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1
Bad Homburg v.d. H ö he,2025年8月11日
根据第596/2014号条例(EU)第5条第1款a项和授权条例(EU)2016/1052第2条第1款进行披露
费森尤斯医疗 AG(“FME”)于2025年6月17日披露进行股票回购计划。该项目计划于2025年8月11日启动,至迟于2027年8月10日(含)两年内完成。最多可在证券交易所回购29,288,814股(ISIN DE0005785802,“FME-Shares”),购买总价(不包括辅助收购费用)为10亿欧元。购买FME-shares是基于2021年5月20日股东大会授予的授权(“授权”)。
回购的股份以注销为主,相应减少股本。在明显较小的程度上,回购的股份可能被用于基于激励的薪酬计划下的分配。
股份回购分两期进行。根据第一批,FME-Shares将在截至2026年4月30日(含)的期间内根据以下条件以总额不超过6亿欧元的价格收购。
回购应根据第596/2014号条例(EU)第5条的安全港规定,结合2016年3月8日委员会授权条例(EU)2016/1052的规定,以适用于回购计划和稳定措施的条件的监管技术标准补充条例(EU)第596/2014号条例(“授权条例(EU)2016/1052”)。
已授权一家信贷机构进行第一批回购。信贷机构独立于和不受FME的任何影响而作出有关购买FME-Shares时机的交易决策。
根据授权,FME被允许在2026年5月19日之前收购FME-shares,金额最高可达决议通过时现有股本的10%。在当前授权之后继续实施股票回购计划取决于FME机构的必要决议。每股FME-Share支付的金额(不包括附属收购成本)不得超过或低于交易当日在Xetra交易系统(或Xetra系统功能等同的继承者)中通过开盘竞价确定的同一类别股票的价格超过或低于10%。
信贷机构将特别有义务按照授权条例(EU)2016/1052第3条的交易条件进行股票回购。据此,FME-股份的购买价格不得高于上一次独立交易的价格,或(如果该价格更高)高于进行购买的交易场所当前的最高独立出价。另可在一个交易日买入不超过买入所在交易场所日均股票成交额的25%。日均股票成交额按相应买入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成交量计算。
与股份回购计划相关的交易将根据第596/2014号条例(EU)第5条第1款b项的要求,不迟于此类交易执行之日的第7个交易日结束前披露。
FME将定期提供有关股票回购计划进展的信息,包括在https://freseniusmedicalcare.com/en/investors/shares/share-buy-back/上发布其要求的披露信息,并将在公开披露之日起至少5年内向公众提供这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