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1.2
斗鱼有限公司
买卖公司证券有关政策声明
(2019年8月初步通过,2023年11月24日修正重述,2025年3月14日进一步修正重述)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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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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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买卖公司证券有关政策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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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内幕信息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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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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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适用于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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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司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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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对冲和衍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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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质押、保证金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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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一般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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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
美国证券法对国际交易的适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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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证券交易的其他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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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公开转售–规则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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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私人转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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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购买公司证券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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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备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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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i. |
有关公司证券交易的政策摘要 |
斗鱼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和合并关联实体(统称“公司”)的政策是,其在开展业务时将毫无例外地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每名员工、每名执行官和每名董事都应遵守这一政策。在开展公司业务时,员工、执行官和董事必须避免任何违反适用法律或法规的活动。为了避免甚至出现不当行为,公司董事、高级职员和某些其他雇员在进行涉及公司证券的交易时受到预先批准要求和其他限制。尽管这些限制不适用于根据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0b5-1条规则的证券交易书面计划进行的交易,但任何此类书面交易计划的订立、修订或终止均受预先批准要求和其他限制的约束。
ii. |
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内幕信息的使用 |
a. |
一般规则。 |
美国证券法为了保护投资大众的利益,对证券的买卖进行了规范。美国证券法赋予公司、其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以及其他员工责任,以确保有关公司的信息不会在证券买卖中被非法使用。
所有员工、执行官和董事都应该特别密切关注禁止“内幕”信息交易的法律。这些法律基于这样一种信念,即所有交易一家公司证券的人都应该平等地获得有关该公司的所有“重要”信息。如果信息的披露将合理地可能影响(1)投资者购买或出售信息所涉及的公司证券的决定,或(2)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则该信息被视为“重大”信息。虽然不可能事先识别所有将被视为重要的信息,但此类信息的一些例子将包括以下内容:收益;财务业绩或预测;股息行动;合并和收购;筹资和借款活动;重大处置;主要新客户、项目或产品;产品开发的重大进展;新技术;管理层的重大人事变动或控制权变更;向新市场扩张;主要业务的异常收益或损失;重大诉讼或法律诉讼;授予股票期权;以及重大销售和营销变化。当存在疑问时,应假定信息是重要的。如不确定知悉的信息是否为内幕信息,应向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咨询。除特别授权人员外,任何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发布重大信息或回应媒体、分析师或其他方面的询问。如有国内媒体联系您寻求有关公司的信息,如您未获得公司品牌与公关中心的明确授权向国内媒体提供信息,您应将电话转介至品牌与公关中心;如有海外媒体或研究分析师联系您寻求有关公司的信息,如果您未获得公司投资者关系部的明确授权向海外媒体或分析师提供信息,你应该把电话转给投资者关系部。有时,可能需要出于正当商业理由向外部人员披露内幕信息。这些人可能包括投资银行家、律师、审计师或其他寻求
1
与公司进行潜在交易。在这种情况下,在达成明确谅解之前,不应传达该信息,即此类信息不得用于交易目的,并且除出于合法商业原因外,不得进一步披露。例如,如果公司的雇员、执行官或董事知道重大的非公开财务信息,则禁止该雇员、执行官或董事买卖该公司的股份,直到该信息向公众披露。这是因为雇员、执行官或董事知道可能会导致股价变动的信息,而雇员、执行官或董事拥有其他投资大众所不具备的优势(知道股价会变动)是不公平的。事实上,这不仅不公平;还被认为是欺诈和违法行为。对这类活动的民事和刑事处罚是严厉的。
一般规则可以这样表述:任何人在掌握重大内幕信息的情况下买卖证券都违反了联邦证券法。如果合理的投资者极有可能认为信息在做出投资决策时很重要,那么信息就是重要的。如果未以一般在基础广泛的非排他性基础上向投资者提供的方式公开披露,则为内幕信息。此外,任何掌握重大内幕信息的人向他人提供此类信息或建议其买卖该证券均属违法行为。(这就是所谓的“小费”)。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能都要承担责任。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证券交易所和原告律师集中力量揭露内幕交易。违反内幕交易法,除了民事处罚(最高可达所获利润的三倍)和禁令行动外,还可能使内幕人士面临最高为所获利润三倍的刑事罚款和最高十年的监禁。此外,可根据适用的州法律施加惩罚性赔偿。证券法还规定,对于包括美国境外员工在内的员工进行的非法内幕交易,控制人将受到民事处罚。控制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这些人可能会被处以最高1,000,000美元或内幕交易者三倍利润(或避免的损失)中的较高者的罚款。
内幕消息不属于可能处理或以其他方式变得知情的个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雇员。这是公司的一项资产。为任何人利用该等信息为个人利益或向公司以外的其他人披露,侵犯了公司的利益。更具体地说,就公司证券交易而言,这是针对投资公众成员和公司的欺诈行为。
公司所有董事、执行人员和员工必须在任何时候遵守这些政策。你不这样做将成为内部纪律处分的理由,直至并包括终止你的雇佣或董事职务。
b. |
政策适用于谁? |
禁止内幕信息交易的禁令适用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所有其他雇员,以及获得该信息的其他人员。该禁令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国内和国际雇员。由于他们定期获得机密信息,公司政策使其董事和某些雇员(“视窗集团”)在公司交易方面受到额外限制
2
证券。Window Group的限制将在下文F节中讨论。此外,董事及某些知悉重大信息的雇员可能会不时受到特别的交易限制。
c. |
其他公司股票。 |
员工、执行官和董事通过在公司的工作了解到有关供应商、客户或竞争对手的重要信息,应予以保密,在信息公开之前不买卖这些公司的股票。员工、执行官和董事不应给出有关这类股票的提示。
d. |
对冲和衍生品。 |
禁止员工、执行人员和董事从事旨在对公司股本证券市场价值的任何变化进行对冲或投机的任何对冲交易(包括涉及期权、看跌期权、看涨期权、预付可变远期合约、股权互换、项圈和交易所基金或其他衍生工具的交易)。
期权或其他衍生品的交易一般都是高度投机性的,风险很大。购买期权的人押注股价将快速波动。出于这个原因,当一个人交易其雇主股票的期权时,会在SEC眼中引起怀疑,认为该人是根据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特别是在交易发生在公司公告或重大事件之前。雇员、执行官或董事很难证明他或她不知道该公告或事件。
如果SEC或NASDAQ在公告发布前注意到公司一名或多名员工、执行官或董事进行了活跃的期权交易,他们将进行调查。这样的调查可能会让公司感到尴尬(而且代价高昂),并可能导致对相关人员的严厉处罚和费用。基于所有这些原因,公司禁止其雇员、执行人员和董事交易涉及公司股票的期权或其他衍生工具。本政策不适用于公司授予的员工股票期权。员工股票期权不能交易。
e. |
证券质押、保证金账户。 |
质押证券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由质权人在未经出质人同意的情况下卖出。例如,如果客户未能满足追加保证金要求,保证金账户中持有的证券可能会被经纪商在未经客户同意的情况下卖出。由于此类出售可能发生在雇员、执行官或董事掌握重大内幕信息或以其他方式不被允许交易公司证券的时候,公司禁止员工、执行官和董事在任何情况下质押公司证券,包括以保证金购买公司证券或在保证金账户中持有公司证券。
f. |
一般准则。 |
为确保遵守适用的反欺诈法律和公司政策,应遵循以下准则:
3
1.不披露。不得向任何人披露重大内幕信息,但公司内部岗位要求其知悉的人员除外。小费是指内幕信息从知情人向他人传递。有时,这涉及一种蓄意的阴谋,在这种阴谋中,倾倒者传递信息,以换取“倾倒者”的部分非法交易利润。然而,即使没有利润的预期,如果一个倾倒者有理由知道信息可能被滥用,他或她也可以承担责任。把内幕消息给另一个人,就像把你的生命交到了那个人的手中。所以最安全的选择是:不给小费。
2.公司证券交易。任何雇员、行政人员或董事在知悉有关公司的重大资料而未向公众披露时,均不得发出买卖指令,或建议他人在公司证券中发出买卖指令。这包括买卖股票和可转换证券的订单,包括从事公司证券的任何“卖空”。员工股票期权的行权不受此政策约束。但是,在行使股票期权时获得的股票将与任何其他股票一样对待,不得由掌握重大内幕信息的员工出售。任何拥有重大内幕信息的员工、高管或董事,应等到信息公开发布后的第三个营业日开始时再进行交易。
3.避免投机。投资公司普通股提供了分享公司未来成长的机会。但投资于企业、分享企业成长,并不意味着基于市场波动的短距离炒作。此类活动使雇员、执行官或董事的个人利益与公司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相冲突。尽管这一政策并不意味着员工、执行官或董事不得出售股票,但公司鼓励员工、执行官和董事避免频繁交易公司股票。炒作公司股票不是公司文化的一部分。
4.买卖其他证券。任何雇员、执行官或董事均不得在另一公司的证券(如供应商、收购目标或竞争对手)中下达采购或销售订单,或建议另一人下达采购或销售订单,前提是该雇员、执行官或董事在其受雇过程中了解到可能影响这些证券价值的有关另一公司的机密信息。例如,如果员工、执行官或董事通过公司消息来源得知公司打算从一家公司购买资产,然后因为其证券价值可能增加或减少而下单购买或出售该另一家公司的股票,这将违反证券法。
5.对窗口组的限制。视窗集团由(i)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的董事和执行官及其助理和家庭成员组成,(ii)总经理办公室、投资者关系部、战略投资部、财务部、法律部、审计和监察部的子集员工以及(iii)公司可能不时指定并告知该等状况的其他人员组成。视窗集团在买卖公司证券方面受以下限制:
4
· |
允许自公司季度和年度收益发布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开始交易,直至当时的当前财政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个日历日(“窗口”),但须遵守以下限制; |
· |
所有交易均须事先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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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ow Group在进行任何公司证券交易之前,必须以附件B所列的形式向公司首席战略官提交批准请求;尽管有上述规定,Window Group的董事和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的任何其他个人批准交易的请求应提交给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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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在窗口外进行交易,除非出于特殊个人困难的原因,并须经首席战略官或首席执行官事先审查;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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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窗集团的个人也受到所有员工的一般限制。 |
请注意,有时首席战略官可能会确定,即使在请求清仓的窗口期间也不会发生交易。不得提供任何理由,窗口关闭本身可能构成不应传达的重大内幕信息。
上述Window Group限制不适用于根据本协议附件A中所述的符合《交易法》第10b5-1条规则的证券交易书面计划(“10b5-1计划”)进行的交易。然而,未经首席战略官事先批准,Window Group成员不得订立、修订或终止与公司证券有关的10b5-1计划,该批准仅在窗口期内给予。
6.临时交易冻结。由于重大未公布的公司发展,公司可能不时对公司选定的董事、执行人员和雇员以及某些其他人员实施临时交易冻结,其时间可能长短不一。任何交易冻结的强制实施、修改和解除应由公司负责人员以书面形式告知受影响的人员。不得规定实施任何交易冻结的理由,任何交易冻结的实施、修改和解除本身可能构成不应传达的MNPI。受影响人士在交易冻结期间不得进行交易,但根据受影响人士采纳的现有10b5-1计划进行的交易除外,或出于特殊个人困难的原因并须经负责人员事先批准。
综上所述,公司每名员工在掌握有关公司的内幕消息时,均受到交易限制。此外,高级职员、董事及Window Group的其他成员须遵守上文第5段的规定,将其交易限制在窗口期,并要求预先清仓。
5
您必须立即向首席战略官报告任何人进行公司证券交易或公司人员披露您有理由认为可能违反本政策或美国证券法的内幕信息。
g. |
美国证券法对国际交易的适用性。 |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所有董事、执行人员及雇员均受限于买卖公司证券及其他公司证券的限制。美国证券法可能适用于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的证券,即使它们位于美国境外。涉及中国子公司或关联公司证券的交易应由大律师仔细审查,以确保其不仅符合适用的中国法律,而且还可能适用美国证券法。
6
iii. |
证券交易的其他限制 |
a. |
公开转售–规则144。 |
美国《证券法》(“证券法”)要求每一个提供或出售证券的人向SEC注册此类交易,除非可以获得注册豁免。《证券法》第144条是(i)任何人公开转售“限制性证券”(即在非公开发行或出售中获得的未登记证券)和(ii)公司董事、高级职员和其他控制人(称为“关联公司”)公开转售公司任何证券(无论是否受限制)通常所依赖的豁免。
只有在满足某些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依赖规则144中的豁免。这些条件根据公司是否在90天内一直遵守SEC的报告要求(因此就该规则而言是“报告公司”)以及寻求出售证券的人是否是关联公司而有所不同。
1.持有期。报告公司(即受SEC报告要求约束至少90天的公司)发行的限制性证券必须在出售前六个月持有并全额支付。不申报公司发行的限制性证券,持有期限为一年。持有期要求不适用于关联公司持有的在公开市场或根据《证券法》注册的公开发行证券中获得的证券。一般来说,如果卖方从公司或公司关联公司以外的人处获得证券,卖方从其处获得此类证券的人的持有期可以“附加”到卖方的持有期,以确定持有期是否已经满足。
2.当前公开信息。有关公司的当前信息必须公开,才能进行出售。该公司向SEC提交的定期报告通常满足这一要求。如果卖方不是发行证券的公司的关联公司(且至少三个月内不是关联公司),并且自从发行人或发行人的关联公司(以较晚者为准)获得证券已过去一年,卖方可以出售证券而不考虑当前的公开信息要求。
第144条还对“关联公司”的人的销售施加了以下附加条件。个人或实体被视为“关联公司”,因此受这些附加条件的约束,如果它目前是关联公司或在过去三个月内曾是关联公司:
3.音量限制。关联公司在任何三个月期间可出售的债务证券的金额不得超过某一档(或当该证券为非参与性优先股时的类别)的10%,连同为该关联公司账户出售的同一档证券的所有销售。关联公司在任何三个月期间可以出售的股本证券的数量不能超过(i)该类别已发行股票的百分之一或(ii)在经纪人收到出售订单或直接与做市商执行出售订单之前的四周历周内该类别股票的平均每周报告交易量中的较大者。
7
4.销售方式。关联机构持有的股本证券必须在非邀约经纪人的交易中、直接出售给做市商或在无风险的主要交易中出售。
5.出售通知。关联卖方必须在向经纪人下达出售订单时向SEC提交拟议出售的通知,除非出售的数量既不超过5,000股,也不涉及出售收益超过50,000美元。见“备案要求”。
就规则144而言,善意赠与不被视为涉及出售股份,因此可以在任何时间进行,而不受赠与金额的限制。从关联公司获得受限制证券的受赠人通常将受到本应适用于捐赠人的第144条规定的相同限制,具体取决于具体情况。
b. |
私人转售。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可以在私下交易中出售证券,而无需进行登记。尽管没有明确涉及私下出售的法定条款或SEC规则,但普遍的看法是,如果获得证券的一方了解他正在收购的受限证券必须持有至少六个月(如果由符合当前公开信息要求的报告公司发行)或一年(如果由非报告公司发行),然后证券才有资格根据规则144向公众转售,则关联公司可以放心地进行此类出售。私人转售会引发某些文件和其他问题,必须由公司的首席战略官事先审查。
c. |
购买公司证券的限制。 |
为防止市场操纵,SEC根据美国《交易法》通过了M条例。M条例一般限制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在进行分配(例如公开发行)期间在公开市场上购买公司股票,包括作为股票回购计划的一部分。如果您希望在公司进行发售或向公众购买股票的任何期间购买公司股票,您应该咨询公司的首席战略官。
d. |
备案要求。 |
1.附表13D和13G。《交易法》第13(d)节要求获得根据《交易法》登记的一类股本证券百分之五以上实益所有权的任何个人或团体提交附表13D(或在某些有限情况下的附表13G)的声明。如果所拥有的股票,加上可在60天内行使期权的股票数量,超过5%的限制,则满足报告门槛。
要求向SEC提交附表13D的报告,并在达到报告阈值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交给公司。如果附表13D所列事实发生重大变化,例如实益拥有的股票百分比增加或减少百分之一或更多,则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提交披露该变化的修正案。实益所有权减少到5%以下本身就很重要,必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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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有限的人(如银行、经纪自营商和保险公司)可以在附表13G上备案,这是附表13D的一个大大简化的版本,只要证券是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取得的,而不是以改变或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的目的或效果为目的。根据2023年通过的规则,从2024年9月30日开始,也就是新的附表13G截止日期生效之日,必须向SEC提交关于附表13G的报告,并在达到报告阈值的日历季度结束后的45天内提交给公司。
就第13(d)条而言,如某人拥有或分享投票权(即投票或指示证券投票的权力)或决定权(即出售或指示出售证券的权力),则该人被视为证券的实益拥有人。根据《交易法》第16(a)条的规定,提交附表13D的人如果认为有合理的理由这样做,可以放弃对归属于他或她的任何证券的实益所有权。
2.表格144。如上文在规则144的讨论中所述,依赖规则144的关联卖方必须在向经纪人下达出售订单时向SEC提交拟议出售通知,除非在任何三个月期间出售的数量既不超过5,000股,也不涉及超过50,000美元的出售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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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a
Window Group的任何成员(各自为“Window Group成员”)订立的所有10b5-1计划以及任何修订、暂停或终止必须遵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0b5-1条、经不时修订的公司关于公司证券交易的政策声明(“政策”)和其他公司政策,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此处未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保单赋予它们的含义。
10b5-1计划概览
根据规则10b5-1,经常拥有MNPI但仍希望购买或出售发行人证券的内部人可以通过在他们不拥有MNPI的时候采取购买或出售的书面计划,即10b5-1计划,建立对非法内幕交易指控的肯定抗辩。10b5-1计划通常采取内部人员与其经纪人之间的合同形式。
10b5-1计划必须在内部人对发行人或其证券没有MNPI的时候订立(即使在MNPI发布之前不会发生交易)。该计划必须:
1. |
规定购买或出售的金额、价格(可能包括限价)和具体日期;或者 |
2. |
包括确定金额、价格和日期的公式或类似方法;或 |
3. |
赋予经纪人确定是否、如何以及何时进行购买和销售的专属权利,只要经纪人在进行交易时不知道MNPI的情况下这样做。 |
参与者
视窗组成员有资格采纳10b5-1计划。
规划与审批
10b5-1计划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由窗口组成员签署,窗口组成员须向公司合规部门提供一份副本。公司应在档案中保留每份10b5-1计划的副本。每一份10b5-1计划的形式以及随后的任何修订都必须与这些准则保持一致。每份10b5-1计划必须在通过、修订、暂停或终止该计划之前获得负责人员的书面批准。10b5-1计划不得允许窗口组成员对如何、何时或是否进行购买或销售施加任何后续影响。10b5-1计划下的销售必须通过经批准的经纪人。
Window Group成员必须在10b5-1计划被采纳时和在计划期限内就该计划本着诚意行事,并且不得将10b5-1计划作为规避规则10b-5禁令的计划或计划的一部分而订立。此外,每份10b5-1计划必须包括Window Group成员的书面陈述,证明(a)该人没有持有关于公司或其证券的MNPI,以及(b)10b5-1计划是出于善意采用的,而不是作为规避规则10b-5禁令的计划的一部分。
10
计划的时间和期限;冷静期
每份10b5-1计划必须采用(a)在政策下的开放交易窗口期间,以及(b)当窗口组成员不以其他方式拥有有关公司的MNPI时。每个10b5-1计划必须规定在通过或修改后的延迟有效性(“冷静期”)。对于身为董事或高级职员(“D & O”)的Window Group成员,每份10b5-1计划必须明确规定,在(a)10b5-1计划通过或修订之日起90天后,交易不得根据10b5-1计划执行;(b)公司提交涵盖10b5-1计划通过或修订的财务报告期间的季度、半年度或年度报告后三(3)个工作日,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迟于10b5-1计划通过或修订之日后120天。就所有其他窗口组成员而言,每份10b5-1计划必须指明,在通过或修订10b5-1计划的日期后至少30天内,交易不得根据10b5-1计划执行。
计划规格
关于交易的自由裁量权。10b5-1计划必须(a)规定购买或出售公司证券的金额以及购买或出售公司证券的价格和日期,或(b)规定或设定确定购买或出售公司证券的金额以及购买或出售公司证券的价格和日期的客观公式或算法。
修订、中止及终止
10b5-1计划的修改、中止、终止必须事先由负责人员书面批准。此外,只有(a)在政策下的开放交易窗口期间和(b)当该窗口组成员不以其他方式拥有关于公司的MNPI时,窗口组成员才能自愿修改10b5-1计划。Window Group成员可以在不触发冷静期的情况下对10b5-1计划进行修订,只要修订不改变10b5-1计划的定价规定、10b5-1计划涵盖的证券数量或10b5-1计划下的交易时间,或者代表Window Group成员执行交易的经纪人由不同的经纪人替代(只要购买或销售指示保持不变)。
强制停牌
每份10b5-1计划必须规定,如果对Window Group成员施加法律、监管或合同限制,或者如果这些准则被修订,或发生其他将禁止根据该10b5-1计划进行销售的事件,则根据该计划暂停交易。
销售覆盖
Window Group成员在任何时候可能只有一个10b5-1计划有效,但允许Window Group成员以书面、不可撤销的选择(“选择”)出售部分公司证券,以履行仅因归属补偿性奖励(不包括期权)而产生的法定预扣税款义务(“出售补足”),即使未包括在Window Group成员的10b5-1计划的指示中,但前提是(a)该选择是在该政策下的开放交易窗口期间作出的,(b)在该选择时,Window Group成员不知道与公司或公司证券有关的任何MNPI,(c)为掩护而进行的销售是善意进行的,而不是作为规避规则10b-5禁令的计划或计划的一部分,(d)Window Group成员没有,也不会试图对任何此类为掩护而进行的销售行使、授权、影响或控制,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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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选举载有有关(b)-(d)条的适当申述。
没有重叠计划
视窗集团成员可在该等现有10b5-1计划的预定终止日期前采纳新的10b5-1计划以取代现有的10b5-1计划,只要新的10b5-1计划下的首次预定交易直至现有10b5-1计划下的所有交易完成或到期后才发生而无需执行(受任何冷静期限制)。
然而,如果较晚开始计划下的第一笔交易安排在假设较早开始计划的终止日期被视为通过较晚开始计划的日期的本应是该计划的冷静期内,则规则10b5-1将不适用于较晚开始计划。例如,非高级职员或董事的Window Group成员已制定现有规则10b5-1计划,最新授权交易的预定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2023年5月1日,该Window Group成员通过了一项较晚开始的计划,旨在符合规则10b5-1下的肯定抗辩资格,首次授权交易的预定日期为2023年6月1日。如果该Window Group成员在5月15日终止提前启动计划,则后启动计划将不会获得肯定抗辩的好处,因为6月1日是5月15日的30天内,即提前启动计划的终止日期,因此6月1日处于“有效冷静期”。不过,如果较晚启动的计划定于2023年7月1日开始交易,由于2023年7月1日是5月15日之后的30多天,因此处于“有效冷静期”之外,因此仍可获得肯定抗辩的利益。
与不同经纪商根据10b5-1计划执行交易的一系列单独合约可被视为单一计划,前提是合约整体符合规则10b5-1下的条件,并进一步规定对一份合约的任何修订均被视为对该计划下所有合约的修订。
单一贸易安排的限制
在任何12个月期间,Window Group成员仅限于一项“单笔交易计划”——一项旨在实现公开市场购买或出售该计划标的证券总额为单笔交易的计划。以下不构成单一交易计划:(a)10b5-1计划,该计划赋予代理人是否将10b5-1计划作为单一交易执行的酌处权,或提供代理人未来行为取决于10b5-1计划采用时未知的事实,并可能合理地导致多笔交易,以及(b)销售覆盖。
没有套期保值
如该政策所述,受该政策约束的个人被禁止从事任何旨在降低与持有公司证券相关的风险的对冲或类似交易。为此,采纳10b5-1计划的Window Group成员可能未就10b5-1计划标的证券订立或更改相应或对冲交易或头寸,并且必须同意在10b5-1计划生效期间不订立任何此类交易。
遵守细则144
根据10b5-1计划进行的所有销售必须依赖注册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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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不得根据登记声明作出。如果根据10b5-1计划进行的销售是根据《证券法》第144条规则进行的,则此类10b5-1计划必须规定遵守第144条规则的具体程序,包括提交表格144。
13
附件b
请求批准在斗鱼有限公司的证券上进行交易
致:首席战略官/首席执行官
来自:
打印名称:
本人特此请求批准本人(或本人的直系亲属或家庭成员或其有关斗鱼 Limited证券的交易受本人指示进行或受本人影响或控制的家庭成员)执行以下与斗鱼 Limited证券有关的交易。
交易类型(勾选一):
◻ |
购买 |
◻ |
出售 |
◻ |
行使期权(并卖出股票) |
◻ |
其他 |
涉及交易的证券:
证券数量:
其他(请说明):
除本人以外的受益所有人姓名:
受益所有人与自己的关系:
签名:日期:
本授权有效期至本批准日期后五(5)个日历日中较早者,或至“停电”期开始之日止。
批准:
姓名:
日期:时间: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