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1
2026年1月27日
阿凯迪亚生物科学公司
5956 Sherry Lane,2000套房
德克萨斯州达拉斯75225
Re:表格S-3的注册声明
女士们先生们:
贵公司已就特拉华州公司阿凯迪亚生物科学公司(“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会”)提交表格S-3的注册声明(“注册声明”),包括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规定的规则C(“招股说明书”)第424(b)条向委员会提交的相关招股说明书的某些事项征求我们的意见,该招股说明书涉及注册声明中指定的出售股东(“出售股东”)不时转售最多1,673,792股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股份”),按照登记声明中规定的方式。股份包括最多1,673,792股普通股,可在行使公司未行使的优先投资期权(“投资期权”)时发行,如注册声明中所述。
就本意见而言,我们已研究及依赖注册说明书及相关招股章程;公司经修订及重列的公司注册证明书,并经修订及重列至今;于本协议日期生效的公司附例;投资期权;以及公司董事会有关发行投资期权、股份及注册说明书的若干决议及会议纪录。我们考虑了法律和事实方面的事项,包括审查公司的记录、文件、证书和其他文书、公司高级职员、董事和代表的证书、公职人员的证书以及我们判断为使我们能够发表以下意见所必需或适当的其他文件的正本或副本,经认证或以其他方式识别令我们满意。至于对我们的意见具有重大事实意义的事项,我们在没有独立核实的情况下,依赖公司高级人员的证明和其他查询。我们未经调查就假定作为正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真实性、作为副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与正本的一致性、以及在适当执行和交付是其有效性的先决条件的所有文件的适当执行和交付、公司向我们提供的所有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所有股份的要约和销售将在遵守其有管辖权的州的证券法的情况下进行。我们亦已假设(i)注册声明及其任何修订(包括生效后的修订)已生效,并将继续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