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20-F/A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b)或(g)条提交的注册声明
或者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提交的年度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
或者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提交的☐过渡报告
或者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提交的☐公司报告
要求本壳公司报告从____________到_________过渡期的事件发生日期
委员会档案编号:001-38851
(注册人的确切名称在其章程中指明)
不适用
(将登记员姓名翻译成英文)
(法团或组织的司法管辖权)
先进商业园,9th Fl,Bldg C2,
高科技区蓝湾巷29号,
中国广东珠海519080
(主要执行办公室地址)
Stewart Lor,首席执行官
先进商业园,9th Fl,Bldg C2,
高科技区蓝湾巷29号,
中国广东珠海519080
电话:+ 86-756-339-5666
(公司联系人的姓名、电话、电子邮件和/或传真号码和地址)
根据该法第12(b)节登记或将要登记的证券:
| 每一类的名称 | 交易符号 |
各注册交易所的名称 | ||
|
|
|
|
根据该法第12(g)节登记或将要登记的证券:
无
(班级名称)
根据该法第15(d)节有报告义务的证券:
无
(班级名称)
请注明截至年度报告所涉期间结束时发行人各类资本或普通股的流通股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发行在外股票数量为285,005,647股。
如果注册人是《证券法》第405条所界定的知名、经验丰富的发行人,请用复选标记表示。是☐否
如果本报告是年度报告或过渡报告,请用复选标记表明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节,登记人是否无需提交报告。是☐否
注——勾选上述方框并不免除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提交报告的任何登记人根据这些条款承担的义务。
用复选标记表明登记人是否:(1)在过去12个月内(或在要求登记人提交此类报告的较短期限内)提交了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告,以及(2)在过去90天内是否遵守了此类提交要求。是☐
用复选标记表明登记人是否在过去12个月内(或在要求登记人提交和张贴此类文件的较短时间内)以电子方式提交了根据S-T规则第405条要求提交和张贴的每一份交互式数据文件。是☐
通过复选标记指明注册人是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非加速申报人还是新兴成长型公司。参见《交易法》第12b-2条中“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和“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定义。
| 大型加速披露公司 | ☐ | 加速披露公司 | ☐ |
|
|
☒ | 新兴成长型公司 |
|
如果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其财务报表,请勾选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交易法》第13(a)节规定的任何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是指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2012年4月5日之后发布的对其会计准则编纂的任何更新。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已就编制或发布其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15 U.S.C. 7262(b))第404(b)节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向其管理层提交了报告和证明。是☐否
如果证券是根据该法第12(b)节登记的,请用复选标记表明备案中所列登记人的财务报表是否反映了对先前发布的财务报表的错误更正。☐
用复选标记表明这些错误更正是否属于需要对登记人的任何执行干事根据§ 240.10D-1(b)在相关追回期间收到的基于奖励的报酬进行追回分析的重述。☐
请用复选标记表明登记人在编制本备案文件所列财务报表时采用了哪种会计基础:
|
|
已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
其他☐ |
如果在回答上一个问题时已勾选“其他”,请用复选标记表示登记人选择遵循的财务报表项目。项目17 ☐项目18 ☐
如果这是一份年度报告,请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为空壳公司(如《交易法》第12b-2条所界定)。是☐否
(仅适用于过去五年内参与破产程序的发行人)
在根据法院确认的计划分发证券之后,用复选标记表明登记人是否已提交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13或15(d)条要求提交的所有文件和报告。☐是☐否
| 审核员姓名: | 审计员位置: | 审计师事务所编号: | ||
|
|
|
|
解释性说明
表格20-F(“表格20-F/A”)的第2号修订是为了修订宏桥高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年度的表格20-F年度报告(“原始表格20-F”)。提交本表格20-F/A是为了修订项目15下的某些披露。应美国证交会的评论,对管理层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年度报告的控制和程序进行了回应。
“项目15”第一段。控制和程序-(b)第118页原表格20-F的《管理层关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年度报告鉴证报告》全文改为:
“根据《交易法》第13a-15(f)条和第15d-15(f)条的规定,我们的管理层有责任建立并维持对财务报告的充分内部控制。
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是一个旨在为我们的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编制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其中包括以下政策和程序:(1)与维护记录有关,这些记录以合理的细节准确和公平地反映我们公司资产的交易和处置;(2)合理保证交易记录是必要的,以便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3)就防止或及时发现可能对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未经授权的收购、使用或处置本公司资产,提供合理保证。
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由于其固有的局限性,可能无法防止或发现错报。此外,对今后各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任何评价的预测,都会受到以下风险的影响:由于条件的变化,控制可能变得不充分,或者政策或程序的遵守程度可能恶化。
根据《交易法》第13a-15(c)条的要求,我们的管理层根据Treadway委员会发起组织委员会发布的《内部控制——综合框架(2013)》框架,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估。基于这一评价,我们的管理层得出结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不有效。我们和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发现的重大缺陷涉及:(一)缺乏适当了解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和合规要求的会计人员和资源;(二)缺乏足够的书面财务结算政策和程序,特别是与期末费用截止和应计费用有关的政策和程序;(三)在为重大和非常规付款交易保持足够的文件和评估其所涉会计问题方面控制不足;(四)缺乏足够的书面财务结算政策和程序,特别是那些与期末费用削减和应计有关的费用。”
此外,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2b-15条的要求,根据《交易法》第13a-14(a)条,公司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的新证明作为证据提交本20-F/A表。
1
项目19。展览
EXHIBIT INDEX
| 附件 | 附件标题 | |
| 12.1 |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302条由首席执行干事核证。 | |
| 12.2 |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302条,由首席财务官核证。 | |
| 13.1 |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节,由首席执行干事核证。 | |
| 13.2 |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条,由首席财务官核证。 |
2
签名
登记人在此证明其符合提交本表格20-F/A的所有要求,并已妥为安排并授权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年度报告。
| 宏桥高科技有限公司 | ||
| 签名: | Stewart Lor | |
| 姓名: | Stewart Lor | |
| 职位: | 首席执行官 | |
| 日期: | 2023年9月12日 |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