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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32.1
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14(b)条和第1350条要求的证明
美国法典第18编第63章
关于格瑞夫有限公司(“公司”)于本协议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年度的10-KT表格年度报告(“报告”),我,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Ole G. Rosgaard,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证明据我所知: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2)报告所载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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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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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e G. Rosgaar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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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e G. Rosgaar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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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已向Greif,Inc.提供了第906节要求的这份书面声明的签名原件,并将由Greif,Inc.保留,并应要求提供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