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1.1
根据《公约》第302条提交的证书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
我,W. Alexander Holmes,证明:
| 1. | 本人已审阅了速汇金国际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10-K/A表格年度报告; |
| 2. | 据我所知,本报告不包含任何关于重大事实的不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遗漏了作出这些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对于本报告所述期间不具有误导性; |
| 3. | 据我所知,本报告所载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允地反映了登记人截至本报告所述期间和期间的财务状况、业务结果和现金流量。 |
| 日期:2023年4月28日 |
W. Alexander Holm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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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Alexander Holm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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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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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席执行干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