标的新能源汽车信贷。每辆车获得的积分取决于车辆续驶里程和电池能效等各种指标,并根据工信部公布的公式计算得出。超额正向NEV抵免额通过工信部单独协商建立的信用管理体系,可交易给其他整车生产企业。集团以协议价格向其他车辆制造商出售该等信贷。
歼20
对汽车监管信用的考虑通常是在向客户的积分控制转移时收到的,或者是根据企业惯常的付款条款。本集团在监管信贷控制权转移至采购方时将汽车监管信贷的销售收入确认为综合综合损失表中的其他销售收入。
激励措施
集团经常提供蔚来积分、自主管理的客户忠诚度计划,以及各种场景下的优惠券,可兑换以获取集团提供的免费或折扣商品或服务,包括配件、品牌商品和其他服务等。这些激励措施的主要会计政策说明如下:
(i)与销售交易有关的奖励
根据ASC 606,就销售交易授予的向客户提供重大权利的蔚来积分和优惠券产生单独的履约义务,并在分配销售的交易价格时考虑在内。本集团根据赎回概率调整后的估计增量折扣确定每个点或券的独立售价,该折扣是根据历史赎回模式估计的。作为单独履约义务分配给蔚来积分和优惠券的金额记录为合同负债(递延收入),应在未来商品或服务转让或蔚来积分和优惠券到期时确认收入。
可用于抵销未来出售交易中欠本集团的款项的息票为应付客户的代价,该代价作为交易价格的减少入账,因此也作为收入入账。
(二)其他情形下的激励措施
蔚来积分和优惠券也被授予以鼓励用户参与和产生市场意识,例如邀请朋友试驾或购买车辆,经常签到集团的移动应用程序,参加社区活动等。本集团将销售、一般和管理费用等蔚来积分和票息与其综合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负债项下记录的相应负债在蔚来积分和票息授予时入账。本集团根据可赎回产品和服务的成本估计负债,并根据其对赎回概率的估计。赎回时,集团录得存货及其他流动负债减少。在某些情况下,除了蔚来积分外,商品还以现金出售,本集团以收到的现金金额记录其他销售的收入。
截至2024年和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作为单独履约义务分配给蔚来积分和优惠券的收入部分分别为人民币708,482元和人民币640,036元,记为合同负债(递延收入)。截至2024年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录得销售、一般及行政开支的蔚来积分及优惠券总额分别为人民币122,704元及人民币122,196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记录的与未赎回的蔚来积分和优惠券相关的负债分别为人民币2,017,516元和人民币2,112,784元。
(p)雇员福利
集团在中国的全职雇员参加政府规定的定额供款计划,据此,向雇员提供若干退休金福利、医疗保健、雇员住房基金及其他福利福利。中国劳动法规要求,集团的中国子公司和VIE根据员工工资的一定百分比向政府缴纳这些福利,最高不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最高金额。集团对作出的供款以外的利益没有法律义务。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该等雇员福利开支总额分别约为人民币1,326,341元及人民币1,609,639元。
F-21
(q)政府补助
公司子公司收到若干地方政府的政府补助。集团的政府补助包括特定补助及其他补助。特定补贴是地方政府为特定目的提供的补贴,如产品开发、生产设施更新等。其他补贴为地方政府未指明其用途且与集团未来趋势或业绩不挂钩的补贴;收取该等补贴收入并不取决于集团的任何进一步行动或业绩,且在任何情况下均无须退还该等金额。本集团于收到时将特定目的补贴记为递延收益。对于特定补助,在相关项目开发或资产收购获得政府认可后,确认特定用途补助,以减少相关研发费用或相关费用确认期间的资产折旧费用。其他补贴在收到时确认为其他经营收入,因为不需要集团进一步履约。
(r)所得税
中期综合财务报表的所得税开支乃使用对公司年度实际税率的估计而厘定,该估计乃基于有关收入产生国家的适用税率及税法。就财务报表中现有资产和负债的账面值与其各自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以及经营亏损结转产生的税务后果确认递延所得税。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采用预期将在该等暂时性差异预计可收回或结算的年度适用于应课税收入的已颁布税率计量。税率变动对递延税项的影响于变动期间在综合全面亏损报表中确认。如果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很可能无法实现,则在必要时建立估值备抵,以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尽管集团认为集团的纳税申报头寸是可以支持的,但集团认为这些头寸经税务机关审查后很可能无法完全维持,因此集团记录了与不确定的税务头寸相关的负债。与未确认的税收优惠相关的应计利息和罚款被归类为所得税费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未确认不确定的税务状况。
(s)股份补偿
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员工和非员工顾问授予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并按照ASC 718、薪酬—股票薪酬和ASU2018-07-薪酬-股票薪酬(主题718)-非员工股份支付会计的改进进行股份薪酬核算。
雇员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奖励按奖励的授予日公允价值计量,并确认为费用a)如不需要归属条件,则立即在授予日;或b)对于仅附有服务条件而授出的购股权或受限制股份,在归属期内采用直线归属法,扣除估计没收;或c)对于标的股份在ASC 480范围内负有责任的购股权,在归属期内采用分级归属法,扣除估计没收,并在每个报告期末重新计量奖励的公允价值,直至奖励结算。
以权益工具换取商品或劳务的所有交易,均以收到的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以较可靠计量的为准进行会计处理。
2019年4月,集团采用ASU2018-07,“薪酬——股票薪酬(主题718):非员工股份支付会计的改进”。在采纳该指引后,集团不再重新计量在归属期的每个报告日授予顾问或非雇员的权益分类股份奖励,并且这些授予顾问或非雇员和雇员的股份奖励的会计核算基本一致。授予非雇员的购股权及受限制股份的股份补偿开支按授予该等奖励之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并于向非雇员提供服务的期间内予以确认。
采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对购股权价值进行测度。公允价值的确定受到普通股公允价值以及包括预期股价波动、实际和预计雇员和非雇员购股权行使行为、无风险利率和预期股息等假设的影响。
F-22
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费用确认中使用的假设代表管理层的最佳估计,但这些估计涉及固有的不确定性和管理层判断的应用。如果因素发生变化或使用了不同的假设,基于股份的补偿费用在任何时期都可能存在重大差异。此外,对奖励公允价值的估计并非旨在预测实际的未来事件或最终将由获得股份奖励的承授人实现的价值,后续事件并不表明集团为会计目的对公允价值作出的原始估计的合理性。
对于公司子公司之一授予员工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财务和经营历史有限、独特的经营风险和可比较的公开信息有限,确定相关的估计公允价值(子公司不公开交易)需要复杂和主观的判断。这些受限制股份所确定的公允价值所依据的关键输入和假设包括但不限于最近几轮融资的定价、未来现金流预测、贴现率以及与各子公司相关的流动性因素。
没收是在授予时估计的,如果实际没收与这些估计数不同,则在以后各期进行修订。集团使用历史数据估计归属前期权,并仅就预期归属的奖励记录基于股份的补偿费用。
(t)租赁
作为承租人,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支付租赁付款的负债(租赁负债)和代表其在租赁期内使用标的资产的权利的使用权资产。对于期限为12个月或以下的租赁,本集团按标的资产类别作出会计政策选择,不确认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一般按直线法确认该租赁的租赁费用。本集团主要采用租赁开始日的折现率,采用租赁内含的折现率。如果确定租赁内含利率所需的信息无法随时获得,本集团使用其增量借款利率(“IBR”)。IBR是根据集团的信用评级,根据集团对在类似经济环境下在租赁期内借款金额等于租赁付款的利率的最佳理解而确定的。经营租赁资产计入使用权资产——经营租赁,相应的经营租赁负债计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经营租赁负债。融资租赁资产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相应的融资租赁负债计入当期部分的应计项目和其他负债,并计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u)股息
股息于宣布时确认。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及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概无派发股息。
(v)每股盈利/(亏损)
每股基本收益/(亏损)的计算方法是,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收益/(亏损)除以该期间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可赎回非控股权益的增值从净收益/(亏损)中扣除,得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收益/(亏损)。每股摊薄收益/(亏损)的计算方法是,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收益/(亏损)除以该期间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和稀释普通等值股份的加权平均数。普通等值股份包括未归属的受限制股份、受限制股份单位及可于行使未行使购股权时发行的普通股(采用库存股法)及可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优先票据转换时发行的普通股(采用IF-转换法)。普通等值股份不计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分母,如果计入此类股份将具有反稀释性。
(w)分部报告
ASC 280,即分部报告,为公司在其财务报表中报告有关经营分部、产品、服务、地理区域和主要客户的信息建立了标准。经营分部定义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主要经营决策者在决定如何分配资源和评估业绩时,可获得并定期评估单独的财务信息。
F-23
根据ASC 280确立的标准,集团的首席经营决策者(“CODM”)已被确定为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在作出有关分配资源和评估集团整体业绩的决策时审查综合业绩,因此,集团只有一个可报告分部。该分部从事智能电动汽车相关业务。集团主要在“中国”取得收入,并以综合基准管理业务活动。
集团经营分部的分部盈利能力的主要衡量标准被认为是净亏损。主要经营决策者使用净亏损来监测预算与实际结果以及与集团竞争对手的比较,后者用于评估该分部的业绩。经主要经营决策者定期审阅并计入净亏损的重大分部开支包括销售成本、研发开支及销售、一般及行政开支,这些开支分别于集团综合全面亏损报表内呈列。净亏损内的其他分部项目包括利息及投资收益、利息支出、应占权益被投资方收益/(亏损)、其他(亏损)/收益、净额及所得税费用/(收益)。
本集团并不为内部报告的目的而区分市场或分部。由于集团的长期资产主要位于中国,故并无列报地域分部。
3.最近的会计公告
(a) |
最近通过的会计公告 |
2023年12月,FASB发布了ASU 2023-08,《加密资产的会计和披露》(子主题350-60)。该ASU要求某些加密资产在每个报告期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中分别以公允价值计量。该ASU还通过要求每个重要加密资产的名称、成本基础、公允价值和单位数量来增强其他无形资产披露要求。ASU对2024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有效,包括这些财政年度内的中期期间。采用ASU需要对截至实体采用修正的年度报告期开始时的留存收益期初余额进行累积效应调整。集团自2025年1月1日起采用这一ASU,对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2023年12月,FASB发布ASU 2023-09,改进所得税披露(主题740)。ASU要求提供有关报告实体有效税率调节的分类信息,以及有关已缴纳所得税的额外信息。ASU在2024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预期生效。对于尚未发布或可供发布的年度财务报表,也允许提前采用。这一ASU将导致所需的额外披露被纳入我们的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一旦被采纳。集团自2025年1月1日起采用这一ASU,对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b) |
最近发布的会计公告尚未采纳 |
2024年11月,FASB发布ASU 2024-03,损益表–报告综合收益–费用分类披露(子主题220-40):损益表费用分类,并在ASU 2025-01内发布了后续修订,以明确生效日期。ASU2024-03要求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有关某些成本和费用的特定信息。报告实体必须1)披露(a)购买库存、(b)员工薪酬、(c)折旧、(d)无形资产摊销的金额,以及(e)折旧、损耗和摊销确认为石油和天然气生产活动(DD & A)的一部分(或其他损耗费用金额)包含在每个相关费用标题中的金额。相关费用标题是在持续经营业务中的损益表正面呈现的费用标题,其中包含(a)–(e)中所列的任何费用类别;2)包括根据现行公认会计原则已经要求在与其他分类要求相同的披露中披露的某些金额;3)披露相关费用标题中未单独定量分拆的剩余金额的定性描述,4)披露销售费用总额,以及在年度报告期间,披露实体对销售费用的定义。ASU对2026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和2027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内的中期报告期有效。允许提前收养。集团正在评估这一ASU对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F-24
2024年11月,FASB发行了ASU 2024-04,Debt — Debt with Conversion and Other Options(subtopic 470-20)。本ASU中的修订明确了确定某些可转换债务工具的结算是否应作为诱导转换进行会计处理的要求。这些修订对2025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以及这些年度报告期间内的中期报告期间有效。允许提前收养。集团正评估有关修订对集团综合财务报表的影响。
4.集中度与风险
(a)信用风险集中
可能令集团面临重大集中信贷风险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制现金、短期投资、贸易应收款项、应收关联方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此类资产面临信用风险的最大风险敞口为其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集团绝大部分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制现金及短期投资由位于中国及美国的主要金融机构持有,管理层认为根据其信用评级,这些金融机构具有较高的信用质量。
(b)货币可兑换风险
中国政府对人民币兑换外币实行管制。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集团受该等政府管制的以人民币计值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受限制现金分别为人民币19,902,484元及人民币12,099,603元。人民币的价值受制于中央政府政策的变化以及影响中国外汇交易系统市场供求的国际经济和政治发展。在中国,法律规定某些外汇交易只能由经授权的金融机构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汇率进行交易。集团在中国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汇款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中国外汇监管机构处理,这些机构需要某些证明文件才能处理汇款。
(c)外币汇率风险
自2005年7月21日起,允许人民币兑一篮子特定外币在狭窄且有管理的区间内波动。尽管国际社会对人民币升值的反应总体上是积极的,但国际社会仍对中国政府施加重大压力,要求其采取更加灵活的货币政策,这可能导致人民币对其他货币进一步和更显着升值。
(d)客户和供应商集中
下表汇总了营收和应收账款总额占比超过10%的客户:
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 |
|
||||
|
2024 |
|
2025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占总收入的百分比 |
|
|
|||
客户A[1] |
|
13 |
% |
16 |
% |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
2024 |
|
2025 |
|
|
(未经审计) |
|||||
占应收账款比例 |
|
|
|
|
|
客户A[1] |
|
81 |
% |
88 |
% |
[ 1 ]集团关联方
F-25
下表汇总了采购及应付款总额占比大于10%的供应商:
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 |
|||||
|
2024 |
|
2025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占采购总额的百分比 |
|
|
|
||
供应商A |
|
15 |
% |
12 |
% |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
2024 |
|
2025 |
|
|
(未经审计) |
|||||
占应付账款的百分比 |
|
|
|
|
|
供应商A |
|
16 |
% |
12 |
% |
5.存货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2024 |
|
2025 |
|
(未经审计) |
||||
原材料 |
|
2,273,991 |
|
2,362,350 |
在制品 |
|
141,195 |
|
190,206 |
成品 |
|
4,291,167 |
|
5,363,773 |
商品 |
|
626,772 |
|
692,816 |
减:存货拨备 |
(245,902) |
(365,808) |
||
合计 |
|
7,087,223 |
|
8,243,337 |
原材料主要包括用于批量生产的材料以及用于售后服务的备件。
成品包括生产工厂准备中转的车辆、履行客户订单的中转车辆、集团销售及服务中心地点可即时销售的新车及充电桩。
商品包括配件和品牌商品,可通过客户忠诚度计划兑换。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销售成本录得的存货减记分别为人民币71,175元及人民币133,381元。
6.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
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包括: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2024 |
|
2025 |
|
(未经审计) |
||||
可抵扣增值税进项 |
|
2,326,470 |
|
2,712,115 |
预付供应商款项 |
|
755,376 |
|
1,248,448 |
存款 |
376,130 |
|
248,070 |
|
应收第三方网上支付服务供应商款项 |
85,621 |
83,823 |
||
其他应收款 |
|
91,271 |
|
154,470 |
减:信贷损失准备金 |
(1,912) |
(1,931) |
||
合计 |
|
3,632,956 |
|
4,444,995 |
F-26
7.物业、厂房及设备,净额
物业、厂房及设备及相关累计折旧情况如下: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2024 |
|
2025 |
|
(未经审计) |
||||
模具和工装 |
|
7,108,020 |
|
9,250,807 |
生产设施 |
6,845,010 |
9,045,133 |
||
充电&换电设备 |
|
7,761,253 |
|
8,617,932 |
租赁权改善 |
6,124,611 |
|
6,365,822 |
|
在建工程 |
3,616,078 |
|
2,064,631 |
|
计算机和电子设备 |
|
1,922,333 |
1,923,728 |
|
企业车辆 |
1,949,132 |
1,839,294 |
||
研发设备 |
|
1,635,821 |
|
1,671,450 |
购买的软件 |
1,349,419 |
1,369,918 |
||
建筑物和建筑 |
|
913,281 |
|
914,360 |
订阅车辆 |
799,846 |
818,976 |
||
其他 |
|
1,429,868 |
|
1,610,647 |
小计 |
|
41,454,672 |
|
45,492,698 |
减:累计折旧 |
|
(15,559,399) |
|
(18,684,876) |
减:累计减值 |
(2,369) |
(2,711) |
||
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共计,净额 |
|
25,892,904 |
|
26,805,111 |
集团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分别录得折旧开支人民币2,647,932元及人民币3,493,30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1,131,796元及人民币731,222元的若干物业、厂房及设备作为长期银行贷款的抵押品受到限制。随后,于2025年7月,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94,493元的若干物业、厂房及设备及土地使用权被限制为来自若干供应商的共同信贷额度。
8.长期投资
集团的长期投资包括以下方面:
|
12月31日, |
|
6月30日, |
|
2024 |
2025 |
|||
(未经审计) |
||||
股权投资: |
|
|
|
|
权益法投资(i) |
|
1,275,287 |
|
864,085 |
使用公允价值期权的股本证券(二) |
|
1,103,150 |
|
1,103,150 |
没有易于确定的公允价值的股本证券(iii) |
|
504,282 |
|
500,771 |
公允价值易于确定的股本证券 |
|
33,865 |
|
43,902 |
债务投资: |
|
|
||
持有至到期债务证券–定期存款 |
|
12,086 |
|
13,142 |
可供出售债务证券(四) |
|
173,918 |
|
175,407 |
留存资产支持证券(v) |
23,419 |
10,273 |
||
合计 |
|
3,126,007 |
|
2,710,730 |
(一)权益法投资
2020-2024年,本集团进行了若干股权投资,均按权益法核算。请参阅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所载的年度综合财务报表附注9。
F-27
于截至2024年及2025年止六个月,集团投资于若干私人基金及实体,总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54,000元及人民币5,760元。本集团不对这些具有一定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进行控制,但可以对其施加重大影响。因此,本集团对这些投资按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集团分别从该等权益法投资确认权益被投资方的亏损份额人民币93,089元及人民币380,859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集团的权益法投资,无论是个别或合计,均未根据Reg S-X规则被视为重大。
(二)使用公允价值期权的权益证券
本集团有若干使用公允价值期权投资的股本证券。请参阅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所载的年度综合财务报表附注9。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采用以这些投资近期可比融资交易为基准的回解法,采用市场法采用公允价值期权对权益证券进行估值,自2024年12月31日以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没有易于确定的公允价值的股本证券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2024 |
|
2025 |
|
(未经审计) |
||||
没有易于确定的公允价值的股本证券: |
|
|
|
|
初始成本 |
|
417,497 |
|
417,497 |
累计公允价值调整净额 |
|
86,785 |
|
83,274 |
账面价值 |
|
504,282 |
|
500,771 |
本集团有若干按计量备选办法计量的股权投资。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分别以人民币113,363元及零投资于无可轻易厘定公平值的股本证券。集团根据这些被投资方最近的融资交易重新计量这些投资,这些交易被视为可观察交易,并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录得公允价值损失人民币24,373元和投资收益人民币3,511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并无确认减值开支。
(iv)可供出售债务证券
|
12月31日, |
|
6月30日, |
|
2024 |
2025 |
|||
(未经审计) |
||||
可供出售债务证券: |
|
|
|
|
初始成本 |
|
173,918 |
|
175,407 |
累计公允价值调整净额 |
|
— |
|
— |
账面价值 |
|
173,918 |
|
175,407 |
于截至2024年及2025年止六个月,集团分别向若干私人公司投资人民币53,208元及人民币1,489元。由于该投资包含某些实质性优先权利,包括在发生某些不受被投资方控制的或有事件时由持有人选择赎回以及对普通股股东权利的清算优先权,因此不被视为普通股或实质普通股,因此被归类为可供出售债权投资,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F-28
根据公司的公允价值评估,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止的月份,这些可供出售债务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重大变化。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并无确认减值开支。
(五)留存资产支持证券
于2023年8月及2024年1月,公司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订立资产支持证券化安排,并透过将该等资产转让予第三方证券化实体,将汽车融资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证券化。证券化主体向投资者初始发行债务证券的总金额分别为人民币8.59亿元和人民币24.50亿元。本集团对转让的金融资产按市场价格提供管理、行政和催收服务,但仅在证券化实体中保留微不足道的经济利益。因此,本集团对证券化主体不具有控制权,转让的应收款项被终止确认。本集团选择将保留的资产支持证券分类为交易证券。
9.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包括: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2024 |
|
2025 |
|
(未经审计) |
||||
使用权资产–融资租赁 |
63,635 |
2,518,443 |
||
长期存款 |
|
1,196,193 |
914,176 |
|
汽车融资应收款的非流动部分 |
|
863,796 |
758,933 |
|
长期资产的预付款 |
1,246,836 |
478,514 |
||
其他 |
|
262,063 |
126,972 |
|
减:信贷损失准备金 |
(59,386) |
(40,313) |
||
合计 |
|
3,573,137 |
4,756,725 |
长期保证金主要包括为保证产能而支付给供应商的保证金以及一年内无法收回的租金保证金。
10.应计费用和其他负债
应计费用和其他负债包括以下内容:
|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2024 |
|
2025 |
|
(未经审计) |
||||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应付款项 |
|
3,643,002 |
5,030,613 |
|
递延收入/收入的当期部分 |
|
3,156,430 |
3,260,989 |
|
应付营销活动款项 |
1,962,341 |
2,065,195 |
||
应付研发费用 |
1,924,269 |
2,057,741 |
||
应付薪金和福利 |
2,082,972 |
1,643,962 |
||
来自客户的预付款 |
|
918,465 |
763,028 |
|
保修责任 |
652,633 |
682,476 |
||
采购承诺损失的应计成本 |
336,656 |
440,152 |
||
应计费用 |
418,760 |
355,872 |
||
应付BaaS用户 |
249,917 |
307,533 |
||
融资租赁负债的流动部分 |
13,498 |
155,380 |
||
应付利息 |
86,474 |
76,067 |
||
其他应付款 |
|
595,662 |
471,002 |
|
合计 |
|
16,041,079 |
17,310,010 |
F-29
采购承诺损失的应计成本指由于计划对某些现有车型进行产品升级,本集团为具体与这些车辆相关的采购承诺提供的未结算金额。
应付给BaaS用户的款项为集团同意向BaaS用户补偿的若干月度订阅费,前提是满足某些标准。本集团将应付BaaS用户款项从车辆销售中计提。根据付款时间表,未来12个月内到期应付给BaaS用户的款项记为应计费用和其他负债。
11.借款
借款包括以下内容: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2024 |
|
2025 |
|
(未经审计) |
||||
短期借款: |
|
|
||
银行贷款(i) |
4,490,000 |
4,068,000 |
||
其他短期融资安排(二) |
1,239,561 |
1,370,829 |
||
长期借款的流动部分: |
||||
可转换票据的流动部分(iii) |
2,706,285 |
6,517 |
||
长期银行贷款流动部分(四) |
639,180 |
501,340 |
||
其他融资安排的流动部分(二) |
52,157 |
284,341 |
||
长期借款: |
|
|
||
银行贷款(四) |
|
2,965,490 |
663,570 |
|
可转换票据(iii) |
8,166,996 |
8,136,775 |
||
其他融资安排(二) |
|
308,269 |
312,833 |
|
合计 |
|
20,567,938 |
15,344,205 |
(一)短期银行贷款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集团从多家银行取得短期借款合计人民币449万元。这些借款的年利率约为2.10%至2.60%。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从多家银行取得短期借款合计人民币4,068,000元。这些借款的年利率约为2.20%至2.55%。
短期借款载有契诺,其中包括限制留置权、合并、合并、出售集团资产及若干财务措施。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遵守所有贷款契诺。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6月30日,公司无子公司担保或以短期投资质押的短期借款。
(二)其他融资安排
其他融资安排主要包括因若干车辆及换电站资产的售后回租安排而产生的、基础资产控制权未从集团(卖方-承租人)转移至买方-出租人的金融负债。截至2024年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由若干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金融负债分别为人民币68,345元及人民币661,669元,已于相关资产控制权最终转移时结清。
歼30
(三)可转换票据
2024年票据
于2019年2月,集团向票据购买人发行650,000美元可换股优先票据及额外100,000美元优先票据(统称“2024年票据”)(“票据发售”)。2024年票据按年利率4.50%计息,自2019年8月1日起,于每年2月1日及8月1日每半年支付一次。2024年票据可由持有人酌情按事先商定的固定转换价格转换为公司的美国存托股份,并将于2024年2月1日到期偿还。2024年票据持有人有权要求公司于2022年2月1日或在发生某些基本变化时以现金回购全部或部分2024年票据。就票据发售而言,公司与若干票据购买者及/或其各自的联属公司及/或其他金融机构(“有上限的认购期权交易对手”)订立有上限的认购交易,并使用票据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的一部分支付该等交易的成本。此外,公司亦与若干票据购买人或其各自的联属公司(“零行使价看涨期权交易对手”)订立私下协商的零行使价看涨期权交易,并使用票据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的一部分支付该等交易项下的总溢价。公司将2024年票据作为单一工具作为长期债务入账。发债成本记为减记长期债务,采用实际利率法作为利息费用摊销。2024年票据的价值以收到的现金计量。上限认购交易的成本已记为扣除股东权益总额内的额外实收资本。零行使价看涨期权被视为购买公司自有股份的预付远期,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按初始公允价值确认为永久股权,作为额外实收资本的减少。2020年11月,此类票据的本金总额为7美元进行了转换,据此,公司向此类票据的持有人发行了735股A类普通股。转换后的票据余额被终止确认,并记为普通股和额外实收资本。
于2021年1月15日,公司与其未偿还2024年票据的若干持有人订立单独及个别私下磋商协议,将本金581,685美元的未偿还2024年票据交换为62,192,0 17股转换溢价为56,359美元的ADS(“2024年票据交换”)。就2024年票据交换而言,公司亦与若干金融机构订立协议,以终止部分上限认购交易及零罢工认购交易,金额对应于已交换的2024年票据本金部分。随着上述有上限的看涨交易和零罢工看涨交易的终止,公司相应收到16,402,643股库存股。
就2024年票据交易所而言,账面值为578,902美元的2024年票据被终止确认,相应金额被确认为股本和额外实收资本。56,359美元的转换溢价根据ASC 470-20-40-16记录为利息费用,这要求报告实体确认一笔费用,该费用等于为诱导转换而发行的股份或其他对价的公允价值,即所有转让对价的公允价值超过根据原转换条款转让的证券公允价值的部分。对于封顶看涨交易和零罢工看涨交易的终止,之前记入额外实收资本的封顶看涨交易和零罢工看涨交易的购买价格终止金额人民币184.96万元重新分类为库存股票。
于2024年2月1日,公司于账面值164,520美元(人民币1,168,732元)的2024年票据到期时全额偿还当时未偿还的2024年票据。公司亦与若干金融机构订立协议,终止上限认购交易及零罢工认购交易,并相应收取13,404,825股库存股。此前在额外实收资本中记录的封顶看涨交易和零罢工看涨交易的购买价格终止金额人民币709,490元被重新分类为库存股票。
F-31
2026年和2027年票据
于2021年1月,集团发行了750,000美元于2026年到期的可转换优先票据(「 2026年票据」)及750,000美元于2027年到期的可转换优先票据(「 2027年票据」)。2026年票据不计息,2027年票据按年利率0.50%计息,自2021年8月1日起,于每年2月1日和8月1日每半年支付一次。持有人可在紧接2025年8月1日之前的营业日收市前选择转换其2026年票据,持有人可在紧接2026年8月1日之前的营业日收市前选择转换其2027年票据。票据的初始转换价格为每ADS 93.06美元,但须按惯例进行反稀释调整。转换后,公司将酌情支付或交付现金、ADS或现金和ADS的组合,视情况而定。2026年票据持有人有权要求公司于2024年2月1日或在发生某些基本变化时以现金回购其全部或部分票据,回购价格相当于拟回购票据本金的100%。2027年票据持有人有权要求公司于2025年2月1日或在发生某些基本变化时以现金回购其全部或部分票据,回购价格等于拟回购票据本金的100%,加上应计和未付利息。
公司早期采用ASU2020-06,取消了2026年票据和2027年票据的现金转换会计模型。据此,这些票据的本金金额按其本金净额26,340美元的债务发行费用后的长期借款中的一个单一记账单位报告,其基础是未选择票据的公允价值选择权,也没有提供大幅溢价。票据随后按摊余成本计量,并使用实际利率法在这些票据的期限内计提利息费用。
于2022年,集团购回账面值为190,962美元(人民币1,317,106元)的2026年票据的合计部分。于2023年,集团购回账面值分别为253,762美元(人民币1,801,685元)及242,249美元(人民币1,719,944元)的2026年票据及2027年票据的合计部分。2024年2月,在2026年票据持有人行使回购价格后,本集团回购了合计账面值为298,689美元(人民币2,122,155元)的2026年票据部分。
在2024年11月和12月,按另行协商,集团通过交付27,690,071份公司ADS并注销相同数量的库存股,结算了本金金额为127,090美元的某些2027年票据,兑换比率范围为每1,000美元本金金额的2027年票据的207.0至227.6 ADS。集团并无收到任何以交换方式发行美国存托股的现金收益。集团终止确认库存股人民币2,214,029元,差额人民币1,311,200元相应记入额外实收资本。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余下2026年票据及2027年票据的账面值分别为人民币6,534元及人民币2,706,285元,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2,706,285元的2027年票据的账面值重新分类为流动负债,以反映2027年票据持有人于2025年2月1日的提前赎回权。
2025年2月,2027年票据持有人行使回购权后,本集团购回2027年票据部分,合计账面值为378,312美元(人民币2,712,412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余下2026年票据及2027年票据的账面值分别为人民币6,516元及人民币1,518元。
F-32
2029年和2030年票据
2023年9月和10月,公司发行了2029年到期的575,000美元可转换优先票据(“2029年票据”)和2030年到期的575,000美元可转换优先票据(“2030年票据”)。2029年票据按年利率3.875%计息,自2024年4月15日起,于每年4月15日及10月15日每半年支付一次。2030年票据按年利率4.625%计息,自2024年4月15日起,于每年4月15日及10月15日每半年支付一次。持有人可在紧接2029年10月15日之前的第二个预定交易日收市前选择转换其2029年票据,持有人可在紧接2030年10月15日之前的第二个预定交易日收市前选择转换其2030年票据。票据的初始转换价格为每ADS 11.12美元,但须按惯例进行反稀释调整。转换后,公司将酌情支付或交付现金、ADS或现金和ADS的组合,视情况而定。2029年票据持有人有权要求公司于2027年10月15日或在发生某些基本变化时以现金回购其全部或部分票据,回购价格相当于拟回购票据本金的100%。2030票据持有人有权要求公司于2028年10月15日或在发生某些基本变化时以现金方式回购其全部或部分票据,回购价格等于拟回购票据本金的100%,加上应计和未付利息。
公司按照ASU2020-06对2029期票据和2030期票据进行会计处理,取消了现金转换会计模式。据此,这些票据的本金金额按其本金净额17855美元的债务发行费用净额在长期借款中作为一个单一记账单位列报,其依据是不选择票据的公允价值选择权,也不提供大幅溢价。票据随后按摊余成本计量,并使用实际利率法在这些票据的期限内计提利息费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票据账面值分别为人民币8,160,462元及人民币8,135,257元。
(四)长期银行贷款
|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
||||||||||||
当前部分 |
长期 |
当前部分 |
长期 |
|||||||||||||||
到期/ |
优秀 |
根据 |
部分根据 |
优秀 |
根据 |
部分根据 |
||||||||||||
参考。 |
|
借款日期 |
|
贷款人/银行 |
|
还款日期 |
|
贷款 |
|
还款时间表 |
|
到还款时间表 |
|
贷款 |
|
还款时间表 |
|
到还款时间表 |
1 |
2022年6月15日 |
|
上海银行 |
2025年6月15日 |
|
80,340 |
|
80,340 |
— |
— |
— |
— |
||||||
2 |
2022年7月25日 |
建设银行 |
2029年7月25日 |
6,460 |
1,360 |
5,100 |
5,780 |
1,700 |
4,080 |
|||||||||
3 |
2022年7月26日 |
|
中国工商银行 |
2029年7月25日 |
|
9,690 |
|
2,040 |
7,650 |
8,670 |
2,550 |
6,120 |
||||||
4 |
2022年8月24日 |
|
建设银行 |
2029年7月25日 |
|
18,810 |
|
3,960 |
14,850 |
16,830 |
4,950 |
11,880 |
||||||
5 |
2023年1月19日 |
|
建设银行 |
2029年7月25日 |
|
297,730 |
|
62,680 |
235,050 |
266,390 |
78,350 |
188,040 |
||||||
6 |
2023年1月20日 |
|
中国工商银行 |
2029年7月25日 |
|
474,810 |
|
99,960 |
374,850 |
424,830 |
124,950 |
299,880 |
||||||
7 |
2023年9月18日 |
|
上海银行 |
2026年9月18日 |
|
213,040 |
|
108,600 |
104,440 |
158,740 |
108,600 |
50,140 |
||||||
8 |
2024年3月18日 |
|
建设银行 |
2031年1月15日 |
|
637,010 |
|
29,900 |
607,110 |
— |
— |
— |
||||||
9 |
2024年3月18日 |
|
中国工商银行 |
2031年1月15日 |
|
497,660 |
|
23,360 |
474,300 |
— |
— |
— |
||||||
10 |
2024年3月18日 |
|
民生银行 |
2031年1月15日 |
|
497,670 |
|
23,380 |
474,290 |
— |
— |
— |
||||||
11 |
2024年3月18日 |
|
农业银行 |
2031年1月15日 |
|
497,660 |
|
23,360 |
474,300 |
— |
— |
— |
||||||
12 |
2024年4月12日 |
|
上海银行 |
2027年1月11日 |
|
145,550 |
|
72,600 |
72,950 |
109,250 |
72,600 |
36,650 |
||||||
13 |
2024年5月15日 |
|
上海银行 |
2027年2月15日 |
|
228,240 |
|
107,640 |
120,600 |
174,420 |
107,640 |
66,780 |
||||||
合计 |
|
|
3,604,670 |
639,180 |
2,965,490 |
1,164,910 |
501,340 |
663,570 |
||||||||||
F-33
长期借款包含的契约包括(其中包括)对留置权的限制、合并、合并和出售集团资产以及包括负债与资产比率的某些财务措施。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遵守所有贷款契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银行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73,772,832元,其中包括15,441,290元的无抵押银行授信额度和58,331,542元的有抵押银行授信额度。在无抵押银行授信总额度中,710.45万元、253.7005万元和33万元分别用于银行借款、开立保函和银行承兑票据。在以抵押品为基础的银行授信总额度中,用于开立保函和银行承兑票据的额度分别为人民币2,058,607元和人民币1,665,660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银行授信额度总额为人民币66,912,199元,由无抵押银行授信额度人民币10,029,055元和有抵押银行授信额度人民币56,883,144元组成。在无抵押银行授信总额度中,分别有415.15万元、220.05万元和58.4万元用于银行借款、开立保函和银行承兑票据。在以抵押品为基础的银行授信总额度中,用于开立保函和银行承兑汇票的额度分别为人民币2,086,389元和人民币1,623.685万元。
12.其他非流动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包括: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2024 |
|
2025 |
|
(未经审计) |
||||
保修责任 |
|
|
|
|
递延收入 |
|
|
|
|
非流动融资租赁负债 |
35,145 |
|
||
应付BaaS用户 |
|
|
|
|
递延政府补助 |
|
|
||
其他 |
|
|
||
合计 |
|
|
|
递延政府补助主要为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充电及换电设备的特定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剩余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作为相关资产摊销或折旧费用的扣除项。
13.租约
集团已就全球若干办公室、仓库、零售及服务地点、设备及车辆订立多项不可撤销的经营及融资租赁协议。本集团在开始时确定一项安排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并在租赁开始时(即标的资产可供出租人使用的日期)将租赁记录在财务报表中。
F-34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余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如下: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2024 |
|
2025 |
|
(未经审计) |
||||
经营租赁: |
|
|
||
使用权资产-经营租赁 |
|
|
|
|
经营租赁负债的流动部分 |
|
|
|
|
非流动经营租赁负债 |
|
|
|
|
经营租赁负债合计 |
|
|
|
|
融资租赁: |
|
|||
使用权资产-融资租赁 |
|
|
|
|
融资租赁负债的流动部分 |
|
|
|
|
非流动融资租赁负债 |
|
|
|
|
融资租赁负债合计 |
|
|
|
我们作为承租人的租赁相关的补充现金流信息如下:
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 |
||||
|
2024 |
|
2025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经营租赁产生的经营现金流出 |
|
1,089,512 |
888,543 |
|
融资租赁经营现金流出(利息支出) |
|
1,222 |
1,782 |
|
融资租赁的融资现金流出 |
|
11,586 |
13,653 |
|
以租赁负债换取的使用权资产 |
|
1,201,985 |
2,973,052 |
|
14.收入
按来源划分的收入包括以下方面:
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 |
||||
|
2024 |
|
2025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车辆销售 |
|
24,060,941 |
|
26,075,419 |
零部件、配件及售后车辆服务 |
1,530,276 |
1,875,522 |
||
提供电力解决方案 |
917,666 |
1,198,506 |
||
其他 |
|
845,721 |
|
1,893,947 |
合计 |
|
27,354,604 |
|
31,043,39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按时间点确认的收入分别为人民币25,873,390元及人民币28,808,431元,按时间点确认的收入分别为人民币1,481,213元及人民币2,234,963元。
F-35
15.递延收入/收入
下表显示了本报告所述期间与结转递延收入/收入相关的对账情况。
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 |
||||
|
2024 |
|
2025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递延收入/收入–期初 |
|
4,996,043 |
|
6,202,276 |
新增 |
|
1,444,029 |
|
1,099,789 |
认可 |
|
(870,260) |
|
(1,199,072) |
对外汇调整的影响 |
78 |
5,376 |
||
递延收入/收入–期末 |
|
5,569,890 |
|
6,108,369 |
递延收入主要包括分配给未履行或部分履行的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主要产生于车辆连接服务、延长保修服务、换电服务以及向客户提供的积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未确认的递延收入余额分别为人民币6,202,276元和人民币6,108,369元。
集团预期于2025年6月30日分配予未获履行履约责任的交易价格的约53%将于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确认为收入。余下的47%将于2026年7月1日至2040年6月30日期间确认。
16.与江淮汽车合作制造
自2016年起,集团一直与中国主要国有汽车制造商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JAC)合作,共同制造集团的汽车。根据制造合作协议,集团向江淮汽车支付若干生产费用。于2023年12月,集团与江淮汽车订立一系列资产转让协议,其中集团同意购买及江淮汽车同意出售若干生产设施,总代价为人民币36亿元(含税)。继上述交易后,集团自2024年初起停止与江淮汽车的制造合作,集团开始独立制造所有现有车型。请参阅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所载的年度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7。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根据上述合作安排向江淮汽车支付的合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166,475元及零,并计入销售成本。
17.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包括以下各项:
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 |
||||
|
2024 |
|
2025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职工薪酬 |
4,381,577 |
4,460,650 |
||
设计和开发费用 |
889,129 |
1,077,819 |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511,915 |
378,246 |
||
租金及相关费用 |
127,605 |
130,076 |
||
差旅和娱乐费用 |
36,671 |
34,746 |
||
其他 |
135,841 |
106,898 |
||
合计 |
6,082,738 |
6,188,435 |
||
F-36
18.销售、一般和行政费用
销售、一般和管理费用包括以下各项:
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 |
||||
|
2024 |
|
2025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职工薪酬 |
|
3,276,810 |
4,280,997 |
|
营销和促销费用 |
|
1,193,240 |
1,539,327 |
|
租金及相关费用 |
|
957,156 |
1,140,318 |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
411,045 |
494,015 |
|
IT耗材、办公用品等低值耗材 |
|
206,642 |
261,114 |
|
专业服务 |
188,591 |
243,594 |
||
差旅和娱乐费用 |
59,700 |
57,177 |
||
预期信贷损失 |
(7,684) |
(7,037) |
||
其他 |
|
468,756 |
356,179 |
|
合计 |
|
6,754,256 |
8,365,684 |
|
19.可赎回非控股权益
投资蔚来中国
于2020年4月29日,公司及其若干附属公司与一组投资者(统称“现有战略投资者”)就蔚来中国的投资订立最终协议(经于2020年5月及6月修订及补充),据此,现有战略投资者同意就其非控股权益向蔚来中国投资合计人民币70亿元的现金。2020年6月和7月,集团收入为人民币50亿元。于2020年9月16日,根据股份转让协议,集团购回由现有战略投资者之一拥有的8.612%股权,总代价为人民币511,458元,包括实际资本投资加上应计利息,而集团承担现有战略投资者余下的现金代价义务人民币20亿元。2021年2月,集团以总代价人民币55亿元向两名现有战略投资者购买蔚来中国合共3.305%股权并认购蔚来中国新增注册资本,认购价为人民币100亿元。2021年9月,公司向现有战略投资者回购1.418%股权,总代价为人民币25亿元,录得可赎回非控股权益对赎回价值的增值金额为人民币2,023,53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蔚来中国92.114%控股股权。
在蔚来中国自2020年6月29日起的48个月内未能提交合格首次公开发行申请、自2020年6月29日起的60个月内未能完成合格首次公开发行或股份购买协议规定的其他事件发生时,各现有战略投资者均有权要求集团按约定价格赎回其在蔚来中国的股权。协议价格根据各非控股股东对蔚来中国的现金投资加上8.5%的年利率计算得出。于2024年3月30日,公司及其若干附属公司与现有战略投资者订立股东协议,修订若干股东在蔚来中国的权利,包括赎回权。特别是,蔚来中国未能在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市申请或发布与符合条件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未能在2028年12月31日前完成符合条件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现有战略投资者可要求公司赎回其当时持有的蔚来中国股权。
由于赎回是由持有人选择的,并且是在不完全在公司控制范围内的事件发生时,这些现有战略投资者在蔚来中国的出资被归类为夹层股权,随后使用实际利率法计入赎回价格,增值记录为额外实缴资本的减少。
F-37
2024年9月29日,根据最终投资协议,一组新投资者(“新战略投资者”)同意以现金投资合计人民币33亿元认购蔚来中国新发行的股份。同时,集团同意以现金方式合计出资人民币100亿元认购蔚来中国新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集团将持有蔚来中国88.25%的控股股权,而新战略投资者连同现有战略投资者将合计持有蔚来中国剩余11.7%的股权。截至2025年6月30日,集团已完成投资人民币100亿元,公司已收到若干新战略投资者提供的投资人民币28亿元。
在蔚来中国未能在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市申请或发布与符合条件的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计划、未能在2028年12月31日前完成符合条件的首次公开发行或股份购买协议规定的其他事件发生时,各新战略投资者均有权要求集团按约定价格赎回其在蔚来中国的股权。协议价格根据各非控股股东对蔚来中国的现金投资加上7.5%的年利率,或最近一次融资活动中的市值(如有)计算得出。
截至2024年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录得可赎回非控股权益对赎回价值的增值人民币160,686元及人民币276,55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可赎回非控股权益余额分别为人民币6,985,787元及人民币7,262,345元。
投资PE CNHC
于2024年5月31日,公司及其若干附属公司与一名投资者(“PE战略投资者”)就投资PE CNHC订立最终协议,据此,PE战略投资者同意就其非控股权益向PE CNHC投资合计人民币10亿元现金,占PE CNHC的10%股权。就此次交易而言,PE CNHC还向PE Strategic Investor发行了认股权证,这使PE Strategic Investor有权在PE CNHC的下一轮融资(“认股权证”)之前,自行决定以相同的价格购买PE CNHC额外的人民币5亿元的股权。2024年6月,集团收入为人民币5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持有PE CNHC 90.91%控股股权。
PE战略投资者有权要求集团自2024年6月19日起60个月后按约定价格赎回其在PE CNHC的股权,或股份购买协议中规定的其他事项。协议价格按各非控股股东向PE中核集团现金出资加5%年利率计算。
由于赎回是由持有人选择的,并且是在不完全属于公司控制范围的事件发生时,PE战略投资者在PE CNHC的出资被归类为夹层股权,随后使用实际利率法将其增值记为赎回价格,增值记为额外实缴资本的减少。
对于认股权证,集团根据ASC 480将认股权证分类为金融负债,因为认股权证有条件地要求集团最终转移资产。PE CNHC从PE战略投资者投资中获得的收益,按照公允价值优先分配给权证负债,剩余分配给夹层股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录得可赎回非控股权益对赎回价值的增值分别为人民币1,860元及人民币16,30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可赎回非控股权益余额分别为人民币456,210元及人民币472,516元,认股权证负债余额为人民币53,416元。认股权证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基于集团公允价值评估的初始确认相比并无重大变化。
20.普通股
成立时,每股普通股按每股面值0.00025美元发行。自成立以来,已向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奖励对象发行了不同数量的普通股。每股A类普通股的持有人有权就公司股东大会须表决的所有事项拥有一(1)票表决权,每股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有权就公司股东大会须表决的所有事项拥有四(4)票表决权,而每股C类普通股的持有人有权就公司股东大会须表决的所有事项拥有八(8)票表决权。
F-38
每股C类普通股可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而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转换为C类普通股。一旦C类普通股的持有人将C类普通股转让给任何非该持有人关联的个人或实体,该C类普通股将自动并立即转换为同等数量的A类普通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公司法定股本为1,000美元,分为4,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25美元,包括:2,632,030,222股A类普通股、无B类普通股、148,500,000股C类普通股,以及与董事会可能确定的各类别或类别的1,219,469,778股。
2020年,公司分别以每股ADS 5.95美元、17.00美元和39.00美元的价格完成了总计82,800,000股、101,775,000股和78,200,000股美国存托股票(“ADS”)的后续发行。
2021年,公司通过市场发售方式完成了53,292,401份ADS的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77,554元(1,974,000美元)。
2023年,公司完成了CYVN Investments RSC Ltd的29.435亿美元战略股权投资,CYVN Holdings L.L.C.是阿布扎比政府拥有多数股权的投资工具(统称“CYVN实体”)的关联公司,该公司从公司认购了378,695,543股新发行的A类普通股。
在公司A类普通股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后,公司所有B类普通股根据相关股东送达的转换通知转换为A类普通股。经公司股东于2022年8月25日举行的年度股东大会批准,B类普通股的股权结构和与B类普通股相关的规定已在公司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中删除。
2024年5月,公司作为贷款人参与了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新交所”)发起的借款和出借计划(“股份出借安排”),同意将最多2,000,000股公司A类普通股出借给Central Depositary(Pte)Limited(“CDP”)。
没有固定的借贷期限。公司及CDP均可通过发出终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次股份出借。公司并无因订立此股份借贷安排而收取任何收益,并有权收取借款期内的借款费。股份出借终止时,CDP需在重新交割期内向公司重新交付出借的股份,不附带支付现金作为和解的选择权。
公司已按照ASC 815-40的规定,将本次股份出借安排作为权益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该安排出借的股票以库存股方式发行,同时公司确认一项权利,即从CDP收取退回的股票作为借方转入额外实收资本,并根据已发行股票的公允价值计量。本次股权分类权收取股份无需后续重新计量,返还股份时转入库存股。从股份出借安排收取的出借费在收到时确认为出资。
截至2024年和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从库存股释放到额外实收资本的总额分别为人民币1170万元和人民币100.2百万元。借贷期间收到的借贷费用并不重要。
2024年11月和12月,公司通过库存股发行了27,690,071份ADS以交换附注11(iii)所披露的可转换票据。
于2025年4月,公司完成发售136,800,000股公司A类普通股,发售价为每股29.46港元,总发售代价为4,030,130港元(人民币3,684,893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已授权发行普通股4,000,000,000股,已发行股份2,094,978,828股及2,247,562,644股,已发行股份分别为2,091,505,895股及2,244,666,266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的股份数量不包括根据公司股份激励计划授予的奖励行使或归属时分别向存托银行发行的用于批量发行为未来发行预留的ADS的32,822,395股和17,038,579股A类普通股。
F-39
21.股份补偿
就公司授予的股份奖励确认的补偿费用如下:
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 |
||||
|
2024 |
|
2025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销售成本 |
|
28,451 |
27,868 |
|
研发费用 |
|
536,093 |
569,667 |
|
销售、一般和管理费用 |
|
227,620 |
299,579 |
|
合计 |
|
792,164 |
897,114 |
|
股份补偿开支并无于综合全面亏损报表确认的所得税优惠,而集团并无将任何股份补偿开支资本化,作为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任何资产成本的一部分。
(a)蔚来汽车激励计划
2015年,公司通过了2015年股票激励计划(“2015年计划”),该计划允许计划管理人向其员工、董事、顾问授予公司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公司同时向员工授出购股权及受限制股份。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24年,董事会进一步批准了2016年股票激励计划(“2016年计划”)、2017年股票激励计划(“2017年计划”)、2018年股票激励计划(“2018年计划”)和2024年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计划”),其中规定了购股权和限制性股票。购股权及受限制股份即刻归属或在持续服务一至五年期间内归属并实现业绩目标而购股权可于最长10年期间内行使。
集团于奖励归属期内按直线法确认授予集团雇员的公司购股权及受限制股份,并扣除估计没收。
(i)购股权
下表汇总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在2016、2017及2018年计划下的购股权活动:
|
|
加权 |
|
加权 |
|
|||
数量 |
平均 |
平均 |
聚合 |
|||||
期权 |
运动 |
剩余 |
内在 |
|||||
|
优秀 |
|
价格 |
|
契约生活 |
|
价值 |
|
美元 |
以年为单位 |
美元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
|
52,060,649 |
3.55 |
|
100,420 |
|||
已获批 |
|
— |
— |
— |
— |
|||
已锻炼 |
(1,326,807) |
1.80 |
— |
— |
||||
已取消 |
|
(10,530) |
43.19 |
— |
— |
|||
过期 |
|
(153,729) |
12.83 |
— |
—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偿还(未经审计) |
|
50,569,583 |
3.56 |
|
54,447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归属及预期归属(未经审核) |
|
50,495,087 |
3.56 |
|
54,370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可行使(未经审计) |
|
49,079,653 |
3.59 |
|
52,901 |
上表中的合计内在价值表示公司在该期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股价与标的奖励的行权价之间的合计差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行使的期权总内在价值分别为人民币26,440元及人民币20,605元。
歼40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根据公司2016、2017和2018年计划授予的期权的加权平均授予日公允价值为3.64美元,采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计算,假设(或其范围)如下表所示:
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 |
|||
|
2024 |
||
(未经审计) |
|||
行权价格(美元) |
|
2.39 |
|
期权授予日的普通股公允价值(美元) |
|
5.48 |
|
无风险利率 |
|
4.14 |
% |
行使倍数 |
|
|
x |
预期股息率 |
0 |
% |
|
预期波动 |
|
62 |
% |
预期没收率(归属后) |
|
6.09 |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并无根据公司2016年、2017年及2018年计划授出期权。
无风险利率根据截至期权估值日的美国主权债券收益率曲线估算。授予日和各期权估值日的预期波动率根据时间跨度接近期权预期期限届满的可比公司每日股价收益率的年化标准差进行估算。集团从未就其股本宣派或派付任何现金股息,且集团预期于可见未来不会派付任何股息。预期期限是期权的合同期限。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与授予员工的股票期权相关的未确认补偿费用并不重大。
(二)限制性股票
每份获授附服务条件的受限制股份的公允价值是根据授予日公司相关普通股的公允市场价值估计的。
下表汇总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受限制股份在2016、2017、2018及2024年计划下的活动:
限制数量 |
加权平均 |
|||
|
流通股 |
|
授予日公允价值 |
|
美元 |
||||
2024年12月31日未归属 |
61,852,743 |
10.96 |
||
已获批 |
22,782,772 |
3.82 |
||
既得 |
(14,457,009) |
10.35 |
||
没收 |
(9,532,496) |
9.52 |
||
2025年6月30日未归属(未经审计) |
60,646,010 |
8.6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与授予员工的限制性股票相关的未确认补偿费用为人民币2,317,968元,预计将分别在2.95年的加权平均期间内确认。
(b)子公司的股份补偿
2021年11月,公司附属公司(“附属公司A”)采纳2021年股份激励计划(“A计划”),允许附属公司A向其员工授予购股权。
根据A计划,购股权的合约期限为自授出日期起计十年,并在四年的连续服务期内归属,其中四分之一(1/4)于规定的归属开始日期一周年归属,余下的则于其后36个月按比例归属。
F-41
在子公司A未来可能的首次公开发行和上市完成之前,其员工有权将已归属的购股权按固定转换率转换为公司的A类普通股。若行使换股权,相应购股权将被注销。
下表汇总了一项计划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活动:
加权 |
加权 |
|||||||
数量 |
平均 |
平均 |
聚合 |
|||||
期权 |
运动 |
剩余 |
内在 |
|||||
优秀 |
价格 |
契约生活 |
价值 |
|||||
|
|
美元 |
|
以年为单位 |
|
美元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
|
43,094,529 |
|
0.00001 |
|
|
|
47,950 |
已获批 |
|
— |
— |
— |
— |
|||
已锻炼 |
|
(6,954,456) |
— |
— |
— |
|||
没收 |
|
(1,449,661) |
— |
— |
—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偿还(未经审计) |
34,690,412 |
0.00001 |
|
38,97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所授期权的加权平均授予日公允价值为每股1.10美元。授予的每份期权的估计公允价值在授予日使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并结合下表中的假设(或其范围)进行估计:
|
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 |
|
|
2024 |
|
||
(未经审计) |
|||
期权授予日的普通股公允价值(美元) |
|
1.00-1.01 |
|
无风险利率 |
|
1.58 |
% |
预期期限(年) |
|
|
|
预期股息率 |
|
|
% |
预期波动 |
|
52 |
% |
预期没收率(归属后) |
|
2 |
% |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概无根据A计划授出期权。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与授出购股权相关的未确认股份补偿开支为人民币B223,049元。预计这些费用将在1.87年的加权平均期间内确认。
22.每股亏损
每股基本亏损及每股摊薄亏损已根据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每股盈利的计算方法按照ASC 260计算如下:
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 |
||||
|
2024 |
|
2025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分子: |
|
|
|
|
净亏损 |
|
(10,230,560) |
(11,744,834) |
|
可赎回非控股权益对赎回价值的增值 |
|
(162,546) |
(292,864) |
|
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净亏损 |
|
8,818 |
5,330 |
|
基本/摊薄每股净亏损归属于蔚来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 |
|
(10,384,288) |
(12,032,368) |
|
分母: |
|
|||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基本和稀释 |
|
2,047,257,903 |
2,162,319,854 |
|
归属于蔚来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基本和摊薄净亏损。 |
|
(5.07) |
(5.56) |
|
F-42
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拥有潜在普通股,包括非归属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期权和可转换票据。由于集团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出现亏损,该等潜在普通股具有反稀释性,并不包括在公司每股摊薄净亏损的计算范围内。这些潜在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如下:
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 |
||||
|
2024 |
|
2025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授予的未行使加权平均期权 |
|
30,443,328 |
20,320,395 |
|
可转换票据 |
|
54,564,150 |
51,646,031 |
|
合计 |
|
85,007,478 |
71,966,426 |
|
23.关联方余额及交易
集团于呈列年度内与之有交易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实体或个人名称 |
|
与公司的关系 |
昆山斯沃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集团的一名被投资方 |
|
南京伟邦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
集团的一名被投资方 |
|
武汉威能电池资产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集团的一名被投资方 |
|
迅捷能源(武汉)有限公司 |
集团的一名被投资方 |
|
江来先进制造技术(安徽)有限公司 |
集团的一名被投资方 |
|
Blue Horizon Limited及其附属公司 |
集团的一名被投资方 |
|
VTA Technology Inc.及其子公司 |
集团的一名被投资方 |
|
北京微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集团的一名被投资方 |
|
合肥创维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主要股东控制 |
|
天津腾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天津博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股东控制 |
|
McLaren Group Holdings Ltd.及其子公司 |
主要股东控制 |
|
上海微商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受主要股东影响显著 |
(a)本集团订立以下重大关联交易:
(i)提供服务
截至2024年及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服务收入主要来自集团向其关联方提供的物业管理、行政支持、研发服务、许可及BaaS电池收购服务。
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 |
||||
|
2024 |
|
2025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McLaren Group Holdings Ltd.及其子公司 |
48,731 |
307,678 |
||
武汉威能电池资产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50,319 |
76,797 |
||
南京伟邦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
565 |
719 |
||
Blue Horizon Limited及其附属公司 |
— |
120 |
||
合计 |
99,615 |
385,314 |
||
F-43
(二)购买服务
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 |
||||
|
2024 |
|
2025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昆山斯沃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
|
||
天津腾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
||
武汉威能电池资产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
|
||
江来先进制造技术(安徽)有限公司 |
|
|
||
迅捷能源(武汉)有限公司 |
— |
|
||
北京微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
||
合计 |
105,980 |
27,265 |
||
(三)购买原材料或不动产、厂房和设备
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 |
||||
|
2024 |
|
2025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武汉威能电池资产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
— |
6,829 |
|
迅捷能源(武汉)有限公司 |
|
15,521 |
5,530 |
|
南京伟邦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
55,305 |
4,363 |
||
VTA Technology Inc.及其子公司 |
— |
3,779 |
||
昆山斯沃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54,819 |
— |
||
江来先进制造技术(安徽)有限公司 |
25,414 |
— |
||
合计 |
|
151,059 |
20,501 |
|
(四)销售商品
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 |
||||
|
2024 |
|
2025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武汉威能电池资产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3,439,221 |
4,957,021 |
||
Blue Horizon Limited及其附属公司 |
— |
111,744 |
||
上海微商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241 |
222 |
||
合计 |
3,439,462 |
5,068,987 |
||
(v)出售原材料或物业、厂房及设备
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 |
||||
|
2024 |
|
2025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昆山斯沃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 |
|
||
VTA Technology Inc.及其子公司 |
— |
|
||
Blue Horizon Limited及其附属公司 |
— |
|
||
武汉威能电池资产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1,113 |
— |
||
合计 |
1,113 |
6,158 |
||
F-44
(b)集团有以下重大关联方结余:
(一)应收关联方款项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2024 |
|
2025 |
|
(未经审计) |
||||
武汉威能电池资产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7,622,041 |
11,277,177 |
||
Blue Horizon Limited及其附属公司 |
72,636 |
127,414 |
||
McLaren Group Holdings Ltd.及其子公司 |
11,749 |
15,997 |
||
昆山斯沃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3,633 |
5,410 |
||
合肥创维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2,249 |
2,249 |
||
南京伟邦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
238 |
849 |
||
预期信贷损失 |
(10,142) |
(14,709) |
||
合计 |
7,702,404 |
11,414,387 |
(二)应付关联方款项,现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2024 |
|
2025 |
|
(未经审计) |
||||
McLaren Group Holdings Ltd.及其子公司 |
|
272,563 |
516,870 |
|
北京微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6,477 |
66,527 |
||
武汉威能电池资产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
9,634 |
24,800 |
|
天津腾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8,575 |
13,385 |
||
昆山斯沃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9,658 |
11,649 |
||
迅捷能源(武汉)有限公司 |
17,409 |
4,047 |
||
南京伟邦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
|
2,630 |
2,106 |
|
VTA Technology Inc.及其子公司 |
1,932 |
2,038 |
||
江来先进制造技术(安徽)有限公司 |
281 |
73 |
||
上海微商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133 |
— |
||
Blue Horizon Limited及其附属公司 |
71 |
— |
||
合计 |
409,363 |
641,495 |
(iii)应付关联方款项,非流动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2024 |
|
2025 |
|
(未经审计) |
||||
McLaren Group Holdings Ltd.及其子公司 |
|
|
||
武汉威能电池资产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
|
||
合计 |
329,492 |
357,970 |
F-45
24.承诺和或有事项
(a)资本承诺
于资产负债表日订约但未在集团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本支出如下: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2024 |
|
2025 |
|
(未经审计)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5,896,469 |
4,504,445 |
|
租赁权改善 |
|
527,363 |
505,403 |
|
合计 |
|
6,423,832 |
5,009,848 |
(b)或有事项
在2019年3月至7月期间,针对公司、集团的某些董事和高级职员、IPO中的承销商和流程代理提起了几起证券集体诉讼。其中一些行动已被撤回、转移、合并或撤销。在上述时间段内开始的一项诉讼仍悬而未决,标题为re NIO,Inc. Securities Litigation,1:19-CV-01424,在美国纽约东区地区法院(E.D.N.Y.)。本案原告在内容和实质上指称,该集团在登记声明和/或其他公开声明中的陈述是虚假的或具有误导性的,违反了美国联邦证券法。法院于2021年8月驳回了集团的驳回动议,并于2023年8月批准了原告的类别认证动议。发现正在进行中。简易判决简报时间表无限期延期,以待某些发现问题得到解决。
2022年8月至9月期间,在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S.D.N.Y.)针对该公司、其首席执行官和当时的首席财务官提起了两起诉讼,诉讼标题为Saye v. NIO Inc. et al.,Case No. 1:22-CV-07252(S.D.N.Y.)和Bohonok v. NIO Inc. et al.,Case No. 1:22-CV-07666(S.D.N.Y.)。这些投诉依据卖空者报告,指控集团在2020年8月至2022年7月期间的某些公开披露包含虚假陈述或遗漏,违反了1934年《证券交易法》。2022年12月14日,法院将这两项诉讼合并,并指定了一名首席原告。有关集团罢免动议的简报已于2023年7月31日完成。截至2025年6月30日,法院尚未就该动议作出裁决。2025年8月28日,在纽约南区联邦法院对公司、其首席执行官和前首席财务官提起诉讼(案件编号:1:25-CV-07176)。该案涉及同一法院一直悬而未决的集体诉讼Saye v. NIO et al.(1:22-CV-07252)。
上述行动仍处于初步阶段。集团目前无法确定这些行动的结果,也无法确定与解决此类诉讼相关的任何潜在损失(如有)的金额或范围的任何估计,如果这些诉讼继续进行的话。
集团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受到法律诉讼和监管行动的约束,例如与房东、供应商、雇员等的纠纷。无法确切预测该等程序的结果,但集团预期任何该等事项产生的最终结果将不会对综合资产负债表、综合亏损或现金流量个别或合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集团并非任何重大法律或行政诉讼的当事方。
25.后续事件
截至财务报表发布之日,未发现对本集团产生重大影响的后续事件。
F-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