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10.12
租赁协议补充协议
【非官方英文翻译】
甲方:东莞市华登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东莞市恩立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与乙方于2019年9月17日签署了《物业租赁协议》,并于2020年2月27日签署了《补充协议》,甲方将东莞市桥头镇亚堤南一路105号3座501单元和17间宿舍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到期日为2020年11月30日。由于租约即将到期,经友好讨论,双方特此在平等,公平和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补充协议:
| 1. | 甲方和乙方同意将租赁到期日从2020年11月30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
| 2. | 在甲乙双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乙方同意以人民币16元/平方米/月的价格向甲方支付厂房租金,并以人民币580元/间/月的价格支付宿舍租金。 |
| 3. | 除非本文另有协议,否则所有其他事项均应按照2019年9月17日签署的《物业租赁协议》的规定处理。 |
| 4. | 本补充协议构成财产租赁协议的有效部分,并具有与财产租赁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 |
| 5. | 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 6. |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应各持有一份副本。所有副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
甲方公章:东莞市华登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代表签名:/s/Yiwei Yang(加盖指纹)
日期:2020年11月6日
乙方公章:东莞市恩利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代表签名:/s/张德雄
日期: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