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3.1
Wipro Limited
首席执行干事和首席财务干事的认证
根据18 U.S.C.第1350条,
根据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本人,Srinivas Pallia,Wipro Limited(以下简称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兼董事总经理,根据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18 U.S.C第1350条,证明据本人所知:
(一)
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二)
该20-F表格年度报告中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s/Srinivas Pallia |
斯里尼瓦斯·帕利亚 |
首席执行官兼董事总经理 |
(首席执行官) |
I,Aparna C. Iyer,Wipro Limited(以下简称公司)的首席财务官,根据18 U.S.C.第1350条并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证明据本人所知:
(一)
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二)
该20-F表格年度报告中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s/Aparna C. Iyer |
Aparna C. Iyer |
首席财务官 |
(首席财务官) |
日期: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