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1
2026年2月27日
CNS Pharmaceuticals,公司。
2100 West Loop South,Suite 900
德克萨斯州休斯顿77027
Re:表格S-8的注册声明
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曾担任内华达州公司CNS Pharmaceuticals,Inc.(“公司”)的法律顾问,负责根据1933年《证券法》(“法案”)编制和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会”)提交公司S-8表格上的注册声明(“注册声明”),登记公司115,032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股份”),可根据CNS Pharmaceuticals,Inc. 2020年股权计划(“2020年计划”)发行。
在提出这一意见时,我们审查了:(i)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和章程,如在注册声明中提交;(ii)注册声明;(iii)2020年计划,以及(iii)我们认为适当或必要的法定条文、证书和其他文件,作为以下意见的基础。我们还审查了其他文件,并考虑了我们认为必要和相关的法律事项,作为以下意见的基础。关于这种审查,我们假定所有签字的真实性、作为原件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作为复制件或核证副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与原件的符合性,以及后一种文件的原件的真实性。
基于上述并据此,我们认为,截至本协议日期,根据2020年计划将发行的股份已获得公司所有必要的公司行动的正式授权,并且在以2020年计划所设想的方式发行、交付和支付股份时,并假设公司完成了根据2020年计划的条款在发行和交付股份之前要求其采取的所有行动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收取股份所需付款,如适用,股份将有效发行、缴足及不可评税。
本意见仅限于美国联邦法律和《内华达州修订法规》第78章(包括《内华达州宪法》的法定条款和所有适用条款以及报告的解释目前有效的这些法律的司法案例),我们不对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发表意见。本意见是根据该法规定的条例S-K第601(b)(5)(i)项提出的。本意见函中所表达的意见仅截至本意见函之日,并且就本意见所涵盖的法律而言,仅因其在该日期有效,我们不承担更新或补充此类意见以反映该日期之后可能引起我们注意的任何事实或情况或该日期之后可能发生或生效的任何法律变更的义务。此处的意见仅限于本意见函中明确阐述的事项,除本意见函中明确阐述的意见外,不给出或可以推断出任何意见或陈述。
兹同意将本意见作为证物提交注册声明,并同意注册声明中“指定专家和律师的利益”标题下的注册声明中对本事务所的提及。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并不因此承认我们属于《证券法》第7条或根据其颁布的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和条例要求获得同意的人员类别。
非常真正属于你,
/s/ArentFox Schiff L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