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免责申明:同花顺翻译提供中文译文,我们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翻译内容仅供参考!
EX-15.2 12 ea026391801ex15-2 _ popcult.htm AllBright Law Office(厦门)的同意

附件 15.2

 

 

 

华润大厦Block B座12、13楼,

湖滨东路95号,
福建厦门思明区,邮编:361000,P.R.China
电话:(86592)2613-399、2966-066

传真:(86592)2965-566

https://www.allbrightlaw.com/

 

2025年11月17日

 

普普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环岛东路2488号1207-08室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RE: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的同意

 

尊敬的先生们/女士们,

 

我们同意在标题“第3项”下提及我们的名字。关键信息——与常驻中国相关的风险”,“第3项。关键信息——要求中国当局的许可”,“第3项。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第4项。公司信息— B.业务概况—法规》,以及“第10项。附加信息— E.税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税务”,载于普普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该报告于本协议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备案。我们还同意向SEC提交这份同意函,作为年度报告的证据。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因此不承认我们属于根据1933年《美国证券法》第7条或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在每种情况下经修订)或根据其颁布的条例要求获得同意的人的类别。

 

你忠实的,

 

/s/AllBright律师事务所(厦门)  
AllBright律师事务所(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