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American Vanguard Corporation
根据18 U.S.C.第1350条通过的认证
根据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American Vanguard Corporation(“公司”)于本协议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以下签名的公司代理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特此证明,根据18 U.S.C. 1350,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906通过,基于他们所知道的(1),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2)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平地反映公司截至报告所涵盖期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
/s/DOUGLAS A. KAYE III |
道格拉斯·凯伊三世 |
代理首席执行官 |
|
/s/大卫·T·约翰逊 |
David T. Johnson |
首席财务官 &首席会计官 |
2025年11月10日
第906节要求的本书面陈述的签名原件,或其他证明、确认或采用第906节要求的本书面陈述电子版中以打字形式出现的签名的文件,已提供给American Vanguard Corporation,并将由American Vanguard Corporation保留,并应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
上述证明作为表格10-Q的证据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不应被视为表格10-Q的一部分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