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1
Annexon, Inc.
预筹认股权证购买普通股
股数:[ • ]
(可调整)
| 认股权证编号。[•] | 原发行日:2025年11月[ • ] |
特拉华州公司(“公司”)Annexon, Inc.特此证明,对于特此确认已收到且数量充足的良好且有价值的对价,[ • ]或其允许的注册受让人(“持有人”)有权,在符合下述条款的情况下,从公司购买不超过总计[ •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普通股”)(每股该等股份,“认股权证股份”和所有该等股份,“认股权证股份”)按每股行使价相当于每股0.00 1美元(根据本文第9节的规定不时调整,“行使价”),在本协议日期(“原始发行日期”)的任何时间和之后不时交出本预先出资认股权证以购买普通股(包括购买以交换、转让或替换方式发行的普通股的任何认股权证,“认股权证”),直至认股权证全部行使完毕,并受以下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1个定义。就本认股权证而言,以下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关联关系”是指由持有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控制或与持有人共同控制的任何人,但仅限于该控制持续的时间。就本定义而言,“控制”(包括,具有相关含义的“受控”、“控制”和“与其共同控制下”)就个人而言,是指(a)直接或间接拥有(无论是通过证券或合伙企业的所有权或其他所有权权益、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指示或导致指示该人的管理层和政策的权力,或(b)至少50%的有表决权证券(无论是直接或根据任何期权、认股权证或其他类似安排)或其他类似的股权。
(b)“佣金”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c)“交易法”是指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
(d)“主要交易市场”是指普通股主要上市交易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或其他交易市场,截至原始发行日期,该市场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
(e)“注册声明”指公司在表格S-3(档案编号:333-278246)上的注册声明,于2024年4月1日生效。
(f)“证券法”是指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
(g)“交易日”是指本金交易市场开放交易的任何工作日。
(h)“转让代理人”指Computershare Trust Company,N.A.,该公司的普通股转让代理人和注册商,以及以该身份任命的任何继任者。
(i)“VWAP”是指,在任何日期,由适用的以下条款中的第一条确定的价格:(i)如果普通股随后在国家证券交易所或其他交易市场上市或报价,彭博有限责任公司报告的该日期(或最接近的前一个日期)的普通股在主要交易市场上的每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基于上午9:30(纽约市时间)至下午4:02(纽约市时间)的交易日),(ii)如果普通股随后上市或报价交易,而OTCQB和OTCQX均不是主要交易市场,则该日期(或最接近的先前日期)在OTCQB或OTCQX(如适用)的普通股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iii)如果该普通股随后未在OTCQB或OTCQX上市或报价交易,并且如果普通股的价格随后在OTC Markets Group,Inc.(或继承其报告价格职能的类似组织或机构)发布的“粉单”中报告,如此报告的普通股每股最近的投标价格,或(iv)在所有其他情况下,由持有人善意选择并为公司合理接受的独立评估师确定的普通股股份的公平市场价值,其费用和开支应由公司支付。
2发行证券;权证登记。认股权证最初由公司发行,根据注册声明进行发售和出售。截至原发行日,认股权证股份可根据登记声明发行。据此,认股权证以及假设根据登记声明发行或满足于原始发行日期生效的《交易法》第3(a)(9)节要求的交易所发行的认股权证股份,不属于根据《证券法》颁布的规则144规定的“限制性证券”。公司须根据公司为此目的须备存的记录(“认股权证登记册”),将本认股权证不时登记在记录持有人(其中应包括初始持有人或(视情况而定)本认股权证根据本协议被许可转让给的任何已登记受让人)的名下。公司可将本认股权证的注册持有人视为并将其视为本认股权证的绝对拥有人,以进行本协议的任何行使或向持有人的任何分配,以及为所有其他目的,在没有相反的实际通知的情况下。
3转让登记。在遵守所有适用的证券法的前提下,公司应或将促使其转让代理人在交出本权证时将本权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转让登记在权证登记册中,并支付所有适用的转让税款(如有)。在进行任何该等登记或转让时,须向受让人发出新的认股权证,以购买实质上为本认股权证形式的普通股(任何该等新认股权证,“新认股权证”),以证明如此转让的本认股权证部分,并须向转让人发出新的认股权证,证明本认股权证未如此转让的剩余部分(如有)。新认股权证的受让方接受新认股权证,即视为该受让方接受持有人就本认股权证所拥有的与新认股权证有关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公司应或将促使其转让代理人根据本第3条自费编制、签发和交付任何新的权证。在适当提出转让登记之前,公司可就所有目的将本协议的登记持有人视为本权证的拥有人和持有人,公司不受任何相反通知的影响。
4认股权证的行使和期限。
(a)本权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可由注册持有人在任何时间及在原发出日期或之后不时以本权证第10条准许的任何方式行使。
(b)持有人可透过向公司交付(i)一份以本协议附表1所附格式填妥及妥为签署的行使通知(「行使通知」)及(ii)就本认股权证正被行使的认股权证股份数目(如根据下文第10条在行使通知中指明,可采取「无现金行使」的形式)而行使本认股权证,但如没有有效的登记声明登记,或其中所载的招股章程不可供发行的认股权证股份,则下文第10条规定的“无现金行使”程序应在适用的行使通知中具体规定),最后一批此类物品交付给公司的日期(根据本通知条款确定)为“行使日”。持有人无需交付原始认股权证以实现本协议项下的行使。行权通知的执行和交付与注销原认股权证和发行新的认股权证证明购买剩余数量的认股权证股份的权利具有同等效力。持有人和任何受让人通过接受本权证,承认并同意,由于本款的规定,在购买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权证股份后,在任何特定时间本协议项下可供购买的权证股份的数量可能少于本协议表面所述的数量。
5次交付认股权证股份。
(a)在行使本权证时,公司应应根据持有人的请求,迅速(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行使日之后的两(2)个交易日)将持有人根据该行使有权获得的普通股股份总数通过其存款取款代理佣金系统记入持有人或其指定人在存托信托公司(“DTC”)的余额账户,或(i)如果转让代理未参与快速自动证券转让计划,或(ii)如证书或簿记位置须载有关于可转让性限制的图例,则以隔夜快递方式发出及寄往行使通知书所指明的地址,以持有人或其指定人的名义登记在公司股份登记册内的证书或簿记位置,以换取持有人根据该行使有权获得的普通股股份数目。持有人,或持有人如此许可指定接收认股权证股份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实体(每名“人”),须被视为于行权日已成为该等认股权证股份的记录持有人,无论该等认股权证股份于何时记入持有人的DTC账户,或证明该等认股权证股份的凭证或簿记位置的交付日期(视情况而定)。
(b)如截至行权日之后的第二个交易日收盘时,公司未能将持有人有权获得的该等数量的认股权证股份的DTC记入持有人的余额账户,且如果在该第二个交易日之后且在收到该等认股权证股份之前,持有人购买(在公开市场交易中,前提是此类购买应以商业上合理的方式按现行市场价格进行)普通股股份交付以满足持有人预期在此类行使时收到的认股权证股份持有人的出售(“买入”),则公司应在持有人提出请求后的两个交易日内,(a)以现金向持有人支付(如有)持有人购买总价款(包括商业上合理的经纪佣金,如有)就买入中购买的普通股股份而言,超过(2)(x)公司就有关行使而须交付予持有人的认股权证股份数目的乘积,乘以(y)导致该购买义务的卖单的执行价格(假设该出售按商业上合理的条款按现行市场价格执行),及(b)由持有人选择,(1)恢复该等行使未获兑现的部分认股权证及同等数量的认股权证股份(在此情况下,该等行使应被视为已撤销)或(2)向持有人交付如果公司及时遵守其在本协议下的行使和交付义务本应发行的普通股股份数量。如果公司未能按照第5(a)条要求的方式向持有人交付所需数量的认股权证股份并发生买入,则本条第5(b)条的规定应是持有人可获得的唯一货币补救措施。不论是否有买入,尽管有第5(a)条的规定,但不得提供任何补救措施,除非及直至公司未能于行使日期后的第二个交易日收市时向持有人交付所需数量的认股权证股份。
(c)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及在符合第5(b)条的规定下,公司根据及受本协议条款(包括下文第11条所列的限制)发行及交付认股权证股份的义务是绝对及无条件的,不论持有人为强制执行该等作为或不作为、就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作出任何放弃或同意、追讨针对任何人的任何判决或任何强制执行该等判决的行动,或任何抵销、反申索、补偿、限制或终止,或持有人或任何其他人违反或指称违反对公司的任何义务或持有人或任何其他人违反或指称违法,且不论任何其他情况可能以其他方式限制公司就发行认股权证股份而对持有人承担的该等义务。除第5(b)节另有规定外,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得限制持有人根据本协议、在法律上或在股权上寻求其可利用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就公司未能按照本协议条款的要求在行使认股权证时及时交付证书或代表普通股股份的账面入账头寸而作出的具体履行和/或禁令救济的法令。
6项收费、税收和开支。在行使本权证时发行和交付普通股股份的账面记账头寸,应向持有人免费收取与发行该等或账面记账股份有关的任何发行或转让税、转让代理费或其他附带税项或费用(不包括任何适用的印花税),所有这些税项和费用均应由公司支付;但前提是,公司无须就以持有人或其联属公司以外的名义登记认股权证股份或认股权证的任何证书所涉及的任何转让而缴付任何可能须缴付的税项。因持有或转让本认股权证或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收取认股权证股份而可能产生的所有其他税务责任,由持有人承担。
7更换手令。如果本认股权证被毁损、遗失、被盗或毁损,公司应发行或安排发行新的认股权证,以交换和替代本认股权证并在注销时予以撤销,或代替和替代本认股权证,但前提是收到公司合理满意的有关该等遗失、被盗或毁损(在此种情况下)的证据,以及在每种情况下,如公司要求,按惯例和合理的赔偿和担保保证金。新认股权证申请人在该等情况下,亦须遵守公司可能订明的其他合理规定及程序,并支付其他合理的第三方费用。如因本认股权证的毁损而要求新认股权证,则持有人须向公司交付该毁损认股权证,作为公司发行新认股权证的义务的先决条件。
8保留认股权证股份。本公司承诺,在本认股权证未偿还的储备期间,其将在任何时候从其已授权但未发行和其他方面未保留的普通股的总和中保持可用,仅为使其能够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按此处规定发行认股权证股份的目的,即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可发行和交付的认股权证股份的数量,不受持有人以外的人的优先购买权或任何其他或有购买权利的影响(考虑到第9条的调整和限制)。公司承诺,所有如此可发行和可交付的认股权证股份,在发行和按照本协议条款支付适用的行使价时,均应获得适当有效的授权、发行和全额支付,且不可评估。公司将采取合理必要的所有行动,以确保可以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发行此类普通股,而不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或法规或任何证券交易所或普通股可能上市的自动报价系统的任何要求。
9项某些调整。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认股权证股份数目,可按本条第9款的规定不时作出调整。
(a)股票股息和分割。如果公司在本认股权证尚未发行期间的任何时间,(i)就其普通股支付股票股息或以其他方式对在原发行日期已发行和已发行的任何类别的股本进行分配,并根据在原发行日期或经修订的该等股票的条款,以普通股股份支付,(ii)将其已发行普通股股份细分为更多数量的普通股股份,(iii)将其已发行普通股股份合并为数量较少的普通股股份,或(iv)通过股本股份的重新分类发行任何额外的公司普通股股份,则在每一此种情况下,当时作为本认股权证基础的认股权证股份的数量应除以一个零头,其分子应为紧接该事件之前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的数量,而其分母应为紧接该事件之后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的数量。根据本款第(i)款作出的任何调整,须在确定有权收取该等股息或分派的股东的记录日期后立即生效,但如该记录日期已确定,而该等股息并未在为此确定的日期全数支付,则认股权证股份的数目须于该记录日期的营业时间结束时相应重新计算,其后认股权证股份须于实际支付该等股息时根据本款作出调整。根据本款第(ii)或(iii)款作出的任何调整,须在该细分或合并生效日期后立即生效。
(b)按比例分配。如果公司在本认股权证尚未发行期间的任何时间,不计代价地向所有普通股持有人分配(i)其债务的证据,(ii)任何证券(上款涵盖的普通股分配除外),(iii)认购或购买任何证券的权利或认股权证,或(iv)现金或任何其他资产(在每种情况下为“分配”),则在每种情况下,持有人有权参与此类分配,其程度与持有人在紧接为此类分配作出记录的日期之前持有在完全行使本权证时可获得的普通股股份数量(不考虑对行使本权证的任何限制,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第11(a)节规定的所有权限制)的情况下持有人本应参与的程度相同,或者,如果没有作出此类记录,将确定参与此类分配的普通股股份记录持有人的日期,但前提是持有人参与任何此类分配的权利将导致持有人超过本协议第11(a)节规定的所有权限制,则持有人无权在该等范围内参与该等分配(或因该等范围内的分配而拥有任何普通股股份的实益所有权),而该等分配的部分须为持有人的利益而暂时搁置,直至该时间(如有的话)为止,由于向该持有人交付该部分将不会导致持有人超过本协议第11(a)条规定的所有权限制,在该时间或时间,持有人应被授予该分配(以及在该首次分配时宣布或作出的任何分配或在将以类似方式被搁置的任何后续分配时作出的任何分配),其程度与不存在该限制的程度相同)。
(c)基本交易。如果在本认股权证尚未执行期间的任何时间(i)公司与另一人或与另一人进行任何合并或合并,其中公司不是存续实体或紧接该合并或合并之前的公司股东不直接或间接拥有紧接该合并或合并后的存续实体至少50%的投票权,(ii)公司在一项交易或一系列相关交易中向另一人进行其全部或基本全部资产的任何出售,(iii)根据任何要约收购或交换要约(不论是由公司或另一人),要约收购代表公司股本投票权超过50%的股份的股本持有人及公司或适用的该等其他人接受该等要约以支付款项,(iv)公司与另一人完成购股协议或其他业务合并(包括但不限于重组、资本重组、分拆或安排计划),而该等其他人据此取得更多
超过公司股本的50%的投票权(除非紧接该交易前的公司股东在紧接该交易后以基本相同的比例维持该人士的投票权的任何该等交易)或(v)公司对普通股实施任何重新分类或任何强制股份交换,据此普通股可有效转换为或交换为其他证券,现金或财产(不包括因上文第9(a)节所涵盖的普通股股份细分或组合而产生的结果)(在任何此类情况下,为“基本交易”),则在此类基本交易之后,持有人有权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收到与其在发生此类基本交易之前本应有权收到的相同数量和种类的证券、现金或财产,认股权证股份数量的持有人,届时可于行使时全额行使本认股权证,而不考虑此处所载的任何行使限制(“替代对价”)。公司不得进行公司并非存续实体或替代对价包括另一人的证券的任何基本交易,除非(x)替代对价完全为现金,且公司根据下文第10条规定同时“无现金行使”本认股权证,或(y)在完成该等交易的同时,公司的任何继承人、存续实体或其他人(包括公司资产的任何购买者)应承担向持有人交付该等替代对价的义务,按照前述规定,持有人可能有权收取,以及本认股权证项下的其他义务。
(d)行使价格。在根据第9条对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可购买的认股权证股份数量进行任何调整的同时,每股行使价应按比例增加或减少,以便在调整后,根据本协议就增加或减少的认股权证股份数量应付的合计行使价应与紧接该调整前有效的合计行使价相同。尽管有上述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每股行使价调整至低于当时有效的普通股面值。
(e)计算。所有根据本条第9款作出的计算,均须按最接近的百万分之一分或最接近的份额(如适用)作出。
(f)调整通知。一旦根据本条第9款作出每项调整,公司将根据持有人的书面请求,自费迅速根据本认股权证的条款善意地计算该调整,并编制载明该调整的证书,包括经调整的行使价格和经调整的认股权证股份或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其他证券(如适用)的数量或类型的声明,描述引起该调整的交易,并详细显示该调整所依据的事实。经书面请求,本公司将及时向持有人和过户代理人交付每份此类凭证的副本。
(g)公司活动通知。如果在本认股权证尚未发行期间,公司(i)就其普通股宣布股息或任何其他现金、证券或其他财产分配,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授予权利或认股权证以认购或购买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任何股本,(ii)就任何基本交易订立任何考虑或征求股东批准的最终协议,或(iii)授权公司事务的自愿解散、清算或清盘,则,除非该通知及其内容应被视为构成重大非公开信息,否则公司应在某人为参与该交易或就该交易投票而需要持有普通股的适用记录或生效日期之前至少十(10)天向持有人交付该交易的通知;但条件是,未能交付该通知或其中的任何缺陷不应影响该通知中要求描述的公司行动的有效性。此外,如果在本认股权证尚未执行期间,公司就第9(c)条所设想的任何基本交易订立任何考虑或征求股东批准的最终协议,但第9(c)条第(iii)款下的基本交易除外,则除非该通知及其内容应被视为构成重大非公开信息,否则公司应在该基本交易完成之日前至少十(10)天向持有人交付该基本交易的通知。
10支付行使价。如果没有有效的登记声明登记,或其中包含的招股说明书无法用于发行认股权证股份,则持有人将通过本第10条规定的“无现金行权”程序履行其支付行权价格的义务。如有有效的登记声明登记,且其中所载的招股章程可供发行的认股权证股份,则持有人可全权酌情通过本条第10款规定的“无现金行使”程序履行其支付行使价的义务。发生“无现金行权”时,公司向持有人发行的认股权证股份数量确定如下:
X = Y [(A-B)/a ]
哪里:
“X”等于拟向持有人发行的认股权证股份数量;
“Y”等于本认股权证随后被行使的认股权证股份总数;
“A”等于适用的行权通知中规定的紧接行权通知交付时间之前产生适用的“无现金行权”的最后一个VWAP(为澄清,“最后一个VWAP”将是在整个交易日内计算的最后一个VWAP,因此,如果本权证在交易市场开放的时间被行使,则在此计算中使用前一个交易日的VWAP);和
「 B 」等于适用认股权证股份于该等行使时当时有效的行使价。
就根据《证券法》颁布的第144条规则而言,旨在、理解并承认,在“无现金行使”交易中发行的认股权证股份应被视为已被持有人收购,认股权证股份的持有期应被视为已开始,即在本认股权证最初发行之日(前提是委员会继续采取立场,即在此类行使时此类处理是适当的)。
除第12条(以现金代替零碎股份的支付)规定外,本认股权证的行使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以现金结算。
11项运动限制。
(a)尽管本文任何一节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公司不得对本认股权证进行任何行使,且持有人无权对超过该数量的认股权证股份行使本认股权证股份,而该数量在实施该行使时将导致(i)持有人及其关联公司实益拥有的普通股股份总数以及为《交易法》第13(d)条的目的其普通股实益所有权将与持有人合并的任何其他人,超过该等行使后公司已发行及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9.99%,或(ii)持有人及其关联公司实益拥有的公司证券的合并投票权,以及根据《交易法》第13(d)条,其普通股实益所有权将与持有人的合并投票权超过该等行使后公司当时已发行的所有证券合并投票权的9.99%。就本认股权证而言,在确定普通股的已发行股份数量时,持有人可依赖(x)公司最近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或10-K表格年度报告(视情况而定)中反映的普通股已发行股份数量,在本协议日期之前向委员会提交,(y)公司最近的公开公告或(z)公司或其转让代理人列出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数量的任何其他通知。根据持有人的书面请求,公司应在两(2)个交易日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持有人确认当时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股份数量。在任何情况下,普通股的已发行股份数量应在使持有人自报告该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数量之日起转换或行使公司的证券(包括本认股权证)生效后确定。持有人可藉向公司发出的书面通知,不时将最高百分比增加或减少至该通知中指明的不超过19.99%的任何其他百分比;但任何该等增加将于该通知送达公司后第六十一(61)天后方告生效。为本条第11(a)款的目的,持有人及其附属公司和任何其他人实益拥有的普通股或有表决权的证券的股份总数,其普通股的实益所有权将为《交易法》第13(d)条的目的而与持有人的股份总数应包括行使本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股份,而正在就其作出此种确定,但不包括在(x)持有人行使本认股权证的剩余未行使和未注销部分以及(y)行使或转换任何其他认股权证的未行使、未转换或未注销部分时可发行的普通股股份数量
没有投票权的公司证券(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任何证券,该证券将使其持有人有权在任何时候获得普通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债务、优先股、权利、期权、认股权证或其他在任何时候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的工具,或以其他方式使其持有人有权获得普通股),受制于类似于此处所载限制的转换或行使限制,并由持有人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和其他人实益拥有,其普通股的实益所有权将根据《交易法》第13(d)条的目的与持有人的合并。
(b)本条第11条不得限制持有人可能收取或实益拥有的普通股股份的数目,以确定该持有人在本权证第9条所设想的基本交易情况下可能收取的证券或其他对价的数额。
12无零碎股份。概无就任何行使本认股权证而发行零碎认股权证股份。代替任何原本可发行的零碎股份,将予发行的认股权证股份数目须向下取整至下一个整数,而公司须以现金向持有人支付任何该等零碎股份的公平市值(基于紧接交付适用的行使通知时间前的最后一个VWAP)。
13项通知。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和所有通知或其他通信或交付(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行使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应被视为在(i)传输日期中最早的一天发出并生效,如果该通知或通信是在纽约市时间下午5:30之前,(ii)传输日期后的下一个交易日,通过以下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通过已确认的电子邮件送达的,如果此类通知或通信是在任何交易日的非交易日或晚于纽约市时间下午5:30通过以下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通过已确认的电子邮件发送的,(iii)邮寄之日之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如果是通过国家认可的隔夜快递服务发送的,指明下一个工作日的交付,或者(iv)在需要向其发出此类通知的人实际收到时,如果是通过专人递送的。为在此项下提供通知而提供的姓名和电子邮件地址为:Jennifer Lew,邮箱:jlew@annexonbio.com,并抄送Saba Aleem,邮箱:saleem@annexonbio.com。
14个授权代理。本公司将在本认股权证项下初步担任认股权证代理。在向持有人发出十(10)天通知后,公司可委任新的权证代理人。本公司或任何新认股权证代理人可并入的任何法团或因任何合并而产生的任何法团,而本公司或任何新认股权证代理人须为一方,或本公司或任何新认股权证代理人向其转让其实质上全部公司信托或股东服务业务的任何法团,均为本认股权证项下的承继认股权证代理人,无须任何进一步作为。任何该等承继权证代理人须迅速安排将其作为权证代理人的承继通知(以头等邮件、预付邮资的方式)邮寄至持有人在权证登记册上显示的最后地址。
15杂项。
(a)没有作为股东的权利。除本协议另有明文规定外,持有人仅以本权证持有人的身份,不得就任何目的投票或收取股息或被视为公司股本持有人,亦不得解释为仅以本权证持有人的身份,将公司股东的任何权利或对任何公司行动(不论任何重组、发行股票、股票的重新分类、合并、合并、合并、转易或其他)、在向认股权证股份持有人发行之前收到会议通知、收取股息或认购权,或以其他方式向该人在适当行使本认股权证时有权收取的认股权证股份持有人发行。此外,本认股权证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对持有人(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或以其他方式)购买任何证券或作为公司的股东施加任何责任,无论该等责任是由公司或公司的债权人主张的。
(b)授权股份。除持有人放弃或同意的情况外,公司不得通过任何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修订其组织章程或实施任何重组、资产转移、合并、合并、解散、发行或出售证券或任何其他自愿行动,以避免或寻求避免遵守或履行本权证的任何条款,但将在任何时候以诚意协助执行所有该等条款及采取所有可能必要或适当的行动,以保护本认股权证所载的持有人权利不受损害。在不限制前述内容的概括性的情况下,公司将(i)不会将任何认股权证股份的面值增加至超过据此应付的金额
在紧接票面价值增加前行使,(ii)采取一切可能必要或适当的行动,以便公司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时可有效和合法地发行缴足股款且不可评估的认股权证股份,以及(iii)通过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从任何具有其管辖权的公共监管机构获得所有必要的授权、豁免或同意,以使公司能够履行本认股权证项下的义务。
(c)继任人和受让人。在符合适用的证券法的前提下,本认股权证可由持有人转让。未经持有人书面同意,公司不得转让本认股权证,但在发生基本交易时转让给继承人的除外,前提是公司和继承实体遵守第9(c)节。本认股权证对公司和持有人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符合其利益。除前一句另有规定外,本认股权证不得解释为根据本认股权证给予公司及持有人以外的任何人任何法律或衡平法上的权利、补救或诉讼因由。本权证只能经公司与持有人或其继承人、受让人签署书面修改。
(d)修正和放弃。除本文另有规定外,只有在公司获得持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认股权证的条款才可能被修改,公司才可能采取本文禁止的任何行动,或不履行本文要求其履行的任何行为。任何代价(包括本认股权证的任何修改)不得向任何人提出或支付以修订或同意放弃或修改本认股权证的任何条文,除非同样的代价亦向公司于原发行日发行的所有其他认股权证的持有人提出。
(e)接受。持有人收到本认股权证,即构成对本协议所载所有条款和条件的接受和同意。
(f)管辖法律;管辖权。有关本手令的建造、有效性、执行和解释的所有问题,均应由纽约州的法律管辖,并按照其建造和执行,而不考虑其法律冲突原则。公司和持有人各自在此不可撤销地向设在曼哈顿堡的纽约市的州和联邦法院的专属管辖权提交,以对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与本协议项下设想或讨论的任何交易(包括与执行任何交易文件有关的争议)进行裁定,并在此以IRRE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VO公司和持有人各自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流程的个人服务,并同意在任何此类诉讼、行动或程序中通过通过通过注册或认证邮件或通宵交付(有交付证据)向地址的此类人邮寄其副本以向其发出通知的有效方式提供流程服务,并同意此类服务应构成良好和充分的服务此处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视为以任何方式限制以法律允许的任何方式服务过程的任何权利。公司和持有人在此各自放弃由陪审团进行审判的所有权利。
(g)标题。此处的标题仅为方便起见,不构成本认股权证的一部分,不应被视为限制或影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
(h)可分割性。如本权证的任何一项或多项规定在任何方面无效或不可执行,则本权证其余条款和规定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不因此而受到任何影响或损害,公司和持有人将试图善意地商定一项有效和可执行的规定,该规定应是商业上合理的替代规定,并经如此同意后,应将该替代规定纳入本权证。
【页面剩余部分故意留空】
作为证明,公司已安排由其获授权人员于上述首次指明的日期妥为签立本权证。
| Annexon, Inc. | ||
| 签名: | ||
| 姓名:Douglas Love,ESQ。 | ||
| 职称: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
【预先出资认股权证之签署页】
附表1
行使通知书的格式
【将由持有人根据认股权证购买普通股股份执行】
女士们先生们:
| (1) | 下列签署人为第1号认股权证持有人。______(“认股权证”),由特拉华州公司(“公司”)发行。本文中使用且未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具有认股权证中规定的各自含义。 |
| (2) | 下列签署人特此行使其根据认股权证购买认股权证股份的权利。 |
| (3) | 持有人拟将行权价格支付为(勾选一): |
| ☐ | 现金行使 |
| ☐ | 认股权证第10条下的“无现金行使” |
| (4) | 如果持有人选择了现金行使,则持有人应根据认股权证的条款向公司支付立即可用资金的总额______美元。 |
| (5) | 根据本行权通知,公司应向持有人交付根据认股权证条款确定的认股权证股份。认股权证股份应交付至以下DWAC号码: |
| (6) | 通过交付本行权通知,以下签署人向公司声明并保证,在实施特此证明的行权时,持有人将不会实益拥有超过根据本通知所涉及的认股权证第11(a)条允许拥有的普通股股份数量(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d)条确定)。 |
日期:
Name of
持有人:
签名:
姓名:
职位:
(签署须在各方面与认股权证表面所指明的持有人姓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