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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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ker & McKenzie LLP
第五大道4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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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8日
波士顿科学国际有限公司
300号波士顿科学路
马萨诸塞州马尔堡01752
Re:S-8表格上的波士顿科学国际有限公司注册声明
女士们先生们:
作为特拉华州公司(“公司”)的法律顾问,我们审查了公司将于2026年5月8日或前后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表格S-8上的注册声明(“注册声明”),该声明与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进行的注册有关,总计10,000,000股公司普通股(“股份”),每股面值0.01美元,受限于公司在行使购买权时发行以收购根据公司经修订和重述的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的波士顿科学国际有限公司员工股票购买计划(经修订和重述,“经修订的股票购买计划”)将授予的普通股股份。
我们已审阅经修订的购股计划及登记声明的副本,并已审阅公司纪录、公司高级人员或其他代表及其他人士的协议及证明书、公开文件及我们认为相关或必要的其他文件的正本或副本,并经核证或以其他方式识别,令我们满意,以作为下文所载意见的基础。在这样的审查中,我们假定了所有签字的真实性,包括电子签字、所有自然人的法律行为能力和能力、作为原件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作为传真、电子、认证或复印的认证副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与原件的符合性以及这些副本的原件的真实性。至于我们没有独立建立或核实的与本文所述意见相关的任何事实,我们依赖高级职员和公司其他代表、公职人员和其他人的陈述和陈述。
基于并受制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股份已获妥为有效授权,并于经修订股份购买生效日期2026年7月1日(如其中所规定)由公司根据经修订股份购买计划的条款发行及出售时,在公司收到有关付款(金额及种类代价不低于每股面值)的情况下,并以股份持有人的名义或代表股份持有人在过户代理人及过户登记处的簿册上妥为登记,将获有效发行、缴足款项及不予评税。
上述意见仅限于现已生效的《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
本意见函应按照美国律师在此类交易中定期发表意见的惯例进行解释。
本意见函仅限于本协议所述及截至本协议发布之日所表述的事项。除了明示说明的事项之外,没有任何意见是隐含的或可能被推断出来的,我们不承诺就此处所述或假定的事实的任何后续变化或适用法律的任何后续变化通知您。我们在此同意使用我们在此提出的意见作为注册声明的证据,并同意在注册声明、构成其一部分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任何修订中对我们的所有提及(如有)。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在此不承认我们属于《证券法》第7条或根据其颁布的SEC规则和条例或S-K条例第509项要求同意的人员类别。
| 非常真正属于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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