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2.1
行政总裁根据
18美国法典第1350节,
根据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就Pzena Investment Management,Inc. (简称"公司"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季度提交证券交易委员会(简称"报告" )的表10-Q季度报告而言,Richard S.Pzena作为公司首席执行官,根据美国时间18日1350证明,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
(1)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规定;及
(2)报告所载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平地列出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营运结果。
| 日期:2019年8月6日 |
|
Richard S. Pzena |
|
|
|
|
|
|
|
姓名:Richard S.Pzena |
|
|
|
标题: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