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附表13G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
微贷网有限公司
(发行人名称)
A类普通股,面值0.000002美元
(证券类别名称)
G9T19C 105
(尖顶号码)
2022年4月18日
(需要提交本声明的事件日期)
选中相应的框以指定提交本附表所依据的规则:
| ¨ | 规则13d-1(b) |
| x | 规则13d-1(c) |
| ¨ | 规则13d-1(d) |
*本封面的其余部分应填写以供报告人在此表格上首次提交有关证券标的类别的文件,以及包含会改变先前封面中提供的披露的信息的任何后续修订。
本封面其余部分所需的信息不应被视为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法案”)第18条的目的“提交”或以其他方式承担该法案的该部分,但应遵守该法案的所有其他规定(但是,请参阅注释)。
| 尖顶号码G9T19C 105 | |||
| 1 | 举报人姓名 宜春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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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如果是组的成员,请选中相应的框(请参阅说明) | ||
| (一个) | ¨ | ||
| (乙) | x | ||
| 3 | 仅限SEC使用 | ||
| 4 |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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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 分享 有益的 归属者 每个 报告 人与 |
5 | 唯一投票权 5,534,455 |
| 6 | 共享投票权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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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唯一决定权 5,534,455 |
|
| 8 | 共享决定权 0 |
|
| 9 | 每个报告人实益拥有的合计数额 5,534,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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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如果第(11)行中的合计金额不包括某些股份,请选中复选框(请参阅说明)¨ | |
| 11 | 行(11)中金额代表的类别百分比 7.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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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报告人的类型(见说明) 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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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百分比是根据70,461,455股普通股计算得出的,其中包括35,390,055股A类普通股和35,071,400股B类普通股,由微贷网有限公司(“发行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持有人可选择将每股B类普通股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转换为B类普通股。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相同,但转换权(如上所述)和投票权除外。每股B类普通股享有每股五票投票权,而每股A类普通股享有每股一票投票权。
| 第1项。 | ||
| (一个) | 发行人名称: 微贷网有限公司(“发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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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 | 发行人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建设三路668号宏鑫科技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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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项。 | ||
| (一个) | 申报人姓名: 宜春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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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 | 主要营业地址或住所地址(如果没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友谊家园三期1号楼1单元7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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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公民身份: Yichun Hua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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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证券类别名称: A类普通股,面值0.000002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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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 尖顶号码: G9T19C 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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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项。 | 如果本声明是根据240.13d-1(b)或240.13d-2(b)或(c)提交的,请检查提交文件的人是否是: |
(一个)¨根据该法案第15条(15 U.S.C. 78o)注册的经纪人或交易商;
(乙)¨该法案第3(a)(6)条(15 U.S.C. 78c)中定义的银行;
(C)¨该法案(15 U.S.C. 78c)第3(a)(19)条所定义的保险公司;
(四)¨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15 U.S.C 80a-8)第8节注册的投资公司;
(e)¨根据240.13d-1(b)(1)(E)的投资顾问;
(F)¨符合240.13d-1(b)(1)(F)的员工福利计划或捐赠基金;
(G)¨根据240.13d-1(b)(1)(G)的母控股公司或控制人;
(H)¨《联邦存款保险法》(12 U.S.C. 18 13)第3(b)节中定义的储蓄协会;
(一世)¨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15 U.S.C. 80a-3)第3(c)(14)条不包括在投资公司定义之外的教会计划;
(j)¨符合240.13d-1(b)(1)(J)的非美国机构;
(克)¨组,根据240.13d-1(b)(1)(K)。如果根据240.13d-1(b)(1)(J)作为非美国机构提交申请,请说明机构类型:____
| 第4项。 | 所有权。 | ||
| (一个) | 实益拥有金额:
请参阅本附表13G封页的第9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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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 | 班级百分比:
请参阅本附表13G封面的第1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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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该人拥有的股份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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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世) | 投票或指导投票的唯一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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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共同投票或指导投票的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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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处置或指导处置的唯一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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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共同处置或指导处置的权力
请参阅本附表13G封面的第5至8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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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项。 | 拥有一个班级的百分之五或更少。 | ||
| 如果提交此声明是为了报告截至本报告日期报告人已不再是超过5%的证券类别的实益拥有人的事实,请检查以下内容。o | |||
| 第6项。 | 代表他人拥有超过百分之五的所有权。 | ||
| 不适用。 | |||
| 第7项。 | 获得母公司或控制人报告的证券的子公司的识别和分类。 | ||
| 不适用。 | |||
| 第8项。 | 集团成员的识别和分类。 | ||
| 不适用。 | |||
| 第9项。 | 集团解散通知。 | ||
| 不适用。 | |||
| 第10项。 | 认证。 | ||
| 通过在每个签名人下方签名,证明尽其所知和所信,上述证券不是为了改变或影响证券发行人的控制权而获得的,也不是为了改变或影响证券发行人的控制权而持有的,也不是被收购的并且不与具有该目的或效果的任何交易有关或作为参与者持有。 | |||
签名
经过合理询问并据我所知和所信,我保证本声明中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完整和正确的。
| 日期:2022年5月17日 | |||
| 宜春华 | |||
| /s/华宜春 | |||
| 名称: | 宜春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