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1日
Surf Air Mobility Inc。
克伦肖大道12111号。
Hawthorne,加利福尼亚州 90250
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曾担任特拉华州公司Surf Air Mobility Inc.(“公司”)的法律顾问,就公司根据S-3表格(第333-291485号)(“登记声明”)上的登记声明(“登记声明”)根据(i)公司与其购买方日期为2026年4月20日的证券购买协议和(ii)公司与其购买方日期为2026年4月20日的股票购买协议(统称“购买协议”)的条款发售13,575,534股公司普通股(“股份”)(“普通股”)。此类登记声明,自最近生效日期(2026年4月20日)起修订,就涉及股份(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430B(f)(2)条规则确定),包括以引用方式并入其中的文件而言,在此称为“登记声明”;而日期为2025年11月19日的相关招股说明书,包括根据《证券法》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会”)提交的登记声明,包括以引用方式并入其中的文件,在此称为“基本招股说明书”。
在得出以下意见时,我们审查了以下文件:
此外,我们已审阅经核证或以其他方式识别令我们满意的公司所有该等公司记录及该等其他文件的正本或副本,并已作出我们认为适当的法律调查,作为以下意见的基础。
在提出以下意见时,我们承担了作为原件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以及作为副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原件的符合性。此外,我们已经假设并没有验证准确性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