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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K 1 表格8-k.htm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8-K

 

当前报告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

 

报告日期(报告最早的日期):2021年5月19日

 

中国鑫达塑料有限公司

(其章程中指定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内华达州   001-34546   04-3836208
(州或其他司法管辖区
公司成立)
  (佣金文件编号)   (IRS雇主
识别号)

 

大连北路9号,哈平路集中工业园,

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开发区

  150060
(主要执行办公室地址)   (邮政编码)

 

(86) 451-8434-6600

(注册人的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不适用

(以前的名称或以前的地址,如果自上次报告以来已更改)

 

如果8-K表格的提交旨在同时满足注册人根据以下任何规定的提交义务,请在下面的相应方框中打勾:

 

  [ ] 根据《证券法》第425条的书面通讯(17CFR230.425)
     
  [ ] 根据《交易法》第14a-12条征求材料(17CFR240.14a-12)
     
  [ ] 根据《交易法》第14d-2(b)条进行的启动前通信(17CFR240.14d-2(b))
     
  [ ] 根据《交易法》第13e-4(c)条进行的启动前通信(17CFR240.13e-4(c))

 

根据该法第12(b)条注册的证券:

 

各类名称   交易代码   在其上注册的每个交易所的名称
普通股   CXDC   纳斯达克全球市场

 

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是1933年《证券法》第405条(本章230.405)还是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b​​–2条(本章240.12b–2)所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

 

新兴成长公司【】

 

如果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请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交易法》第13(a)条提供的任何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

 

 

 

 

 

 

项目3.01除名或不满足持续上市规则或标准的通知;转移上市

 

2021年5月19日,中国XD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纳斯达克股票市场(“纳斯达克”)上市资格部的信函(以下简称“信函”),通知公司由于未及时提交截至3月31日的季度的10-Q表季度报告,因此不符合纳斯达克上市规则5250(c)(1)的要求,2021年(“10-Q表”),并且由于公司尚未提交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年的10-K表年度报告(“10-K表”)。

 

该信函对公司普通股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的上市或交易没有立即影响。信中指出,公司必须在2021年6月15日之前提交一份计划,以恢复对规则5250(c)(1)的遵守。如果纳斯达克接受了该计划,则纳斯达克可以从10-K表格的到期日起最多授予公司180个日历日,以恢复合规性。

 

2021年5月27日,公司发布了新闻稿,宣布收到该信函。新闻稿的副本作为附件99.1附在本最新报告的8-K表格上,在此引用作为参考。

 

项目9.01财务报表及附件

 

(d)展品。

 

展览编号   说明
99.1   2021年5月27日新闻稿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促使本报告由以下签署人正式签署,并由其正式授权。

 

日期:2021年5月27日

 

  中国鑫达塑料有限公司
   
  通过: 韩杰
  姓名: 韩杰
  职称: 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