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根据
18《美国法典》第1350条,
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性能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在本报告发布之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4年12月28日的财政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我,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George L. Holm,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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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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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eorge L. Holm |
George L. Holm |
首席执行官 |
(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