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格52-109F2认证的临时备案完整证书I,Miguel Martin,Aurora Cannabis Inc.的首席执行官,证明如下:1。回顾:本人已审阅Aurora Cannabis Inc.(“发行人”)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中期财务报告及中期MD & A(统称“中期申报”)。2.不存在虚假陈述:据本人所知,经合理勤勉尽责,就临时申报所涵盖的期间而言,临时申报不包含任何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遗漏陈述一项需要陈述或根据作出该陈述的情况作出不具误导性的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3.公允列报:根据本人所知,经合理勤勉,中期财务报告连同中期申报中包含的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列报了发行人截至中期申报中列报的日期和期间的财务状况、财务业绩和现金流量。4.责任:发行人的其他认证人员和我负责为发行人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DC & P)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ICFR),这些术语在National Instrument 52-109 Certification of Disclosure in Issuers ' Annual and Interim Filings中定义。5.设计:根据第5.2和5.3段所述的任何限制(如有),发行人的其他认证人员和我在临时申报所涵盖的期间结束时(a)设计了DC & P,或使其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提供了合理保证,即(i)与发行人有关的重要信息是由其他人向我们告知的,特别是在编制临时申报期间;以及(ii)发行人要求在其年度申报中披露的信息,其根据证券法提交或提交的临时申报或其他报告在证券法规定的时间段内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b)设计ICFR,或使其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以根据发行人的公认会计原则就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为外部目的编制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5.1控制框架:发行人的其他认证人员和我用于设计发行人ICFR的控制框架是Treadway委员会(COSO)发起组织委员会公布的内部控制–综合框架(COSO Framework 2013)。5.2 ICFR –与设计相关的重大缺陷:发行人已在其中期MD & A中披露了在中期期末存在的与设计相关的每项重大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