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附件 32.1
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18 U.S.C.第1350条)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第906条通过的18 U.S.C. § 1350,以下每一位署名的高级职员均证明:
1.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公司截至2026年2月28日止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季度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并
2.本季度报告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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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aRTHURT. SA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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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hur T. Sands,医学博士,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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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首席执行官兼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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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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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hANS VANHO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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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s van Hou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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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财务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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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财务会计干事) |
日期:2026年4月8日
第906节要求的本书面陈述的签名正本,或第906节要求的本书面陈述的电子版中以打字形式出现的认证、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采用签名的其他文件,已提供给公司,并将由公司保留,并应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
上述证明将作为表格10-Q的证据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不应被视为表格10-Q的一部分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