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附表13G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
(修正案编号。)*
Edify Acquisition Corp.
(发行人名称)
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
(证券类别名称)
28059Q103
(CUSIP号码)
2022年12月31日
(需要提交本声明的事件发生日期)
选中适当的方框,以指定提交本附表所依据的规则:
| ☐ | 细则13d-1(b) |
| ☐ | 细则13d-1(c) |
| ☒ | 细则13d-1(d) |
| * | 本封页的其余部分应填写,以供报告人在本表格上首次提交有关标的类别证券的文件,以及随后的任何修订,其中所载信息可能会改变前一封页所提供的披露内容。 |
为1934年《证券交易法》(“法案”)第18条的目的,本封面其余部分所要求的信息不应被视为“归档”,或以其他方式受该法案该部分的责任约束,但应受该法案所有其他条款的约束(但见附注)。
| CUSIP第28059Q103号 | 附表13G |
| (1) | 报告人姓名
FFI基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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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如果某个组的成员,请选中相应的框(请参阅说明) (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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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仅用于S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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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点
开曼群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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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目 股份 有益的 拥有 每个 报告 人 与: |
(5) | 单独表决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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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共同投票权
36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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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唯一决定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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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共同的决定权
36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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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每个报告人实益拥有的总额
36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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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检查第(9)行的合计金额是否不包括某些股份(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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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第(9)行中以数额表示的类别百分比)
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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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报告人的类型(见说明)
O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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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报告的证券包含在Edify Acquisition Corp.(“发行人”)于2021年1月20日发行的同等数量的单位(“单位”)内。每个单位包括一股发行人的A类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普通股”)和一份可赎回认股权证(“可赎回认股权证”)的二分之一。可赎回认股权证的行使价为每股普通股11.50美元。可赎回认股权证目前不可行使,在发行人初始业务合并后30天后可行使,但须满足某些附加条件。可赎回认股权证将在发行人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五年后到期。报告人报告为实益拥有的普通股股份数目不包括行使可赎回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股份。 |
| CUSIP第28059Q103号 | 附表13G |
| (1) | 报告人姓名
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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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如果某个组的成员,请选中相应的框(请参阅说明) (a)☐(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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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仅用于SE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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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点
开曼群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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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目 股份 有益的 拥有 每个 报告 人 与: |
(5) | 单独表决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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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共同投票权
7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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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唯一决定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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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共同的决定权
7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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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每个报告人实益拥有的总额
7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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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检查第(9)行的合计金额是否不包括某些股份(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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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第(9)行中以数额表示的类别百分比)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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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报告人的类型(见说明)
O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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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报告的证券包括在同等数量的单位内。每个单位由一股普通股和一份可赎回认股权证的二分之一组成。可赎回认股权证的行使价为每股普通股11.50美元。可赎回认股权证目前不可行使,可在发行人初始业务合并后30天后行使,但须满足某些附加条件。可赎回认股权证将在发行人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五年后到期。报告人报告为实益拥有的普通股股份数目不包括行使可赎回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股份。 |
| CUSIP第28059Q103号 | 附表13G |
| (1) | 报告人姓名
奥利凡特基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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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如果某个组的成员,请选中相应的框(请参阅说明) (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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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仅用于S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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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点
开曼群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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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目 股份 有益的 拥有 每个 报告 人 与: |
(5) | 单独表决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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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共同投票权
6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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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唯一决定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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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共同的决定权
6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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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每个报告人实益拥有的总额
6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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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检查第(9)行的合计金额是否不包括某些股份(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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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第(9)行中以数额表示的类别百分比)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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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报告人的类型(见说明)
O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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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报告的证券包括在同等数量的单位内。每个单位由一股普通股和一份可赎回认股权证的二分之一组成。可赎回认股权证的行使价为每股普通股11.50美元。可赎回认股权证目前不可行使,可在发行人初始业务合并后30天后行使,但须满足某些附加条件。可赎回认股权证将在发行人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五年后到期。报告人报告为实益拥有的普通股股份数目不包括行使可赎回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股份。 |
| CUSIP第28059Q103号 | 附表13G |
| (1) | 报告人姓名
Bracebridge Capital,LL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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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如果某个组的成员,请选中相应的框(请参阅说明) (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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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仅用于S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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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点
特拉华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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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目 股份 有益的 拥有 每个 报告 人 与: |
(5) | 单独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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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共同投票权
50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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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唯一决定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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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共同的决定权
50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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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每个报告人实益拥有的总额
50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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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检查第(9)行的合计金额是否不包括某些股份(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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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第(9)行中以数额表示的类别百分比)
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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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报告人的类型(见说明)
OO,I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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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报告的证券包括在同等数量的单位内。每个单位由一股普通股和一份可赎回认股权证的二分之一组成。可赎回认股权证的行使价为每股普通股11.50美元。可赎回认股权证目前不可行使,可在发行人初始业务合并后30天后行使,但须满足某些附加条件。可赎回认股权证将在发行人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五年后到期。报告人报告为实益拥有的普通股股份数目不包括行使可赎回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股份。 |
| CUSIP第28059Q103号 | 附表13G |
| 项目1。 | |
(a)发行人名称:
Edify Acquisition Corp.(“发行人”)。
(b)发行人主要执行办公室地址:
第七大道888号,29楼,纽约,NY 10106
| 项目2。 | |
(a)提交人姓名:
这份关于附表13G的联合声明由FFI Fund Ltd.(简称“FFI”)、FYI Ltd.(简称“FYI”)、Olifant Fund Ltd.(简称“Olifant”,与FFI和FYI合称“Funds”)和Bracebridge Capital,LLC(简称“投资管理人”)提交,它们被统称为“报告人”。投资经理是每个基金的投资经理。截至2023年6月14日,报告人签订了一份联合提交协议,该协议的副本作为附件 99.1(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与本附表13G一起提交,根据该协议,报告人同意根据该法第13d-1(k)条的规定联合提交本声明。
(b)主要营业厅地址:
报告人的主要营业厅是Boylston Street 888,15th Floor,Boston,Massachusetts 02 199。
(c)公民身份:
投资经理是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每个基金都是开曼群岛豁免公司。
(d)证券的名称和类别:
发行人的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普通股”)。
(e)CUSIP编号:
28059Q103
| 项目3。 | 如果本声明是根据§ § 240.13d-1(b)或240.13d-2(b)或(c)提交的,请检查提交人是否为: |
不适用。
| 项目4。 | 所有权: |
(a)。实益拥有的数额:
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报告人合计可被视为实益拥有500,000股普通股,包括在Edify Acquisition Corp.(“发行人”)于2021年1月20日发行的同等数量的普通股(“单位”)中。每个单位包括一股普通股和一份可赎回认股权证(“可赎回认股权证”)的二分之一。可赎回认股权证的行使价为每股普通股11.50美元。可赎回认股权证目前不可行使,可在发行人初始业务合并后30天行使,但须满足某些附加条件。可赎回认股权证将在发行人的初始业务合并完成五年后到期。数目
| CUSIP第28059Q103号 | 附表13G |
报告人实益拥有的普通股股份不包括行使可赎回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股份。这些单位的直接实益拥有情况如下:(一)FFI直接拥有的365,000股普通股;(二)FYI直接拥有的70,000股普通股;(三)Olifant直接拥有的65,000股普通股。
(b)。班级百分比:
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报告人总计可被视为已发行普通股约29.6%股份的实益拥有人,其中包括(i)FFI直接拥有的21.6%股份,(ii)FYI直接拥有的4.1%股份,以及(iii)Olifant直接拥有的3.9%股份。根据发行人于2023年5月19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每个报告人实益拥有的普通股股份百分比基于截至2023年5月19日已发行普通股的总数1,687,664股。
(c)。该人拥有的普通股股份数目:
FFI:
| (一) | 投票或指挥投票的单独权力:0 |
| (二) | 投票或指挥投票的共有权力:365000 |
| (三) | 处置权或指示处置权:0 |
| (四) | 共有权力处置或指示处置:365000 |
仅供参考:
| (一) | 投票或指挥投票的单独权力:0 |
| (二) | 投票或指挥投票的共有权力:70,000 |
| (三) | 处置权或指示处置权:0 |
| (四) | 共有处分或指示处分权力:70,000 |
橄榄:
| (一) | 投票或指挥投票的单独权力:0 |
| (二) | 投票或指挥投票的共有权力:65000 |
| (三) | 处置权或指示处置权:0 |
| (四) | 共有权力处置或指示处置:65000人 |
投资经理:
| (一) | 投票或指挥投票的单独权力:0 |
| (二) | 投票或指挥投票的共有权力:500000 |
| (三) | 处置权或指示处置权:0 |
| (四) | 共有处分或指示处分权力:50万 |
各基金均有权投票和处置由该实体实益拥有的普通股股份(如上文所述),各基金均明确表示放弃对非其直接拥有的任何普通股股份的实益所有权,除非在其中享有任何金钱利益。投资经理作为各基金的投资经理,有权投票和处置本附表13G所列的所有普通股股份,但明确表示放弃对任何普通股股份的实益拥有权,但以其在其中的金钱利益为限。
| 项目5。 | 对某一类人百分之五或更少的所有权: |
不适用。
| 项目6。 | 代表另一人拥有超过百分之五的所有权: |
不适用。
| CUSIP第28059Q103号 | 附表13G |
| 项目7。 | 子公司取得被母公司控股公司或控制人报告的证券的识别与分类 |
不适用。
| 项目8。 | 小组成员的识别和分类 |
不适用。
| 项目9。 | 集团解散通知书 |
不适用。
| 项目10。 | 认证 |
不适用。
| CUSIP第28059Q103号 | 附表13G |
签名
经合理查询,并尽本人所知及所信,本人保证本声明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正确性。
日期:2023年6月14日
| BRACEBRIDGE CAPITAL,LLC | ||
| 签名: | /s/John N. Spinney,Jr。 | |
| 姓名: | 小约翰·N·斯宾尼。 | |
| 职位: | 获授权签署人 | |
| FFI基金有限公司。 | ||
| 签名: | /s/John N. Spinney,Jr。 | |
| 姓名: | 小约翰·N·斯宾尼。 | |
| 职位: | 获授权签署人 | |
| 仅供参考。 | ||
| 签名: | /s/John N. Spinney,Jr。 | |
| 姓名: | 小约翰·N·斯宾尼。 | |
| 职位: | 获授权签署人 | |
| 奥利凡特基金有限公司。 | ||
| 签名: | /s/John N. Spinney,Jr。 | |
| 姓名: | 小约翰·N·斯宾尼。 | |
| 职位: | 获授权签署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