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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的 0001300391 DEF 14A 0001300391 2024-05-23 2024-05-23 0001300391 2024-04-30 2024-04-30 iso4217:美元 xbrli:股 iso4217:美元 xbrli:股 xbrli:纯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附表14a

(细则14a-101)

代理声明中要求的信息

附表14a资料

根据第14(a)节提交的代理声明

1934年《证券交易法》(修订号。)

由注册人x提交

由注册人以外的一方提交的↓

选中相应的框:

↓初步代理声明

——机密,仅供委员会使用(在规则14a-6(e)(2)允许的情况下)

x最终代理声明

丨确定性附加材料

↓根据第240.14a-12节征集材料

 

EV增强型收入基金

(注册人的名称在其章程中指明)

 

(提交代理声明的人的姓名,如非注册人)

缴纳备案费(勾选所有适用的方框):

x无需任何费用

↓先前与初步材料一起支付的费用

↓根据《交易法》规则14a6(i)(1)和0-11,项目25(b)要求在展品中的表格上计算的费用

 

 

EV增强型收入基金

一号邮局广场

麻萨诸塞州波士顿02109

2024年5月23日

尊敬的股东:

诚邀您参加将于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上午11:30(东部时间)在马萨诸塞州波士顿02109邮局广场一号基金主要办公地点召开的EV增强型收入基金(“基金”)年度股东大会(“年度会议”)。

在这次年会上,你将被要求考虑选举基金的受托人。随附的代理声明包含其他信息。

希望你能参加年会。无论你是否计划出席,也无论你拥有多少股份,重要的是你的股份有代表。恳请贵方尽快将所附代理卡填写、签名并注明日期,并用随附的已付邮资信封寄回,以确保贵方股份出席年会。

  真诚的,
     
  /s/R. Kelly Williams,Jr。  
  R. Kelly Williams,Jr。
  总裁

您的投票很重要-请尽快归还您的代理卡。

你的股票在年会上有代表是很重要的。无论你是否计划出席,请你尽快填写、注明日期、签署并交还适用的随附代理卡。如果您参加年会并希望在年会上投票,您可以撤回您的代理。

 

 

EV增强型收入基金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关于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代理材料备查的重要通知: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代理声明、代理卡和股东报告可在Eaton Vance网站https://funds.eatonvance.com/closed-end-fund-and-term-trust-documents.php查阅。

马萨诸塞州商业信托基金EV增强型收入基金(“基金”)的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上午11:30(东部时间)在该基金的主要办公室,One Post Office Square,Boston,Massachusetts 02109举行(“年度会议”),目的如下:

(1) 选举三名II类受托人,分别为George J. Gorman、Keith Quinton和Susan J. Sutherland,由基金股东选举产生。
(2) 审议可能适当提交年度会议及其任何续会或延期会议的任何其他事项并就其采取行动。

任何此类投票赞成或反对提案也将授权指定为代理人的人相应地投票支持或反对任何此类股东年会休会。

基金董事会已将2024年4月30日的营业结束时间确定为确定有权在年度会议及其任何休会或延期会议上获得通知和投票的基金股东的记录日期。

  根据基金董事会的命令
     
  /s/Nicholas S. Di Lorenzo  
  尼古拉斯·S·迪·洛伦佐  
  秘书  

2024年5月23日

马萨诸塞州波士顿

重要

股东可通过及时退回随附的委托代理,帮助基金董事会避免进一步募集的必要性和对基金的额外费用。随附的地址信封,如果在美国邮寄,则无需邮资,是为了您的方便。

 

 

EV增强型收入基金

一号邮局广场

麻萨诸塞州波士顿02109

代理声明

本委托书是在EV增强型收入基金(“基金”)董事会征集代理时提供的。代理人将在基金股东年会及其任何休会或延期(“年会”)上进行投票。年度会议将于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上午11:30(美国东部时间)在麻萨诸塞州波士顿邮局广场一号基金主要办公室02109举行,如本文进一步讨论。年度会议将按随附通知所列目的举行。这份代理声明和随附的代理卡将于2024年5月23日或前后首先发送或提供给股东。

基金董事会(“董事会”或“董事会”)已确定2024年4月30日的营业时间结束,作为确定有权在年度会议及其任何休会或延期会议上获得通知和投票的股东的记录日期。截至2024年4月30日,该基金有40,366,976股实益权益普通股,每股面值0.01美元(“普通股”)流通在外。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下面的“代理征集、制表和投票要求”。同样截至2024年4月30日,据基金所知:(i)没有任何股东拥有超过5%的基金已发行普通股,以及(ii)基金的受托人和执行官单独和作为一个整体实益拥有的基金已发行普通股不到1%。

截至2024年4月30日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对该等股份拥有投票权的股东有权出席年度会议并在会上投票。在年会之前收到的所有正确执行的代理将在年会上进行投票。每名代理人将根据其指示进行投票;如果没有发出指示,一名已执行的代理人将授权作为代理人附设的代理卡上指定的人,或其中任何一人,投票选举每个受托人。交付给基金的已执行代理可由授予该代理的人在行使该代理之前通过向基金秘书提交的签署书面文件、通过执行和交付日期较晚的代理,或通过出席年度会议并在年度会议上对股份进行投票而撤销。仅仅出席年会并不会撤销之前执行的代理。如果您通过中介机构(如券商、银行、顾问或托管人)持有基金份额,请在提供投票指示后咨询中介机构您撤销投票指示的能力。

如果您是基金份额的记录持有人,并计划参加年会,您必须出示带照片的有效身份证件(例如驾照)才能获得参加年会的入场券。请致电1-800-262-1122,了解如何获得能够出席年会并在年会上投票的指示。

如果您通过中介机构持有基金份额,并计划出席年会并在年会上投票,您将被要求出示带照片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您对您的份额进行投票的权限(简称“法定代理人”),以获得参加年会的入场券。如上所述,您必须联系您的中介以获得您的股票的合法代理。

提案1。选举受托人

基金的协议和信托声明规定,大多数受托人应确定整个董事会的人数,该人数应至少为两人且不超过十五人。董事会已将受托人人数固定为十人。根据基金协议和信托声明的条款,董事会分为三个类别,每个类别的任期为三年,在其当选后的第三次年度会议之日届满。因此,这可能会将董事会多数成员的更换推迟至多两年。

代理人将被投票选举以下被提名人:
  a. 三个II类受托人,George J. Gorman、Keith Quinton和Susan J. Sutherland,各由基金股东选举产生。

董事会建议股东投票选举基金的受托人提名人。

每位被提名人目前都担任基金的受托人,并同意继续担任。如果被提名人在选举发生时因任何原因(现在预计不会)无法任职,随附的代理人将被投票给董事会可能建议的其他人。受托人的选举是非累积性的。股东不享有与本委托说明书中的建议有关的评估权。

EV增强型收入基金 1 2024年5月23日代理声明

 

每一被提名人应由有权投票的基金份额的复数的赞成票选出。代理人投票给的人数不能超过被提名的人数。在任何重大未决法律程序中,没有任何被提名人是对基金或其任何关联公司不利的一方,也没有任何被提名人对该基金有重大不利的利益。

下表列出了有关基金现任受托人的某些信息,包括每个这类人至少过去五年的主要职业。

姓名和出生年份   基金
职位(s)
  受托人自(1)   当前任期
到期
  过去五年主要职业
和其他相关经验
  担任的其他董事职务
过去五年期间
无利害关系的受托人                    
ALan C. BOWSER
1962
  受托人   2023   I类受托人至2026年。   私人投资者。曾任首席多元化官、合伙人、运营委员会成员,曾担任公司首席执行官、美洲区域联席主管、资产管理公司桥水协会高级客户顾问(2011-2023年)的多元化和包容性高级顾问。   Stout Risius Ross(中间市场专业服务咨询公司)独立董事(自2021年起)。
Mark R. Fetting
1954
  受托人   2016   至2025年的第三类受托人。   私人投资者。曾在美盛集团(投资管理公司)担任多个职务(2000-2012年),包括总裁、首席执行官、董事和董事长(2008-2012年)、高级执行副总裁(2004-2008年)和执行副总裁(2001-2004年)。曾任美盛集团基金家族总裁(2001-2008年)。曾任保德信金融 Group,Inc. and related companies(investment management firm)部门总裁兼高级主管(1991-2000)。  
Cynthia E. Frost
1961
  受托人   2014   I类受托人至2026年。   私人投资者。曾任布朗大学(大学捐赠基金)首席投资官(2000-2012)。曾任杜克管理公司(大学捐赠基金经理)投资组合策略师(1995-2000年)。曾任Cambridge Associates(投资咨询公司)董事总经理(1989-1995年)。前身为顾问,贝恩公司(管理咨询公司)(1987-1989年)。曾任BA投资管理公司高级股票分析师(1983-1985年)。  
George J. Gorman
1952
  董事会主席和受托人   2021年(主席)和2014年(受托人)   II类受托人至2024年。   George J. Gorman LLC(咨询公司)的负责人。曾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1974-2009年)。  
EV增强型收入基金 2 2024年5月23日代理声明

 

Valerie A. Mosley
1960
  受托人   2014   至2025年的第三类受托人。   Valmo Ventures(一家咨询和投资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金融科技平台DBA BrightUp,Upward Wealth,Inc.创始人。曾任Wellington Management Company,LLP(投资管理公司)合伙人兼高级副总裁、投资组合经理和投资策略师(1992-2012年)。曾任PG Corbin Asset Management首席投资官(1990-1992年)。曾在Kidder Peabody从事机构公司债券销售工作(1986-1990年)。   DraftKings,Inc.(数字体育娱乐和游戏公司)董事(自2020年9月起)。Envestnet, Inc.(财富管理和财务健康智能系统提供商)董事(自2018年起)。曾任Dynex Capital, Inc.(抵押REIT)董事(2013-2020)和Groupon, Inc.(电子商务提供商)董事(2020-2022)。
Keith Quinton
1958
  受托人   2018   II类受托人至2024年。   私人投资者、研究员和讲师。曾任新罕布什尔州退休系统独立投资委员会成员(2017-2021年)。曾任富达投资(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组合经理和高级量化分析师(2001-2014年)。   曾任新罕布什尔州市政债券银行董事(2016-2021年)、董事长(2019-2021年)。
Marcus L. Smith
1966
  受托人   2018   至2025年的第三类受托人。   私人投资者和独立公司董事。曾任MFS Investment Management(投资管理公司)加拿大首席投资官(2012-2017年)、亚洲首席投资官(2010-2012年)、亚洲研究总监(2004-2010年)和投资组合经理(2001-2017年)。   First Industrial Realty Trust, Inc.(工业REIT)董事(自2021年起)。MSCI Inc.(全球投资决策支持工具提供商)董事(自2017年起)。曾任DCT工业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物流地产公司)董事(2017-2018年)。
Susan J. Sutherland
1957
  受托人   2015   II类受托人至2024年。   私人投资者。Ascot Group Limited及其若干附属公司(保险及再保险)的董事(自2017年起)。曾任Hagerty Holding Corp.(Insurance)(2015-2018)和Montpelier Re Holdings Ltd.(Insurance and ReInsurance)(2013-2015)董事。曾任Skadden,Arps,Slate,Meagher & Flom LLP(律师事务所)助理、法律顾问和合伙人(1982-2013年)。   曾任Kairos Acquisition Corp.(保险/保险科技收购公司)董事(2021-2023年)。
Scott E. Wennerholm
1959
  受托人   2016   I类受托人至2026年。   私人投资者。曾任会德丰学院(高等教育机构)受托人(2012-2018年)。曾任广发教区集团(高管招聘事务所)顾问(2016-2017)。曾任纽约梅隆银行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公司)首席运营官兼执行副总裁(2005-2011年)。曾任法国外贸银行全球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公司)首席运营官兼首席财务官(1997-2004)。曾任富达投资机构服务(投资管理公司)副总裁(1994-1997年)。  
南希·A·怀瑟
1967
  受托人   2022   至2025年的第三类受托人。   曾任富国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执行副总裁兼全球运营主管(2011-2021年)。  
EV增强型收入基金 3 2024年5月23日代理声明

 

(1) 年首次被任命为Eaton Vance家族基金中一只基金的受托人。除另有说明外,各受托人自获委任起连续任职。

截至2024年4月30日,上述每一位现任受托人都担任过127只Eaton Vance基金综合体内基金的受托人(包括轴辐式结构的基金和投资组合)。每位受托人的地址为One Post Office Square,Boston,Massachusetts 02109。

每位受托人的任期至其任期届满当年的年度会议为止,直至其继任者当选并获得资格为止,但须事先死亡、辞职、退休、被取消资格或被免职。根据基金现行受托人退休政策的条款,独立受托人必须在以下较早日期退休并辞去受托人职务:(i)在其74岁之后的7月的第一天生日;或(二)除有限例外,12月31日St20国中他或她担任受托人的年份。然而,如果此类退休和辞职将导致基金不符合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1940年法案”)第16条,或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任何其他法规或指导,则此类退休和辞职将在采取行动使基金符合1940年法案第16条和SEC的任何其他法规或指导之前生效。

受托人的股份所有权

截至2024年4月30日,昆顿先生实益拥有50,001美元至100,000美元的基金股票证券。截至2024年4月30日,没有其他受托人持有基金份额。下表显示,截至2024年4月30日,在由受托人监管的所有注册投资公司中,由Eaton Vance(“Eaton Vance基金家族”)建议或管理的所有注册投资公司中,每个受托人实益拥有(或通过投资管理调整计划名义上持有)的股本证券的美元范围,其中可能包括通过递延补偿计划被视为由无利害关系的受托人实益拥有的股份(如有)。

  受托机构名称 总美元权益范围
基金实益拥有的证券
由受托人监督
Eaton Vance基金家族
无利害关系的受托人  
  Alan C. Bowser 超过10万美元
  Mark R. Fetting 超过10万美元
  Cynthia E. Frost 超过10万美元
  George J. Gorman 超过10万美元
  Valerie A. Mosley 超过10万美元
  Keith Quinton 超过10万美元
  Marcus L. Smith 超过10万美元
  Susan J. Sutherland 超过10万美元
  Scott E. Wennerholm 超过10万美元
  南希·A·怀瑟 超过10万美元

董事会会议和委员会

董事会对基金的业务和事务负有一般监督责任。董事会已聘请一名投资顾问及(如适用)一名次级顾问(统称“顾问”)管理基金。基金的投资顾问也担任基金的管理人。董事会负责监督这类顾问和管理人以及基金的其他服务提供者。董事会目前由十名受托人组成,

EV增强型收入基金 4 2024年5月23日代理声明

 

谁不是基金的“利害关系人”,因为该术语在1940年法案中定义(每个人都是“无利害关系的受托人”)。除了每年六次定期安排的会议外,董事会还举行特别会议或非正式电话会议,讨论可能需要在下一次定期会议之前采取行动的具体事项。如下文所述,联委会设立了六个委员会,以协助联委会履行监督职责。

董事会已任命一名无利害关系的受托人担任主席一职。主席的主要作用是参与编制理事会会议议程,并确定就将由理事会采取行动的事项向理事会提交的信息。主席还主持董事会的所有会议,并充当与服务提供者、官员、律师和其他董事会成员的联络人,一般在会议间隙。主席可履行理事会不时要求的其他职能。此外,董事会可任命一名无利害关系的受托人担任副主席。副主席有权在主席缺席和/或根据主席的要求履行主席的任何或所有职责和责任。除本文指明的任何职责或根据基金的信托声明或附例规定的任何职责外,主席或副主席的指定一般不会对该等无利害关系的受托人施加任何高于对作为董事会成员的人施加的职责、义务或责任的职责、义务或责任。

本基金面临多项风险,包括(其中包括)投资、合规、运营和估值风险。风险监督是董事会对基金的一般监督的一部分,并作为董事会及其委员会各项活动的一部分加以处理。作为对基金监督的一部分,董事会直接或通过委员会,依赖并审查(其中包括)基金管理部门、顾问/管理人、主承销商、首席合规官(“CCO”)以及负责对基金投资、运营和合规进行日常监督的其他基金服务提供商的报告,以协助董事会识别和理解风险的性质和程度,并确定是否可以或应该减轻此类风险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减轻此类风险。董事会还与CCO以及顾问/管理人、主承销商和其他基金服务提供商的高级人员进行互动,并在董事会及其委员会的会议期间就风险管理问题提供意见。顾问/管理人、主承销商和其他基金服务提供者各自在风险管理方面拥有独立的利益和责任,其履行风险管理职能的政策和方法将部分取决于其各自的优先事项、资源和控制。无法确定可能影响基金的所有风险,也无法制定流程和控制措施以消除或减轻其发生或影响。此外,还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例如与投资相关的风险),以实现基金的目标。

董事会在管理层的协助下,并在董事会各委员会的投入下,在审查基金业绩时审查投资政策和风险。董事会已任命一名基金CCO,负责监督基金合规计划的实施和测试,并就基金及其主要服务提供商的合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此外,作为审计委员会定期审查咨询、次级咨询(如适用)、分销和其他服务提供商协议的一部分,审计委员会可考虑其业务的风险管理方面及其负责的职能。关于估值,董事会批准并定期审查适用于对基金份额进行估值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管理人和顾问负责这些估值政策和程序的实施和日常管理,并就这些和相关事项向联委会审计委员会和联委会提供报告。此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定期收到基金独立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该事务所对所有证券的估值进行的测试以及与注册投资公司相关的其他风险的报告。从服务提供者、法律顾问和独立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收到的报告有助于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能。

该基金的章程规定了担任受托人的具体资格。治理委员会章程还规定了委员会在考虑无利害关系的受托人候选人时可能考虑的某些因素。一般来说,在选择个人加入董事会时,没有任何一个因素是决定性的。董事会在断定个人应在董事会任职时考虑的因素包括:(i)在共同基金行业相关事项方面的知识;(ii)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经验;(iii)教育背景;(iv)高道德标准和职业操守的声誉;(v)个人拥有的特定财务、技术或其他专门知识或个人的其他经验或背景,以及此类专门知识、经验或背景在多大程度上补充董事会成员现有的技能组合,核心能力和资格以及经验和背景的多样性;(vi)对董事会持续职能作出贡献的感知能力,包括定期出席会议和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协作的能力和承诺;(vii)就1940年法案以及涉及个人和基金的任何其他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而言,有资格成为无利害关系的受托人的能力;(viii)董事会根据董事会现有组成和任何预期空缺确定相关的其他因素。

董事会所有成员共有的属性或技能包括他们批判性审查、评估、质疑和讨论提供给他们的信息的能力,与董事会其他成员有效互动的能力、管理层、子-

EV增强型收入基金 5 2024年5月23日代理声明

 

顾问、其他服务提供者、法律顾问和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并在履行董事会成员职责时行使有效和独立的商业判断。每位董事会成员有效履行职责的能力是通过董事会成员的商业、咨询、公共服务和/或学术职位以及通过担任Eaton Vance基金家族基金(“Eaton Vance基金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和/或以其他身份,包括为任何前身基金)、上市公司或非营利实体或下文所述其他组织的服务经验而获得的。每位董事会成员有效履行职责的能力也因其教育背景、专业培训和/或其他生活经历而得到增强。

就董事会的每一位现任成员而言,该个人的大量专业成就和经验,包括在与注册投资公司运营相关的领域,是确定该个人应担任董事会成员的重要因素。以下是每位理事会成员的特定专业经验和有助于理事会得出其应担任理事会成员的结论的其他考虑因素的摘要:

艾伦·C·鲍泽。Bowser先生自2022年起担任Eaton Vance开放式基金的董事会成员,自2023年起担任Eaton Vance封闭式基金的董事会成员。Bowser先生在金融服务行业拥有超过25年的经验,其中大部分都致力于为美国和拉丁美洲的机构、家族办公室和超高净值个人提供服务的领先投资顾问团队。2011-2023年,Bowser先生曾在资产管理公司桥水 Associates担任多个职务,包括最近担任首席多元化官和美洲地区联席主管,此外还担任合伙人和运营委员会成员。在加入桥水 Associates之前,他于2007年至2010年担任瑞银财富管理美洲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投资服务主管,在此之前,于1999年至2007年担任花旗银行私人银行拉丁美洲分部董事总经理兼客户解决方案主管。Bowser先生自2021年以来一直担任Stout Risius Ross的独立董事,是Black Hedge Fund Professionals Network的创始董事会成员和现任董事会主席,曾在Robert Toigo基金会、纽约城市联盟、宾夕法尼亚大学的董事会任职,并担任大迈阿密商会道德问题特别工作组副主席。2020年,他被公认为“赋能少数族裔高管榜样”100强之一,2022年,他被《商业内幕》杂志评为让美国企业更具包容性的14位“多元化开拓者”之一。

Mark R. Fetting。Fetting先生自2016年起担任Eaton Vance基金董事会成员,并担任合同审查委员会主席。他在投资管理行业拥有超过30年的执行和各种领导角色的经验。从2000年到2012年,Fetting先生曾在美盛集团担任多个职务,包括最近于2008年担任总裁、首席执行官、董事和董事长,直至2012年退休。他还于2008年至2012年担任美盛集团家族基金的董事/受托人和主席,并于2001年至2012年担任Royce家族基金的董事/受托人。从2001年到2008年,费廷先生还担任过美盛集团基金家族的总裁。从1991年到2000年,Fetting先生在保德信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担任部门总裁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职业生涯早期,Fetting先生是T. Rowe Price的副总裁,并在1981-1987年期间担任该公司共同基金部门的领导职务。

Cynthia E. Frost。Frost女士自2014年起担任Eaton Vance基金董事会成员。从2000年到2012年,弗罗斯特女士担任布朗大学的首席投资官,负责监督管理该大学捐赠基金的第三方投资经理的评估、选择和监督。从1995年到2000年,弗罗斯特女士是杜克管理公司的投资组合策略师,该公司负责监督杜克大学的捐赠基金。Frost女士还曾在1989-1995年期间在Cambridge Associates、1987-1989年期间在Bain and Company以及1983-1985年期间在BA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mpany担任过各种投资和咨询职务。她担任MCNC捐赠基金投资委员会成员。

George J. Gorman。Gorman先生自2014年起担任Eaton Vance基金董事会成员,并担任董事会独立主席。从1974年到2009年,Gorman先生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过各种职务,包括担任资产管理集团的高级合伙人(从1988年开始),专门管理负责审计在SEC注册的共同基金、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的业务团队。Gorman先生还拥有担任其他共同基金综合体的独立受托人的经验,包括2011-2014年的美国银行货币市场基金系列信托基金和2010-2014年的Ashmore基金。

Valerie A. Mosley。莫斯利女士自2014年起担任Eaton Vance基金董事会成员,并担任治理委员会主席。2020年,她创立了Upward Wealth,Inc.,以BrightUp的名义开展业务,这是一个金融科技平台,专注于帮助日常工作者增加他们的净资产并加强他们的自我价值。从1992年到2012年,莫斯利女士在投资管理公司Wellington Management Company,LLP担任过多个职务,包括合伙人、高级副总裁、投资组合经理和投资策略师。莫斯利女士还曾于1990年至1992年担任PG Corbin Asset Management的首席投资官,并于1986年至1990年在Kidder Peabody从事机构公司债券销售工作。她是Envestnet, Inc.的董事,该公司是一家提供

EV增强型收入基金 6 2024年5月23日代理声明

 

财富管理和财务健康智能系统与数字体育娱乐和游戏公司DraftKings,Inc.。此外,她还是汽车贷款再融资公司Caribou Financial,Inc.的董事会成员。莫斯利女士此前曾于2013-2020年期间担任抵押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Dynex Capital, Inc.的董事、Progress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mpany的董事、新兴经理人的经理直至2020年,以及2020-2022年期间担任电子商务平台Groupon, Inc.的董事。她担任几个主要非营利组织和捐赠基金的受托人或董事会成员。

Keith Quinton。Quinton先生自2018年起担任Eaton Vance基金董事会成员,并担任封闭式基金事务特设委员会主席。在2014年从富达投资退休之前,他在投资行业拥有超过30年的经验。在加入富达之前,Quinton先生在2000-2001年期间担任MFS投资管理公司的副总裁和量化分析师。从1997年到2000年,他是Santander Global Advisors的高级量化分析师,从1995年到1997年,Quinton先生是Putnam Investments量化股票研究部门的高级副总裁。在加入Putnam Investments之前,Quinton先生曾在Eberstadt Fleming、Falconwood Securities Corporation和Drexel Burnham Lambert担任过各种投资职务,并于1983年作为高级量化分析师开始了他在投资行业的职业生涯。Quinton先生曾担任新罕布什尔州退休系统的独立投资委员会成员,这是一个五人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批准的投资政策和资产分配管理投资(2017-2021年),并担任新罕布什尔州市政债券银行的董事(2016-2021年)和董事长(2019-2021年)。

Marcus L. Smith。Smith先生自2018年起担任Eaton Vance基金董事会成员,并担任投资组合管理委员会主席。Smith先生自2021年以来一直担任First Industrial Realty Trust, Inc.的董事,该公司是一家工业地产的全面综合所有者、运营商和开发商,他在投资和提名/公司治理委员会任职。自2017年以来,史密斯先生一直担任MSCI Inc.的董事,该公司是全球领先的投资决策支持工具提供商,他在该公司的薪酬和人才管理委员会以及战略与财务委员会任职。2017年至2018年,担任物流地产龙头企业DCT工业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公司治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成员。从1994年到2017年,史密斯先生曾在投资管理公司MFS Investment Management担任多个职务,在那里他管理了17年的MFS机构国际基金和10年的MFS集中国际基金。除了投资组合管理职责外,Smith先生还曾于2012-2017年担任加拿大首席投资官,2010-2012年担任亚洲首席投资官,2005-2010年担任亚洲研究总监。在加入MFS之前,Smith先生曾于1988-1992年在Andersen Consulting(现称埃森哲)担任高级顾问。史密斯先生在1987年至1992年期间担任美国陆军预备役军官。他也是2008年至2020年芒特联合大学的受托人,并在2015年至2021年期间担任Posse基金会的波士顿顾问委员会成员。史密斯先生目前是哈佛医学院教育咨询委员会的成员,该委员会是面向历史和我们自己的董事会成员,并且是核心知识基金会的受托人。

Susan J. Sutherland。Sutherland女士自2015年起担任Eaton Vance基金董事会成员,并担任合规报告和监管事项委员会主席。她亦是Ascot Group Limited及其若干附属公司的董事。Ascot Group Limited通过其相关业务包括伦敦劳合社的Syndicate 1414,是专业财产和意外伤害保险和再保险的全球领先承保人。此外,Sutherland女士从2021年到2023年解散期间一直担任Kairos Acquisition Corp.的董事,该公司专注于保险和保险科技(也称为“保险科技”)领域内的收购和业务合并努力。Sutherland女士还曾于2013年至2015年出售期间担任定制再保险和保险产品的全球供应商Montpelier Re Holdings Ltd.的董事,并于2015-2018年担任专业汽车和海上保险的领先供应商Hagerty Holding Corp.的董事。从1982年到2013年,Sutherland女士在Skadden,Arps,Slate,Meagher & Flom LLP的金融机构集团担任合伙人、法律顾问,随后担任合伙人,主要代表美国和国际保险和再保险公司、投资银行和私募股权公司参与与保险相关的公司交易。此外,萨瑟兰女士还担任过知名非营利组织的董事会成员。

Scott E. Wennerholm。Wennerholm先生自2016年起担任Eaton Vance基金董事会成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他在金融服务行业拥有超过30年的经验,担任过各种领导和执行职务。Wennerholm先生于2005年至2011年期间担任纽约梅隆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的首席运营官和执行副总裁。他还曾于1997年至2004年在法国外贸银行全球资产管理公司担任首席运营官和首席财务官,并曾担任富达投资机构服务公司的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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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1997年。此外,Wennerholm先生在2012-2018年期间担任会德丰学院的受托人,这是一所高等教育机构。

南希·A·怀瑟。Wiser女士自2022年起担任Eaton Vance基金董事会成员。她还担任Rimes Technologies的公司董事,该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伦敦的数据管理公司(自2022年起)。Wiser女士在投资管理和金融服务行业拥有超过30年的经验。2011-2021年,Wiser女士在富国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担任执行副总裁兼全球运营主管,负责监督运营和治理事务。在治理方面,Wiser女士担任富国银行资产管理英国和卢森堡法律实体以及卢森堡基金的董事会主席。此外,Wiser女士还在2012-2021年期间担任富国银行基金的财务主管。在加入富国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之前,Wiser女士曾在两家注册资产管理公司担任首席运营官和首席合规官,负责监督所有非投资活动。她目前在明尼苏达大学基金会董事会任职(自2022年起),此前曾在其他几个非营利委员会任职,包括她的母校普罗维登斯学院商业咨询委员会、波士顿分数和全国黑人MBA咨询委员会。

在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财政年度内,基金的受托人召开了九次会议。董事会下设多个常设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合同审查委员会、治理委员会、投资组合管理委员会、合规报告和监管事项委员会以及封闭式基金事项特设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九次会议,合同审查委员会召开了七次会议,治理委员会召开了四次会议,投资组合管理委员会召开了九次会议,合规报告和监管事项委员会召开了九次会议,封闭式基金事项特设委员会召开了两次会议。每位受托人至少出席了其所服务的董事会和委员会会议的75%。受托机构均未出席基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基金董事会的每个委员会仅由不感兴趣的受托人组成。这些委员会各自的职责和责任仍由治理委员会和董事会持续审查。

Wennerholm先生(主席)、Gorman和Quinton以及Wiser女士为审计委员会成员。董事会已指定Gorman和Wennerholm先生(各自为无利益关系的受托人)为“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该术语在适用的SEC规则中定义。根据纽约证券交易所适用的上市标准,每个审计委员会成员都是独立的。审计委员会的目的是(i)监督养恤基金的会计和财务报告流程、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并酌情监督对某些服务提供者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ii)监督或酌情协助联委会监督养恤基金财务报表的质量和完整性及其独立审计;(iii)监督或酌情协助联委会监督养恤基金遵守与养恤基金会计和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独立审计有关的法律和监管要求的情况;(iv)在任命前批准,聘用并酌情更换独立审计师,并(如适用)提名独立审计师,以供基金任何代理声明中的股东批准;(v)评估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和负责领导审计的审计合伙人的资格、独立性和业绩;(vi)根据适用的SEC和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必要时编制审计委员会报告,以纳入基金年度股东大会的代理声明。该基金的董事会已采纳其审计委员会的书面章程,该章程的副本作为附件 A附后。审计委员会的报告载于下文“附加信息”下。

Fetting先生(主席)、Bowser、Gorman、Quinton、Smith和Wennerholm先生以及Mses女士。Frost、Mosley、Sutherland和Wiser是合同审查委员会的成员。合同审查委员会的目的是审议、评估并就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i)与基金的每个服务提供者的合同安排,包括咨询、次级咨询、转让代理、托管和基金会计、分销服务(如有)和行政服务;(ii)基金的任何服务提供者(包括Eaton Vance或其任何关联实体)与基金或其股东的利益存在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的任何及所有其他事项;及(iii)适合由无利害关系的受托人审查的任何其他事项,除非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其他委员会的职责范围。

Smith先生(主席)、Bowser和Wennerholm先生以及Mses女士。弗罗斯特和莫斯利是投资组合管理委员会的成员。投资组合管理委员会的宗旨是:(i)协助董事会监督基金及其投资顾问和次级顾问(如适用)所采用的与基金所述目标、战略和限制相关的投资组合管理流程;(ii)协助董事会监督适用于基金的交易政策和程序以及风险管理技术;(iii)协助董事会监测所有基金的业绩结果,特别关注其或董事会不时确定的某些基金的业绩。

EV增强型收入基金 8 2024年5月23日代理声明

 

女士。Sutherland(主席)和Wiser以及Messrs. Fetting和Quinton是合规报告和监管事项委员会的成员。合规报告和监管事项委员会的宗旨是:(i)协助董事会就合规问题和影响基金的某些其他监管事项发挥监督作用;(ii)担任董事会与基金的CCO之间的联络人;(iii)在SEC颁布的规则范围内担任“合格的法律合规委员会”。

Smith先生(主席)、Fetting和Quinton以及Sutherland女士是封闭式基金事务特设委员会的成员。封闭式基金事项特设委员会的宗旨是就与Eaton Vance封闭式基金具体相关的问题向董事会进行审议、评估并提出建议。

女士。Mosley(主席)、Frost、Sutherland和Wiser以及Messrs. Fetting、Gorman、Quinton、Smith和Wennerholm是治理委员会的成员。根据纽约证券交易所适用的上市标准,每个治理委员会成员都是独立的。治理委员会的目的是考虑、评估并就董事会及其委员会的结构、成员和运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包括提名和选择无利害关系的受托人和董事会主席以及这些人的报酬。

该基金的董事会已通过其治理委员会的书面章程,该章程的副本可在Eaton Vance网站https://www.eatonvance.com/closed-end-fund-and-term-trust-documents.php上查阅。治理委员会通过从其认为适当的来源获得推荐来确定候选人,这些来源可能包括现任受托人、基金管理层、法律顾问和受托人的其他顾问,以及按照委员会章程所述程序提交建议的基金股东。在任何情况下,治理委员会均不得将基金管理层推荐的个人视为填补任何空缺的候选人,除非治理委员会已邀请管理层提出此类建议。当出现空缺时,治理委员会将考虑由股东推荐的受托人提名人,前提是该建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基金主要执行办公室的基金秘书。此类推荐必须附有候选人的履历和职业数据(包括候选人是否会是基金的“利害关系人”)、候选人被指定为被提名人并在当选后担任受托人的书面同意、记录推荐股东与基金有关的信息和所有权信息,以及关于推荐候选人以供考虑的任何安排或谅解的说明。治理委员会评估无利害关系受托人职位候选人的程序载于委员会章程的附录。

治理委员会没有正式的政策,在确定无利害关系受托人职位的候选人时考虑多样性。相反,作为一种惯例,委员会在确定候选人时会考虑联委会组成的总体多样性。具体具体而言,委员会审议了如何期望某一特定候选人能够促进联委会成员背景、技能和经验的总体多样性,从而提高联委会的有效性。此外,作为年度自我评估的一部分,董事会有机会考虑其成员的多样性,具体包括董事会成员是否具备适当的特征、经验和技能组合。自我评估的结果由治理委员会在其决策过程中就无利害关系受托人职位的候选人进行审议。

与董事会的沟通

希望与董事会沟通的股东可以通过向董事会主席、董事会任何委员会的主席或作为一个团体向无利害关系的受托人发送书面通讯的方式进行沟通,地址如下:One Post Office Square,Boston,Massachusetts 02109,c/o the Fund Secretary。

受托人的薪酬

每个无利害关系的受托人根据董事会通过的费用表就其服务获得补偿,并获得由年度聘用金和委员会服务部分组成的费用。基金按比例向每位无利害关系的受托人支付如下所述的份额:(i)315000美元的年度聘用金;(ii)担任无利害关系的受托人主席的额外年度聘用金150000美元;(iii)委员会服务的额外年度聘用金82500美元;(iv)在四个或更多委员会任职的额外年度聘用金15000美元,不包括特设委员会;(v)担任治理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主席、合规委员会主席的额外年度聘用金35000美元,合同审查委员会主席或投资组合管理委员会主席(如有共同主席,将平均分配);(vi)特设委员会主席将在特设委员会存在和开会的任何六个月期间获得5000美元,六个月期间为10月1日至3月31日和4月1日至9月30日;(vii)自付费用。本基金支付的比例份额,按照基金的平均净资产占Eaton Vance这一家族基金中所有基金平均净资产的百分比进行分配。在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财政年度内,基金的无利害关系受托人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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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基金受托人的能力。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日历年度,无利害关系的受托人以Eaton Vance基金董事会成员的身份获得以下补偿(1):

受托机构名称 合计
Compensation
来自基金
赔偿总额
来自基金和
基金综合体(1)
Alan C. Bowser $3,673 $374,906
Mark R. Fetting $4,135 $422,500
Cynthia E. Frost $3,876 $396,250
George J. Gorman $5,260 $537,500
Valerie A. Mosley $4,135(2) $422,500(3)
Keith Quinton $3,989 $407,500
Marcus L. Smith $4,099 $418,750
Susan J. Sutherland $4,135 $422,500
Scott E. Wennerholm $4,282 $437,500
南希·A·怀瑟 $3,939 $402,500
(1) 截至2024年4月30日,Eaton Vance基金综合体由127家注册投资公司或其系列组成。上述披露的薪酬时间表反映了当前的薪酬,该薪酬可能尚未在每个基金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整个财政年度或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整个日历年度到位。该数额不包括偿还给受托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费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日历年,这些费用总额为95050美元。Bowser先生自2023年1月4日起开始担任受托人,因此,基金和基金综合体列出的薪酬数字是根据如果他在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整个财政年度担任受托人,他将获得的金额估算的。
(2) 包括297美元的递延补偿。
(3) 包括30,000美元的递延补偿。

根据受托人递延补偿计划(“递延补偿计划”)的条款,不隶属于Eaton Vance的基金受托人可以选择递延收到全部或一定百分比的年费。根据递延补偿计划,符合条件的受托人可以选择将其递延费用投资于Eaton Vance基金家族中一只或多只基金的份额,而根据递延补偿计划支付给受托人的金额将根据此类投资的表现确定。根据递延补偿计划递延受托人的费用将对参与基金的资产、负债和净收入产生微不足道的影响,并且不会迫使基金保留任何受托人的服务或迫使基金向受托人支付任何特定水平的补偿。该基金没有受托人的养老金或退休计划。

董事会建议股东投票选举基金的受托人提名人。

其他事项

董事会知悉除将呈交审议的股东周年大会通知的议案1所指明的事项外,概无其他事项。如果有任何其他事项适当提出,则是被指定为代理人的人打算根据他们的判断对这些事项进行投票。

银行及经纪/交易商须知

该基金此前已征求所有代名人和经纪人/交易商账户的意见,以确定向股票所有者提供所需的额外代理声明的数量。如果实益拥有人需要额外的代理材料,请致电1-866-864-4942,发送电子邮件至corporateservices@astfundsolutions.com或将此类请求转发至EQ Fund Solutions,LLC,P.O. Box 500,Newark,NJ 07101。

补充资料

审计委员会报告

审计委员会审查并与基金管理部门讨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委员会还与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讨论SAS 61(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要求讨论的事项,经修改或补充。审计委员会收到独立准则委员会标准第1号(与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讨论)要求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披露和函件(经修改或补充),并与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其独立性。

EV增强型收入基金 10 2024年5月23日代理声明

 

基于上述审查和讨论,审计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将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纳入基金提交股东的年度报告,以向SEC备案。如前所述,审计委员会目前由Wennerholm先生(主席)、Gorman和Quinton先生以及Wiser女士组成。

审计员、审计费用和所有其他费用

基金的董事会成员,包括大多数不感兴趣的受托人,已选择Deloitte & Touche LLP(“德勤”),地址为200 Berkeley Street,Boston,Massachusetts 02116,作为基金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德勤的代表预计不会出席年会,但如果他们愿意,他们有机会发表声明,如果出现任何需要他们出席的事项,他们将在场。

下表列示截至2023年9月30日和2022年9月30日止两个财政年度,基金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基金年度财务报表而提供的专业服务的收费总额,以及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在这些期间提供的其他服务的收费总额。

  9月30日,
2023
9月30日,
2022
审计费用 $54,700 $54,700
审计相关费用(1) 0 0
税费(2) 0 350
所有其他费用(3) 0 0
合计 $54,700 $55,050
(1) 与审计有关的费用包括与基金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合理相关、不在审计费用类别下报告的鉴证和相关服务的收费总额。
(2) 税费包括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就税务合规、税务咨询和税务规划提供的专业服务收取的费用总额,具体包括纳税申报表准备和其他相关税务合规/规划事项的费用。
(3) 所有其他费用包括基金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总费用,审计、审计相关和税务服务除外。

根据条例S-X第2-01(c)(7)(i)(c)条规定的“微量例外”,上表所述服务均未获得基金审计委员会的批准。

基金的审计委员会通过了与基金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服务的预先批准有关的政策和程序(“预先批准政策”)。预先批准政策建立了一个框架,旨在协助审计委员会适当履行其预先批准责任。作为一般事项,预先批准政策(i)规定了某些类型的审计、审计相关、税务和经审计委员会确定为预先批准的其他服务;(ii)划定了管辖预先批准过程机制的具体程序,包括审计和非审计服务费的批准和监测。除非一项服务是根据预先批准政策特别预先批准的,否则必须由审计委员会单独预先批准。预先批准的政策以及其中预先批准的审计和非审计服务的类型必须至少每年由基金的审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基金的审计委员会对基金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任命、报酬和监督工作保持全面的责任。

下表列示(i)截至2023年9月30日和2022年9月30日止两个会计年度基金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向基金提供的服务的非审计费用总额(即审计相关、税务和其他服务的费用),以及(ii)基金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就截至9月30日止两个会计年度向基金提供的服务向Eaton Vance和向基金提供持续服务的任何实体提供的服务而收取的非审计费用总额(即审计相关、税务和其他服务的费用),2023年和2022年。

  9月30日,
2023
9月30日,
2022
基金 $0 $350
Eaton Vance $52,836 $52,836
EV增强型收入基金 11 2024年5月23日代理声明

 

基金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基金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向基金的投资顾问以及向基金提供持续服务的任何附属公司提供的非审计服务是否符合根据条例S-X规则第2-01(c)(7)(二)条预先批准的规定,是否符合保持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

基金的干事

基金的官员及其服务年限如下。基金的官员任期不定。由于在Eaton Vance管理公司(“Eaton Vance”)的职位以及对摩根士丹利股票的所有权,基金的高级职员将受益于基金支付给Eaton Vance的任何咨询和/或行政费用。隶属于Eaton Vance的每一位高级职员可能在Eaton Vance的其他关联公司中担任的职位与其在下列Eaton Vance中的职位相当。

姓名和出生年份(1)   基金头寸(s)   军官自(2)   过去五年主要职业(3)
R·凯利·威廉姆斯,JR。
1971
  EOI总裁   2023   Atlanta Capital Management Company,LLC(“Atlanta Capital”)总裁兼首席运营官。由Eaton Vance或BMR管理的20家注册投资公司的高级职员。
迪德雷·E·沃尔什
1971
  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   2021   Eaton Vance兼BMR副总裁。Eaton Vance或BMR管理的127家注册投资公司的高级职员。也是CRM副总裁,自2021年以来由CRM提供咨询或管理的46家注册投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James F. Kirchner
1967
  司库   2007   Eaton Vance兼BMR副总裁。由Eaton Vance或BMR管理的127家注册投资公司的高级职员。也是CRM副总裁,自2016年以来由CRM提供咨询或管理的46家注册投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尼古拉斯·S·迪
洛伦佐
1987
  秘书   2022   由Eaton Vance或BMR管理的127家注册投资公司的高级职员。曾任Dechert LLP合伙人(2012-2021年)和法律顾问(2022年)。
劳拉·多诺万
1976
  首席合规官   2024   Eaton Vance兼BMR副总裁。Eaton Vance或BMR管理的127家注册投资公司的高级职员。
(1) 每位职员的营业地址为One Post Office Square,Boston,Massachusetts 02109。
(2) 年首次在连续任职的情况下当选为Eaton Vance家族基金中的某基金的高级职员。否则,最近一年选举Eaton Vance家族基金中一只基金的高级职员。自首次选举以来,头衔可能发生了变化。
(3) 将基金和投资组合都包括在一个中心和辐条结构中。

投资顾问和管理员

Eaton Vance担任该基金的投资顾问和管理人,其主要办公室位于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市One Post Office Square,02109,该基金担任投资顾问和管理人。Eaton Vance为摩根士丹利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分销商

Eaton Vance Distributors,Inc.通过各种特定交易担任基金普通股的分销商,包括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415条规定的市场发售,但须满足各种条件。Eaton Vance Distributors,Inc.地址:One Post Office Square,Boston,Massachusetts 02109。

代理征集、制表和投票要求

编制、印制和邮寄本委托书及附文的费用以及代表基金董事会征集代理人的费用由基金承担。代理人将以邮寄方式征集,可当面征集

EV增强型收入基金 12 2024年5月23日代理声明

 

或通过电话或传真由基金的高级职员、其管理人Eaton Vance的人员、转让代理Equiniti Trust Company,LLC、经纪自营商公司或专业招标组织提供。与征集这些代理和任何进一步代理相关的费用将由基金承担。书面委托代理人可在年会召开前通过传真机、图文通讯设备或类似电子传输方式送达基金或其过户代理人。本基金将补偿银行、经纪自营商公司和其他持有以其名义或以其被提名人名义登记的股份的人在向这些股份的受益所有人发送代理材料和从这些股份的受益所有人那里获得代理所产生的费用。预计代理征集费用总额约为5818美元。

董事会征集的所有代理卡,凡在年会前由秘书妥善执行和接收,且未被撤销的,将在年会上进行投票。此类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份将根据有关指示进行投票。如没有就建议1在代理卡上作出说明,则会投票赞成代理卡上指明的事项。所有投票和投弃权票的股票将被计算为确定法定人数,经纪人不投票也将被计算在内。(经纪人无投票权是指(i)实益拥有人未投票和(ii)持有股份的经纪人没有就特定事项投票的酌处权的股份。)因此,弃权和经纪人无投票权将被视为出席年度会议但未投票的股份,这将有助于基金获得法定人数,但对提案1的结果没有影响。

法定人数要求有权投票的基金已发行股份的大多数亲自或通过代理人出席。如果出席年度会议的人数未达到法定人数,或如果出席年度会议的人数达到法定人数,但截至2024年7月10日该时间仍未收到基金股东对本次年度会议通知中所列提案的足够投票,则被指定为代理人的人可提议举行一次或多次年度会议休会,以允许进一步征集代理人。任何此类延期将需要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年度会议的多数股份持有人的赞成票才能延期。被指定为代理人的人将投票支持此类延期那些他们有权投票给任何受托人提名人的代理人。他们将投票反对那些投票“放弃对所有被提名人的授权”(有时被称为弃权)的代理人的任何此类休会。任何此类额外招标和任何续会的费用将由基金承担。

基金的附例包括条文(“控制份额条文”),据此,概括而言,在“控制份额收购”中获得基金份额实益所有权的股东仅可在该表决权的授权获得基金其他股东批准的范围内就该等股份行使表决权。除各种条件和例外情况外,章程对“控制权股份收购”的定义包括收购基金股份,但如无控制权股份条款,则在收购该等股份时,将赋予实益拥有人在以下任一范围内选举基金受托人时行使投票权的能力:(i)十分之一或以上,但低于全部投票权的五分之一;(ii)五分之一或以上,但低于全部投票权的三分之一;(iii)三分之一或以上,但少于所有投票权的多数;或(iv)所有投票权的多数或以上。2020年8月13日之前的股份收购被排除在控制权股份收购的定义之外,尽管此类股份被包括在评估任何后续股份收购是否超过所列举的阈值之一的评估中。此外,控制权股份收购被定义为包括在章程规定的回顾和前瞻期间获得的某些股份。根据章程中规定的各种条件和程序要求,包括向基金秘书交付载列某些必要信息的“控制权股份收购声明”,在控制权股份收购中获得股份实益所有权的股东一般可要求基金股东(不包括该收购股东和某些其他利益相关股东)投票批准在控制权股份收购后的下一次基金股东年度会议上对该等股份的投票权授权。2023年1月26日,基金董事会投票决定,在未来的基础上,豁免所有先前的、直至另行通知,否则根据基金章程可能被视为“控制权股份收购”的基金份额的新收购,不受控制权股份条款的约束。

根据基金章程,对于除有争议的选举以外的任何受托人选举,被提名人必须获得出席任何达到法定人数的会议上所投的多数票的赞成票才能当选。复数是指获得最多票数的受托机构提名人将当选。对于有争议的选举,被提名人必须获得基金已发行股份的多数赞成票,并有权就该被提名人投票才能当选。《章程》将“有争议的选举”定义为就某一类别或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有效提名当选为受托人的人数超过就该类别或某一类别拟当选的受托人人数的任何受托人选举。有关在年度会议上选举受托人所需的投票,请参见提案1。

拖欠款第16(a)款报告

仅根据对基金收到的表格副本的复核,基金的所有受托人和高级职员、Eaton Vance及其关联机构,以及任何拥有基金已发行证券百分之十以上的人均有

EV增强型收入基金 13 2024年5月23日代理声明

 

遵守了《交易法》第16(a)条关于基金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结束时基金份额所有权要求的申报,但基金受托人Alan C. Bowser在到期后提交了表格3申报。该表格未报告任何交易。

本基金将应要求免费向任何股东提供其最近的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副本。希望获得此类报告副本的股东应致电1-866-864-4942,发送电子邮件至corporateservices@astfundsolutions.com或致函Fund c/o EQ Fund Solutions,LLC,P.O. Box 500,Newark,NJ 07101。请注意,只有一份年度或半年度报告或本代理声明或代理材料的互联网可用性通知可能会送达给共享一个地址的两个或更多的基金股东,除非基金收到了相反的指示。股东报告也可在Eaton Vance网站https://funds.eatonvance.com/closed-end-fund-and-term-trust-documents.php上查阅。

股东提案

若要考虑在基金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交,根据《交易法》第14a-8条规则提交的股东提案必须在2025年1月23日或之前在基金主要办公室C/o基金秘书处收到。在规则14a-8流程之外提交的股东提案的书面通知,必须在不迟于2025年4月11日营业结束前、不早于2025年3月12日营业结束前送达基金主要办公室,由基金秘书转交。为了纳入基金的代理声明和代理形式,股东提案必须符合所有适用的法律要求。及时提交提案并不能保证此类提案将被包括在内。

EV增强型收入基金 14 2024年5月23日代理声明

 

展品A

伊顿·万斯基金

审计委员会章程

一、委员会的宗旨。

由Eaton Vance管理公司或其关联公司Boston Management and Research(统称“Eaton Vance”)(各自称为“基金”,统称“基金”)建议的每一家注册投资公司或其系列的董事会或董事(“董事会”)已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并已批准本章程用于委员会的运作。委员会的宗旨如下:

1. 监督各基金的会计和财务报告流程、其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并酌情监督对某些服务提供商的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
2. 监督或酌情协助联委会监督各基金财务报表的质量和完整性及其独立审计;
3. 监督或酌情协助委员会监督各基金遵守与基金会计和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独立审计和投资估值有关的法律和监管要求的情况;
4. 在委任前批准聘用,并酌情更换独立注册会计师(“独立核数师”),如适用,提名独立核数师,以供基金的任何代理声明中的股东批准;
5. 评估或酌情协助董事会评估独立审计师和负责领导审计的审计合伙人的资格、独立性和业绩;和
6. 必要时编制适用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NYSE American LLC(“NYSE American”,前身为NYSE MKT LLC)和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编制的审计委员会报告,以纳入基金年度股东大会的代理声明。

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监督。委员会不负责管理基金或执行委派给任何基金的主管人员、基金的任何投资顾问、基金的托管人以及基金的其他服务提供者,包括独立审计员的任务,本章程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解释为减少管理层或基金的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或负债。维护适当的会计制度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管理层的责任。具体而言,管理层负责:(1)各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列报和完整性;(2)维持适当的会计和财务报告原则和政策;(3)维持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以及旨在确保遵守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程序。独立审计员负责按照适用的法律和专业标准及其聘书条款规划和开展审计,并应直接向委员会报告。委员会在履行监督职能时,有权依赖其在与管理层、独立审计员以及委员会可能咨询的专家、顾问和专业人员的讨论和沟通中获得的建议和信息。

ii.委员会的组成。

委员会应由董事会任命的至少三名成员组成,董事会还应根据董事会治理委员会的建议确定这些成员的人数和任期(如有)。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应为任何基金或任何基金的投资顾问、次级顾问或主承销商(各自为“独立受托人”,统称为“独立受托人”)的非“利害关系人”(定义见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1940年法”))的受托人或董事。在辞职、退休、免职或其他事件或情况导致委员会成员人数低于上述最低人数的情况下,仍应授权委员会在合理时间内任命一名或多名独立受托人之前采取本章程另有许可的任何和所有行动,以填补由此产生的空缺。

A-1

 

关于委员会的成员和组成,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委员会每名委员不得有会干扰行使其独立判断的重大关系;
2. 委员会任何成员不得从基金获得任何报酬,但担任董事会或董事会委员会成员或主席的报酬除外;
3. 委员会的每位成员还应满足根据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以及基金股票上市的任何其他国家证券交易所)的适用规则规定的委员会成员要求,这些要求不时生效,包括关于成员以前的从属关系或就业和金融知识;
4. 委员会至少有一名成员必须具备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和纽约证券交易所适用规则所要求的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业知识和/或财务复杂程度;和
5. 除非董事会确定委员会中没有任何成员符合N-CSR表第3项所定义的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的资格,否则董事会将确定委员会中的一名(或酌情确定一名以上)成员为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

iii.委员会会议。

委员会会议应经合理通知后,在委员会、委员会主席、理事会或理事会主席不时决定的时间(但就每一基金而言,不少于每年一次)、地点和目的(与本宪章所列的委员会宗旨一致)举行。委员会应定期与向委员会提交报告的任何独立审计员单独开会。委员会过半数的成员应构成任何会议上处理事务的法定人数,出席并在达到法定人数的会议上参加表决的过半数成员的决定应决定任何提交表决的事项。委员会可通过其认为适当的不与本宪章条款相抵触的程序或规则,以规范其在本宪章下的行为,如有任何程序或规则,应列入本宪章的附录。委员会所有会议的通知应提供给所有独立受托人,所有独立受托人均有权出席该等会议。向委员会成员提供的与委员会会议有关的材料应提供给每个独立受托人。

iv.委员会主席。

委员会成员应由董事会根据治理委员会的建议任命为委员会主席,任期不超过四年,该成员可担任委员会主席一届以上。委员会主席或主席指定的委员会其他成员应主持委员会的会议。应授权委员会主席确定这些会议的议程、与这些会议有关的应提供的材料、将讨论的议题、用于这些议题的时间以及讨论这些议题的顺序。委员会主席可不时设立一个或多个由委员会成员组成的工作组,以协助主席和委员会履行其职责和责任,并应在任何此类工作组成立后立即通知理事会主席。委员会主席应在理事会定期会议上就委员会(及其任何工作组)的活动向理事会提出口头或书面报告,包括理事会主席对委员会以前未向理事会报告的支出的任何批准。委员会主席应主要负责就可能影响委员会活动的事项与理事会主席和理事会其他委员会的主席进行互动交流。委员会主席还应代表委员会对与Eaton Vance不时确定为对回应委员会请求负有主要责任的个人进行接触负主要责任。董事会可根据治理委员会的建议,任命一名委员会副主席,在委员会主席缺席和/或根据委员会主席的要求,有权和有权履行委员会主席的任何或所有职责和责任。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如有的话)应获得理事会根据治理委员会的建议不时确定的报酬。

A-2

 

五、委员会的职责和责任。

为实现其宗旨,委员会应承担以下职责和责任:

1. 就其证券在国家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每个基金而言,与管理层和独立审计员开会审查和讨论基金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其他定期财务报表(包括基金在“管理层对基金业绩的讨论”项目下的具体披露);但不得要求与独立审计员讨论未由这些审计员审查的任何基金定期财务报表。
2. 审议独立审计师对基金财务报表的审查结果、独立审计师对财务报表的意见以及独立审计师出具的任何管理函件。
3. 审查并与独立审计员讨论:(a)审计和审计报告的范围以及与内部审计程序和控制有关的政策以及养恤基金财务报告中采用的会计原则以及其中的任何拟议变动;(b)独立审计员的人员、人员配置、资格和经验;(c)独立审计员的报酬。
4. 审查和评估独立审计员的业绩,并代表董事会批准独立审计员的聘用和报酬,并向董事会建议任命和甄选以供批准。委员会的批准应是在适用法律要求的任何批准之外,由不属于1940年法案第2(a)(19)节所定义的基金“利害关系人”的董事会过半数成员批准。在履行这一职能时,委员会应:(a)根据SEC、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其他监管机构不时制定的适用的独立性标准,与独立审计师讨论与此类审计师的“独立”资格有关的事项;(b)应从独立审计师那里获得独立标准委员会第1号标准要求的信息,即与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讨论,不时生效。委员会应就任何可能影响独立审计员客观性和独立性的已披露关系或服务,积极与独立审计员进行对话。
5. 预先批准:(a)独立审计师向基金提供的审计和非审计服务;(b)独立审计师向顾问或控制、控制或与向基金提供持续服务的顾问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实体(“顾问关联公司”)提供的非审计服务,如果独立审计师的聘用与基金的运营和财务报告直接相关,正如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颁布的相关规则所设想的那样(除非,就向基金或任何顾问附属公司提供的非审计服务而言,在适用的微量法定或监管例外范围内的服务),并考虑提供此类服务对独立审计师独立性的可能影响。
6. 在委员会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并在其认为适当的范围内,通过上述审计或非审计服务的预先核准政策和程序,包括委员会可授权其一名或多名成员代表委员会给予这种预先核准的政策和程序(以随后向委员会提出报告为准)。除任何此类政策和程序外,委员会特此授予其每一成员在委员会会议之间预先批准上述任何非审计服务的权力,但前提是:(i)在寻求委员会任何其他成员的此类预先批准之前,应尽一切合理努力从委员会主席或一名副主席(如果有的话)处获得此类预先批准;以及(ii)所有此类预先批准应不迟于委员会的下一次会议向委员会报告。
7. 审议独立审计员实施的控制措施和管理层采取的任何措施,以确保所有需要委员会预先批准的项目都得到确定并及时提交委员会。

A-3

 

8. 及时接收此类独立审计师的报告:(i)基金使用的所有关键会计政策和做法(或与任何更新相关的此类会计政策和做法的任何变更),(ii)自上一次年度报告或更新以来与管理层讨论过的GAAP范围内的任何重大替代会计处理,包括使用替代处理的后果和会计师事务所首选的处理,(iii)自上一次季度报告或更新以来独立审计师与基金管理层之间的所有其他重要书面通信,(iv)自上一次年度报告或更新以来,向基金所属的任何基金综合体提供的所有非审计服务的说明,包括与服务相关的费用,但不受上述预先批准要求的约束;(v)与基金财务报表有关的任何其他关注事项,包括管理层认为对财务报表整体而言不重要的任何未更正错报(或审计差异)。
9. 与独立审计师审查并讨论根据适用的审计准则(不时生效)要求与基金相关的沟通事项,并接收独立审计师根据适用的基金股票上市的国家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准可能要求的其他信函或报告(以及管理层对此类报告或信函的回复),包括一份报告,其中说明:(1)独立审计师的内部质量控制程序、最近一次内部质量控制审查或同行审查提出的任何重大问题,独立审计师,或通过政府或专业监管机构在过去五年内的任何询问或调查,尊重独立审计师进行的一次或多次独立审计,以及为处理任何此类问题而采取的任何步骤;(2)独立审计师与基金之间的所有关系以及可能影响独立审计师客观性和独立性的任何其他关系或服务。如果管理层和独立审计员之间就基金的财务报告存在未解决的分歧,则委员会有责任解决此类分歧。
10. 考虑并与独立审计师一起审查审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任何审计问题或困难的报告,包括对审计范围的任何限制,以及管理层对此的回应。
11. 为将担任基金高级职员或雇员的独立审计师的雇员或前雇员制定聘用政策,其副本作为附录B附后。
12. 就其证券在国家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每只基金而言,以:(a)就是否应将基金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列入向基金股东提交的年度报告向董事会提出建议;(b)根据条例S-K下的适用条例的要求编制一份审计委员会报告,以列入基金年度股东大会的代理声明。
13. 讨论一般情况下基金的收益发布,以及提供给分析师和评级机构的财务信息和指导,如果基金发布任何此类发布或提供此类信息或指导。此类讨论可能包括将披露的信息类型和将进行的介绍类型。委员会无需事先讨论每一份财报发布或可能提供财报指引的每个实例。
14. 考虑基金的主要金融风险敞口以及管理层为监测和控制此类敞口而采取的步骤,包括指导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过程的指导方针和政策。
15. 审查可能影响基金、其各自财务报表或其股息或分配率金额的任何重大会计、税务、估值或记录保存问题并向董事会报告。

A-4

 

16. 确立以下程序:(a)基金收到的有关会计、内部会计控制或审计事项的投诉的接收、保留和处理;(b)基金的雇员或其服务提供者(包括其投资顾问、管理人、主承销商和向基金提供会计相关服务的任何其他提供者)就可疑的会计或审计事项提出的关注事项的保密、匿名提交,其副本作为附录A附后。
17. 指导和监督有关以下方面的调查:(a)基金主要执行人员或财务干事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和相关规则的要求向委员会报告的内部控制设计或实施方面存在欺诈或重大缺陷的证据;(b)本宪章范围内的任何其他事项,包括所报告的事实和数字的完整性、道德操守以及有关基金财务报表的适当披露。
18. 与Eaton Vance和独立审计师以及委员会认为适当的其他主要服务提供商审查和讨论与投资估值有关的事项,并向董事会建议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证券进行估值的政策和程序,监督Eaton Vance的估值过程,接收和审查有关Eaton Vance估值过程的年度、季度和临时报告,并就这些项目向董事会报告,符合Eaton Vance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19. 视需要或适当情况与董事会其他委员会协调其活动,以有效和高效地实现其宗旨,并就委员会或其他委员会在行使各自权力时可能希望考虑的事项与其他委员会进行沟通。
20. 审查本《宪章》的适当性,至少每年评估委员会履行本《宪章》规定的职责和责任的情况,并就任何适当的改变或其他行动向联委会提出建议。
21. 采取董事会或董事会主席不时要求的与执行委员会宗旨相一致的其他行动。

vi.委员会的权力和权威。

委员会在履行职责时,具有下列权力和权限:

1. 就任何上述事项及委员会认为为实现其目的所必需或适当的其他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包括就行业趋势、主要做法以及独立受托人的教育或培训机会提出建议,以增强董事会对此类事项的理解。
2. 行使董事会不时授权的额外权力。

vii.委员会的资源。

委员会应拥有适当的资源,以行使其权力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在事先获得联委会或联委会主席批准的情况下,委员会可聘用律师、顾问和其他专家,费用由基金承担,并可确定适当的经费水平,用于向这些律师、顾问和其他专家支付报酬,以及行使其权力和履行其在本宪章下的责任所必需或适当的普通行政费用,包括为委员会和联委会成员进行专门培训的合理费用。委员会可根据董事会不时制定的任何通信协议(如有),在其认为必要或可取的情况下,直接接触基金的高级职员和雇员、Eaton Vance和基金的其他服务提供商。

A-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