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pidos CLO LI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PID2024-51A Sub01/20/2038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S03771PAE51 _ OX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6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01408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983521171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泽西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pex Credit CLO LLC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OKB854VBBC1981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pex Credit Clo 2018-I Ltd
|
| d. CUSIP(如有)。 |
03754MAE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3754MAE30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APEXC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242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242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120457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pex Credit CLO LLC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pex Credit CLO 2020-II LLC
|
| d. CUSIP(如有)。 |
58405JAC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58405JAC1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870988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049591.59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2957693566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PIDO18R-FeeltR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PIDO18R-FeeltR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APIDO18RFLTR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49861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43407.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23607243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RES 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4S1FMDW7K3MU50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战神XLII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BCC2CVEI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3337MAG7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191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03763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197622697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RES 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BC3E2Y44TL8536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战神XXVII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00191CAC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0191CAC64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ARES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787169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103577.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3979918004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RES 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FI9E5eZIMPA581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战神XLIX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04017KAC2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4017KAC2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66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767046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171379689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RES 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635400YF4AHA6NB2CU53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战神XXXVII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04015QAD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4015QAD97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ARES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35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623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44836880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RES 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RES Loan Funding II Ltd
|
| d. CUSIP(如有)。 |
04019KAC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4019KAC0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7101675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204282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407758791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res Loan Funding IX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RES 2025-ALF9A Sub03/31/2038
|
| d. CUSIP(如有)。 |
03990JAC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3990JAC8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37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813561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789045105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RES 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res Loan Funding VII Ltd
|
| d. CUSIP(如有)。 |
04021BAC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4021BAC6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267943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2297341277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RES 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res LVII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04017UAC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4017UAC0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82077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0942996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0613233907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RES 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战神LXI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04019EAC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4019EAC4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3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24694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314909982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RES 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战神LXVII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039940AC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39940AC56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6046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4119726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3694234627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泽西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RES 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战神XL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04016HAB2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4016HAB24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ARES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1274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6038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64048363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RES XLIV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RES 2017-44A Sub04/15/2034
|
| d. CUSIP(如有)。 |
04016NAJ2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4016NAJ2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115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275925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237475981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RES 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RES XLVI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04016UAU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4016UAU16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64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7616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73864954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RES 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战神XXXVR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00192TAC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0192TAC8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7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94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2851404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res Loan Funding VIII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RES 2024-ALF8 Sub01/24/2038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S04021NAC02 _ OX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56782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9402497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8516466434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ound Point Clo XXX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NDPT 2021-2X SubB07/25/2034
|
| d. CUSIP(如有)。 |
G82879AB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82879AB6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6931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931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672213754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ound Point Clo XXX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NDPT 2021-2X Y 07/25/2034
|
| d. CUSIP(如有)。 |
G82879AC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82879AC46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26562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1542.76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20893579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ound Point CLO XXXIII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NDPT 2022-1A Sub04/25/2035
|
| d. CUSIP(如有)。 |
83616LAC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83616LAC9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18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534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1487773624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泽西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ound Point CLO XXXIII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NDPT 2022-1A Y 04/25/2035
|
| d. CUSIP(如有)。 |
83616LAE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83616LAE56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90625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6329.13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4493302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泽西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ound Point CLO XXXIII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NDPT 2022-1X Sub04/25/2035
|
| d. CUSIP(如有)。 |
G8288LAB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8288LAB8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933176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11312.88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495904704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泽西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Bluemountain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BlueMountain Fuji US Clo II Ltd
|
| d. CUSIP(如有)。 |
09629HAC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9629HAC88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布卢姆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798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9950.01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67842099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雕塑家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雕塑家CLO XXXIV Ltd
|
| d. CUSIP(如有)。 |
81124DAC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81124DAC6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6579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82897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274372030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雕塑家CLO XXXV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CUL 35A Sub04/27/2038
|
| d. CUSIP(如有)。 |
81125PAC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81125PAC86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817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8399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372418640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雕塑家CLO XXXII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CUL 32A Sub04/30/2037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S81124RAC51 _ OX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2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8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465535423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泽西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沙克尔顿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0LHXWSIZGUY418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沙克尔顿2013-IV-R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81882GAE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81882GAE70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沙克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45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125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5940426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ignal Peak CLO 4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635400L44OLNOBHFTO08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peak 2017-4a Subb 10/26/2034
|
| d. CUSIP(如有)。 |
56846YAE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56846YAE5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7056061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23363.66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41060579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ignal Peak CLO,LLC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635400L44OLNOBHFTO08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ignal Peak CLO 4 Ltd
|
| d. CUSIP(如有)。 |
BCC2ELRM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6101JAC0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4131624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047897.4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1986185004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ignal Peak CLO,LLC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ignal Peak CLO 1 LTD
|
| d. CUSIP(如有)。 |
289246AC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289246AC4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7275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2365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216910411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ignal Peak CLO,LLC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ignal Peak CLO 10 Ltd
|
| d. CUSIP(如有)。 |
82671WAC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82671WAC9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58665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03466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1003481002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ignal Peak CLO,LLC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ignal Peak CLO 10 Ltd
|
| d. CUSIP(如有)。 |
82671WAC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82671WAC9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387946186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ignal Peak CLO,LLC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ignal Peak CLO 5 Ltd
|
| d. CUSIP(如有)。 |
56845DAC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56845DAC6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30675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30675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3207102627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ignal Peak CLO,LLC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ignal Peak CLO 7 Ltd
|
| d. CUSIP(如有)。 |
56844CAC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56844CAC9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2817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93242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5753649284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ignal Peak CLO 8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peak 2020-8a Sub04/20/2033
|
| d. CUSIP(如有)。 |
56845QAC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56845QAC7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243928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229355.2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4101905549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ignal Peak CLO,LLC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ignal Peak CLO 10 Ltd
|
| d. CUSIP(如有)。 |
82670VAC2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82670VAC2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1467808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9440342.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9155862074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Highbridge Loan Management 3-2014,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Highbridge Loan Management 3-2014,Ltd。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S42983LAE65 _ OX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55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55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2473157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麦迪逊公园基金XI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麦迪逊公园基金XI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S55818LAE92 _ OX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9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46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62653309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Telos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25490083G97ZZN6SR263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Telos Clo 2013-3 Ltd
|
| d. CUSIP(如有)。 |
BCC20UM2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87562AA56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特洛斯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5666667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66.67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0549594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Telos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S94NIRW4K03T89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Telos CLO 2014-6 Ltd
|
| d. CUSIP(如有)。 |
87970XAA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87970XAA81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特洛斯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14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14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2075512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TRAL 2017-4A Sub01/20/2030-费函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TRAL 2017-4A Sub01/20/2030-费函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TRAL _ Feeletter _ OXFORD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86377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000000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CARLG246-FeeltR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CARLG246-FeeltR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CARLG246FLTR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8222222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13793.99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595297594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CARLG25E-惠氏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CARLG25E-惠氏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CARLG25EWHEQTY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5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4849327327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凯雷全球市场策略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0C19IMTVUCMB96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凯雷全球市场策略CLO 2016-3 Ltd
|
| d. CUSIP(如有)。 |
14311WAC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14311WAC8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5445614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544561.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3437747692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凯雷全球市场策略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ODZUR61VZRRZ07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凯雷全球市场策略CLO 2014-5 Ltd
|
| d. CUSIP(如有)。 |
14311BAE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14311BAE02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CGMS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7134333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6373.16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44975726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凯雷全球市场策略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TYZXFDHLTKDG17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凯雷全球市场策略CLO 2013-4 Ltd
|
| d. CUSIP(如有)。 |
143108AA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143108AA6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45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32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22500879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凯雷全球市场策略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635400XFOCOSFVGDN267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凯雷US CLO 2020-2 Ltd
|
| d. CUSIP(如有)。 |
14315HAC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14315HAC7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4558333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367499.9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423588732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凯雷全球市场策略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卡莱尔US CLO 2021-11 LTD
|
| d. CUSIP(如有)。 |
143124AC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143124AC96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59492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0065776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9762448524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凯雷全球市场策略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635400XFOCOSFVGDN267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卡莱尔US CLO 2021-8 LTD
|
| d. CUSIP(如有)。 |
143117AE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143117AE9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528395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902222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844899425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维罗纳-惠泰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维罗纳-惠泰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VERONAWHEQTY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6620556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620555.5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6421048189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活力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73XIEUISQCY218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活力CLO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BCC31ZSH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9470HAB36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14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8792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852705717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BLUMFU2-费信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BLUMFU2-费信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BLUMFU2FEELTR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5535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000000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ound Point 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ound Point CLO 40 Ltd
|
| d. CUSIP(如有)。 |
83617DAC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83617DAC6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8635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7181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6663258559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CARLG163-FeeltR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CARLG163-FeeltR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CARLG163FLTR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5445614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82364.32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176868856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CARLG201-FEELTR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CARLG201-FEELTR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CARLG201FLTR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8783404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02345.6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19624804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德莱顿高级贷款基金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25490017VKY7XEFZL303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Dryden 86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26246AC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26246AAC0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53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7165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651410139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Dryden 75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DRSLF 2019-75A Sub07/15/2030
|
| d. CUSIP(如有)。 |
26252KAC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26252KAC9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110482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398661453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德莱顿108 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DRSLF 2022-108A Sub07/18/2035
|
| d. CUSIP(如有)。 |
26253NAE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26253NAE8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36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9204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892664174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泽西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德莱顿高级贷款基金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4WJFSUXXJ5FA29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德莱顿108 CLO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BCC36RW2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284ANAC5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5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95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1891237657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泽西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德莱顿高级贷款基金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ARO9JRDQL4oE07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德莱登38高级贷款基金
|
| d. CUSIP(如有)。 |
BCC28YAG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2848EAB05
|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SG2848EAB05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31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096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203283802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德莱顿高级贷款基金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Dryden 106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26254TAC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26254TAC8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23025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2873822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2485875364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德莱顿高级贷款基金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Dryden 76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26252XAA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26252XAA5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1989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49532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435985562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Dryden 78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DRSLF 2020-78A子04/17/2033
|
| d. CUSIP(如有)。 |
26253JAC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26253JAC1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0246726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869083.28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278262479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Dryden 78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DRSLF 2020-78X子04/17/2033
|
| d. CUSIP(如有)。 |
G2852JAB2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2852JAB2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9667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70676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2625193047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德莱顿高级贷款基金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Dryden 87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26246HAC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26246HAC5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68864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0697056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037470519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德莱顿高级贷款基金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Dryden 87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BCC30WH0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2857VAB0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87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84378295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海拔CLO 2021-14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WPT 2021-14A分项10/20/2034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S28623TAC80 _ OX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2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832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806928067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海拔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JPI8D017HI2768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海拔CLO 2021-14 Ltd
|
| d. CUSIP(如有)。 |
28623TAC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28623TAC8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0930905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442035.3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527804209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Elmwood CLO 14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Elmwood CLO 14 Ltd
|
| d. CUSIP(如有)。 |
29003XAE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29003XAE3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2359864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0355156.48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004310865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Elmwood CLO 16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ELM16 2022-3A Sub04/20/2034
|
| d. CUSIP(如有)。 |
29003DAC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29003DAC1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98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334975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294746149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Elmwood CLO 38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Elmwood CLO 38 Ltd
|
| d. CUSIP(如有)。 |
289909AC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289909AC7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9662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632086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552769313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Elmwood CLO V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Elmwood CLO V Ltd
|
| d. CUSIP(如有)。 |
29003AAC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29003AAC7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04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16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4034640336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海拔CLO 2020-11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WPT 2020-11X Sub10/15/2037
|
| d. CUSIP(如有)。 |
G31073AB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31073AB8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789474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82105.32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661550394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海拔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海拔CLO 2021-12 Ltd
|
| d. CUSIP(如有)。 |
28623NAC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28623NAC1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4245037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9733908.1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9440581347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Zais Clo 7有限责任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XFDOUEB0QTZS87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Zais Clo 7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98887WAC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98887WAC5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8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8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0775892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Zais Clo 7有限责任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XFDOUEB0QTZS87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Zais Clo 7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98887XAA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98887XAA7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2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2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0116384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FRPP1-feeltR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FRPP1-feeltR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FRPP1FLTR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9915743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492889.06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144790154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HIBLM143FEELTR-费信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HIBLM143FEELTR-费信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HIBLM143FEELTR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55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000000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Zais CLO 9,Limite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GT2U4OLB9UL559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Zais Clo 9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98875PAC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98875PAC41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ZAIS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27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699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4557397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Magnetite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29900SMT5EN0CN67W73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Magnetite XLVII Ltd
|
| d. CUSIP(如有)。 |
559917AE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559917AE9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50484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877588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7908732246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Marble Point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2549001G1E9UB7Y1WR96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Marble Point CLO XVI Ltd
|
| d. CUSIP(如有)。 |
56607DAA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56607DAA8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52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05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2958089669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Marble Point CLO XVII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MP17 2020-1A子04/20/2033
|
| d. CUSIP(如有)。 |
56606EAC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56606EAC3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87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84378295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Marble Point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2549003LUS5LG1CTZP23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Marble Point CLO XVII Ltd
|
| d. CUSIP(如有)。 |
56606FAA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56606FAA4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4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06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3937653789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Marble Point CLO XVIII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Marble Point CLO XVIII Ltd
|
| d. CUSIP(如有)。 |
566074AC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566074AC4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0602768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4210968.8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378272786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Marble Point CLO XVIII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MP18 2020-2A INC 10/15/2050
|
| d. CUSIP(如有)。 |
566077AA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566077AA1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7582651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653927.8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2573952969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Marble Point CLO XXIV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110Z5KVNWF6X83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Marble Point Clo XXIV Ltd
|
| d. CUSIP(如有)。 |
56607XAC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56607XAC0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804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0512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489898443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Marble Point CLO XXIV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110Z5KVNWF6X83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Marble Point Clo XXIV Ltd
|
| d. CUSIP(如有)。 |
56607YAA2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56607YAA2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91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562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2484795322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MBLPT18-FeeltR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MBLPT18-FeeltR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MBLPT18FLTR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7422471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58718.8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444895522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MidOcean Credit CLO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YUUBR2C1GYW366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MidOcean Credit CLO VI
|
| d. CUSIP(如有)。 |
59802WAC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59802WAC91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美都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97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71577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694200604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米尔福德公园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米尔福德公园CLO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59967DAE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59967DAE8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796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62168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572811427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泽西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MP Clo VIII,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D60LKSR31DKI65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MP CLO VIII Ltd
|
| d. CUSIP(如有)。 |
BCC29RSQ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0068AAB5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1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6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640111207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MPCF6-FELTR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MPCF6-FELTR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MPCF6FLTR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870988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094683.02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1061695257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拿骚2017-II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UA9BSPM14TR379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拿骚2017-II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631710AA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31710AA8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414084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98390.93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28939905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ctagon Investment Partners 42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CT422019-3A分区07/15/2034
|
| d. CUSIP(如有)。 |
67576RAC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576RAC7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1965078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874765.61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5697732282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ctagon Investment Partners 47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ctagon Investment Partners 47 Ltd
|
| d. CUSIP(如有)。 |
67576YAC2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576YAC2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52689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475292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430834762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ctagon Investment Partners 48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ctagon Investment Partners 48 Ltd
|
| d. CUSIP(如有)。 |
67577QAC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577QAC8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4225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946032.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4796986112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ctagon Investment Partners 52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ctagon 52 Ltd
|
| d. CUSIP(如有)。 |
67577KAJ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577KAJ6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3926829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1874390.1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151656092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ctagon Investment Partners XX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MQ9W5DWZ8QX450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ctagon Investment Partners XXII Ltd
|
| d. CUSIP(如有)。 |
67574QAG2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574QAG29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OCT2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962375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962.38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287311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ctagon Investment Partners XX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MQ9W5DWZ8QX450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ctagon Investment Partners XXII Ltd
|
| d. CUSIP(如有)。 |
67574QAH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574QAH02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OCT2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0096987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Neuberger Berman 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Z5ZNFT7IECFZ07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Neuberger Berman CLO XIV Ltd
|
| d. CUSIP(如有)。 |
BCC22PXS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64315AB3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78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198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3101629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NYACK Park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NYKPK 2021-1A分项10/20/2034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S67080QAC87 _ OX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45538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5148292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4691805269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aktree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BJ8TRWJ20BLC43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aktree CLO 2019-1 Ltd
|
| d. CUSIP(如有)。 |
67401YAC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401YAC3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5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86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8340843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aktree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aktree CLO 2018-1 Ltd
|
| d. CUSIP(如有)。 |
67400HAC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400HAC16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17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932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6723592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aktree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aktree CLO 2019-2 Ltd
|
| d. CUSIP(如有)。 |
67401VAC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401VAC9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4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144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109526092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aktree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aktree CLO 2019-3 Ltd
|
| d. CUSIP(如有)。 |
67400GAC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400GAC3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224348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7742261.6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7207606802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aktree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aktree CLO 2019-4 Ltd
|
| d. CUSIP(如有)。 |
67400JAC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400JAC7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5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4364394594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aktree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aktree CLO 2022-1 Ltd
|
| d. CUSIP(如有)。 |
67402NAC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402NAC6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2722223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4397778.12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3963907776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CP 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254900MN6N176YEZLX15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CP CLO 2020-18 Ltd
|
| d. CUSIP(如有)。 |
67570T10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570T105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601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01222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981717221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CP 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254900QIJ8IQOK988683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CP CLO 2016-11 Ltd
|
| d. CUSIP(如有)。 |
67092H20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092H209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50925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476825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432321565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CP 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CP CLO 2025-42 Ltd
|
| d. CUSIP(如有)。 |
67091SAC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091SAC1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89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98595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895969786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CTAG57-FeeltR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CTAG57-FeeltR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OCTAG57FLTR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1725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02036.68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98961852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CP 2024-37A Sub10/15/2037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CP 2024-37A Sub10/15/2037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S67120BAC37 _ OX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7035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540995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4945578327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泽西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Regatta X Funding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E2FIIBY7XTJE98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Regatta X Funding Ltd
|
| d. CUSIP(如有)。 |
75884CAU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75884CAU0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512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050656.13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1018995096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Regatta XIV Funding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Regatta XIV Funding Ltd
|
| d. CUSIP(如有)。 |
75888NAE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美国75888NAE8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503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0863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59028921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Regatta XVIII Funding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Regatta XVIII Funding Ltd
|
| d. CUSIP(如有)。 |
75884HAB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75884HAB1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9740356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3234458.42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2835644174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帆船赛XXII融资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帆船赛XXII融资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758969AC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758969AC3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8823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368203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296838304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Regatta XXIII Funding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Regatta XXIII Funding Ltd
|
| d. CUSIP(如有)。 |
75889GAC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75889GAC6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4536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485048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440296769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Regatta XXIX Funding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帆船赛XXIX Funding Ltd
|
| d. CUSIP(如有)。 |
758972AC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758972AC7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854264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1583878.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093345826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Regatta XXVI Funding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帆船赛XXVI Funding Ltd
|
| d. CUSIP(如有)。 |
75900YAC2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75900YAC2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30225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427395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3843811159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Riserva CLO,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640C8oB2i8SN35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Riserva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76761TAC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76761TAC9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36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088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1055213626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Rockford Tower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GGUAM1ZV2SKK63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Rockford Tower CLO 2019-1 Ltd
|
| d. CUSIP(如有)。 |
77342NAC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77342NAC8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5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145479819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Rockford Tower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Rockford Tower CLO 2021-2 Ltd
|
| d. CUSIP(如有)。 |
BCC31GL2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7621MAB4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45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0225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4871149299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Rockford Tower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Rockford Tower CLO 2022-1 Ltd
|
| d. CUSIP(如有)。 |
77340KAC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77340KAC6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806875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065925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033803846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Rockford Tower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Rockford Tower CLO 2022-3 Ltd
|
| d. CUSIP(如有)。 |
77341YAC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77341YAC5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1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819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794319816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Rockford Tower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Rockford Tower CLO 2025-2 Ltd
|
| d. CUSIP(如有)。 |
77342QAC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77342QAC1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0616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7858312.8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732016085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罗克兰公园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罗克兰公园CLO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77366PAC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77366PAC4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0650498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0975634.46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064488882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罗克兰公园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罗克兰公园CLO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77366PAE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77366PAE0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0650498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44755.67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33436661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罗克兰公园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罗克兰公园CLO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77366PAG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77366PAG5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0650498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83779.73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566187799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ROCT213-费信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ROCT213-费信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ROCT213FLTR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9264625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63152.36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35220893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ROCT221-FeeltR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ROCT221-FeeltR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ROCT221FLTR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806875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58070.49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153307109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ROCT223-FeeltR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ROCT223-FeeltR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ROCT223FLTR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1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90016.3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37826334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522 Funding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HKB0UTKU91DG08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522 Funding CLO 2019-5 Ltd
|
| d. CUSIP(如有)。 |
33830NAC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33830NAC0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98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533197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2456860287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GL Clo 40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GL 2025-40A Sub07/22/2038
|
| d. CUSIP(如有)。 |
00122LAE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0122LAE6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71575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601025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5226443219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GLCL40-FEELTR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GLCL40-FEELTR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AGLCL40FLTR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71575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817539.62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792903444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爱美客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4I93856WYBB035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IMCO CLO 10 Ltd
|
| d. CUSIP(如有)。 |
00900UAC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0900UAC8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08496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233984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196798466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RES20251-惠氏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RES20251-惠氏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ARES20251WHEQTY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9345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9345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906339277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Bluemountain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EB3KHH9T7ICE44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BlueMountain CLO 2015-4 Ltd
|
| d. CUSIP(如有)。 |
095766AE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95766AE16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96447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9187.97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4770571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Bluemountain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EB3KHH9T7ICE44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BlueMountain CLO 2015-4 Ltd
|
| d. CUSIP(如有)。 |
095766AG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95766AG6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837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90859.8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67004106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债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Bluemountain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EYIDIF4X8MHI21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BlueMountain CLO 2016-3 Ltd
|
| d. CUSIP(如有)。 |
09628XAB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9628XAB6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98975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9897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95992434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ignal Peak CLO,LLC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ignal Peak CLO 9 Ltd
|
| d. CUSIP(如有)。 |
BCC31MV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8153VAB8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7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125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109109864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ZLM IX,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ZLM IX,Ltd。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S67109LAC63 _ TICC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07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000000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ctagon Investment Partners 36,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ctagon Investment Partners 36,Ltd。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S67591QAG10 _ OX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02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197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6010256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创业XXV CLO,Limite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创业XXV CLO,Limited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S92329UAB08 _ TICC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37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000000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Brant Point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254900ONWQ51D1IGDN52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Brant Point Clo 2024-3 Ltd
|
| d. CUSIP(如有)。 |
835942AC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835942AC7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57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3925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329026859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泽西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凯雷全球市场策略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凯雷美国CLO 20223-Ltd
|
| d. CUSIP(如有)。 |
14317AAE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14317AAE6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937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2053951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169071079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凯雷全球市场策略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凯雷US CLO 2024-6 Ltd
|
| d. CUSIP(如有)。 |
14319QAC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14319QAC3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8222222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5075555.4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431991524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凯雷全球市场策略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凯雷US CLO 2025-3 Ltd
|
| d. CUSIP(如有)。 |
14320FAC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14320FAC4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54824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166086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3.0706774716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海拔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海拔CLO 2020-11 Ltd
|
| d. CUSIP(如有)。 |
28622CAC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28622CAC64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AWPT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58231578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0481684.0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0165823369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Elmwood CLO VI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ELMW6 2020-3A Sub10/20/2034
|
| d. CUSIP(如有)。 |
29001WAB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29001WAB3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4327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72981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7078175152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Elmwood CLO XII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ELM12 2021-5A Sub01/20/2035
|
| d. CUSIP(如有)。 |
29003CAE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29003CAE9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22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06425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032179321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富兰克林公园广场CLO I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富兰克林公园广场CLO I LLC
|
| d. CUSIP(如有)。 |
35459EAC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35459EAC5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9915743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282306.03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609299166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拿骚2017-II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UA9BSPM14TR379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拿骚2017-II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631710AB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31710AB67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NCC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44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000000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Neuberger Berman 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XVEYZNG956Y145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Neuberger Berman CLO XVII Ltd
|
| d. CUSIP(如有)。 |
64129VAB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4129VAB9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7375625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9957093.7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965704136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生成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254900V675MOVWK0HA08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生成CLO 6 Ltd
|
| d. CUSIP(如有)。 |
98625PAC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98625PAC7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07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725328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7034705782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生成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LO5FP76OLGQK93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生成Clo 11 Ltd
|
| d. CUSIP(如有)。 |
37149JAC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37149JAC6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5211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86752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472083955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CP CLO 2024-34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CP 2024-34A Sub10/15/2037
|
| d. CUSIP(如有)。 |
67570NAC2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570NAC2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08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6324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5832083856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泽西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aktree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aktree CLO 2022-2 Ltd
|
| d. CUSIP(如有)。 |
67402QAC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402QAC96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7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961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901906177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ZLM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Y1XB6AVMQY8652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ZLM XIV Ltd
|
| d. CUSIP(如有)。 |
67110JAE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110JAE47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OZLM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5176667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628266.72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545866152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ZLM IX,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ZLM IX,Ltd。
|
| d. CUSIP(如有)。 |
67109LAG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109LAG7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898608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47820.96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143366444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债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ROCT252-FeeltR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ROCT252-FeeltR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ROCT252FELTR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0616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028213.06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99722833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罗马克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NIP2J0NPQTYT18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Romark CLO V Ltd
|
| d. CUSIP(如有)。 |
77588QAC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77588QAC4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1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494631387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RR 12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RRAM 001/15/36 144A
|
| d. CUSIP(如有)。 |
00163J20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0163J2006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00163J20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848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873476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1817019672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RRX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254900TI9DIU9J9B1Y09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RRX 5 Ltd
|
| d. CUSIP(如有)。 |
40256MAC2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40256MAC2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4423684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067249.08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4914549887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爱美客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IMCO CLO系列2015-A
|
| d. CUSIP(如有)。 |
00900MAC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0900MAC6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5116763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744369.9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557126602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IMCOC26-惠氏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IMCOC26-惠氏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AIMCOC26WHEQTY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45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45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431590132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快板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254900E0ZQX4DLP7HF87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llegro CLO XII Ltd
|
| d. CUSIP(如有)。 |
BCC2QC34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0179UAB7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3147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60145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446278744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快板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254900E6QZJ305P65V74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llegro CLO XIII Ltd
|
| d. CUSIP(如有)。 |
01750XAC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1750XAC1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542922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981665.3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192194873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快板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快板CLO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BCC30SWZ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0179YAB9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0194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72081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3608685122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LM贷款资金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81ZGXPKB4CYI89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LM XVII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02014Q20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2014Q2012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ALM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65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000000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美国资金管理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MMC CLO 25 Ltd
|
| d. CUSIP(如有)。 |
00177KAC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0177KAC6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25691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1735932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138227515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MMCCL25FLTR-费函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MMCCL25FLTR-费函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AMMCCL25FLTR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9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999779.4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969651552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nchorage Capital 2014-5R-SubNotes-Special Contribution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nchorage Capital 2014-5R-SubNotes-Special Contribution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ANCH20145R _ OX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6007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006.82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5825807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nchorage Capital CLO 1-R,Ltd.-特别贡献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nchorage Capital CLO 1-R,Ltd.-特别贡献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ANCHCLO1R _ OX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8097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8097.12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7853117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安克雷奇资本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687XYK5L55VX28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安克雷奇资本CLO 5-R Ltd
|
| d. CUSIP(如有)。 |
03329YAC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3329YAC75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ANCHC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5741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6630.2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5492367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安克雷奇资本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687XYK5L55VX28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安克雷奇资本CLO 5-R Ltd
|
| d. CUSIP(如有)。 |
BCC2F9DF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0420CAB4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575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46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3360584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安克雷奇资本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L8BI45FDIJHO17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锚定资本CLO 1-R LTD
|
| d. CUSIP(如有)。 |
03329BAC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3329BAC7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1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793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7695882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安克雷奇资本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L8BI45FDIJHO17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锚定资本CLO 1-R LTD
|
| d. CUSIP(如有)。 |
BCC2FZEY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0422AAB6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1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759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73612789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安克雷奇资本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MP4QPQUMB6AD63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安克雷奇资本CLO 4-R Ltd
|
| d. CUSIP(如有)。 |
BCC2FF5G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0420PAB5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4849327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安克雷奇资本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MP4QPQUMB6AD63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安克雷奇资本CLO 4-R Ltd
|
| d. CUSIP(如有)。 |
BCC2FF5G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0420PAB51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ANCHC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8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38794619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安克雷奇资本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UNU854VTZYQ112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nchorage Capital Clo 17 Ltd
|
| d. CUSIP(如有)。 |
03329DAC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3329DAC3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0911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390974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3490576457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pex Credit CLO LLC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OKB854VBBC1981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pex Credit CLO 2019 LTD
|
| d. CUSIP(如有)。 |
03754BAC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3754BAC19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APEXC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75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101601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2038270232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PEXC 2019-1A FRR 07/18/2037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PEXC 2019-1A FRR 07/18/2037
|
| d. CUSIP(如有)。 |
03754BAG2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3754BAG2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775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172437.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113710664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债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pex Credit CLO LLC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OKB854VBBC1981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pex Credit CLO 2019-II Ltd
|
| d. CUSIP(如有)。 |
03755DAC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3755DAC6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5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05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39279551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假的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PID2015-20a 07/16/2031分项
|
| d. CUSIP(如有)。 |
03765MAC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3765MAC4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64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8056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56306509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pidos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635400C39IXGGYE6DH05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pidos CLO XXIII
|
| d. CUSIP(如有)。 |
03766QAE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3766QAE0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5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707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1655560349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pidos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LPFPUEJZX23R93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pidos CLO XVIII
|
| d. CUSIP(如有)。 |
03767QAE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3767QAE9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49861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49583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436035025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Bluemountain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BlueMountain CLO 2018-1 Ltd
|
| d. CUSIP(如有)。 |
09629UAC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9629UAC99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布卢姆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8767399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98091.57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289108719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债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Bluemountain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BlueMountain CLO 2018-1 Ltd
|
| d. CUSIP(如有)。 |
09629UAE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9629UAE55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布卢姆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9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9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0872879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BlueMountain CLO 2018-3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BLUEM 2018-3A Sub10/25/2030
|
| d. CUSIP(如有)。 |
09629YAE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9629YAE7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6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5819192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Bluemountain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蓝山CLO XXXI Ltd
|
| d. CUSIP(如有)。 |
09631DAC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9631DAC3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8194883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184823.09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405871539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Bluemountain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BlueMountain Fuji US Clo II Ltd
|
| d. CUSIP(如有)。 |
09629HAA2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9629HAA2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7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11647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3022561476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债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RES61-费信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RES61-费信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ARES61FLTR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3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75750.5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267440926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阿特拉斯高级贷款基金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阿特拉斯高级贷款基金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04943FAC2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4943FAC2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6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14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110564663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tlas高级贷款基金XVII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TCLO 2021-17A Sub10/20/2034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S04942GAC15 _ OX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6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9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872878919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trium CDO Corp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O252OCTN35RH57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麦迪逊公园基金XLI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04964YAE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4964YAE14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ATRM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9075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21132.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11748222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BBAM US 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LRECI1GZTZLF38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BBAM US CLO I Ltd
|
| d. CUSIP(如有)。 |
054979AC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54979AC3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85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811208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786763109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BlueMountain CLO 2018-3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BLUEM 2018-3A Sub10/25/2030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S09629YAE77 _ OX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7825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7825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172878519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巴布森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T40QLO0VJIOB35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Barings CLO Ltd 2019-III
|
| d. CUSIP(如有)。 |
06761PAC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6761PAC4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0726502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9666557.53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9375260317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ound Point 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RTEBF0FW35D815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ound Point Clo XX Ltd
|
| d. CUSIP(如有)。 |
83611HAC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83611HAC3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3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3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126082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ound Point 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UPX3H8ENJXHI23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ound Point CLO V-R LTD
|
| d. CUSIP(如有)。 |
83607GAC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83607GAC1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568484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921.21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3803046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债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ound Point 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RTEBF0FW35D815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ound Point CLO V Ltd
|
| d. CUSIP(如有)。 |
BCC26QYI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83608UAE5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45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45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431590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ound Point 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ound Point CLO XXIII
|
| d. CUSIP(如有)。 |
83614CAC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83614CAC1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92025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78914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76535963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ound Point 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ound Point CLO XXIII
|
| d. CUSIP(如有)。 |
83614CAE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83614CAE7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608701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8301.08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2744824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ound Point CLO XXIX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NDPT 2021-1A Sub04/25/2034
|
| d. CUSIP(如有)。 |
83615GAC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83615GAC1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53405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84086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178538654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ound Point CLO XXIX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NDPT 2021-1A Y 04/25/2034
|
| d. CUSIP(如有)。 |
83615GAE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83615GAE7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92188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4030.19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2330605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ound Point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NDPT 2021-1X Sub04/25/2034
|
| d. CUSIP(如有)。 |
G8288HAB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8288HAB7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60875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7305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708486722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ound Point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NDPT 2021-1X Y 04/25/2034
|
| d. CUSIP(如有)。 |
G8288HAC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8288HAC5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95312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9535.76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9248404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ound Point Clo XXX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NDPT 2021-2A Sub07/25/2034
|
| d. CUSIP(如有)。 |
83615HAC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83615HAC9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42205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42205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137919718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ound Point Clo XXX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NDPT 2021-2A Y 07/25/2034
|
| d. CUSIP(如有)。 |
83615HAE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83615HAE5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64844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4199.91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42867966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创业CD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创业2021-42A Y 04/15/2034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S92332GAE08 _ OX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582524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8013.27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2716910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VENT25 _ FeeLetter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VENT25 _ FeeLetter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VENT25FLTR _ OXFORD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25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000000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Venture 42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Ventr 2021-42a Sub04/15/2034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S92332GAC42 _ OX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7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6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54312466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Venture 48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Ventr 2023-48a Sub10/20/2036
|
| d. CUSIP(如有)。 |
92331QAC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92331QAC3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6848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712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650973700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泽西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Venture CD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5RF0X3GB54HH60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Venture 44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92332QAE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92332QAE8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47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485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1440250216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Venture CD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ERIHFJJFMGMG87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Venture XXII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92331JAE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92331JAE5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85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85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179425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Venture CD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IW5Q3C6JHMIU22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Venture 37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92332JAC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92332JAC80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风险投资人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85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85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8243856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Venture CD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LQ92YS70N4PB21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Venture XX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92330KAE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92330KAE38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风险投资人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72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000000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Venture CD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OR6XPG21TVTN63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Venture 47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92330QAC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92330QAC4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3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33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516938293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泽西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Venture 41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Ventr 2021-41a Sub01/20/2034
|
| d. CUSIP(如有)。 |
92326KAC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92326KAC36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5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48493273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Venture CD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Q6VG2813TG2830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Venture 41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BCC2QIIU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9450KAB01
|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BBG00YTRT075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BBGID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9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9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872878919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创业XXI CLO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1C8B2BF8JNTO68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Venture XXI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92330LAE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92330LAE11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风险投资人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97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97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0945619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创业XXI CLO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1C8B2BF8JNTO68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Venture XXI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BCC29EY0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93505AC29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风险投资人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02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02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196397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ound Point CLO XXXIII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NDPT 2022-1X Y 04/25/2035
|
| d. CUSIP(如有)。 |
G8288LAC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8288LAC66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30203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5442.41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1497706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泽西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Symphony CLO XVII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YMP2016-17A子04/15/2028
|
| d. CUSIP(如有)。 |
87165XAC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87165XAC9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77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317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1277797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TCW CLO 2021-2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TCW 2021-2A Sub07/25/2034
|
| d. CUSIP(如有)。 |
87301QAC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87301QAC96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5625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575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152753810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TCW创业板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TCW CLO 2022-1 Ltd
|
| d. CUSIP(如有)。 |
871978AC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871978AC6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5936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25888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510040609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TCW创业板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TCW CLO 2022-1 Ltd
|
| d. CUSIP(如有)。 |
871979AA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871979AA8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25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1415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401669782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TCW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TCW CLO 2025-1 LTD
|
| d. CUSIP(如有)。 |
872409AC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872409AC1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6075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395012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3529744474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Telos Clo 2013-3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TELOS 2013-3A Sub01/17/2024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S87974GAA13 _ TICC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666667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66.67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0452607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Telos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25490083G97ZZN6SR263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Telos Clo 2013-3 Ltd
|
| d. CUSIP(如有)。 |
87974GAB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87974GAB95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特洛斯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998876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99.89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038784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Tralee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KVMYUNBMVPNK19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Tralee CLO II Ltd
|
| d. CUSIP(如有)。 |
BCC223K1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9010XAA75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TRAL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63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3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061101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蓝山CLO XXXIV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蓝山CLO XXXIV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S09631KAC71 _ OX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07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21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3113268144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卡莱尔美国CLO 2020-1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CGMS2020-1A Sub07/20/2034
|
| d. CUSIP(如有)。 |
14315UAC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14315UAC8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8783404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0937693.52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060809121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CBAM CLO管理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254900IPFC9SXD6VQ444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CBAM 2019-10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12482QAC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12482QAC8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5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35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421891477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CBAM2114-感觉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CBAM2114-感觉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CBAM2114FLTR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70853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956014.38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92720533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CBAM CLO管理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CBAM 2021-14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12511HAC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12511HAC3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70853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860780.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6654034072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CBAMR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CBAMR 2021-15有限责任公司
|
| d. CUSIP(如有)。 |
12511FAA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12511FAA1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8883687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8953942.97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868412006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雪松融资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2XZZZCKFWQIL45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Cedar Funding XV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15032WAC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15032WAC3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4235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3694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3281337682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雪松融资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PPJP6KEORGHQ85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Cedar Funding IV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150322AC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150322AC9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7374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18435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148660163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雪松融资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PPJP6KEORGHQ85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Cedar Funding IV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BCC27XAC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2001TAB0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66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65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1600278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雪松融资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PTCF9P2JDL1E69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Cedar Funding VIII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15032GAC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15032GAC8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595075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66621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6159995369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雪松融资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Cedar Funding X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15034MAC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15034MAC3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8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48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628472821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雪松融资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Cedar Funding XII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15033KAB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15033KAB0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0008575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8603687.2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834441913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雪松融资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Cedar Funding XII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BCC2PJFX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2005KAB5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2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16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500450580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雪松融资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Cedar Funding XIV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15033GAC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15033GAC7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154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6004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5431634552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Cent CLO LP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C1R4TPBBMHW903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Cent CLO 22 Ltd
|
| d. CUSIP(如有)。 |
15137GAE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15137GAE8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44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236647174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CIFC Funding 2014-III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中金所2014-3A Sub03/31/2038
|
| d. CUSIP(如有)。 |
12549RAC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12549RAC7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2386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984984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955301965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CIFC Funding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KEIUMRD7WX5J42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CIFC Funding 2014-III Ltd
|
| d. CUSIP(如有)。 |
12549TAA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12549TAA79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中金公司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5725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519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24430911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CIFC Funding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KEIUMRD7WX5J42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CIFC Funding 2014-III Ltd
|
| d. CUSIP(如有)。 |
BCC277UU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2206CAA20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中金公司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2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5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533426006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CIFC Funding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CIFC Funding 2025-VIII Ltd
|
| d. CUSIP(如有)。 |
12576FAC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12576FAC9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1207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172939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3.0773239596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AIG 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AIG CLO 2018-1 LLC
|
| d. CUSIP(如有)。 |
00140QAC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0140QAC7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05184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7591808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736303239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COLCT28-FeeltR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COLCT28-FeeltR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COLCT28FLTR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00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000000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Crestline Denali CLO XVI,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2549008AB2W065F6TK51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Crestline Denali CLO XVI Ltd
|
| d. CUSIP(如有)。 |
22615GAC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22615GAC96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2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97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28805004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克罗普克-M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克罗普克-M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22779DAC8 _ OX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9573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860188.53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1804132614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CroPK-子版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CroPK-子版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22779DAE4 _ OX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9573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939077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8806438169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活力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73XIEUISQCY218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Vibrant Clo III Ltd
|
| d. CUSIP(如有)。 |
92557TAC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92557TAC45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VIBR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056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028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9970217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活力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73XIEUISQCY218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Vibrant Clo III Ltd
|
| d. CUSIP(如有)。 |
BCC28NB0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93453AB7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12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625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54554932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Voya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Voya CLO 2018-4 Ltd
|
| d. CUSIP(如有)。 |
92891EAE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92891EAE86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88518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642279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644211701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Voya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Voya CLO 2020-3 Ltd
|
| d. CUSIP(如有)。 |
92918KAC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92918KAC7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522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70012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6790222096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Voya CLO 2024-4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VOYA 2024-4A Sub07/20/2037
|
| d. CUSIP(如有)。 |
92920PAC2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92920PAC2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272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5632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4859591607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Wellfleet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254900SGJWAIVC8ISP96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Wellfleet CLO 2016-2 Ltd
|
| d. CUSIP(如有)。 |
94949MAC2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94949MAC29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韦尔夫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1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726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7041223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Wind River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254900W8N6WOFX1LSH24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THL Credit Wind River 2017-1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88432QAC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88432QAC96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WIND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42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01608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292519183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Wind River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THL Credit Wind River 2018-2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88433LAC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88433LAC9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22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7448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654158739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Wind River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THL Credit Wind River 2018-3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88432XAC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88432XAC4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54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47574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1431269262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Wind River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Wind River 2021-2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97315YAC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97315YAC5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07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298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416848177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Wind River 2021-4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WINDR 2021-4A Sub01/20/2035
|
| d. CUSIP(如有)。 |
97316VAE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97316VAE6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909675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6387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352904947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Wind River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Wind River 2023-1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97316NAC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97316NAC8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23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33245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2922972392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Windriver 2017-1-费信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Windriver 2017-1-费信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Wind2017-1 _ Feeletter _ OXFORD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1563637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000000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HPS贷款管理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2549009NI8GVCM3ROT27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HPS贷款管理10-2016 Ltd
|
| d. CUSIP(如有)。 |
40436UAC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40436UAC7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8161448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660988.2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355066606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HPS贷款管理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HPS贷款管理2021-16 Ltd
|
| d. CUSIP(如有)。 |
40441AAC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40441AAC4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2364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068012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035827955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HPS贷款管理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67MZ9NV8B3SZ80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Highbridge Loan Management 5-2015 Ltd
|
| d. CUSIP(如有)。 |
42982BAE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42982BAE9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3125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9712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9419818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HPS贷款管理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67MZ9NV8B3SZ80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Highbridge Loan Management 5-2015 Ltd
|
| d. CUSIP(如有)。 |
44330XAC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44330XAC0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375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62187.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54524624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债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HPS投资伙伴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Highbridge Loan Management 2013-2 Ltd
|
| d. CUSIP(如有)。 |
44330FAC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44330FAC9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28222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26696.5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21986514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债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HPSL2116-Fee Letter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HPSL2116-Fee Letter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HPSL2116FLTR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8764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76000.9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26768374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ICG US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213800MAPH9PBACGJG35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ICG US CLO 2014-1,Ltd。
|
| d. CUSIP(如有)。 |
44928YAQ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44928YAQ5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86875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295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222584124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ICG US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ICG US CLO 2018-2 LTD
|
| d. CUSIP(如有)。 |
44933HAC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44933HAC6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79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8361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27506354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WNDRV231-费信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WNDRV231-费信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WNDRV231FLTR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23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936689.29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381805899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WNDRVR212-费信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WNDRVR212-费信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WNDRVR212FLTR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070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29309.22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22239909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生成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635400TYXCFIHMPETY18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生成CLO 5 Ltd
|
| d. CUSIP(如有)。 |
98625MAC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98625MAC4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2625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89375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474627912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Kings Park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Kings Park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496097AC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496097AC00
|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用户定义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US496097AC0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687925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406377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3639969684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湖畔公园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LAKPK 2025-1A子04/15/2038
|
| d. CUSIP(如有)。 |
51219AAC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51219AAC18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55824333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9586896.49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869530913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湖畔公园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LAKPK 2025-1A M 04/15/2038
|
| d. CUSIP(如有)。 |
51219AAE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51219AAE7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55824333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953209.2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189435018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LCM Ltd合伙企业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KLSB4ZQ2S3TJ95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LCM35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50203NAC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50203NAC39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8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60493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155657103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LCM Ltd合伙企业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KLSB4ZQ2S3TJ95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LCM 40 Ltd
|
| d. CUSIP(如有)。 |
50190MAE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50190MAE66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5772496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05296.52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29609655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泽西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LCM Ltd合伙企业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KLSB4ZQ2S3TJ95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LCM 40 Ltd
|
| d. CUSIP(如有)。 |
50190RAA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50190RAA3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7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810961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5635850394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泽西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麦迪逊公园基金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Madison Park Funding XIII Ltd
|
| d. CUSIP(如有)。 |
55818NAE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55818NAE58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MDPK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15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9565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18975417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麦迪逊公园基金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麦迪逊公园基金XXI Ltd
|
| d. CUSIP(如有)。 |
BCC2BIUX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5750WAB9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7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283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318406832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麦迪逊公园基金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麦迪逊公园基金XXIV Ltd
|
| d. CUSIP(如有)。 |
55820QAC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55820QAC87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MDPK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56875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2825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415344886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麦迪逊公园XLIV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中庭XV
|
| d. CUSIP(如有)。 |
04965EAC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04965EAC84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ATRM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3394737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380789.51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5218641922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磁铁矿XLV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MAGNE 2025-45A Sub04/15/2038
|
| d. CUSIP(如有)。 |
55956DAE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55956DAE9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505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38685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3.2847888512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Magnetite CLO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29900LA8YF5OY74OD31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磁铁矿50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55956NAE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55956NAE76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8817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4420866.7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3.338360989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CTAG60-FeeltR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CTAG60-FeeltR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OCTAG60FLTR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5750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824810.31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79995503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CTAG75-FeeltR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CTAG75-FeeltR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OCTAG75FLTR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530440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721816.7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70006513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ctagon 57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ctagon 57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67592YAC2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592YAC2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1725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549053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538183487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ctagon 60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CT60 2022-1A Sub10/20/2035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US675936AC20 _ OX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57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859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802979900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ctagon 75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ctagon 75 Ltd
|
| d. CUSIP(如有)。 |
67579GAC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579GAC8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53044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91742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829504905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CTAGON投资伙伴24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ctagon Investment Partners 24 Ltd
|
| d. CUSIP(如有)。 |
BCC291RR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573BAE1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1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485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1.440250216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ctagon Investment Partners 31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3JSU68UU09PZ63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ctagon Investment Partners 31 Ltd
|
| d. CUSIP(如有)。 |
67576CAE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576CAE66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9325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000000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ctagon Investment Partners 38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ctagon Investment Partners 38 Ltd
|
| d. CUSIP(如有)。 |
67591XAC5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591XAC56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7930029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351603.48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3250604469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CTAGON投资伙伴40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ctagon Investment Partners 40 Ltd
|
| d. CUSIP(如有)。 |
67592EAC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592EAC66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OCT4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774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5966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1548487202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CTAGON投资伙伴41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ctagon Investment Partners 41 Ltd
|
| d. CUSIP(如有)。 |
67592GAC1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592GAC15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7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56708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1519856773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ZLM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Y1XB6AVMQY8652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ZLM IX Ltd
|
| d. CUSIP(如有)。 |
BCC28B9M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68670AB7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2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0000000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ZLM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ZLM IX Ltd
|
| d. CUSIP(如有)。 |
BCC2I4DW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68670AD3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48412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0863.79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39632379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债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ZLM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Y1XB6AVMQY8652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ZLM VII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67108XAF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108XAF42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OZLM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667647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6.76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006474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ZLM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Y1XB6AVMQY8652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ZLM VII有限公司
|
| d. CUSIP(如有)。 |
67108XAE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108XAE76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OZLM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1224026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122.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2058442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ZLM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ZLM XXIII Ltd
|
| d. CUSIP(如有)。 |
67112YAC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112YAC3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1755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746242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723754829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Peace Park CLO,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XHXTUZ93V6SK42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Peace Park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70470NAC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70470NAC7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875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65625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6364742116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ctagon Investment Partners XX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MQ9W5DWZ8QX450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ctagon Investment Partners XXII Ltd
|
| d. CUSIP(如有)。 |
BCC289BN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6713TAD66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43125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43.13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00138817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ctagon Investments Partners 3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S890TBOLY1D042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ctagon Investment Partners 36 Ltd
|
| d. CUSIP(如有)。 |
67591QAC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591QAC06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6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8432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566711789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债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FSI基金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254900VR4BMP1BVIS878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FSI BSL VIII Ltd
|
| d. CUSIP(如有)。 |
67111JAC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111JAC71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OFSBS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820896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370244.81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35908765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FSI基金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254900VR4BMP1BVIS878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FSI BSL VIII Ltd
|
| d. CUSIP(如有)。 |
67111PAA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111PAA75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OFSBS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679104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82555.19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27404052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ZLM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9C40QUU66J8E83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ZLM XIX Ltd
|
| d. CUSIP(如有)。 |
67112DAC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112DAC9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42795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9837459.99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954101271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OFSI BSL X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OFSBS 2021-10A Sub04/20/2034
|
| d. CUSIP(如有)。 |
67114FAC2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67114FAC2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47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717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2635124469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Point au Roche Park CLO,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0RMLD359CPH591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Point au Roche Park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73052WAE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73052WAE3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232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99806.01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096798402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Point au Roche Park CLO,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0RMLD359CPH591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Point au Roche Park CLO Ltd
|
| d. CUSIP(如有)。 |
73052WAG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73052WAG87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232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61961.5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157080904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Polus资本管理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254900NPT7G7FAJXZS09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POLUS US CLO I Ltd
|
| d. CUSIP(如有)。 |
73163HAC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73163HAC6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100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000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387946186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百慕大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邮政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Post CLO 2018-1 Ltd
|
| d. CUSIP(如有)。 |
BCC2G5XB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7201DAB2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92825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732062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7100021372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REGATF32-FeeltR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REGATF32-FeeltR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REGATF32FLTR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8657356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810928.02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78649108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REGATF6-FeeltR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REGATF6-FeeltR
|
| d. CUSIP(如有)。 |
不适用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 其他唯一标识符(如果ticker和ISIN不可用)。指示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
REGATF6FLTR
|
| 其他唯一标识符的描述。 |
用户定义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3675700
|
| 单位 |
股份数量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48264.15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53174246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Regatta 32 Funding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Regatta 32 Funding Ltd
|
| d. CUSIP(如有)。 |
75884FAC3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75884FAC32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8657356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0633296.32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0011521536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Regatta VI Funding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2549001NU08X5ZRD6A39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Regatta VI Funding Ltd
|
| d. CUSIP(如有)。 |
75887PAC8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75887PAC86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36757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724869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5552352737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Regatta X Funding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E2FIIBY7XTJE98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Regatta X Funding Ltd
|
| d. CUSIP(如有)。 |
75884CAC0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75884CAC01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16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41080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3984207331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Regatta X Funding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549300E2FIIBY7XTJE98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Regatta X Funding Ltd
|
| d. CUSIP(如有)。 |
75884CAQ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75884CAQ96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512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142878.76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013857317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雕塑家CLO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25490013P9DWF3Z9S950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雕塑家Clo XXXVII Ltd
|
| d. CUSIP(如有)。 |
81125RAC4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81125RAC43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3440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529776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2.4535423774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雕塑家Clo XXXiii有限公司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CUL 33A Sub07/20/2037
|
| d. CUSIP(如有)。 |
811247AC9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811247AC90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5786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214082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2076307385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泽西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雕塑家CLO XXIX Ltd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SCUL 29X Sub10/22/2034
|
| d. CUSIP(如有)。 |
G80012AB6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G80012AB64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24180000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5803200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0.5628323268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其他
|
| 如为“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CLO股权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企业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开曼群岛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
NPORT-P:Part C:Portfolio Investments Schedule
| 对于本基金及其合并子公司持有的每笔投资,披露C部分要求的信息。基金可以将总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百分之五的证券作为杂项证券在D部分报告信息,以代替在C部分报告这些证券,但如此列出的证券不受限制,在本报告涵盖的报告期结束前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此前未按名称向基金股东或任何交易所报告,或在任何登记声明、申请或向股东报告中载明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提供。 |
第c.1项。投资的识别。
| a.发行人名称(如有)。 |
第一美国政府债务基金
|
| b.发行人的LEI(如有)。在持有基金为系列信托的情况下,报告该系列的LEI。 |
不适用
|
| c.发行名称或投资说明。 |
第一美国政府债务基金
|
| d. CUSIP(如有)。 |
31846V567
|
至少有以下其他标识符之一:
| 标识符。 |
ISIN
|
| ISIN |
US31846V5672
|
| 标识符。 |
Ticker(If ISIN is not available)
|
| Ticker(如果ISIN不可用)。 |
FGZXX
|
项目c.2。每笔投资金额。
平衡。说明金额是以股数、本金还是其他单位表示。对于衍生品合约,如适用,提供合约数量。
| 余额 |
96698374
|
| 单位 |
本金金额
|
| 其他单位说明。 |
|
| 货币。注明投资的计价货币。 |
美元
|
| 价值。以美元报告价值。如果投资的货币不是以美元计价的,请提供用于计算价值的汇率。 |
96698374
|
| 汇率。 |
|
| 与基金净资产相比的百分比值。 |
9.3784413494
|
项目c.3。在以下类别(多头、空头、不适用)中注明收益概况。对于衍生工具,对此项目回复N/A,并对C.11项中的相关收益概况问题进行回复。
第C.4项。资产和发行人类型。在以下每一项中选择最能密切识别该工具的类别:
| 资产类型(短期投资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回购协议、股权-普通、股权-优先、债权、衍生品-商品、衍生品-信贷、衍生品-权益、衍生品-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其他、结构性票据、贷款、ABS抵押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S抵押债券/债务义务、ABS-其他、商品、房地产、其他)。如果是“其他”,请提供一个简短的描述。 |
短期投资工具(例如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池或其他现金管理工具)
|
| 发行人类型(企业、美国财政部、美国政府机构、美国政府发起实体、市政、非美国主权、私人基金、注册基金、其他)。如果“其他”,请提供简要说明。 |
注册基金
|
第c.5项。投资国或发行国。
| 报告与发行人所在国家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美利坚合众国
|
| 与发行人所在国家不同的,还要根据投资的风险和经济暴露的集中程度,报备与投资国家或发行人相对应的ISO国家代码。 |
|
第C.6项。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投资是限制性证券吗? |
有 无 |
第c.7项。
a.流动性分类信息。对于开放式管理投资公司的组合投资,按照规则22e-4 [ 17 CFR 270.22e-4 ]中规定的下列类别,提供每种组合投资的流动性分类。对于具有多个流动性分类的组合投资,请注明归属于每个分类的百分比金额。
| 一、高流动性投资 |
| ii.适度流动性投资 |
| iii.流动性较低的投资 |
| iv.非流动性投资 |
b.如果将多个分类类别归于持有,请说明第C.7项说明中列出的三种情况中哪一种适用。
第C.7项的说明基金可能仅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选择表明归属于多个分类类别的持股百分比金额:(1)如果部分头寸具有不同的流动性特征,有理由分别对待这些部分;(2)如果一只基金有多个对流动性看法不同的次级顾问;或(3)如果该基金选择通过评估清算整个头寸需要多长时间(而不是根据其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来对头寸进行分类。在(1)和(2)中,基金将使用合理预期的交易规模对头寸的每一部分进行分类。
第C.8项。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说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7(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中的级别。[ 1/2/3 ]如果投资没有与之相关的水平(即作为实用权宜之计的资产净值),则报告“N/A”。 |
1 2 3 不适用 |
第c.9项。对于债务证券
对于债务证券,还规定:
b.息票。
f.对于可转换证券,还规定:
| 一、强制可兑换?[ Y/N ] |
有 无 |
| ii.或有可兑换?[ Y/N ] |
有 无 |
iii.参考工具的描述,包括发行人的名称、发行名称、计价货币,以及参考工具的CUSIP、ISIN(如果CUSIP不可用)、股票代码(如果CUSIP和ISIN不可用),或其他标识符(如果CUSIP、ISIN和股票代码不可用)。
如果提供了其他标识符,请指明所使用的标识符类型。
第C.10项。对于回购和逆回购协议,还规定:
| a.选择反映交易的类别(回购、逆回购)。选择“回购协议”如果基金是现金出借人并收到抵押品。选择“逆回购协议”如果本基金是现金借款人并贴出抵押品。 |
回购 逆回购 |
b.交易对手。
| 一、被中央对手方清算?[ Y/N ]如Y,请提供中央对手方名称。 |
有 无 |
ii.如N,请提供交易对手的名称和LEI(如有)。
| c.三方? |
有 无 |
| d.回购利率。 |
|
| e.到期日。 |
|
f.提供以下有关受回购协议约束的证券(即担保物)的信息。发行人的多只证券受回购协议约束的,可以在答复第C.10.f.i-III项时将这些证券汇总。
第C.11项。对于衍生品,还提供:
第C.12项。证券借贷。
| a.这笔投资的任何金额是否代表已收到的出借证券的现金抵押品的再投资? |
有 无 |
| b.这笔投资是否有任何部分代表被视为基金资产并收到出借证券? |
有 无 |
| c.这笔投资的任何部分是否由基金借出? |
有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