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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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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leprovisionnotice.htm
纽约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或“交易所”)特此通知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会”),它打算将全部类别的美国存托股票从上市和注册中删除,根据第12d2-2(b)条的规定,每股代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在联交所上市和注册的10股普通股(“美国存托股份”),因为交易所认为,美国存托股票不再适合继续在纽交所上市交易。本交易所根据2020年11月12日发布的第13959号行政令(以下简称“命令”),根据《上市公司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第802.01D条做出了决定。该命令禁止从美国东部标准时间2021年1月11日上午9:30开始进行任何公开交易证券的交易,或任何中国共产党军事公司的衍生证券或旨在为此类证券提供投资风险的证券,由任何美国人。此外,2021年1月5日,财政部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OFAC”)向交易所提供了以下具体指导:“遵守第13959号行政命令第1(a)(i)节,美国人不能在美国东部时间2021年1月11日上午9:30之后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NYSE:CHA),中国移动有限公司(NYSE:CHL)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NYSE:CHU)的ADR中从事某些交易(如E.O.所规定)。在OFAC发布命令和声明后,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执行交易清算功能的实体国家证券清算公司(“NSCC”)宣布,截至2021年1月11日,它将不为公司提供清算服务(“交易捕捉”)。没有NSCC提供的清算服务,就无法在纽约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根据该等公告,交易所确定该公司美国预托股份自2021年1月11日起暂停买卖,并告知公司,由于公司“不再适合上市”,因此它也已决定根据《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手册》(“手册”)第802.01D条启动除牌程序。发布了有关暂停上市和退市的新闻稿,并于2021年1月6日发布在交易所网站上。本公司有权向交易所董事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上诉决定将美国存托股票除牌,前提是它在收到退市决定通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秘书提出了进行此类审查的书面请求。2021年1月20日,公司要求委员会审查该决定。2021年5月6日,委员会确认了交易所将公司美国存托股票除牌的决心。因此,已满足SEC规则12d2-2(b)下提交此申请的所有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