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1
2025年5月2日
Deluxe Corporation
马凯特大道南801号
Minneapolis,MN 55402
女士们先生们:
本人作为总法律顾问,现担任明尼苏达州公司(“公司”)的法律顾问,负责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法案”)编制公司在表格S-8上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会”)的登记声明(“登记声明”),该声明涉及根据经修订的《Deluxe Corporation 2022年股票激励计划》(“计划”)可能发行的2,200,000股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1.00美元)(“股份”)的登记。
本人已审阅公司纪录、协议及其他文书、证书、命令、意见、与公职人员的通信、公司高级人员和代表提供的证明,以及本人认为为提出本文件所载意见而必要或可取的其他文件的正本或副本,并经核证或以其他方式识别,令本人满意。在提出我的以下意见时,我已假定作为原件提交给我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所有签名的真实性以及作为副本提交给我的所有文件与正本原件的一致性。我还承担了所有自然人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目的的法律行为能力。至于对我的意见具有事实材料的问题,我已依赖公司高级人员和其他代表以及公职人员的证明或类似文件。
基于上述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并受限于此处所列的限制、资格、假设、例外情况和其他事项,本人认为,股份在按照计划条款发行和交付时,将有效发行、全额支付和不可评估。
我上面表达的观点仅限于明尼苏达州的法律。
本人特此同意将本意见作为证物提交注册声明。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不承认我属于《证券法》第7条或委员会的规则和条例所要求的同意类别。
| 非常真正属于你, | ||
| 签名: | /s/Jeffrey L. Cotter | |
| Jeffrey L. Cotter,esq。 | ||
| 总法律顾问 | ||
| Deluxe Corpora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