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士柏国际公司。DODD-Frank法案重述追回政策日期:2025年12月10日目的登士柏国际 Inc.(“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已采纳本《多德-弗兰克法案》重述追回政策,因为该政策可能会不时修订,以遵守追回规则(“政策”)。本政策的目的是描述在何种情况下,执行官将被要求根据回拨规则向公司偿还或返还错误授予的补偿。应要求每位执行官员签署并将随附的致谢和接受表格作为附件 A交还公司,据此,该执行官员将承认他或她受本保单条款的约束;但前提是本保单应适用于并可强制执行,任何执行官及其继任者(如本政策第12条所规定),无论该执行官是否正确签署并向公司退回该确认和接受表格,也无论该执行官是否了解其本人的身份。定义1。就本政策而言,以下大写术语应具有下述含义:“会计重述”是指会计重述:(i)由于公司重大不遵守证券法规定的任何财务报告要求,包括任何必要的会计重述,以更正先前发布的财务报表中对先前发布的财务报表具有重大意义的错误;或(ii)如果该错误在本期更正或在本期未更正,将导致重大错报。为免生疑问,如因追溯(i)适用会计原则变更;(ii)由于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发生变化而对可报告分部信息进行修订;(iii)由于终止经营而重新分类;(iv)适用报告实体的变更,例如来自同一控制下实体的重组;或(v)因股票拆细、反向股票拆细、股票股息或其他资本结构变化而进行的修订,则不会被视为发生会计重述。“管理员”是指委员会或董事会指定的任何其他委员会来管理该政策,除非董事会决定管理该政策或该政策本身的一项规定。“审计和财务委员会”是指董事会的审计和财务委员会。“回拨合资格奖励补偿”指,就每名在适用的业绩期间内任何时间担任执行官的个人(无论该个人是否在错误授予的补偿被要求向公司偿还时担任执行官)而言,该个人收到的所有奖励补偿:(i)在生效日期或之后;(ii)在开始担任执行官之后;(iii)在公司拥有在上市交易所上市的一类证券时;以及(iv)在适用的回拨期内。“回拨期”是指,就任何会计重述而言,公司在紧接重述日之前的三个已完成的会计年度及
在这三个已完成的会计年度内或紧随其后的不到九个月的任何过渡期(因公司会计年度的变化而产生)。“追回规则”指《交易法》第10D条以及SEC根据其通过的任何适用规则或标准(包括《交易法》第10D-1条)或上市交易所根据《交易法》第10D-1条(包括《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市规则5608条),在每种情况下均可能不时生效。“委员会”是指董事会的薪酬与人力资本委员会。“生效日期”是指2023年10月2日。“错误授予的补偿”是指,就与会计重述有关的每位执行官而言,超过如果根据重述的金额确定本应收到的回拨合格激励补偿金额的回拨合格激励补偿金额的金额,计算时不考虑所支付的任何税款。“交易法”是指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及其下颁布的规则和条例。“执行官”是指任何个人,他是或曾经是由管理人根据回拨规则中规定的“执行官”定义确定的执行官,以及公司或其直接和间接子公司的任何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或其他人员,他们可能会不时被管理人视为受该政策的约束。为免生疑问,就本政策而言,管理人应拥有充分酌情权决定公司中的哪些个人应被视为“执行官”。“财务报告措施”是指根据编制公司财务报表时使用的会计原则确定和列报的措施,以及全部或部分源自此类措施的任何措施。就本政策而言,股价和股东总回报应被视为财务报告措施。财务报告措施不必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中提出,也不必包含在提交给SEC的文件中。“不可行”是指,根据委员会的善意认定,或者如果委员会不由独立董事组成,即董事会中任职的大多数独立董事,则:(i)支付给第三方以协助执行针对执行官的政策的直接费用将超过应追回的金额,在公司做出合理尝试以追回适用的错误授予的赔偿后,记录此类合理尝试并向上市交易所提供此类文件或(ii)追偿可能会导致公司员工普遍可获得福利的其他符合税收条件的退休计划无法满足26 U.S.C. 401(a)(13)或26 U.S.C. 411(a)及其规定的要求。“激励薪酬”是指全部或部分基于实现财务报告措施而授予、赚取或归属的任何薪酬。“上市交易所”是指公司证券上市的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或该等美国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所或全国性证券协会。“追偿方式”应包括但不限于:(i)要求补偿错误判给的补偿;(ii)抵消错误判给的补偿
从公司以其他方式欠执行人员的任何补偿中获得补偿;(iii)寻求追回任何基于股权的奖励的归属、行使、结算、出售、转让或其他处置所实现的任何收益;(iv)取消未兑现的已归属或未归属的股权奖励;和/或(v)采取由管理人确定的适用法律允许的任何其他补救和追偿行动。“预先存在的政策”是指登士柏国际公司。补偿补偿政策,2018年9月26日生效,经修订。“已收到”,就任何激励薪酬而言,是指视为收到且激励薪酬应被视为在实现激励薪酬奖励中规定的财务报告措施的公司会计期间内收到,即使该激励薪酬的支付或授予发生在该期间结束之后。为免生疑问,同时受制于财务报告措施归属条件和基于服务的归属条件的激励薪酬在实现财务报告措施时应被视为已收到,即使激励薪酬继续受制于基于服务的归属条件。“重述日期”是指以下日期中较早发生的日期:(i)董事会、董事会的一个委员会或公司的一名或多名获授权采取该等行动的高级管理人员,如果董事会不需要采取行动、得出结论或合理地应该得出结论,认为公司需要编制会计重述;或(ii)法院、监管机构或其他合法授权机构指示公司编制会计重述的日期。“SEC”是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偿还误判赔偿款2。在要求公司编制会计重述的情况下,管理人应合理及时地追回拖欠公司的误判赔偿额,但无法追回的情况除外。3.根据第2节并在符合回拨规则的情况下,如公司被要求编制会计重述,该会计重述应已获得审计和财务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审计和财务委员会随后应向管理人提供此类会计重述,以确定是否存在任何错误地授予执行干事的补偿。然后,管理人应合理地迅速(根据适用的回拨规则)确定与此类会计重述有关的每位执行干事的任何错误授予的补偿金额,并且管理人应向董事会提供此类确定以及适当的支持性细节(包括由于会计重述而导致的任何奖励补偿支付不足的影响)。然后,董事会应合理地迅速审查和批准此类决定,此后,管理人应合理地迅速向每位执行干事提供书面通知,其中包含错误判给的赔偿金额以及酌情要求偿还或返还的要求。对于基于股票价格或股东总回报的回拨合格激励补偿,错误授予补偿的金额没有直接根据适用的会计重述中的信息进行数学重新计算,该金额应由管理人根据会计重述对收到回拨合格激励补偿所依据的股票价格或股东总回报的影响的合理估计确定(在此情况下,公司应保存确定该合理估计的文件,并向上市交易所提供该文件)。在就会计重述作出任何决定时,管理局或署长可咨询管理局其他委员会,包括审计和财务委员会。董事会和管理人还被授权代表公司聘请各自认为可取的任何第三方顾问,以便执行本政策所设想的任何计算。为免生疑问,根据本条例追讨
有关执行干事的政策不应要求发现该执行干事的任何不当行为或被发现对导致会计重述的会计错误负有责任的该执行干事。4.在根据第2节合理及时地追回任何错误授予的对公司的赔偿时,管理人应根据所有适用的事实和情况,并考虑到金钱的时间价值和延迟追回对股东造成的成本,使用其认为合理和适当的任何追回方法。为免生疑问,除非在根据回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例如在无法进行追回的情况下),在任何情况下,公司均不得接受低于错误授予的补偿金额的金额,以履行执行人员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实施第2至4条所设想的行动时,管理人将根据上市交易所的上市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追回规则行事。行政5。除本文具体规定的情况外,本政策应由管理员管理。管理员作出的任何决定应是最终决定,对所有受影响的个人具有约束力,对于本政策所涵盖的每个个人不必是统一的。在符合适用法律的任何限制下,署长可授权及授权公司任何高级人员或雇员采取任何及所有必要或适当的行动,以执行本保单的目的及意图(根据本保单涉及该高级人员或雇员的任何追讨除外)。署长在就本政策作出任何决定时,可谘询董事会其他委员会,包括审计及财务委员会。报告和披露6。公司应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的要求提交与本政策有关的所有披露,包括适用的SEC规则要求的任何披露。赔偿禁令7。公司不得就根据本保单条款和/或根据回拨规则偿还、退回或追回的任何错误授予的赔偿的损失向任何执行人员进行赔偿,包括任何执行人员根据本保单和/或根据回拨规则为弥补任何此类损失而购买的第三方保险费用的任何付款或补偿。此外,公司不得订立任何协议,以豁免任何奖励补偿适用于本保单,或放弃公司追讨任何错误奖励补偿的权利,而本保单应取代任何该等协议(不论在生效日期之前、当日或之后订立)。任何该等声称的赔偿(不论口头或书面)均属无效。释义8。管理员有权解释和解释本政策,并作出所有必要、适当或可取的决定,以管理本政策。本政策拟以符合回拨规则要求的方式进行解释。本政策的条款还应以符合适用法律的方式解释和执行,包括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以及署长确定适用的任何其他法律或法规。如果本政策的任何条款根据适用法律被确定为不可执行或无效,则应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适用该条款,并应自动被视为以符合其目标的方式在符合适用法律要求的任何限制的必要范围内进行了修订。
生效日期9。本保单自生效之日起生效。修正;终止10。管理人可不时修改或修改本政策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包括在其确定《追回规则》、或任何联邦证券法、SEC规则或上市交易所规则的法律要求时。管理员可以随时终止本策略。尽管本第10条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如果本保单的任何修订或终止将(在考虑到公司与该修订或终止同时采取的任何行动后)导致公司违反回拨规则,或任何联邦证券法、SEC规则或上市交易所规则,则本保单的任何修订或终止均不具有效力。此外,除非管理人另有决定或另有修正,否则本政策应自动被视为以符合《追回规则》的任何变更所必需的方式修正。其他补偿权利;无额外付款11。管理员打算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适用本政策。署长可规定,在生效日期当日或之后订立的任何雇佣协议、股权授予协议或任何其他协议,作为根据该协议授予任何利益的条件,须要求执行人员同意遵守本政策的条款。执行干事应被视为已接受持续雇用,其条件包括遵守《政策》、在其其他适用条款的范围内,并受其强制执行条款的合同约束。停止受雇或在公司服务的执行官应继续受保单条款有关回拨合资格奖励补偿的约束。本政策下的任何补偿权利是对公司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或规则或根据任何雇佣协议、现金奖金计划、股权奖励协议或类似协议中的任何类似政策条款以及公司可用的任何其他法律补救措施或补偿权利的补充,而不是代替。如果执行干事已就根据公司或适用法律规定的任何重复追偿义务收到的任何错误授予的补偿向公司进行了补偿,则应将任何此类补偿金额记入根据本政策须予追偿的错误授予的补偿金额,这由管理人全权酌情决定。本政策的任何规定均不妨碍公司对执行官或公司的任何其他服务提供商实施任何额外的追回或补偿政策。适用本政策并不妨碍公司采取任何其他行动以强制执行任何执行人员对公司的义务,包括终止雇用或提起民事或刑事诉讼或公司可能就任何执行人员提供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包括强制执行先前存在的政策。为免生疑问,委员会或管理人应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拥有唯一酌处权,选择执行本保单或先前存在的保单,但须遵守本保单的条款和条件。在任何情况下,本政策均不得限制既有政策的适用性或可执行性,反之亦然。继任者12。本保单对所有执行人员及其受益人、遗产、继承人、遗嘱执行人、管理人或其他法定代表人具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但以《追回规则》要求的范围为限,或以管理人另有决定的范围为限。***
附件 A丨登茨普利西罗纳登士柏国际 DODD-FRANK法案重述追回政策确认和接受表格本确认和接受表格中使用但未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登茨普利西罗纳多德-弗兰克法案重述追回政策(“政策”)中赋予此类术语的含义。通过在下方签名,以下签名的执行官(“执行官”)确认并确认该执行官已收到并审查了该政策的副本,此外,该执行官确认并同意如下:(a)该执行官现在并将继续受该政策的约束,并且该政策将在该执行官受雇于公司期间和之后适用;(b)在遵守该政策所需的范围内,该政策特此修订任何雇佣协议,尽管任何文件、计划或协议中有任何相反或补充条款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雇佣合同、赔偿协议、股权协议或股权计划文件,但执行官与公司签订的股权奖励协议或类似协议,应适用并管辖任何执行官收到的基于激励的薪酬。尽管有上述情况,除非另有明确要求遵守追回规则,否则本保单将不会修订或以其他方式修改或取代公司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或规则或根据任何雇佣协议、现金奖金计划、股权奖励协议或类似协议中的任何类似保单条款以及公司可用的任何其他法律补救措施;(c)执行官应遵守保单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将任何错误授予的补偿以保单所要求的范围及以保单所允许的方式退回公司;(d)任何应付予执行人员的款项,包括任何基于奖励的补偿,须受该保单可能生效的规限,并由管理人全权酌情不时作出修改,或根据适用法律或上市交易所的要求,及该等修改将被视为修订本确认书;(e)公司可透过署长认为适当的任何追讨方法追讨已支付予执行主任的补偿,而执行主任同意遵从公司为遵守政策而提出的任何要求或要求偿还款项;(f)根据本政策追讨错误授予的补偿将不会产生任何以“正当理由”自愿终止雇用的权利,或由于公司的任何计划、计划或政策或与公司的协议下的“建设性终止”(或任何类似效力的条款);(g)公司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将可能支付给执行官的任何金额减少公司根据保单应收回的任何金额,前提是该执行官在随后支付给执行官的任何金额发生日期之前尚未将该金额退还给公司;(h)根据联邦、州、地方或外国法律或在合同或股权中对任何权利的任何主张或应用,否则会与公司在最大程度上解释、应用和执行保单的权限相冲突或缩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根据该政策扣留或转移工资的权力,特此由执行官放弃。
本确认和接受表格可以电子签名,并且本确认和接受表格上出现的任何数字或电子签名(包括DocuSign或任何其他数字签名提供者提供的pdf、传真或电子成像签名)与手写签名相同,以达到有效性、可执行性和可受理性的目的,并且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传输方式向本确认和接受表格交付任何此类电子签名或其签名副本。签名打印姓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