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根据18 U.S.C.第1350条的认证,如通过
根据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Celcuity Inc.(“注册人”)提交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我,公司首席执行官Brian F. Sullivan,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证明据我所知:
| 1. | 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
| 2. | 报告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注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
| 日期:2025年11月13日 | 由 | /s/Brian F. Sullivan |
| Brian F. Sullivan | ||
|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