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书知悉所有这些礼物,即以下签署人特此作出、构成并委任Jill Barnett、Dawn Phillips和Terese Eklund各自或他们中的任何一人单独行事,并全权替代和重新替代以下签署人的真实和合法的事实上的代理人(这些人及其替代人中的每一个人在此被称为“实际代理人”),全权代表以下签署人并以以下签署人的名义、地点和代替,以任何和所有身份行事,以:1。准备、执行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表单ID,包括对其的修订,以及获得代码和密码所必需或适当的任何其他文件,使以下签署人能够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3条或第16条或SEC的任何规则或条例,向SEC提交实际律师要求或认为可取的报告的电子文件;2。根据《交易法》第13条或第16条或其下的任何规则或条例,或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144条(“第144条”),就公司的任何证券(包括表格3、4和5,调度13D和13G,以及表格144;和3。作为以下签署人的代表并代表以下签署人从任何第三方(包括公司和任何经纪人、交易商、员工福利计划管理人和受托人)处获得有关公司股本证券交易的信息,以下签署人特此授权任何此类第三方向实际律师发布任何此类信息。下列签署人确认:a。本授权书授权但不要求实际代理人对提供给该实际代理人的信息行使其酌处权,而无需对该信息进行独立核实;b.由实际代理人根据本授权书代表以下签署人准备或执行的任何文件将采用其酌情决定的形式,并将包含实际代理人等信息,认为必要或可取;c.公司或实际律师均不对以下签署人遵守《交易法》第13条或第16条或第144条要求的责任、以下签署人因未能遵守此类要求而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以下签署人根据《交易法》第16(b)条对利润的追缴承担的任何责任承担任何责任;d。本授权书不免除以下签署人遵守《交易法》第13条或第16条或第144条规定的以下签署人义务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法》第13条或第16条或第144条规定的报告要求。下列签署人特此授予实际代理人充分的权力和授权,以按照以下签署人可能或可能亲自做的所有意图和目的,尽可能充分地做和执行与上述有关的每一项必要、必要或可取的行为和事情,特此批准并确认实际代理人或其替代人或替代人凭本授权书的授权合法做或安排做的所有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