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2
锁定协议的形式
2025年6月__
道明证券(美国)有限责任公司
William Blair & Company,L.L.C。
作为几家承销商的代表
c/o道明证券(美国)有限责任公司
范德比尔特大道1号
纽约,纽约10017
c/o William Blair & Company,L.L.C。
150 N. Riverside Plaza
伊利诺伊州芝加哥6060
Re:艾奥特公司 –普通股F-3表格登记声明
尊敬的先生们,女士们:
本函件协议(“协议”)现就根据以色列国法律组建的公司艾奥特公司(“公司”)与道明证券(美国)有限责任公司(“T D 高宏集团”)和William Blair & Company,L.L.C.(“William Blair”)作为拟在其中指定的一组承销商(统称“承销商”)的代表(“代表”)之间的拟议承销协议(“承销协议”)送达贵公司,该协议涉及拟议的公开发行普通股,每股面值0.10新谢克尔(“普通股”)(“发售”)。
为促使包销商订立包销协议,并考虑到发售将以其作为证券持有人和/或公司高级职员、董事或雇员的身份赋予下列签署人的利益,并为良好和有价值的代价,兹确认其收到和充足,以下签署人与各包销商同意,在自本协议日期开始的期间直至并包括日期为75第在承销协议日期(“锁定期”)之后的一天,未经TD 高宏集团和William Blair事先书面同意,以下签署人将不会、也不会导致或指示其任何关联公司直接或间接(i)要约、出售、转让、转让、质押、合同出售、出借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普通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颁布的规则和条例可能被视为由以下签署人实益拥有的普通股,经修订(《交易法》)可能会不时修订或补充(此类股份,“实益拥有的股份”)或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普通股的证券,(ii)订立或宣布有意订立任何掉期、对冲或类似协议或安排(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出售,或订立任何看跌或看涨期权,或其组合、远期、掉期或任何其他衍生交易或工具,无论描述或定义如何)转让,旨在转移或合理预期(不论是由以下签署人或除以下签署人以外的其他人)直接或间接地全部或部分转移实益拥有的股份或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普通股的证券的所有权的经济风险,不论是由以下签署人现在拥有或以后获得的,或由以下签署人已经或以后获得处分权力的(“禁止活动”),或(iii)从事或宣布有意从事,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普通股的普通股或证券的任何卖空。以下签署人声明并保证,以下签署人目前不是、也没有导致或指示其任何关联公司成为或成为任何旨在或合理预期会导致或导致在锁定期内任何被禁止活动的协议或安排的一方。
如果以下签署人不是自然人,则以下签署人声明并保证,除已执行与本协议形式基本相同的协议的自然人、实体或“集团”(根据《交易法》第13(d)(3)条的含义,如上文所述)以外,没有任何单一自然人、实体或“集团”(如上文所述)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以下签署人50%或以上的共同股权权益,或50%或以上的投票权。
前款规定的限制不适用于:
(1)如以下签署人是自然人,则以下签署人作出的任何转让(a)作为善意馈赠予以下签署人的任何直系亲属(定义见下文)或其受益人仅为以下签署人或以下签署人直系亲属成员的信托,(b)在以下签署人去世时通过遗嘱或无遗嘱继承或(c)作为善意馈赠予慈善机构或教育机构;
(2)如以下签署人是法团、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经营实体,则向以下签署人(视属何情况而定)的任何股东、合伙人或成员或拥有类似股权的拥有人作出任何转让,但在任何该等情况下,该等转让并非以价值为目的;
(3)如以下签署人是法团、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经营实体,则以下签署人(a)就以下签署人的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股本、合伙权益、会员权益或其他类似权益(视情况而定)的单一交易中的出售或其他善意转让而作出的任何转让,或以下签署人的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资产,在任何该等情况下,并非为避免本协议或(b)对另一公司、合伙施加的限制而进行的转让,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经营实体,只要受让方是下列签署人的关联方(定义见下文)且该等转让不以价值为目的;
(4)根据法律实施的交易,例如根据合格的国内命令、离婚协议、离婚法令或分居协议或根据任何法院命令或对以下签署人具有管辖权的任何其他政府当局或机构的命令;
(5)在该雇员死亡、伤残或终止雇用(有或无因由)或辞职(在每种情况下)时从该公司雇员转移至公司,或根据在本协议日期存在的任何合约安排从该雇员转移至公司,该合约安排为公司提供了购买普通股或其他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普通股的证券的权利;
(6)转让给根据上文第(1)至(5)条处置或转让将被允许的个人或实体的代名人或托管人;
(7)就普通股的任何重新分类、交换或转换而向公司转让,但条件是,在此类重新分类、交换或转换时收到的任何此类普通股应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
(8)与普通股或其他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为在发售中或在发售完成后在公开市场交易中获得的普通股的证券有关的交易,但该等交易无须或正在于锁定期内公开宣布(不论是表格4、表格5或其他);
(9)以下签署人于包销协议日期或之后的任何时间输入任何规定由以下签署人出售普通股的交易计划,而该交易计划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下的规则10b5-1(c)(“10b5-1计划”)的要求,但前提是该计划不规定或允许在锁定期内出售任何普通股,并且,除非适用的证券法要求,在锁定期内未就该计划自愿进行或要求进行公示或备案;
(10)根据招股章程(定义见承销协议)披露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安排,为履行任何预扣税款义务(包括预计税款)而进行的任何交易;和
(十一)依据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善意第三方要约收购、合并、合并或其他类似交易向公司股本全体持有人进行的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的转让(就本协议而言,“控制权变更”是指在一次交易或一系列关联交易中(无论是通过要约收购、合并、合并或其他类似交易)向个人或关联团体转让股本,如果在该等转让后,该个人或关联团体将至少持有公司(或存续实体)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证券的多数;但在该交易未完成的情况下,以下签署人的实益拥有的股份仍应受本协议规定的约束;和
(12)与公司进行的涉及修订或偿还在本协议日期未偿还的任何可转换债务证券的交易;
但前提是,就上述第(12)条所述的任何交易而言,据了解,公司就该等修订或偿还而发行的任何普通股将受本协议的限制;并且,进一步规定,就上述第(1)、(2)、(3)、(4)或(6)条所述的任何转让而言,(a)受让方最迟于该转让前一个工作日执行并交付给代表承销商的TD 高宏集团和William Blair,即为转让的条件,书面协议,其形式基本上与本协议相同(但有一项理解,即此类受让方在签署的协议中对“直系亲属”的任何提及均应明确仅指以下签署人的直系亲属,而不是受让方的直系亲属),并在形式和实质上令TD 高宏集团和William Blair满意,以及(b)在上述第(1)、(2)、(3)、(4)或(10)款所述的任何转让的情况下,在锁定期内,没有自愿就此类转让作出任何公告或备案,如果以下签署人被要求根据《交易法》第16(a)条或第13条进行备案,报告在锁定期内普通股或实益拥有的股份或任何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普通股或实益拥有的股份的证券的实益所有权减少,则以下签署人应在该备案中包括一份声明,大意是,(i)在根据上述第(1)条进行任何转让的情况下,此类转让是作为赠与或通过遗嘱或无遗嘱继承进行的,(ii)在根据上文第(2)条进行的任何转让的情况下,此类转让是向以下签署人的股东、合伙人或成员或类似股权的所有者进行的,并且不是价值转让;(iii)在根据上文第(3)条进行的任何转让的情况下,此类转让是(a)在一次交易中与出售或其他善意转让有关的全部或几乎全部以下签署人的股本,合伙权益、会员权益或其他类似股权(视情况而定),或以下签署人的全部或基本全部资产,或(b)转让给作为以下签署人关联公司的另一家公司、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商业实体,且此类转让不以价值为目的;(iv)在根据上文第(4)条进行任何转让的情况下,此类交易是通过法律运作进行的;(v)在根据上文第(10)条进行任何转让的情况下,此类转让是为了履行预扣税款义务。就本款而言,“直系亲属”系指下列签署人的配偶、子女、孙子女或其他直系后代(包括通过收养)、父亲、母亲、兄弟或姐妹;“关联”具有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第405条规定的含义。
如果根据与发售相关的类似协议向任何人授予类似于此处所述的解除锁定限制,则以下签名的相同百分比的普通股(“按比例解除”)应立即按相同条款完全解除此处所述的任何剩余锁定限制。如果以下签署人被解除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义务,或凭借本协议,在本协议终止前有权提出、质押、出售、合同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以下签署人的普通股,代表应利用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在两(2)个工作日内向以下签署人提供此类通知,但未能提供此类通知不应引起对代表或承销商的任何索赔或责任。为确定股东的记录或实益所有权,与该股东有关联的投资基金持有的所有证券应汇总。
为免生疑问,本协议并无禁止下列签署人将任何可转换债务证券转换为普通股或行使任何期权或认股权证以购买普通股(在代表此类期权或认股权证的工具允许在无现金基础上行使的范围内,可在无现金基础上行使这些期权或认股权证),但据了解,在此类转换或行使时发行的任何普通股将受到本协议的限制,但前提是,未经代表同意,未就锁定期内的此类转换或行使自愿作出任何公开公告或备案,但前提是,如果要求以下签署人根据《交易法》第16(a)节或第13节提交备案,报告在锁定期内此类可转换债务证券、期权或认股权证的实益所有权减少,则以下签署人应在此类备案中包括一份声明,大意是该处置与可转换债务证券的转换或期权或认股权证的行使(如适用)有关,以及在转换或行使时收到的普通股受本协议的限制。
为使本契约得以强制执行,以下签署人特此同意就任何普通股或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普通股的证券向公司的转让代理人放置图例或停止转让指示。
以下签署人进一步同意,在锁定期内,其将不会就任何普通股或其他实益拥有的股份或任何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普通股或其他实益拥有的股份的证券根据《证券法》进行登记提出任何要求或要求或行使任何权利。
下列签署人在此声明并保证,下列签署人拥有订立本协议的全权和授权,并且本协议已获得正式授权(如果以下签署人不是自然人),由以下签署人签署和交付,并且是以下签署人的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本协议及本协议授予的所有权限均不可撤销,在以下签署人(如为自然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后继续有效,并对以下签署人的继承人、遗产代理人、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签署人承认并同意,承销商没有就普通股发售提供任何推荐或投资建议,也没有征求签署人的任何行动,且签署人已在其认为适当的范围内咨询了其自己的法律、会计、财务、监管和税务顾问。以下签署人进一步承认并同意,尽管代表可能被要求或选择就此次发售向贵公司提供某些监管最佳利益并形成CRS披露,但代表和其他承销商并非就订立本协议向贵公司提出建议,且此类披露中所述的任何内容均无意暗示代表或任何承销商正在提出此类建议。
本协议应受适用于在这种状态下达成和将要履行的协议的纽约州国内法管辖和解释。
本协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包括pdf或任何符合2000年美国联邦ESIGN法案的电子签名,例如www.docusign.com或www.echosign.com)或其他传输方式交付,如此交付的任何副本应被视为已妥为有效交付,并对所有目的均有效。
倘(i)公司以书面通知TD 高宏集团及William Blair其不打算进行发售,(ii)包销协议未于2025年6月30日前签立或(iii)包销协议(终止后的条款除外)须于根据该协议将出售的任何普通股的付款及交付之前因任何理由终止或终止,则本协议应立即终止,且以下签署人应自动免除其在本协议下的所有义务。以下签署人承认并同意,是否实际发生任何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市场情况。
【签名页如下】
| 非常真正属于你, | |
| (股东姓名-请打印) | |
| (签名) | |
| (股东为实体的签字人姓名-请打印) | |
| (股东为实体的签字人名称-请打印) | |
| 地址: | |
【锁定协议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