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修订和重述的赔偿协议
这份经修订和重述的赔偿协议(本“协议”)的日期为2026年[ • ]日,由内华达州公司Universal Logistics Holdings, Inc.(“公司”)与[ • ](“受偿人”)签订。
背景:
公司认为,为了吸引和留住高度称职的人担任董事或其他身份,包括担任高级职员,公司必须通过赔偿他们因向公司提供服务和代表公司开展活动而产生的索赔和对他们采取行动的风险,为他们提供充分的保护。
公司希望并已要求受保人担任或继续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人员,并为促使受保人担任或继续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人员,公司愿意给予受保人本条款所规定的赔偿。受偿人愿意这样服务,或继续服务,其基础是提供这种赔偿。
本协议各方希望阐明其关于赔偿和垫付费用的协议。
考虑到受偿人向公司提供的服务及下述契诺和协议,并为其他良好和有价值的对价,特此确认其收到和充分性,本协议各方,拟受法律约束,特此约定如下:
第1节。
赔偿.在《内华达州修订规约》第78章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NRS78.7502和78.751,因为同样存在或以后可能会被修订(“NRS”),公司应按本协议约定对受偿人进行赔偿并使其保持无害。第1节提供的赔偿应是强制性的,而不是在NRS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允许的,并且应适用,无论根据公司的公司章程、章程或任何其他协议或安排是否也可获得此类赔偿。
(a)
如受偿人过去或现在是一方当事人、被威胁成为一方当事人、或以其他方式作为证人或其他方式参与任何受威胁的、待决的或已完成的诉讼、诉讼或程序(由公司提起或由公司有权提起或以其他方式提起),不论是民事、刑事、行政或调查,亦不论是正式或非正式的,包括任何和所有上诉,由于受偿人现在或曾经或已经同意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人员,公司应向受偿人作出赔偿,或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人员期间,正在或正在或已同意应公司要求担任另一法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合营企业、信托、雇员福利计划或其他企业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就本协议而言,应包括受托人、受托人、合伙人或经理或类似身份),或因被指称以任何该等身份采取或遗漏的任何行动而担任或已同意担任。为免生疑问,前述内容应包括任何正式或非正式的调查、询问或要求提供信息,无论是否启动正式诉讼、诉讼或程序。
(b)
受制于第6款,本规定的赔偿第1款由受偿人或代表受偿人就该诉讼、诉讼或程序(包括任何上诉(统称,“损失”).
第2节。
预支费用.在NRS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但须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根据第3(a)款)下文,受偿人因出席、参与或辩护,或因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而产生或与之有关而招致的开支(包括律师费、成本及开支)第1款应由公司在该诉讼、诉讼或程序的最终处置之前支付,或与为确立或强制执行根据以下规定获得赔偿或垫付费用的权利而提起的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有关第3款(an“垫付费用”),在公司收到受偿人不时要求垫付此类费用的一份或多份报表后20天内。根据本条第2款预支费用的权利是合约性的,不应以确定受偿人的最终权利为条件
赔偿。受偿人在此承诺偿还如此预付的任何款项(不计利息),但以最终司法裁决最终确定且无进一步上诉权为限(a "终审裁定")表示该受偿人无权根据本协议获得赔偿或获得垫付费用。除执行本协议外,不得要求受偿人作出其他形式的承诺。这个第2款应受第3(b)款)并不适用于任何由受偿人提出的申索,而根据第6款.
(a)
受保人在接获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的启动通知后,如根据本协议向公司寻求或就该等诉讼、诉讼或程序向公司提出任何赔偿、垫款或其他申索,则受保人须在收到通知后迅速将该等诉讼、诉讼或程序的启动以书面通知公司。未及时将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的启动通知公司,或未及时通知受偿人要求赔偿、垫款或其他索赔,不应免除公司根据本协议可能必须赔偿的任何责任,也不应构成受偿人放弃或解除根据本协议或其他方式享有的任何权利,除非公司在其对该诉讼、诉讼或程序的辩护中因该失败而受到实际和重大损害。根据以下规定提交赔偿要求第1款、受偿人应就此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提供了任何有关该等赔偿的要求,须待该等诉讼、诉讼或程序作出最终裁决后方可作出。受保人根据本条例发出的任何通知第3款应包括为使公司能够确定是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受偿人有权获得赔偿而合理需要的文件和信息。
(b)
就本协议所规定的公司获如此通知的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而言,公司须在符合本协议最后两句第3(b)款),有权在向受保人送达其选择这样做的书面通知时,在受保人合理接受的律师的情况下,承担此类诉讼、诉讼或程序的辩护。在送达该通知、受保人批准该等大律师及公司保留该等大律师后,公司将不会根据本协议就受保人就同一诉讼、诉讼或法律程序聘请的独立大律师的任何其后产生的费用向受保人承担法律责任,除非受保人聘用独立大律师事先已获公司书面授权,而该授权将不会被无理拒绝、附加条件或延迟。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受保人根据其律师的建议,已合理得出结论(同时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说明该结论的依据),在进行任何此类抗辩时,公司与受保人之间就重大问题存在实际或潜在的利益或立场冲突(客观上不重要或遥远的潜在冲突除外),则未经受保人书面同意,公司将无权承担此类抗辩。此外,未经受偿人书面同意,公司将无权就公司提出或有权提出的任何索赔承担抗辩。
(c)
是否准予受偿人赔偿请求的确定,应在公司收到赔偿请求后的30天内及时、无论如何按照第3(a)款).未在该30天期限内确定是否准予受偿人的赔偿请求的,应在必要的确定获得赔偿的权利的前提下第6款然而,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被视为已作出,且在没有(i)受偿人对重大事实的故意错误陈述,或故意遗漏使受偿人的陈述与赔偿请求不具误导性所必需的重大事实的情况下,或(ii)根据NRS禁止此类赔偿的情况下,受偿人应有权获得此类赔偿;提供了,然而,如果就善意获得赔偿的权利作出确定的个人或实体需要额外时间来获取或评估与此有关的文件或信息,则可将这30天期限延长一段合理时间,不超过额外30天。
(d)
如果(i)公司根据本第3款受偿人无权根据本协议获得赔偿,(ii)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绝赔偿请求,或未能在收到上述赔偿请求后30天内回应或确定有权获得赔偿,(iii)未在30天期限内(可能会延长)支付赔偿,(iv)未及时垫付费用
符合第2款(v)公司或任何其他人采取或威胁采取任何行动宣布本协议无效或不可执行,或提起任何旨在拒绝或向受保人追偿根据本协议向受保人提供或拟向受保人提供的利益的诉讼或其他行动或程序,受保人应有权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就其有权获得此类赔偿或预支费用(如适用)作出裁决。在任何该等程序中或以其他方式成功确立受保人获得赔偿的权利或垫付费用的全部或部分所产生的受保人费用(包括律师费、成本和开支),也应由公司在NRS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予以赔偿。
(e)
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推定受偿人在根据本协议提出赔偿请求后有权根据本协议获得赔偿和垫付费用第2款或第3款,视情况而定。公司在克服这种推定方面有举证责任,这种推定应被用作确定赔偿权利和预支费用的依据,除非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公司以明确和令人信服的证据克服了这种推定。就本协议而言,在NRS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如果受保人的行动是基于公司的记录或账簿,包括财务报表,或基于公司董事会高级职员、雇员或委员会向受保人提供的信息(“董事会”),或根据公司法律顾问或其他顾问(包括财务顾问和会计师)的意见或独立注册会计师或公司选定的评估师或其他专家或顾问向公司作出的报告中提供的信息或记录,以及公司或相关企业的任何董事、高级职员、代理人或雇员的知情和/或行动,或不作为,将不会以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对受保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的方式归入受保人。
(a)公司在此订立契诺并同意,只要受偿人因受偿人现在或曾经或曾经同意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人员,或在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人员时,正在或曾经担任或已经同意应公司的要求担任另一法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就本协议而言,应包括受托人、受托人、合伙人或经理或类似身份)而受到任何可能的诉讼、诉讼或法律程序的规限,合伙企业、合营企业、信托、雇员福利计划或其他企业,公司应在符合第4(b)条的规定下,及时从已成立和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处获得并保持充分有效的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D & O保险”),其金额合理,详见下文。
(b)
尽管本协议另有相反规定,如果公司善意地确定:(i)此类保险无法合理获得;(ii)此类保险的保费成本与所提供的保险金额不成比例;(iii)此类保险提供的保险范围受到除外责任的限制,从而无法提供足够的利益;(iv)公司将被收购,并为受偿人的交割前作为或不作为购买了合理条款和期限的尾单;或(v)公司将被收购,D & O保险,与此类收购之前的D & O保险基本相同的条款和条件,将由收购人维持,涵盖受偿人的交割前作为和不作为。
(c)
在D & O保险的所有保单中,受保人应符合被保险人的资格,其方式应为受保人提供与(i)公司独立董事(由保险人定义)(如果受保人是这样的独立董事)所享有的同等权利和利益;(ii)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如果受保人不是独立董事);或(iii)公司的高级职员(如果受保人是公司的高级职员)。如果公司有D & O保险在公司从受偿人收到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开始的通知时生效,公司应按照保单规定的程序迅速向保险人发出该诉讼、诉讼或程序开始的通知。此后,公司应采取一切必要或合宜的行动,促使该等保险人代表受保人根据该保单的条款支付因该程序而应支付的所有款项。公司不得采取任何合理预期会损害或限制
根据公司维护的任何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单向受保人提供保险的可用性。
(d)
受制于第15款,如公司根据本协议作出任何付款,公司须在该等付款的范围内代位行使就任何保险单或涵盖受弥偿人的任何其他弥偿协议向受弥偿人追讨的所有权利。受保人应签立所需的所有文件,并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行动以确保这些权利,包括签立必要的文件,以使公司能够根据该保险单的条款提起诉讼以强制执行这些权利。公司应支付或偿还受偿人实际合理发生的与该代位权有关的一切费用。
(e)
受制于第15款,如受偿人已根据本协议或任何保险单、合同、协议或其他方式以其他方式实际收到该等付款,则本公司不承担根据本协议支付本协议项下应予赔偿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判决、罚款和在结算中支付的款项)的责任。
第5节。
某些定义.就本协定而言,应适用以下定义:
(a)
术语“诉讼、诉讼或程序"应作广义解释,并应包括但不限于在任何威胁、待决或已完成的索赔、反索赔、交叉索赔、诉讼、诉讼、仲裁、替代争议机制或程序中的调查、准备、起诉、辩护、和解、仲裁和上诉,以及提供证词,无论民事、刑事、行政或调查。
(b)
术语“由于受偿人现在或曾经或已经同意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人员,或在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人员时,正在或正在或已经同意应公司的要求担任另一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合营企业、信托、雇员福利计划或其他企业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就本协议而言,应包括受托人、受托人、合伙人或经理或类似身份)”应作广义解释,并应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实际的或指称的作为或不作为。
(c)
术语“开支"应作广义解释,并应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类型或性质的所有直接和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律师费、成本和开支以及相关支出、上诉保证金、其他自付费用、聘用费、法庭费用、笔录费用、专家和其他专业人员费用、证人费、差旅费、复制费、印刷和装订费、电话费、邮费、送货服务费、因实际收到或视为收到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付款而对受偿人征收的任何联邦、州、地方或外国税款,ERISA消费税和罚款以及对公司或任何第三方未以其他方式补偿的受偿人所花费的时间的合理补偿),由受偿人在与诉讼、诉讼或程序的调查、辩护或上诉或建立或执行本协议项下的赔偿权利或与本协议项下应予赔偿的索赔有关的其他方面实际和合理地招致。
(d)
术语“判决、罚款和在和解中支付的金额”应作广义解释,并应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类型或性质的所有直接和间接付款,以及就雇员福利计划对某人征收的任何罚款或消费税。
第6节。
赔偿时效.尽管本协议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公司不应根据本协议承担以下义务:
(a)
由受偿人提起的法律程序.除法律明确规定的范围外,除(i)任何强制性反诉,(ii)董事会授权或同意的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iii)为确立或强制执行本协议项下的赔偿或垫付费用的权利而提起的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外,公司没有义务就任何由受偿人自愿提起的诉讼、诉讼或程序(或其部分)向受偿人作出赔偿或垫付费用,该
公司章程或章程或适用法律,或(iv)根据NRS允许或要求赔偿的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
(b)
缺乏诚信.就受弥偿人为强制执行或解释本协议或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或任何其他法规或法律强制执行赔偿或垫付费用的权利而提起的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所招致的任何开支,向受弥偿人作出弥偿,但如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定受弥偿人在该等诉讼、诉讼或程序中作出的每项重大主张并非善意作出或属轻率行为。
(c)
第16(b)条和追回事项.就(i)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6(b)条所指的公司证券的受偿人买卖(或买卖及购买)所得利润的会计核算,向受偿人作出赔偿("交易法"),或州成文法或普通法的类似规定,(ii)根据《交易法》在每种情况下的要求,受偿人对公司的任何奖金或其他基于激励或股权的补偿或受偿人从出售公司证券中实现的任何利润的任何补偿(包括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4条对公司进行会计重述而产生的任何此类补偿(“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或向公司支付因受偿人违反《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6条购买和出售证券而产生的利润)或(iii)受偿人根据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委员会通过的任何补偿补偿或追回政策向公司偿还的任何补偿,包括但不限于为遵守执行《交易法》第10D条的证券交易所上市要求而采取的任何此类政策。
(d)
法律禁止.在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或行政机关的终局(非中间)判决或其他裁决确定为法律禁止的情况下,在没有进一步的上诉权利或选择权或必须提出上诉的时间已届满而未提出上诉的情况下,向受偿人作出赔偿或垫付费用。
(a)
本公司同意,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则就其后产生的所有有关受偿人根据本协议、任何其他协议或现行或以后有效的公司章程或细则获得赔偿和垫付费用的权利的事项,公司应仅向受偿人选定并经公司批准的独立律师寻求法律意见(该批准不得无理拒绝、延迟或附加条件)。此外,应受偿人的书面要求,依据第1款或第3(a)款),如NRS要求,应由该独立律师以书面意见向董事会作出关于受偿人应享权利的裁定,并将其副本交付给受偿人。本公司同意支付上述独立律师的合理费用,并全额赔偿该律师因本协议或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和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成本和开支)、索赔、责任和损害。
(一)
A“控制权变更”应被视为在本协议日期后最早发生的情况下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a)Matthew T. Moroun及其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不再是公司证券的“实益拥有人”(定义见《交易法》第13d-3条),该证券代表公司或适用的继承实体当时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证券(包括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交换该等股本的任何证券)所代表的总投票权的50%以上;(b)出售,以合并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c)公司与任何其他实体合并或合并的生效日期,合并或合并将导致紧接该合并或合并前已发行的公司有表决权证券继续代表(通过继续未偿还或通过转换为存续实体的有表决权证券)至少50%的存续实体在紧接该合并或合并后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证券的合并投票权,以及
具有选举该存续实体的董事会或其他理事机构至少过半数的权力;和 (d)公司股东批准公司全面清盘或公司出售或处置公司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资产的协议。
(二)
术语“独立律师”指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的成员,其在公司法事项方面经验丰富,目前既没有也没有在过去五年中被保留代表:(a)公司或受偿人在任何事项中向该等一方或(b)引起根据本协议提出赔偿要求的诉讼、诉讼或程序的任何其他方提供材料。尽管有上述规定,“独立律师”一词不应包括根据当时通行的适用的职业行为标准,在确定受保人在本协议下的权利的诉讼中代表公司或受保人存在利益冲突的任何人。
(三)
术语“子公司"指,就本公司(或适用的继承实体)而言,任何公司、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协会或其他商业实体,而(i)如一间公司,在选举董事或其其他管治人员或团体时有权(不考虑任何意外情况的发生)投票的股份的总投票权的多数,在当时由本公司或本公司的一个或多个其他附属公司或其组合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或(ii)如一间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信托、协会或其他商业实体、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多数股权或其其他类似所有权权益在当时由公司或公司的一个或多个其他子公司或其组合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就本协议而言,如果公司或其适用的子公司应被分配大多数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协会或其他商业实体的收益或损失,或应是或控制该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协会或其他商业实体的董事总经理、管理成员、经理或普通合伙人,则公司或其适用的子公司应被视为在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协会或其他商业实体中拥有多数所有权权益。
第8节。
若干和解条款.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公司没有义务就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的和解所支付的任何金额根据本协议向受偿人进行赔偿,该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附加条件或延迟。未经受偿人事先书面同意,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解决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这些诉讼、诉讼或程序将使受偿人承担任何责任,或将对受偿人施加任何罚款或其他义务或限制。公司或受偿人均不会不合理地拒绝、限制或延迟他、她或其对任何拟议和解的同意。
第9节。
储蓄条款.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文或条文(或其部分)须由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以任何理由作废,则公司仍须就任何威胁、待决或已完成的诉讼、诉讼或程序(由公司提起或由公司有权提起或以其他方式提起)(不论是民事、刑事、行政或调查,亦不论是正式或非正式的上诉,包括任何及所有上诉,向受偿人作出赔偿,由于受偿人现在或曾经或已经同意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人员,或在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人员时,正在或正在或已经同意应公司的要求担任另一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合营企业、信托、雇员福利计划或其他企业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就本协议而言,应包括受托人、受托人、合伙人或经理或类似身份),或由于被指称以任何此类身份采取或不采取的任何行动,在本协议任何不应被作废的适用部分所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从受保人因与该行动、诉讼或程序(包括任何上诉)有关而遭受或由受保人或代表受保人遭受或招致的所有损失中或因该行为而作废。
第10节。
贡献.为规定在有管辖权的法院认为本协议所规定的赔偿全部或部分不能提供给受偿人的情况下作出公正和公平的分担,同意在此情况下,公司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分担受偿人因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包括任何上诉)而遭受或由其或代表其蒙受的所有损失的支付,以在有关情况下公正和公平的数额,以反映(i)公司和受偿人因引起该等诉讼、诉讼或程序的事件和/或交易而获得的相对利益;和/或(ii)公司的相对过失(及其
董事、高级人员、雇员和代理人)和受偿人与此类事件和/或交易有关;提供了在不限制前述的概括性的情况下,如果法院的这种持有是由于《公约》所列的任何赔偿限制,则不需要这种贡献第4(e)款),第6款或第8款.
第11节。
通信的形式和交付.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请求、要求和其他通信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如果(a)在收到上述通知或其他通信的一方收到后以专人送达,(b)在如此邮寄之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以预付邮资的挂证或挂号邮件方式邮寄,(c)以信誉良好的隔夜快递方式邮寄,在存入该快递员并经书面验证收货后一天后,或(d)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视为已妥为发出,收到口头确认已收到此种传送。向公司发出通知,请发送至【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邮箱:【•】,确认号:【•】。致受偿人的通知,应发送至[ • ],确认号码:[ • ]。
第12节。
非排他性.根据本协议向受偿人作出赔偿或垫付费用及成本的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限制公司以法律许可的任何其他方式向受偿人作出赔偿或垫付费用的权力,或被视为排除或使任何寻求赔偿或垫付费用的受偿人根据任何法律、公司的公司章程或细则、其他协议或安排、股东或无利害关系的董事的投票或其他方式可能有权享有的任何权利无效,两者均以受偿人作为高级人员、董事的身份采取行动,公司的雇员或代理人以及以任何其他身份采取的行动。受偿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应当符合受偿人的继承人、被执行人和管理人的利益。
第13节。
防御.在(i)受保人为强制执行本协议项下的弥偿权利而提起的任何诉讼、诉讼或法律程序中(但不在受保人为强制执行费用垫付权利而提起的诉讼、诉讼或法律程序中),该等诉讼、诉讼或法律程序即为抗辩,而(ii)公司为根据受保人根据承诺的条款追讨费用垫付而提起的任何诉讼、诉讼或法律程序第2款,公司有权在最终裁决后追讨此类费用,即受偿人未达到NRS中规定的任何适用的赔偿标准。公司(包括非此类行动当事方的董事、此类董事组成的委员会、独立法律顾问或公司股东)既没有在此类诉讼开始前作出确定,即由于受偿人已达到NRS中规定的适用行为标准,在当时情况下,向受偿人进行赔偿是适当的,也没有公司(包括非此类行动当事方的其董事、此类董事组成的委员会,独立法律顾问或公司股东)认为受偿人未达到该等适用行为标准,应设定受偿人未达到该等适用行为标准的推定,或在受偿人提起此类诉讼的情况下,作为此类诉讼的抗辩理由。
第14节。
无建筑作为雇佣协议.本文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给予受偿人任何保留为公司董事或高级人员或受雇于公司或任何其他实体的权利。为免生疑问,根据本协议提供的补偿及垫付开支,即使受偿人可能已不再是公司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亦应继续作为受偿人。
(a)
鉴于在一个或多个与受偿人有关的实体(定义见下文)的要求下,受偿人作为公司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服务可能会产生某些可共同赔偿的索赔,公司承认并同意,公司应完全和主要负责根据本协议向受偿人提供赔偿和垫付费用。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享有任何代位求偿权或受偿人相关实体的分担权,也不得减少或以其他方式改变受偿人的权利或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如任何受偿人相关实体须就任何可共同赔偿的索偿向受偿人支付任何赔偿或垫付费用,则作出该等付款的受偿人相关实体须在该等付款的范围内代位行使受偿人对公司的所有追讨权利,且受偿人须签立所有合理要求的文件,并须作出所有合理需要的事情以确保该等权利,包括签立可能需要的文件以使受偿人相关
实体有效提起诉讼以强制执行此类权利。公司与受偿人同意,每一受偿人相关实体均为第三方受益人,就本第15(a)款)并有权强制执行第15(a)款)就好像每一个此类受偿人相关实体都是本协议的一方一样。
(一)
术语“受偿人相关实体”指任何法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合营企业、信托、雇员福利计划或其他企业(除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合营企业、信托、雇员福利计划或其他企业受偿人已代表本公司或应本公司要求同意担任董事、高级职员、雇员或代理人且服务范围在本协议所述赔偿范围内的企业),受偿人可能有权从中获得全部或部分补偿或垫付费用,公司也可能有赔偿或垫付义务(由于保单下的义务除外)。
(二)
术语“可共同赔偿的索赔"应作广义解释,并应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适用的NRS、任何协议或公司章程、章程、合伙协议、经营协议、组织证书、有限合伙证书或公司或与受偿人相关实体的类似组织文件,受偿人有权从公司和任何受偿人相关实体获得赔偿或垫付费用的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
第16节。
协议的解释.据了解,本协议各方打算对本协议进行解释和执行,以便在每种情况下,在NRS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向受偿人提供赔偿和垫付费用,因为同样存在或可能在此后进行修订(但在任何此类修订的情况下,仅在此类修订允许公司提供比NRS允许公司在此类修订之前提供的更广泛的赔偿权利的范围内)。凡本协议中使用“包括”、“包括”、“包括”等词语,均应视为后面加上“不受限制”等词语,无论这些词语或类似含义的词语是否事实上已经跟上。
第17节。
整个协议.本协议及本协议明确提及的文件构成本协议双方就本协议所涵盖事项达成的全部协议,任何其他先前或同期就本协议所涵盖事项达成的口头或书面谅解或协议均被本协议明确取代。
第18节。
修改及放弃.本协议的任何补充、修改、放弃或修改,除非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否则不具有约束力。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放弃不应被视为或应构成对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放弃(无论是否类似),也不应构成持续放弃。为免生疑问,(a)未经受偿人事先书面同意,公司不得修改或终止本协议;(b)不得修改,更改或解释公司的公司章程或章程或任何其他协议或安排,应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对根据本协议向受偿人提供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以及(c)根据公司的公司章程或章程或本协议的条款产生的赔偿或垫付费用的权利,不得因在发生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发生后对该条款的修订而消除或损害,该作为或不作为是寻求赔偿或垫付费用的诉讼、诉讼或程序的主体。在任何此类诉讼或程序中,公司有举证责任证明受偿人未达到NRS规定的适用行为标准。
第19节。
继任者和受让人.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规定均具有约束力,对双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受让人、继承人、遗嘱执行人、管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均有利,并可由其强制执行。公司应要求并促使任何直接或间接继承者(无论是通过购买、合并、合并或其他方式)通过形式和实质上合理地令受偿人满意的书面协议,明确承担并同意以相同的方式和相同的程度履行本协议,如果没有发生此类继承,公司将被要求履行。
第20节。
流程和场地的服务.本公司在此不可撤销和无条件地(a)同意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诉讼或程序应在位于内华达州克拉克县的第八司法区法院(或,如果内华达州第八司法区法院缺乏管辖权,则由内华达州联邦地区法院或内华达州其他州法院)提起(“内华达法院"),(b)同意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诉讼或程序提交内华达州法院的专属管辖权,(c)在公司不受内华达州送达程序的其他情况下,指定Corporate Creations Network,Inc.作为其在内华达州的代理人,接受与针对该当事方的任何此类诉讼或程序有关的法律程序,其法律效力和有效性与在内华达州亲自送达公司的法律效力和有效性相同,(d)放弃对在内华达法院提出任何该等诉讼或法律程序的地点的反对,及(e)放弃,并同意不抗辩或作出任何声称在内华达法院提出的任何该等诉讼或法律程序已在不适当或不方便的法院提出的申索。
第21节。
管治法.本协议应受内华达州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如果尽管有上述规定,有管辖权的法院仍应作出最终裁定,认定内华达州以外的任何州的法律规定管辖受偿人公司的赔偿,则根据本协议提供的赔偿在所有情况下均应在该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可强制执行,尽管本协议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双方承认,本协议旨在在内华达州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向受偿人提供赔偿和垫付费用,并应据此解释和执行。
第22节。
对口单位.本协议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应方签署,每一个对应方应被视为正本,所有这些对应方加在一起应被视为同一份文书,尽管双方不是原始对应方或同一对应方的签字人。
第23节。
标题和章节参考.本协议所载的章节和小节标题仅供参考,不以任何方式影响本协议的含义或解释。除非另有说明,节引用均指本协议。
[签名页关注]
本赔偿协议已正式签署并交付,自上述首次写入之日起生效。
Universal Logistics Holdings,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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