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5.2

| 2025年4月29日 | 我们的参考文献:MRC/BLUI/C6410-H18817 |
| 董事会 南财中心22楼 武横路6号 天河区 广州市 广东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尊敬的先生或女士
泛华金融有限公司
表格20-F
我们同意将于2025年4月29日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交易法”)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会”)提交的泛华金融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表格20-F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项目3.D.风险因素——与我们的美国存托股票相关的风险”和“项目10.E.附加信息——税务——开曼群岛税务”标题下对本所的提及。我们进一步同意以提述方式将载于年度报告内的我们的意见摘要纳入表格S-8上的注册声明(编号333-230955)及表格F-3上的注册声明(编号333-259304)。
我们也同意向委员会提交这份同意书,作为年度报告的证据。
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因此不承认我们属于《交易法》或其下的委员会规则和条例要求其同意的人员类别。
你忠实的
/s/沃克斯
WALKERS(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