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3.2
认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美国法典第18编第63章第1350节(a)和(b)小节)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美国法典》第18编第63章第1350节(a)和(b)小节)第906节的规定,以下签名的韩国SK电信有限公司(一家根据大韩民国法律组建的公司(“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特此证明,在该高级管理人员知情的情况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20-F表格”)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且20-F表格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日期:2026年4月29日 |
/s/钟硕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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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硕公园 | ||||
| 首席财务官 |
已向公司提供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要求的这份书面声明的签名原件,并将由公司保留,并应要求提供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