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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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0日
董事会
Phio Pharmaceuticals Corp.
11 Apex Drive,Suite 300A,PMB 2006
Marlborough,MA 01752
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作为特拉华州公司(“公司”)的法律顾问,就其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法案”)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S-3表格登记声明(“登记声明”),该登记声明涉及登记声明中列出的出售股东(“出售股东”)不时进行的转售或其他处置,包括其受让方、质权人、受赠人或继承人,最多1176.38万股普通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7日及2025年11月12日向售股股东发行的相关认股权证,包括(a)行使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11,326,364股普通股(“A系列认股权证股份”),以购买期限为24个月的5,663,182股普通股(“A系列认股权证”)和(b)在行使某些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437,436股普通股(“配售代理认股权证股份”,连同A系列认股权证股份,“认股权证股份”),“认股权证”)根据订约书向配售代理发出,如构成注册声明一部分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所述。应贵方要求,向贵方提供本意见函,使贵方能够就注册声明履行S-K条例第601(b)(5)条,17C.F.R. § 229.601(b)(5)项的要求。
就本意见函而言,我们已审查了我们认为适当的协议、文书和文件的副本,以根据这些副本提出下文所表达的意见,包括认股权证。我们在对上述文件的审查中,承担了所有签字的真实性、所有自然人的法律行为能力、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所有原始文件的真实性以及作为副本(包括pdf)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与真实原始文件的符合性。关于所有事实问题,我们都依赖于如此审查的文件中所作的陈述和事实陈述,我们没有独立地确立如此依赖的事实。给出这份意见函,并在此作出所有声明,在上述背景下。
关于法律事项,本意见函仅以经修订的《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为依据。我们在此不对任何其他法规、规则或条例发表意见。
基于、受限于及受上述规定所限,我们认为,截至本协议日期,(a)认股权证股份已获公司方面的所有必要公司行动正式授权,及(b)就认股权证股份而言,继(i)认股权证按照其条款行使及(ii)公司收到认股权证所指明的认股权证股份的代价后,认股权证股份将有效发行、缴足款项且不可评估。
本意见函已准备好与注册声明相关联使用。我们不承担在注册声明生效日期之后通知上述任何变更的义务。
兹同意将本意见函作为注册声明的附件 5.1归档,并同意在招股说明书“法律事项”标题下提及本事务所。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并不因此承认我们是该法案意义上的“专家”。
非常真正属于你,
/s/Hogan Lovells US LLP
HOGAN LOVELLS US L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