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15
终止注册的证明和通知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g)条
或暂停根据第13和15(d)条提交报告的义务
1934年证券交易法
委员会文件编号:001-36442
| 聚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 (注册人在其章程中指定的确切姓名) |
| 中汇广场B座20楼 东城区东直门南路11号 北京100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话:+ 86-10-5676-6999 |
| (注册人主要行政办公室的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
| 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25美元 美国存托股票,每股代表十股A类普通股 |
| (本表格涵盖的各类名称证券的名称) |
| 无 |
| (根据第13(a)或15(d)条提交报告的义务仍然存在的所有其他类别证券的名称) |
请在方框中打X以指定终止或暂停提交报告的义务所依赖的适当规则规定:
| 规则12g-4(a)(1) | x |
| 规则12g-4(a)(2) | ¨ |
| 规则12h-3(b)(1)(i) | x |
| 规则12h-3(b)(1) | ¨ |
| 规则15d-6 | ¨ |
截至认证或通知日期的记录持有人的大致数量:一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聚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已安排以下签署的正式授权人代表其签署本证书/通知。
聚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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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0年4月27日 | 签名: | /s/陈欧 | |
| 名称: | 陈欧 | ||
| 职位: | 董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