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8-K
本期报告
根据第13或15(d)条)
《1934年证券交易法》
报告日期(最早报告事件的日期):2025年10月9日
Steelcase Inc.
(在其章程中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 密西根州 | 1-13873 | 38-0819050 | ||
| (国家或其他管辖 注册成立) |
(佣金 档案编号) |
(IRS雇主 识别号) |
||
| 901 44th Street SE 密歇根州大急流城 |
49508 | |||
|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 (邮编) | |||
注册人的电话号码,包括区号:(616)247-2710
无
(前名称、前地址和前财政年度,如果自上次报告后发生变化。)
如申报表格8-K是为了同时满足登记人在下列任何一项规定下的申报义务,请勾选下列相应的方框(参阅下列通用说明A.2):
| ☒ | 根据《证券法》第425条规定的书面通信(17 CFR 230.425) |
| ☐ | 根据《交易法》(17 CFR 240.14a-12)规则14a-12征集材料 |
| ☐ | 根据《交易法》(17 CFR 240.14d-2(b))规则14d-2(b)进行的启动前通信 |
| ☐ | 根据《交易法》(17 CFR 240.13e-4(c))规则13e-4(c)进行的启动前通信 |
根据该法第12(b)节登记的证券:
| 各类名称 |
交易 |
各交易所名称 |
||
| A类普通股 | SCS | 纽约证券交易所 |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为1933年《证券法》第405条(本章第230.405条)或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b-2条(本章第240.12b-2条)所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
新兴成长型公司☐
如果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请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交易法》第13(a)节提供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 项目1.01 | 订立实质性的最终协议。 |
就此前宣布的由爱荷华州公司HNI(“HNI”)对密歇根州公司Steelcase Inc.(“公司”或“Steelcase”)的未决收购(“收购”)而言,HNI提出将任何及所有未偿还的2029年到期的5.125%优先票据(由Steelcase发行并由合资格持有人持有的“现有Steelcase票据”)交换(“交换要约”),以换取本金总额最高为450,000,000美元的新票据,由HNI根据2025年9月26日由TERM5的保密发售备忘录和同意征求声明(“征求同意”)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
就交换要约而言,HNI代表公司征求现有Steelcase票据的合资格持有人的同意(“同意”),以采纳公司与作为受托人的J.P. Morgan Trust Company,National Association对经修订和补充的现有Steelcase票据(“现有Steelcase义齿”)以及现有Steelcase票据的某些拟议修订,以消除现有Steelcase义齿和现有Steelcase票据中的某些契诺和限制性规定(“拟议修订”),日期为2006年8月7日。HNI已收到采纳建议修订所需的同意书。
于2025年10月9日,公司与作为J.P. Morgan Trust Company,National Association(“受托人”)的权益继承者的纽约梅隆银行信托公司(N.A.)就现有Steelcase契约订立第一份补充契约,日期为2025年10月9日(“补充契约”),从而使拟议修订生效。
补充契约有效,并构成公司与受托人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协议。然而,除非经HNI延长,否则建议的修订将直至交换要约及同意征求的结算日期(预期将于2025年10月27日纽约市时间下午5时正的交换要约届满日期后的五个营业日内)才会生效。公司已获悉,如果预计收购事项的完成不会在该日期或之前发生,出于任何原因,HNI预计将延长该到期日期,直至该收购事项可能在该交割日期或之前完成。
补充义齿以8-K表格的形式作为本当前报告的附件 4.1提交,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上述对补充义齿的描述并不完整,而是通过参考此类展品对其整体进行了限定。
| 项目9.01。 | 财务报表及附件 |
| (d) | 展品。 |
| 附件 |
说明 |
|
| 4.1 | 第一份补充契约,日期为10月9日,由Steelcase Inc.和作为受托人的纽约梅隆银行信托公司,N.A.签署。 | |
| 104 | 封面交互式数据文件(嵌入在XBRL在线文档中) | |
2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正式授权下述代表人签署的情况下,代表人具有签署权。
| Steelcase Inc. | ||||||
| 日期:2025年10月10日 | 签名: | /s/David C. Sylvester |
||||
| 姓名: | David C. Sylvester | |||||
| 职位: | 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 |||||
3
附件 4.1
Steelcase Inc.
发行人
和
纽约梅隆银行信托公司,N.A。
(摩根大通信托公司利益继任者,全国协会)
作为受托人
第一补充契约
日期截至
2025年10月9日
高级债务证券
第一份补充契约,日期为2025年10月9日,由密歇根公司Steelcase Inc.(“公司”)与作为受托人的纽约梅隆银行信托公司(J.P. Morgan Trust Company,National Association的利益继承者)(“受托人”)签署,该契约修订和补充了Steelcase与作为受托人的J.P. Morgan Trust Company,National Association于2006年8月7日签署的契约(“基础契约”以及经修订和补充的“契约”)。
然而,公司及受托人是有关票据(定义见下文)的基础契约的订约方;
鉴于根据公司日期为2019年1月18日的高级职员证书,公司先前已发行本金总额为450,000,000美元的2029年到期的5.125%优先票据(“票据”),所有这些票据在本第一份补充契约日期仍未偿还;
然而,公司建议按下文第一条所述修订基础契约及票据(合称“建议修订”);
然而,HNI Corporation已根据其发售备忘录及同意征求声明(日期为2025年9月26日)的条款及条件,征求票据持有人对建议修订的同意(“交换要约备忘录”)。
然而,基础契约第9.02条规定,经当时未偿还票据本金总额不少于多数的持有人同意,公司经其董事会决议授权,与受托人可根据该第9.02条修订或补充契约或票据。
鉴于未偿还票据本金总额不少于多数的持有人(“必要同意”)已根据基础契约第9.02节有效地提出而非撤回其同意采纳将由本第一份补充契约生效的建议修订,且公司已收到D.F. King & Co.的证据,证明已收到由公司于本协议日期交付予受托人的公司高级职员证书(“同意高级职员证书”)所证明的建议修订的必要同意,希望仅就票据修订本第一补充契约中规定的义齿和票据。
然而,为了使这第一个补充契约成为公司的有效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所有必要的事情都已经按照其条款做了。
1
因此,为了及考虑到上述前提,为了持有人的平等及可予评定的利益,现相互订立契诺及协定如下:
第一条
修正
第1.01节修正案。
现仅在与《说明》相关的情况下对《基础契约》进行修订,以完整删除以下各节,并在每一节的情况下,代之以插入“[故意省略]”一语,以及对其的任何和所有引用(包括因此类删除而将被删除的引用的任何定义),以及根据这些定义承担的任何和所有义务,与之相关的任何违约事件特此在整个基础契约中删除,仅当它们与票据相关,而此类章节和引用仅在与票据相关时不再具有进一步的效力或效果:
(a)题为“留置权限制”的第4.05条;
(b)题为“售后回租交易的限制”的第4.06节;
(c)题为“控制权变更触发事件时的回购要约”的第4.07节;
(d)第5.03条题为「公司的报告」;及
(e)第10.03条,题为“在某些事件中应予担保的证券”。
特此修改票据反面,将标题为“持有人选择回购”的部分全部删除,代之以“[有意省略]”。现将票据所附的题为“持有人选择购买的选择权”的表格全部删除,代之以“[有意省略]”字样。
第二条
杂项规定
第2.01节定义。本第一个补充义齿中使用但未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基础义齿中赋予的含义。
第2.02节确认义齿。经本第一份补充契约补充和修订的基础契约在所有方面均获批准和确认,而基础契约、本第一份补充契约及其补充的任何适用契约应被理解、视为并被解释为与票据相关的同一文书。
第2.03节管辖法律。本第一份补充契约应被视为根据纽约州国内法订立的合同,就所有目的而言,应根据该国法律进行解释。
2
第2.04节对应方。本第一补充契约可在任意数目的对应方签署,每一对应方应为正本,但这些对应方应共同构成只有一份和同一份文书。
第2.05节可分离性。如本第一补充义齿所载的任何一项或多项规定因任何原因被认定为在任何方面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该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不影响本第一补充义齿的任何其他规定,但本义齿应被解释为该无效或非法或不可执行的规定从未包含在本或其中。
第2.06节没有福利。本第一补充契约中的任何明示或暗示,均不得给予除本合同各方及其继承人或受让人、票据持有人以外的任何人、本第一补充契约或基础契约项下的任何利益或法律或衡平法权利、补救或索赔。
第2.07条受托人无责任。受托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以下事项负责或就以下事项负责,且受托人不会就以下事项作出任何陈述:(a)同意官证书或本第一份补充契约的有效性或充分性,(b)本协议其他方以公司行动或其他方式适当授权本协议,(c)本协议任何其他方适当执行本协议,(d)本协议所规定的拟议修订的后果(直接或间接以及有意或无意),(e)交换要约或同意征求的有效性或充分性,交换要约备忘录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材料或程序,(f)本第一个补充契约的形式或实质,或(g)此处包含的陈述,所有这些陈述均由公司单独进行。受托人根据在对第一份补充契约的陈述中提及的持有人的同意并以同意官证书为证据订立第一份补充契约。基础契约中包含的关于受托人的权利、特权、豁免、权力和义务的所有规定,应完全适用于本第一个补充契约,其效力与本文全文所述的相同。公司在此重申其根据基础契约第7.06条承担的义务,以赔偿受托人因其执行和履行第一个补充契约而招致的任何和所有损失、责任或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此项赔偿应在基础契约第7.06节明文规定的基础契约的满足和解除以及受托人的辞职或免职后继续有效。
第2.08节修正的运作条件。本第一份补充契约在本协议各方签署时作为具有约束力的协议生效;但前提是本协议第一条中规定的修订在结算日(如交换要约备忘录中所定义)之前不得生效。
3
作为证明,本协议各方已促使本第一份补充契约全部于上述日期和年份首次正式签署。
| Steelcase Inc. | ||||
| 由 | ||||
| /s/David C. Sylvester | ||||
| 姓名: | David C. Sylvester | |||
| 职位: | 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 |||
| 纽约梅隆信托公司(Bank of New York MELLON TRUST COMPANY,N.A.)担任受托人 | ||||
| 由 | ||||
| /s/斯泰西·B·波因德克斯特 | ||||
| 姓名: | 斯泰西·B·波因德克斯特 | |||
| 职位: | 代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