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1
大律师意见
2026年4月24日
Dow Inc.
2211 H.H.道氏大道
密西根州米德兰48674
女士们先生们:
兹提及Dow Inc.(“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S-8表格上的登记声明,该登记声明涉及公司60,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登记,这些普通股可根据经修订的Dow Inc. 2019年股票激励计划(“计划”)发行。
在提出以下意见时,本人或我的一名职员已研究及依赖:(a)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法团注册证明书及其任何及所有修订;(b)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章程及其任何及所有修订;(c)表格S-8上的注册声明;(d)公司董事会的若干决议;及(e)本人认为有需要或适当的其他文件、公司纪录及文书,以构成以下所表达意见的基础。
关于这一意见,我已假定我所审查的所有文件上的所有签名的真实性和作为原件提交给我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以及作为副本提交给我的所有文件的原件的符合性。
基于上述情况,并受制于本文提出的假设、限制和限定条件,我认为:
| 1. | 公司在特拉华州的法律下有效存在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和 |
| 2. | 普通股已获正式授权发行,当按照计划中规定的条款发行和交付时,将有效发行、全额支付和不可评估。 |
除特拉华州公司法(在适用范围内包括特拉华州宪法和司法裁决)外,我不就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发表任何意见,我也不就任何其他法律对本文所述意见的影响发表任何意见。本意见自本函出具之日起施行。本人不承担更新或补充本意见以反映以后可能发生或引起本人注意的任何事实或情况或以后可能发生的任何法律变更的义务。
本人谨此同意将本意见作为证据提交表格S-8上的公司注册声明,并同意在注册声明中“指定专家和法律顾问的利益”标题下提及本人。
| 非常真正属于你, |
| /s/山德尔·S·马西 |
| Shandell S. Massey 公司秘书兼助理总经理 Dow Inc.法律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