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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a 1 ea130698-f1a3_lohaco.htm 表格F-1第3号修正案

已于2020年12月4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备案。

登记号:333-235426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哥伦比亚特区华盛顿20549

 

 

 

第3号修正案

表格F-1
根据本条例作出的注册声明
1933年证券法

 

乐活天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人的确切姓名载于其章程)

 

不适用

(登记人姓名译成英文)

 

开曼群岛   5140   不适用
(缔约国或缔约国的其他管辖权
成立为法团(或组织)
  (初级标准工业
分类码编号(英文)
  (I.R.S.雇主
(身份证号码)

 

 

 

香江金融中心(工业区)22楼2212A室

南山区星海大道三街19单元

广东省深圳市518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
+86 755-26412199

(注册人主要行政办事处的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Cogency Global Inc。

东40街10号10楼

纽约州纽约市1016

(800)221-0102

(服务代理人的姓名、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抄送:

Louis A.Bevilacqua,ESQ。

县治齐乡(Qixiang)。

贝维拉夸刚果解放组织

康涅狄格州大道1050号,西北,500套房

华盛顿特区20036

(202) 869-0888

Barry I.Grossman,ESQ。
Sarah E.Williams,ESQ。
Ellenoff Grossman&Schole LLP
美洲大道1345号
纽约,纽约10105
(212) 370-1300

 

建议向公众出售的大致开始日期:在本注册声明生效后的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开始。

 

如果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415条的规定,在本表格上登记的任何证券将延迟或连续提供,请在以下方框中勾选。

 

如果本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462(b)条规则为一项发行登记额外证券的,请勾选下列方框,并列出同一项发行的先前有效登记报表的《证券法》登记报表编号。

 

如果本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462(c)条规则提交的生效后修正案,请在以下框中勾选,并列出同一次发行的较早有效登记报表的《证券法》登记报表编号。

 

如果本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462(d)条规则提交的生效后修正案,请在以下框中勾选,并列出同一次发行的较早有效登记报表的《证券法》登记报表编号。

 

用勾号标明注册人是否为1933年《证券法》第405条所界定的新兴成长型公司。

 

新兴成长型公司

 

如果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应以支票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选择不利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证券法》第7(a)(2)(b)节规定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术语“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指的是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2012年4月5日之后发布的对其会计准则编纂的任何更新。

 

 

 

注册费的计算

 

将予注册的各类证券的名称   相当于
被注册
    拟议数
最高限额
总合
献祭
每件价格
单位(1)
    拟议数
最高限额
总合
献祭
价格(1)
    数额
登记
收费(6)
 
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2美元(2)(3)     2,875,000     $ 10.00     $ 28,750,000.00     $ 3,136.63  
代表逮捕证(4)(5)     -       -       -       -  
代表认股权证的A类普通股(3)(4)     215,625     $ 12.00     $ 2,587,500.00     $ 282.30  
共计     3,090,625       -     $ 31,337,500.00     $ 3,418.93  

 

(1) 发行股票的证券或价格目前没有市场。仅为根据经修正的1933年《证券法》第457(o)条计算登记费的目的而估算。
(2) 包括包销商根据其超额配股权可能购买的375,000股A类普通股。
(3)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416条的规定,在此还登记了登记人因股份拆细、股份分红、股份分配和类似交易而可能发行或发行的不确定数量的额外A类普通股。
(4) 我们已同意在本次发售认股权证截止时向代表(定义见标题为“包销”的章节)发行购买本次发售中已发售A类普通股数量7.5%的认股权证。认股权证的行使价相等于特此发售的A类普通股发售价的120%。认股权证可于本次发售结束后六(6)个月开始行使,并将于本招股章程所构成的登记声明生效日期后五(5)年终止。本招股章程所载的注册声明亦包括在行使该等注册声明时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457(g)条的规定,估计代表认股权证所依据的A类普通股的拟议最高总发行价格完全是为了计算登记费。见“承保”。
(5) 不需要根据第457条(g)款收取费用。
(6) 以前付过钱。

 

登记人特此在必要的日期修正本登记声明,以推迟生效日期,直至登记人提出进一步修正,具体规定本登记声明此后将根据《证券法》第8(a)条生效,或直至登记声明在委员会根据上述第8(a)条确定的日期生效。

 

 

 

 

 

 

本招股说明书信息不完整,可能会发生变更。在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登记报表生效之前,不得出售这些证券。本初步招股章程不是发售该等证券的要约,亦不是在任何不允许发售或出售该等证券的国家征求购买该等证券的要约。

 

须待完成后,日期为2020年12月4日。

 

 

乐活天下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股A类普通股

 

这是Loha Co.Ltd的首次公开发行,Loha Co.Ltd为开曼群岛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营业地点为中国深圳。我们在坚定承诺的基础上发售2,500,000股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2美元。目前预计,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将在每股A类普通股8.00美元至10.00美元之间。

 

我们已发行及发行在外股本由A类普通股及B类普通股组成。B类普通股可根据持有人的选择按1:1的基准转换为A类普通股,并有权每股获得五(5)票。本次发行前,本公司A类普通股及B类普通股均未有公开市场。我们已提交申请,将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代码为“LOHA”。我们相信,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将达到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的标准。我们不能保证我们将成功地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我们的A类普通股;但是,除非我们这样上市,否则我们将不会完成本次发行。

 

投资我们的A类普通股涉及到很高的风险。有关在投资我们的A类普通股时应考虑的资料,请参阅本招股章程第8页开始的“风险因素”。

 

根据经修订的2012年《创业法案》的定义,我们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因此有资格降低上市公司的报告要求。

 

尽管我们最初期望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立即成为纳斯达克规则下的“受控公司”,但我们并不打算利用纳斯达克规则下给予“受控公司”的公司治理豁免。

   

    每股0.0美元     共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   $                $            
承保折扣及佣金(1)   $     $  
在支出前给我们的收益   $     $  

 

(1) 表示包销折扣及佣金相等于每股A类普通股7.5%,即我们已同意向本次发售的所有投资者支付的包销折扣。不包括应付给承保人的费用津贴,也不包括偿付承保人的某些费用。有关承销商薪酬总额的补充信息,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第116页开始的“承销”部分。

 

除上文所列包销折扣及脚注所述开支免税额外,我们已同意于本次发售认股权证截止时向代表发行,以购买本次发售中正在发售的A类普通股总数的7.5%。补偿认股权证的行使价相当于本次发售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价格的120%。假设超额配股权获悉数行使及行使价为每股A类普通股12.00美元,我们将于认股权证获行使时合共收取258.75万美元,当中无法保证。认股权证可于本次发售结束后六(6)个月开始行使,并将于本招股章程所包含的本次发售的注册声明生效日期后五(5)年终止。本招股章程所载的注册声明亦包括在行使该等注册声明时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有关我们与承销商安排的更多信息,请参见第116页开始的“承销”。

 

我们已授予包销商选择权,自本招股章程日期起计45天内可行使,按包销商正向我们购买的其他股份相同条款购买最多额外37.5万股股份。

 

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国家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均未核准或不核准这些证券,也未确定本招股说明书是否真实或完整。任何与此相反的陈述都是刑事犯罪。

 

承销商预计将于2020年或前后向本次发行中的购买者交付A类普通股。

 

马克西姆集团有限公司 老虎经纪人

宝贵的资本

质数资本

标杆性公司

 

本招股说明书日期为【】,2020年

 

 

 

 

 

目录

 

  页面
   
招股说明书摘要 1
风险因素 8
关于前瞻性陈述的特别说明 37
收益的使用 38
红利政策 39
资本化 40
稀释作用 41
选定的合并财务数据 42
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 43
企业历史与结构 63
商业活动 69
管理 93
主要股东 98
关联交易 99
股本说明 102
符合未来发售资格的股份 109
税收 110
民事责任的可执行性 115
承保 116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 126
法律事项 127
b.专家 128
在那里你可以找到更多的信息 129
合并财务报表索引 f-1

 

阁下应只依赖本招股章程或我们可能授权交付或提供予阁下的任何免费书面招股章程所载的资料。我们和保险公司都没有授权任何人向你提供不同的信息。本招股章程所载资料仅于本招股章程日期准确,不论本招股章程或任何免费书面招股章程(视属何情况而定)的交付时间,亦不论A类普通股的任何发售。

 

对于美国以外的投资者:除美国以外,我们或承销商均未在任何需要为此目的采取行动的司法管辖区内做过任何允许本次发行或占有或分销本招股说明书的事情。持有本招股章程的美国境外人士必须知悉及遵守与A类普通股的发售及本招股章程在美国境外的分发有关的任何限制。

 

本招股说明书包括我们从行业出版物和第三方进行的调研、调查和研究中获得的统计数据及其他行业和市场数据。行业出版物和第三方调查、调查和研究通常表明,它们的信息是从被认为可靠的来源获得的,尽管它们不能保证这些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虽然我们相信这些行业出版物和第三方调查、调查和研究是可靠的,但我们提醒您不要过分重视这些信息。

 

i

 

 

常用的定义术语

 

除文意另有所指及仅为本招股章程的目的外,本招股章程中提述:

 

“我们”(We)、“我们”(Us)、“我们”(Our)或“本公司”(Our)指开曼群岛公司Loha Co.Ltd及其合并附属公司及可变利益实体的合并业务;
“Lohas BVI”是指我们的全资子公司Lohas World Co.Ltd,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
Lohas HK指Lohas BVI之全资附属公司Lohas(Global)Group Co.,Limited,一间香港公司;
Lohas WFOE指Lohas HK之全资附属公司Lohas World(Shenzhen)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Ltd,一间中国公司;
Lohas WFOE Sub指Lohas WFOE之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市乐活智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一间中国公司;
乐活农业指我们的可变利益实体乐活农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间中国公司;
乐活农业子是指乐活农业的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市乐活直接采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一间中国公司;
乐活供应链指乐活农业全资附属深圳市乐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一间中国公司;
Lohas Supply Chain Sub指Lohas Supply Chain之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市Lohas Quality Products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Co.,Ltd,一间中国公司;
“深圳乐活”是给深圳乐活世界有限公司,后者拥有乐活农业99.33334%的股权;
“VIE”是指可变利益实体;
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招股章程而言,不包括台湾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
“人民币”和“人民币”是中国的法定货币
“美元”、“美元”、“美元”和“美元”是美国的法定货币。

 

二.第二部分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摘要突出了我们在本招股书其馀部分中更全面介绍的信息。本概要并不包含您在购买本次发行股票前应考虑的所有信息。本摘要包含涉及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前瞻性陈述,例如关于我们的计划、目标、预期、假设或未来事件的陈述。这些陈述涉及估计数、假设、已知和未知风险、不确定性以及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前瞻性陈述明示或暗示的任何未来结果、业绩或成就大不相同的其他因素。见“关于前瞻性陈述的特别说明”。您应该仔细阅读整个招股说明书,包括“风险因素”部分和财务报表以及这些报表的附注。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股书中的所有股份金额及每股金额均已按追溯基准提呈,以反映已于2020年6月16日实施的以一供二(1供2)比例对我们已发行普通股的反向股份拆细。

 

公司

 

我们的生意

 

我们是中国生鲜健康产品的技术驱动型、综合性分销商和智能零售商,专注于健康和可持续性。我们的名字“LOHAS”是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活方式的缩写,这是我们深深信奉的核心理念。我们拥有丰富的生鲜产品供应链管理经验,目前在海外有102家供应商,在16个国家有5家国内供应商。我们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端优质产品,主要包括进口水果、野生收获的海鲜、绿色蔬菜和鸡蛋,以及营养丰富的干货。除了稳定利润丰厚的传统批发业务外,我们现在还通过我们的智能微集市,积极追求生鲜产品的智慧零售发展,这些都是提供独特购物体验的智能售货机。智能微集市部署在高交通流量区域,如深圳、广州等大城市的居住社区和通勤中心。我们的智能微集市结合我们线上的微信公众号、自主研发的微信小程序“乐活城”、团购程序、温控车等,为广大客户提供便捷的购物体验。

 

我们的业务近年来增长迅速,表现为我们的收入从截至2018年9月30日财年的约8519万美元增长至截至2019年9月30日财年的约1.0543亿美元,增幅为23.76%。销售增长主要由中国新鲜及天然产品的市场需求快速增长所带动。然而,由于COVID-19的影响,我们在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的收入和净收入出现大幅下滑。我们的收入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六个月约为2688万美元,而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六个月约为4492万美元,减少1804万美元,减幅为40.16%,我们的净收入由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六个月约265万美元减少至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六个月约54万美元,减幅为79.57%。我们估计,尽管我们努力减轻COVID-19的影响,但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财年我们的收入将同比下降约30%。见“-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冠状病毒(COVID-19)在全球范围内的爆发对我们的业务、运营结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了不利影响”。

 

我们的机会

 

不断增长的中国经济正在将更多的人带入中产阶级,其中许多人关心家庭和地球的健康和福祉,并愿意在健康食品上投入更多资金。一方面,健康生活方式意识的增强,催生了人们对新鲜、绿色、健康产品的更强烈渴望;另一方面,生活和工作节奏的加快,让人们用于传统市场型购物的时间越来越少。相反,人们正在寻找即食和即食的新鲜食品选择。这给了我们拓展智能线上线下零售业务的很大机会。据此,我们相信,作为专业的生鲜产品供应商和技术驱动的智慧零售龙头,我们将在不久的将来实现显着增长。

 

1

 

 

我们的竞争优势

 

我们相信以下的竞争优势有助于我们的成功,并使我们有别于竞争对手:

 

强调健康和可持续性的独特“乐活”哲学;
创新的智慧零售策略,为消费者提供按需获取新鲜健康产品的广泛选择。
健全的供应链管理系统,确保产品的可靠性和质量;
推出自有品牌产品,提升品牌忠诚度;以及
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

 

我们的增长战略

 

我们计划通过实施以下增长战略来增长和扩大我们的业务:

 

不断加强我们的技术,以保持和发展我们的客户基础;
进一步渗透我们现有的市场;
将智能微集市部署到新城市,放大城市分销商网络;
拓展我们的自有品牌产品线;
扩大我们的团购计划;
继续建立我们的品牌和团队;以及
全球扩张。

 

我们的风险和挑战

 

我们的前景应根据同类公司经常遇到的风险、不明朗因素、开支及困难来考虑。我们实现业务目标和执行战略的能力受到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影响,除其他外,包括:

 

COVID-19大流行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
重要供应商关系的中断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无法控制的条件会中断我们的供应,增加我们的产品成本;
对我们销售的产品可能造成意外副作用、疾病、伤害或死亡的真实或感知的担忧,可能导致它们的终止或使我们面临诉讼,其中任何一种都可能导致意外的成本和对我们声誉的损害;
采购成本和产品供应的波动可能影响盈利能力;
我们开设新的智能微集市的能力对我们未来的业务发展非常重要,而未能成功开设微集市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造成负面影响;以及
与我们控制乐活农业相关的风险,我们在中国的VIE是基于合同安排,而不是股权。

 

此外,我们还面临其他风险和不确定性,这些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在投资我们的普通股之前,您应该考虑“风险因素”和本招股书其他地方讨论的风险。

 

2

 

 

我们的企业历史和结构

 

我们于2019年1月10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以作为我们中国业务的控股公司。

 

于2019年2月8日,我们在英属处女群岛成立Lohas BVI作为全资附属公司。乐活BVI为控股公司,持有乐活HK全部股权,乐活HK于2013年5月3日在香港成立。乐活HK为控股公司,持有乐活WFOE全部股权,乐活WFOE于2019年3月11日在中国成立。

 

LohasWFOE与我们的VIE、LohasAgricultural以及LohasAgricultural的股东订立了合同安排。乐活农业为根据中国法律于2013年11月21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持有乐活供应链(一间根据中国法律于2014年5月28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乐活供应链前身为深圳乐活全资拥有。乐活农业于2019年3月27日从深圳乐活收购乐活供应链。此外,乐活农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25日。Lohas WFOE Sub,Lohas WFOE的全资附属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尚未开始营运。乐活农业全资附属公司乐活农业附属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尚未开始营运。Lohas Supply Chain Sub,Lohas Supply Chain的全资附属公司,于2020年5月9日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尚未开始营运。

 

乐活农业和乐活供应链直接经营我们的业务。我们已与乐活农业及其股东订立合约安排。通过这些安排,我们对乐活农业的经营进行有效控制,并获得乐活农业的经济效益。由于这些合同安排,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或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我们被视为乐活农业的主要受益者,从而将其业绩合并到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有关这些合约安排的详情,请参阅“公司历史及架构-我们的公司架构”。

 

于2020年6月16日,我们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对我们的普通股实行一供二(1供2)反向股份拆细(“反向股份拆细”)。由于反向股份拆细,反向股份拆细前合共35,744,546股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的A类普通股减至合共17,872,273股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的A类普通股及反向股份拆细前合共19,00,000股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的B类普通股减至合共9,50,000股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的B类普通股。反向拆股的目的是增强我们实现我们A类普通股股价符合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要求的能力。反向股份拆细保持了我们现有股东在我们公司的百分比所有权权益。反向股份拆细还将我们普通股的面值从0.0001美元提高到0.0002美元,并将我们公司的授权股份数量从50,000,000股减少到250,000,00股,分为240,500,00股A类普通股和9,500,000股B类普通股。

 

3

 

 

我们目前所有的业务运营都是通过我们的乐活农业及其子公司乐活供应链进行的,下图展示了我们的公司结构:

 

 

企业信息

 

我们的主要执行办公室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星海大道三街19单元香江金融中心(工业区)22楼2212A室51800。我们执行办公室的电话号码是+86755-26412199。

 

我们的注册办事处位于开曼群岛KY1-1104大开曼岛LimeTreeBay大道23号SertusChambers,GovernorsSquare5-204室。

 

我们在美国的流程服务代理商是Cogency Global Inc.,地址是纽约东40街10号10楼,电话:10016。

 

我们的网址是http://www.lohas.sh/en。我们网站上包含的信息不是本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也不是通过引用的方式将这些内容并入本文,在决定是否对我们的普通股进行投资时不应依赖这些信息。

 

4

 

 

作为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的意义

 

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经修订的《2012年创业法案》或《就业法案》,我们将有资格成为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因此,我们将被允许并打算依赖某些披露要求的豁免。这些规定包括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404节规定的在评估新兴成长型公司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时不需要审计员证明的规定。此外,《就业法》第107条还规定,新兴成长型公司可利用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7(a)(2)(b)条或《证券法》规定的延长过渡期,以遵守新的或经修订的会计准则。换言之,新兴成长型公司可以推迟采用某些会计准则,直到这些准则适用于私营公司为止。我们选择利用这一延长过渡期的好处。因此,我们的财务报表可能无法与遵守这些新会计准则或经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公司的财务报表相比。

 

我们仍将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直至(i)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在此期间我们的年度总收入至少为10.7亿美元;(ii)本次发行完成五周年后我们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iii)我们在此前三年期间,发行了超过10亿美元的不可转换债券;或(iv)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或《交易法》,我们被视为“大型加速申报者”的日期,如果截至我们最近完成的第二财季最后一个营业日,非关联公司持有的我们普通股的市值超过7亿美元,就可能发生这种情况。一旦我们不再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我们将无权享受上述《就业法案》规定的豁免。

 

外国私人发行人地位

 

我们是《证券法》第405条和《交易法》第3B-4(c)条所界定的“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不受制于美国国内发行者的同样要求。根据《交易法》,我们将受到报告义务的约束,在某种程度上,这些义务比美国国内报告公司更宽松,频率也更低。例如,我们将不需要发布季度报告或代理声明。我们将不会被要求披露详细的个人高管薪酬信息。此外,我们的董事和执行人员将不需要根据《交易法》第16条报告持股情况,也不受内幕短线获利披露和追回制度的约束。

 

招股章程列报须知

 

本招股书所载的数字须作四舍五入调整。因此,在各种表格中显示为总数的数字可能不是它们之前的数字的算术汇总。本招股说明书所载的若干市场数据及其他统计资料乃基于独立行业组织、刊物、调查及预测所提供的资料。本招股章程所载的部分市场数据及统计资料亦基于管理层的估计及计算,该等估计及计算乃源自我们对上文所列独立来源的审阅及解释、我们的内部研究及我们对中国生鲜产品分销行业的了解。虽然我们认为这些信息是可靠的,但我们没有独立核实任何第三方信息,我们的内部数据也没有得到任何独立来源的核实。

 

为清楚起见,本招股章程沿用英文名后跟姓氏的命名惯例,不论申请人的姓名是中文或英文。

 

我们的报告货币是美元,我们的功能货币是人民币。为方便读者,本招股书载有若干外币金额换算成美元的资料。我们并不表示本招股章程所提述的人民币或美元数额可以或能够以任何特定的汇率或以任何特定的汇率兑换成美元或人民币(视属何情况而定)。2020年11月25日,人民币中午买入价为人民币6.5750元兑1.00美元,如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H.10统计发布所载。

 

5

 

 

献祭

 

公开发售股份

  2,500,000股A类普通股(如承销商悉数行使超额配股权,则为2,875,00股),每股面值0.002美元
     
发行价格   我们目前预计,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将在每股A类普通股8.00美元至10.00美元之间。
     
紧接发售前发行在外的普通股   17,872,273股A类普通股和9,500,000股B类普通股。我们的B类普通股可根据持有人的选择按1:1的基准转换为A类普通股,并有权每股获得五(5)票。更多信息请参见“股本说明”。
     
紧随发售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   20,372,273股A类普通股(如承销商悉数行使超额配股权,则为20,747,273股A类普通股),以及9,500,00股B类普通股。
     
超额配股权   我们已向包销商授出45天选择权,可按首次公开发售价格向我们购买最多额外15%于发售中发售的A类普通股(37.5万股额外股份),减去包销折扣及佣金。
     
代表逮捕证   本次发行结束后,我们将向代表发行认股权证,购买本次发行中正在发售的A类普通股总数的7.5%。代表认股权证的行使价相等于特此发售的A类普通股的发售价的120%。认股权证可于本次发售结束后六(6)个月开始行使,并将于本招股章程所构成的登记声明生效日期后五(5)年终止。本招股章程所载的注册声明亦包括在行使该等注册声明时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有关代表认股权证的更多资料,请参阅“包销”。
     
收益的使用  

假设首次公开发售价格为每股A类普通股9.00美元(为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示首次公开发售价格估计范围的中点),且在扣除估计包销折扣及佣金以及我们应付的估计发售费用后,我们预期将不会行使包销商的超额配股权,我们预期将从本次发售收取所得款项净额约为196.0万美元。

 

我们计划将本次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于(i)发展我们的信息技术和加强我们的可追溯系统,(ii)扩展我们的供应链和分销渠道,以及(iii)一般营运资金。有关收益使用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收益使用”。

     
风险因素   投资我们的A类普通股涉及高度风险,购买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人可能会失去部分或全部投资。在决定投资我们的A类普通股之前,请参阅“风险因素”来讨论您应该仔细考虑的因素。
     
禁闭   我们及所有董事、执行人员及现有实益拥有人预期将与包销商订立禁售协议,以同意于本次发售完成后180天内不出售、转让或处置任何A类普通股。见“承保”。
     
建议交易市场及代号   我们已提交申请,将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代码为“LOHA”。

 

6

 

 

综合财务资料摘要

 

以下选定的历史财务信息应结合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所载的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以及下文“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中所载的信息阅读。

 

以下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及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数据概要乃源自本招股章程其他地方所载的我们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我们根据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所载我们未经审核的综合财务报表得出截至2020年3月31日及截至2019年及2020年3月31日止六个月的综合财务数据摘要,其中包括我们管理层认为公平列报我们截至该日及所呈列期间的财务状况及营运结果所需的所有调整,包括正常经常性调整。

 

我们的财务报表是按照美国通用会计准则编制和列报的,我们任何时期的历史业绩都不一定能表明我们未来的业绩。

 

    已结束年份
9月30日,
    六个月
截止3月31日,
 
    2018     2019     2019     2020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单位:千,但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收入数据报表                        
收入共计   $ 85,186     $ 105,429     $ 44,924     $ 26,883  
收入总成本     70,627       89,056       38,982       23,199  
总营业费用     4,320       5,624       2,568       2,744  
经营收入     10,239       10,749       3,374       940  
其他收入(支出)共计,净额     125       (528 )     (206 )     (307 )
所得税前收入     10,364       10,221       3,168       633  
所得税支出     1,583       1,530       520       92  
净收入   $ 8,781     $ 8,691     $ 2,648     $ 541  
每股普通股收益                                
基本和稀释   $ 0.32     $ 0.32     $ 0.10     $ 0.02  
加权平均在外流通普通股                                
基本和稀释     27,372,273       27,372,273       27,372,273       27,372,273  

 

   

截至200年

9月30日,
2018

   

截至200年

9月30日,
2019

   

截至200年

3月31日,
2020

 
                (未经审计)  
    (单位:千)  
资产负债表数据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882     $ 2,293     $ 6  
流动资产     34,648       49,414       51,539  
总资产     34,849       49,881       52,056  
流动负债     6,647       10,107       15,400  
负债总额     6,647       14,369       15,695  
股东权益     28,202       35,512       36,361  
负债和股东权益共计   $ 34,849     $ 49,881     $ 52,056  

 

7

 

 

风险因素

 

我们提供的A类普通股具有高度投机性质,涉及高度风险,只应由有能力承担全部投资损失的人士购买。在购买我们的任何股份之前,你应该仔细考虑以下与我们的业务和前景有关的因素。你应该特别注意,我们在中国的所有业务都是由法律和监管环境管理的,在某些方面,这些环境与美国和其他国家可能普遍存在的环境有很大不同。如果以下任何风险实际发生,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将受到影响,我们股票的交易价格可能会下降,您可能会损失全部或部分投资。

 

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

 

冠状病毒(COVID-19)在全球范围内的爆发对我们的业务、运营结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了不利影响。

 

我们容易受到流行病和自然灾害的影响。我们的业务已经并可能会持续受到全球冠状病毒爆发的不利影响。世界卫生组织在2020年3月11日将冠状病毒标记为大流行,此前该疾病在全球蔓延。鉴于与这一疾病相关的公共卫生风险很高,全球各国政府已实施不同程度的旅行和采集限制、暂时关闭设施和其他检疫措施。冠状病毒爆发对全球经济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所有的运营子公司和VIE都在中国,我们所有的员工和客户都在中国。到目前为止,疫情对我们的运营和收入造成了以下不利影响:

 

2020年1-3月,我们的采购和销售受到了中国全国范围内禁售的负面影响。延长了产品的运输、报关、检验和结关时间,延误了向批发商和城市分销商交付产品;
随着COVID-19在全球范围内的蔓延,我们的海外采购受到了不利影响。例如,我们采购智利樱桃、泰国榴莲和台湾荔枝的数量大幅下降。此外,随着冠状病毒在进口冷冻海鲜中被检出,我们的海鲜销量下滑;
COVID-19导致中国经济放缓,消费者对进口生鲜产品的需求较去年大幅下降;
截至该日,我们的智能微集市所在的住宅社区尚未完全开放,这限制了我们的智能微集市的产品分销和设备维护,并导致我们通过位于社区的智能微集市进行的销售大幅下降;以及,
因为采购周期延长,产品进口减少,我们减少了组织团购的频率,反过来也减少了团购的收入。

 

综合来看,在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财年中,我们估计COVID-19大流行使公司的采购和销售量较截至2019年9月30日的财年减少了约30%。管理层和员工一直在尽一切努力减轻疫情对我们业务的影响。由于截至3月底,中国的旅行限制和检疫措施已基本取消,我们的员工自那时以来已返回工作岗位。我们已经要求员工在工作中佩戴口罩,并定期对办公室进行消毒,以确保员工的安全。此外,我们一直依靠我们的冷链物流系统和消毒措施,以确保我们的产品的安全和新鲜。我们还开始直播购物,作为接触消费者的新渠道,试图抵消COVID-19对我们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不利影响。

 

冠状病毒大流行造成的破坏的持续时间和强度尚不确定。目前尚不清楚疫情何时会得到控制,我们也无法预测影响将是短期的还是长期的。COVID-19对我们财务业绩的影响程度将取决于其未来的发展。

 

8

 

 

重要供应商关系的中断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负面影响。

 

虽然我们目前在海外有102家供应商,在16个国家有5家国内供应商,但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止财政年度,我们最大的两家海外水果供应商分别占我们采购总额约40.05%及40.82%。截至2019年及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我们最大的海外水果供应商分别占我们采购总额约41.70%及44.05%。由于如此集中向数量有限的第三方供应商采购,取消我们的供应安排,或这些供应商中断、延迟或无力向我们供应符合我们要求数量的新鲜产品,可能会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我们建立替代供应链渠道,而这可能是困难的。我们能否继续以及时和具成本效益的方式从供应商取得产品,受到多项因素的影响,其中一些因素不在我们的控制范围内。这些因素包括我们的供应商提供持续供应来源的能力,以及我们有效竞争和从供应商那里获得有竞争力的价格的能力。虽然我们与我们的主要供应商签订了为期五年的供应协议,但我们不能向你保证,如果这些协议到期,得不到及时续订或提前终止,我们将能够以商业上合理的条件找到替代供应商,这将对我们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无法控制的情况会中断我们的供应,增加我们的产品成本。

 

我们几乎所有的产品都是从第三方供应商那里获得的。能否以有竞争力的价格获得此类产品取决于我们无法控制的许多因素,包括我们的供应商缺乏合格劳动力、工作放缓、工作中断、罢工或供应商雇员采取的其他工作行动。不利的气候条件和自然灾害,如洪水、干旱、风暴、霜冻、野火、地震、飓风、瘟疫和其他极端或异常的环境条件,也可能损害生产能力,扰乱我们的供应链或影响对我们产品的需求。此外,我们从设在不同国家的供应商采购产品,我们受到与政治或金融不稳定、贸易限制、关税、货币汇率、运输能力和成本以及与外贸有关的其他因素有关的风险的影响,任何或所有这些因素都可能推迟我们收到产品或增加我们的投入成本。由于上述任何因素或其他原因,我们无法获得足够的供应,可能意味着我们无法履行对客户的义务,客户可能转向其他分销商,这可能对我们的财务状况、运营结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的产品受到污染,我们可能会受到产品责任索赔和产品召回,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并损害我们的声誉。

 

作为一家生鲜产品分销商,我们相信很多客户选择我们的品牌是因为他们对健康、营养和食品安全感兴趣。因此,我们相信我们的客户要求我们达到一个高的食品安全标准。然而,我们面临着与我们分销和销售的食品的安全有关的固有风险。我们的新鲜农产品有可能受到沙门氏菌、大肠杆菌等致病生物的污染。这些病原体通常是在自然界中发现的,因此,存在它们可能存在于我们分发或销售的产品中的风险。一旦产品被送到批发商和零售商手中,我们通常对正确的食品处理几乎没有控制权。我们可能需要召回产品的实际或指称的污染,掺假,贴错标签,或其他安全问题。召回成本可以是实质性的。由于召回的行政成本、供应中断和销售损失,广泛的产品召回可能导致重大损失。召回和其他食品安全问题也可能导致产品责任索赔、负面宣传、损害我们的声誉,以及对我们产品的安全和质量失去信心。根据中国国家医药产品监督管理局(原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CFDA)颁布的《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消费者或者其他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有权向经销商或者产品生产者要求赔偿。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要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商或明知而经营此类食品的贸易商支付十倍于所付价格或三倍于所受损失的赔偿金。我们合计责任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的平安食品安全保险已于近日到期,暂未续期。即使我们的供应商提供了足够的保险和赔偿,任何不符合要求的索赔可能会严重损害我们的声誉和消费者对我们销售的产品的信心。客户可能会避免购买我们的某些产品,或为他们的部分或全部食品需求寻求替代供应来源,即使担心的基础不在我们的控制范围之内。因此,真实的或感知到的质量或食品安全问题,无论最终是否基于事实,无论是否涉及我们销售的产品或为我们提供产品或服务的销售商,都会对我们的公司、品牌或产品造成负面宣传和失去信心,进而可能损害我们的声誉和净销售额,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运营结果、现金流或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客户的任何信心丧失都将是难以克服的,代价也是高昂的。

 

9

 

 

如果我们不能有效控制库存中的食品变质,我们的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一般都会受到影响新鲜食品工业的风险,包括食品变质和食品污染。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水果分别占我们存货价值约89.49%及97.09%。截至2020年3月31日,水果约占我们存货价值的99.89%。为了直接从源头将优质的生鲜、天然产品送到客户手中,我们通过省去传统的层层中间商,对整个配送渠道进行管理,既降低了成本,又提高了配送速度。此外,我们的新鲜农产品在整个运送过程的每个阶段都受到远程温度监测和控制。它有助于保持农产品的新鲜度,并显着降低腐烂率。虽然我们认为食品变质目前不会对我们的运营产生重大影响,但不能保证我们的商业模式和技术永远能够有效控制我们库存中的食品变质。例如,我们的温控储存和运输系统可能无法正常运作,产品可能发生变质和污染。我们的系统在确保新鲜产品的新鲜度和安全性方面出现故障,可能会对销售产生负面影响,从而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采购成本和产品供应的波动可能会影响盈利能力。

 

我们的主要产品包括新鲜水果,坚果,鸡蛋和海鲜。生鲜产品的价格全年波动,由于供求关系,这是季节性的。我们不能向你保证,我们将能够减轻供应商为增加我们的采购成本所作的努力,或对价格下降作出有竞争力的全部或部分反应。如果我们不能继续减轻采购成本或投入成本的潜在增长,我们可能会考虑提高我们的价格,而我们的客户可能会因任何此类价格上涨而望而却步。此外,我们可能会因应较低的采购或投入成本或竞争条件而调低转售价格。我们的盈利能力可能受到影响,要么是由于我们的成本增加,要么是由于竞争条件导致价格降低和客户流失,从而可能影响毛利率,要么是由于客户交易数量和平均规模下降导致收入减少。

 

我们有能力为我们的客户提供有竞争力的服务是可靠和低成本运输的功能。中断这些服务的供应和/或大幅增加这些服务的成本可能会影响我们的营业收入。

 

我们使用多种运输方式将我们的产品推向市场。它们包括卡车、海洋和航空货运。由于任何原因,包括为这些服务提供燃料、劳资纠纷、政府管制或限制特定运输形式的政府限制,中断这些服务的及时供应或这些服务的成本急剧增加,都可能对我们为客户和消费者提供服务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对我们的财务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部署新的智能微集市的能力对我们未来的业务发展很重要,我们未能成功部署它们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部署新的智能微集市并成功运营它们的能力对我们业务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我们计划在今后两年内部署大量新部队。然而,我们不能向你保证,我们将达到这一预期的新增长水平。这一战略的成功实施取决于若干因素,包括我们是否有能力有效地实现一定水平的现金流或获得必要的资金来支持我们的扩张;为新的地点找到合适的地点;以可接受的条件谈判和执行租约;确保和管理启动和运营我们的SmartMicro Marts所需的库存;雇用、培训和留住技术熟练的团队成员;推广和营销新的SmartMicro Marts;以及解决竞争性商品销售问题,在向新的地理区域和市场扩展过程中遇到的分销和其他挑战。如果我们在执行这些活动时效果不佳,那么我们开设和运营新的智能微集市的努力可能会不成功或无利可图,我们可能无法执行我们的增长战略。

 

此外,我们提议的扩大将对我们的业务、管理和行政资源提出更多的要求。这些增加的需求可能会导致我们对现有业务的经营效率下降,进而导致我们业务的财务表现恶化。如果我们出现业绩下滑,我们可能会放缓或停止部署新的单元,或者我们可能会决定关闭我们无法以盈利方式运营的智能微集市。如果我们未能成功实施我们的增长战略,包括通过部署新的智能微集市,我们的财务状况、运营结果和现金流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10

 

 

我们可能需要更多的资本来为我们的业务扩张提供资金,而我们无法获得这些资本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

 

为了支持我们不断扩大的业务,我们可能需要额外的资本来继续对我们的新的和现有的业务和营销进行重大投资。我们不能向你保证,我们的业务所产生的现金足以使我们为这种扩展提供资金。如果运营现金流不充足,我们可能需要额外的股权或债务融资,以提供扩大业务所需的资金。如果不能以令人满意的条件或根本不能获得这类融资,我们可能无法以所期望的速度扩展业务或发展新业务,我们的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影响。债务融资会增加开支,而这些开支可能包含限制我们业务运作的契诺,无论经营业绩如何,都必须偿还。股权融资,或可转换为股权的债务融资,可能会导致对我们现有股东的进一步稀释。

 

我们无法获得足够的资本资源,无论是以股权或债务的形式,为我们的业务和增长战略提供资金,可能需要我们推迟、缩减或取消我们的部分或全部业务或扩大我们的业务,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财务状况或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对我们或我们所依赖的第三方的信息技术系统的破坏或涉及这些系统的安全破坏,可能会损害我们经营业务的能力。

 

我们广泛依赖信息技术系统进行销售点处理、供应链、财务报告、人力资源和各种其他流程和交易。我们的信息技术系统受到停电、计算机和电信故障、计算机病毒、安全漏洞的破坏或中断,包括破坏我们的交易处理系统或其他系统,可能导致我们的团队成员泄露机密客户或团队成员数据、灾难性事件和使用错误。

 

我们的资讯科技系统亦可能未能如我们预期般运作,而我们在推行新系统、使这些系统适应不断转变的科技或扩展这些系统以满足我们业务的未来需要及增长时,亦可能会遇到困难。如果我们的系统被不适当地实施、破坏、损坏或停止正常运作,我们可能必须作出重大投资来修复或更换它们;在我们的业务中遭受中断;经历数据丢失;对我们的客户、雇员和其他人承担责任;面临昂贵的诉讼、执法行动和处罚;以及我们在客户中的声誉可能受到损害。

 

各种第三方,如我们的供应商和支付处理商,也严重依赖信息技术系统,这些系统的任何故障也可能造成销售、交易或其他数据的损失,并对我们的业务造成重大中断。我们所依赖的信息技术系统中的任何安全漏洞或其他重大中断,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业务的很大一部分是通过第三方社交媒体程序微信进行的,如果微信的服务以任何方式受到限制、限制、缩减或降级,或因任何原因对我们或我们的客户变得不可用,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智能微集市和团购计划与我们的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小程序相结合,为我们的客户提供便捷的商业体验。我们依靠微信为我们和我们的客户提供的便利性和易用性。例如,我们为客户提供社区团购计划,根据该计划,LoHas分销商通过微信等社交媒体服务协调团购,在我们的微信“LoHas City”小程序上下单和预付款。我们智能微集市的运营也依赖于微信的服务。客户一旦用手机扫描单元上的二维码,我们的微信小程序“乐活城”就会在手机上上线,带领客户完成购买流程。虽然目前我们的收入中只有一小部分来自于我们的团购计划,该计划是通过微信平台进行的,但我们相信,随着我们在2018年10月开始智能微市场业务,通过微信平台产生的收入将继续增长。如果微信的服务受到限制、限制、缩减或以任何方式降级,或因任何原因对我们或我们的客户变得不可用,我们产品的吸引力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客户还经常通过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通过第三方在线支付平台进行交易,比如微信支付。在这些在线支付交易中,通过公共网络安全传输保密信息,如客户的信用卡号码和有效期限、个人信息和账单地址,对于维护消费者信心至关重要。我们对我们的第三方在线支付平台服务提供商的安全措施没有控制权。我们所使用的在线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安全漏洞可能会使我们面临诉讼,并可能因未能保护机密用户信息而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还可能损害我们的声誉。因此,担心其交易安全的我们的客户可能变得不愿意购买涉及第三方在线支付平台的我们的产品。

 

11

 

 

如果我们无法成功识别市场趋势,并及时对消费者偏好的变化做出反应,我们的销售额可能会减少。

 

我们认为,我们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是否有能力:

 

及时预测、识别和应对生鲜食品行业趋势以及消费者偏好和人口结构的变化;
在竞争对手面前,将市场趋势转化为适当的、可销售的产品;以及
发展和维护供应商和服务供应商的关系,使我们能够在合理的条件下获得最新的产品选择。

 

消费者的偏好经常在没有警告的情况下迅速变化,在许多产品或零售概念中从一种趋势转向另一种趋势。我们的业绩受到以下方面趋势的影响:健康的生活方式、饮食偏好、方便的选择、膳食解决方案、成分透明度和可持续性,以及与客户接触和向客户交付产品的新的和不断发展的方法。消费者对新鲜食品的偏好可能会因经济条件、食品安全观、关于这类产品的益处或功效的科学研究或发现、国家媒体的关注以及这些产品的成本或可持续性等因素而发生变化。改变消费者对我们产品的偏好将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对任何此类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或益处的负面宣传可能会对我们的产品需求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导致客户流量、销售额、运营结果和现金流下降。

 

如果我们不能预见和满足我们业务所在地区的消费者对产品供应和客户参与选择的偏好,我们的销售额可能会下降,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影响消费者支出或导致竞争性反应的一般经济状况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批发和零售食品业对一般经济状况的变化很敏感。经济衰退周期、利率上升、商品、燃料和其他能源价格上涨、通货膨胀、高失业率和消费者债务、房价低迷、高税率、关税和其他影响消费者支出和信心或购买习惯的经济因素可能对我们销售的产品的需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近年来,由于能源价格、信贷供应、银行和金融服务部门的困难、房屋价值和退休账户减少、外国市场不稳定、失业率高和消费者信心下降等方面的不确定性,中国经济出现了波动。因此,消费者更加谨慎,可能会将支出转向价格更低的竞争,例如仓储式会员俱乐部、超市或在线零售商,这可能会对我们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长时间的通胀或通缩可能会影响我们的业务。如果我们的竞争对手通过降低零售价格和扩大促销活动作出反应,跨多个类别的食品通缩,特别是农产品的通缩,可能会降低销售增长和收益,这可能导致零售通缩高于成本通缩,从而降低我们的销售额和毛利率。食品价格上涨,再加上消费者支出减少,也会降低销售额和毛利率。因此,我们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行业的竞争是激烈的,我们未能成功竞争可能会对我们的收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经营的是竞争激烈的零售食品行业。我们的竞争对手包括超市,天然食品店,仓库会员俱乐部,在线零售商和专卖店。这些企业在产品、客户和地点上与我们竞争。我们在一系列因素上进行竞争,主要是产品选择、质量、便利性、客户参与度、地点、价格和交货选择。我们的成功取决于我们能否提供吸引顾客喜好的产品,而我们不能提供这样的产品可能会导致我们的销售额下降。在我们的竞争对手降低价格的程度上,我们维持利润率和销售水平的能力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此外,一些竞争对手正在积极扩大门店数量或产品供应,增加分配给易腐、熟食和特种食品(包括新鲜食品)的空间,并加强与客户接触和向客户交付产品的选择。其中一些竞争对手的营业时间可能比我们更长,或者拥有更多的财政或营销资源,并且可能能够将更多的资源用于采购、推广和销售他们的产品。随着某些领域或平台的竞争加剧,或竞争对手在我们的智能微集市附近开设门店或扩大交付选择,我们的运营结果和现金流可能会因销售损失、市场份额下降、竞争性价格变动带来的利润率下降或更大的运营成本而受到负面影响。

 

12

 

 

我们依靠第三方制造商来制造我们的智能微集市。

 

我们不进行制造操作,并依赖于外部的一方来制造我们的智能微集市。制造成本的任何增加,或我们无法降低我们目前的制造成本,都可能对我们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打算继续扩大我们已安装的智能微集市的基础。这样的扩张可能受到我们的第三方制造商的制造能力的限制。这样的第三方制造商可能不能以令人满意和及时的方式满足我们的制造需求。制造方面的任何延误都可能对我们的经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对我们的智能微集市的需求出现意料之外的增长,或者我们的制造需求没有得到及时和令人满意的满足,我们可能会因为制造方面的限制而无法满足需求。

 

关键管理层的流失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依赖多名关键管理层及其他员工,例如我们的主席兼行政总裁张燕岳先生、我们的首席财务官Tan Xiaoqin Tan及我们的首席文化官单嘉慧。如果我们在短时间内失去大量重要雇员的服务,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为我们可能根本无法及时找到合适的人员来取代他们。此外,任何这样的离开都可能被投资者和分析师从负面的角度看待,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股价下跌。

 

如果我们无法吸引、培训和留住员工,我们可能无法成长或成功运营我们的业务。

 

我们的持续成功取决于我们是否有能力吸引和留住了解和欣赏我们文化的合格员工,是否能够有效地代表我们的品牌,并在我们的商业伙伴和消费者中建立信誉。我们面临着对合格员工的激烈竞争。我们满足劳动力需求的能力,同时控制工资和与劳动力有关的成本,取决于许多外部因素,包括我们所在市场劳动力中是否有足够数量的合格人员、这些市场内的失业率、普遍的工资率、不断变化的人口、保健和其他保险费用以及就业立法的变化。在工资增长的情况下,如果我们不能有竞争力地提高工资,我们的劳动力质量可能会下降,导致我们的客户参与度下降,而提高我们的工资则可能导致我们的收入下降。如果我们无法雇佣和留住能够满足我们业务需求和期望的员工,我们的业务和品牌形象可能会受到损害。任何未能满足员工需求或员工更替率或员工工资的任何实质性增长,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运营结果、现金流或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目前没有履行我们的法定义务,为我们在中国的雇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这可能使我们受到政府当局的罚款或其他处罚。

 

我们没有为雇员支付足够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可以责令我们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按每迟延一天缴纳相当于未缴纳金额0.05%的滞纳金。此外,如果我们仍然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未缴社会保险费,我们可能会被处以未缴保险费数额一至三倍的罚款。此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我们可能被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未缴资金。逾期不缴存的,中心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招股章程日期,我们并不知悉任何政府当局正在进行或威胁进行任何行动、申索、调查或惩罚。不过,如果我们因未能为雇员支付足够的社会保险和房屋公积金供款而被政府当局罚款或以其他方式处罚,我们的财政状况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

 

13

 

 

我们的租赁财产权益可能有缺陷,并可能导致索赔,罚款,增加运营成本或以其他方式损害我们的业务。

 

于招股章程日期,我们主要透过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星海大道第3街19单元香江金融中心(工业区)的租赁设施经营业务。Lohas Agricultural和Lohas Supply Chain尚未向相关政府机构提交各自的租赁协议。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不提交租赁协议不会影响其在租户和业主之间的约束力;然而,业主和租户可能因此种不提交租赁协议而受到行政罚款。

 

此外,根据中国法律,公司应将其主要办事处注册为其注册办事处。公司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公司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乐活农业及乐活供应链并无更改注册办事处以反映其主要办事处的变动。截至招股章程日期,我们并不知悉政府主管当局正就我们的租约进行或威胁进行任何行动、申索或调查。然而,如果我们因未能将主要营业地点登记为我们的注册办事处地址而被政府当局罚款或以其他方式处罚,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

 

由于深圳乐活拖欠一笔银行贷款,我们参与了要求我们承担担保义务的法律诉讼。

 

乐活农业大股东深圳乐活于2018年12月12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浦发银行”)订立贷款协议,贷款人民币2200万元(约308万美元),十二个月后到期。同日,乐活农业、乐活供应链、YanYue Zhang先生、Weijun Huang女士及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担保”)与浦发银行订立担保协议,以共同担保深圳乐活对浦发银行的还款义务。此外,于同日,张燕跃先生、Weijun Huang女士、乐活农业及乐活供应链各自就其就贷款向浦发银行提供担保向中小企业担保提供反担保。2020年3月23日,我公司员工Ningning Dong女士为其在贷款上的担保向中小企业担保提供了追加反担保。除了个人反担保外,张燕月先生和黄伟俊女士还将其房产抵押给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为其向浦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此外,于2020年3月23日,根据反担保协议,乐活供应链将其自2018年12月起计为期24个月的应收账款质押予SME Guarantee,作为其就贷款向浦发银行提供担保的抵押品。于2020年3月16日,YanYue Zhang先生及Weijun Huang女士各自签立承诺函,承诺将以其自有资产补偿乐活农业及乐活供应链因有关结欠浦发银行贷款的担保责任而产生的任何或有损失。这笔贷款已由我司以深圳乐活无抵押、无息贷款的形式使用。

 

于2020年3月16日,浦发银行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福田法院”)对深圳乐活、乐活供应链、乐活农业、YanYue Zhang及Weijun Huang提出投诉,要求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人民币1659万元(约合231万美元)。2020年4月9日,经浦发银行申请,福田法院发出书面通知,通知公司深圳乐活、乐活供应链、乐活农业部分银行账户自2020年3月24日起被冻结一年。截至2020年12月1日,浦发银行提起的这一诉讼尚未进入判决阶段。

 

于2020年3月25日,中小企业担保代表深圳乐活向浦发银行支付约人民币1332万元(约合188万美元)。2020年4月2日,中小企业担保向福田法院对深圳乐活、乐活供应链、乐活农业、张燕月、黄伟俊、宁宁东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其已代深圳乐活向浦发银行支付的款项、利息等费用。福田法院于2020年7月22日就中小企业担保提起的诉讼作出判决,判令深圳乐活偿还中小企业担保人民币1332万元(约188万美元)及其利息,自2020年3月26日起按年利率17%计息直至全数偿还,并持有乐活供应链、乐活农业、YanYue Zhang先生、黄伟俊女士、董宁宁女士对中小企业担保负有连带清偿责任,中小企业担保享有优先受偿权,不得处分抵押物。截至2020年12月1日,我们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上诉法院推翻福田法院的判决,将因中小企业担保到期还款金额适用的利率变更为与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相等的利率。更多详情见第80页“商业-法律诉讼程序”。

 

如果我们不能履行上述担保义务,我们作为持续经营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很大疑问。如果抵押品,包括我们首席执行官的房产,不足以满足欠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和浦发银行的金额,而且我们无法及时和以可接受的条件获得额外资本,我们的流动性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可能无法实施我们的业务计划或继续运营。

 

14

 

 

我们拖欠了大量未偿债务,如果我们不能与贷款人协商还款计划,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损害。

 

于2018年11月20日及2019年1月25日,乐活供应链与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海尔保理”)执行两份保理协议,据此,乐活供应链透过保理应付客户的应收款项人民币5904万元(约826万美元),获得总额为人民币4722万元(约61万美元)的贷款。向我们提供这些借款是为了满足我们的周转资金需求。2019年11月5日至2020年2月20日,乐活供应链向海尔保理支付到期借款共计人民币572万元(约合83万美元)。乐活供应链随后订立一系列新协议,以重续因海尔保理而产生的馀下债务人民币4150万元(约合581万美元),并提供应收账款人民币7717万元(约合1089万美元)作为质押。截至2020年12月1日,向海尔保理借款的本金及利息3151万元人民币(约445万美元)处于违约状态。我们目前正在与海尔保理协商,就还款时间表达成一致,截至2020年12月1日尚未签署该等协议。海尔保理的借款由深圳乐活、乐活农业、YanYue Zhang先生及Weijun Huang女士提供担保。

 

COVID-19的蔓延对生鲜产品进口行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我们的业务出现收入严重减少,导致现金流受到不利影响。我们无法保证与海尔保理达成还款时间表。如果我们协商还款时间表未果,海尔保理可能会选择加速所有尚未偿还的本金和利息支付,并对我们提起诉讼。这种加速付款或诉讼将对我们的财务状况、运营结果、现金流和我们继续运营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可能大大限制我们的融资选择,导致我们处置资产。

 

我们没有任何商业保险。

 

中国的保险公司目前提供的保险产品并不像较发达经济体的保险公司那样广泛。目前,我们没有任何商业责任或中断保险,以涵盖我们的业务。我们认为,为这些风险投保的费用以及以商业上合理的条件购买这类保险的困难,使我们不可能拥有这类保险。任何没有保险的业务中断都可能导致巨大的成本和资源的转移,这可能对我们的运营结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15

 

 

有大量应收账款馀额的一个或多个客户拖欠付款,可能会对我们的运营结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营运资金的很大一部分来自客户的应收账款。截至2018年9月30日及2019年9月30日,我们应收账款合计分别为746万美元及2225万美元,扣除可疑账款备抵。于2020年3月31日,我们应收账款总额为1169万美元,扣除可疑账款备抵。我们一直在审查有关信贷和收款的政策,并将根据目前的支付状况和经济状况继续监测这些政策。此外,我们可能会通过对部分客户的信用额度来减少应收账款的信用敞口。然而,不能保证我们查明潜在信贷风险的努力会取得成功。我们无法及时识别高风险客户,可能会在此类客户与我们存在大额应收账款馀额的情况下导致违约。这些违约行为将对我们的收益产生重大影响,并对我们的运营结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无法充分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

 

我们依靠商标、软件版权和域名法律以及内部程序和保密协议来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特别是我们认为我们的商标、我们的软件版权以及我们的域名,包括http://www.lohas.sh/en,都是宝贵的资产。然而,我们不能保证我们的知识产权足以将我们的产品与竞争对手的产品区分开来,并为我们提供竞争优势。不时有第三方可能使用与我们相似的名称和标识,可能申请注册与我们相似的商标或域名,并可能侵犯或以其他方式侵犯我们的知识产权。我们不能保证我们的知识产权能够成功地向这些第三方主张,或不会被宣布无效、规避或质疑。维护或捍卫我们的知识产权可能耗费时间和成本,并可能分散管理层的注意力和资源。如果我们无法阻止我们的竞争对手使用与我们类似的名称、标识和域名,消费者可能会感到困惑,对我们的品牌和产品的看法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我们的销售和盈利能力可能因此而受到影响。

 

我们可能会受到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侵权索赔或其他指控,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正在使用的一些重要商标,包括,均为乐活农业持股99.333334%的股东深圳乐活所有。乐活农业已于2019年8月17日与深圳乐活订立商标许可协议,取得于彼等各自有效期内使用该等商标的独家许可。我们必须在中国商标局授权的服务范围内使用这些商标。然而,我们对其中一些商标的使用可能被认为超出了授权使用范围,因此,我们可能被深圳乐活视为违反商标许可协议,甚至可能被声称我们的活动或我们销售的产品侵犯、不当使用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了其他方的知识产权。上述任何侵权主张都可能耗费时间和高昂的辩护费用,并可能分散管理层的注意力和资源,即使这些主张没有法律依据。此类索赔还可能要求我们达成代价高昂的和解或许可协议(例如,这可能阻止我们在某些地区或与某些产品有关的地方使用我们的商标),支付代价高昂的损害赔偿金,并面临临时或永久禁令,禁止我们销售或提供受影响的产品,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16

 

 

我们的国际业务使我们面临额外的业务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与泰国、澳大利亚和智利等16个国家的供应商进行了大量的业务往来。有关我们的外购食品的更多信息,请参见下面的“商业”。虽然这些供应商在地理上分散,部分减轻了在特定国家开展业务的相关风险,但我们承受着通常与国际业务相关的风险和潜在成本,而这些风险和成本往往是我们无法控制的。除其他外,这些风险和费用包括:

 

当地的经济和政治条件,包括由于恐怖主义袭击、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供应、劳工、运输(消费品运输)、贸易和资本市场的中断;
限制性政府行动,如限制资金转移和贸易保护措施,包括进出口关税和配额以及关税和关税;
外币波动可能显着增加我们的采购成本;及
影响国际贸易、外国投资、贷款、税收(包括增值税)、进口和出口的法律或规章要求的变化。

 

这些因素可能对我们增加或维持产品供应的能力、我们的财务状况或我们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招股章程中对市场增长的预测可能会被证明是不准确的,即使我们竞争的市场实现了预测的增长,我们也不能向您保证我们的业务将以类似的速度增长(如果有的话)。

 

增长预测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依据的假设和估计可能不准确。本招股章程所载的预测可能被证明是不准确的。即使这些市场经历了本招股说明书中描述的预测增长,我们的业务可能也不会以类似的速度增长,甚至根本不会增长。我们的增长受制于许多因素,包括我们在执行业务战略方面的成功,这受到许多风险和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招股章程所载的市场增长预测,不应被视为我们未来增长的指标。

 

就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止及该年度我们的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而言,我们及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确认了我们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若干重大弱点。如果我们不能建立和维持对财务报告的有效内部控制制度,我们可能无法准确地报告我们的财务结果或防止欺诈。

 

在本次发行之前,我们一直是一家私人公司,拥有有限的会计人员和其他资源,用于解决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问题。我们没有聘请任何具有必要专业知识的内部控制顾问根据SOX404计划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就审计我们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而言,我们及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发现我们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以下重大弱点:

 

我们缺乏对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和SEC报告以及按照美国通用会计准则编制的全面会计政策和程序手册有适当了解的会计人员;
我们缺乏主要的监察机制,例如内部监控部门,以监察和监察我们的风险管理、业务策略和财务报告程序;以及
我们没有适当设计和记录管理审查控制措施,以适当发现和防止合并财务报表脚注中的某些会计错误和遗漏披露。

 

根据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制定的准则,“重大缺陷”是指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或缺陷的综合,因此年度或中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有可能无法及时防止或发现。

 

17

 

 

我们计划采取以下步骤和措施,以纠正已查明的重大弱点:

 

我们正在设立一个审计委员会,由在会计和财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郭士泰先生担任主席。审计委员会将在SEC宣布我们在F-1表格上的注册声明的有效性后成立,本招股书是其中的一部分。审计委员会将监督我们的会计和财务报告程序以及对我们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
我们计划设立一个内部控制部门,以监督和监测我们的风险管理、业务战略和财务报告程序。我们将设计我们的管理审查控制措施,以适当发现和防止合并财务报表脚注中的某些会计错误和遗漏披露。
我们打算通过聘用更多的合格会计师来加强我们的财务团队,以提高我们财务报告职能的质量。我们于2019年8月任命谭晓琴女士为公司首席财务官。谭女士拥有会计学位,在国际金融、股权投资、公司治理和运营方面拥有10多年的经验。
我们已决定继续聘用具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经验的外部财务顾问,以帮助我们的管理层进行财务报告工作。

 

然而,执行这些措施可能不能充分解决我们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这些弱点,我们不能得出结论认为这些弱点已得到充分纠正。我们未能纠正这些弱点和缺陷,或未能发现和解决任何其他弱点和缺陷,可能导致我们无法准确报告我们的财务结果,防止或发现欺诈行为,或根据我们作为上市公司所承担的报告义务及时提供可靠的财务和其他信息,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它可能导致我们的投资者对我们报告的信息失去信心,这可能对我们的股票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我们将承担更多的成本,尤其是在我们不再符合“新兴成长型公司”的资格之后。

 

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将成为一家上市公司,预计将产生重大的法律、会计和其他费用,而我们并不是作为一家私营公司产生的。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以及随后由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实施的规则,对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做法提出了各种要求。根据《就业法案》,我们有资格成为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新兴成长型公司可利用特定的减少报告和其他一般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要求。这些规定包括,在评估新兴成长型公司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时,免除SOX404规定的审计员证明要求,并允许推迟采用新的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直到这些准则适用于私营公司。

 

我们预计这些规则和条例将增加我们的法律和财务合规成本,并使一些公司活动更加耗时和昂贵。在我们不再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之后,我们预计将产生重大支出,并投入大量管理努力,以确保遵守SOX404的要求和SEC的其他规则和条例。例如,由于成为一家上市公司,我们将需要增加独立董事的人数,并采取有关内部控制和披露控制及程序的政策。我们亦预期作为一间上市公司经营,会令我们更难及更昂贵地获得董事及高级人员责任保险,而我们可能会被要求接受较低的保单限额及承保范围,或招致实质上较高的成本,以获得相同或相似的承保范围。此外,我们还将承担与我们的上市公司报告要求相关的额外费用。我们也可能更难找到合格的人员在我们的董事会或执行官员中任职。我们目前正在评估和监测与这些规则和条例有关的事态发展,我们不能在任何程度上肯定地预测或估计我们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的数额或这些费用的发生时间。

 

18

 

 

与我们公司结构相关的风险

 

如果中国政府认为与我们的合并VIE有关的合同安排不符合中国对外国在相关行业投资的监管限制,或者如果这些规定或对现有规定的解释在未来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处罚,或被迫放弃我们在这些业务中的利益。

 

中国政府通过严格的商业许可要求和其他政府法规对增值电信业务进行监管。这些法律法规还包括对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中国公司的外国所有权的限制。具体而言,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办法(负面清单)》(“负面清单”)(2020年6月23日颁布并于2020年7月23日实施),外国投资者不得拥有任何从事提供增值电信业务(不包括电子商务业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商店及远期服务及呼叫中心服务)的中国公司50%以上股权,且该等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主要外国投资者必须具备提供增值电信服务或VAT的经验,并按照《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持良好的往绩。

 

由于我们是一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国法律及法规,我们被分类为外国企业,而我们的中国全资附属公司Lohas WFOE为外商投资企业。据此,Lohas WFOE没有资格自行经营外商独资公司被限制在中国经营的增值电信业务(不包括电子商务业务、国内多方通信业务、店铺及转发服务及呼叫中心服务)。因此,我们通过合并后的VIE、乐活农业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开展业务。Lohas WFOE已与Lohas Agricultural及其股东订立一系列合约安排,使我们能够(i)对我们的VIE行使有效控制,(ii)实质上获得我们的VIE的所有经济利益,及(iii)在中国法律许可的时间及范围内拥有购买我们的VIE的全部或部分股本权益及资产的独家选择权。由于这些合同安排,我们控制了我们的VIE并成为其主要受益者,因此根据美国通用会计准则,我们将其财务业绩合并到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关于这些合同安排的说明,见“公司历史和结构----我们的公司结构”。

 

由于中国法律及法规(包括《中国外商投资法》及《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条例》及相关监管措施的解释及适用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故无法保证中国政府当局最终会同意我们的公司架构或上述任何合约安排符合中国发牌、注册或其他监管规定,现有政策或未来可能采用的要求或政策。

 

如果商务部或具有主管当局的其他监管机构认为我们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全部或部分非法,我们可能失去对乐活农业的控制,并可能不得不修改这种结构以符合监管要求。然而,不能保证我们能够在不对我们的业务造成实质性干扰的情况下做到这一点。此外,倘我们的公司架构及合约安排被发现违反任何现有或未来的中国法律或法规,有关监管当局将有广泛酌情权处理该等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吊销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
向我们征收罚款;
没收他们认为通过非法活动获得的任何收入;
关闭我们的服务;
停止或限制我们在中国的业务;
施加我们可能无法遵守的条件或要求;
要求我们改变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
限制或禁止我们将海外发售所得款项用于资助乐活农业的业务及营运;及
采取其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有害的监管或执法行动。

 

此外,可能会引入新的中国法律、规则及规例,以施加可能适用于本公司架构及合约安排的额外规定。见“与我国公司结构有关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的解释和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任何这类事件的发生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以及运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如果实施这些处罚或要求重组我们的公司结构导致我们失去指导乐活农业的活动的权利或获得其经济利益的权利,我们将无法再将乐活农业及其附属公司的财务业绩合并到我们的综合财务报表中。如果我们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被相关监管机构认为是非法的,我们的业务和运营结果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我们的股票价格可能会下降。见“公司历史和结构---我们的公司结构”。

 

19

 

 

我们与合并后的VIE的合同安排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不利的税务后果。

 

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关联方之间的安排和交易可能受到中国税务机关的审计或质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要求中国境内各企业向有关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报告。税务机关发现有不符合公平交易原则的关联交易的,可以合理调整税收。如果中国税务机关认定我们与乐活农业的合同安排不是在正常基础上达成的,并通过要求调整转让定价来调整我们的收入和支出,我们可能会面临重大不利的税务后果。转让定价调整可能通过以下方式对我们产生不利影响:(i)增加乐活农业的纳税义务而不减少我们子公司的纳税义务,这可能进一步导致乐活农业因少缴税款而支付滞纳金和其他罚款;或(ii)限制乐活农业获得或维持优惠税收待遇和其他财政奖励的能力。

 

我们依赖与我们的合并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来经营我们的业务,其在提供运营控制方面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并可能与我们产生潜在的利益冲突,从而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依靠与乐活农业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来经营我们的业务。关于这些合同安排的说明,见“公司历史和结构----我们的公司结构”。我们所有的收入都归功于乐活农业公司。在为我们提供对乐活农业的控制权方面,这些合同安排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倘乐活农业或其股东未能履行该等合约安排项下各自的义务,则我们对乐活农业所持资产的追索为间接的,而我们可能须依赖中国法律项下的法律补救措施承担重大成本及花费大量资源以强制执行该等安排。这些补救办法可能并不总是有效的,特别是考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此外,在诉讼、仲裁或其他司法或争端解决程序方面,Lohas Agricultural公司任何股权记录持有人名下的资产,包括这些股权,均可交由法院保管。因此,我们不能确定股本权益是否会由股本权益的纪录持有人根据合约安排或拥有权处置。

 

所有这些合同安排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仲裁解决争端。据此,该等合约将根据中国法律解释,而任何争议将根据中国法律程序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度不像美国等其他一些司法管辖区那样发达。因此,中国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我们执行这些合同安排的能力。同时,在如何根据中国法律解释或执行VIE背景下的合同安排方面,先例很少,正式指导也很少。如果有必要采取法律行动,这种仲裁的最终结果仍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仲裁员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当事人不得向法院对仲裁结果提出上诉,如果败诉方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执行仲裁裁决,胜诉方只能通过仲裁裁决承认程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执行仲裁裁决,这将需要额外费用和延误。倘我们无法强制执行该等合约安排,或倘我们在强制执行该等合约安排的过程中遭遇重大时间延误或其他障碍,将很难对乐活农业施加有效控制,而我们进行业务的能力及我们的财务状况及营运结果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见"-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在解释和执行中国法律、规则和条例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就我们在中国的业务而言,我们依赖乐活农业的股东履行该等合约安排项下的义务。这些股东以Lohas Agricultural股东身份的个人利益可能与我们公司整体利益不同,因为什么是符合Lohas Agricultural的最大利益,包括是否派发股息或进行其他分派以资助我们的离岸要求等事项,可能不符合我们公司的最大利益。无法保证,当出现利益冲突时,任何或所有这些个人或实体将以我们公司的最大利益行事,或这些利益冲突将以有利于我们的方式得到解决。此外,该等个人及实体可能违反或导致乐活农业及其附属公司违反或拒绝与我们续签现有合约安排。

 

20

 

 

目前,我们并无安排解决乐活农业股东因其作为乐活农业股东及作为本公司实益拥有人的双重角色而可能遇到的潜在利益冲突。然而,我们可于任何时候行使独家期权协议项下的选择权,以促使彼等将其于乐活农业的全部股权转让予当时适用的中国法律所准许的由我们指定的中国实体或个人。此外,倘出现该等利益冲突,我们亦可根据授权书的规定,以当时乐活农业的现有股东的实际授权人身份,直接委任乐活农业的新执行董事。我们依赖乐活农业的股东遵守保护合约的中国法律及法规,并规定执行董事及执行人员对我公司负有忠诚义务,并要求彼等避免利益冲突及不得利用其职位谋取私利,以及遵守开曼群岛法律,其中规定,董事有注意义务和忠诚义务,本着诚信行事,以符合我们的最大利益。然而,中国和开曼群岛的法律框架没有为在与另一公司治理制度发生冲突时解决冲突提供指导。如果我们不能解决我们与乐活农业股东之间的任何利益冲突或纠纷,我们将不得不依赖法律程序,这可能导致我们的业务中断,并使我们在任何此类法律程序的结果方面面临重大不确定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解释和实施,以及它们可能如何影响我国现行公司结构、公司治理、业务运作和财务结果的可行性,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19年3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更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和配套条例。2019年12月26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资法》将“外商投资”界定为外国投资者以下列方式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一)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二)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取得企业的股份、股权、资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三)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集体,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新项目;(四)外国投资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其他方式投资。由于《外国投资法》相对较新,在其解释和执行方面存在不确定性。2019年12月26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对合同安排是否应被视为外商投资的一种形式仍未作出规定。虽然这些条例没有明确将合同安排列为外国投资的一种形式,但不能保证通过合同安排进行的外国投资今后不会被解释为定义所指的一种间接外国投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没有提到VIE结构,这意味着它没有明确划分通过合同安排控制的可变利益实体如果最终被外国投资者“控制”,是否将被视为外国投资企业。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搁置了仍然有争议但相对不那么紧迫的问题,如VIE结构的合法性问题,而将那些不那么紧迫的问题留给立法授权。这意味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二条第二款“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形式的外商投资”的总括性规定,VIE结构在未来仍可被单独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视为“外商投资”。

 

《外商投资法》对外商投资单位给予国民待遇,但在“负面清单”中“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行业经营的外商投资单位除外。《外商投资法》规定,在“受限”或“被禁”行业经营的外商投资实体需经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市场准入许可和其他批准。2020年6月23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简称“发改委”)联合发布最新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办法(负面清单)》(简称“负面清单”)(2020年版)。见《条例----关于外国投资的条例》。目前,我们与增值电信业务相关的业务(不包括电子商务业务、国内多方通信业务、店铺及转发业务以及呼叫中心业务)均落在负面清单之内。如果我们通过合同安排对我们的VIE的控制权在未来被视为外商投资,并且我们的VIE的任何业务在未来颁布或修订的“负面清单”中被“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我们可能被视为违反了《外商投资法》,允许我们对我们的VIE拥有控制权的合同安排可能被视为无效和非法,及或会要求我们解除该等合约安排及/或重组我们的业务营运,而任何该等安排及/或重组均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营运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如果未来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规定要求公司就现有的合同安排采取进一步行动,我们可能会在是否能及时或根本不能完成这些行动方面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未能采取及时和适当的措施,以解决任何这些或类似的监管合规挑战,可能会对我们目前的公司结构和业务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1

 

 

我们的合并VIE或其股东未能履行其在我们与他们的合同安排下的义务,将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乐活农业或其股东未能履行其各自在合约安排下的责任,我们可能须承担相当大的成本及动用额外资源以强制执行该等安排。我们可能还必须依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法律补救措施,包括要求具体履行或强制救济,以及要求损害赔偿,但我们不能保证这些措施会有效。例如,如果Lohas Agricultural的股东在我们根据这些合同安排行使购买选择权时拒绝将他们的股权转让给我们或我们的指定人,或者如果他们以其他方式对我们采取恶意行为,我们可能不得不采取法律行动,迫使他们履行合同义务。

 

乐活农业及其附属公司经营我们的业务。如果我们无法强制执行我们的合同安排,我们可能无法对乐活农业实施有效控制,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

 

我们合并VIE的股东可能与我们存在潜在利益冲突,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乐活农业的股权由众多股东直接及间接持有,包括我们的主席兼行政总裁张燕岳先生。这些股东可能与我们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该等股东可能违反或导致乐活农业违反现有合约安排,将对我们有效控制乐活农业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例如,该等股东可能能够透过(其中包括)未能及时将根据合约安排应付款项汇付予我们而导致我们与乐活农业订立的协议以对我们不利的方式得以履行。我们不能向阁下保证,当出现利益冲突时,任何或所有该等股东将以本公司的最佳利益行事,或该等冲突将以有利于本公司的方式解决。

 

目前,我们并无任何安排以解决该等股东与我司之间的潜在利益冲突,惟我们可根据与该等股东订立的排他性期权协议行使我们的购买权,以要求彼等在中国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将其于乐活农业的全部股权转让予由我司指定的中国实体或个人。如果我们不能解决我们与这些股东之间的任何利益冲突或争端,我们将不得不依赖法律程序,这可能导致我们的业务中断,并使我们在任何此类法律程序的结果方面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

 

如果乐活农业或乐活供应链破产或面临解散或清算程序,我们可能会失去使用和享有乐活农业和乐活供应链所持有的资产的能力,这些资产对我们业务的某些部分的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我们与乐活农业合同安排的一部分,乐活农业和乐活供应链持有某些资产和许可,这些资产和许可对我们业务的某些部分的运营具有重要意义,包括知识产权和前提。如果乐活农业或乐活供应链破产,其全部或部分资产成为第三方债权人的留置权或权利,我们可能无法继续进行部分或全部业务活动,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合约安排,未经我们事先同意,乐活农业及乐活供应链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转让、抵押或处置其于该业务的资产或合法或实益权益。然而,如果乐活农业的股东违反这一义务并自愿清算乐活农业或乐活供应链,或乐活农业或乐活供应链宣布破产,或其全部或部分资产成为第三方债权人的留置权或权利,我们可能无法继续部分或全部运营,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如果乐活农业或乐活供应链经历自愿或非自愿清算程序,乐活农业或无关联的第三方债权人的股东可能对其部分或全部资产主张权利,阻碍我们经营业务的能力,从而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2

 

 

如果我们的中国附属公司、我们的VIE及其附属公司的印章不被安全保管、被盗或被未经授权的人使用或用于未经授权的目的,这些实体的公司治理可能会受到严重的不利影响。

 

在中国,公司印章可以作为公司对第三方的法律代表,即使没有签名。每一家在中国合法注册的公司都必须持有公司印章,公司印章必须在当地公安局注册。除了这种强制性的公司印章外,公司还可能有其他几个印章可用于特定目的。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我们的VIE及其子公司的印章通常由我们根据内部控制程序指定或批准的人员安全保管。如果这些印章不安全、被盗或被未经授权的人使用或用于未经授权的目的,这些实体的公司治理可能会受到严重和不利的损害,这些公司实体可能必须遵守任何被砍断的文件的条款,即使这些文件是由缺乏必要权力和权威的人砍断的。如果我们的任何授权人员以任何理由获得、滥用或挪用我们的排骨,我们的业务就会受到干扰。我们可能还必须采取公司或法律行动,这可能需要大量的时间和资源来解决,同时分散管理层对我们业务的注意力。上述任何一项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在华开展业务的相关风险

 

中国政府政治及经济政策及社会状况的改变,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及营运结果造成重大及不利影响,并可能导致我们无法维持增长及扩张策略。

 

基本上所有的业务都是在中国进行的,我们所有的收入都来自中国。因此,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中国经济、政治和法律发展以及社会状况的影响。

 

中国经济与大多数发达国家的经济有许多不同之处,包括政府参与程度、发展水平、增长率、外汇管制和资源配置等。虽然中国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强调利用市场力量进行经济改革,减少国有生产性资产,改善工商企业的公司治理,但中国的大部分生产性资产仍然归政府所有。此外,中国政府继续通过实施产业政策,在规范产业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中国政府还通过分配资源、控制以外币计价的债务的支付、制定货币政策、监管金融服务和机构以及向特定行业或公司提供优惠待遇,对中国的经济增长实施重大控制。

 

虽然中国经济在过去30年中经历了显着增长,但无论在地理上还是在经济的各个部门之间,增长都是不平衡的。中国政府采取了各种措施鼓励经济增长,并指导资源的分配。其中一些措施可能对整个中国经济有利,但也可能对我们产生负面影响。政府对资本投资的控制或适用于我们的税收法规的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中国政府过去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控制经济增长的步伐。这些措施可能导致经济活动减少,进而导致对我们服务的需求减少,从而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执行存在不确定性。

 

基本上,我们所有的业务活动都是在中国进行的,并受中国法律、规则和条例的管辖。Lohas WFOE、Lohas Agricultural及其附属公司亦须遵守适用于外商在中国投资的法律、规则及规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度是以成文法为基础的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不同,先前的法院判决可供参考,但具有有限的先例价值。

 

1979年,中国政府开始颁布全面的经济法律、法规体系。近三十年来,我国立法的总体效果显着增强了对各种形式外国在华投资的保护。然而,中国尚未建立一个完全一体化的法律体系,最近颁布的法律、规章和条例可能不能充分涵盖中国经济活动的所有方面,或可能受到中国监管机构的重大解释。特别是,由于这些法律、规则和条例,特别是与互联网有关的法律、规则和条例相对较新,而且由于公布的决定数量有限,而且这些决定不具约束力,而且由于法律、规则和条例往往赋予相关监管机构在如何执行这些法律、规则和条例方面很大的酌处权,这些法律、规则和条例的解释和执行涉及不确定性,可能不一致和不可预测。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度部分基于政府政策和内部规则,其中一些政策和规则没有及时公布或根本没有公布,可能具有追溯效力。因此,在违反这些政策和规则之前,我们可能不知道我们违反了这些政策和规则。

 

23

 

 

在中国,任何行政和法院诉讼程序都可能旷日持久,造成大量费用以及资源和管理注意力的转移。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当局和法院在解释和执行法定和合同条款方面有很大的酌处权,因此,与较发达的法律制度相比,评估行政和法院程序的结果以及我们享有的法律保护水平可能更加困难。这些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妨碍我们执行已经签订的合同的能力,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本次发行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该条例还为外国投资者进行的收购规定了更为复杂的程序,这可能使我们更难通过收购实现增长。

 

2006年8月8日,商务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6家中国监管机构联合通过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条例》或《并购重组规则》,自2006年9月8日起施行,并于2009年6月22日进行了修订。并购规则要求,为境外上市目的组建并由中国公民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外特殊目的载体,在境外上市并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交易该特殊目的载体的证券前,应当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国务院于197年6月20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97号通知),规定未上市的中国投资公司和在境外注册的中国投资控股的上市公司不得申请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涉及境内资产不足三(3)年的公司。有特殊情况的,必须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然后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审核批准。在这些市场上市活动结束时,持有境内股东权利的单位必须将案件详情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基于我们的公司结构,我们的离岸资产通过VIE协议控制的在岸资产在过去三年中没有被相同的离岸资产控制。因此,根据中国法规,就本次发行须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我们既未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审核,也未提交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审核批准。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何一方,可因擅自发行股票而受到处罚。有关部门可以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作出行政处罚。有关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也可以对本单位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处罚的形式是从工作岗位上解雇直至开除。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对涉案单位及相关中介机构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在并购规则中,还有一些额外的程序和要求,预计会使外国投资者在中国的并购活动更加耗时和复杂,包括在某些情况下要求在外国投资者控制中国境内企业的控制权变更交易中提前通知商务部,在某些情况下,如涉及关键行业,这将或可能影响国民经济安全,或者导致境内企业拥有的驰名商标、已设立的中国商号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或者境内企业、居民设立、控制的境外企业收购境内关联企业的,取得商务部批准。我们可以通过收购在我们行业中经营的其他公司来部分地发展我们的业务。遵守新法规的要求完成此类交易可能是耗时的,任何必要的批准程序,包括商务部的批准,都可能推迟或抑制我们完成此类交易的能力,这可能会影响我们扩大业务或保持市场份额的能力。见《业务-规例-有关海外上市的规例》。

 

24

 

 

我们的中国居民受益所有人没有为海外投资完成外汇登记,可能会对这些受益所有人处以罚款和法律制裁,并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于2014年7月4日发布了《关于境内居民境外投融资和特殊用途工具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37号文),并于2015年2月13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简化和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13号文)。根据第37号通知,中国居民(机构和个人)在将其合法的境内外资产或股权投入境外实体进行境外投融资前,应当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即第37号通知所称的“特殊目的载体”。境内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外商投资外汇登记手续。根据13号文,境内外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登记,可以按照13号文和《直接投资外汇交易业务指引》,直接向符合条件的银行办理。

 

于本招股章程日期,据我们所知,于本公司拥有境外投资的中国居民实益拥有人深圳乐活目前正在办理境外投资的外汇登记手续。然而,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此类登记将及时完成或将完全由常驻中国的实益拥有人完成。倘我们的中国居民实益拥有人未能根据第37号通函、第13号通函及其后的实施细则及时登记或修订其安全登记,可能会对该等实益拥有人处以罚款及法律制裁,从而可能对我们的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中国对境外控股公司向中国实体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以及政府对货币转换的控制,可能会限制、延迟或阻止我们使用本次发行的所得款项向我们的中国附属公司和VIE贷款,或向我们的中国附属公司作出额外出资。

 

在使用本次发行所得款项时,我们作为境外控股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法规,获准通过贷款或出资的方式向Lohas WFOE提供资金,根据中国法律该公司被视为外商投资企业。但是,我们向洛哈斯外商投资企业提供的贷款不能超过法定限额,必须向当地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并向洛哈斯外商投资企业出资,必须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必要的备案,并向中国其他政府部门登记。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管理的通知》或19号文,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取代《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管理有关经营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19号文,对外商投资公司外币计值注册资本折算成人民币资本的流动和使用进行规范,不得将人民币资本用于发放人民币委托贷款、偿还企业间贷款或偿还已转让给第三方的银行贷款。第十九号文虽然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外币注册资本转换的人民币资本在中国境内用于股权投资,但也重申了外商投资企业外币资本转换的人民币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超出其经营范围的用途的原则。因此,目前尚不清楚国家外汇管理局是否会在实际操作中允许这些资金用于在中国的股权投资。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即16号文,自2016年6月9日起施行,其中重申了19号文规定的部分规则,但将禁止使用外商投资公司外币注册资本转换的人民币资本发放人民币委托贷款改为禁止使用人民币资本发放非关联企业贷款。违反第19号和第16号通知可能导致行政处罚。第19号及第16号通函可能会严重限制我们将所持有的任何外币,包括本次发售所得款项净额,转让予Lohas WFOE的能力,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及我们在中国为业务提供资金及扩展业务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5

 

 

由于向任何中国国内公司提供外币贷款受到限制,我们不太可能向乐活农业及其附属公司提供该等贷款,而乐活农业及其附属公司均为中国国内公司。同时,鉴于目前乐活农业及其附属公司开展的业务对外国投资的限制,我们不太可能以出资的方式为乐活农业及其附属公司的活动提供资金。

 

鉴于中国法规对境外控股公司向中国实体贷款和直接投资所规定的各种要求,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完成必要的政府登记或获得必要的政府批准,如果有的话,关于我们今后向LohasWFOE贷款或LohasAgricultural或今后向LohasWFOE出资。因此,我们是否有能力在需要时向LohasWFOE或LohasAgricultural及其子公司提供及时的财政支持还存在不确定性。倘我们未能完成该等注册或取得该等批准,我们使用外币的能力,包括我们从本次发售中获得的收益,以及将我们的中国业务资本化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资金的能力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及扩展业务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任何未能遵守我们拟于本次发售后采纳的有关雇员股份激励计划的中国规定,可能会令中国计划参与者或我们受到罚款及其他法律或行政制裁。

 

根据第37号通知,中国居民因担任境外公司中国附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雇员而在境外非公开上市公司参与股份激励计划,可就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提出外汇登记申请。本公司董事、行政人员及其他为中国居民并可获授期权的雇员,可遵照第37号通函的规定,于本公司成为境外上市公司前申请外汇登记。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成为境外上市公司后,本公司及作为中国居民且可能已获授期权的董事、执行人员及其他员工将受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2年2月发布的《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约束,据此,员工、董事、参加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监事和其他管理人员,必须通过境内合格代理人(可以是境外上市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并办理其他有关手续。我们目前没有员工股份激励计划,并打算在我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采取一项。倘日后采纳雇员股份奖励计划,我们会努力遵守这些规定。但是,不能保证他们能够完全按照规则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成功登记。未能完成注册可能会受到罚款和法律制裁,还可能限制我们根据股份激励计划付款的能力,或获得与此相关的股息或销售收益的能力,或我们向在中国的外商独资企业贡献额外资本的能力,并限制我们外商独资企业向我们派发股息的能力。我们还面临监管方面的不确定性,这些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我们根据中国法律为董事和员工制定额外股份激励计划的能力。

 

我们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们的合并VIE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权分配,为离岸现金和融资需求提供资金。

 

我们是一家控股公司,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乐活农业及其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权分配,以及乐活WFOE的汇款,来满足我们的境外现金和融资需求,包括向我们的股东支付股息和其他现金分配所需的资金,为公司间贷款提供资金,偿还我们在中国境外可能产生的任何债务,以及支付我们的费用。当Lohas WFOE、Lohas Agricultural或其附属公司招致额外债务时,有关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其支付股息或向我们作出其他分派或汇款的能力。此外,适用于Lohas WFOE、Lohas Agricultural及其附属公司的法律、规则及规例仅允许从其根据适用的中国会计准则及规例厘定的部分留存收益(如有的话)支付股息。

 

根据中国法律、规则及规例,乐活WFOE、乐活农业及其附属公司须每年拨出至少10%的净收入,为若干法定储备提供资金,直至该等储备的累计金额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为止。这些准备金连同注册资本不包括在可作为现金股利分配的留存收益中。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弥补上一会计年度的所有损失之前,它们不能分配任何利润。根据这些实体的公司章程,在任何分配方案生效之前,利润分配还需要获得其执行董事和股东的批准。因此,这些实体将其净资产的一部分作为股息转让给股东的能力受到限制。此外,注册股本及法定储备账户在中国亦被限制提取,最高以持有的净资产金额为限。

 

26

 

 

对Lohas WFOE汇款能力的限制,以及对Lohas Agricultural及其子公司支付股息的能力的限制,可能会限制我们获得这些实体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的能力,包括进行可能有利于我们业务的投资或收购、向我们的股东支付股息或以其他方式为我们的业务提供资金和开展业务的能力。

 

终止任何优惠税务待遇或我们现时可获得的任何政府补贴,以及相应增加于中国的企业所得税或附加费,可能导致我们的利润减少,并对我们的营运结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007年3月,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并于2017年2月24日、2018年12月29日进行了修订。一般而言,Lohas WFOE、Lohas Agricultural及其附属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须就其根据中国税法及会计准则厘定的全球应税收入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优惠税率、免税期甚至免税可按个别情况而定。乐活农业被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认定为“软件企业”,经税务机关批准,自第一个盈利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EIT”)两年,以后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税率25%的50%。经乐活农业确认,2014年至2015年免征EIT,2016年至2018年享受12.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4月25日修订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处理办法》(“第23号公告”),税务机关在企业获得税收优惠后,可随时进行后续税务稽查。我们不能向你保证乐活农业将能够继续得到这种优惠的税收待遇。乐活农业因未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留存备查材料或留存备查材料与其实际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相关技术领域等存在不一致或存在造假行为而未能证明其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的资格的,乐活农业可能被要求按适用的非优惠税率偿还以前年度的所得税,并根据相关税法受到其他处罚。

 

此外,一家位于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工业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14】26号文,有权在2014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15%的减免税率。正如乐活供应链所确认的,其自2015年以来享受了这样的优惠税率。2019年10月21日,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发布公告,确认乐活供应链的业务满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下的相关现代物流业要求。不过,根据23号公告,税务机关在企业获得税收优惠后,可随时进行后续税务稽查。我们不能保证乐活供应链能够继续得到这样的税收优惠。如确定乐活供应链无权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可要求我们按适用的非优惠税率补缴以前年度所得税,并根据相关税法予以附加处罚。因此,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乐活农业和乐活供应链也获得了来自中国地方政府当局的各种财政补贴。财政补贴是中国地方政府酌情采取的激励措施和政策的结果。地方政府可以随时决定改变或停止这种财政补贴。停止这种财政补贴或征收任何额外税收可能对我们的财政状况和业务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7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就中国税收而言,我们可能被视为居民企业,因此,我们可能须就我们的全球收入缴纳中国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根据中国境外司法管辖区法律设立并在中国设有“事实上的管理机构”的企业,就税务而言,可被视为中国税务居民企业,并可按其全球收入的25%税率征收中国企业所得税。“事实上的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人员、会计账簿和资产进行实质性和全面管理和控制的管理机构。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4月22日发布了《关于根据事实管理机构认定中资控股境外法人企业为中国税务居民企业的通知》(第82号文),经12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无效和废止税务部门规章和税务规范性文件清单的决定》修订,2017年11月8日国务院关于撤销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第82号通知为确定中国控制的境外注册企业的“事实上的管理机构”是否设在中国提供了某些具体标准。虽然第82号通知只适用于由中国企业控制的境外企业,而不适用于由外国企业或个人控制的境外企业,但第82号通知规定的确定标准可反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确定境外企业的税务居民身份时应如何适用“事实管理机构”标准的一般立场,而不论这些企业是否由中国企业控制。此外,国家税务总局于2014年1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根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确定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公告》,为82号文的实施提供更多指导。《通知》还规定,除其他外,根据《通知》被划为“居民企业”的单位,应当向境内主要投资者注册地税务机关提出居民企业分类申请。自该实体确定为“居民企业”当年起,以前年度(2008年1月1日及以后)从中国境内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利润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纳税。如果我们被认为是中国的居民企业,我们将按我们全球收入的25%的税率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我们的全球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征税,我们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可能会大幅下降。我们相信,就中国税务而言,我们在中国境外的任何实体都不是中国居民企业。然而,企业的税务居民身份须由中国税务机关确定,“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一词的解释仍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本公司中国附属公司代扣代缴税款的规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中国附属公司应付境外附属公司的股息可能不符合享受若干条约利益的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外商投资企业通过经营活动产生的利润,分配给境外直属控股公司的,适用10.0%的扣缴税率。根据已于2006年12月8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与香港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及防止就所得税逃税的安排》,以及截至2008年6月11日、2010年12月20日、2015年12月29日及2019年12月6日实施的四项公约,如香港居民企业拥有中国公司超过25.0%的股权,该税率可减至5.0%。Lohas WFOE由Lohas HK全资拥有。因此,乐活香港可能有资格就乐活香港的分销收取5.0%的税率。根据2009年2月20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条约红利条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纳税人享受税务条约福利需要满足一定条件。该等条件包括:(1)纳税人必须是有关股息的实益拥有人,及(2)从中国附属公司收取股息的法人股东必须在收取股息前连续12个月内连续符合直接拥有权门槛。此外,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0月27日发布了《关于税务条约中如何理解和承认“受益所有人”的通知》,将“受益所有人”限定为通常从事实质性经营活动的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确定“受益所有人”身份时提出了若干详细因素。并基于于2018年2月3日刊发并于2018年4月1日生效的有关税务条约中“实益拥有人”若干问题的公告,申请人所进行的业务活动并不构成实质业务活动,乃不利于确定申请人为“实益拥有人”地位的因素之一。

 

国家税务总局第60号通知规定,非居民企业享受减征的代扣代缴税款,无须事先征得有关税务机关的批准。非居民企业及其扣缴义务人可以自行评估,经确认符合享受税收条约优惠的规定标准后,直接适用降低后的扣缴税率,并在进行纳税申报时提交必要的表格和证明文件,由有关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后的审查。2019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纳税人享受条约福利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35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60号文。沙特德士古公司第35号公告规定,非居民纳税人可通过“资格自我评估、申请条约福利、保留文件供检查”机制享受税务条约福利。根据其他有关税收法规的规定,享受扣减后的扣缴税率,还有其他条件。因此,我们不能向你保证,我们将有权根据税务条约对从洛哈斯·沃福收到的股息享受任何优惠的预扣税率。

 

28

 

 

我们及现有股东在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或归属于中国设立的非中国公司的其他资产,或非中国公司拥有的位于中国的不动产方面面临不明朗因素。

 

2017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在来源地代扣代缴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即第37号公告,取代了2009年1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企业股份转让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部分取代和补充了《关于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资产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项下的规则或公告7,由国家税务总局于2015年2月3日发布。根据第7号公告,非中国居民企业对中国资产的“间接转让”,包括转让非中国居民企业的非中国控股公司的股权,如果这种安排不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且是为了避免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而设立的,则可重新定性为直接转让相关的中国资产。因此,从这种间接转让中获得的收益可能要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根据第7号公告,“中国应税资产”包括归属于在中国设立的机构的资产、位于中国的不动产和对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投资,以及直接持有人(非中国居民企业)转让此类资产所获得的任何收益,均须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在确定交易安排是否存在“合理的商业目的”时,需要考虑的特征包括:相关离岸企业股权的主要价值是否来源于中国应税资产;相关离岸企业的资产是否主要包括在中国的直接或间接投资,或者其收入主要来源于中国;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应税资产的离岸企业及其子公司是否具有真实的商业性质,其实际功能和风险敞口证明了这一点;期限的业务模式及组织架构的存在;透过直接转让中国应税资产而进行的交易的可复制性;及该等间接转让的税务情况及适用的税务条约或类似安排。,就中国机构资产的间接离岸转移而言,由此产生的收益应计入被转移的中国机构或营业地的企业所得税备案,因此可按25%的税率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如有关转让涉及位于中国的不动产或对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投资,而该等投资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的机构或营业地点无关,则适用10%的中国企业所得税,但须受适用税务条约或类似安排所提供的优惠税务待遇所规限,而有责任作出转让付款的一方则有代扣责任。第三十七条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税款,转让方应当在第七条规定的法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延迟缴纳适用的税款将使转让人受到拖欠利息的影响。第37号公报和第7号公报均不适用于投资者通过公开证券交易所出售股票的交易,如果这些股票是通过公开证券交易所交易获得的。

 

《第37号公报》或《第7号公报》以前的规则的适用存在不确定性。在涉及中国应税资产的某些过去和未来交易的报告和其他影响方面,我们面临不确定性,例如境外重组、出售我们境外子公司或投资的股份。根据第37号公报和第7号公报,如果我公司是这类交易的转让人,我公司可能要承担申报义务或纳税;如果我公司是这类交易的受让人,我公司可能要承担扣缴义务。非中国居民企业投资者转让本公司股份,可根据第37号公告和第7号公告要求洛哈斯·沃福协助备案。因此,我们可能需要花费宝贵的资源来遵守第37号公报和第7号公报,或要求我们向其购买应税资产的有关转让者遵守这些通知,或规定我们的公司不应根据这些通知纳税,这可能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9

 

 

我们受到货币兑换的限制。

 

我们所有的净收入都是以人民币计价的。人民币目前可以在“经常账户”下兑换,“经常账户”包括股息、贸易和与服务相关的外汇交易,但不包括在“资本账户”下,“资本账户”包括外国直接投资和贷款,包括我们可能从Lohas WFOE、Lohas Agricultural或其子公司获得的贷款。在我们目前的公司结构下,我们在开曼群岛的公司依赖我们中国子公司的股息支付来为我们可能有的任何现金和融资需求提供资金。根据现行的中国外汇管理条例,LohasWFOE可以购买外汇,用于结算“经常账户交易”,包括向我们支付股息,无需事先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但须遵守某些程序要求。然而,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可能会限制或取消我们未来购买外汇用于经常账户交易的能力。资本项目下的外汇交易仍受限制,并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他有关中国政府机关批准或登记。由于我们未来的净收入和现金流中有很大一部分将以人民币计价,任何现有和未来的货币兑换限制可能会限制我们利用人民币产生的现金为我们在中国境外的业务活动提供资金或向我们的股东(包括我们的股份持有人)支付外币股息的能力,并可能会限制我们通过为Lohas WFOE、Lohas Agricultural及其附属公司进行债务或股权融资来获得外币的能力。

 

我们面临着中国或全球经济严重或长期低迷的风险,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中国或全球经济的任何长期放缓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运营结果和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中国的经济状况对全球经济状况非常敏感。由于美国、欧洲和其他经济体经历了衰退期,全球金融市场自2008年以来经历了重大动荡。从208年和2009年的低点复苏一直不均衡,出现了新的挑战,包括近期美中贸易战升级伴随着2012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长放缓,这两种情况都可能持续。国际贸易争端还可能导致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贸易立法和其他保护主义措施,从而限制我们在国际上经营业务的能力。英国预期退出欧盟的时间以及这种退出可能对世界经济产生的影响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特朗普政府在美国改变政策的可能性和时间以及随后对世界经济的影响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目前中国和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持续存在,我们可能难以从投资者那里获得资金。不利的经济条件也可能减少寻求我们产品的消费者人数。如果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我们的收入都会下降,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也会受到负面影响。此外,国际市场的持续动荡可能对我们进入资本市场以满足流动性需求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汇率波动可能导致外汇损失,并可能大幅降低你的投资价值。

 

人民币兑美元及其他货币的价值可能波动,并受(其中包括)政治及经济状况的变化及中国政府所采取的外汇政策所影响。2005年7月21日,中国政府改变了人民币盯住美元的政策。在取消盯住美元的政策后,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在接下来的三年里升值了20%以上。在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期间,人民币停止升值,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保持在一个狭窄的区间内。在2010年6月至2015年8月期间,人民币对美元缓慢升值,但也有过美元对人民币升值的时期。2015年8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允许人民币对美元贬值约2%。2015年11月30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执行董事会完成了对构成特别提款权(SDR)的一篮子货币的定期五年期审查,决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人民币确定为可自由使用的货币,并将与美元、欧元、日元和英镑一起作为第五种货币纳入SDR篮子。2016年第四季度,在美元飙升、中国资本持续外流的背景下,人民币大幅贬值。这一贬值在2017年停止,人民币兑美元在这一年期间升值约7%。2018年人民币兑美元贬值约5%。从2019年初开始,人民币兑美元再度大幅贬值。2019年8月初,中国央行将人民币每日参考汇率定为7.0039元人民币兑1.00美元,为2008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首次突破7.0。随着外汇市场的发展,以及利率自由化和人民币国际化的进展,中国政府可能会在未来宣布进一步改变汇率制度,我们不能向你保证人民币兑美元在未来不会大幅升值或贬值。很难预测市场力量或中国或美国政府的政策在未来会如何影响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

 

我们所有的收入和基本所有的成本都是以人民币计价的。我们是一家控股公司,我们依靠LohasWfoe支付的股息来满足我们的现金需求。人民币的任何重大升值,在换算成美元时,可能会对我们以人民币报告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我们以美元计算的普通股的价值和应付股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我们需要将从此次发行中获得的美元兑换成人民币用于业务的程度上,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将对我们将获得的人民币数额产生不利影响。相反,如果我们决定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用于支付普通股股息或其他业务用途,美元兑人民币升值将对美元数额产生负面影响。

 

30

 

 

您可能会在保护您的利益和行使您作为股东的权利方面面临困难,因为我们基本上在中国开展所有业务,而且我们几乎所有的高级职员和董事都居住在美国境外。

 

虽然我们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但我们的大部分业务都是在中国进行的。我们的大多数办事处和董事都居住在美国境外,这些人的大部分资产都位于美国境外。阁下在选举董事及出席在中国举行的股东大会时,可能难以对我公司或该等董事进行尽职审查。我们计划每年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地点待定,可能在中国。由于上述种种原因,我们的公众股东通过对我们的管理层、董事或主要股东采取行动来保护他们的利益,可能比完全或主要在美国境内开展业务的公司的股东更难做到。

 

开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颁布的有关经济实质的立法可能会影响我们的公司结构,并使我们承担额外的合规费用。

 

开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以及其他几个非欧洲联盟管辖区最近颁布了立法,旨在解决欧洲联盟理事会提出的关切,即从事某些活动的离岸结构在没有实际经济活动的情况下吸引利润。

 

自2019年1月1日起,2018年《国际税务合作(经济实体)法》及发出的相关规例及指引已于开曼群岛生效,对从事若干“相关活动”的“相关实体”引入若干经济实体规定,而就于2019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的获豁免公司而言,该等规定将适用于自2019年7月1日起的财政年度。“相关实体”包括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豁免公司;但不包括开曼群岛境外的税务居民实体。因此,只要我们公司是开曼群岛境外的税务居民,就不需要满足经济实质检验。

 

根据2019年1月1日生效的英属维尔京群岛2018年《经济实体(公司及有限合伙)法》,若Lohas BVI正在进行“相关活动”,则将被要求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建立经济实体,除非其为另一管辖区(“黑名单”管辖区除外,该管辖区不包括中国)的税务居民。

 

虽然目前预计这些法律对我公司或其业务几乎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由于立法是新的,仍有待进一步澄清和解释,目前无法确定这些立法变化对我公司的确切影响。

 

本次发行相关风险及我国A类普通股市场总体情况

 

本次发行后,我们A类普通股的活跃交易市场可能无法发展,您可能无法以或高于您支付的价格,或根本无法转售您的普通股。

 

在本次发行之前,我们的股票一直没有公开市场。我们已提交申请,将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代码为“LOHA”。然而,我们不能保证我们的A类普通股能够成功上市。

 

即使我们的A类普通股获准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流动性公开市场也可能无法发展。我们A类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是我们与承销商根据几个因素协商确定的,这些因素包括当时的市场状况、我们的历史表现、对我们业务潜力和盈利前景的估计,以及同类公司的市场估值。本次发行后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可能会下降至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意味着无论我们的经营业绩或前景如何,你都可能会经历你的股票价值的下降。

 

31

 

 

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可能会波动,这可能会给您造成巨大损失。

 

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可能会波动,并可能会因我们无法控制的因素而大幅波动。发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广泛的市场和行业因素,如市场价格的表现和波动,或总部设在中国的其他上市公司的业绩不佳或财务业绩恶化。其中一些公司的证券自首次公开发行以来经历了重大波动,在某些情况下,包括其证券交易价格大幅下跌。其他中国公司证券在发行后的交易表现可能会影响投资者对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的态度,从而可能会影响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表现,而与我们的实际经营业绩无关。此外,任何负面新闻或对公司治理实践不足或其他中国公司的欺诈性会计、公司结构或事项的看法,也可能对投资者对包括我们在内的整个中国公司的态度产生负面影响,无论我们是否进行过任何不当活动。再者,证券市场可能不时出现与我们经营业绩无关的重大价格及成交量波动,例如2008年底、2009年初、2011年下半年及2015年美国、中国及其他司法管辖区的股价大幅下跌,可能对我们股份的交易价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因素外,受多重因素影响,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格和交易量可能会出现较大波动,包括以下几点:

 

影响我们或我们行业的监管发展;
公布与我们或我们竞争对手的产品质量有关的研究和报告;
同类公司经济表现或市场估值变化;
我们季度运营业绩的实际或预期波动,以及我们预期业绩的变化或修正;
证券研究分析师的财务预估变动;
我们产品的市场条件;
我们或我们的竞争对手宣布新产品供应、收购、战略关系、合资企业、资本筹集或资本承诺;
我们高级管理层的增员或离职;
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波动;
解除或届满对我们在外流通A类普通股的禁售或其他转让限制;及
销售或感知额外股份的潜在销售。

 

如果证券或行业分析师不发布有关我们业务的研究报告或发布不准确或不利的研究报告,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和交易量可能会下降。

 

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市场将部分取决于证券或行业分析师发布的有关我们或我们业务的研究和报告。如果研究分析师没有建立并保持足够的研究复盖范围,或者如果复盖我们的一个或多个分析师下调了我们的A类普通股评级,或者发布了关于我们业务的不准确或不利的研究报告,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下降。如果其中一位或多位分析师停止对我们公司的报道,或不定期发布有关我们的报告,我们可能会在金融市场上失去可见度,进而导致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或交易量下降。

 

由于我们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大幅高于我们的每股有形账面净值,您将立即经历大幅稀释。

 

如果您在本次发行中购买A类普通股,您将为您的股票支付的金额超过我们现有股东按每股基准为其A类普通股支付的金额。因此,与您购买A类普通股的价格相比,您将立即经历每股有形账面净值的大幅稀释。我们预计,对在本次发行中购买我们A类普通股的新投资者(假设不行使承销商购买额外股份的选择权),因此次发行而产生的摊薄为每股7.14美元,假设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为每股9.00美元,即本招股说明书封面页所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估计区间的中点。此外,于根据我们可能采纳的任何股份激励计划归属限制性股份或行使期权而发行我们的A类普通股时,您将经历进一步摊薄。根据我们当时的股份激励计划可发行的所有A类普通股将按低于本次发行中假设的每股公开发行价的每股购买价发行。有关本次发行完成后您在我们股票上的投资价值将如何稀释的更完整描述,请参见“稀释”。

 

32

 

 

由于我们预计在本次发行后可预见的未来不会派发股息,因此您必须依赖您的A类普通股的价格升值来获得投资回报。

 

我们目前打算保留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的话)我们的可用资金和本次发行后的任何未来收益,以资助我们业务的发展和增长。因此,我们预期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派发任何现金股息。见“分红政策”。因此,你不应该依赖投资我们的A类普通股作为任何未来股息收入的来源。

 

除开曼群岛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公司董事会对是否派发股息拥有完全酌情权。此外,我们的股东可通过普通决议案宣派股息,但任何股息不得超过我们董事建议的金额。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开曼群岛公司可从利润或股份溢价账户中支付股息,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支付股息,如果这会导致公司无法支付正常经营过程中到期的债务。即使我们的董事会决定宣布并支付股息,未来股息的时间、金额和形式(如果有的话)将取决于(其中包括)我们未来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我们的资本需求和盈馀、我们从子公司收到的分派金额(如果有的话)、我们的财务状况、合同限制以及我们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因此,贵公司对我们A类普通股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完全取决于我们股票未来的任何价格增值。我们不能保证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本次发行后会升值,甚至不能保证维持您购买股票的价格。你可能不会意识到你的投资回报,你甚至可能失去你的全部投资。

 

股票在公开市场上的大量未来销售或潜在销售可能会导致价格下降。

 

本次发行后A类普通股在公开市场的销售,或者认为这些销售可能发生的看法,可能会导致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显着下降。本次发行完成后,假设承销商不行使其购买额外A类普通股的选择权,我们将拥有20,372,273股在外流通的A类普通股,其中包括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新发行的2,500,00股A类普通股。本次发行中出售的所有A类普通股将由我们的“关联公司”以外的人员自由转让,无需根据《证券法》进行限制或额外登记。本次发行后发行的所有其他A类普通股将在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描述的禁售期届满时开始可供出售,自本招股说明书之日起(如适用于该等持有人),但须遵守《证券法》第144条和第701条适用的数量和其他限制。任何或全部该等A类普通股可由包销商酌情决定于适用禁售期届满前解除。如果股票在适用的禁售期届满前解禁并进入市场,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大幅下降。见“符合未来出售条件的股份-锁定协议”。

 

如果我们普通股的所有权继续高度集中,可能会阻止你和其他少数股东影响重大公司决策,并可能导致利益冲突。

 

于本次发售完成后,Lohas World(Group)Co.,Limited,或由张燕岳先生间接控制的公司Lohas World将拥有我们约92.82%的已发行有投票权股份(倘包销商行使其全数购买额外股份的选择权,则约92.31%)。因此,它拥有的股份足以在所有需要股东投票的事项上获得多数票,这些事项包括:选举董事;合并、合并和收购;出售我们的全部或基本上全部资产以及影响我们资本结构的其他决定;修订我们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条款;以及我们的清盘和解散。所有权的这种集中可能会延迟、阻止或阻止我们的其他股东所青睐的行为。乐活世界的利益未必总是与我们的利益或其他股东的利益一致。所有权的这种集中还可能具有推迟、阻止或阻止我们公司控制权变更的效果。此外,乐活世界可能会寻求促使我们采取行动方针,据其判断,这些方针可能会增强其对我们的投资,但可能会给我们的其他股东带来风险,或对我们或我们的其他股东,包括本次发行的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结果,我们的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会下降,或者在控制权发生变化时,股东可能不会获得比当时我们股票的市场价格高出的溢价。此外,股权的这种集中可能会对我们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因为投资者可能会察觉到拥有一家拥有重要股东的公司股票的不利之处。

 

33

 

 

 

对于本次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我们有相当大的酌情权,我们可能会以您可能不同意的方式使用这些所得款项。

 

我们打算将本次发行的收益主要用于加强和扩大我们的业务运营和一般公司用途。不过,我们在运用收益方面有相当大的酌情权。作为投资决策的一部分,您将没有机会评估收益是否得到了适当的使用。阁下必须依赖我们管理层对运用本次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的判断。所得款项净额可用于公司或阁下不同意的其他用途,或不会改善我们的盈利能力或提高我们的股价。本次发行的净收益也可投资于不产生收益或失去价值的投资。

 

我们的股东对我们作出的某些判决可能是不可执行的。

 

我们是一间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获豁免公司。我们在美国境外开展业务,我们几乎所有的资产都位于美国境外。此外,我们的大部分董事和执行人员以及本招股书中点名的专家居住在美国境外,他们的大量资产位于美国境外。因此,如果您认为您的权利受到美国联邦证券法或其他法律的侵犯,您可能很难或不可能在美国对我们或他们提起诉讼。即使你成功提出该等诉讼,开曼群岛、中国或其他相关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可能令你无法执行针对我们资产或我们董事及高级人员资产的判决。有关开曼群岛和中国相关法律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民事责任的可执行性”。

 

在履行法律程序、执行外国判决或根据外国法律在中国对我们或招股说明书中提到的我们的管理层提起诉讼方面,您可能会遇到困难。

 

我们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我们的大部分业务在中国进行,我们的大部分资产位于中国。此外,我们的高级行政人员大部分时间居住在中国境内,其中大部分是中国公民。因此,你可能很难向我们或中国内地的人士送达法律程序文件。您也可能难以在美国法院执行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在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这些判决针对的是我们以及居住在美国境外且资产位于美国境外的我们的官员和董事。此外,开曼群岛法院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是否会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根据美国或任何州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对我们或此类人员作出的判决也存在不确定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作出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根据中国与判决地国之间的条约或者司法管辖区之间的互惠原则,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中国与美国之间没有规定相互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的任何条约或其他形式的对等。此外,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中国法院如裁定该判决违反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国家主权、安全或公共利益,将不会执行针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及高级人员的外国判决。因此,不能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是否以及根据什么理由执行美国法院作出的判决。

 

你可能在保护自己的利益方面面临困难,你通过美国法院保护自己权利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因为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

 

我们是一间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获豁免公司。我们的公司事务受经修订及重列的《公司章程大纲及细则》、《开曼群岛公司法(2020年修订)以及开曼群岛的普通法。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本公司股东对本公司董事采取行动的权利、本公司少数股东的行动及本公司董事对本公司的信托责任,在很大程度上受开曼群岛普通法规管。开曼群岛的普通法部分源于开曼群岛相对有限的司法先例以及英格兰的普通法,其法院的裁决具有说服力,但对开曼群岛的法院不具约束力。开曼群岛法律规定的我们股东的权利和我们董事的信托责任,并没有像美国一些司法管辖区的法规或司法先例那样明确规定。开曼群岛的证券法尤其不如美国发达。美国的一些州,如特拉华州,比开曼群岛有更充分的发展和司法解释的公司法机构。此外,开曼群岛公司可能没有资格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股东派生诉讼。

 

34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像我们这样获得豁免的开曼群岛公司的股东没有查阅公司记录或获得这些公司股东名单副本的一般权利。根据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我们的董事有酌情权决定我们的公司纪录是否及在何种条件下可由我们的股东查阅,但并无义务向我们的股东提供。这可能会使您更难获得所需的信息,以确定股东决议所需的任何事实,或在代理竞争中征求其他股东的代理。

 

由于上述种种原因,我们的公众股东在面对我们的管理层、董事会成员或我们的控股股东所采取的行动时,可能比他们作为一家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的公众股东更难保护他们的利益。供讨论《公约》各项规定之间的重大差异开曼群岛公司法(2020年修订)以及适用于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参见“股本说明-公司法的差异”。

 

我们是《交易法》规定的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不受适用于美国国内上市公司的某些规定的限制。

 

由于根据《交易法》我们有资格成为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免受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美国证券规则和条例的某些规定的约束,其中包括:

 

《交易法》规定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10-Q表季度报告或8-K表当前报告的规则;
《交易法》中关于就根据《交易法》登记的证券征求代理人、同意或授权的条款;
《交易法》中要求内部人员公开报告其股票所有权和交易活动以及对短期交易获利的内部人员的赔偿责任的条款;以及
FD监管下重大非公开信息发行人的选择性披露规则。

 

我们必须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提交一份20-F表格的年度报告。此外,我们打算每季度以新闻稿的形式公布我们的业绩,根据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规则和条例分发。有关财务业绩和重大事件的新闻稿也将以表格6-K的形式提供给证交会。然而,与美国国内发行者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信息相比,我们需要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或提供的信息将不那么广泛,也不那么及时。因此,你可能得不到同样的保护或信息,将提供给你,如果你投资于美国国内发行人。

 

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我们被允许依赖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某些纳斯达克公司治理标准的豁免。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股票持有者提供较少的保护。

 

由于我们是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不受纳斯达克某些公司治理要求的限制。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我们被允许遵循我们的母国开曼群岛的治理惯例,而不是纳斯达克的某些公司治理要求。因此,适用于美国的标准与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者的标准大不相同。例如,我们不需要:

 

董事会的多数是独立的(尽管根据《交易法》,审计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必须是独立的);
设有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只由“独立董事”组成;或
在本财政年度结束后一年内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虽然我们目前不打算依赖这些“母国”豁免,但我们今后可能依赖其中一些豁免。因此,我们的股东可能无法获得纳斯达克某些公司治理要求的好处。

 

35

 

 

作为纳斯达克规则下的“受控公司”,我们可能会选择豁免我们的公司受到可能对我们的公众股东产生不利影响的某些公司治理要求。

 

本次发行完成前,本公司董事及高级人员实益拥有本公司发行在外A类普通股的多数投票权。即使超额配股权获悉数行使,我们也可能继续是一家“受控公司”。根据纳斯达克市场规则第5615(c)(1)条,其中超过50%投票权由个人、集团或另一家公司持有的公司为“受控公司”,允许其逐步遵守独立委员会的要求。虽然我们目前并不打算依赖纳斯达克上市规则下的“受控公司”豁免,但我们可以选择在未来依赖这一豁免。如果我们选择依赖“受控公司”豁免,我们董事会的大多数成员可能不是独立董事,我们的提名和公司治理及薪酬委员会可能不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我们作为一家控股公司的地位可能会使我们的A类普通股看起来对某些投资者没有吸引力,或以其他方式损害我们的交易价格。

 

我们修改和重述的公司备忘录和章程包含反收购条款,可能阻止第三方收购我们,这可能限制我们的股东溢价出售其股份的机会。

 

本公司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载有条文,限制他人取得本公司控制权或导致本公司进行控制权变更交易的能力。这些规定可能会阻止第三方在要约收购或类似交易中寻求对本公司的控制权,从而剥夺我们的股东以高于当时市价的价格出售其股份的机会。例如,我们的董事会有权在没有我们的股东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情况下,发行一个或多个系列的优先股,并确定其名称、权力、偏好、特权、相对参与、可选或特殊权利以及资格、限制或限制,包括分红权、转换权、投票权、赎回条款和清算偏好,其中任何或全部可能大于与我们的A类普通股相关的权利。优先股可以迅速发行,其条款旨在延迟或阻止我们公司控制权的变更,或使管理层的撤换变得更加困难。如果我们的董事会决定发行优先股,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格可能会下跌,我们A类普通股持有人的投票权和其他权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此外,我们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载有其他条文,可能限制第三方取得我公司控制权的能力,或导致我公司进行导致控制权变更的交易。

 

在任何纳税年度,我们都有可能成为一家被动的外国投资公司,这可能给我们股票的美国投资者带来不利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

 

一般而言,非美国公司在任何课税年度(i)其总收入的75%或以上由被动收入组成,或(ii)其资产的平均季度价值的50%或以上由产生被动收入或为产生被动收入而持有的资产组成,均属被动外国投资公司。就上述计算而言,按价值计算拥有另一公司至少25%股份的非美国公司被视为持有该另一公司资产的比例份额,并直接获得该另一公司收入的比例份额。被动收入一般包括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某些收益。为了这些目的,现金是一种被动资产。

 

根据我们收入和资产的预期构成以及包括商誉在内的我们资产的价值,即基于本次发行中股票的预期价格,我们预计不会成为我们本应纳税年度的PFIC。然而,PFIC规则是否适用于像我们这样有业务的公司并不完全清楚。我们与乐活农业之间的合同安排如何根据太平洋渔业委员会的规则处理也不完全清楚,如果乐活农业在这些方面不被视为属于我们所有,我们可能成为太平洋渔业委员会成员。因为我们收入和资产的某些组成部分的适当定性,以及我们与乐活农业公司的合同安排的处理,并不完全清楚,因为我们在本次发行之后将持有大量现金,而且因为我们在任何纳税年度的太平洋金融共同体地位将取决于我们的收入和资产的构成以及我们资产的价值(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参考我们股票的市场价格(这可能是不稳定的),不能保证我们不会成为本课税年度或未来任何课税年度的财务资料中心。

 

如果在美国投资者持有股票的任何纳税年度,我们都是太平洋金融投资公司的一员,那么某些不利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可能适用于这些美国投资者。见“税收---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

 

36

 

 

关于前瞻性陈述的特别说明

 

本招股书包含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基于我们管理层的信念和假设以及我们目前可获得的信息。历史事实陈述以外的所有陈述都是前瞻性陈述。前瞻性陈述主要载于但不限于题为“招股章程摘要”、“风险因素”、“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及营运结果的讨论及分析”及“业务”的章节。这些陈述涉及未来事件或我们未来的财务业绩,涉及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其他因素,可能导致我们的实际结果、活动水平、业绩或成就与这些前瞻性陈述明示或暗示的任何未来结果、活动水平、业绩或成就大不相同。前瞻性陈述包括但不限于关于以下方面的陈述:

 

我们的目标和战略;
我们未来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的收入、成本或支出的预期变化;
我国工业的发展与竞争态势--以江苏省为例;
我们对我们产品的需求和市场接受度的期望;
我们对保持和加强与投资者、机构筹资伙伴和与我们合作的其他各方的关系的期望;
我们对本次发行所得款项用途的预期;
我们所经营的市场的一般经济及商业情况的波动;及
与本行业相关的政府政策法规。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通过诸如“可能”、“可能”、“将”、“应该”、“将”、“预期”、“计划”、“打算”、“预期”、“相信”、“估计”、“预测”、“潜在”、“项目”或“继续”之类的术语或这些术语的否定或其他可比较的术语来识别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仅仅是预测。你不应过分依赖前瞻性陈述,因为它们涉及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其他因素,在某些情况下,这些因素超出了我们的控制范围,可能对结果产生重大影响。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当前预期大不相同的因素包括(其中包括)在“风险因素”标题下和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列出的因素。如果这些风险或不确定性中的一个或多个发生,或者如果我们的基本假设被证明是不正确的,实际事件或结果可能与前瞻性陈述所暗示或预测的事件或结果有很大差异。没有前瞻性陈述是未来业绩的保障。

 

这份招股说明书还包含了一些数据和信息,这些数据和信息是我们从各种政府和私人出版物中获得的。虽然我们认为出版物和报告是可靠的,但我们尚未独立核实这些数据。这些出版物中的统计数据包括基于若干假设的预测。如果市场数据所依据的任何一个或多个假设后来被发现是不正确的,实际结果可能与基于这些假设的预测不同。

 

本招股说明书中的前瞻性陈述仅涉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中陈述之日的事件或信息。尽管我们将在本次发行后成为一家上市公司,并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承担持续的披露义务,但我们不打算更新或以其他方式修订本招股说明书中的前瞻性陈述,无论是由于新的信息、未来事件还是其他原因。

 

37

 

 

收益的使用

  

我们估计,在扣除包销折扣及我们应付的估计发售开支后,本次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约为1960万美元,或倘包销商悉数行使超额配股权,则约为2285万美元。该等估计数乃基于假设首次公开发售价格为每股9.00美元,即本招股章程封面所示首次公开发售价格估计范围的中点。假设首次公开发售价格每股9.00美元上调(下调)1.00美元,假设本招股章程封面所载本公司发售的股份数目维持不变,并扣除估计包销折扣及佣金以及本公司应付的估计开支后,本公司从本次发售所得款项净额将增加(下调)231万美元。

 

本次发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所有股东的利益,为我们的股票创造一个公开市场,通过向他们提供股权激励来留住有才华的员工,并获得额外的资本。我们目前拟将本次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途如下:

 

  大约20%,即392万美元,用于发展我们的信息技术和加强我们的追踪系统

  约45%,即882万美元,用于扩展我们的供应链和分销渠道

  约35%,即686万美元用作一般营运资金

 

以上所述代表我们目前打算根据我们目前的计划和业务状况使用和分配本次发行的净收益。然而,我们的管理层在使用本次发行的净收益方面将拥有广泛的酌处权,前提是我们不会将本次发行的收益用于偿还任何未偿债务。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最终申请通过后,我们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于短期、计息、投资级证券。见“风险因素-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以及我们普通股的一般市场-我们对本次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拥有相当大的酌处权,我们可能会以您可能不同意的方式使用这些所得款项。”

 

在使用本次发行所得款项时,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我们作为境外控股公司获准仅通过贷款或出资向我们在中国的中国附属公司提供资金,并仅通过我们业务范围内的贷款向我们的VIE提供资金,但须经政府当局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和外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们以股东贷款或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向中国子公司转移的任何资金,均须经中国有关政府机关批准或登记。根据中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在华投资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对中国子公司的出资能力不设数量限制。但是,我公司作为外商投资企业的中国子公司,不得获取超过其注册资本与外商投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投资总额差额的贷款。根据19号文,由外商投资企业外币计价资本转换而来的人民币,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超出其经营范围的用途。第十六号文规定,允许利用外商投资公司外币注册资本转换的人民币资本向联营企业发放贷款。我们拟透过中国附属公司将大部分所得款项转换为人民币,并在中国附属公司VIE及其他附属公司的业务范围内进一步发展我们的业务。

 

为运用本次发行所得款项,拟于本次发行后寻求政府登记或批准。然而,我们不能向你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获得这些政府登记或批准,如果有的话。见“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中国对境外控股公司向中国实体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以及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限制或阻止我们使用本次发行的收益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我们的合并VIE提供贷款,或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作出额外的资本贡献”。

 

38

 

 

红利政策

 

本公司A类普通股持有人有权在本公司董事会宣布时,从依法可动用的资金中获得股息。本公司董事会从未宣派股息,也不预期在可预见的未来宣派股息。如果我们决定在未来支付股息,作为一家控股公司,我们这样做和履行其他义务的能力取决于从我们的运营子公司和VIE收到股息或其他款项。此外,我们的营运附属公司或VIE可能不时受到对其向我们进行分销的能力的限制,包括由于贷款协议中的限制性契诺、对将当地货币兑换成美元或其他硬通货的限制以及其他监管限制。在我们清盘、解散或清盘的情况下,我们普通股的持有人有权按比例收取在偿付所有债权人后可供股东动用的净资产。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股息只能从合法获得的资金中宣布和支付,即从利润或我们的股票溢价账户中支付,并进一步规定,如果这将导致我们公司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无法支付到期债务,则不得支付股息。

 

如果我们决定未来支付我们任何A类普通股的股息,作为一家控股公司,我们将依赖于从我们的子公司和VIE收到的资金。

 

现行中国法规允许我们的中国间接附属公司乐活香港仅从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计利润(如有)中向乐活香港支付股息。此外,Lohas WFOE、Lohas Agricultural及其附属公司须每年拨出至少10%的税后利润(如有的话)作为法定储备基金的资金,直至该等资金的累计金额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为止。中国的每一个这类实体还必须进一步拨出其税后利润的一部分,为雇员福利基金提供资金,尽管拨出的数额(如果有的话)是由这类实体酌情决定的。虽然法定准备金可用于(其中包括)增加注册资本和消除超出各自公司留存收益的未来损失,但除清算情况外,准备金不得作为现金股利分配。

 

中国政府还对人民币兑换外币和将货币汇出中国实行管制。因此,我们可能会遇到困难,难以完成必要的行政手续,以便从我们的利润中获得和汇出外汇支付股息(如果有的话)。此外,如果Lohas WFOE、Lohas Agricultural及其附属公司未来自行承担债务,有关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其支付股息或作出其他付款的能力。如果我们无法从我们的运营中获得所有的收入,我们可能无法支付普通股的股息。

 

我们的A类普通股如有现金分红,将以美元支付。就税务而言,乐活香港可被视为非居民企业,因此乐活香港向乐活香港支付的任何股息可被视为来自中国的收入,因此可能须按最高10.0%的税率缴纳中国预扣税。

 

中国政府与香港政府于2006年8月21日订立中国内地与香港就所得税避免双重课税及防止逃税的安排(“安排”)。根据安排,中国居民企业向香港居民支付的股息,适用5%的扣缴税率,但该香港居民须直接持有中国居民企业最少25%的股本权益,反之亦然。否则,预扣税率将为10%。根据2009年2月20日起生效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协议股息条款适用问题的通知,直接持有中国公司一定比例(通常为25%或10%)股权的税务协议另一缔约方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有权享受税收协议规定的税收待遇:(一)取得股息的纳税人为公司;(二)该纳税人直接持有的中国公司的股权和有表决权股份达到规定的比例;(三)该纳税人直接拥有的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在取得股息前12个月内的任何时候达到规定的比例红利的获得.,

 

在现行做法下,香港企业须向香港税务机关申领居民税务证明书,才可申请较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扣税率5%。由于香港税务机关会按个别情况发出该等税务居民证明书,故我们不能向阁下保证,我们可向有关香港税务机关取得该等税务居民证明书,并可就Lohas WFOE须支付予其直接控股公司Lohas HK的股息享有5%的优惠预扣税率。乐活香港拟于乐活WFOE计划向乐活香港宣派及派付股息时申请税务居民证然而,我们不能向你保证我们的申请会很快得到批准。

 

39

 

 

资本化

 

如本招股书其他地方所述,下文所载的所有股份金额及每股股份金额均已按追溯基准提呈,以反映已于2020年6月16日按一供二(1供2)比例实施的我们在外流通普通股的反向股份拆细。

 

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资本总额:

 

在实际基础上;以及

按AS经调整基准,以使我们于本次发售中发行发售2,500,000股A类普通股生效,假设首次公开发售价格为每股A类普通股9.00美元,为本招股章程封面所示首次公开发售价格估计范围的中点,经扣除包销折扣及佣金以及我们应付的估计发售费用(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

 

您应结合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所载的相关附注以及“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项下的信息阅读本表。

 

    202年3月31日
   

实际数额

(单位:千)

 

调整数(1)

(单位: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6     $ 19,604  
债务                
短期借款     5,912       5,912  
长期借款     263       263  
债务共计     15,695       15,695  
股东权益                
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2美元*     4       4  
B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2美元*     2       2  
应收认购款     (6 )     (6 )
普通股与额外实收资本     9,452       29,049  
法定储备金     2,909       2,909  
留存收益     26,719       26,719  
累计其他综合损失     (2,719 )     (2,719 )
股东权益合计     36,361       55,958  
资本化总额(2)   $ 36,624     $ 56,221  

 

* 股份数据按追溯基准呈列,以反映公司的重组情况。
(1) 如以上所讨论的调整信息仅是说明性的。我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增实收资本、累计利润、累计其他综合亏损、股东权益总额及资本总额,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价格及定价确定的本次发行的其他条款进行调整。
(2) 假设本招股章程封面页所载本公司发售的A类普通股数目维持不变,并在扣除包销折扣及佣金以及本公司应付的估计发售开支后,假设首次公开发售价格为每股A类普通股9.00美元增加(减少)1.00美元,即本招股章程封面页所示首次公开发售价格估计范围的中点,将增加(减少)每个额外实收资本、股东权益总额和资本总额231万美元。

 

40

 

 

稀释作用

 

如本招股书其他地方所述,下文所载的所有股份金额及每股股份金额均已按追溯基准提呈,以反映已于2020年6月16日按一供二(1供2)比例实施的我们在外流通普通股的反向股份拆细。

 

如果您投资于我们的A类普通股,您的权益将被稀释至每股A类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与我们本次发行后每股A类普通股的有形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范围内。稀释的原因是,假设每股A类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大幅高于就我们目前发行在外的A类普通股而言归属于现有股东的每股A类普通股的有形账面净值。由于我们的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将享有相同的股息和其他权利,但转换和投票权除外,因此以下讨论是在我们所有普通股的基础上提出的,包括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

 

截至2020年3月31日,我们的有形账面净值约为3598万美元,或每股普通股1.31美元。我们的有形账面净值代表我们的合并有形资产总额(其计算方法是从我们的合并资产总额中减去递延税项资产)减去我们的合并负债总额。摊薄是通过在使我们将从本次发行中获得的收益生效后减去每股普通股的净有形账面价值确定的,假设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为每股A类普通股9.00美元,即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估计区间的中点,并扣除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我们应付的预计发行费用。

 

于按假设首次公开发售价格每股A类普通股9.00美元(即本招股章程封面所示首次公开发售价格估计范围的中点)在本次发售中发售2,500,00美元A类普通股后,假设概无行使超额配股权,并扣除包销佣金及我们应付的估计发售费用后,但如果不考虑2020年3月31日之后我们有形账面净值的任何其他变化,我们经调整后的备考有形账面净值将为每股普通股1.86美元。这意味着对我们现有股东来说,每股普通股的有形账面净值立即增加0.55美元,对在本次发行中购买A类普通股的新投资者来说,每股普通股立即稀释7.14美元。下表说明了本次发行中向购买A类普通股的新投资者进行的每股普通股稀释:

 

假设每股A类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 9.00  
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于2020年3月31日   $ 1.31  
本次发行后每股普通股的预计有形账面净值   $ 1.86  
每股普通股对现有股东的有形账面净值增加   $ 0.55  
本次发行对新投资者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的摊薄   $ 7.14  

 

假设首次公开发售价格为每股A类普通股9.00美元(本招股章程封面估计首次公开发售价格范围的中点)增加(减少)1.0美元,在落实发售后,我们的预计有形账面净值将增加(减少)231万美元,使本次发行生效后的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为每股普通股0.08美元,并将本次发行中向新投资者提供的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稀释为每股普通股0.92美元,假设本招股说明书封面页所载我们提供的A类普通股数量不发生变化,概无行使超额配股权,并扣除包销佣金及我们应付的估计发售费用后。

 

上面讨论的形式信息仅仅是说明性的。我们于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有形账面净值须根据我们A类普通股的实际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及按定价厘定的本次发行的其他条款作出调整。

 

下表汇总了我们现有股东与新投资者在本次发行中向我们购买的A类普通股数量、支付的总对价以及按假设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每股A类普通股9.00美元支付的每股A类普通股平均价格的差异,即本招股说明书封面页所载预计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区间的中点,及扣除估计包销折扣及佣金及估计发售开支前(假设不行使超额配股权)。

 

    购买的股份     总代价    

平均数

价格

 
    数目     %     数额     %     每股0.0美元  
现有股东*     27,372,273       91.63     $ 9,451,666       29.58     $ 0.35  
新投资者     2,500,000       8.37     $ 22,500,000       70.42     $ 9.00  
共计     29,872,273       100.00     $ 31,951,666       100.00     $ 1.07  

 

* 包括17,872,273股A类普通股和9,500,000股B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2美元。

 

以上讨论及表格不包括将于本次发售中发行予代表的认股权证获行使时可发行的股份。

 

41

 

 

选定的合并财务数据

 

以下选定的历史财务信息应结合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所载的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以及下文“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中所载的信息阅读。

 

以下选定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及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数据源自本招股章程其他地方所载的我们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我们根据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所载我们未经审核的综合财务报表得出截至2020年3月31日及截至2019年及2020年3月31日止六个月的综合财务数据摘要,其中包括我们管理层认为公平列报我们截至该日及所呈列期间的财务状况及营运结果所需的所有调整,包括正常经常性调整。

 

我们的财务报表是按照美国通用会计准则编制和列报的,我们任何时期的历史业绩都不一定能表明我们未来的业绩。

 

    已结束年份
9月30日,
    六个月
截止3月31日,
 
    2018     2019     2019     2020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单位:千,但份额和每股数据除外)  
收入数据报表                        
收入共计   $ 85,186     $ 105,429     $ 44,924     $ 26,883  
收入总成本     70,627       89,056       38,982       23,199  
总营业费用     4,320       5,624       2,568       2,744  
经营收入     10,239       10,749       3,374       940  
其他收入(支出)共计,净额     125       (528 )     (206 )     (307 )
所得税前收入     10,364       10,221       3,168       633  
所得税支出     1,583       1,530       520       92  
净收入   $ 8,781     $ 8,691     $ 2,648     $ 541  
每股普通股收益                                
基本和稀释   $ 0.32     $ 0.32     $ 0.10     $ 0.02  
加权平均在外流通普通股                                
基本和稀释     27,372,273       27,372,273       27,372,273       27,372,273  

 

   

截至200年

9月30日,
2018

 

截至200年

9月30日,
2019

 

截至200年

3月31日,
2020

            (未经审计)
    (单位:千)
资产负债表数据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882     $ 2,293     $ 6  
流动资产     34,648       49,414       51,539  
总资产     34,849       49,881       52,056  
流动负债     6,647       10,107       15,400  
负债总额     6,647       14,369       15,695  
股东权益     28,202       35,512       36,361  
负债和股东权益共计   $ 34,849     $ 49,881     $ 52,056  

 

42

 

 

管理层对财务的讨论和分析
行动的条件和结果

 

您应阅读以下讨论连同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及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所载的相关附注。本次讨论包含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基于我们当前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的预期、估计和预测。由于一些因素,包括我们在“风险因素”项下和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讨论的因素,我们的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前瞻性陈述中目前预期和表达的结果大不相同。见“关于前瞻性陈述的特别说明”。

 

如本招股书其他地方所述,下文所载的所有股份金额及每股股份金额均已按追溯基准提呈,以反映已于2020年6月16日按一供二(1供2)比例实施的我们在外流通普通股的反向股份拆细。

 

a.概览

 

我们是一个技术驱动的,全面的分销商和高科技零售商的新鲜,天然和有机产品在中国,重点是健康和可持续性。我们的名字“LOHAS”是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活方式的缩写,这是我们深深信奉的核心理念。

 

自2013年成立以来,我们一直致力于在中国推广乐活理念,倡导健康、可持续的生活方式,提供低碳、绿色、有机、环保、天然的产品。牢记这一点,我们花了过去7年的时间开发了强大的供应链系统,提供安全、无毒、无污染的食品,满足了中高端消费者对食品质量要求高、契合乐活消费者生活方式的需求。我们的产品来源多样,目前在海外有102家,在16个国家有5家国内供应商,这降低了供应中断的风险,为我们提供了足够的质量和成本选择。我们对供应链的端到端控制消除了中间商,这也降低了成本。

 

我们从三种商品和服务中为我们在中国的客户创造收入:销售产品(主要是进口水果)、使用电子商务平台的权利和其他服务。我们通过将产品控制权转让给城市分销商、批发商和其他零售商并得到他们的接受,在我们履行唯一履约义务的某一时刻确认产品收入。我们在授予许可的时间点确认来自电子商务平台使用权的收入。其他服务费主要来自向城市分销商提供的技术服务,我们在估计服务期内按比例确认技术服务收入。

 

我们的业务近年来增长迅速,表现为我们的收入从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年度的约8519万美元增长至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的约1.0543亿美元,增幅为23.76%。销售增长主要由中国新鲜及天然产品的市场需求快速增长所带动。然而,我们遭遇收入下降,从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6个月的约4492万美元下降至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的约2688万美元,降幅为40.16%。销售额减少主要是由于COVID-19的影响。有关冠状病毒对我们运营的影响的更多细节,请参见“-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冠状病毒(COVID-19)在全球范围内的爆发对我们的业务、运营结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了不利影响”。

 

我们的净收入从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年度的878万美元小幅下降至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的869万美元,原因是(i)毛利率下降,(ii)获得担保贷款导致利息支出增加,(iii)行政支出增加,主要是由于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费和审计费的产生,(四)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随着COVID-19的蔓延,我们的净收入由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6个月的约265万美元大幅下降至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的约54万美元,下降79.57%,原因是(i)收入减少,及(ii)应收账款坏账拨备增加。

 

43

 

 

影响我们财务表现的主要因素

 

我们的经营业绩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

 

中国经济的增长。对新鲜、天然和有机产品的需求取决于中国的总体经济状况。一般经济因素,包括个人可支配收入水平、通货膨胀率和消费者物价指数,可能会影响消费者购买新鲜、天然和有机产品的意愿和能力。

行业需求与竞争。我们经营的是竞争激烈的零售食品行业。我们的竞争对手包括超市、天然食品店、大众或折扣零售商、仓储会员俱乐部、在线零售商和专卖店。这些企业在产品、客户和地点上与我们竞争。我们在一系列因素上进行竞争,主要是产品选择、质量、便利性、客户参与度、地点、价格和交货选择。我们的成功取决于我们是否有能力提供吸引顾客喜好的产品。

产品定价。我们保持盈利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和准确定价的能力。我们销售的许多水果产品在可获得性和价格上都有很大的波动。由于这样的季节性波动,我们在今年第二和第三个日历季度的净销售额和毛利润中,历史上实现了比其他时期更大的份额。任何新鲜产品的销售价格在全年都会因该特定产品的供应和需求以及其他新鲜产品的定价和供应而波动,其中许多产品是季节性的。为了减少季节性波动,保持供应稳定,我们从不同地理区域的不同来源采购新鲜农产品。

我们的能力,以扩大产品和扩大我们的客户群。我们增加产品销售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以多样化的产品吸引顾客的能力。

  COVID-19大流行自2020日历年第一季度以来对我们的业务造成了不利影响。其中,美国及与我们合作的若干第三方商户及品牌的产品采购、物流及履约因中国及其他国家施加的各种旅行限制及检疫措施而受到不利影响。我们已经实施了预防措施来保护我们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并对我们的业务操作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以应对大流行的影响。虽然自2020年3月以来,我们看到由于中国卫生统计数据的改善,我们的整体业务逐步复苏,但大流行病继续对我们的海外采购产生不利影响。我们预计,这一流行病的负面影响可能会继续下去。因此,我们2020财年及其任何期间的运营结果可能比我们2019财年及其相应期间的运营结果更糟糕。我们预计2020财年收入将较2019财年下降约30%。这一大流行病对我们业务的影响的持续时间和程度将取决于许多无法准确预测或评估的不断变化的因素。

 

税收

 

开曼群岛

 

我们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开曼群岛目前没有根据利润、收入、收益或增值对个人或公司征税,目前也没有遗产税、遗产税或赠与税。开曼群岛政府除适用于在开曼群岛管辖区内签立或签立后签立的文书的印花税外,并无可能对我们构成重大影响的其他税项。开曼群岛不是适用于向本公司支付或由本公司支付的任何款项的任何双重征税条约的缔约国。开曼群岛没有外汇管制条例或货币限制。在报告所述期间,洛哈没有任何活动或利润。

 

就我们的A类普通股支付股息及资本将不会在开曼群岛征税,而向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任何持有人支付股息或资本时亦不需要预扣,亦不会因出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而产生的收益须缴交开曼群岛所得税或公司税。

 

44

 

 

英属维尔京群岛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现行法律,我们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子公司不需缴纳所得税或资本利得。Lohas BVI在所列期间没有任何活动或利润。

 

香港

 

根据香港政府公布的《2018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表格2018年4月1日,在双层利得税率制度下,法团首200万港元应评税利润的利得税率将下调至8.25%(为《税务条例》附表8所指明税率的一半)。乐活香港于成立日期2019年5月3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并无来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

 

一般而言,根据中国税法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的Lohas WFOE、Lohas WFOE SUB、Lohas Agricultural、Lohas Agricultural SUB、Lohas Supply Chain及Lohas Supply Chain SUB,须就其根据中国税法及会计准则厘定的全球应课税入息缴付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倘就税务而言,我们于开曼群岛的控股公司或我们于中国境外的任何附属公司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则我们的全球收入将须按25%的税率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见"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出于中国税收目的,我们可能被视为居民企业,因此,我们可能对我们的全球收入征收中国所得税。

 

位于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工业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14】26号文(财税【2014】26号文),有权在2014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15.0%的减征税率。乐活供应链从2015年开始享受这样的优惠税率。2019年10月21日,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发布公告,确认乐活供应链的业务满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下的相关现代物流业要求。

 

乐活农业被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认定为“软件企业”,经税务机关批准,自第一个盈利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EIT”)两年,并在以后三年内扣除25.0%的EIT税率50.0%。乐活农业确认2014年至2015年免征EIT,2016年至2018年享受12.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并自2019年1月1日起,乐活农业作为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从事信息服务的鼓励类工业企业,根据财税【2014】26号文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截至2020年11月30日,乐活农业已向相关税务机关申报EIT,金额为人民币299万元(约合46万美元),用于2020日历年第二季度及第三季度,但尚未支付该等款项。根据与税务机关的支付安排,乐活农业应于2021年1月前缴纳上述税款。

 

增值税(“增值税”)

 

我们对水果和其他产品的销售收入征收增值税和相关附加费。我们记录了扣除增值税后的收入净额。这个增值税可以由我们支付给供应商的合格的进项增值税抵销。输入增值税和输出增值税之间的增值税净馀额记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应计费用或其他流动负债细列项目。

 

于2018年5月1日前,除中国另有规定外,纳税人销售产品、劳务或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进口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于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6%;及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

 

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纳税人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1%;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0%;及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调整为9%。

 

根据中国税法,该公司还须支付额外的销售费用。

 

45

 

 

股息预扣税款

 

Lohas WFOE向Lohas HK支付的股息将按10%的扣缴税率计算,除非Lohas HK符合中国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就所得税及资本税方面避免双重课税及防止逃税的安排下的所有规定,并获得有关税务当局的批准。若乐活香港符合税务安排下的规定,并获得有关税务机关批准,则支付予乐活香港的股息须按5%的税率扣减税款。见“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与我们中国子公司的预扣税款负债有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以及我们中国子公司应付给我们境外子公司的股息可能没有资格享受某些条约利益”。

 

我们可报告的部分

 

我们的业务是作为一个单一的经营部门来管理的,主要包括在中国销售产品。基本上我们所有的收入都来自中国。我们所有的长期资产也位于中国。

 

经营成果

 

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6个月与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比较

 

下表显示了我们截至2019年和2020年3月31日止六个月运营业绩的关键组成部分,以美元计,并以波动百分比表示。

 

    六个月的时间
截止3月31日,
  变化
    2019
(单位:千)
  2020
(单位:千)
  数额   %
    (未经审计)        
                 
净收入   $ 44,924     $ 26,883     $ (18,041 )     (40.16 )
减:收入成本     38,982       23,199       (15,783 )     (40.49 )
毛利     5,942       3,684       (2,258 )     (38.00 )
                                 
营业费用:                                
销售费用     1,160       946       (214 )     (18.45 )
一般和行政费用     1,408       1,798       390       27.70  
总营业费用     2,568       2,744       176       6.85  
                                 
经营收入     3,374       940       (2,434 )     (72.14 )
                                 
其他收入(支出):                                
其他收入,净额     41       52       11       26.83  
利息支出净额     (247 )     (359 )     (112 )     45.34  
其他费用共计     (206 )     (307 )     (101 )     49.03  
                                 
所得税支出前的收入     3,168       633       (2,535 )     (80.02 )
所得税支出     520       92       (428 )     (82.31 )
净收入     2,648       541       (2,107 )     (79.57 )
扣除零所得税后的外币折算收益     644       308       (336 )     (52.17 )
综合收入共计   $ 3,292     $ 849     $ (2,443 )     (74.21 )

 

46

 

 

收入净额。我们的收入主要来自产品的销售。我们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六个月的总收入为2688万美元,与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六个月的4492万美元相比,减少1804万美元,降幅为40.16%。这样的减少主要是由于我们的业务受到了COVID-19的负面影响。关于冠状病毒对我们业务的影响的详细描述,请参见“-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冠状病毒(COVID-19)在全球范围内的爆发对我们的业务、运营结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了不利影响”。

  

收入成本。我们的收入成本主要包括购买产品的费用。我们的收入成本由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6个月的3898万美元减少1578万美元,即40.49%,至截至20202月31日止6个月的2320万美元。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销售量减少。

 

毛利和毛利率。我们的毛利由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6个月的594万美元减少226万美元,即38.00%,至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的368万美元。截至2020年及2019年3月31日止6个月毛利占收入百分比(毛利率)分别为13.70%及13.23%。毛利率在这两个期间保持稳定。

 

销售费用。我们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运营部门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运费和杂费,以及服务费。我们的销售开支由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6个月的116万美元减少21万美元,即18.45%,至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的95万美元。该等减少乃主要由于向深圳乐活提供的服务费减少,原因为深圳乐活提供的服务较2019年3月31日减少。占收入百分比,销售开支由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6个月的2.58%增加至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的3.52%。这个百分比的提升,主要是因为我们运营部门人员的薪资福利并没有随着收入的下降而下降。

 

一般和行政费用。我们的一般及行政开支主要包括管理层成员的薪金及福利、专业服务费及坏帐开支。我们的一般及行政开支由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6个月的141万美元增加39万美元,即27.70%至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的180万美元。这一增加主要是由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增加了28万美元。由于收益减少及坏账拨备增加,一般及行政开支占收益的百分比由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6个月的3.13%增加至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的6.69%。

 

其他费用共计。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我们有31万美元其他开支,主要由借款利息开支及银行手续费组成,但被政府补贴部分抵销,而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6个月则有21万美元其他开支总额,主要由借款利息开支组成。

 

所得税支出。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录得所得税开支0.9万美元,而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6个月录得所得税开支0.52万美元,减少0.43万美元,即82.31%。所得税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述因素的累积效应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减少,以及适用于我们业务的税率下降。另见上文“税收”一词。

 

净收入。由于上述因素的累积影响,我们的净收入由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6个月的265万美元减少211万美元,即79.57%,至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的54万美元。

 

47

 

 

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年度与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比较

 

下表显示了我们截至2018年和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运营结果的关键组成部分,以美元和波动百分比表示。

 

    多年来
截止到9月30日,
  变化
    2018
(单位:千)
  2019
(单位:千)
  数额   %
                 
净收入   $ 85,186     $ 105,429     $ 20,243       23.76  
减:收入成本     70,627       89,056       18,429       26.09  
毛利     14,559       16,373       1,814       12.46  
                                 
营业费用:                                
销售费用     2,682       2,419       (263 )     (9.81 )
一般和行政费用     1,638       3,205       1,567       95.67  
总营业费用     4,320       5,624       1,304       30.19  
                                 
经营收入     10,239       10,749       510       4.98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净额     143       109       (34 )     (23.78 )
利息支出净额     (18 )     (637 )     (619 )     3,438.89  
其他收入(支出)共计)     125       (528 )     (653 )     (522.40 )
                                 
所得税支出前的收入     10,364       10,221       (143 )     (1.38 )
所得税支出     1,583       1,530       (53 )     (3.35 )
净收入     8,781       8,691       (90 )     (1.02 )
外币折算调整数     (1,144 )     (1,381 )     (237 )     (20.72 )
综合收入共计   $ 7,637     $ 7,310     $ (327 )     (4.28 )

 

收入净额。我们的收入主要来自产品的销售。我们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的总收入为1.0543亿美元,与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年度的8519万美元相比,增长2024万美元,增幅为23.76%。这样的增长得益于公司扩大市场份额,水果品种增加,以及消费者对进口水果等高端优质产品的需求增长。

  

收入成本。我们的收入成本主要包括购买产品的费用。我们的收入成本由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年度的7063万美元增加1843万美元,即26.09%,至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的890.6万美元。成本增加的原因是,随着大多数水果单位采购价格的上涨,销售量增加。

 

毛利和毛利率。我们的毛利由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年度的1456万美元增加181万美元,即12.46%,至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的1637万美元。毛利占收入百分比(毛利率)于截至2019年及2018年9月30日止年度分别为15.53%及17.09%。该减少乃由于低利润率产品销售的产品组合增加所致。

 

销售和市场推广费用。我们的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主要包括营运部门的薪金及福利、运费及杂费,以及服务费。我们的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由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年度的268万美元减少26万美元,即9.81%,至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的242万美元。该等减少乃主要由于向深圳乐活提供的服务费减少,原因为深圳乐活提供的服务较2018财政年度减少。占收入百分比,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由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年度的3.15%下降至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的2.29%。该百分比减少是因为向深圳乐活收取的服务费较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年度有所减少,而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并无以与净营收相同的速度增长。

 

一般和行政费用。我们的一般及行政开支主要包括管理层成员的薪金及福利、专业服务费及坏帐开支。我们的一般及行政开支由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年度的164万美元增加157万美元,即95.67%至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的321万美元。该等增加主要是由于财务顾问服务费、审计费及应收账款拨备坏账准备增加所致。作为收入的百分比,一般及行政开支由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年度的1.92%增加至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的3.04%。

 

其他收入(支出)共计,净额。我们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有53万美元其他开支,主要由借款利息开支及扣除政府补贴后净额组成,而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年度则有13万美元其他收入总额,主要由政府补贴组成。

 

48

 

 

所得税支出。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我们录得所得税开支153万美元,而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年度则为158万美元,减少0.5万美元,即3.16%。所得税费用减少主要是由于上述因素的累积效应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减少,以及适用于我们业务的税率下降所致。另见上文“税收”一词。

 

净收入。由于上述因素的累积影响,我们的净收入由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年度的878万美元减少0.9万美元,即1.02%,至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的869万美元。

 

流动性和资本资源

 

截至2020年3月31日和2019年9月30日,我们分别拥有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15万美元和232万美元。到目前为止,我们主要通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和借款产生的现金流量为我们的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我们预计将在不久的将来从本次发行的部分净收益和运营产生的现金中为我们的运营和营运资金需求提供资金。

 

于2018年11月20日及2019年1月25日,乐活供应链与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海尔保理”)执行两份保理协议,据此,乐活供应链透过保理应付客户的应收款项人民币5904万元(约826万美元),获得总额为人民币4722万元(约61万美元)的贷款。这笔贷款是为满足我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而提供的。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已通过质押应收账款人民币6051万元(约合847万美元)为总额为人民币4722万元(约合661万美元)的短期及长期借款提供担保。

 

2019年11月5日至2020年2月20日,乐活供应链清偿到期借款共计人民币572万元(约合83万美元),随后订立一系列新协议以重续向海尔保理提供的剩馀有抵押借款人民币4150万元(约合581万美元),并提供应收账款人民币7717万元(约合108万美元)作为质押。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已通过质押应收账款人民币7717万元(约合1089万美元)为总额为人民币4099万元(约合579万美元)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

 

随后,截至2020年12月1日,向海尔保理借款的3151万元人民币(约合445万美元)本息已发生违约,质押应收账款达7717万元人民币(约合1089万美元)。公司目前正与海尔保理协商达成还款时间表的协议,但截至2020年12月1日尚未签署该等协议。

 

本次向海尔保理借款由公司关联方深圳乐活农业、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张燕跃先生及其配偶、公司董事黄伟俊女士提供担保。

 

于2019年11月13日,该公司与中国互联网银行WeBank(“WeBank贷款”)订立最高信贷限额为人民币300万元(约42万美元)的非循环贷款融资,年利率为9.45%~10.08%。截至2020年3月31日,WeBank贷款馀额为人民币276万元(约合39万美元),其中人民币186万元(约合26万美元)将于12个月以上到期,并确认为长期借款。于2020年6月,该公司向WeBank额外借款人民币26万元(约0.04万美元)。截至2020年12月1日,WeBank贷款未偿还本金总额为人民币291万元(约合41万美元)。WEBANK贷款由张燕岳先生担保。

 

于2018年12月12日,深圳乐活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浦发银行”)订立流动资金贷款协议,内容有关提供金额为人民币2200万元(约308万美元)于首次提款日期起计12个月内到期的银行贷款。YanYue Zhang先生、Weijun Huang女士、乐活农业、乐活供应链及第三方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担保”)各自已就深圳乐活的还款义务向浦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至深圳乐活在无还款情况下履行还款义务到期之日起两年。此外,张燕跃先生、Weijun Huang女士、乐活农业及乐活供应链各自向中小企业担保提供反担保,内容有关其就深圳乐活所借贷款向浦发银行提供担保。除了个人反担保外,张燕月先生和黄伟俊女士还将其房产抵押给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为其向浦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于2020年3月16日,浦发银行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福田法院”)对深圳乐活、乐活供应链、乐活农业、YanYue Zhang及Weijun Huang提出投诉,要求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人民币1659万元(约合231万美元)。截至2020年3月16日,YanYue Zhang先生及Weijun Huang女士各自签立承诺函,承诺将以其自有资产补偿乐活农业及乐活供应链因担保结欠浦发银行贷款而产生的任何或有损失。2020年3月23日,公司董事会秘书Ningning Dong女士为其在贷款上的担保向中小企业担保提供了追加反担保。于2020年3月25日,中小企业担保代表深圳乐活向浦发银行支付约人民币1332万元(约合188万美元)。2020年4月9日,经浦发银行申请,福田法院发出书面通知,通知公司深圳乐活、乐活供应链、乐活农业部分银行账户自2020年3月24日起被冻结一年。

 

49

 

 

本银行贷款已由本公司以深圳乐活的无抵押、无息贷款形式使用。

 

2020年4月2日,中小企业担保向福田法院起诉深圳乐活、乐活供应链、乐活农业、张燕月、黄伟俊、宁宁东,要求偿还其已代深圳乐活向浦发银行支付的款项、应计利息、违约违约金、诉讼费用等费用。福田法院于2020年7月22日就中小企业担保提起的诉讼作出判决,判令深圳乐活偿还中小企业担保人民币1332万元(约188万美元)及自2020年3月26日起至全数偿还为止按年利率17%计息,并持有乐活供应链、乐活农业、YanYue Zhang先生、黄伟俊女士、董宁宁女士对中小企业担保负有连带清偿责任,中小企业担保享有优先受偿权。更多详情见第80页“商业-法律诉讼程序”。

 

下表概述了我们在所列期间的现金流动情况:

 

    六个月
截止3月31日,
    已结束年份
9月30日,
 
    2019
(单位:千)
    2020
(单位:千)
    2018
(单位:千)
    2019
(单位:千)
 
    (未经审计)              
                         
业务活动提供的(用于)现金净额   $ (6,725 )   $ 167     $ 287     $ (7,720 )
投资活动提供的(用于)现金净额     (51 )     (2 )     20       (163 )
筹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8,752       (2,379 )     (64 )     9,291  
货币折算的影响     148       45       (37 )     (54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限制现金的净增加(减少)   $ 2,124       (2,169 )   $ 206     $ 1,354  

 

业务活动

 

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经营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17万美元,而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6个月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为673万美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净收入54万美元、应收账款减少1017万美元、应付账款增加157万美元、来自客户的预付款增加176万美元,被存货增加798万美元、向供应商预付款增加575万美元所抵销,是经营活动提供现金的主要驱动因素。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6个月,净收入265万美元,减少预付供应商款项913万美元,增加应付账款232万美元,由应收账款增加1310万美元、存货增加508万美元及客户预付款减少317万美元所抵销,是业务活动中使用的现金的主要驱动因素。

 

50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为772万美元,而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年度经营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29万美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应收账款增加1660万美元,存货增加682万美元,来自客户的预付款减少259万美元,由净收入869万美元及向供应商的预付款减少703万美元抵销,是经营活动中使用现金的主要驱动因素。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年度,净收入878万美元,客户预付款增加231万美元,被应收账款增加529万美元及供应商预付款增加763万美元所抵销,乃经营活动提供现金的主要领域。

 

投资活动

 

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用于投资活动的净现金为2000美元,而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6个月为0.5万美元。截至2020年及2019年3月31日止6个月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包括购买物业及设备。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用于投资活动的净现金为16万美元,而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年度投资活动提供的净现金为0.2万美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主要包括购买物业及设备。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年度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主要包括出售物业及设备的收益,并由购买物业及设备所使用的现金抵销。

 

筹资活动

 

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用于筹资活动的净现金为238万美元,而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6个月筹资活动提供的净现金为875万美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用于筹资活动的现金净额包括偿还担保借款所得款项92万美元及偿还结欠关联方的借款364万美元,由担保借款43万美元及结欠关联方的借款所得款项176万美元抵销。

 

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6个月融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包括担保借款所得款项693万美元及关联方借款所得款项337万美元,由偿还担保借款所得款项24万美元及偿还结欠关联方借款所得款项130万美元抵销。

 

筹资活动提供的净现金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为929万美元,而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年度用于筹资活动的净现金为0.6万美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融资活动提供的净现金包括担保借款所得款项1154万美元及关联方借款所得款项686万美元,由偿还担保借款所得款项492万美元及偿还结欠关联方借款所得款项419万美元抵销。

 

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年度用于融资活动的现金净额包括偿还短期银行贷款21万美元及偿还或贷款予关联方207万美元,由短期银行贷款所得款项46万美元及关联方贷款所得款项176万美元抵销。

 

我们认为,可用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及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应能使公司至少在未来12个月内满足目前预计的现金需求。为了保持应收账款的健康水平,我们一直在审查有关信贷和收款的政策,这可能会减少我们应收账款的信贷敞口。此外,通过要求我们的零售商客户为他们的订单预付货款,我们消除了这些客户不付款的风险,并改善了现金流管理。

 

然而,由于业务状况的变化、我们扩大业务的战略的实施,或我们可能决定进行的其他投资或收购,我们未来可能需要额外的现金资源。如果我们自身的财政资源不足以满足我们的资本要求,我们可能会寻求出售额外的股权或债务证券,或获得额外的信贷融资。出售额外股本证券可能会对我们的股东造成稀释。债务的发生将导致偿债义务的增加,并可能要求我们同意限制我们业务的业务和财务契约。如果有的话,我们可能无法以我们可以接受的数额或条件获得资金。如果我们不能以对我们有利的条件筹集更多的资金,或根本不能筹集资金,就可能限制我们扩大业务活动的能力,并可能损害我们的整体业务前景。进一步来说,如果我们不能通过股权或债务融资筹集额外资金,我们可能会考虑调整运营规模,专注于我们的核心业务、裁员和削减支出等。

 

51

 

 

合同债务和意外开支

 

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合同义务:

 

    9月30日到期付款,
(单位:千)
合同债务   共计   2020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年和
之后呢
经营租赁债务   $ 1,537     $ 152     $ 319     $ 482     $ 406     $ 143     $ 35  
共计   $ 1,537     $ 152     $ 319     $ 482     $ 406     $ 143     $ 35  

 

意外开支

 

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公司可能受到有关合同和雇用关系以及各种其他事项的法律诉讼。公司记录这类索赔引起的或有负债,条件是估计损失可能发生,而且损失数额可以合理估计。

 

深圳乐活拖欠了浦发银行的贷款。于2020年3月16日,YanYue Zhang先生及Weijun Huang女士各自签立承诺函,承诺将以其自有资产补偿乐活农业及乐活供应链因向浦发银行提供担保而产生的任何或有损失。

 

于2020年4月,公司接获传票,浦发银行于2020年3月16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福田法院”)对深圳乐活、乐活供应链、乐活农业、YanYue Zhang先生及Weijun Huang女士提起法律程序,(i)要求深圳乐活偿还截至2020年3月11日止约人民币1659万元(约231万美元)的贷款本金及利息,以及其后累计至全数偿还贷款为止的利息;(ii)要求乐活供应链乐活农业、YanYue Zhang先生及Weijun Huang女士履行连带保证责任;及(iii)要求上述被告支付其诉讼费用。2020年4月9日,经浦发银行申请,福田法院发出书面通知,通知公司深圳乐活、乐活供应链、乐活农业部分银行账户自2020年3月24日起被冻结一年。诉讼仍在进行中,深圳乐活目前正与浦发银行协商延期或新的还款时间表,但截至2020年12月1日尚未签署任何协议。

 

于2020年3月25日,SME Guarantee代表深圳乐活向浦发银行偿还逾期贷款金额人民币1332万元(约188万美元)。

 

2020年4月2日,中小企业担保向福田法院起诉深圳乐活、乐活供应链、乐活农业、张燕月、黄伟俊、宁宁东,要求偿还其已代深圳乐活向浦发银行支付的款项、应计利息、违约违约金、诉讼费用等费用。福田法院于2020年7月22日就中小企业担保提起的诉讼作出判决,判令深圳乐活偿还中小企业担保自2020年3月26日起至全数偿还为止的人民币1332万元(约188万美元)及按年利率17%计息,并持有乐活供应链、乐活农业、YanYue Zhang先生、黄伟俊女士、董宁宁女士对中小企业担保负有连带清偿责任,中小企业担保享有优先受偿权。

 

截至2020年12月1日,尚未向中小企业担保支付本金或利息,公司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上诉法院推翻福田法院的判决,将中小企业担保到期还款金额适用的利率变更为与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相等的利率。在管理层看来,由于张燕月先生及黄伟俊女士各自向中小企业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不太可能产生亏损。除个人反担保外,张燕月先生、黄伟俊女士还以自有房产为抵押,为中小企业担保提供另一笔反担保,后者又为深圳乐活借款向浦发银行提供担保。

 

除上述情况外,我们并不知悉截至2020年3月31日及直至2020年12月1日期间有任何未决或受威胁的申索及诉讼。

 

52

 

 

表外承付款和安排

 

截至2020年3月31日,我们没有任何表外安排。

 

控股公司结构

 

洛哈有限公司是一家控股公司,没有自己的物质业务。我们主要通过LOHASWFOE及其VIE、LOHASAgricultural及其子公司LOHASSupplyChain在中国开展业务。因此,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取决于LohasWfoe支付的股息。如果Lohas WFOE或任何新成立的子公司在未来以自己的名义承担债务,其债务的管理工具可能会限制其向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此外,LohasWFOE只允许从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条例确定的留存收益(如有)中向我们支付股息。根据中国法律,Lohas WFOE、Lohas Agricultural及Lohas Supply Chain须每年拨出至少10.0%的税后利润(如有的话),为若干法定储备基金提供资金,直至该等储备基金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0%为止。此外,各实体可自行决定将其基于中国会计准则的税后利润的一部分分配给企业扩展基金和员工奖金及福利基金,而该等实体可自行决定将其基于中国会计准则的税后利润的一部分分配给全权盈馀基金。法定公积金和自由支配资金不得作为现金股利分配。外商独资公司将股息汇出境内,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定的银行审查。Lohas WFOE未有派息,在产生累积利润及符合法定公积金规定前,将不能派息。

 

关于市场风险的定量和定性披露

 

外汇风险

 

我们所有的收入和基本所有的费用都是以人民币计价的。我们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涉及以美元计价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我们认为,我们目前不存在任何重大的直接外汇风险,也没有使用衍生金融工具对冲此类风险敞口。尽管我们的外汇风险敞口总体上应该是有限的,但您对我们股票的投资价值将受到美元与人民币汇率的影响,因为我们业务的价值实际上是以人民币计价的,而我们的股票将以美元交易。

 

人民币兑换外币,包括美元,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汇率兑换的。人民币币值受中央政府政策变化和国际经济政治形势发展的影响,影响中国外汇交易系统市场的供求关系。2005年7月至2008年7月,中国政府允许人民币对美元升值超过20.0%。在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期间,人民币停止升值,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维持在一个狭窄的区间内。在2010年6月至2015年8月期间,中国政府允许人民币对美元再次缓慢升值。2015年8月以来,人民币对美元大幅贬值。很难预测市场力量,或中国或美国政府的政策在未来会如何影响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

 

在我们业务需要将美元兑换成人民币的范围内,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将对我们从兑换中获得的人民币金额产生不利影响。相反,如果我们决定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以支付我们的股票股息或用于其他业务目的,美元对人民币升值将对我们可用的美元数额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估计,根据假设首次公开发售价格为每股A类普通股9.00美元,即本招股章程封面所示首次公开发售价格估计范围的中点,假设不行使超额配股权并扣除包销折扣及佣金以及我们应付的估计发售费用,我们将于本次发售中获得所得款项净额约1960万美元。假设我们将本次发行所得款项净额全数兑换为人民币,美元兑人民币升值10.0%,由截至2020年3月31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7.0851元兑换1.00美元兑换人民币兑美元汇率7.7936元兑换1.00美元,将导致我们本次发行所得款项净额增加约人民币1389万元。反之,美元兑人民币贬值10.0%,从截至2020年3月31日人民币7.0851元兑1.00美元的汇率降至人民币6.3766元兑1.00美元的汇率,将导致我们本次发行所得款项净额减少人民币1389万元。

 

53

 

 

利率风险

 

我们承受的利率风险主要与银行借贷所产生的利息开支及超额现金所产生的收入有关,而超额现金大部分以计息银行存款持有。生息工具带有一定程度的利率风险。我们没有因利率变动而面临重大风险,也没有使用任何衍生金融工具来管理我们的利率风险敞口。不过,由于市场利率的变化,我们未来的利息收入可能会不及预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可将本次发行所得款项净额投资于生息工具。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生息工具的投资都会带来一定程度的利率风险。固定利率证券的公允市场价值可能因利率上升而受到不利影响,而浮动利率证券在利率下降的情况下产生的收入可能低于预期。

 

通货膨胀

 

到目前为止,中国的通货膨胀并没有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中国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和2019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变动幅度分别为2.1%和2.9%(数据来源:http://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cn=C01)。虽然我们过去并没有受到通胀的实质影响,但我们不能保证将来不会受到中国较高通胀率的影响。例如,某些运营成本和开支,如员工薪酬和办公室运营开支,可能会因通胀走高而增加。此外,由于我们的资产有很大一部分是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及短期投资,高通胀可能会大大降低这些资产的价值和购买力。我们无法对冲中国通胀加剧的风险。

 

受限制资产净额

 

中国相关法律法规限制Lohas WFOE、VIE及VIE的附属公司以贷款、垫款或现金股息的形式向公司转让其净资产的一部分,相当于其实缴资本馀额、额外实缴资本及法定储备。中国相关法律法规限制WFOE的子公司Lohas WFOE、VIE和VIE的子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各自留存收益(如有)支付股息。

 

截至2020年3月31日、2019年9月30日及2018年受限制净资产馀额分别为12.36美元、1236万美元及1149万美元。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中国公司向其境外附属实体的贷款需要政府批准,而中国公司向其境外附属实体的垫款必须以真诚的商业交易为支持。

 

Loha Co.Ltd的简明财务报表采用与公司综合财务报表所载相同的会计政策编制,但Loha Co.Ltd采用权益法核算对其附属公司及VIE及VIE的附属公司的投资除外。

 

本公司、其附属公司、其VIE及其VIE的附属公司被纳入综合财务报表,据此,公司间结馀及交易于合并时被剔除。为洛哈有限公司简明财务报表的目的,其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权益会计法列报。

 

脚注披露载有与Loha Co.LTDAND的业务有关的补充资料,因此,这些报表应与公司综合财务报表附注一并阅读。通常包括在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的某些信息和脚注披露被压缩或省略。

 

截至2020年3月31日、2019年9月30日及2018年,洛哈有限公司不存在重大或有事项、重大长期债务拨备或担保事项,合并财务报表中已单独披露的除外。

 

54

 

 

仅限于母公司的财务报表如下:

 

乐活天下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截至200年
    9月30日,
2018
  9月30日,
2019
 

3月31日,

2020

          (未经审计)
资产            
长期投资   $ 28,202     $ 35,512     $ 36,361  
总资产     28,202       35,512       36,361  
                         
负债和股东权益                        
负债总额   $ -     $ -     $ -  
      -       -       -  
                         
股东权益                        
A类普通股(面值0.0002美元;授权股份240,500,00股;截至2018年9月30日及2019年9月30日及2020年3月31日已发行及发行在外股份17,872,273股)*     4       4       4  
B类普通股(面值0.0002美元;授权股份9,500,000股;分别截至2018年9月30日及2019年9月30日及2020年3月31日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的股份9,50,00股)*     2       2       2  
应收认购款     (6 )     (6 )     (6 )
普通股与额外实收资本     9,452       9,452       9,452  
留存收益     20,396       29,087       29,628  
累计其他综合损失     (1,646 )     (3,027 )     (2,719 )
股东权益合计     28,202       35,512       36,361  
负债和股东权益共计   $ 28,202     $ 35,512     $ 36,361  

 

* 股份按追溯基准提呈以反映反向股份拆细(附注10)

 

 

55

 

 

乐活天下股份有限公司

损益表及综合损益表

(单位:千美元)

 

    多年来
截止到9月30日,
  六个月的时间
截止3月31日,
    2018   2019   2019   2020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其他收入:                
来自子公司的收入份额   $ 8,781     $ 8,691     $ 2,648     $ 541  
                                 
所得税支出前的收入     8,781       8,691       2,648       541  
所得税支出     -       -       -       -  
净收入   $ 8,781     $ 8,691     $ 2,648     $ 541  
其他综合收入                                
外币兑换(损失)收益,扣除无所得税     (1,144 )     (1,381 )     644       308  
综合收入共计   $ 7,637     $ 7,310     $ 3,292     $ 849  

 

56

 

 

乐活天下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美元)

 

    多年来
截止到9月30日,
    六个月的时间
截止3月31日,
 
    2018     2019     2019     2020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汇率变动的影响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       -       -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       -       -       -  
年底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 -     $ -     $ -     $ -  

 

关键会计政策

 

列报依据

 

所附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利坚合众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包括公司、其附属公司、其VIE及其VIE的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所有公司间往来业务和结馀在合并时均已冲销。

 

改叙

 

比较数字已重新分类,以符合本年度的列报方式。

 

估计数的使用

 

按照美国通用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需要作出影响到财务报表之日所报资产和负债数额的估计和假设,并披露或有资产和负债以及报告期内所报收入和支出数额及所附附注,包括可疑账款备抵、存货可变现净值、财产和设备的使用寿命,长期资产减值及递延税项资产的估值备抵。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数不同。

 

公允价值计量

 

该公司采用ASC主题820,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该主题界定了公允价值,建立了计量公允价值的框架,并扩大了财务报表对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要求。

 

ASC主题820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资产或负债的主要或最有利市场的市场参与者之间有序交易中,在计量之日出售资产或为转让负债(退出价格)而支付的价格。

 

ASC Topic820指定了估值技术的层次结构,该层次结构基于对估值技术的输入是可观察的还是不可观察的。层次结构如下:

 

估值方法的第1级投入是活跃市场上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报价(未经调整)。

 

57

 

 

估值方法的第2级投入包括活跃市场上类似资产和负债的报价,以及在整个金融工具期间可直接或间接观察到的资产或负债的投入。

 

对估值方法的第3级投入是不可观察的,对公允价值具有重要意义。不可观测的投入是估值技术投入,反映了公司自己对市场参与者在资产或负债定价时将使用的假设的假设。

 

公司管理层负责考虑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应收账款、预付供应商款项、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短期借款、应付账款、来自客户的垫款、应计费用及其他流动负债的账面值及应缴所得税,以根据这些工具的短期到期日来近似其公允价值,因其为短期性质。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手头现金,以及公司存放于金融机构的活期存款,该等机构的原定到期日少于3个月,且提取及使用不受限制。

 

限制性现金

 

限制性现金是指存入银行的政府拨款,在达到商定标准后发放。

 

应收账款净额

 

该公司对应收账款的潜在信用损失保持备抵。管理层回顾应收账款的构成,并分析历史坏账、客户集中度、客户信用度、当前经济趋势和客户支付模式的变化,以估算备抵。逾期未付账款一般只有在所有收款尝试都已用尽且回收的可能性很小的情况下才从坏账备抵中注销。

 

存货清单

 

存货主要由水果组成,按成本或可变现净值两者中较低者列报。存货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成本法确定。根据历史和预测的消费者需求以及促销环境等因素进行调整,将库存成本减记为因滞销商品和受损产品而产生的估计可变现净值。该公司将存货成本与其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并作出调整,将存货减记为可变现净值(如果较低的话)。截至2019年及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及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并无就存货作出减值拨备。

 

预付款给供应商,净额

 

预付给供应商的款项主要包括预付给农场、进口代理商或其他大型供应商的款项。公司根据多种因素,包括可能将预付款项释放至存货及预付款项账龄、重大一次性事件、历史经验等,对可疑账款按其估计可变现价值列账备抵。

 

物业及设备净额

 

财产和设备按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和任何减值进行。不动产和设备按足以核销其成本的比率折旧,减去估计使用寿命期间的任何减损和残值(如果有的话)。估计使用寿命如下:

 

类别   估计使用寿命
电子设备   3年
办公设备   5年
机动车辆   5年

 

58

 

 

维修和保养费用记入所发生的费用,而延长财产和设备使用寿命的更新和改良费用则作为相关资产的附加物资本化。资产的报废、出售和处置通过去除成本、累计折旧和减值以及合并收入报表中确认的任何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来记录。

 

长期资产减值

 

每当事件或情况变化表明某项资产的账面金额可能不再可收回时,该公司就审查其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当这些事件发生时,公司通过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与预计因使用这些资产及其最终处置而产生的未贴现未来现金流量估计数进行比较来计量减值。如果预期未贴现现金流的总和小于资产的账面金额,公司将确认减值损失,即账面金额超过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使用预期未来贴现现金流。于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及2020年3月31日并无确认长寿命资产减值。

 

借款

 

借款主要包括向关联方(如深圳乐活)借款及向第三方(包括保理机构及中国互联网银行WeBank)借款。

 

承诺与或有事项

 

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本公司须受制于承诺及或有事项,包括经营租赁承诺、法律程序及因其业务而产生的与广泛事宜有关的申索,例如政府调查及税务事宜。如果公司确定可能发生了损失,并能对损失作出合理估计,则公司承认对此种意外开支的赔偿责任。公司在作出该等评估时,可能会考虑多项因素,包括历史及各事项的具体事实及情况。

 

收入确认

 

公司早期采用会计准则编码(“ASC”)606,2016年10月1日与客户签订合同的收入。

 

ASC606的核心原则是,一家公司应确认收入,以描述向客户转让承诺产品或服务的金额,该金额应反映该公司期望有权以这些产品或服务换取的对价。为实现这一核心原则,采取了以下五个步骤:

 

步骤1:识别与客户的合同

 

步骤2:确定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步骤三:确定交易价格

 

第四步:将交易价格分配给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第五步:在公司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净收入由产品销售收入、电子商务平台使用权收入、其他服务收入构成。公司在将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移交给客户时,按其预期有权获得的金额确认收入。当公司拥有现收现付权和所有权,产品或服务所有权的重大风险和回报转移给客户时,控制权一般就转移了。对产品和服务销售的付款应在控制权转让后的短时间内收取,或在产品控制权转让之前收取,或视情况在服务交付开始时收取。

 

公司确定了与城市经销商安排的三项履约义务,分别为产品销售、电子商务平台使用权、其他服务。而对于与城市经销商以外的客户的安排,该公司只确定了一项履约义务,即销售产品。该公司根据独立销售价格的相对估计数将收入分配给所有不同的履约义务。不过,从2018年10月开始,并没有任何来自电商平台及其他服务使用权的收入。

 

59

 

 

产品的销售。产品销售是指产品(主要是进口水果)向城市分销商、批发商和其他零售商的销售。分配给产品销售的收入在控制权转移时确认。自有物流或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向客户交付货物时的控制权转移。

 

电子商务平台的使用权。公司向城市分销商授予使用公司知识产权的永久许可。分配给电子商务平台使用权的收入在控制权已经转移到城市分销商时被确认。在授予许可证时进行控制权转让。

 

其他服务。其他服务主要来源于向城市经销商提供的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是指电子商务平台的维护服务和软件升级服务,并将在预计的服务期内持续提供。该公司确认在估计服务期内按比例分配给其他服务的收入。

 

公司作为委托人,是因为公司在转让前对承诺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控制。当客户获得对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不向他们提供退货权或保修权。

 

下表分别列出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及截至2019年及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的收益净额分类:

 

   

多年来
截止到9月30日,

(单位:千)

 

六个月的时间
截止3月31日,

(单位:千)

    2018   2019   2019   2020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产品销售   $ 83,626     $ 104,997     $ 44,561     $ 26,863  
电子商务平台使用权     870       -       -       -  
其他服务费或技术服务费     690       432       363       20  
共计   $ 85,186     $ 105,429     $ 44,924     $ 26,883  

 

装运和装卸活动是在客户获得货物控制权之前进行的,它们不是一项单独的履约义务。在销售产品的销售费用中,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运输和装卸费用。

 

公司选择采用ASC606-10-50-14段中的实际权宜之计,不披露(i)原始预期期限为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合同中剩馀履约义务的信息;(ii)将收入确认为发票的合同。

 

收入确认的时间可能不同于向客户开具发票的时间。应收账款是指当公司履行了公司的履约义务并有无条件的受付权时,发票金额和发票前确认的收入。可疑账款及授权授信的备抵是根据公司对包括历史经验、应收账款馀额账龄、当前经济状况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司客户支付能力的因素等多种因素的评估而估算的。截至2018年9月30日及2019年9月30日及2020年3月31日,扣除可疑账款备抵后的应收账款馀额分别约为746万美元、2225万美元及1169万美元。

 

未获得的收入包括期末收到的与未履行履约义务有关的付款,包括从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客户提前收到的付款。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及2020年3月31日来自客户的垫款分别为358万美元、95万美元及270万美元。

 

该公司采用了一种切实可行的权宜之计,即在摊销期为一年或一年以下的情况下,为获得与客户的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公司不存在与客户签订合同的重大增量成本,公司预计这些成本的效益将超过一年,这些成本需要确认为资产。

 

60

 

 

销售成本

 

销售成本主要包括从农场和经销商购买产品的成本、技术服务的人员成本和其他服务的成本。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是,将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收入除以该期间发行在外的加权平均普通股。摊薄后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是,将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收入除以按摊薄后普通股等值影响调整后的期间内发行在外的加权平均普通股(使用库存股或如果转换方法计算)。具有反摊薄效应的潜在普通股(即增加每股收益或减少每股亏损的普通股)被排除在摊薄每股收益的计算之外。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及截至2019年及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公司并无摊薄股份。

 

所得税

 

该公司在ASC740下核算所得税。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确认为因合并财务报表现有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与其各自税基之间的差异而产生的未来税务后果。

 

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的计量采用预计将适用于预计将收回或结清这些暂时性差额的年份的应纳税所得税率。税率变化对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的影响在包括颁布日在内的期间内确认为收入。必要时设立估值备抵,以将递延税项资产减至预期实现的数额。现行所得税是根据有关税务机关的法律规定的。

 

ASC740-10-25“所得税不确定性的会计处理”规定了合并财务报表确认和衡量在纳税申报表中已采取(或预计将采取)的税收状况的更有可能达到的门槛。本解释还就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确认、流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分类、与税收状况相关的利息和处罚的会计核算以及相关披露等方面提供了指导。本公司于中国的营运附属公司须经有关税务机关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少缴税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在特殊情况下延长至五年,少缴税款超过人民币10000元(约合13991美元)。在转让定价问题上,诉讼时效为十年。偷税漏税没有法定时效。与少缴所得税有关的罚款和利息在所涉期间列为所得税费用。

 

公司于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及截至2019年及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的综合收益及全面收益报表的所得税项目拨备中,并无计提任何与不确定税项有关的负债、利息或罚款。该公司预计,其有关未确认税项状况的评估在未来12个月内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增值税(“增值税”)

 

本公司须就销售水果及产品所产生的收益征收增值税及相关附加费。该公司记录了扣除增值税后的收入净额。该增值税可由公司支付给供应商的合格投入增值税抵销。输入增值税和输出增值税之间的增值税净馀额记入合并资产负债表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细列项目。

 

于2018年5月1日前,除中国另有规定外,纳税人销售产品、劳务或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进口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于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6%;及于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

 

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纳税人销售农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1%;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0%;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调整为9%。

 

61

 

 

外币折算

 

该公司的主要业务国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人民币(当地货币)为职能货币确定。该公司的财务报表使用美元(“美元”)报告。本报告所述期间,以外币计值的业务结果和现金流量合并报表按平均汇率折算。资产负债表日以外币计价的资产和负债按该日适用的汇率折算。以功能货币计价的股权按出资时的历史汇率折算。由于现金流量是根据平均折算汇率折算的,因此与现金流量合并报表中列报的资产和负债有关的数额不一定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相应馀额的变动相一致。因各期间使用不同汇率而产生的翻译调整数作为累计其他全面收入(损失)的一个单独组成部分列入合并权益变动报表。外汇交易的收益和损失列入业务结果。

 

人民币兑美元及其他货币的价值可能会波动,并受(其中包括)中国政治及经济状况的变化所影响。就美元报告而言,人民币的任何重大重估均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下表概述了在编制本登记表所列合并财务报表时使用的货币汇率:

 

    截至200年
9月30日,
  截至200年
3月31日,
    2018   2019   2020
资产负债表项目,权益类账户除外     6.8792       7.1477       7.0851  

 

   

多年来
截止到9月30日,

 

六个月的时间
截止3月31日,

    2018   2019   2019   2020
收益表和全面收益表以及现金流量表中的项目     6.5516       6.8826       6.8149       7.0059  

 

没有说明人民币数额可能已经或可以按照翻译中使用的汇率兑换成美元。

 

最近的会计公告

 

2016年2月,FASB发布ASU2016-02《租赁(主题842)》。它要求承租人确认经营租赁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承租人应在财务状况表中确认支付租赁款项的负债(租赁负债)和代表其在租赁期内使用基础资产的权利的使用权资产。租赁期限为12个月或12个月以下的,允许承租人按标的资产类别进行会计政策选择,不确认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2018年7月,FASB发布了会计准则更新(ASU)2018-11,Lease(主题842)有针对性的改进。本次更新中的修订为各实体提供了采用新租赁标准的额外(和可选)过渡方法,并为出租人提供了按基础资产类别分列的实际权宜之计,即不将非租赁组成部分与相关租赁组成部分分开,而是将这些组成部分作为单一组成部分核算,如果非租赁组成部分将在新的收入指导下核算的话(专题606)。2019年11月,FASB发行ASU2019-10,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主题326)、租赁(主题842):生效日期。ASU2019-10修订ASU2016-02生效日期。该公司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在2012年的《创业创业法》(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 of2012)中有定义。根据《就业法》,新兴成长型公司可推迟采用《就业法》颁布后颁布的新会计准则或经修订的会计准则,直到这些准则适用于私营公司。公司预期自2021年10月1日起采用ASU2018-11号文件提供的额外修订追溯过渡方法ASU2016-02。公司预期采纳该等修订将不会对其综合财务状况及营运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在2016年6月,FASB修订了金融工具减值指引,作为ASU2016-13《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主题326):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计量》的一部分。该指导意见用一个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取代了已发生的损失减损方法,该模型由一家公司根据对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确认备抵。ASU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财政年度,以及自2019年12月15日后的该等财政年度内的过渡期。将于2018年12月15日后开始的财政年度,以及该等财政年度内的过渡期内,准许提早申请。ASU2019-10修订ASU2016-13生效日期。公司为EGC,已选择采纳截至非发行人适用的生效日期的新标准,并将于2023年10月1日实施新标准。公司正在评估本指引将对其合并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FASB近期发布的安硕,除上述各项外,预计不会对公司的合并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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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历史与结构

 

我们的历史

 

我们于2019年1月10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以作为我们中国业务的控股公司。

 

于2019年2月8日,我们在英属处女群岛成立Lohas BVI作为全资附属公司。乐活BVI为控股公司,持有乐活HK全部股权,乐活HK于2013年5月3日在香港成立。乐活HK为控股公司,持有乐活WFOE全部股权,乐活WFOE于2019年3月11日在中国成立。

 

Lohas WFOE已于2013年11月21日与我们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VIE,Lohas Agricultural,一间有限责任公司订立合约安排。乐活农业持有乐活供应链全部股权,乐活供应链为根据中国法律于2014年5月28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乐活供应链前身为深圳乐活全资拥有。乐活农业于2019年3月27日从深圳乐活收购乐活供应链。此外,乐活农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25日。Lohas WFOE Sub,Lohas WFOE的全资附属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根据中国法律成立。乐活农业附属公司乐活农业全资附属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根据中国法律成立。Lohas Supply Chain Sub,Lohas Supply Chain的全资附属公司,于2020年5月9日根据中国法律成立。截至本日,LohasWFOE子公司、LohasAgricultural子公司和LohasSupplyChainSub尚未开始运营,我们打算通过这些新的实体扩大我们的业务。

 

于2020年6月16日,我们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对我们的普通股实施了一供二(1供2)的反向股份拆细。由于反向股份拆细,反向股份拆细前合共35,744,546股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的A类普通股减至合共17,872,273股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的A类普通股及反向股份拆细前合共19,00,000股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的B类普通股减至合共9,50,000股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的B类普通股。反向拆股的目的是增强我们实现我们A类普通股股价符合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要求的能力。反向股份拆细保持了我们现有股东在我们公司的百分比所有权权益。反向股份拆细还将我们的普通股的面值从0.0001美元提高到0.0002美元,并将我们公司的授权股份数量从50,000,000股减少到250,000,00股,分为240,500,000股A类普通股和9,500,000股B类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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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公司结构

 

我们所有的业务运营都是通过我们的乐活农业及其子公司进行的,下图展示了我们的公司结构:

 

 

我们的合并VIE,乐活农业,和他们的子公司直接经营我们的业务。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条例》所述,中国法律法规目前限制外商在中国境内对增值电信业务(不包括电子商务业务、国内多方通信业务、存储转发业务和呼叫中心业务)的所有权和投资。由于乐活农业开展增值电信业务(通过互联网提供信息服务),2019年8月,我们重组公司架构,与乐活农业及其股东订立合约安排。通过这些安排,我们对乐活农业的经营进行有效控制,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由于这些合同安排,在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下,我们被视为乐活农业的主要受益者,从而在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巩固了其业绩。

 

2019年8月16日,深圳乐活召开股东会,代表深圳乐活92.77%投票权的股东通过决议,批准合同安排。同日,有关各方订立了合同安排。

 

商务及财务律师事务所认为,本公司之中国法律顾问认为:(i)乐活农业及乐活农业之股权架构,不论目前及实施本次发售后,并无违反任何现行之中国法律及法规;(ii)乐活农业、乐活农业及其受中国法律规管之股东之间之契约安排项下各项协议均属有效、具约束力及可强制执行,不会导致任何违反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行为。

 

然而,我们已获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进一步告知,有关现行及未来中国法律、法规及细则的解释及适用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无法保证中国监管当局最终会采取与上述意见一致的观点。据此,中国监管当局日后可能会采取与我司中国法律顾问上述意见相反或不同的观点。如果中国政府发现建立我们业务结构的协议不符合中国政府对外商投资我们业务的限制,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处罚,包括被禁止继续经营。参见"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结构有关的风险-如果中国政府认为与我们的合并VIE有关的合同安排不符合中国对相关行业的外国投资的监管限制,或者如果这些法规或对现有法规的解释在未来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或被迫放弃我们在这些业务中的利益“和”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在解释和执行中国法律、规则和条例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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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Lohas WFOE、Lohas Agricultural及其股东之间目前有效的合同安排摘要。

 

为我们提供有效控制乐活农业的协议

 

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Lohas WFOE、Lohas Agricultural及其股东之间的股东投票权代理协议,各股东不可撤销地授权Lohas WFOE或Lohas WFOE指定的任何人士作为其事实上的代理人行使其作为Lohas Agricultural股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召开股东大会、以股东身份投票及签署任何决议案、委任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股东委任及罢免的权利,出售、转让、质押和处置该等股东所持全部或部分股份的权利,以及乐活农业《公司章程》允许的其他股东表决权。本协议期限为十年。除非Lohas WFOE在到期前30天发出不续约通知,否则本协议将自动续约连续10年。

 

股权质押协议。根据Lohas WFOE、Lohas Agricultural及其股东之间的股权质押协议,股东已同意将Lohas Agricultural的100%股权质押予Lohas WFOE,以保证Lohas Agricultural及其股东履行其于股东投票权代理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独家咨询及服务协议及独家期权协议项下的义务。倘乐活农业或其股东违反其于该等协议项下的合约义务,乐活WFOE作为质权人将有权处置乐活农业的已质押股本权益,并将有权优先收取该等出售事项的收益。股东亦同意,未经Lohas Wfoe事先书面同意,彼等将不会处置已抵押股本权益,亦不会就已抵押股本权益设立或容许任何产权负担。乐活农业的股权质押已根据中国物权法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相关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允许我们从乐活农业公司获得经济利益的协议

 

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根据Lohas WFOE与Lohas Agricultural订立的独家咨询及服务协议,Lohas WFOE或其指定人士有权向Lohas Agricultural提供技术支持、咨询及其他服务,以换取若干费用。具体而言,Lohas WFOE在弥补以前年度的年度亏损(如有必要)并扣除相应财政年度发生的必要成本、费用、税金并依法提取公积金后,有权收取Lohas Agricultural剩馀部分收入作为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未经Lohas WFOE事先书面同意,Lohas Agricultural不得接受任何第三方提供的受本协议约束的任何服务。LohasWFOE将拥有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的独家所有权。本协议期限为十年。除非Lohas WFOE在到期前30天发出不续约通知,否则本协议将自动续约连续10年。

 

向我们提供购买乐活农业股权选择权的协议

 

排他性期权协议。根据Lohas WFOE、Lohas Agricultural及其股东之间的独家期权协议,股东不可撤销地授予Lohas WFOE或Lohas WFOE指定的任何第三方独家期权,以购买其于Lohas Agricultural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价格为每次购买人民币10元(约合1.46美元);但倘适用中国法律准许的最低价格大于人民币10元,则该价格须予适用。股东进一步同意,彼等将不会就彼等于乐活农业的股权设立任何质押或产权负担,亦不会将彼等于乐活农业的股权转让、馈赠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予乐活WFOE或其指定第三方以外的任何人士。股东与乐活农业同意,将在正常过程中经营乐活农业的业务,维护乐活农业的资产价值,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乐活农业经营状况和资产价值的作为或不作为。此外,未经Lohas WFOE事先书面同意,股东及Lohas Agricultural同意(其中包括):修订Lohas Agricultural的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Lohas Agricultural的注册资本;以任何方式出售、转让、抵押或处置Lohas Agricultural的任何重大资产或于Lohas Agricultural的重大业务或收益的合法或实益权益;与任何人合并、合并、收购或投资,或提供任何贷款;或派发股息。本协议期限为十年。除非Lohas WFOE在到期前发出不可续期通知,否则本协议将自动续期连续十年,直至所有股本权益已根据协议转让或转让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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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本招股说明书所载与本行业、行业规模、行业销售份额、行业地位、行业能力、行业需求、增长率、渗透率及其他行业数据有关的资料,包括根据专业第三方机构及分析师编制的报告所作的估计、来自外部来源的数据、我们对本行业销售及业务所处行业的知识,以及我们自己根据该等资料所作的计算。虽然我们已经从外部来源(包括第三方、行业或一般出版物)汇编、提取和复制了行业数据,但我们尚未独立核实这些数据。同样,虽然我们认为我们的管理估计是合理的,但这些估计没有得到任何独立来源的核实。与行业和排名有关的预测和其他前瞻性信息受到与本招股说明书中其他前瞻性陈述相同的资格和额外不确定性的限制。

 

除其他外,我们指的是根据下列行业来源公开提供的数据汇编的估计数: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一个促进全球货币合作的国际组织
中国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杰富瑞金融集团,一家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和直接投资公司
全球营销研究公司McKinsey&Company
全球市场研究公司欧睿(Euromonitor)
易观(Analysys.cn),中国数据分析公司
荷兰合作银行,一家荷兰农业金融公司
中国研究机构前瞻产业研究院(前瞻网)
在亚洲做生意的文章、杂志和指南出版商DezanShira&Associates的中国简报
Research and Markets,一家全球市场研究商店

 

市场概况

 

传统上,中国消费者对新鲜农产品和海鲜的偏好程度高于西方消费者。随着中国经济在过去十年中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白领和科技工作者花在传统城镇市场型易腐食品购物上的时间越来越少,对即食即食食品购物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认识到这一需求,我们拓展了生鲜供应链管理这一传统且有利可图的基线业务,加入了Smart Micro Mart技术。我们设计和销售高科技消费者自动售货机,将有益健康的新鲜食品与地理位置优越的自助冰箱和冰柜的便利结合在一起。

 

中国经济持续增长

 

尽管受到美国关税升级和外部需求减弱的负面影响,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仍预测,由于中国政府的政策刺激,中国经济将在2019年增长6.2%,2020年增长6.0%。这低于去年国内生产总值(GDP)6.6%的增速,而这已经是中国近30年来最慢的年增长率。此外,中国政府的反应是大力投资于旨在刺激经济的新措施,包括减税和宽松的货币政策。

 

中国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人民币380987亿元,比上年增长9.0%。进一步分析显示,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人民币325,637亿元,增长8.8%,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人民币55,350亿元,增长10.1%。按消费模式分组,商品零售总额为人民币338,271亿元,上升8.9%。商品零售总额中,粮油食品销售同比增长10.2%。

 

新零售趋势

 

回过头来看,中国零售的发展经历了传统零售、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电商零售、社区零售大多通过微信这一社交媒体平台进行的时期,如今正走向智慧新零售。智慧新零售融合了传统零售的线下购物体验、电商零售的网购便捷性和复盖面,以及从社区零售的社会证明中发展起来的消费者忠诚度。麦肯锡(McKinsey&Company)2019年4月的一份报告显示,中国消费者在生鲜零售商中寻求的前3大购买因素是品种、质量和便利性。对于中国的现代食品零售商来说,一个“必须做的事情”是开发一种独特的线上到线下的产品,这种产品可以结合更广泛的在线购买种类和快速交付产品的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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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大做大中国生鲜产业

 

欧睿国际(Euromonitor International)2019年4月的报告称,消费者健康意识的提升对2018年中国生鲜食品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生鲜食品是许多以商店为基础的零售商的核心重点,因为它是一个需求可观和持续存在的领域,能够很好地抵御经济状况的下滑。随着持续的城市化、生活方式的改变和消费者购买力的提高,我们相信,作为新鲜食品的供应商,我们处于持续增长的良好位置。人们也普遍认为,生鲜食品是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必需品,在零售消费市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Analysys.cn2018年2月对中国生鲜电商的研究分析显示,2017年中国生鲜市场规模达到人民币1.79万亿元,较2016年增长6.9%。这份报告还预计,2019年中国生鲜市场规模将突破2万亿元人民币。

 

关键市场增长驱动因素

 

到2050年,预计中国将有30%以上的人口年龄在60岁及以上,从而导致保健食品消费显着增加。不断提高的教育水平和精通互联网的中国中产阶级是中国经济增长的额外因素。消费有机健康食品已成为中国社会地位的象征,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创造和扩大了中国的生活方式产品市场。中国的得分比全球平均水平高出12分,是当今世界上最注重健康的国家之一。73%的中国消费者愿意为被认为更健康的食品支付额外费用,58%的中国中产阶级(20-49岁)表示,他们将为道德品牌支付更多费用。

 

荷兰农业金融集团荷兰合作银行(Rabobank)表示,中国需要完善其冷供应链,以满足不断壮大的中产阶级对易腐食品选择的需求。中国水果和蔬菜、乳制品、海鲜和肉类消费的增长是由持续的经济增长和城市化推动的。荷兰合作银行(Rabobank)研究员保罗?博世(Paul Bosch)解释说:"中国对新鲜、安全和高质量食品的需求正在超过其国内生产和交付能力。然而,中国易腐食品消费的增长只有在供应链提供质量和安全保障的情况下才能持续。针对这一市场需求,我们一直在利用端到端供应链技术,提供优质、安全的生鲜食品。

 

如前瞻产业研究院报告,中国生鲜电商市场规模从2012年的人民币40亿元(约合5.79亿美元)大幅飙升至2017年的人民币1391.3亿元。报告预测,2019年国内生鲜电商市场总规模将达到人民币2565亿元,较2018年增长31.7%。报告还指出,随着家庭月收入的增加,人们将在网上订购更多的新鲜食品。2018年,月收入在3万元以上的家庭中,有36.8%的消费者每周在线下单4次。

 

中国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人民币28228元,比上年增长8.7%;人均消费支出为人民币1853元,比上年增长8.4%。中国有近14亿人口,大约有4亿中产阶级消费者。新鲜食品的消费以大城市的居民为主。中产阶级家庭是生鲜食品消费者中最大的群体。月收入在人民币8000元以上的个人占比43.6%。

 

麦肯锡公司(McKinsey&Company)2019年4月的一项题为“中国消费者从生鲜零售商那里想要什么”的研究发现,在消费者心目中,中国的大型零售商都不是生鲜赢家。麦肯锡在四个欧洲国家和美国进行类似调查时,消费者认识到每个国家至少有一家现代零售商在生鲜食品方面堪称典范。但中国的情况并非如此,这意味着该市场存在着一个巨大的机会,可以让一家专注于创新的生鲜食品供应商在竞争中脱颖而出。我们相信,凭借优越的技术、更好的市场营销和更优化的供应链,我们最有能力利用这一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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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特点

 

术语冷链是指应用于将产品从收获到消耗维持在指定的低温范围内的一系列动作和设备。我们保持着一条“不间断”的冷链--一系列不间断的冷藏生产、储存和配送活动,以及相关的设备和物流,这些设备和物流维持着最能保持产品质量和安全的低温范围。

 

中国拥有庞大且快速增长的冷链物流产业。有研究及市场报告显示,2017年中国冷链物流市场规模升至人民币2588亿元,显示2010年至2017年复合年增长率为20.5%。随着我国冷链产业政策和标准的明确,生鲜电商的兴起和金融创新,将有利于未来冷链物流行业的进步。到202年,中国冷链物流市场规模预计为人民币5129亿元,2017年至2022年复合年增长率为14.7%。

 

中国政府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推动完善冷链物流,解决不足之处。这些政策措施包括:2017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应用的指导意见》;2017年9月商务部、农业部印发《深化农商合作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2017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我们认为,我们满足和(或)超越了政府改善冷链的所有任务,在从源头到消费的整个过程中使用温度控制的运输、质量控制监测和食品安全检测。

 

与发达经济体相比,我国农产品冷藏加工保鲜运输率相对较低。而欧美日等发达经济体生鲜产品损耗率约为5%,中国的损耗率高达15-20%,生鲜冷藏运输比例远低于发达国家。由于技术的应用和使用以及优越的操作,我们相信我们已经大大降低了我们的冷藏链中的新鲜产品损失率。

 

我们相信,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尽管放缓了----以及随后中产阶级的扩大,加上对新鲜、健康和安全产品的胃口,再加上大规模方便地向消费者提供产品的技术,使我们能够在未来几十年中实现快速和有利可图的市场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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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活动

 

a.概览

 

我们是中国生鲜健康产品的技术驱动型、综合性分销商和智能零售商,专注于健康和可持续性。我们的名字“LOHAS”是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活方式的缩写,这是我们深深信奉的核心理念。我们拥有丰富的生鲜产品供应链管理经验,目前在海外有102家供应商,在16个国家有5家国内供应商。我们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端优质产品,主要包括进口水果、野生收获的海鲜、绿色蔬菜和鸡蛋,以及营养丰富的干货。除了稳定利润丰厚的传统批发业务外,我们现在还通过我们的智能微集市,积极追求生鲜产品的智慧零售发展,这些都是提供独特购物体验的智能售货机。智能微集市部署在高交通流量区域,如深圳、广州等大城市的居住社区和通勤中心。我们的智能微集市结合我们线上的微信公众号、自主研发的微信小程序“乐活城”、团购程序、温控车等,为广大客户提供便捷的购物体验。

 

2018年底,我们开始推出利用社交证明团购行为优势的社区团购计划。在每个群组内,乐活分销商通过微信等社交媒体服务协调团购,在我们开发并在微信上提供的“乐活城”小程序上下单并提前付款。这样的协同采购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优化供应链,将中间仓库储运从我们的冷链中移除,加快发货速度。

 

我们的业务近年来增长迅速,表现为我们的收入从截至2018年9月30日财年的约8519万美元增长至截至2019年9月30日财年的约1.0543亿美元,增幅为23.76%。尽管我们经历了银行和保理贷款利息支出大幅增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以及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费用的发生,但与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年度的净收入878万美元相比,我们的净收入在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仅小幅减少0.9万美元。我们在2018和2019财年期间收入的持续增长,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高端进口水果消费的上升。然而,由于COVID-19的影响,我们在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的收入和净收入出现大幅下滑。我们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六个月的收入为2688万美元,与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六个月的4492万美元相比减少1804万美元,降幅为40.16%,我们的净收入从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六个月的约265万美元减少至截至20202月31日止六个月的约54万美元,降幅为79.57%。有关COVID-19对我们业务影响的更多细节,请参见“-与我们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冠状病毒(COVID-19)在全球范围内的爆发对我们的业务、运营结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了不利影响”。

 

我们的商业模式

 

我们经营一种F2B2C(“农场到企业再到消费者”)模式,使我们能够从源头直接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新鲜和天然产品。我们如何运作的一些重要方面包括:

 

我们直接管理整个分销渠道;
我们的采购来源多种多样,从许多不同国家的许多农场采购产品;
我们于2018年10月开始引入智能微集市,实现零售销售自动化;
我们的零售商预购和预付费;
我们有温度控制和易腐产品的快速移动;以及
我们为消费者提供由社交媒体推动的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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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模式有什么不同?   为什么这很重要?
没有中间人   费用大幅减少
可靠的产品来源   提升产品质量安全
编审中的最低库存   更有效地使用周转金
Smart Micro Marts(自动自助售货机)自2018年10月起。   消除零售开销,为消费者提供健康的自动售货选择
预购和预付款   未售出产品我们不上钩,回款有保障,导致财务风险较低
在每个阶段远程监测和控制温度   保持农产品新鲜度,显着降低腐烂率
城市经销商与团购   社交媒体有组织的买手团充当新零售风口

 

 

我们的竞争优势

 

我们相信以下的竞争优势有助于我们的成功,并使我们有别于竞争对手:

 

独特的“LOHAS”哲学强调健康和可持续性我们的名字“LOHAS”是健康和可持续性生活方式的首字母缩写词,这是我们深深信奉的核心哲学。我们的产品来自16个国家,主要包括进口水果,野生海鲜,无公害蔬菜和鸡蛋,以及营养干货。通过与国际供应商的密切合作,我们能够保持我们产品的高质量。因此,我们监测我们的独立种植者,以确保他们的产品符合我们的农业和质量控制标准,在生产和包装的某些方面提供技术援助,并在某些情况下管理农场。质量保证过程从农场开始,并随着收获的产品进入我们的包装设施而继续。根据这一策略,我们的产品选择过程删除了不符合我们严格质量指导方针的项目。所有产品都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以确保我们销售的产品符合我们的标准。我们相信,从长远来看,这种透明度有助于我们赢得客户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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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的智慧零售策略,为消费者提供按需获取新鲜健康产品的广泛选择。与传统自动售货机中发现的以糖或钠为基础的产品不同,从2018年10月开始,我们开始在我们的智能微集市中提供新鲜、自然、有机和健康的食品选择。智能微集市上的产品通过温控送货车的补给网络每天保持新鲜。我们的智能微集市放置在方便购买的地区。这方面的例子包括大城市的居住社区和通勤中心,它们保证了高水平的稳定的日常交通。我们部署的智能微集市解决了“最后100米配送”的问题,满足了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即食和即食生鲜需求。要想在智能微集市上买到食物,我们的客户只需要扫描二维码就可以解锁车门,然后拿出自己想要的任何东西,关上门。交易将通过移动支付即时自动完成。我们设计和开发了这种自动售货技术和流程,为我们赢得了2项软件版权。同时,将收集和分析交易数据,以便更好地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按需产品。

 

健全的供应链管理系统,确保产品的可靠性和质量。我们已经重新设计了供应链管理,消除了传统的中间层,这带来了几个主要的好处。成本降低的一部分转嫁给消费者,为我们提供了关键的批发和零售价格优势。我们的新鲜农产品在整个运送过程的每个阶段都受到远程温度监测和控制,从而减少了易腐食品的变质。虽然食品变质是一个持续的和日益增长的问题,在极易腐烂的农产品行业,我们相信,我们的产品食品变质不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影响。减少食品变质降低了运营成本。

 

强大的品牌忠诚度通过推出自有品牌产品得到放大。除了新鲜产品,我们还推出了一系列体现健康和可持续生活方式原则的乐活品牌产品。我们的品牌广受欢迎,并且越来越受欢迎,因为我们向更多的人提供优质和负担得起的新鲜产品,并建立了一个由来自世界各地的追随者组成的在线社区,他们真正了解乐活品牌所代表的内容。

 

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我们组建了一支由经验丰富、具有丰富行业专业知识的领导者组成的管理团队。我们的高层领导在不同的行业和经济条件下都有盈利增长的记录。我们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张燕跃先生,我们公司的创始人已经在进口水果的传统批发和分销行业工作了十多年。在过去的16年里,张先生和他的家人与世界各地的17个生产场和大约90家供应商建立了伙伴关系。

 

我们的增长战略

 

我们相信,在实现我们为全世界消费者提供新鲜、健康食品选择的目标方面,我们正处于早期但快速增长的阶段。我们的增长战略专注于不断改进我们的技术以吸引更多的客户,利用消费者交易数据来提高销售额,推出新产品,以及开拓新市场。

 

迄今为止,我们在信息技术方面的投资,包括采购、接收、库存、仓储、分销、零售、销售点、会计、报告和财务系统,推动了我们的增长。由于我们已经证明,在快速增长时期,我们的业务是可扩展和可管理的,我们准备在以下几个领域进行扩张:

 

不断加强我们的技术,以保持和发展我们的客户基础。我们将投资于改进涉及智能微集市的技术,并开发跟踪系统,以监测我们的产品在整个分销管道中的流动情况。我们关于智能微集市的技术将得到更新,以改进移动功能和开发新功能,为客户带来更好的购物体验。我们将继续在我们的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能力方面进行探索,以深化我们为所有客户提供的个性化体验。我们还将在我们的移动平台上扩大我们的交叉销售和向上销售的努力。我们预计我们的追溯系统将使我们能够在保持严格质量控制的同时,更快地将产品沿着我们的供应链移动,我们认为这将降低食品腐败率,并导致更高的利润率。我们还期望追溯系统能够通过采用5G直播流技术,向我们的客户展示我们的产品是如何在采购农场中成长的,以及我们的产品是如何沿着供应链流动的,从而向我们的客户保证我们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我们计划利用从日常运营中获得的资金和本次发行的收益来增强我们的技术。

 

进一步渗透我们现有的市场。我们将在我们目前运营的大约90个中国城市扩大智能微集市的数量。我们将使用客户购买数据来确定未来部队部署的最佳地点,并为老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建议和服务。此外,我们还将继续根据客户的需求,引入更多种类的生鲜食品,并探索新的营销方式来刺激购买。我们还将开发智能微型集市,销售新鲜产品以外的冷冻海鲜。冷冻海鲜模型将加速智能微集市在我们整个网络的布局。

 

将智能微集市部署到新城市,放大城市分销商网络。我们会考虑本地购买力、消费水平、地理位置等相关因素,在发展策略中加入新的城市。为了支持我们在目前运营的城市之外进行扩张的计划,我们计划在新的城市部署智能微集市,加大力度招募城市分销商,建立零售商支持中心以提供技术支持,并在广州、佛山、重庆、益阳和长沙等城市提供快速送货服务。具体而言,我们计划在2021日历年底前将我们的智能微集市网络增加至约2000个运营单位,并预计将使用本次发行的部分收益为此次扩张提供资金。此外,我们预期新城市分销商的发展将继续作为我们在中国城市市场扩张的主要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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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我们的自有品牌产品线。除了新鲜的产品,我们还经营乐活品牌的产品。我们将继续扩大乐活品牌包装项目的范围,根据中国消费者的产品趋势,将更多野生收获的海鲜、坚果和其他项目包括在内。只要产品符合我们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价值观,该产品就可以打上品牌,并添加到我们的分销系统中,在零售店销售。

 

扩大我们的团购计划。我们的团购计划提供产品到整个住宅社区,无论是门到门或个性化的存储单元。我们的协调员利用微信,在居民小区居民中组织大型团购产品。团购为我们的客户节省了成本,同时为我们带来了大量的订单。订单使用我们的微信小程序下单,实物配送在数小时内发生。便捷的送货上门解决方案,将产品直接送到买家家中的门阶,或送到不在家的“智能储物柜”。与Amazon.com在美国部署存储和取货单元的方式类似,我们的储物柜被单独分配给客户,产品保持新鲜,直到打开储物柜并取回物品。

 

继续打造我们的品牌和团队。我们新零售业务的快速扩张需要强大的品牌认可度和更多的人才。我们将通过加强线上线下的营销力度,不断提升乐活品牌的知名度、公信力和影响力,从而使品牌效应有助于推动市场扩张。我们将继续通过微信和公司网站等各种社交媒体渠道,通过广告来加强我们的在线营销活动。线下营销活动是通过与当地合作伙伴合作,为我们的批发商和零售商举办训练营,以及各种促销活动来进行的。具体而言,我们将定位于在最有效的传统、数字和社交媒体中具有个性化内容的LoHas消费者简档。我们的内容将强化我们的消费者价值主张,以提高人们对我们的智能微集市的认识和兴趣,从而推动新的增量销售,并留住现有客户。我们的微信小程序“乐活城”带来了更多利用获客、增长和留存策略锁定特定用户细分市场的方式。同时,我们将通过培训现有员工和聘用新的高技能和合格人员,投资于培养我们的营销和技术团队,使这些团队更具创造性和响应性,确保我们业务的全球扩张。

 

全球扩张。最终,通过提高我们的营销能力,我们将寻求在中国以外扩展我们的商业模式,首先是在环太平洋国家,其中许多国家我们已经从今天开始采购我们的产品。此外,我们计划扩大我们的分销网络,以打入海外市场。中国政府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进行了巨大的资金投入。这一项目正在建立一个庞大的铁路、能源管道、公路和精简的边境通道网络,既向西---穿过多山的前苏联加盟共和国---也向南---通往巴基斯坦、印度和东南亚其他国家,其既定目标是允许中国公司拓展新的市场。我们打算复制我们在中国实现的快速扩张,并在海外市场与当地合作伙伴合作,这样做将是有效的。我们还努力与成熟的公司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以便在营销、分销和客户服务方面实现优势互补。

 

我们的产品

 

我们的产品集中在新鲜,绿色和健康的食品。食品通常被认为是“新鲜的”,如果它们被最小程度地加工或处于其未经加工的状态,不受任何类型的保存或冷冻。绿色食品可以广义地定义为不含合成防腐剂、人造甜味剂、色素、香料和其他添加剂、生长激素、抗生素、氢化油、稳定剂和乳化剂的无害环境、加工程度最低的食品。从本质上说,我们的产品基本上不含非天然存在的化学物质,并且尽可能接近它们的整体自然状态。

 

产品选择指引

 

我们有一套严格的质量指导方针,涵盖我们销售的所有产品。例如,我们只销售新鲜、绿色和健康的产品,不批准销售已知含有合成防腐剂、人工色素、香料或甜味剂或部分氢化或氢化的油的食品,无论其天然或有机成分的比例如何。我们通过我们的产品供应商、自有品牌制造商、数据分析、客户要求和流行媒体的一般趋势,积极研究市场上的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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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卖的东西

 

我们提供超过148种新鲜,绿色和健康的产品,主要包括进口水果,野生收获的海鲜,蔬菜,鸡蛋,以及有营养的干货。

 

我们的主要产品线包含各种各样的新鲜水果。我们的顶级新鲜水果包括来自泰国的榴莲、来自加拿大、美国和智利的樱桃、来自新西兰的黄金猕猴桃、来自澳大利亚的葡萄、来自越南的火龙果、来自台湾的糖苹果、来自澳大利亚、南非和美国的橙子以及来自墨西哥的鳄梨。我们致力于提供中国传统食品零售商所不具备的各种高端生鲜产品。

 

我们还提供野生收获的海鲜。比如,我们有来自太平洋的蓝鳍金枪鱼,储存和运输在专门设计的冷冻箱中,采用-60摄氏度的即时冷冻技术,让客户可以通过我们的平台享受到最好的金枪鱼。此外,我们还推出了一系列体现健康生活和可持续性原则的乐活品牌产品。这些商品包括包装精美的流行商品,如乐活瓶装水、乐活坚果和乐活葡萄干。

 

采购

 

我们的产品来源多种多样。我们目前在海外有102家供应商,在16个国家有5家国内供应商。我们认为,供应链多元化对于提高我们产品的供应稳定性和质量至关重要。

 

 

 

我们还认为,根据我们的行业经验,我们在农产品业务方面的牢固关系为我们提供了竞争优势,并使我们能够以我们认为大大低于传统食品零售商的价格,甚至进一步低于高端天然和有机食品零售商的价格提供高质量的产品。我们根据农场和供应商的声誉、行业地位、历史产量稳定性和产品质量来选择他们。

 

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止财政年度,我们最大的两家海外水果供应商分别占我们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止财政年度采购总额约40.05%及40.82%。截至2019年及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我们最大的海外水果供应商分别占我们采购总额约41.70%及44.05%。见“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有关的风险----中断重要的供应商关系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与我们的国际供应商签订了标准供应协议。通常情况下,供应商负责运输费用,并承担所有风险,直至货物交付到目的港。一旦货物到达中国的目的港,我们将承担一切风险。我们通常要求供应商为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灭失或损坏安排一定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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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情况

 

我们通过各种渠道销售我们的产品,包括批发商,城市分销商,智能微集市,团购计划和其他零售商。这些多样化的渠道使我们能够打入差异化的市场,并获得广泛的客户。基于我们对当前消费趋势和市场机遇的分析,我们正在积极推进“创新社区营销”倡议,在该倡议下,我们重组了传统销售渠道的划分,并将城市分销商、智能微集市和团购计划集中在一个单一的框架下。这一重组使三个技术注入的新渠道能够共享资源并从彼此的增长中获益。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止财政年度,我们约80.24%及91.32%的收入分别来自我们对批发商的分销。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止财政年度,我们的收入分别约1.97%及1.71%来自团购及Smart Micro Marts合计。截至2019年及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我们约95.07%及92.26%的收入分别来自我们向批发商的分销。截至2019年及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我们的收入分别约0.12%及3.99%来自团购及Smart Micro Marts合计。

 

批发商

 

目前,我们在中国各大城市有140多家批发商。我们的批发商客户主要由大型水果批发公司组成。通常,这些批发商在新鲜产品离开原产国后向我们下订单。一旦这些产品到达中国的目的港,第三方物流公司将把这些产品运送到各批发商指定的地点,由批发商对这些产品进行检验和验收。然后我们的批发商客户将根据他们的订单条款支付给我们。

 

创新的社区营销

 

城市分销商和其他零售商

 

我们目前使用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的服务为位于中国10多个城市的120多家零售商客户(包括城市分销商和其他零售商)提供生鲜产品的日常配送服务。我们的零售商客户主要分布在中国东南部的沿海城市。他们通过我们的微信小程序“乐活城”下单,下单时付款。通过要求我们的零售商客户预付货款,我们消除了不付款的风险。我们的零售商客户主要包括向终端消费者销售的零售店,以及将我们的产品分销给商务办公室等机构客户的直接送货服务提供商。

 

智能微集市

 

自2018年10月以来,我们还开发了智能微集市,并在深圳、广州等城市的住宅社区和通勤中心部署了约30个单元。智能微集市是冷藏生鲜自动售货机,当与我们的微信“乐活城”小程序结合使用时,可以让消费者使用电子移动支付购买农产品和其他物品。每个SmartMicroMart通常一次提供6-8种不同类型的产品。我们每天用我们经营的送货车辆补充这些智能微集市的库存。

 

与传统自动售货机中的糖基或钠基消费品不同,我们的智能微型集市提供新鲜、自然和健康的食品选择。智能微集市中的产品,通过温控送货车的补货网络,每日保持新鲜。所有新鲜的产品保持储存在温度可控的环境中,其从中央位置被监控和控制,直到购买。我们对供应链和日常补货系统的端到端控制,意味着在我们的智能微集市上购买的产品达到或超过了我们客户对安全、新鲜和质量的期望。

 

我们的SmartMicro超市提供简单优雅的购物体验。一旦用户用手机扫描到单元上的二维码,我们的微信小程序“乐活城”就会在手机上上线,门锁上。然后用户打开门并选择产品。Smart Mart检测出哪些商品被移除,并将其添加到小程序的购物车中。如果用户决定将一个项目放回,该项目立即从购物车中消失。为了完成交易,用户只需关上门。交易通过移动支付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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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微集市被放置在考虑到购买方便的区域,例如大城市的住宅社区和通勤中心。未来的地点预计将包括办公大楼和医院,它们通常有良好和稳定的步行交通。我们通常按月为我们的SmartMicro超市地点支付租金。Smart Micro Mart的平均租金约为每月人民币150元(约合22.35美元)。

 

我们的智能微集市由第三方制造商广东赫斯基制冷科技有限公司制造。

 

团购计划

 

我们的团购计划使我们可以销售到整个住宅社区。市场研究的结果和我们的试点计划为我们的团购计划的发展和商业化提供了令人鼓舞的数据。2018年底,我们开始推出利用社交证明团购行为优势的社区团购计划。在每一组内,都有一家乐活城分销商通过微信等社交媒体服务协调团购,在我们的“乐活城”小程序上下单并提前付款。这样的协同采购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优化供应链,将中间仓库储运从我们的冷链中移除,加快发货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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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团购为我们的客户节省了成本,同时也为我们带来了大量的订单。订单是使用我们的应用程序下的,实际交付通常在几个小时内完成。这种便捷的送货上门解决方案,将产品直接送到买家家中的家门口,或送到不在家的“智能储物柜”。与Amazon.com在美国部署存储和取货单元的方式类似,我们的储物柜是单独分配给客户的,产品一直保持新鲜,直到打开储物柜并取回物品。

 

2020年初,我们开始探索利用直播购物为我们的产品做广告。直播购物是实时的、自发的和交互式的。观众可以立即在我们的“乐活城”小程序和微信公众号上,从我们直播视频中的嵌入式链接购买一件商品。直播购物不仅有助于减轻冠状病毒大流行对我们经营业绩的影响,还能让我们与消费者接触,挖掘新兴但快速增长的直播购物市场。我们目前把这个渠道和我们的团购计划整合在一起。

 

     

 

供应链管理

 

我们已经重新设计了供应链管理,消除了传统的中间层,产生了几个主要的好处。对产品唯一识别码的扫描记录了产品在供应链中的经过、来源和原产国以及实时的产品查询和跟踪。

 

来自海外的运输是通过陆、海、空进行的,完全由我们控制。温度在每个分配通道中被监控和调整,并且在任何时候我们都可以被自动通知超出可接受范围的温度变化。在收到警报后,我们准确地知道产品在哪里和什么地方受到影响,并迅速采取行动,纠正或拒绝继续在我们的供应管道中装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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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为了支持我们的日常运营,我们主要使用以下我们的专有技术进行销售点处理、供应链、支付和各种其他流程和交易:

 

软件系统   函数
     
乐活城移动互联网消费平台系统V1.0   全平台的管理,如支付方式、首页设置、商户管理功能设置、结算等功能。
乐活城移动网商管理系统V1.0   电子商务平台的商品发布、配送管理、客户服务等功能。
乐活城商城平台移动应用软件(安卓)V1.0   为经营者、直接批发客户和按件购买的消费者提供了一个购买入口。
乐活城商城平台移动应用软件(iOS)V1.0    
乐活城移动互联网运营商管理系统V1.0   经营者资格、货款、信用等管理职能。
乐活商城直营批发系统V1.0   直接批发客户的资质、账期、还款、订单等管理职能。
乐活统一分费平台系统V1.0   与电子商务平台、智能微集市等业务系统的分费机制、计算功能等接口。
乐活物流运营系统V1.0   交付管理基于订单的接收方地址,该地址可以设置承运人的交付区域。
自动发送发货订单,管理发货全过程的功能。
“乐活城”小程序   微信内建的创新平台,方便消费者个人或通过我们的团购计划发现和购买我们的产品。

 

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止财政年度,我们录得来自提供技术服务的收入分别为156万元及43万元(包括城市分销商使用我们电子商务平台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分别占我们总收入的1.83%及0.41%。截至2019年及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我们分别录得来自提供技术服务的36万元及0.2万元收入(包括城市分销商使用我们电子商务平台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分别占我们总收入的0.81%及0.07%。

 

市场营销和广告

 

我们通过使用社交媒体,主要是微信、我们的网站、商家协会和社区促销,为我们的产品做广告,并支持我们的品牌形象。

 

我们继续促进和加强我们的数字存在,以进一步与我们的客户联系。我们开发并维护了一个微信小程序“乐活城”,在这个小程序上我们包含了移动优惠券和根据用户喜好定制的优惠。此外,我们的网站http://www.lohas.sh/en,以及我们的智能微型集市上的显示屏提供每周销售传单,突出我们的产品供应和特殊交易。我们还继续扩大我们的社交媒体平台。截至2020年12月1日,已有超过15.8万会员通过我们的数字平台(由微信公众号、“乐活城”小程序、智能微集市和网站组成)向我们进行了至少一次购买。

 

此外,我们与全国各地的合格商业实体订立合作协议,为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建立市场份额和提升品牌知名度。我们寻求这些具备所需商业技能和资金实力的商业实体,作为我们在特定地理区域内的授权城市分销商开展业务。合作协议要求这些城市分销商向我们支付一次性费用,以便他们能够被授权使用我们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技术服务。此外,他们还必须向我们购买产品和服务,以便在其领土上销售。我们必须向这些分销商提供所有的初步培训和技术支持以及持续的业务援助。合作协议的典型初始期限为三年。缔约方可将任期再延长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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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客户

 

我们以乐活的消费者为目标,积极寻求更健康、更可持续的生活方式。我们的目标客户寻求各种高品质的新鲜,天然和有机食品在有竞争力的价格。我们相信,我们的大多数客户都被我们的新鲜产品所吸引,我们提供的价格远远低于传统食品零售商的价格,甚至进一步低于高端天然和有机食品零售商的价格。

 

竞争

 

我们在竞争激烈和高度分散的天然和有机食品行业中开展业务,该行业包括范围广泛的食品零售商,包括大型传统独立和连锁超市、仓库俱乐部、小型杂货店和便利店,以及天然和有机、专业、折扣和其他具有实体和(或)在线存在的食品零售商。

 

根据我们的行业经验,我们也相信消费者越来越关注健康和养生,并积极寻求健康食品,以改善饮食习惯。这种对健康产品的总体需求是由许多因素驱动的,包括对健康饮食益处的认识提高、对预防性保健措施的更多关注以及保健费用的上升。我们相信顾客会被提供全面健康产品的零售商所吸引。因此,食品零售商正在提供更多种类的新鲜、天然和有机食品以及维生素和补充剂,以满足这一需求。

 

尽管中国生鲜供应链行业高度分散,但我们认为我们在“智慧零售”领域有两个主要竞争对手。这些竞争对手之所以被挑出来,是因为它们的构成和未来设计与我们相似--它们是独立或自有零售商的传统易腐食品供应商,但目前也在投资技术和创新,以此作为从竞争对手手中夺取大量市场份额的突围战略。

 

大全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宏辉果冻)从事80馀种果蔬的种植、采后收购、田间预冷、冷冻贮藏、选品分级、加工包装、冷链配送等业务。旭日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旭日”)成立于1992年,位于中国汕头,目前是多家知名连锁超市和批发商的大批量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永辉超市、百佳超市、华润万家(含乐购中国)、新华超市、联华超市、步步高超市、华联大卖场、家家悦超市、尚书永辉超市、莲花超市、物美、大润发等。同时,它还以其冷链物流体系直接从外地向中国知名在线零售商京东(JD.com)供货。不同于主要从中国采购和销售产品的大太阳,我们的绝大多数产品都是从国外采购的。
鲜美小姐(每日优鲜).Miss Fresh(美日优鲜)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线上到线下的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生鲜产品的配送服务,包括水果、蔬菜、肉蛋、海鲜、乳制品、饮料,以及其他日常餐饮和生活用品。该公司在中国约10个拥有冷链配送网络的大城市运营。我们相信,我们有更稳定的供应,因此,可以提供更具竞争力的价格产品。

 

我们保持对这些竞争对手的主导地位的策略一直是加快智能微集市的布局,在技术创新中保持优势,并在整个温控供应链中保持卓越的透明度,探索团购机会,继续运行更高效的供应链,并以产品从收获到消费的更快移动来维持竞争优势。

 

知识产权

 

我们目前持有包括http://www.lohas.sh/en在内的三个注册商标、37项软件着作权和三个域名。我们相信,我们的知识产权是宝贵的资产,加强了我们的客户对我们乐活品牌产品的良好印象。我们认为这些知识产权具有实质重要性,并积极捍卫和执行这些知识产权。我们寻求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通过结合商标和版权保护法律在中国,以及通过保密协议和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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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们正在使用的一些重要商标,包括,均为乐活农业持股99.333334%的股东深圳乐活所有。乐活农业于2019年8月17日与深圳乐活订立商标许可协议,据此,我们取得于彼等各自有效期内使用该等商标的独家许可。我们必须在中国商标局批准的各自服务范围内使用这些商标。然而,我们对部分商标的使用可能被认为超出授权使用范围,因此,我们可能被深圳乐活视为违反商标许可协议,甚至可能被声称我们的活动或我们销售的产品侵犯、不当使用或以其他方式侵犯其他方的知识产权。见“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我们可能受到知识产权侵权索赔或第三方的其他指控,这些指控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设施

 

公司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星海大道三街19单元香江金融中心(工业区)。我们于2020年1月搬进香江金融中心2202室、2203室、2214室、2215室及2216室,并于2020年1月31日终止先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依思博软件大厦的租赁空间。于2020年8月10日,我们将位于香江金融中心的办公室更改为其2212A室、2213室及2214B室,并于2020年8月10日就此订立租赁协议,据此,我们租赁面积约306.5平方米,月租金为人民币42910元(约6540美元),为期3年。月租将于租期内由第三年初或2022年8月10日起增加至人民币45,056元。与我们的租赁设施相关的风险,见“-与我们的商业和工业相关的风险-我们的租赁财产利益可能存在缺陷,可能导致索赔、罚款、运营成本增加或以其他方式损害我们的业务”。我们相信,我们将能够获得足够的设施,主要是通过租赁,以适应我们未来的扩展计划。

 

雇员

 

截至2020年12月1日,我们共有30名员工,下表按职能列示了我们的员工数量。

 

 

函数

  199年
雇员
管理   3
金融   4
采购   8
技术   1
市场营销与销售   9
战略   1
后勤   2
品牌管理   2
共计   30

 

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向市、省政府组织的各种法定职工福利计划缴款,包括养老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计划以及住房公积金。根据中国法律,我们必须按雇员薪金、花红及某些津贴的指定百分比,向雇员福利计划供款,最高限额由当地政府不时指定。我们相信,在雇佣事宜上,我们完全符合适用的中国法律。

 

我们和我们的骨干员工签订标准的劳动合同。与我们的关键人员的劳动合同通常包括一项保密协议,要求雇员在受雇期间保护我们的机密信息。此外,禁止雇员与第三方订立另一雇佣关系,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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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雇员都不受集体谈判协议的约束。我们认为我们与员工的关系良好,从未发生过罢工或重大停工事件。

 

保险

 

为了雇员的利益,我们向指定的政府机构支付各种法定雇员福利,包括住房基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我们累计责任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的平安食品安全保险已经到期,未来我们打算续期。此外,我们没有经营中断保险,一般的第三方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或关键人物保险。

 

法律程序

 

有时,我们可能会卷入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诉讼和法律诉讼。然而,诉讼受制于固有的不确定性,以及这些或其他事项可能不时产生的不利结果,可能损害我们的业务。除下文所披露者外,我们目前并不知悉任何该等法律程序或声称将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0年3月16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浦发银行”)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简称“福田法院”)起诉深圳乐活、乐活供应链、乐活农业、YanYue Zhang、Weijun Huang,(i)要求深圳乐活偿还截至2020年3月11日约人民币1659万元(约合231万美元)的贷款本息,以及此后累计至全部偿还贷款为止的利息;(ii)要求乐活供应链、乐活农业、YanYue Zhang及Weijun Huang以履行彼等于贷款项下的担保责任;及(iii)要求上述被告支付其诉讼费用。鉴于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中小企业担保”)已支付部分贷款本息金额约为人民币1332万元(约合188万美元),在案件审理中,浦发银行降低了其寻求的金额。2020年4月9日,因浦发银行申请,福田法院发出书面通知,通知公司深圳乐活、乐活供应链、乐活农业部分银行账户自2020年3月24日起被冻结一年。2020年9月15日,深圳乐活向福田法院提出请求,请求法院延期三个月判决,以便双方有更多时间协商和解。截至2020年12月1日,浦发银行提起的诉讼中,福田法院尚未作出判决。

 

中小企业担保于2020年4月2日向福田法院对深圳乐活、乐活供应链、乐活农业、YanYue Zhang、Weijun Huang及Ningning Dong提出投诉,(i)要求深圳乐活偿还其已代表深圳乐活向浦发银行支付的款项、利息、违约罚款及其他开支,合共截至2020年4月1日止约人民币14.72元(约224万美元),以及其后累计至全数偿还前述款项为止的利息;(ii)要求深圳乐活支付其诉讼费用;(iii)要求乐活供应链、乐活农业、YanYue Zhang、Weijun Huang及Ningning Dong对前述申索分别承担连带责任;(iv)要求处置乐活供应链于12月1日起计24个月内发生或存在的应收账款,2018及确认中小企业担保对该等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付权,但以上文(i)及(ii)项申索的金额为限;及(v)要求处置该等物业的YanYue Zhang及Weijun Huang已向中小企业担保承诺作为抵押品,并确认中小企业担保对该等物业享有优先受付权,但以上文(i)及(ii)项申索的金额为限。福田法院于2020年7月22日就中小企业担保提起的诉讼作出判决,判令深圳乐活偿还中小企业担保已向浦发银行支付的金额及其自2020年3月26日起至全数偿还为止按年利率17%计提的利息,并持有乐活供应链、乐活农业、YanYue Zhang、黄伟俊、董宁宁对中小企业担保负有连带清偿责任,中小企业担保享有优先受偿权。截至2020年12月1日,我们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上诉法院推翻福田法院的判决,将因中小企业担保到期还款金额适用的利率变更为与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相等的利率。

 

2019年8月15日,Ronghui Xie向福田法院对Yanyue Zhang提起诉讼,指控Yanyue Zhang先生同意根据他们日期为2018年10月10日的协议,以每股人民币25元(约合3.53美元)的价格回购Ronghui Xie先生持有的20,00股深圳乐活股票,总计人民币500万元(约合705,706美元),但Yanyue Zhang先生未能向Ronghui Xie先生支付人民币400万元(约合564,565美元)的回购对价。Rong Hui Xie因此要求福田法院判令YanYue Zhang(i)偿还人民币400万元(约564,565美元)以及自2019年1月1日起计至按月息2%悉数偿还为止的利息,及(ii)支付诉讼费用。深圳乐活和乐活农业在此次投诉中被列为第三方。2019年9月16日,因谢荣辉申请,福田法院出具书面通知,告知张燕跃其持有的深圳乐活121249股股票及50%房产分别自2019年9月6日、2019年9月9日起被冻结三年,其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的银行账户自2019年9月4日起被冻结一年。YanYue Zhang实益拥有40,871,000股深圳乐活的股票,其于2020年12月1日的已发行股票总数为50,000,00股。2020年6月15日,福田法院就荣晖谢提起的诉讼作出判决,判令YanYue Zhang偿还荣晖谢人民币400万元(约合564565美元),以及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应计利息,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及自8月20日起应计利息,2019年至2019年以与中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报价利率相等的利率全额偿还。截至2020年12月1日,谢荣辉尚未就该判决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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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条例

 

本节概述影响我们在中国的业务活动或我们股东从我们获得股息和其他分配的权利的最重要的法律、规则和条例。

 

公司法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常委会”)于1993年12月29日颁布,自1994年7月1日起生效,并经199年12月25日、2004年8月28日、2005年10月27日、2013年12月28日及2018年10月26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实体在中国的设立、经营及管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作了界定。

 

乐活WFOE、乐活农业及其附属公司均为根据中国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除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外,外商投资公司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关于食品工业的条例

 

食物分销牌照

 

根据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5年8月31日颁布并于2017年11月17日最新修订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在中国境内从事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的实体应当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有效期五年。乐活农业和乐活供应链分别获得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物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又称《食品安全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9年2月28日颁布,最近一次修订于201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于2009年7月20日由国务院发布,最近一次修订于2019年10月11日。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廉洁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食品召回制度

 

国家还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建立了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即《食品召回办法》,由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5年3月11日发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食品召回办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是食品安全的首要责任人,承担召回和处置不安全食品的义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发现生产、销售的食品不安全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采取必要措施,防范、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食品生产企业明知生产的食品不安全的,应当主动召回。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将食品召回分为三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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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召回:食用后已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健康损害或死亡的食品,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在知悉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召回计划。

 

二级召回:食用后已造成或可能造成普通健康损害的食品,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在知悉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召回计划。

 

三级召回:食品标签、标志有虚假标示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在知悉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召回计划。有不合格标签或者标志的食品食用后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予以纠正,可以自愿召回。

 

消费者保护

 

根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因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遭受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赔偿。生产者或经销商必须按要求作出赔偿,不得推卸责任。支付补偿者有权从责任方获得补偿。生产者明知生产或者销售者明知销售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也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

 

根据193年10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并于2013年10月25日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2月2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并于2018年12月29日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或者其他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有权向经销商或者产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根据2009年12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并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生产者对其缺陷产品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经销商对其自身过错造成的缺陷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关于网上交易的规定

 

根据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6年7月13日发布并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调查办法》,通过自有网络平台从事网络食品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还应当向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编号。未向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可以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乐活农业已向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于2019年11月15日取得备案确认书。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8年8月31日颁布并于2019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及工商总局于2014年1月26日颁布并于2014年3月15日生效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

 

货物进出口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的主要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登记管理规定》。

 

根据194年5月1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并分别于2004年4月6日和2016年11月7日修订的《对外贸易法》,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从事货物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海关不予办理的,应当拒绝办理该对外贸易经营者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结关手续。合法注册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有权在其经营范围内作为其他当事人的代理人办理对外贸易业务。国家实行统一的商品质量评价制度,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进出口商品进行认证、检验、检疫。乐活供应链已完成备案登记,并于2015年12月7日取得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的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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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所有进出境货物均须在设有海关的地点进出境,并须由发货人或收件人或由发货人或收件人委托的代表申报及缴付关税,并经海关批准及登记。进出口货物的收货人、发货人和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单位登记管理的规定》依法向海关办理登记。禁止未经登记报关。乐活供应链已于2015年12月8日取得深圳海关颁发的注册证书。

 

进出口检验检疫条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8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即《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上一次修订于2018年12月29日。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家商检总局制定并调整实施强制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由商检机构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得销售、使用目录所列进口商品;经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口目录所列出口商品。出口商品依照本法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强制检验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商检机构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向商检机构申请检验。

 

根据2005年1月5日发布、2018年11月23日最后修订的《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在订立水果贸易合同或协议前,应当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申请办理水果检疫审批手续,并领取检疫许可证。检验检疫尚未完成的水果,应当存放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地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移动、出售或使用这种水果。

 

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检验的单位应当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托运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申请检验。乐活供应链已完成备案手续,并于2017年9月26日取得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备案确认书。

 

关于增值电信服务的条例

 

200年9月2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即《电信条例》,分别于2014年7月29日和2016年2月6日进行了修订。《电信条例》是中国管理电信服务的主要法律,规定了中国公司提供电信服务的一般监管框架。《电信条例》对“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作了区分。《电信条例》将增值电信服务界定为通过公共网络提供的电信和信息服务。根据《电信条例》,增值电信业务的商业经营者必须首先取得工信部或其省级对口单位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作为《电信条例》附件印发并于2019年6月6日最后更新的《电信业务目录》,将增值电信业务进一步划分为1类增值电信业务和2类增值电信业务两类。通过因特网提供的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处理业务和信息服务属于第2类增值电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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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3日,工信部修订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即《电信许可证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以补充电信条例。《电信许可证办法》规定了经营增值电信业务所需的许可证种类及取得该许可证的资格和程序。电信牌照办法还规定,在多个省份提供增值服务的运营商需获得跨区域牌照,而在一个省份提供增值服务的运营商则需获得省内牌照。任何电信服务运营商必须按照其许可证中的规范开展业务。

 

通过2016年8月1日起生效的《移动互联网应用信息服务管理条例》或《移动互联网应用信息服务管理条例》,加强对移动互联网应用或APP、信息服务的管理。MIAIS法规是为了规范应用程序、应用程序提供商(包括应用程序所有者或运营商)和在线应用程序商店而制定的。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APP的信息服务提供商必须取得相关资质。

 

MIAIS法规对应用程序提供商规定了一定的义务,包括:(一)通过手机号码向注册用户核实真实身份;(二)建立和完善用户信息安全保护机制;(三)建立和完善信息内容的核查和管理机制;对发布非法信息内容采取适当的制裁和措施;(四)保护和保障用户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五)尊重和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六)保存用户登录信息60天。,

 

从事《电信条例》和《电信业务目录》规定的增值电信业务。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乐活农业已取得通过互联网提供信息服务的增值电信服务经营许可证,或ICP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6月6日。

 

与医疗器械业务有关的规例

 

根据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医疗产品监督管理局前身)于2014年7月30日颁布并于2017年11月17日修订的《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涉及第I类医疗器械的经营活动不需要许可或备案,而涉及第II类医疗器械的经营活动需要向主管部门备案,涉及第III类医疗器械的经营活动需要政府批准。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与经营规模和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储存条件,并配备与其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部门或者人员。同时,需要有与其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从事涉及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企业,还应当有合格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从事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应当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供符合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相关标准的证明材料。从事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应当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符合从事该类医疗器械经营相关标准的证明材料。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并可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延长。

 

乐活供应链已完成备案手续,并于2020年2月26日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证书。该证书允许我们在冠状病毒大流行期间销售证书上列出的医用口罩等II类医疗器械。

 

与外国投资有关的条例

 

外商在中国境内的投资活动主要受《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或《目录》管辖,该目录由商务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7年6月28日联合发布,并于2017年7月28日生效。《目录》将外商投资产业分为“鼓励”、“限制”、“禁止”四大类,凡未列入其中一类的产业均视为“允许”。鼓励和允许的行业一般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企业。一些受限制的行业仅限于股权或契约型合资企业,而在某些情况下,中国合作伙伴必须持有此类合资企业的多数股权。此外,限制类项目的外国投资须经政府批准。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于禁止投资的行业。未列入《目录》的产业一般对外商投资开放,但中国其他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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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办法(负面清单)》,即负面清单(2020年版),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外商投资增值电信业务(不含电子商务业务、国内多方通信业务、商店及远期业务和呼叫中心业务)属于负面清单范围。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或《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条例》是外商直接投资中国电信企业的重要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条例》规定,禁止电信企业的外国投资者持有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的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50%以上的股权。此外,在中国投资增值电信企业的主要外国投资者必须在提供此类服务方面表现出积极的业绩记录和经验。此外,符合这些资格要求的外国投资者拟投资或设立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增值电信企业,必须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或其授权的当地对口部门的批准,这些部门在批准方面保留相当大的酌处权。

 

信息产业部于2006年7月13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外商投资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通知》,即《信息产业部2006年通知》,要求(一)外国投资者只能通过设立持有有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电信企业在中国境内经营电信业务;(二)境内许可证持有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国投资者出租、转让或出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任何资源,(三)增值电信服务提供者或其股东必须直接拥有其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域名和注册商标;(四)每个增值电信服务提供者必须拥有其获准经营业务所必需的设施,并在其许可证所涵盖的地理区域内维护这些设施;(五)所有增值电信服务提供者应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制定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省通信管理局作为地方电信业务主管部门,对不符合上述条件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吊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019年3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更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19年12月26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采用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于《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的领域投资,应当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投资条件。

 

鉴于上述限制及要求,我们透过合并后的VIE,乐活农业开展业务。

 

与海外投资有关的关系

 

根据商务部2014年9月6日发布并自2014年10月6日起施行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省商务厅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的实际情况,对企业境外投资进行备案或确认。除涉及敏感国家或者地区或者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外,对其他行业的境外投资,应当予以备案。地方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外商投资经备案确认后,证书上记载的外商投资事项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向备案确认的商务部或者省商务厅办理变更手续。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12月26日发布并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投资者在境外投资时,应当办理境外投资项目的确认或备案等手续,报送有关资料,并配合监督检查。投资者在境外投资,不得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损害中国的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投资者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实施的敏感项目,实行确认管理;投资者直接实施的非敏感项目,实行备案管理。投资者为当地企业,中方投资额在3亿美元以下的,备案机关为投资者注册地的省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投资者人数增加或者减少,投资地点或者项目主要内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中方投资金额比原批准确认或者备案金额增加20%以上或者增加1亿美元以上的,投资者应当在有关情况发生前向项目确认文件或者备案通知书的签发机关申请变更。接受确认或者备案管理的项目投资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确认或者备案机关应当责令其暂停或者停止实施项目,并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改正措施,对投资人和有关责任人给予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确认文件或者备案通知书实施项目的;(二)需要办理确认或者备案变更手续的,未经确认或者备案机关同意,擅自变更项目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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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4年7月4日发布了《关于境内居民境外投融资和特殊用途工具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或第37号文,并于2015年2月13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简化和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或第13号文。根据第37号通知,中国居民(机构和个人)在将其合法的境内外资产或股权投入特殊用途工具前,应当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境内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外商投资外汇登记手续。根据13号文,境内外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登记,可以按照13号文和《直接投资外汇交易业务指引》,直接向符合条件的银行办理。

 

与互联网资讯保安有关的关系及保障私隐的规例

 

中国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0年12月28日制定并于2009年8月27日修订了《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一)非法进入具有战略意义的计算机或者系统;(二)传播具有政治破坏性的信息;(三)泄露国家秘密;(四)传播虚假的商业信息;(五)侵犯知识产权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年,公安部修订了《国际联网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禁止利用互联网泄露国家秘密或者传播破坏社会稳定的材料。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办法的,公安部和地方安全局可以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关闭其网站。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8月29日发布的《刑法第九修正案》,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任何ICP提供者未按照适用法律的要求履行与互联网信息安全有关的义务,拒绝采取纠正措施的,对下列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一)大规模传播非法信息;(二)泄露用户个人信息造成的严重影响;(三)严重丢失犯罪活动证据;或(四)其他严重情况,以及(一)非法向他人出售或提供个人信息或(二)窃取或非法获取任何个人信息的任何个人或实体,在严重情况下将追究刑事责任。

 

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即《网络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为维护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网络安全法,要求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内的网络经营者,按照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维护网络安全稳定运行,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网络安全法》强调,任何使用网络的个人和组织,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维护公共秩序,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等非法活动,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违反《网络安全法》规定和要求的,可以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撤销备案、关闭网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工信部2011年12月发布的《关于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的若干规定》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收集任何用户个人信息或者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此类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必须明确告知用户收集和处理这类用户个人信息的方法、内容和目的,并且只能收集提供其服务所必需的这类信息。互联网资讯服务供应商亦须妥善保存用户的个人资料,如出现任何泄漏或可能泄漏用户个人资料的情况,网络借贷服务供应商必须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在严重情况下,立即向电讯监管当局作出报告。

 

此外,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12月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7月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令》,任何收集和使用用户个人信息都必须征得用户同意,遵守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和必要性,并在规定的目的、方法和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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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家监管机构于2015年7月联合发布的指引旨在(其中包括)要求服务提供商提高技术安全标准,并保护用户和交易信息。该准则还禁止服务提供商非法出售或披露用户的个人信息。根据2015年8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并于2015年11月生效的《刑法第九修正案》,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不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履行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义务,拒不改正的,因下列行为之一受到刑事处罚:(一)大规模传播非法信息;(二)泄露客户信息造成严重影响;(三)刑事证据严重丢失;(四)其他严重情节,任何个人或实体违反适用法律,向他人出售或提供个人信息,或窃取或非法获取任何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刑事处罚。

 

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条例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颁布了全面保护商标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修订)》于1982年8月23日颁布,后分别于1993年2月22日、2001年10月27日、2013年8月30日和2019年4月23日修订,并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于202年8月3日发布并于2014年4月29日修订的《商标法(2014年修订)实施条例》是保护注册商标的主要法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对商标注册实行“先备案”管理,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1990年通过,2001年、2010年修订)、《实施细则》(2002年8月8日通过,2011年、2013年修订)、《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1年12月20日发布,201年、2013年修订)对中国计算机软件的着作权进行了保护。根据本条例,软件所有人、被许可人和受让人可以向国家着作权管理中心或者其所在地分支机构办理软件权利登记,领取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法人着作权软件的保护期为五十年,自软件首次发布之日起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7年8月24日发布了《互联网域名保护管理办法》,自2017年11月11日起施行,根据本办法,域名申请人需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正式注册其域名。在完成注册程序后,申请人将成为该等域名的持有人。在中国,域名注册适用“先备案”原则。

 

我们采取了必要的机制,在中国登记、维护和实施知识产权。然而,我们不能向你保证,我们可以防止我们的知识产权被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使用,我们也不能保证我们的任何知识产权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的质疑。

 

与雇佣有关的规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全日制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有雇主必须以至少相当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补偿雇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可以处以罚款和其他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犯罪。

 

201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订,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对劳务派遣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根据这项法律,派遣工人有权同工同酬,但雇主雇用的派遣工人人数不得超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雇员总数的一定百分比。此外,派遣工人只能从事临时、辅助或替代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4年1月24日颁布并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派遣劳动者不得超过其员工总数的10%(既包括直聘员工,也包括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就此要求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在2016年3月1日前将其派遣劳动者人数减少至占其从业人员总数的10%以下。

 

中国法律法规要求中国企业参加一定比例的职工福利计划,包括社会保险基金,即养老保险计划、医疗保险计划、失业保险计划、工伤保险计划、生育保险计划和住房公积金,并向该计划或基金缴纳相当于一定比例的工资,包括奖金和津贴,指当地政府不时在其经营业务的地点或其所在地点指定的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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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和《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中国企业应当为职工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企业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提供社会保险,并代职工缴纳或者扣缴有关社会保险费。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0年10月2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最近一次于2018年12月29日更新,合并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详细阐述了不符合社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在没有不可抗力原因的情况下,雇主不得中止或减少对雇员的社会保险支付,否则,政府主管部门将有权强制雇主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社会保险,雇主可从违约的第一天起每天收取未支付社会保险的0.05%的罚款。如果雇主仍未在规定时限内缴款,可处以社会保险未缴款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国家法律顾问颁布并自1999年4月3日起施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2002年3月24日修订,2019年3月24日经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10号)部分修订,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用人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中国公司必须在适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并在委托银行开立每个雇员的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缴纳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禁止迟缴、少缴。用人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用人单位确有经济困难不能支付或者缴清住房公积金的,必须经用人单位工会许可和所在地住房公积金委员会批准后,用人单位方可暂停或者减少缴纳住房公积金。违反上述规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未为职工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登记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公司违反本条例规定,逾期未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有关外汇的规例

 

外汇兑换条例

 

根据196年1月29日颁布并于2008年8月5日最后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中国其他有关部门发布的各项规定,以外币支付贸易和劳务报酬、利息和股息等经常项目,无需国家外汇管理局事先批准,可按适当的程序要求办理。相比之下,为直接股权投资、贷款和投资汇回等资本项目的目的,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和将兑换的外币汇出中国境外,则须事先征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当地办事处的批准。

 

2015年2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简化和完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取消了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规定。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申请,可以向符合条件的银行提出,银行可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监督下审查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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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结汇管理办法的通知》于2015年3月30日发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本通知,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向银行结算其资本金账户中经外汇局确认货币出资权益的部分(或银行已办理货币出资入帐登记的部分)。暂时允许外商投资企业100%自行结汇;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经营范围内如实将资本用于自身经营目的;普通外商投资企业以结汇金额进行境内股权投资的,被投资企业应先办理境内再投资登记,并在登记地外汇局(银行)开立相应的结售汇账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发布,自2016年6月9日起施行。根据这一通知,在中国注册的企业也可以自行决定将其外债由外币兑换成人民币。本通知规定了资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外币资本和外债)项下外汇自主兑换的综合标准,适用于所有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本通知重申,由公司外币资本金转换而来的人民币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超出其经营范围的用途,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或其他投资,但在中国境内可以保证本金的银行理财产品除外,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外,转换后的人民币除不在经营范围内外,不得用于非关联企业贷款,不得用于建设、购置除房地产企业以外的非供企业自用的房地产。

 

2017年1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改革优化真实性和合规性核查的通知》,对境内机构向境外机构汇出利润的行为规定了若干资本管制措施,包括(i)银行必须通过审查关于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决议、税务备案记录原件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检查交易是否真实,(二)国内实体在汇出任何利润之前必须保留收入,以说明前几年的损失。此外,根据这一通知,国内实体必须详细说明资本来源和如何使用资本,并提供董事会决议、合同和其他证明,作为对外投资登记程序的一部分。

 

2019年10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跨境贸易投资的通知》,即日起施行(其中第8.2条除外)。通知取消了对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华资本股权投资的限制。此外,取消了对境内账户资金用于结汇变现资产的限制,放宽了对境外投资者保证金使用和结汇的限制。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也可将资本金、外债、境外上市收入等资本项目下的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无需逐项事先向银行提供材料进行真实性核查,资金用途应当真实,符合适用规则,符合现行资本项目收入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4年7月发布了《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用途车辆进行投融资和返程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或第37号文,取代《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用途车辆进行股权融资和返程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本条例旨在规管与中国居民或实体使用特别用途车辆在中国寻求境外投资及融资或进行往返投资有关的外汇事宜。第37号通知将“特殊目的载体”定义为中国居民或实体为寻求境外融资或进行境外投资而使用合法的在岸或境外资产或权益而直接或间接设立或控制的境外实体,而“往返投资”定义为中国居民或实体通过特殊目的载体在中国境内的直接投资,即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以获得所有权、控制权和经营权。第37号通知规定,中国居民或实体在向专用车辆捐款前,必须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办理外汇登记。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5年2月颁布《关于进一步简化和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工作的通知》,修订第37号文,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要求中国居民或实体设立或控制境外投资或融资设立的境外实体,须向合格银行而非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

 

89

 

  

于第37号通告实施前已向特别用途车辆捐赠合法在岸或离岸权益或资产但未按规定取得登记的中国居民或实体,须向合资格银行登记其于特别用途车辆的拥有权权益或控制权。如果登记的特殊目的车辆发生重大变化,如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包括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名称和经营期限)、投资额增减、股份转让或交换、合并或分立等,则需对登记进行修订。不遵守第37号通知及其后通知规定的登记程序,或对通过往返投资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控制人作虚假陈述或不披露,可能导致对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活动施加限制,包括向其境外母公司或关联公司支付股息和其他分配,如任何资本减少、股份转让或清算所得,及境外母公司的资金流入,并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相关中国居民或实体进行处罚。见“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与中国居民投资离岸公司有关的中国法规可能使我们的中国居民实益拥有人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承担责任或受到处罚,限制我们向中国子公司注资的能力,或限制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或分配利润的能力。”

 

关于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2年2月发布了《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公开上市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即《股票激励计划通知》,取代了国家外汇管理局2007年3月发布的此前规则。根据《股票激励计划通知》及其他有关规则及规定,境外上市公司参与股票激励计划的中国居民须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及办理若干其他手续。股票激励计划的参与者如为中国居民,须透过合资格的中国代理人办理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及其他手续,该代理人可为境外上市公司的中国附属公司或由中国附属公司委任的另一合资格机构。此外,倘股票激励计划、中国代理人或其他重大变动有任何重大变动,中国代理人须更新相关登记。中国代理人必须代表有权行使雇员股票期权的中国居民,就中国居民行使雇员股票期权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申请每年支付外币的额度。中国居民根据已授出的股票激励计划出售股份所得的外汇收益及境外上市公司派发的股息,须于派发予该等中国居民前汇入中国代理人于中国开设的银行账户。

 

我们拟于本次发售后采纳股份激励计划,据此,我们将有权酌情向合资格参与者授予激励及奖励。我们计划建议根据我们的股份激励计划获得授予者根据股票激励计划通知办理相关外汇事宜。但我们不能保证所有获授股权激励的员工都能完全按照股票激励计划通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成功登记。见“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任何不遵守中国有关员工持股激励计划的规定的行为可能会使中国计划参与者或我们受到罚款和其他法律或行政处罚”。

 

关于股息分配的条例

 

规管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股息分派的主要法律及法规包括分别于2004年、2005年、2013年及2018年修订的《中国公司法》,以及于2019年3月15日颁布的《外商投资法》,在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仅可从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法规厘定的留存收益(如有的话)中支付股息。除有关外国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外,中国公司须拨出税后利润的至少10%作为法定储备资金,直至该等储备资金的累积金额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为止。中国公司在弥补以前会计年度的任何亏损之前,不得分配任何利润。前一会计年度留存的利润可与本会计年度的可分配利润一起分配。在我们目前的公司结构下,我们开曼群岛控股公司可能会依赖Lohas WFOE(一家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的股息支付,为我们可能有的任何现金和融资需求提供资金。对Lohas Agricultural向Lohas WFOE汇款的能力以及对Lohas WFOE向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的限制,可能会限制我们获得这些实体的业务所产生的现金的能力。见"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我们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我们的合并VIE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权分配,为境外现金和融资需求提供资金。

 

90

 

 

与海外上市有关的规例

 

2006年8月8日,商务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6家中国监管机构联合发布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条例》,即《并购重组规则》,自2006年9月8日起生效,并于2009年6月22日进行了修订。除其他外,本条例规定,由中国公司或个人或中国公民设立或控制的境外公司,如有意收购与中国公民有关联的任何其他中国境内公司的股权或资产,必须提交商务部批准。并购规则还要求,为境外上市目的组建并由中国公民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外特殊目的载体,在境外上市并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交易该特殊目的载体的证券前,应当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国务院于197年6月20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规定未上市的中资投资公司和在境外注册的中资控股上市公司,不得申请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涉及境内资产不足三(3)年的公司。有特殊情况的,必须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然后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审核批准。在这些市场上市活动结束时,持有境内股东权利的单位必须将案件详情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见"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根据中国的规定,本次发行可能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该条例还为外国投资者进行的收购规定了更为复杂的程序,这可能使我们更难通过收购实现增长。"

 

与税务有关的规例

 

股息预扣税款

 

2007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企业所得税法》,该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最近一次修订于2018年12月29日。国务院于2007年12月6日发布了《经济过渡期实施细则》,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4月23日部分修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向外国企业投资者支付的股息,应当缴纳10%的扣缴税款,除非该外国投资者的注册地与中国订有税收条约,规定了优惠的扣缴安排。中国政府与香港政府于2006年8月21日订立中国内地与香港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及防止就所得税逃税的安排,或该安排。根据安排,中国居民企业向香港居民支付的股息,适用5%的扣缴税率,但该香港居民须直接持有中国居民企业最少25%的股本权益,反之亦然。否则,预扣税率将为10%。根据2009年2月20日起生效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协议股息条款适用问题的通知,直接持有中国公司一定比例(通常为25%或10%)股权的税务协议另一缔约方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有权享受税收协议规定的税收待遇:(一)取得股息的纳税人为公司;(二)该纳税人直接持有的中国公司的股权和有表决权股份达到规定的比例;(三)该纳税人直接拥有的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在取得股息前12个月内的任何时候达到规定的比例红利的获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15年8月27日发布、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2018年6月15日部分修订的《非居民纳税人税收约定待遇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非居民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期间或通过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申报期间享受约定待遇,并接受税务机关后续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条约福利管理办法》的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非居民纳税人可通过“资格自我评估、申领条约福利、保留备查文件”机制享受税收条约福利。非居民纳税人经自我评估有资格享受条约福利的,只要已收集并保留相关证明文件,供税务机关在申报后管理过程中查阅,即可相应地要求享受条约福利。

 

91

 

 

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均须在中国纳税。居民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或者依照外国法律设立的、但实际上或者实际上受中国境内控制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法律组建,实际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机构或者场所,或者虽无设立机构或者场所,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收入的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实施条例,统一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但是,非居民企业未在中国境内设立常设机构或者场所,或者虽在中国境内设立常设机构或者场所,但其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有关收入与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设机构或者场所没有实际关系的,对其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7年10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从源头上代扣代缴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即第37号公告,取代2009年1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企业股份转让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及部分取代及补充国家税务总局于2015年2月3日发布的《关于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资产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或第7号公告项下的规则。根据第7号公报,非中国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资产,包括在中国居民企业中的股权,如果这种安排没有合理的商业目的,而且是为了避免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而设立的,则可重新定性为直接转让中国应税资产。因此,从这种间接转让中获得的收益可能要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就中国机构资产的间接离岸转移而言,有关收益须视为与中国机构有效相关,因此包括在其企业所得税申报内,因此须按25%的税率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如有关转让涉及在中国的不动产或对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投资,而该企业与中国设立的非居民企业并无有效联系,则适用10%的中国企业所得税,但须受适用税务条约或类似安排所提供的优惠税务待遇所规限,而有责任作出转让付款的一方则有代扣代缴义务。第三十七条扣缴义务人应当自代扣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代扣代缴税款。第37号公报和第7号公报均不适用于投资者通过公开证券交易所出售股票的交易,如果这些股票是通过公开证券交易所交易获得的。见“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我们和我们的现有股东在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或归属于中国设立的非中国公司的其他资产,或归属于非中国公司在中国拥有的不动产方面面临不确定性”。

 

增值税

 

根据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颁布并于2017年11月19日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中国财政部于1993年12月25日颁布并于20110月28日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更换服务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口货物,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率为17%。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8年4月4日发布并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适用于任何纳税人增值税应税货物销售或进口的17%和11%税率应分别调整为16%和10%。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于2019年3月20日发布并于2019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适用的税率由16%调整为13%,适用10%的税率调整为9%。

 

92

 

 

管理

 

董事及执行人员

 

下表列出了有关我们的董事和执行人员的某些信息。

 

姓名

  年龄   位置
张延悦   45   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Xiaoqin Tan   43   首席财务官
单佳慧   44   董事兼首席文化官
黄伟俊*   46   董事
Jengren Michael Hwang*   62   独立董事被提名人
Y.Tristan Kuo*   65   独立董事被提名人
小赵*   53   独立董事被提名人

 

* 我们打算任命黄俊仁(Jengren Michael Hwang)、郭士泰(Y.Tristan Kuo)和肖昭(Xiao Zhao)为我们的独立董事,自SEC宣布我们在F-1表格上的注册声明生效之日起生效,本招股说明书是该表格的一部分。Weijun Huang拟于上述三名独立董事获委任后辞任董事。

 

张燕月。张先生自我们于2019年1月成立以来一直担任我们的董事会成员,并自2019年8月起担任我们的主席兼行政总裁。张先生是我公司创始人,2013年创立乐活农业。2003年成立乐活移动物联网交易平台,推广乐活理念,倡导乐活消费和乐活文化。此前曾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网络工程师、网络部副经理。2014年3月,张先生被评为“亚洲人物”,2015年被评为“亚太互联网行业领军人物”。2018年,被评为“第十六届深圳企业创新纪录--自主创新领军人物”。张先生现任中国安全生产协议区块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先生拥有北京邮电大学移动通信专业学士学位。2019年7月,他被阿纳海姆大学授予荣誉人文博士学位。

 

谭小琴。谭女士自2019年8月起担任我们的首席财务官。Tan女士在国际金融、股权投资、公司治理和业务方面有10多年的经验。2016年5月至2018年6月,谭女士担任清华青大创新投资基金总经理助理兼首席投资官,在该基金从事基金设立和股权投资。2015年3月至2016年5月,她在渣打银行(深圳)工作。201年3月至2015年3月,任深圳英维特电气美国办事处市场管理副总裁。2007年10月至2012年2月,在加拿大多伦多Woodgreen社区服务公司担任AP/AR会计师,2000年9月至2002年10月,在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工作。陈女士拥有深圳大学和百年学院(加拿大)会计学学位和皇家公路大学(加拿大)MBA学位。

 

单嘉慧。单女士自2019年8月起担任我们的董事兼首席文化官,自2013年11月起担任深圳乐活首席文化官。单女士拥有超过15年的管理经验。2013年3月至2013年10月,她2015年10月任中国深圳海纳传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3年2月,单女士任广东隆源创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12月至2012年8月,任深圳市嘉宏发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12月至2010年11月,单女士担任深圳市裕开诚哈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单先生拥有湖北经济学院市场营销学学士学位。

 

黄伟俊。黄女士自我们于2019年1月成立以来一直担任我们的董事。黄女士拥有超过15年的管理经验。2014年1月至2015年9月,任深圳市百年健康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年10月至2019年6月,担任乐活供应链财务负责人。2019年6月至今,她是深圳乐活财务负责人。黄女士于1996年毕业于桂林航天科技大学,拥有会计学副学位。

 

93

 

 

黄俊仁(音译)。黄先生已同意被任命为我们的董事会成员,自证券交易委员会宣布我们在F-1表格上的注册声明生效之日起生效,本招股说明书是其中的一部分。黄先生在会计和财务方面有20多年的经验。自2017年8月起,黄先生一直担任会计师事务所Hwang&Associates CPA LLC的合伙人。在此之前,他于2016年10月至2017年7月担任大陆汽车公司首席财务官。2014年6月至2016年10月,任钢铁制造商俄罗斯联合冶金集团钢管部门美国分公司首席财务官。在此之前,黄先生曾担任多家公司的首席财务官,包括大众汽车集团大型柴油发动机和工业压缩机部门的美国分公司、贝克能源有限公司国际部,以及总部位于荷兰的飞利浦在亚太地区的视频图片事业群。也曾任三菱重工株式会社重型叉车部经理、MHI美国分公司会计部经理。黄先生拥有中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士学位、休斯顿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并在德克萨斯州担任注册会计师。

 

县治崔斯坦(Tristan)。郭先生已同意被任命为我们的董事会成员,自证券交易委员会宣布我们在F-1表格上的注册声明有效之日起生效,本招股说明书是其中的一部分。郭先生在生物制药、制造业、大宗商品贸易和银行业拥有30多年的会计、融资和信息系统经验,并在美国和国际多家公共和私营公司担任首席财务官、首席信息官和主计长。郭先生目前是AerkommInc.(OTCQXAKOM)的首席财务官兼财务主管。AerkommInc.是美国机上娱乐和连接(IFEC)解决方案的全方位服务开发阶段提供商。自2019年11月以来,郭先生一直担任东方文化控股有限公司(Oriental Culture Holding Ltd.)的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席,东方文化控股有限公司是中国收藏品和艺术品电子商务服务的在线提供商。郭先生于2016年4月至2020年2月期间担任Nutrastar International,Inc.(OTCPK:NUIN)投资者关系副总裁。郭先生还在2015年8月至2017年4月期间担任个人改善研讨会提供商Success Holding Group International,Inc.的首席财务官。此前,他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8月担任管理和咨询服务公司Tatum的CFO/CIO合伙人,2014年8月至2015年5月担任KBS Fashion Group Limited(NASDAQ:KBSF)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席,201年6月至2013年11月担任Crown Bioscience,Inc.首席财务官。在此之前,郭先生于2008年6月至2012年5月期间担任中国生物制药公司China Biologic Products,Inc.(NASDAQ:CBPO)的首席财务官,并于2007年9月至2008年5月期间担任其财务副总裁。在此之前,郭先生曾于2007年2月至8月在来宝集团香港公司担任高级业务分析经理,并于2002年12月至2007年1月在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大市的一家上市公司Cuisine Solution公司担任财务总监、副总裁和首席财务官。郭先生还于2001年和2002年在宾夕法尼亚州莫纳卡担任美国锌公司信息系统副总裁,并于191年至2001年在马里兰州巴尔的摩担任WISE金属集团首席信息官和主计长。郭先生在俄亥俄州立大学获得会计学硕士学位,在台北东吴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

 

小赵。赵先生已同意被任命为我们的董事会成员,自SEC宣布我们在F-1表格上的注册声明生效之日起生效,本招股说明书是其中的一部分。自2007年12月以来,赵先生一直担任Cypress Leadership Institute的董事长兼首席经济学家,Cypress Leadership Institute是一家提供管理咨询服务的公司。2005年5月至今,任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年9月至2005年1月,任国务院国资委宏观战略部部长。198年3月至2002年9月,在国家经贸委经济政策协调司工作。赵先生拥有山东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他曾在哈佛大学、戈登-康维尔神学院、香港浸会大学及其他多所大学担任访问学者。他发表了许多关于经济学的文章。他被认为是中国大陆最活跃、最有影响力的青年经济学家之一,并被《南方人物周刊》评为“当代青年领袖”。

 

除Huang Weijun女士为Zhang YanYue先生的妻子外,本公司任何董事及执行人员之间并无任何其他家庭关系。并无与主要股东、客户、供应商或其他人士订立任何安排或谅解,据此,上述人士获选为董事或高级管理层成员。

 

董事会

 

纳斯达克上市规则一般要求发行人董事会的多数成员必须由独立董事组成。我们的董事会将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关于我们在F-1表格上的注册声明的有效性声明,本招股说明书是F-1表格的一部分。

 

董事无需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即有资格担任董事。本公司董事会可行使本公司的一切权力,借钱、抵押或押记本公司的业务、财产及未赎回资本,并在借钱时发行债权证、债券及其他证券,或作为本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债务、法律责任或义务的保证。

 

94

 

 

董事会辖下委员会

 

本次发行完成前,我们拟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及公司治理委员会。我们打算在完成这一提议之前为这三个委员会中的每一个通过一项宪章。每个委员会的成员和职能说明如下。

 

审计委员会

 

我们的审计委员会将由Jengren Michael Hwang、Y.Tristan Kuo和Xiao三名独立董事组成,由Y.Tristan Kuo担任主席。在任命我们的独立董事时,我们的董事会将确定每位董事均满足《交易法》第10A-3条和《纳斯达克市场规则》第5605(c)(2)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我们希望确定郭先生是否符合“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的资格。审计委员会将监督我们的会计和财务报告程序以及对我们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审计工作委员会除其他外,将负责:

 

任命独立审计员,并预先批准独立审计员允许提供的所有审计和非审计服务;

与独立审计员一起审查任何审计问题或困难以及管理层的反应;

与管理层和独立审计师讨论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

审查我们的会计和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以及为监测和控制重大财务风险而采取的任何步骤;

审议通过所有拟进行的关联交易;

分别和定期与管理层和独立审计师举行会议;以及

监察我们的商业行为及道德守则的遵守情况,包括检讨我们的程序是否足够及有效,以确保适当地遵守守则。

 

赔偿委员会

 

我们的薪酬委员会将由Jengren Michael Hwang、Y.Tristan Kuo和Xiao三位独立董事组成,由Jengren Michael Hwang担任主席。在任命我们的独立董事时,我们的董事会将确定每位董事均满足《交易法》第10A-3条和《纳斯达克市场规则》第5605(d)(2)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薪酬委员会将协助董事会审核及批准与本公司董事及执行人员有关的薪酬架构,包括所有形式的薪酬。我们的首席执行官不得出席任何讨论其薪酬的委员会会议。赔偿委员会除其他外,将负责:

 

检讨及批准,或建议董事会批准我们行政总裁及其他行政人员的薪酬;

检讨及建议董事会就我们非雇员董事的薪酬作出决定;

定期检讨及批准任何奖励薪酬或股权计划、计划或类似安排;及

只有在考虑到与薪酬顾问、法律顾问或其他顾问独立于管理层有关的所有因素后,才能选择这些顾问。

 

95

 

 

提名及公司管治委员会

 

我们的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将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是Jengren Michael Hwang、Y.Tristan Kuo和Xiao,并将由Xiao Zhao担任主席。在任命我们的独立董事时,我们的董事会将确定每位董事均满足《交易法》第10A-3条和《纳斯达克市场规则》第5605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将协助董事会挑选有资格成为我们董事的个人,并确定董事会及其委员会的组成。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除其他外,将负责:

 

挑选及向董事会推荐由股东选举或由董事会委任的获提名人;

每年与董事会一起审查董事会目前的组成情况,包括独立性、知识、技能、经验和多样性等特点;

就董事会会议的频率和结构提出建议,并监测董事会各委员会的运作情况;以及

就公司管治的法律及实务的重大发展,以及我们遵守适用的法律及规例的情况,定期向董事会提供意见,并就公司管治的所有事宜及须采取的补救行动,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的职责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本公司董事对本公司负有诚信责任,以诚实、诚信及符合本公司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我们的董事们也有责任以技巧和谨慎的态度行事。以前曾认为,董事在履行职责时不必表现出比其知识和经验所能合理预期的更高程度的技能。然而,英国和英联邦法院在所需的技能和照料方面已走向客观标准,开曼群岛很可能会遵循这些标准。在履行其对我们的注意义务时,我们的董事必须确保遵守我们不时修订及重述的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如果违反董事应尽的义务,本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在有限的特殊情况下,如果董事的责任被违反,股东可能有权以我们的名义要求损害赔偿。有关开曼群岛法律规定的公司治理标准的更多信息,请参阅“股本说明-公司法中的差异”。

 

董事如对与本公司订立的合约或建议订立的合约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须在本公司董事会议上申报其利害关系的性质。董事即使在任何合约、建议合约或安排中有利害关系,仍可就该合约、建议合约或安排进行表决,而如他在表决中有利害关系,则他的表决须计算在内,并可在考虑任何该等合约或建议合约或安排的董事会议的法定人数内计算在内。本公司董事会可行使本公司的一切权力,借钱、抵押或押记本公司的业务、财产及未赎回资本,并在借钱时发行债权证、债券及其他证券,或作为本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债务、法律责任或义务的保证。

 

我们董事会的职能和权力包括:

 

召开股东周年大会,并在该等会议上向股东报告其工作;
宣布股息和分配;
任命官员和确定官员的任期;
行使本公司的借款权,抵押本公司的财产
批准转让本公司股份,包括将该等股份登记在本公司股份登记册内。

 

董事及高级人员的任期

 

我们的官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由董事会酌情决定。我们的董事不受任期限制,任期直至股东以普通决议案将其免职,或直至其任期届满或其继任人已获选举及符合资格为止。除其他外,如有以下情况,董事将自动被免职,处长(i)去世;(ii)破产或与其债权人作出任何一般安排或组成;(iii)被发现精神不健全或变得精神不健全;(iv)借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而辞职;(v)被法律禁止担任董事;及(vi)依据本公司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的任何其他条文而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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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和赔偿协议

 

我们打算与我们的每一位行政人员签订雇用协议。我们的行政人员将被聘用一段指定的时间,除非我们或行政人员事先通知终止该等聘用,否则该期间将自动延长。我们可因行政人员的某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严重或持续违反或不遵守雇用条款和条件的承诺、被判定犯有委员会认为不影响行政人员职务的刑事罪以外的其他罪行、故意不服从合法合理的命令,而在任何时候无须通知或支付报酬而终止雇用,不当行为与适当和忠实地履行执行干事的实质性职责不一致、欺诈或不诚实、或习惯性地忽视其职责。执行干事可随时提前不少于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雇用。

 

每名执行干事已同意在雇用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期间和之后严格保密,未经书面同意,不得使用或向任何人、公司或其他实体透露任何机密资料。每名高级行政人员亦已同意将其所有发明、改进、设计、作者原创作品、公式、工序、物质组成、电脑软件程序、资料库、面具作品、概念及商业秘密转让予本公司,而该高级行政人员可单独或共同构思、发展或简化为实践,或安排构思、发展或简化为实践,在行政人员受雇于本公司期间,或与受雇范围有关,或利用本公司资源。此外,所有执行干事都同意受其协议中规定的不竞争和不招标限制的约束。具体而言,每一位行政人员都同意将他或她的全部工作时间和注意力放在我们的业务上,并尽最大努力发展我们的业务和利益。此外,每名执行人员已同意在其雇佣关系终止或雇佣协议届满后的一段期间内:(i)以股东、董事、雇员、合伙人、代理人或以其他方式与我们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直接或间接地经营或被雇用、涉及或感兴趣;(ii)招揽或引诱我们的任何用户、客户、代表或代理人;或(iii)雇用、招揽或引诱或企图雇用,招揽或引诱我们的任何官员、经理、顾问或雇员。

 

此外,每一位执行干事都同意在其任职期间,通常在最后一次任职日期之后的两年内,受不竞争和不招标限制的约束。具体而言,每一位执行干事均已同意不与我们的供应商、客户、用户或联系人或以我们代表的身份介绍给执行干事的其他人员或实体接触,以便与这些人员或实体开展业务,损害我们与这些人员或实体的业务关系;承担与任何竞争对手的雇用或向其提供服务,或以委托人、合作伙伴、许可人或其他身份从事业务,我们的任何竞争对手,未经我们明示同意;或(iii)未经我们明示同意,直接或间接寻求在执行人员终止之日或之后,或在终止之前一年受雇于我们的任何雇员的服务。

 

我们预期与董事及执行人员订立弥偿协议,据此,我们同意弥偿董事及执行人员因身为董事或执行人员而提出的申索所招致的若干法律责任及开支。

 

董事及高级人员的补偿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财政年度,我们向执行董事支付的现金薪酬及福利总额约为377,352美元,我们没有向我们的非执行董事支付任何薪酬。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我们的董事或执行人员均无收到任何股权奖励,包括期权、限制性股份或其他股权激励。我们并无预留或累算任何款项以提供退休金、退休金或其他类似福利予我们的执行人员及董事。法律要求Lohas WFOE、Lohas Agricultural及其子公司缴纳相当于每名雇员工资一定百分比的保险费,用于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其他法定福利以及住房公积金。

 

97

 

 

主要股东

 

下表列出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各类别普通股实益拥有人的资料,由(i)各董事及行政人员;(ii)所有董事及行政人员作为一个整体;及(iii)本公司已知每名人士实益拥有本类别普通股超过5%。

 

    受益所有权(1)                 所占百分比     所占百分比  
    A类普通股     B类普通股     占A类普通股的百分比(2)       占B类普通股的百分比(3)    

共计

发售前有投票权股份(四)

   

共计

发售后有投票权股份(4)(5)

 
董事及执行人员:                                    
YanYue Zhang董事长兼CEO(5)       15,500,000       9,500,000       86.73 %     100 %     96.37 %     92.82 %
Chiaoqin Tan,CFO     0       0       *       *       *       *  
单嘉慧,董事兼首席财务官     0       0       *       *       *       *  
黄伟俊,董事     0       0       *       *       *       *  
Jengren Michael Hwang,董事提名人     0       0       *       *       *       *  
Y.Tristan Kuo,导演提名人     0       0       *       *       *       *  
董事提名人肖昭     0       0       *       *       *       *  
全体董事及执行人员作为一个团体     15,500,000       9,500,000       86.73 %     100 %     96.37 %     92.82 %
其他主要股东:                                                
乐活世界(集团)有限公司(6)     15,500,000       9,500,000       86.73 %     100.00 %     96.37 %     92.82 %
JW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     2,189,782       0       12.25 %     *       3.35 %     3.23 %

 

 

* 不到1%。

 

(1) 实益拥有权是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确定的,一般包括对证券的表决权或投资权。除下文另有说明外,上文所列各实益拥有人就普通股拥有直接所有权及唯一投票权及投资权。对于上述每一受益所有人,60天内可行使的任何期权均已包含在分母中。

(2) 基于截至2020年12月1日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的17,872,273股A类普通股,A类普通股持有人有权每股一(1)票。

(3) 基于截至2020年12月1日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的9,500,000股B类普通股。B类普通股持有人有权每股获得五(5)票。每股B类普通股可于持有人选择的任何时间兑换为一(1)股A类普通股。

(4) 总有表决权股份的百分比代表对所有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总所有权,这两类普通股在所有事项上作为单一类别一起投票。

(5) 基于本次发行完成时在外流通的20,372,273股A类普通股,假设承销商不行使其超额配售,则发行在外流通的9,500,00股B类普通股。

(6) YanYue Zhang及其妻子Weijun Huang合计拥有深圳乐活约81.74%的股份,而深圳乐活则全资拥有乐活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张先生被视为对乐活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证券拥有唯一投票权及决定权。张先生否认该等证券的实益拥有权,但他在该等证券(如有的话)的金钱范围除外。

(7) 胡荣波为JW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对其持有的证券拥有投票权及决定权。胡先生否认该等证券的实益拥有权,但他在该等证券(如有的话)的金钱范围除外。

 

我们所有流通在外的普通股都没有在美国持有。除乐活世界(集团)公司持有的B类普通股外,我们的主要股东没有一家拥有与其他股东不同的投票权。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可能于其后日期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安排。

 

98

 

 

关联交易

 

合同安排

 

我们已与乐活农业及其股东(包括深圳乐活控股有限公司)订立合约安排。通过乐活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乐活间接拥有我们已发行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约96.37%的权益。我们的行政总裁兼主席张燕跃拥有深圳乐活约81.74%的股权。通过这些安排,我们对乐活农业的经营进行有效控制,并获得乐活农业的经济效益。有关合同安排的某些风险,见“公司历史和结构---我们的公司结构”,以及“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结构有关的风险”。

 

应收关联方款项

 

截至2017年、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深圳乐活应付我们的馀额分别约为177万美元、171万美元及0.9万美元。这笔款项包括乐活农业向深圳乐活提供的日常经营贷款。

 

截至2018年9月30日,由张燕岳先生控制的实体深圳市前海乐活移动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应付馀额约14万美元。该等结馀为我们就购买智能微集市单位而就深圳前海乐活移动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的服务而作出的预付款,详情如下。截至2019年9月30日,该未偿还馀额已结清。

 

截至2020年3月31日,深圳乐活应付我们的馀额约为123万美元,代表向深圳乐活提供贷款以供其日常营运。

 

应付关联方款项

 

截至2017年、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我们分别欠深圳乐活约27万美元、81万美元及315万美元。馀额包括应付深圳乐活的若干服务费及向深圳乐活借入的乐活供应链贷款。

 

截至2020年3月31日,我们分别欠深圳乐活及其他关联方约150万美元及16万美元。馀额包括应付深圳乐活的服务费及应付其他关联方的杂项。

 

关联方之间的担保

 

截至2018年9月30日,向中国银行借款的短期贷款馀额为24万美元,已于其后到期时悉数偿还。这笔贷款是为满足我们的营运资金需求而提供的。该短期借款由乐活农业借款,并由张燕跃先生和黄伟俊女士、深圳市高新技术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深圳乐活提供担保。

 

于2018年11月20日及2019年1月25日,乐活供应链与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海尔保理”)执行两份保理协议,据此,乐活供应链透过保理应付客户的应收款项人民币5904万元(约826万美元),获得总额为人民币4722万元(约61万美元)的贷款,而海尔保理对乐活供应链拥有追索权,因此,该等交易获确认为有抵押借款。该等借款乃提供予该公司以应付其营运资金需求。截至2019年9月30日,该公司已通过质押应收账款人民币6051万元(约合847万美元)担保应付海尔保理的短期及长期借款合计人民币4722万元(约合661万美元)。

 

2019年11月5日至2020年2月20日,乐活供应链向海尔保理支付到期借款共计人民币572万元(约合83万美元)。乐活供应链随后订立一系列新协议,以重续向海尔保理的剩馀有抵押借款人民币4150万元(约581万美元),并提供应收账款人民币7717万元(约1089万美元)作为质押。

 

随后,截至2020年12月1日,向海尔保理借款的本金及利息3151万元人民币(约合445万美元)发生违约。公司目前正与海尔保理协商达成还款时间表协议,截至2020年12月1日尚未签署该等协议。本次向海尔保理借款由公司关联方深圳乐活农业、公司董事长兼行政总裁张燕跃先生及其配偶、公司董事黄伟俊女士提供担保。

 

99

 

 

于2019年11月13日,该公司与中国互联网银行WeBank(“WeBank贷款”)订立最高信贷限额为人民币300万元(约42万美元)的非循环贷款融资,年利率为9.45%~10.08%。截至2020年3月31日,WeBank贷款馀额为人民币276万元(约合39万美元),其中人民币186万元(约合26万美元)将于12个月以上到期,并记录为长期借款。于2020年6月,该公司向WeBank额外借款人民币26万元(约0.04万美元)。截至2020年12月1日,WeBank贷款未偿还本金总额为人民币291万元(约合41万美元)。WEBANK贷款由张燕岳先生担保。

 

于2018年12月12日,深圳乐活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浦发银行”)订立流动资金贷款协议,内容有关提供金额为人民币2200万元(约308万美元)于首次提款日期起计12个月内到期的银行贷款。YanYue Zhang先生、Weijun Huang女士、乐活农业、乐活供应链及第三方中小企业担保各自已就深圳乐活的还款责任向浦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至深圳乐活在无还款情况下履行还款义务到期之日起两年。此外,张燕跃先生、Weijun Huang女士、乐活农业及乐活供应链各自向中小企业担保提供反担保,内容有关其就深圳乐活所借贷款向浦发银行提供担保。除了个人反担保外,张燕月先生和黄伟俊女士还将其房产抵押给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为其向浦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于2020年3月16日,浦发银行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福田法院”)对深圳乐活、乐活供应链、乐活农业、YanYue Zhang及Weijun Huang提出投诉,要求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人民币1659万元(约合231万美元)。截至2020年3月16日,YanYue Zhang先生及Weijun Huang女士各自签立承诺函,承诺将以其自有资产补偿乐活农业及乐活供应链因担保结欠浦发银行贷款而产生的任何或有损失。2020年3月23日,公司董事会秘书Ningning Dong女士为其在贷款上的担保向中小企业担保提供了追加反担保。于2020年3月25日,中小企业担保代表深圳乐活向浦发银行支付约人民币1332万元(约合188万美元)。2020年4月9日,经浦发银行申请,福田法院发出书面通知,通知公司深圳乐活、乐活供应链、乐活农业部分银行账户自2020年3月24日起被冻结一年。本银行贷款已由本公司以深圳乐活的无抵押、无息贷款形式使用。

 

2020年4月2日,中小企业担保向福田法院起诉深圳乐活、乐活供应链、乐活农业、张燕月、黄伟俊、宁宁东,要求偿还其已代深圳乐活向浦发银行支付的款项、应计利息、违约违约金、诉讼费用等费用。于2020年7月22日,福田法院就中小企业担保提起的诉讼订立判决,判令深圳乐活偿还中小企业担保人民币1332万元(约188万美元)连同自2020年3月26日起至全数偿还为止按年利率17%计息,并持有乐活供应链、乐活农业、YanYue Zhang、黄伟俊、董宁宁对中小企业担保负有连带清偿责任,中小企业担保享有优先受偿权。更多详情见第80页“商业-法律诉讼程序”。

 

Smart Micro Marts转让协议

 

于2018年10月8日,为发展我们的智能微集市业务,乐活农业以人民币78万元(约11万美元)向张燕岳先生控制的公司深圳前海乐活移动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收购30台智能微集市。这些设备已运抵广州和深圳,我们目前在这两个地方有智能微集市业务。

 

100

 

 

服务协议

 

于2019年1月1日,深圳乐活与乐活供应链订立服务协议,据此,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期间,深圳乐活授予乐活供应链使用深圳乐活全部知识产权的权利。此外,深圳乐活同意提供包括品牌管理、营销活动策划及执行、支持品牌推广等服务。作为交换,乐活供应链同意向深圳乐活支付每月服务费,金额为其每月收入的0.50%(不含税)。于2019年8月17日,订约方订立服务协议的补充,据此,深圳乐活与乐活供应链同意,服务协议不应适用于深圳乐活拥有的须受深圳乐活与乐活农业日期为2019年8月17日的商标许可协议规限的若干商标。于2020年1月1日,深圳乐活与乐活供应链重续本服务协议,据此,乐活供应链将继续就深圳乐活提供的服务向深圳乐活支付每月收入0.50%的服务费(不包括税项),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2月31日。

 

商标许可协议

 

于2019年8月17日,乐活农业与深圳乐活订立商标许可协议,据此,深圳乐活授予乐活农业在各自有效期内使用其于中国的六项商标的独家许可。乐活农业须在中国商标局授权的各自服务范围内使用该等商标。

 

就业和赔偿协议

 

见“管理----就业和补偿协议”。

 

101

 

 

股本说明

 

我们为开曼群岛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我们的事务受我们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以及开曼群岛公司法(2020年修订)所规管,下文简称公司法。

 

于2020年6月16日,我们对我们的普通股实施了一供二(1供2)的反向股份拆细。于本招股章程日期,我们的法定股本为250,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2美元,其中240,500,00股已指定为A类普通股,9,500,00股已指定为B类普通股。为免生疑问,下文所有提述“普通股”之处,须当作统称为我们的A类普通股及B类普通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的A类普通股17,872,273股,B类普通股9,500,00股。本次发行结束时,我们将已发行并发行在外的20,372,273股A类普通股(或承销商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的20,747,273股A类普通股),以及9,500,00股B类普通股。于发售完成前后,我们所有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均已及将获全数支付。

 

以下是本公司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以及《公司法》中有关本公司普通股的重要条款的摘要。

 

普通股

 

一般事务人员

 

我们所有流通在外的普通股都是全额支付和不可评估的。代表普通股的证书是以记名形式发行的。我们的股东为开曼群岛的非居民,可自由持有及投票其普通股。

 

红利

 

根据《公司法》和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我们普通股的持有人有权获得董事会可能宣布的股息。

 

表决权

 

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在提交股东表决的所有事项上作为一个类别一起投票。每一A类普通股有权就普通股有权表决的所有事项投一(1)票,每一B类普通股有权就普通股有权表决的所有事项投五(5)票。

 

除非需要投票表决,否则任何股东大会的表决都是举手表决。此种会议的主席或任何一位亲自出席的股东或代表可要求进行投票表决。

 

由股东通过的普通决议案需要在股东大会上以普通股所投赞成票的简单多数通过,而特别决议案则需要以普通股所投赞成票的不少于三分之二通过。更改公司名称或更改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等重要事宜,均须作出特别决议。

 

普通股的转让

 

除本公司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所载的限制外,本公司任何股东均可按通常或普通形式或本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任何其他形式,以转让文书转让其全部或任何普通股;但在任何出售、转让时,如持有人将B类普通股转让或处置予并非该持有人的联属人士或实体,则有效转让予新持有人的该等B类普通股须自动及即时转换为相等数目的A类普通股。

 

102

 

 

本公司董事会有绝对酌情权拒绝登记任何普通股的转让。本公司董事会亦可拒绝登记任何普通股的转让,除非:

 

转让书已递交本公司,并附有与其有关的普通股证书及本公司董事会可能合理要求的其他证据,以显示转让人作出转让的权利;

转让工具只涉及一类普通股;

转让文书如有需要,须加盖适当印花;

转让的普通股全部付清,不附带任何以我们为受益人的留置权;以及

任何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已支付予我们;及

转让给不超过四个共同持有人。

 

如本公司董事拒绝登记转让,则须于转让书递交日期后三个月内,将该项拒绝的通知送交转让人及受让人各一人。

 

转换

 

每份B类普通股可根据持有人的选择,在任何时间及无须支付任何额外款项的情况下,兑换为一(1)股缴足股款的A类普通股。A类普通股不可转换。

 

清理结束

 

在清盘或以其他方式(转换、赎回或购买普通股除外)返还资本后,可供普通股持有人分配的资产须按比例分配予普通股持有人。如果我们可供分配的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实收资本,则将对资产进行分配,以便由我们的股东按比例承担损失。

 

呼吁冻结普通股及没收普通股

 

本公司董事会可不时要求股东支付其普通股的任何未付款项。被要求支付但仍未支付的普通股将被没收。

 

赎回普通股

 

在不违反公司法及其他适用法律的规定下,我们可按董事会可能厘定的须予赎回的条款、由我们选择或由持有人选择、按董事会可能厘定的条款及方式发行普通股,包括动用资本。

 

股份权利的变更

 

如在任何时候,我们的股本分为不同类别的股份,则除《公司法》另有规定外,任何类别股份所附带的全部或任何特别权利,均可经该类别股份持有人的股东大会通过的特别决议案批准而予以更改。因此,任何类别股份的权利都不能在没有该类别所有股份的三分之二多数票的情况下被有害地改变。除非某类别股份的发行条款另有明文规定,否则赋予该类别股份持有人的权利,不得当作因增设或发行与该等现有类别股份享有同等地位的其他股份而有所更改。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可由董事会或董事长过半数召集。召开本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及任何其他股东大会,须提前至少十(10)整天通知。股东大会所需法定人数由一名或多于一名出席会议或由代表出席会议的股东组成,其名义价值不少于本公司已发行的有投票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一。

 

103

 

 

查阅簿册及纪录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普通股的持有人将无权查阅或取得我们的股东名单或公司记录的副本。然而,我们将在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中规定,我们的股东有权查阅我们的股东名单,并获得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参见“在哪里可以找到附加信息”。

 

资本变动

 

我们可以不时地以普通决议:

 

增加股本的数额,按决议订明的类别及数额分为股份;

将本公司全部或任何股本合并及分割为较本公司现有股份为多的股份;

将我们现有的股份,或其中任何一份,细分为数额较小的股份;或

注销于决议案通过日期尚未被任何人取得或同意被任何人取得的任何股份,并以如此注销的股份数额削减我们的股本。

 

我们可以通过特别决议以法律允许的任何方式减少我们的股本或任何资本赎回储备。

 

获豁免公司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我们是一家有限责任豁免公司。开曼群岛《公司法》对普通居民公司和豁免公司作了区分。任何在开曼群岛注册,但主要在开曼群岛以外地区经营业务的公司,均可申请注册为获豁免公司。获豁免公司的规定与普通公司基本相同,但下列豁免及特权除外:

 

获豁免的公司无须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股东周年申报表;

获豁免公司的会员登记册并不开放予查阅;

获豁免公司无须举行股东周年大会;

获豁免的公司不得发行面值、可转让股票或无记名股票;

获豁免的公司可就日后征收任何税项而取得承诺(该等承诺通常首次作出为期20年);

获豁免的公司可继续在另一司法管辖区注册,并可在开曼群岛撤销注册;

获豁免公司可注册为限期公司;及

获豁免的公司可注册为独立的投资组合公司。

 

有限责任指各股东的责任以股东于本公司股份上未支付之金额为限。本次发行结束后,我们将遵守《交易法》中适用于外国私人发行人的报告和其他信息要求。我们目前打算遵守纳斯达克市场规则的规则,而不是在本次发行结束后遵循母国惯例。

 

公司法中的差异

 

《公司法》仿照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法律,但没有遵循英格兰最近的成文法。此外,《公司法》不同于适用于美国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下文概述了适用于美国的公司法条款与适用于特拉华州注册成立的公司的法律条款之间的重大差异。

 

104

 

 

合并和类似安排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组成公司合并,必须由每个组成公司的董事批准合并或合并计划,并由每个组成公司的成员以特别决议授权。

 

开曼母公司与其开曼一家或多家子公司之间的合并不需要股东决议授权。为此目的,附属公司是母公司拥有至少90%(90%)有投票权的已发行股份的公司。

 

除非开曼群岛法院放弃这一要求,否则必须征得组成公司的固定或浮动担保权益的每一持有人的同意。

 

除非在某些情况下,开曼组成公司持异议的股东在反对合并或合并时,有权要求支付其股份的公允价值。评估权的行使将排除行使任何其他权利,但以合并或合并无效或非法为由寻求救济的权利除外。

 

此外,还有便利公司重组和合并的法律规定,但此种安排必须得到拟与之作出安排的每一类股东和债权人多数的批准,而且这些股东和债权人还必须代表出席一次或多次会议并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每一类股东或债权人(视情况而定)的四分之三的价值,为此目的召开的会议。召开会议及其后的安排必须得到开曼群岛大法院的批准。虽然持异议的股东有权向法院表示不应批准该项交易,但如果法院确定:

 

关于法定多数票的规定已得到满足;

股东在有关会议上有公平的代表,法定多数人在没有强迫少数人的情况下善意行事,以促进对该类人不利的利益;

该项安排可由该阶层的一名聪明及诚实的人合理地批准,而该人是就其利益行事的;及

根据《公司法》的其他一些规定,这一安排不会得到更适当的制裁。

 

收购要约在四个月内被90%股份的持有人提出并接受时,要约人可以在该四个月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两个月内,要求剩馀股份的持有人按照要约条款转让该等股份。可以向开曼群岛大法院提出异议,但如果要约已获批准,这一异议不太可能成功,除非有证据表明存在欺诈、恶意或串通行为。

 

如果这样批准了一项安排和重组,持异议的股东将没有类似于评估权的权利,而评估权通常适用于特拉华州公司持异议的股东,规定他们有权按司法确定的股份价值收取现金付款。

 

股东的诉讼

 

原则上,我们通常是适当的原告,作为一般规则,衍生诉讼不得由少数股东提起。但是,根据在开曼群岛极有可能具有说服力的英国当局,上述原则也有例外情况,包括:

 

公司采取或打算采取非法行动,或越权;

该行为投诉,尽管不是越权,只有在未获得简单多数票授权的情况下才能正式生效;以及

那些控制公司的人正在进行一场“少数人的欺诈”。

 

105

 

 

董事及执行人员的弥偿及法律责任限额

 

开曼群岛法律不限制公司章程可在多大程度上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的赔偿,除非开曼群岛法院认为任何此类规定违反公共政策,例如规定对民事欺诈或犯罪后果的赔偿。本公司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准许就高级人员及董事以个人身分招致的损失、损害赔偿、费用及开支作出弥偿,除非该等损失或损害赔偿是由于该等高级人员或董事可能附带的不诚实行为或欺诈行为所致。这种行为标准通常与特拉华州公司法所允许的特拉华州公司的行为标准相同。此外,我们拟与董事及高级行政人员订立弥偿协议,为该等人士提供超出我们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所规定的额外弥偿。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控制我们的人员可以获得《证券法》规定的赔偿责任,但我们获悉,SEC认为,这种赔偿是违反《证券法》所述公共政策的,因此是不可执行的。

 

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中的反收购条文

 

本公司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的若干条文,可阻止、延迟或阻止股东可能认为有利的本公司或管理层控制权变更,包括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发行一系列或多系列优先股,以及指定该等优先股的价格、权利、优惠、特权及限制,而无须本公司股东作出任何进一步表决或采取任何行动。

 

然而,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的董事仅可行使根据我们不时修订及重列的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授予他们的权利及权力,原因为彼等相信真诚符合本公司的最佳利益。

 

董事的受托责任

 

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特拉华州公司的董事对公司及其股东负有信托责任。这一义务有两个组成部分:注意义务和忠诚义务。谨慎义务要求董事诚信行事,谨慎程度与通常谨慎的人在类似情况下会采取的谨慎态度相同。根据这一义务,董事必须告知自己并向股东披露与重大交易有关的一切合理可得的重要信息。忠诚义务要求董事以他或她合理地认为最符合公司利益的方式行事。他或她不得利用其公司职位谋取私利或利益。这一义务禁止董事进行自我交易,并规定公司及其股东的最大利益优先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控股股东所拥有的一般不为股东所共有的任何利益。一般来说,董事的行动是在知情的基础上作出的,是真诚的,并真诚地相信所采取的行动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然而,这一推定可能会被违反信托义务的证据所推翻。如果这类证据涉及董事的交易,董事必须证明交易的程序公正性,并证明交易对公司具有公允价值。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开曼群岛公司董事为该公司的受托人,因此认为彼对该公司负有以下责任-为该公司的最佳利益真诚行事的责任,不因其董事地位而获利的义务(除非公司允许他这样做),以及不将自己置于公司利益与其个人利益或其对第三方的义务相冲突的境地的义务。开曼群岛公司的董事对公司负有技能和谨慎行事的义务。以前曾认为,主任在履行职责时不必表现出比他或她的知识和经验所合理预期的更高程度的技能。然而,英国和英联邦法院在所需的技能和照料方面已走向客观标准,开曼群岛很可能会遵循这些标准。

 

以书面同意方式采取的股东行动

 

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公司可以通过修改公司注册证书,取消股东以书面同意方式行事的权利。开曼群岛法律以及我们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可以由本应有权在不举行会议的股东大会上就该事项进行表决的每位股东或其代表签署一致书面决议的方式批准公司事项。

 

106

 

 

股东提议

 

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股东有权在年度股东大会前提出任何提案,前提是其符合治理文件中的通知规定。董事会或管理文件中授权召开特别会议的任何其他人可以召开特别会议,但股东不得召开特别会议。

 

开曼群岛法律和我们修改和重述的公司章程都不允许我们的股东要求召开股东大会。作为一家获豁免的开曼群岛公司,我们没有法律义务召开股东周年大会。然而,我们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要求我们每年召开这样的会议。

 

累积投票

 

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除非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有具体规定,否则不允许累积投票选举董事。累积投票可能有利于少数股东在董事会中的代表性,因为它允许少数股东在一名董事身上投下该股东有权投下的所有票,从而增加了股东在选举该董事方面的投票权。正如开曼群岛法律所允许的那样,我国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累积投票。因此,我们的股东在这个问题上得到的保护或权利并不比特拉华公司的股东少。

 

董事的免职

 

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拥有分类董事会的公司的董事只有在获得有权投票的多数流通股批准的情况下才能被罢免,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根据经修订及重列的公司章程,董事可由股东以普通决议案罢免。

 

与有兴趣股东的交易

 

特拉华州公司法载有一项适用于特拉华州公司的企业合并法规,根据该法规,除非公司通过修改公司注册证书而明确选择不受该法规管辖,否则在该人成为利益股东之日后的三年内,禁止与“利益股东”进行某些企业合并。有意股东一般是指在过去三年内拥有或拥有目标公司15%或以上已发行有投票权股份的人士或集团。这样做的效果是限制了潜在收购者对目标进行双层出价的能力,在这种出价中,所有股东都不会得到平等待遇。除其他外,如果在该股东成为有利害关系的股东之日前,董事会批准该企业合并或导致该人成为有利害关系的股东的交易,则本章程不适用。这鼓励特拉华州公司的任何潜在收购方与目标公司董事会就任何收购交易的条款进行谈判。

 

开曼群岛法律没有类似的法规。因此,我们不能利用特拉华州企业合并法规所提供的各种保护。然而,尽管开曼群岛法律并不规范公司与其主要股东之间的交易,但它确实规定,这类交易必须是出于公司的最大利益和正当的公司目的,而不是为了对少数股东构成欺诈。

 

解散

 

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除非董事会批准解散的提议,否则解散必须获得持有公司总投票权100%的股东批准。只有由董事会发起解散,才能以公司流通股的简单多数批准。特拉华州法律允许特拉华州公司在其公司注册证书中列入董事会提出的与解散有关的绝对多数表决要求。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公司可以根据开曼群岛法院的命令或其成员的特别决议进行清盘,如果公司无法偿付到期债务,则可以根据其成员的普通决议进行清盘。法院有权在若干特定情况下,包括法院认为公正和公平的情况下,命令清盘。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和我们修改和重述的公司章程,我们公司可以通过在会议上投票的三分之二股份持有人的投票或全体股东的一致书面决议来解散、清算或清盘。

 

107

 

 

股份权利的变更

 

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否则公司可在获得某一类股份过半数流通股的批准后改变这类股份的权利。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及我们经修订及重列的公司章程,倘我们的股本分为多于一类股份,我们只有在该类股份持有人的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案批准下,方可更改任何类别股份所附带的权利。

 

管理文件的修订

 

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否则公司的管理文件可在获得有权投票的多数流通股的批准后加以修订。经开曼群岛法律许可,本公司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仅可经特别决议案或全体股东一致书面决议案修订。

 

非居民股东或外国股东的权利

 

本公司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对非本地股东或外国股东持有或行使本公司股份投票权并无任何限制。此外,我们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大纲和细则》中没有规定必须披露股东所有权超过的所有权门槛。

 

董事发行股份的权力

 

在适用法律的规限下,我司董事会有权发行或配发股份或授出附有或不附带优先、递延、合资格或其他特殊权利或限制的期权及认股权证。

 

证券发行历史

 

于我们于2019年1月10日注册成立时,一股面值1.00美元的普通股已配发及发行予我们的办公室服务供应商,后者于同日将股份转让予Loha Holding Co.Ltd。

 

于2019年1月10日,我们亦向Loha Holding Co.Ltd增发33,499股、向Maigeli Co.Ltd增发12,500股及向JW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增发4,00股,每股购买价为$1.00。

 

于2019年7月7日,每5万股每股面值1.00美元的授权及已发行股份拆细为1万股每股面值0.001美元的股份。按照这一细分,我们的法定股本50,000美元分为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500,000股A类普通股,包括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481,000,000股A类普通股和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19,000,00股B类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的500,000,000股已发行及发行在外股份重新指定如下:

 

(1) 以LOHA Holding Co.Ltd.名义持有的316,000,000股股份重新指定为A类普通股;

 

(2) 以LOHA Holding Co.Ltd.名义持有的19,000,000股股份重新指定为B类普通股;

 

(3) 以Maigeli Co.,Ltd名义持有的125,000,000股股份重新指定为A类普通股;及

 

(4) 以JW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名义持有的40,000,000股股份重新指定为A类普通股。

 

在这些重新命名之后:

 

(1) Loha Holding Co.Ltd向我们交出合计284,635,018股A类普通股以供注销,并向Lohas World(Group)Co.,Limited转让31,00,000股A类普通股及19,00,000股B类普通股,向香港宝瑞有限公司转让364,982股A类普通股;

 

(2) Maigeli Co.,Ltd向我们交还合计125,000,000股A类普通股以供注销;及

 

(3) JW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向我们交还合共35,620,436股A类普通股以供注销。

 

同日注销445,255,454股A类普通股。

 

于2020年6月16日实施反向股份拆细。由于反向股份拆细,反向股份拆细前合共35,744,546股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的A类普通股减至合共17,872,273股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的A类普通股及反向股份拆细前合共19,00,000股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的B类普通股减至合共9,50,000股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的B类普通股。反向股份拆细保持了我们现有股东在我们公司的百分比所有权权益。反向股份拆细还将我们的普通股的面值从0.0001美元提高到0.0002美元,并将我们公司的授权股份数量从50,000,000股减少到250,000,00股,分为240,500,000股A类普通股和9,500,000股B类普通股。

 

108

 

 

符合未来发售资格的股份

 

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将已发行并发行在外的20,372,273股A类普通股(如承销商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则为20,747,273股A类普通股)。本次发行中出售的所有A类普通股将根据《证券法》不受限制地自由转让,除非由我们的一家关联公司购买,根据《证券法》第144条的定义,该条款通常包括董事、高管和持股10%的股东。在公开市场出售大量本公司A类普通股,可能会对本公司A类普通股的现行市价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发行前所有发行在外的A类普通股均为第144条所定义的“限制性证券”,只有根据《证券法》规定的有效登记报表或根据《证券法》颁布的第144条和第701条等《证券法》登记要求的豁免出售,才可出售,《证券法》规则概述如下。受限制的A类普通股也可以根据《证券法》S条例在美国境外出售。本募集说明书不得用于本公司关联公司在本次发行中收购的本公司A类普通股的任何转售。

 

第14条

 

一般而言,根据《证券法》第144条,实益拥有我们的A类普通股至少六个月且不是我们的“关联公司”的个人或实体将有权出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但仅限于现有关于我们的公开信息,并将有权出售所持有的至少一年的A类普通股,不受任何限制。作为我们的“联属公司”并实益拥有我们的A类普通股至少六个月的个人或实体,将能够在滚动的三个月期间内出售不超过以下较大者的A类普通股数量:

 

(i) 占当时已发行在外的A类普通股的1%,紧随本次发行后将相当于约20,372,273股A类普通股(或倘包销商悉数行使超额配股权则相当于20,747,273股A类普通股);及

 

(二) 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向SEC提交出售通知日前四个日历周内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的平均每周交易量。

 

附属公司根据规则第144条进行的销售必须通过主动提出的经纪人的交易进行。它们还受制于销售条款、通知要求和当前有关我们的公共信息的可用性。

 

第701条

 

一般而言,根据现行《证券法》第701条,根据补偿性股票或期权计划或其他与补偿有关的书面协议向我们购买我们A类普通股的每一名雇员、董事或顾问,均有资格在我们依据第144条成为《交易法》下的报告公司90天后转售该等A类普通股,但不遵守部分限制,例如持有期,载于规则144。然而,第701条规定的股份仍须遵守锁定安排,只有在禁售期届满时才有资格出售。

 

禁闭协议

 

见“包销-锁定协议”。

 

我们并不知悉任何主要股东有任何计划出售大量我们的A类普通股。然而,一名或多名可转换或交换为或可行使为我们A类普通股的证券的现有股东或拥有人可处置相当数量的我们A类普通股。我们不能预测将来出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或可供将来出售的A类普通股,会不时对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造成什么影响。在公开市场出售大量我们的A类普通股,或认为这些出售可能发生,可能会对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109

 

 

税收

 

以下列出开曼群岛、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国联邦所得税对我们普通股投资的重大后果。其依据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的法律及其相关解释,所有这些法律及其解释均有可能发生变化。这一讨论并不涉及与我们的普通股投资有关的所有可能的税收后果,例如国家、地方和其他税法规定的税收后果。就讨论涉及开曼群岛税法事项而言,这是我们开曼群岛特别律师Conyers Dill&Pearman的意见。在讨论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事项的范围内,这是我国《商业金融法》的意见,是我国的专门法律顾问。在讨论涉及美国联邦所得税法事项的范围内,我们的美国税务顾问Potomac法律集团认为,美国联邦所得税对本文所述普通股投资的美国持有人产生重大后果。

 

开曼群岛税收

 

开曼群岛目前没有根据利润、收入、收益或增值对个人或公司征税,也没有适用于我国或我国普通股持有人的遗产税、遗产税或预扣税性质的税收。开曼群岛政府除适用于在开曼群岛管辖区内签立或签立后签立的文书的印花税外,并无可能对我们构成重大影响的其他税项。开曼群岛无须就开曼群岛公司股份的转让缴付印花税,但持有开曼群岛土地权益的公司除外。开曼群岛不是适用于支付给本公司或由本公司支付的任何款项的任何双重征税条约的缔约国。开曼群岛没有外汇管制条例或货币限制。

 

就普通股支付股息及资本在开曼群岛无须缴税,向任何普通股持有人支付股息或资本亦无须预扣,而出售普通股所得收益亦无须缴纳开曼群岛所得税或公司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2007年3月,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并于2017年2月24日、2018年12月29日进行了修订。一般而言,我们的中国附属公司VIE及其附属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按企业所得税法确定的其在世界范围内的应纳税所得额,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外,《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根据中国境外辖区法律组建、其“事实上的管理机构”设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可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因此对其全球收入按25%的税率征收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进一步界定了“事实管理机构”一词,即对企业的业务、人员、账户和财产实行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管理机构。2009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依据事实管理机构认定中资控股境外法人企业为中国税务居民企业的通知》(82号文),经12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止、失效税务部门规章和税务规范性文件清单的决定》修订,2017年11月8日国务院关于撤销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第82号通知为确定在境外注册的中国控制企业的“事实上的管理机构”是否设在中国提供了某些具体标准。虽然本通知仅适用于由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的境外企业,而不适用于由中国个人或外国人控制的境外企业,但本通知所载标准可反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确定所有境外企业的税务居民身份时应如何适用“事实管理机构”标准的一般立场。根据第82号通知,由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的境外注册成立的企业,只有在满足下列所有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凭借其在中国的“事实上的管理机构”被视为中国税务居民:(i)负责日常生产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管理部门的所在地,企业的经营管理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职责;(二)与企业财务事项(如借款、借贷、融资和财务风险管理)和人力资源事项(如聘任、解聘和工资工资)有关的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或人员作出或须经其批准;(三)企业的主要资产、会计账簿和记录、公司印章以及董事会和股东决议,均位于或维持于中国;及(iv)至少50%有投票权的董事会成员或高级行政人员惯常居住于中国。虽然我们目前并不认为本公司或本公司任何海外附属公司为中国居民企业,但存在中国税务机关可能将本公司或本公司任何海外附属公司视为中国居民企业的风险,因为本公司管理团队及本公司海外附属公司管理团队的绝大多数成员均位于中国。

 

110

 

 

如果中国税务机关以中国企业所得税为目的,认定我公司或我公司任何境外子公司为“居民企业”,可能会产生若干不利的中国税收后果。首先,我们的全球应纳税所得额和中国企业所得税申报义务可按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我们的情况下,这将意味着收入,如非中国来源的收入将按25%的税率征收中国企业所得税。第二,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我们可能会被要求从我们支付给非居民企业股东的股息中预扣10%的预扣税,包括我们普通股的持有者。最后,非居民企业股东因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普通股而获得的收益,如被视为来自中国境内,则可能须缴纳10%的中国税。此外,倘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则支付予非中国居民个人投资者的股息及该等投资者转让普通股所得的任何收益,可按现行税率20%征收中国税款(如属股息,则可从来源扣缴)。根据中国与其他司法管辖区之间适用的税务条约或税务安排,中国的任何税务责任均可减少。如果我们或我们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任何子公司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尚不清楚我们普通股的持有人是否能够从中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签订的所得税条约或协议中受益。见"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出于中国税收目的,我们可能被视为居民企业,因此,我们可能对我们的全球收入征收中国所得税。

 

美国联邦所得税

 

以下是美国联邦所得税对持有和处置普通股的美国人造成的重大后果。这一讨论并不是要全面描述可能与特定个人收购普通股的决定有关的所有税务考虑。

 

本讨论仅适用于在本次发行中获得我们普通股并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将普通股作为资本资产持有的美国持有人。此外,它没有说明与美国持有人的具体情况可能有关的所有税务后果,包括替代性最低税、对净投资收入征收的医疗保险缴款税和适用于美国持有人的税务后果,但须遵守特别规则,例如:

 

某些金融机构;

采用按市值计价的税务会计方法的证券交易商或交易商;

作为跨座式交易、转换交易、综合交易或类似交易的一部分持有普通股的人;

用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功能货币不是美元的人;

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归类为合伙企业的实体及其合伙人或投资者;

免税实体、“个人退休账户”或“Roth IRAS”;

拥有或被视为拥有占我们投票权或价值10%或以上的普通股的人;或

持有与美国境外贸易或商业有关的普通股的人。

 

如果合伙企业(或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归类为合伙企业的其他实体)拥有普通股,则美国联邦所得税对合伙人的处理一般将取决于合伙人的地位和合伙企业的活动。拥有普通股的合伙企业和这类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就拥有和处置普通股的具体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征求其税务顾问的意见。

 

这一讨论的基础是经修正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或该法、行政公告、司法裁决、最终、临时和拟议的《财政部条例》,以及美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的《所得税条约》或《条约》,所有这些都将在本条约生效之日生效,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发生变化,并可能具有追溯效力。

 

111

 

 

如本文所使用的,“美国持有人”是我们普通股的实益拥有人,即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

 

美国公民或个人居民;

根据美国、美国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设立或组织的公司或其他应纳税法人实体;或

一种财产或信托,不论其来源如何,其收入都要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

 

美国持有人应就其特定情况下拥有和处置普通股的美国联邦、州、地方和非美国税务后果咨询其税务顾问。

 

分配税

 

除下文“-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所述情况外,除某些按比例分配的普通股外,在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确定的从本公司当期或累计收入和利润中支付的股息将被视为股息。由于我们不按照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计算我们的收入和利润,预计分配一般将作为股息报告给美国持有人。股息将没有资格获得根据《守则》美国公司一般可获得的股息扣减。在不违反适用的限制和下述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的情况下,向某些美国非公司股东支付的股息可按优惠税率征税。非公司的美国持有人应该咨询他们的税务顾问在他们的特殊情况下是否可以获得这些优惠利率。

 

股息将在美国持有人收到之日计入美国持有人的收入。以外币支付的任何股息收入数额均为参照收讫之日有效即期汇率计算的美元数额,而不论该款项是否在收讫之日实际兑换成美元。如果股息在收到之日兑换成美元,一般不应要求美国持有人就收到的数额确认外币损益。如果股息在收到之日后兑换成美元,美国持有人可能会有外汇损益。

 

股息将作为外国税收抵免的外国来源收入处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中所述,本公司支付的股息可能需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预扣税。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而言,股息收入的数额将包括就中国预扣税款而预扣的任何数额。除适用的限制外(这些限制因美国持有人的情况而异),中华人民共和国从股息支付中预扣的税款(税率不超过条约规定的适用税率,如果美国持有人有资格享受条约的福利)一般可抵减美国持有人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负债。管理外国税收抵免的规则是复杂的,美国持有人应就其特殊情况下外国税收抵免的可抵免性征求其税务顾问的意见。美国持有人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选择在不受适用限制的情况下扣除此类中国税收,而不是申请抵免。选择扣除外国税收而不是申请外国税收抵免,必须适用于在该纳税年度已缴纳或应计的所有外国税收。

 

出售或以其他应课税方式处置普通股

 

除下文“-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所述情况外,美国持有人一般将确认出售或以其他应税方式处置普通股的资本损益,数额相当于出售或以其他应税方式处置普通股所实现的数额与美国持有人在每种情况下以美元确定的这类普通股的调整税基之间的差额。如果在出售或处置时,美国持有人拥有普通股已超过一年,则收益或损失将是长期资本收益或损失。美国非公司持有人确认的长期资本利得可能要缴纳低于适用于普通收入的税率。资本损失的可扣除性受到限制。

 

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中所述,出售普通股的收益可能要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美国持有人有权使用外国税收抵免,仅抵销其美国联邦所得税负债中应归属于外国来源收入的部分。因为根据《资本利得法》,美国人的资本利得一般被视为美国人的收入来源,这一限制可能阻止美国人要求抵免对任何此类收益征收的任何中国税收的全部或部分。然而,有资格享受该条约利益的美国持有者可以选择将该收益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来源,因此可以就此种处置收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申请外国税收抵免。美国持有人应咨询他们的税务顾问,了解他们是否有资格享受《条约》规定的利益,以及在他们的特殊情况下,中国对处置收益征收的任何税收是否可信。

 

112

 

 

被动型外商投资公司规则

 

一般而言,非美国公司在任何课税年度(i)其总收入的75%或以上由被动收入构成,或(ii)其资产的平均季度价值的50%或以上由产生被动收入或为产生被动收入而持有的资产构成。就上述计算而言,按价值计算拥有另一公司至少25%股份的非美国公司被视为持有该另一公司资产的比例份额,并直接获得该另一公司收入的比例份额。被动收入一般包括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某些收益。为了这些目的,现金是一种被动资产。

 

根据我们的收入和资产的预期构成以及我们的资产价值,包括商誉,这是基于我们在本次发行中的股票的预期价格,我们预计不会成为我们本应纳税年度的PFIC。然而,PFIC规则是否适用于像我们这样有业务的公司并不完全清楚。我们与乐活农业之间的合同安排如何根据太平洋渔业委员会的规则处理也不完全清楚,如果乐活农业在这些方面不被视为属于我们所有,我们可能成为太平洋渔业委员会成员。因为我们收入和资产的某些组成部分的适当定性,以及我们与乐活农业公司的合同安排的处理,并不完全清楚,因为我们在本次发行之后将持有大量现金,而且因为我们在任何纳税年度的太平洋金融共同体地位将取决于我们的收入和资产的构成以及我们资产的价值(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参考我们的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是波动的),不能保证我们不会成为本课税年度或未来任何课税年度的太平洋金融工业公司。

 

如果我们在任何课税年度是太平洋金融投资公司,而我们拥有或被视为拥有股本权益的任何附属公司、可变利益实体或其他公司也是太平洋金融投资公司(任何这类实体被称为较低一级太平洋金融投资公司),美国持有人将被视为拥有每一较低一级太平洋金融共同体股票的一定比例(按价值计算),并将根据下一段关于(i)较低一级太平洋金融共同体的某些分配和(ii)处置较低一级太平洋金融共同体股票的规则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在每一种情况下,美国持有人似乎直接持有这些股票,即使美国持有人没有收到这些分配或处置的收益。

 

一般来说,如果我们是某一美国持有人持有普通股的任何纳税年度的太平洋金融投资公司,该美国持有人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包括某些质押)其普通股时确认的收益将在该美国持有人的持有期内按比例分配。分配给销售或处置的应纳税年度和我们成为太平洋岛屿论坛成员之前的任何一年的数额将作为普通收入征税。分配给彼此的应纳税年度的数额将酌情按该应纳税年度对个人或公司实行的最高税率征税,并对由此产生的每一纳税年度的纳税义务征收利息。此外,如果美国持有人在任何一年收到的普通股分配款超过前三年或美国持有人持有期内收到的普通股年度分配款平均数的125%(以较短者为准),这种分配款将以同样方式征税。此外,如果我们是支付股息的纳税年度或上一纳税年度的太平洋金融共同体(或就某一美国持有人被视为太平洋金融共同体),则上述关于支付给某些美国非公司持有人的股息的优惠税率将不适用。

 

或者,如果我们是太平洋金融共同体,如果我们的普通股在“合格的交易所”“定期交易”,美国持有者可以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择,这将导致不同于前一段所述太平洋金融共同体的一般税务待遇。普通股将被视为“定期交易”,在任何一个日历年中,在每个日历年季度至少有15天在合格的交易所交易数量超过最低数量的普通股。我们的普通股预计将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为此目的,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是一个合格的交易所。如果美国持有人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择,美国持有人一般会将每一纳税年度结束时普通股的公允市场价值超过其调整后的税基的部分确认为普通收入,并将于应课税年度结束时,就普通股的经调整税基超出其公平市价而确认任何普通亏损(但仅限于先前因按市值计算的选择而包括的所得净额)。如果美国持有人作出选择,美国持有人在普通股中的税基将进行调整,以反映确认的收入或亏损数额。在我们是太平洋金融公司的一年内,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普通股而确认的任何收益将被视为普通收入,而任何亏损将被视为普通亏损(但仅限于先前因按市值计价的选择而计入的净收入,任何超额部分将被视为资本亏损)。如果美国持有人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择,对普通股支付的分配将按上文“分配税”项下讨论的那样处理。

 

113

 

 

我们不打算提供必要的信息,使美国持有人作出合格的选举基金的选择,如果有的话,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普通股的所有权和处置的税收后果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我们是一个太平洋岛屿论坛的任何一个纳税年度。因此,美国持有者将不能进行这样的选举。

 

如果在美国持有人拥有普通股的任何课税年度,我们都是太平洋岛屿投资公司,即使我们不再符合太平洋岛屿投资公司地位的门槛要求,在以后所有美国持有人拥有普通股的年度,我们一般也将继续被视为太平洋岛屿投资公司。

 

如果在美国持有人拥有任何普通股的任何纳税年度,我们都是太平洋金融投资公司的一员,那么美国持有人通常必须向美国国税局提交年度报告。美国持有人应咨询他们的税务顾问,以确定我们是否是任何课税年度的太平洋岛屿金融公司,以及太平洋岛屿金融公司规则可能适用于他们的普通股所有权。

 

信息报告和备份扣留

 

在美国境内或通过某些与美国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支付的股息和销售收入可能需要进行信息报告和备用扣缴,除非(i)美国持有者是一家公司或其他“豁免接受者”,以及(ii)在备用扣缴的情况下,美国持有者提供了正确的纳税人识别号码,并证明不需要备用扣缴。从支付给美国持有人的任何备用扣缴款额将被允许作为抵减美国持有人美国联邦所得税负债的贷项,并可使其有权获得退款,条件是及时向美国国税局提供所需信息。

 

作为个人(或某些特定实体)的某些美国持有者可能被要求报告与其普通股所有权有关的信息,除非普通股存在金融机构的账户中(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账户由非美国金融机构管理,则可以报告)。美国股东应就其普通股的申报义务与其税务顾问进行磋商。

 

114

 

 

民事责任的可执行性

 

开曼群岛

 

我们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为一间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我们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是因为作为开曼群岛公司有某些好处,例如政治和经济稳定、有效的司法制度、有利的税收制度、没有外汇管制或货币限制以及有专业服务和支助服务。然而,与美国相比,开曼群岛的证券法较不发达,为投资者提供的保护较少。此外,开曼群岛公司可能没有资格向美国联邦法院起诉。

 

我们的宪法文件没有规定,我们、我们的官员、董事和股东之间的争端,包括根据美国证券法产生的争端,必须进行仲裁。

 

基本上我们所有的资产都位于美国境外。此外,我们的大部分董事和行政人员都是美国以外管辖区的国民或居民,他们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都位于美国境外。因此,投资者可能很难在美国境内将诉讼送达给我们或这些人,或执行美国法院对我们或他们作出的判决,包括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一个州证券法的民事责任规定作出的判决。您也可能难以执行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对我们以及我们的官员和董事的民事责任条款在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

 

我们已委任Cogency Global Inc.为我们的代理人,就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的联邦证券法向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对我们提出的任何诉讼,或就纽约州最高法院对我们提出的任何诉讼,接受法律程序服务根据纽约州证券法进行的这次发行。

 

开曼群岛法律顾问Conyers Dill&Pearman告诉我们,开曼群岛法院是否会(i)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作出的判决存在不确定性,或(ii)受理在开曼群岛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人员提出的原有诉讼。

 

Conyers Dill&Pearman告知我们,虽然开曼群岛并无法定强制执行在美国联邦或州法院取得的判决(而开曼群岛并无加入任何互惠强制执行或承认该等判决的条约),开曼群岛法院将承认该判决为有效判决,在外国法院取得的针对我公司的最终和决定性的人身判决,根据该判决须支付一笔款项(就多项损害赔偿、税款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收费而须支付的款项除外,或就罚款或其他罚款而须支付的款项除外),或在某些情况下,就非金钱济助而须支付的人身判决,并会据此作出判决,但须(a)该等法院对受该等判决规限的各方具有适当司法管辖权,(b)该等法院并无违反开曼群岛的自然公正规则,(c)该等判决并非以欺诈手段取得,(d)执行该判决并无违反开曼群岛的公共政策,(e)开曼群岛法院在作出判决之前没有提交与诉讼有关的新的可受理证据;(f)开曼群岛法律规定的正确程序得到适当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务及金融律师事务所(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告知我们,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根据中国与判决地国之间的条约或者司法管辖区之间的互惠原则,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

 

商务及金融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告知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外国判决,在其他方面不违反基本法律原则、国家主权、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根据中国与作出判决的国家之间的条约或司法管辖区之间的互惠原则予以承认和执行。由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中美两国之间不存在关于承认和执行判决的条约或其他形式的对等关系,包括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的赔偿责任规定作出的判决,因此,中国法院是否以及在何种基础上执行美国法院作出的判决存在不确定性。

 

115

 

 

承保

 

在包销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规限下,Maxim Group LLC(“Maxim”)及Valuable Capital Limited(“Valuable”)为其担任代表及联席账簿管理人(“代表”)的下文指名的包销商已同意按坚定承诺基准向我们购买下文指名的A类普通股数目,按公开发售价格减去包销折扣及佣金:

 

 

姓名

  股份数目  
马克西姆集团有限公司        
华富资本有限公司        
老虎经纪(新西兰)有限公司        
质数资本        
基准公司有限公司        
共计        

  

包销协议规定,包销商购买所有正向公众发售的A类普通股的义务须受特定条件规限,包括我们的业务或金融市场并无任何重大不利变化,以及接获我们、我们的律师及独立核数师的若干法律意见、证书及函件。在包销协议条款的规限下,倘购入任何该等股份,包销商将向公众人士购买所有正在发售的股份,但下文所述超额配股权涵盖的股份除外。

 

本次发行的发售和销售将通过承销商及其各自的销售代理在美国境内外进行。在美国的所有报价或销售将由在SEC注册的经纪人-交易商和FINRA的一名成员进行。Tigers Brokers(NZ)Limited和Valuable Capital Limited都不是在SEC注册的经纪交易商。在其行为可能涉及向美国投资者要约或出售A类普通股的范围内,这些要约或出售将通过老虎证券公司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经纪交易商关联公司美国老虎证券公司进行。Valuable Capital Limited将不会在美国境内进行任何有关A类普通股的要约或销售。

 

超额配股权

 

我们已授予包销商选择权,可于本招股章程日期后不迟于45日行使,按公开发售价格购买最多37.5万股额外A类普通股,扣除包销折扣及佣金。承销商可行使此选择权,但仅限于支付与发售本招股章程所提供的股份有关的超额分配款项。在承销商行使这一选择权的范围内,承销商将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成为购买额外股份的义务,而我们将成为出售额外股份的义务。如购买任何额外股份,包销商将按与本协议项下其他股份相同的条款发售额外股份。

 

佣金及开支

 

包销折扣及佣金为公开发售价格的7.5%。我们已同意向承销商支付下列折扣和佣金,假设承销商不行使或完全行使承销商的超额配售权。我们已获包销商告知,包销商建议按本招股章程封面所载的公开发售价格向公众发售股份,并按较招股价折让不超过每股【…】元的价格向交易商发售股份。承销商可以允许,这些交易商也可以重新允许,向其他交易商作出每股不超过【】美元的让步。发售后,包销商可更改发售价格及其他发售条款。

 

116

 

 

下表显示了我们就本次发行向承销商支付的承销折扣和佣金。

 

    每股收费(1)         不包括在内共计
运动
超额拨款的百分比
    共计
权利的行使
超额拨款
 
公开发行价格   $                                         
折扣   $                        

 

(1) 这些费用不包括如下所述的承保人的认股权证或费用偿还。

 

此外,我们已同意向承销商偿还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若干自付费用,最高限额为13.5万美元,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业监管局(或FINRA)提交发售材料、背景调查、“路演”费用、簿记费用、招股说明书跟踪和合规软件及其律师、会计师和其他代理人和代表的费用和支出。我们已向Maxim交付50,000美元,作为合理预期的自付费用预付款,这笔预付款将用于最高费用备抵,并退还给我们,但以实际自付费用不抵销为限。

 

我们估计,除上文提及的包销折扣及佣金以及律师费及付款偿还规定外,我们就发售我们A类普通股应付的开支将约为108万美元。

 

代表逮捕证

 

我们亦已同意向代表发行认股权证,以购买若干我们的A类普通股,合共相当于本次发售所售股份的7.5%。认股权证的行使价将相等于本次发售所发售A类普通股的发售价的120%,并可按无现金基准行使。认股权证可于本次发售结束后六(6)个月开始行使,并将于本招股章程所包含的本次发售的注册声明生效日期后五(5)年内行使。认股权证不能由我们赎回。我们已同意就A类普通股基础认股权证进行一次性需求登记及无限“附带”登记权,费用由我们承担,有效期为本次发行的登记声明生效日期后五(5)年。认股权证及认股权证所依据的股份已被FINRA视为补偿,因此根据FINRA第5110(G)(1)条的规定须受180天禁售期所规限。承销商(或规则项下的许可受让人)不得出售、转让、转让、质押或抵押认股权证或认股权证基础股份,亦不会成为任何对冲、卖空、衍生工具、认沽或认购交易的标的,而该等交易将导致认股权证或基础股份自本次发行登记声明生效日期起计180天内的有效经济处置,但参与发售的任何FINRA成员及其真诚的高级人员或合伙人或FINRA规则第5110(G)(2)条所准许的人员或合伙人除外。认股权证将规定在进行资本重组、合并或其他结构性交易时,对该等认股权证(以及该等认股权证的基础股份)的数目及价格作出调整,以防止机械稀释,或在我们进行未来融资时作出调整。

 

赔偿

 

我们已同意赔偿承销商的某些责任,包括《证券法》规定的责任以及违反承销协议中所载陈述和保证而产生的责任,或为可能要求承销商就这些责任支付的款项作出贡献。

 

禁闭协议

 

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执行人员及现有实益拥有人同意,除若干例外情况外,未经包销商事先书面同意,于本招股章程日期后180天内,不得:(i)直接或间接要约、质押、出售、订约出售、授出、出借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处置,任何A类普通股或任何可转换为或可行使为或可交换为A类普通股的证券;(ii)订立任何全部或部分转让予另一方的掉期或其他安排,拥有A类普通股的任何经济后果;或(iii)就任何A类普通股或任何可转换为A类普通股或可行使或交换为A类普通股的证券的登记提出任何要求或行使任何权利,不论上述任何交易须以现金或其他方式交付A类普通股或该等其他证券结算。

 

清单

 

我们已经申请将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股票代码为“LOHA”。我们并不表示该等申请将会获得批准,亦不表示该等A类普通股将于现在或将来任何时间在该等市场买卖。

 

117

 

 

电子分发

 

电子形式的招股说明书可在因特网网站上或通过承保人或其附属机构提供的其他在线服务提供。在这种情况下,潜在投资者可以在线查看报价条款,也可以允许潜在投资者在线下单。除电子形式的招股说明书外,承销商网站上的信息不属于本招股说明书或本招股说明书所构成的登记表的一部分,未经我们或承销商以承销商身份批准和/或背书,投资者不应依赖。

 

稳定价格、空头头寸和罚款出价

 

承销商可根据《交易法》第M条从事稳定交易、超额配售交易、涵盖交易的辛迪加和罚款投标:

 

稳定交易允许出价购买基础证券,只要稳定出价不超过规定的最高限额。

超额拨款涉及承销商出售超过承销商有义务购买的股票数量的股票,这就造成了银团的空头头寸。空头头寸可以是复盖空头头寸,也可以是裸空头头寸。在有盖淡仓中,包销商超额配发的A类普通股数目不大于透过超额配股权可能购买的A类普通股数目。在裸空持仓中,涉及的A类普通股数量大于超额配售权中的A类普通股数量。承销商可以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和/或在公开市场购买A类普通股来平仓任何有复盖的空头头寸。

涵盖交易的辛迪加涉及在分派完成后在公开市场购买A类普通股,以补足银团空头头寸。在确定A类普通股平仓的来源时,包销商将考虑(其中包括)可于公开市场购买的A类普通股的价格与其可能透过超额配股权购买A类普通股的价格之间的比较。如果承销商卖出的A类普通股超过超额配售权所能复盖的数量,即赤裸裸的空头头寸,则只能通过在公开市场买入A类普通股来平仓。如果承销商担心在定价后公开市场上A类普通股的价格可能存在下行压力,从而可能对在此次发行中购买的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那么裸空头寸更有可能被创建。

罚款出价当银团成员最初出售的A类普通股是在稳定或复盖银团的交易中购买以复盖银团空头头寸时,允许承销商向银团成员收回出售特许权。

 

这些稳定交易、涵盖交易和惩罚出价的银团,可能具有提高或维持我国A类普通股市场价格或防止或减缓我国A类普通股市场价格下跌的效果。因此,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价格可能高于公开市场本来可能存在的价格。对于上述交易可能对我们A类普通股价格产生的任何影响的方向或幅度,我们和承销商均未作出任何表示或预测。此外,我们及包销商均无作出任何申述,表示包销商将进行该等稳定交易,或任何交易一经展开,将不会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终止。

 

事先没有公开市场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A类普通股尚未有公开市场,本公司A类普通股的发行价格将通过本公司与承销商协商确定。在这些谈判中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当前的市场状况、我们的财务信息、我们和承销商认为可与我们相比的其他公司的市场估值、对我们业务潜力的估计、我们目前的发展状况以及其他被认为相关的因素。

 

我们不保证发售价格将与本次发售后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公开市场交易的价格相一致,也不保证本次发售后我们股票的活跃交易市场将得到发展和继续。

 

118

 

 

关系

 

承销商及其各自附属公司为从事各项活动的全面服务金融机构,可能包括证券销售及买卖、商业及投资银行业务、顾问、投资管理、投资研究、本金投资、对冲、做市、融资、经纪及其他金融及非金融活动及服务。若干承保人及其各自的联属公司可能不时为我们及与我们有关系的人士或实体进行或将来可能会为他们收取或将收取惯常费用、佣金及开支而进行各种该等活动及服务。

 

在各种业务活动的正常过程中,承销商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雇员可随时购买、出售或持有广泛的投资,并为自己的账户和客户的账户积极交易证券、衍生产品、贷款、商品、货币、信用违约掉期和其他金融工具。此类投资和交易活动可能涉及或涉及我们的资产、证券和/或工具(直接作为抵押担保其他债务或其他方式)和/或与我们有关系的个人和实体。承销商及其各自附属公司亦可就该等资产、证券或票据传达独立投资建议、市场颜色或交易想法及/或发表或表达独立研究意见。此外,承销商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可在任何时候持有或建议客户收购此类资产、证券和工具的多头头寸和空头头寸。

 

其他术语

 

此外,我们已同意于完成本次发售后授予Maxim作为主管理包销商、账簿管理人或配售代理的优先购买权,就本公司任何及所有未来公开及私人股本、股本挂钩或债务(不包括商业银行债务)发售,以两手交易的经济学最少75%及三手交易的经济学最少50%,于本发售开始起计十八(18)个月期间。

 

在美国境外提供的服务

 

除美国外,本公司或包销商并无采取任何行动,容许本招股章程所提供的股份在任何需要采取行动的司法管辖区公开发售。本招股章程所提供的股份不得直接或间接要约或出售,亦不得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内分发或刊登本招股章程或与要约及出售任何该等股份有关的任何其他要约材料或广告,但在符合该司法管辖区的适用规则及规例的情况下除外。凡获发本招股章程的人,请知悉并遵守与本招股章程的发售及分发有关的任何限制。本招股章程并不构成在本招股章程所提供的任何A类普通股不合法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内出售该等普通股的要约或招揽要约。

 

承销商预计将通过其销售代理在美国境内外进行报价和销售。在美国的任何报价和销售都将由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经纪商进行。

 

澳大利亚

 

未向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提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配售文件、招股说明书、产品披露声明或其他披露文件。本招股说明书不构成《2001年公司法》(《公司法》)规定的招股说明书、产品披露说明或其他披露文件,也不打算包括《公司法》规定的招股说明书、产品披露说明或其他披露文件所需的信息。在澳大利亚,A类普通股的任何要约只能向“老练投资者”(《公司法》第708(8)条所指的“豁免投资者”)提出,“专业投资者”(《公司法》第708(11)条所指)或根据《公司法》第708条所载的一项或多项豁免以其他方式使根据《公司法》第6D章向投资者提供A类普通股而无需披露是合法的。获豁免投资者于澳洲申请发售的A类普通股,自根据发售配发日期起计12个月内不得在澳洲发售,除非根据《公司法》第6D章不需要根据《公司法》第708节规定的豁免或其他规定向投资者披露,或根据符合《公司法》第6D章规定的披露文件披露要约。任何收购A类普通股的人都必须遵守澳大利亚的这类上市限制。本招股章程仅载有一般资料,并没有考虑到任何特定人士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特定需要。它不包含任何A类普通股建议或金融产品建议。在作出投资决定前,投资者须考虑本招股章程内的资料是否适合其需要、目标及情况,并在有需要时就该等事项寻求专家意见。

 

119

 

 

百慕大群岛

 

A类普通股只能根据百慕大2003年《投资企业法》的规定在百慕大发行或出售,该法对在百慕大出售证券作出了规定。此外,非百慕大人(包括公司)不得在百慕大进行或从事任何贸易或商业活动,除非适用的百慕大法律允许这些人这样做。

 

英属维尔京群岛

 

A类普通股现时并无,亦不得向公众人士或英属处女群岛任何人士发售,以供我们或代表我们购买或认购。A类普通股可向根据2004年《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注册成立的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各为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发售,但仅限于向完全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境外的有关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提出及由该公司接获发售。

 

这份招股说明书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在英属维尔京群岛金融服务委员会登记。就《2010年证券和投资业务法》或《英属维尔京群岛证券和投资业务法》或《公开发行人守则》而言,尚未或将不会就A类普通股编制任何已登记招股说明书。

 

A类普通股可发售予位于英属处女群岛之人士,彼等为SIBA之“合资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包括英属维尔京群岛受金融服务委员会监管的某些实体,包括银行、保险公司、SIBA下的许可证持有人以及公共、专业和私人共同基金;公司,其任何证券在认可交易所上市;SIBA下定义为“专业投资者”的人,即(a)其普通业务涉及的任何人,无论是该人本人的账户还是其他人的账户,取得或处置与该财产相同的财产,或我们财产的一大部分;或(b)已签署声明,表明他个人或与其配偶共同拥有超过100万美元的净资产,并同意被视为专业投资者。普通股并不是,亦不得提供予公众人士或英属处女群岛任何人士,以供本公司或其代表购买或认购。普通股可以提供给根据2004年《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注册成立的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但仅限于向完全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境外的有关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提出收购要约并由该公司接收的情况。

 

开曼群岛

 

本招股书不构成普通股在开曼群岛的公开发售,不论是以发售或认购的方式。各包销商已代表及同意其并无提呈发售或出售,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向开曼群岛公众人士提呈发售或出售任何A类普通股。

 

迪拜国际金融中心

 

本文件涉及根据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提供的证券规则提出的豁免要约。本文件仅供分发给《规则》规定类型的人员。它不得交给或依赖于任何其他人。迪拜金融服务局没有责任审查或核实与豁免要约有关的任何文件。迪拜金融服务局既没有批准这份文件,也没有采取步骤核实其中所载的信息,对此也没有责任。本文件拟发行的A类普通股可能缺乏流动性和(或)在转售时受到限制。发售的A类普通股的潜在买家应自行对A类普通股进行尽职审查。如果您不了解本文件的内容,请咨询授权的财务顾问。

 

120

 

 

欧洲经济区

 

就已实施招股说明书指令的欧洲经济区每一成员国(每一相关成员国)而言,每一承保人代表并同意,自并包括招股说明书指令在该相关成员国实施之日起生效,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并无向该有关会员国公众发售及将不会向公众发售本招股章程所拟发售的A类普通股:

 

招股说明书中界定的合格投资者的任何法律实体;

少于10人,或如有关成员国已执行《2010年采购司修正指令》的有关规定,则少于150人,即招股说明书指令所允许的自然人或法人(招股说明书指令所界定的合格投资者除外),但任何此类要约须事先征得代表的同意;或

在招股章程指令第3(2)条范围内的任何其他情况下,但该等发售A类普通股的要约不得要求我们或任何包销商根据招股章程指令第3条刊发招股章程。

 

就本条文而言,就任何有关会员国的任何A类普通股而言,“向公众要约”一词指以任何形式及以任何方式传达有关要约条款及将予要约的A类普通股的足够资料,以使投资者能够决定购买或认购该等A类普通股,由于在该成员国执行招股说明书指令的任何措施都可能改变这一点,招股说明书指令是指第2003/71/EC号指令(及其修正案,包括在相关成员国执行的2010PD修正指令),并包括在相关成员国执行的任何相关执行措施,“2010PD修正指令”是指第2010/73/EU号指令。

 

联合王国

 

各承销商各自代表认股权证,并同意如下:

 

它只发出或安排发出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200年金融服务及市场法》第21条所指的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2000年金融服务及市场法》第21条所指的邀请或诱使发出邀请或促使发出邀请或促使发出邀请);及

它已经遵守并将遵守FSMA的所有适用规定,即它就在英国、来自英国或以其他方式涉及英国的A类普通股所做的任何事情。

 

法国

 

本招股书或与本招股书所述A类普通股有关的任何其他发行材料均未提交给三月金融家自治机构或欧洲经济区另一成员国主管当局的审批程序,也未通知三月金融家自治机构。A类普通股尚未发售或出售,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向法国公众发售或出售。本招股章程或任何其他与A类普通股有关的发售材料,过去及将来均未有:

 

招股说明书中界定的合格投资者的任何法律实体;

少于10名,或(如有关成员国已执行2010年PD修订指令的有关规定)招股章程指令所准许的150名自然人或法人(招股章程指令所界定的合资格投资者除外),但须就任何该等要约取得我们提名的一名或多于一名有关交易商的事先同意;或
招股说明书第3(2)条范围内的任何其他情况;
释放、发布、分发或安排释放、发布或分发给法国公众;或
用于认购或向法国公众出售A类普通股的任何要约。

 

此种报价、销售和分销只在法国进行:

 

致合资格投资者(INVESTISSEURS QUALIFI S(美国)及/或向受限制的投资者圈子(投资研究中心(b)在每种情况下,均按《法国蒙泰尔和金融家法典》L.411-2、D.411-1、D.411-2、D.734-1、D.744-1、D.754-1和D.764-1条的规定,为自己的账户进行投资;
获授权代表第三者进行证券组合管理的投资服务提供者;或
根据法国《Montaire和融资人法典》L.411-2-II-1-或-2-或-3条和《一般条例》第211-2条进行的交易(rglement gnral)的公开发售,并不构成公开发售(帕涅上诉法院).

 

121

 

 

A类普通股可以直接或间接转售,但必须符合法国代码MON TAIRE ET FINANITER L.411-1、L.411-2、L.412-1和L.621-8至L.621-8-3条的规定。

 

德国

 

根据《德国证券招股章程法》(WertpapierProspektgesetz),本招股说明书不构成符合招股说明书指令的招股说明书,因此根据《德国证券招股章程法》第17条和第18条,不允许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德国”)或任何其他相关成员国进行任何公开发行。德国过去和将来都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允许公开发行A类普通股,或分发招股说明书或与A类普通股有关的任何其他发行材料。特别是,《德国证券招股章程法》或德国任何其他适用法律意义上的证券招股说明书(Wertpapierprospekt)尚未或将在德国境内公布,本招股说明书也未向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undesanstalt f r Finanzdienstleistungsaufsicht)提交或经其批准在德国境内公布。

 

各包销商将代表、同意及承诺,(i)除根据德国证券招股章程法案(WertpapierProspektgesetz)及德国有关发行、出售及发售A类普通股的任何其他适用法律外,其并无在德国境内发售、出售或交付A类普通股,及(ii)只会在符合德国适用规则及规例的情况下,才会在德国分销任何与A类普通股有关的发售材料。

 

本招募说明书仅供收到本招募说明书的人员使用,不得转发他人或在德国境内发布。

 

香港

 

A类普通股不得以(i)项以外的任何文件在香港发售或出售予《证券及期货条例》(第章)所界定的“专业投资者”。及根据该条例订立的任何规则,或(ii)在其他情况下并不导致该文件为《公司条例》(第571章)所界定的招股章程。或不构成该条例所指的对公众的要约。不论在香港或其他地方,任何人不得发出或管有与A类普通股有关的广告、邀请书或文件,而该等广告、邀请书或文件的对象或内容相当可能是供人查阅或阅读的,香港公众(除非根据香港证券法获准许这样做),但A类普通股除外,该等普通股是或拟是只处置予香港以外的人,或只处置予《证券及期货条例》及根据该条例订立的任何规则所界定的“专业投资者”。

 

以色列

 

本招股说明书不构成《以色列证券法》(5728-1968)项下的招股说明书,未经以色列证券管理局备案或批准。在以色列,这份招股说明书仅分发给《以色列证券法》第一份增编或增编所列的投资者,主要包括对信托基金、节约储金、保险公司、银行、投资组合管理人、投资顾问、特拉维夫证券交易所成员、为自己账户购买的承销商、风险资本基金、股本超过5000万新谢克尔的实体和合格个人的联合投资,增编(可能不时修订)所界定的每一类投资者,统称为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可被要求提交书面确认书,证明他们符合招股说明书中规定的某一类投资者的标准。

 

122

 

 

意大利

 

A类普通股的发行尚未根据意大利证券立法在国家社会福利委员会(“CONSOB”)登记,因此,不得在意大利境内发售、出售或交付A类普通股,也不得在意大利境内分发本招股说明书或与A类普通股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的副本,但以下情况除外:

 

经修订的1998年2月24日第58号法令第100条(“第58号法令”)和根据经修订的1999年5月14日第11971号条例(“第11971号条例”)第34条之三第1款(b)修订的207年10月29日第16190号条例(“第16190号条例”)第26条第1款(d)界定的“合格投资者”;或

根据第58号法令或第11971号条例的规定,在适用明示豁免遵守要约限制的任何其他情况下。

 

任何在意大利共和国发售、出售或交付A类普通股或派发本招股章程副本或任何其他与A类普通股有关的文件,均须:

 

根据经修订的1993年9月1日第385号法令(《银行法》)、第58号法令和第16190号条例以及任何其他适用的法律和条例,允许在意大利共和国境内从事这类活动的投资公司、银行或金融中介机构所为;

遵守《银行法》第129条和经修订的意大利银行执行准则;以及

遵守CONSOB或意大利银行或其他主管当局可能不时施加的任何其他适用的通知要求或限制。

 

请注意,根据第58号法令第100条之二,在不适用公开发行规则豁免的情况下,随后在意大利二级市场上发行A类普通股必须遵守第58号法令和第11971号条例规定的公开发行和招股说明书要求规则。

 

此外,最初只在意大利境内或境外向合格投资者发售和配售但在下一年定期在意大利二级市场向非合格投资者发行的A类普通股,须遵守第58号法令和第11971号条例规定的公开发售和招股说明书要求规则。不遵守这些规则可能导致出售A类普通股被宣布无效,并导致转让A类普通股的中介机构对这类非合格投资者遭受的任何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日本

 

A类普通股没有也不会根据《日本金融工具和交易法》(经修订的1948年第25号法律)进行登记,因此,除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外,不会直接或间接在日本境内发售或出售,也不会为了任何日本人或其他人的利益,直接或间接在日本境内发售或出售给任何日本人,日本有关政府或管理当局在有关时间颁布的条例和部级指导方针。为本款的目的,“日本人”系指居住在日本的任何人,包括根据日本法律组建的任何公司或其他实体。

 

科威特

 

除非“管理证券谈判和投资基金的设立”的第31/1990号法律、其执行条例以及根据该条例或与此有关的各种部级命令要求科威特工商业部就销售和出售A类普通股给予所有必要的批准,否则不得在科威特国销售、要约出售或出售这些普通股。本招股说明书(包括任何有关文件)或其中所载的任何资料均无意导致在科威特境内缔结任何性质的合同。

 

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招股章程并无且将不会于中国境内流通或分销,而A类普通股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中国居民或人士发售或出售,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向任何中国居民发售或再出售,但根据中国适用法律及法规的规定除外。就本款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台湾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卡塔尔

 

A类普通股在卡塔尔国(“卡塔尔”)没有、也不会以构成公开发售的方式在任何时候直接或间接发售、出售或交付。本招股说明书未经卡塔尔中央银行、卡塔尔交易所或卡塔尔金融市场管理局审查、批准或登记。本招股说明书严格保密,不得转载或用于任何其他目的,也不得提供给除收件人以外的任何人。

 

沙特阿拉伯

 

本招股说明书不得在沙特阿拉伯王国境内分发,但资本市场管理局发布的《证券发行条例》所允许的人员除外。资本市场管理局并不就本招股章程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任何表示,亦不就因倚赖本招股章程的任何部分而引致或招致的任何损失而明确否认任何法律责任。在此提供的证券的潜在购买者应对与证券有关的信息的准确性进行尽职调查。如果您不了解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请咨询经授权的财务顾问。

 

新加坡

 

本招股章程并未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注册为招股章程。因此,本招股章程及与发售或出售,或认购或购买A类普通股的邀请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或材料不得流通或派发,亦不得将A类普通股直接或间接发售或出售,或成为认购或购买邀请的标的,但在新加坡的人士除外

 

根据新加坡《证券及期货法》第289章第274条给予机构投资者,

依据SFA第275(1)条给予有关人士,或依据SFA第275(1A)条并按照SFA第275条指明的条件给予任何人,或

以其他方式,并按照《特别财务安排》的任何其他适用规定的条件。

 

凡有关人士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75条认购或购买A类普通股,而该等人士是:

 

法团(并非《证券及期货条例》第4A条所界定的认可投资者)的唯一业务是持有投资,而该等投资的全部股权由一名或多于一名个人拥有,而每名个人均为认可投资者;或

信托(如受托人并非认可投资者),其唯一目的是持有投资,而信托的每名受益人均为认可投资者的个人,该法团的证券(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39(1)条)或该信托的受益人权利及权益(不论如何描述),不得在该法团或该信托根据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75条作出的要约取得A类普通股后6个月内转让,但以下情况除外:

 

(a) 给予机构投资者或《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75(2)条所界定的有关人士,或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75(1A)条或第276(4)(i)(b)条所提述的要约而引致的任何人;

(b) 没有或将不会考虑转让;

(c) 依法转让的;

(d)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76(7)条所指明;或

(e) 根据《205年新加坡证券及期货(投资要约)(股份及债权证)规例》第32条的规定。

 

124

 

 

瑞士

 

本文件无意构成购买或投资本文所述A类普通股的要约或邀约。A类普通股不得直接或间接在瑞士境内、进入或离开瑞士境内公开发售、出售或刊登广告,亦不得在瑞士六家交易所或瑞士任何其他交易所或受规管交易设施上市。本文件或与A类普通股有关的任何其他发售或营销材料均不构成招股章程,因为根据《瑞士债务守则》第652A条或第1156条,或瑞士六家交易所或瑞士任何其他受规管交易设施的上市规则所指的上市招股章程,而本文件或任何其他与A类普通股有关的发售或营销资料均不得在瑞士公开发行或以其他方式公开提供。

 

本文件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任何其他发行或营销材料,或本公司或A类普通股均未或将向任何瑞士监管机构备案或获得批准。A类普通股不受任何瑞士监管机构,例如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的监管,A类普通股的投资者将不会受益于该监管机构的保护或监管。

 

台湾

 

A类普通股尚未、也不会根据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向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登记、备案或经其批准,不得通过公开发售或在构成台湾《证券交易法》或相关法律法规所指要约的情况下在台湾境内发售或出售,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之备案或核准。台湾境内没有任何人或实体被授权在台湾境内发售或出售A类普通股。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不含迪拜国际金融中心)

 

除符合阿联酋法律外,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联酋”)过去和现在均未公开发行、出售、推广或宣传A类普通股。迪拜国际金融中心的潜在投资者应考虑到下文所列对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潜在投资者的具体出售限制。

 

根据《商业公司法》(经修订的美国联邦法律1984年第8号)或其他规定,本招股说明书所载资料不构成A类普通股在美国的公开发售,也不打算作为公开发售。本招股说明书未经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中央银行、阿联酋证券和商品管理局或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DFSA)批准或备案。如对本募集说明书内容不了解,应向授权财务顾问咨询。本招股章程仅为受款人的利益而设,不应交付或依赖于任何其他人。

 

125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

 

下面列出了我们总开支的明细,不包括承销折扣和佣金,预计这些费用将与我们发售和出售A类普通股有关。除SEC注册费、FINRA申请费和纳斯达克上市费外,所有金额均为估计数。

 

    数额  
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费   $ 3,419  
FINRA申请费     6,141  
纳斯达克上市费     80,000  
会计费用和开支     410,000  
法律费用和开支     400,000  
印刷费和开支     30,000  
杂项     150,000  
共计   $ 1,079,560  

 

126

 

 

法律事项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美国联邦和纽约法律的某些法律事项将由Bevilacqua有限责任公司转交给我们。Ellenoff Grossman&Schole LLP在此次发行中担任Maxim的顾问。本次发行中发售的A类普通股的有效性及有关开曼群岛法律的若干其他法律事宜将由Conyers Dill&Pearman为我们传阅。有关中国法律的法律事宜将由商务金融律师事务所代为办理,并由B&D律师事务所代为办理。Bevilacqua有限责任公司在开曼群岛法律管辖的事项上可依赖Conyers Dill&Pearman,在中国法律管辖的事项上可依赖商业和金融法律事务所。Ellenoff Grossman&Schole有限责任公司可在中国法律管辖的事项上依赖B&D律师事务所。

 

127

 

 

b.专家

 

本公司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已由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Marcum Bernstein&Pinchuk LLP审计,诚如彼等于其报告中所载。列入这类财务报表所依据的是作为会计和审计专家的这类公司的报告。

 

Marcum Bernstein&Pinchuk LLP的办公室位于纽约宾夕法尼亚广场7号830套房,电话:10001。

 

128

 

 

在那里你可以找到更多的信息

 

我们已根据证券法,就本次发售的A类普通股向SEC提交了一份F-1表格的注册声明,包括相关证物和附表。本招股章程构成注册声明的一部分,但并不包含注册声明所载的全部资料。有关我们及A类普通股的进一步资料,请参阅F-1表格及其证物及附表所载的登记声明。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将立即受到适用于外国私人发行人的《交易法》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要求的约束。因此,我们将被要求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包括20-F表格上的年度报告以及其他信息。证券交易委员会维持一个网站,其中载有以电子方式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报告、委托书和信息声明以及关于登记人的其他信息。网址是www.sec.gov。此外,在我们以电子方式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这些材料或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供这些材料后,我们将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在我们的网站http://www.lohas.sh/en上免费提供这些材料。除这些备案文件外,本公司网站上的信息不属于、也不应被视为本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且未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件。

 

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我们不受《交易法》关于向股东提供代理报表及其内容的规则的约束,我们的执行官员、董事和主要股东不受《交易法》第16条所载报告和短期利润回收规定的约束。此外,根据《交易法》,我们将不需要像根据《交易法》注册证券的美国公司那样频繁或及时地向SEC提交定期报告和财务报表。

 

129

 

 

合并财务报表索引

 

目录   页(s)
     
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报告   f-2
     
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的综合资产负债表   f-3
     
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综合收益及全面收益报表   f-4
     
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权益变动综合报表   f-5
     
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现金流量综合报表   f-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f-7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   f-33
     
截至2019年及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未经审核简明综合收益及全面收益报表   f-34
     
截至2019年及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未经审核简明合并权益变动报表   f-35
     
截至2019年及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未经审核简明现金流量综合报表   f-36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f-37

 

f-1

 

 

 

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报告

 

致公司股东和董事会的信

乐活天下股份有限公司

 

对财务报表的意见

 

我们已审核所附Loha Co.Ltd(“公司”)截至2019年及2018年9月30日的综合资产负债表、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两个年度各年的相关综合收益及全面收益、权益变动及现金流量报表,以及相关附注(统称“财务报表”)。我们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列报了公司截至2019年和2018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两个年度各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美利坚合众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

 

发表意见的依据

 

这些财务报表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根据我们的审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是一家在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美国)(“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事务所,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和PCAOB的适用规则和条例,我们必须独立于本公司。

 

我们按照PCAOB的标准进行了审计。这些标准要求我们规划和进行审计,以获得关于财务报表是否没有因错误或欺诈而出现重大错报的合理保证。本公司无需对其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我们也未被聘用对此进行审计。作为我们审计工作的一部分,我们必须了解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但不是为了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因此,我们不发表这种意见。

 

我们的审计包括执行程序,评估财务报表因错误或欺诈而出现重大错报的风险,以及执行应对这些风险的程序。这类程序包括在试验基础上审查财务报表中有关数额和披露的证据。我们的审计还包括评价管理层使用的会计原则和作出的重大估计,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方式。我们认为,我们的审计为我们的意见提供了合理的依据。

 

/s/Marcum Bernstein&Pinchuk LLP  

 

我们自2018年起担任公司核数师。

 

纽约,纽约

2020年3月27日,附注10所载的反向股份拆细除外,日期为2020年6月16日。

 

f-2

 

 

乐活天下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截至9月30日,  
    2018     2019  
资产   $       $    
当前资产: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82       2,293  
限制性现金     80       23  
应收账款净额     7,463       22,245  
存货清单     3,065       9,516  
预付款给供应商,净额     21,274       13,709  
应收关联方款项     1,844       901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40       727  
流动资产总额   34,648     49,414  
                 
物业及设备净额     41       162  
递延所得税资产     92       227  
其他非流动资产     68       78  
总资产   $ 34,849     $ 49,881  
                 
负债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240     $ 2,381  
应付账款     1,396       2,237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191       661  
来自客户的预付款     3,578       954  
应付关联方的款项     805       3,154  
应缴税款     437       720  
流动负债合计     6,647       10,107  
                 
长期借款     -       4,225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7  
负债总额   $ 6,647     $ 14,369  
                 
承诺与或有事项                
                 
股东权益                
A类普通股(面值0.0002美元;授权股份240,500,00股;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分别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的股份17,872,273股)*     4       4  
B类普通股(面值0.0002美元;授权股份9,500,000股;分别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的股份9,50,00股)*     2       2  
应收认购款     (6 )     (6 )
普通股与额外实收资本     9,452       9,452  
法定储备金     2,040       2,909  
留存收益     18,356       26,178  
累计其他综合损失     (1,646 )     (3,027 )
股东权益合计     28,202       35,512  
负债和股东权益共计   $ 34,849     $ 49,881  

 

* 股份及每股数据按追溯基准列报,以反映重组及反向股份拆细(附注1及附注10)。

 

所附附注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3

 

 

乐活天下股份有限公司

收入和全面收入合并报表

(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截至200年12月31日的年度
9月30日,
 
    2018     2019  
净收入   $ 85,186     $ 105,429  
减:收入成本     70,627       89,056  
毛利     14,559       16,373  
                 
营业费用:                
销售费用     2,682       2,419  
一般和行政费用     1,638       3,205  
总营业费用     4,320       5,624  
                 
经营收入     10,239       10,749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净额     143       109  
利息支出,净额     (18 )     (637 )
其他收入(支出)共计)     125       (528 )
                 
所得税支出前的收入     10,364       10,221  
所得税支出     1,583       1,530  
净收入   $ 8,781     $ 8,691  
其他综合收入                
外币折算损失,扣除无所得税     (1,144 )     (1,381 )
综合收入共计   $ 7,637     $ 7,310  
                 
每股普通股收益*                
基本和稀释   $ 0.32     $ 0.32  
                 
加权平均在外流通普通股*                
基本和稀释     27,372,273       27,372,273  

 

* 股份及每股数据按追溯基准列报,以反映重组及反向股份拆细(附注1及附注10)。

 

所附附注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4

 

 

乐活天下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合并报表

(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累积        
    a级
普通股
    b级
普通股
    订阅     额外实收款项     法定人数     累积     其他
综合方案
    共计  
    份额*     数额     份额*     数额     应收款项     首都     储备金     利润     收入(损失)     公平  
截至2017年9月30日馀额     17,872,273     $ 4       9,500,000     $ 2     $ (6 )   $ 9,452     $ 1,162     $ 10,453     $ (502 )   $ 20,565  
净收入     -       -       -       -       -       -       -       8,781       -       8,781  
法定储备金     -       -       -       -       -       -       878       (878 )     -       -  
外币折算调整数     -       -       -       -       -       -       -       -       (1,144 )     (1,144 )
截至2018年9月30日馀额     17,872,273     $ 4       9,500,000     $ 2     $ (6 )   $ 9,452     $ 2,040     $ 18,356     $ (1,646 )   $ 28,202  
净收入     -       -       -       -       -       -       -       8,691       -       8,691  
法定储备金     -       -       -       -       -       -       869       (869 )     -       -  
外币折算调整数     -       -       -       -       -       -       -       -       (1,381 )     (1,381 )
截至2019年9月30日馀额     17,872,273     $ 4       9,500,000     $ 2     $ (6 )   $ 9,452     $ 2,909     $ 26,178     $ (3,027 )   $ 35,512  

 

* 股份及每股数据按追溯基准列报,以反映重组及反向股份拆细(附注1及附注10)。

 

所附附注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5

 

 

乐活天下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合并报表

(单位:千美元)

 

    截至200年12月31日的年度
9月30日,
 
    2018     2019  
来自业务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收入   $ 8,781     $ 8,691  
                 
调整数,以调节净亏损与业务活动中使用的现金净额:                
可疑账款备抵     450       926  
折旧及摊销     25       35  
递延税款备抵     (68 )     (144 )
                 
资产和负债变动情况                
应收账款净额     (5,294 )     (16,604 )
存货清单     983       (6,819 )
预付款给供应商,净额     (7,633 )     7,027  
应收关联方款项     (141 )     133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430       (71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 )
应付账款     (726 )     928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12       497  
来自客户的预付款     2,309       (2,585 )
应付关联方的款项     881       575  
应缴税款     278       312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9  
业务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287       (7,720 )
                 
来自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购置财产和设备     (38 )     (163 )
从处置财产和设备着手     58       -  
投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20       (16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借款所得款项     458       11,542  
偿还借款     (206 )     (4,921 )
来自关联方的贷款     1,757       6,862  
偿还或贷款予关联方     (2,073 )     (4,192 )
筹资活动提供的(用于)现金净额     (64 )     9,291  
                 
汇率变动的影响     (37 )     (5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净增加额     206       1,35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期初     756       96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期末   $ 962     $ 2,316  
                 
补充披露现金流信息:                
已缴所得税   $ 1,374     $ 1,486  
支付的利息   $ 16     $ 635  

 

所附附注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6

 

 

乐活天下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1. 组织和主要活动

 

所附合并财务报表包括Loha Co.Ltd(“Loha”)及其附属公司和可变利益实体(“VIE”)的财务报表,Loha或其附属公司是这些财务报表的主要受益人。LOHA、其附属公司及VIE以下统称为“公司”。

 

乐活农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乐活农业”),于2013年11月21日在中国广东深圳注册成立,主要从事电子商务平台相关软件的开发、运营及维护。

 

深圳市乐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乐活供应链”),于2014年5月28日在中国广东深圳注册成立,主要从事采购、销售及分销主要包括进口水果、野生海鲜、蔬菜及鸡蛋在内的高端优质产品,以及营养干粮产品。乐活供应链前身为深圳市乐活世界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严岳章先生控制的实体。乐活农业于2019年3月27日从深圳乐活世界有限公司收购乐活供应链。

 

于2019年1月10日,Loha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

 

于2019年2月8日,乐活世界有限公司(“乐活BVI”)作为全资附属公司于英属处女群岛成立。Lohas BVI为控股公司,持有Lohas(Global)Group Co.,Limited全部股权。

 

于2019年5月3日,Lohas BVI注册成立Lohas(Global)Group Co.,Limited(“Lohas HK”),为一间根据香港法律法规成立的控股公司,并持有于2019年3月11日在中国成立的Lohas World(Shenzhen)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Ltd(“Lohas WFOE”)的全部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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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1. 组织和主要活动----续

 

1.重组

 

由于预期其股本证券将进行首次公开发售(首次公开招股),Loha进行重组,成为Lohas BVI、Lohas HK及Lohas WFOE的最终控股公司,该等公司于重组前后同属最终控股股东。LOHA的附属公司及VIE详情载列如下:

 

姓名   日期
公司注册
  出生地点
公司注册
  所占百分比
有效
所有权
  校长
a.活动
                 
全资子公司                
乐活世界有限公司   2019年2月8日   英属维尔京群岛   100%   乐活香港的控股公司
                 
乐活(全球)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3日   香港   100%   Lohas Wfoe的控股公司
                 
乐活世界(深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100%   技术支持、咨询和其他服务
                 
VIE及VIE全资附属公司                
                 
乐活农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年11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vie   软件的开发、操作和维护
                 
深圳市乐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VIE全资子公司   进口水果等高端优质产品的采购、销售和分销

 

自2019年8月16日起生效,乐活农业、乐活农业股东及乐活WFOE订立一系列合约协议(下文所述“VIE协议”)。因此,LOHA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LOHAS BVI、LOHAS HK及LOHAS WFOE,已被确定为LOHAS Agricultural的主要受益人,而LOHAS Agricultural成为LOHA的VIE。据此,该公司合并乐活农业及其附属公司乐活供应链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及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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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1. 组织和主要活动----续

 

紧随上文所述于2019年8月16日完成重组前后,LOHA连同其全资附属公司LOHAS BVI、LOHAS HK及LOHAS WFOE及其VIE由同一股东有效控制;因此,重组入账为资本重组。所附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式似乎在列报的整个期间都有现行的公司结构。本公司的合并已于所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报的第一期期初按历史成本入账。

 

VIE协议

 

中国政府通过严格的商业许可要求和其他政府法规对增值电信业务进行监管。这些法律法规还包括对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中国公司的外国所有权的限制。Lohas BVI、Lohas HK及Lohas WFOE(其中国附属公司)被视为外商投资企业。为了遵守这些规定,洛哈通过其Vie Lohas Agricultural及其子公司Lohas Supply Chain在中国开展大部分活动。

 

Lohas WFOE与Lohas Agricultural及其股东订立了以下合同安排,使Loha有权(i)指导对Lohas Agricultural业绩影响最大的活动,以及(ii)获得Lohas Agricultural可能对Lohas Agricultural具有重大意义的利益。Loha全面及独家负责Lohas Agricultural的管理,承担Lohas Agricultural的一切亏损风险,并拥有独家行使Lohas Agricultural股东全部投票权的权利。因此,根据ASC810“合并”,LOHA被视为LOHAS Agricultural的主要受益人,并在所附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了LOHAS Agricultural的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

 

于2019年8月16日,乐活农业各股东签立与乐活WFOE及乐活农业的股东投票权代理协议,据此,乐活农业股东不可撤回地授权乐活WFOE或乐活WFOE指定的任何人士作为其事实上的代理人行使其作为乐活农业股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召开股东大会、投票及签署作为股东的任何决议案的权利,委派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股东任免,出售、转让、质押及处置该等股东所持全部或部分股份的权利,以及乐活农业《公司章程》允许的其他股东表决权。本协议期限为十年。除非LohasWFOE在到期前30天发出不续约通知,否则本协议将自动续约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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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1. 组织和主要活动----续

 

排他性期权协议

 

乐活农业及其股东已于2019年8月16日与乐活WFOE订立独家期权协议。根据Lohas WFOE、Lohas Agricultural及其股东之间的独家期权协议,股东不可撤销地授予Lohas WFOE或Lohas WFOE指定的任何第三方独家期权,以购买其于Lohas Agricultural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价格为每次购买人民币0.01元(约0.0015美元);但倘适用中国法律准许的最低价格大于人民币0.01元,则该价格适用。股东进一步同意,彼等将不会就彼等于乐活农业的股权设立任何质押或产权负担,亦不会将彼等于乐活农业的股权转让、馈赠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予乐活WFOE或其指定第三方以外的任何人士。股东与乐活农业同意,将在正常过程中经营乐活农业的业务,维护乐活农业的资产价值,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乐活农业经营状况和资产价值的作为或不作为。此外,未经Lohas WFOE事先书面同意,股东及Lohas Agricultural同意(其中包括):修订Lohas Agricultural的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Lohas Agricultural的注册资本;以任何方式出售、转让、抵押或处置Lohas Agricultural的任何重大资产或Lohas Agricultural在该重大业务或收益中的合法或实益权益;与任何人合并、合并、收购或投资,或提供任何贷款;或派发股息。本协议期限为十年。除非Lohas WFOE在到期前发出不可续期通知,否则本协议将自动续期连续十年,直至所有股本权益已根据协议转让或转让为止。

 

独家咨询及服务协议

 

于2019年8月16日,Lohas WFOE与Lohas Agricultural订立独家咨询及服务协议,据此,Lohas WFOE或其指定人士有权独家向Lohas Agricultural提供技术支持、咨询及其他服务,以换取若干费用,该等费用相等于VIE及其附属公司于弥补往年亏损(如有需要)及拨作必要的成本、开支、税项及法定储备后的净收入。未经Lohas WFOE事先书面同意,Lohas Agricultural不得接受任何第三方提供的受本协议约束的任何服务。LohasWFOE将拥有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的独家所有权。本协议期限为十年。除非Lohas WFOE在到期前30天发出不续约通知,否则本协议将自动续约连续10年。

 

股权质押协议

 

根据Lohas WFOE、Lohas Agricultural及其股东之间日期为2019年8月16日的股权质押协议,Lohas Agricultural的股东已同意将Lohas Agricultural的10%股权质押予Lohas WFOE,以保证Lohas Agricultural及其股东履行其于股东投票权代理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独家咨询及服务协议及独家期权协议项下的义务。倘乐活农业或其股东违反其于该等协议项下的合约义务,乐活WFOE作为质权人将有权处置乐活农业的已质押股本权益,并将有权优先收取该等出售事项的收益。股东亦同意,未经Lohas Wfoe事先书面同意,彼等将不会处置已抵押股本权益,亦不会就已抵押股本权益设立或容许任何产权负担。乐活农业的股权质押已根据中国物权法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相关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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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1. 组织和主要活动----续

 

与VIE结构有关的风险

 

LOHA认为,与其VIE及其各自股东订立的合约安排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并在法律上可予强制执行。然而,中国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洛哈公司执行合同安排的能力。如果发现法律结构和合同安排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除其他外可以:

 

吊销洛哈中国附属公司及VIE的业务及经营许可证;

 

对LOHA的中国子公司和VIE征收罚款;

 

没收洛哈中国子公司的任何收入,并视其为通过非法经营获得的VIE;

 

关闭loha在中国的子公司和vie的服务;

 

停止或限制LOHA在中国的子公司和VIE在中国的业务;

 

施加洛哈的中国附属公司及VIE可能无法遵守的条件或要求;

 

要求LOHA或LOHA的中国附属公司及VIE重组相关股权架构或营运;

 

限制或禁止LOHA使用额外公开发售所得款项为LOHA在中国的业务及营运提供资金;及

 

采取其他可能对LOHA或LOHA的中国附属公司及VIE的业务构成损害的监管或执法行动。

 

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取上述任何行动,洛哈公司开展业务的能力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因此,LOHA可能无法在其综合财务报表中合并其VIE,因为它可能失去对VIE及其各自股东行使有效控制的能力,并可能失去从VIE获得经济利益的能力。然而,Loha并不认为该等行动会导致Loha、其中国附属公司及VIE的清盘或解散。

 

VIE股东的利益可能与LOHA股东的利益不同,这可能会增加他们试图违反合同条款的风险,例如影响VIE在需要时不支付服务费。Loha不能保证当出现利益冲突时,VIE的股东将以Loha的最佳利益行事,或者利益冲突将以有利于Loha的方式解决。Loha认为,VIE的股东不会违反任何合同安排,而排他性期权协议为Loha提供了一种机制,在VIE的现有股东行为不利于Loha的情况下,将其除名。Loha依赖于VIE的若干现有股东履行其信托责任及遵守中国法律,并以Loha的最佳利益行事。如果Loha不能解决Loha与VIE股东之间的任何利益冲突或纠纷,Loha将不得不依赖法律程序,这可能导致其业务中断,任何此类法律程序的结果都存在很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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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1. 组织和主要活动----续

 

LOHA综合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总资产和负债以及综合收入报表上列示的收入、支出、净收入以及现金流量综合报表上列示的经营、投资和融资活动现金流量,实质上是LOHA VIE、LOHAS Agricultural及其子公司LOHAS Supply Chain的财务状况、收入和现金流量。Loha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并无向Lohas Agricultural提供任何财务资助。VIE及VIE全资附属公司的下列财务资料已列入所附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及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

 

    截至9月30日。  
    2018     2019  
             
总资产   $ 34,849     $ 49,881  
负债总额   $ 6,647     $ 14,369  

 

    截至200年12月31日的年度
9月30日
 
    2018     2019  
             
净收入共计   $ 85,186     $ 105,429  
净收入   $ 8,781     $ 8,691  
                 
业务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 287     $ (7,720 )
投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 20     $ (163 )
筹资活动提供的(用于)现金净额   $ (64 )   $ 9,291  

 

2. 重大会计政策摘要

 

(a) 列报依据

 

所附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利坚合众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包括公司、其附属公司、其VIE及其VIE的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所有公司间往来业务和结馀在合并时均已冲销。

 

  (b) 改叙  

 

比较数字已重新分类,以符合本年度的列报方式。

 

  (c) 估计数的使用

 

按照美国通用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需要作出影响到财务报表之日所报资产和负债数额的估计和假设,并披露或有资产和负债以及报告期内所报收入和支出数额及所附附注,包括可疑账款备抵、存货可变现净值、财产和设备的使用寿命,长期资产减值及递延税项资产的估值备抵。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数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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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d) 公允价值计量

 

该公司采用ASC主题820,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该主题界定了公允价值,建立了计量公允价值的框架,并扩大了财务报表对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要求。

 

ASC主题820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资产或负债的主要或最有利市场的市场参与者之间有序交易中,在计量之日出售资产或为转让负债(退出价格)而支付的价格。

 

ASC Topic820指定了估值技术的层次结构,该层次结构基于对估值技术的输入是可观察的还是不可观察的。层次结构如下:

 

估值方法的第1级投入是活跃市场上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报价(未经调整)。

 

估值方法的第2级投入包括活跃市场上类似资产和负债的报价,以及在整个金融工具期间可直接或间接观察到的资产或负债的投入。

 

对估值方法的第3级投入是不可观察的,对公允价值具有重要意义。不可观测的投入是估值技术投入,反映了公司自己对市场参与者在资产或负债定价时将使用的假设的假设。

 

公司管理层负责考虑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应收账款、预付供应商款项、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短期借款、应付账款、来自客户的垫款、应计费用及其他流动负债的账面值及应缴所得税,以根据这些工具的短期到期日来近似其公允价值,因其为短期性质。

 

  (e)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手头现金,以及公司存放于金融机构的活期存款,该等机构的原定到期日少于3个月,且提取及使用不受限制。

 

  (f) 限制性现金

 

限制性现金是指存入银行的政府拨款,在达到商定标准后发放。

 

  (g) 应收账款净额

 

该公司对应收账款的潜在信用损失保持备抵。管理层回顾应收账款的构成,并分析历史坏账、客户集中度、客户信用度、当前经济趋势和客户支付模式的变化,以估算备抵。逾期未付账款一般只有在所有收款尝试都已用尽且回收的可能性很小的情况下才从坏账备抵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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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h) 存货清单

 

存货主要由水果组成,按成本或可变现净值两者中较低者列报。存货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成本法确定。根据历史和预测的消费者需求以及促销环境等因素进行调整,将库存成本减记为因滞销商品和受损产品而产生的估计可变现净值。该公司将存货成本与其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并作出调整,将存货减记为可变现净值(如果较低的话)。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并无就存货作出减值拨备。

 

  (i) 预付款给供应商,净额

 

预付给供应商的款项主要包括预付给农场、进口代理商或其他大型供应商的款项。公司根据多种因素,包括预付款项释放至存货的可能性及预付款项的账龄,维持可疑账款备抵按其估计可变现价值列述预付款项,重大的一次性事件和历史经验.

 

  (j) 物业及设备净额

 

财产和设备按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和任何减值进行。不动产和设备按足以核销其成本的比率折旧,减去估计使用寿命期间的任何减损和残值(如果有的话)。估计使用寿命如下:

 

类别   估计使用寿命
电子设备   3年
办公设备   5年
机动车辆   5年

 

维修和保养费用记入所发生的费用,而延长财产和设备使用寿命的更新和改良费用则作为相关资产的附加物资本化。资产的报废、出售和处置通过去除成本、累计折旧和减值以及合并收入报表确认的任何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予以记录

 

  (k) 长期资产减值

 

每当事件或情况变化表明某项资产的账面金额可能不再可收回时,该公司就审查其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当这些事件发生时,公司通过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与预计因使用这些资产及其最终处置而产生的未贴现未来现金流量估计数进行比较来计量减值。如果预期未贴现现金流的总和小于资产的账面金额,公司将确认减值损失,即账面金额超过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使用预期未来贴现现金流。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并无确认长寿命资产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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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l) 借款

 

借款主要包括银行借款和向第三方保理机构借款。

 

  (m) 承诺与或有事项

 

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本公司须受制于承诺及或有事项,包括经营租赁承诺、法律程序及因其业务而产生的与广泛事宜有关的申索,例如政府调查及税务事宜。如果公司确定可能发生了损失,并能对损失作出合理估计,则公司承认对此种意外开支的赔偿责任。公司在作出该等评估时,可能会考虑多项因素,包括历史及各事项的具体事实及情况。

 

  (n) 收入确认

 

公司早期采用会计准则编码(“ASC”)606,2016年10月1日与客户签订合同的收入。ASC606的核心原则是,一家公司应确认收入,以描述向客户转让承诺产品或服务的金额,该金额应反映该公司期望有权以这些产品或服务换取的对价。为实现这一核心原则,采取了以下五个步骤:

 

步骤1:识别与客户的合同

步骤2:确定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步骤三:确定交易价格

第四步:将交易价格分配给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第五步:在公司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净收入由产品销售收入、电子商务平台使用权收入、其他服务收入构成。公司在将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移交给客户时,按其预期有权获得的金额确认收入。当公司拥有现收现付权和所有权,产品或服务所有权的重大风险和回报转移给客户时,控制权一般就转移了。对产品和服务销售的付款应在控制权转让后的短时间内收取,或在产品控制权转让之前收取,或视情况在服务交付开始时收取。

 

公司确定了与城市经销商安排的三项履约义务,分别为产品销售、电子商务平台使用权、其他服务。而对于与城市经销商以外的客户的安排,该公司只确定了一项履约义务,即销售产品。该公司根据独立销售价格的相对估计数将收入分配给所有不同的履约义务。

 

产品的销售。产品销售是指产品(主要是进口水果)向城市分销商、批发商和其他零售商的销售。分配给产品销售的收入在控制权转移时确认。自有物流或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向客户交付货物时的控制权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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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电子商务平台的使用权。公司向城市分销商授予使用公司知识产权的永久许可。分配给电子商务平台使用权的收入在控制权已经转移到城市分销商时被确认。在授予许可证时进行控制权转让。

 

其他服务费。其他服务主要来源于向城市经销商提供的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是指电子商务平台的维护服务和软件升级服务,并将在预计的服务期内持续提供。该公司确认在估计服务期内按比例分配给其他服务的收入。

 

公司作为委托人,是因为公司在转让前对承诺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控制。当客户获得对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不向他们提供退货权或保修权。

 

下表分别列出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的收益净额分类:

 

    截至200年12月31日的年度
9月30日
 
    2018     2019  
产品销售   $ 83,626     $ 104,997  
电子商务平台使用权     870       -  
其他服务费或技术服务费     690       432  
共计   $ 85,186     $ 105,429  

 

装运和装卸活动是在客户获得货物控制权之前进行的,它们不是一项单独的履约义务。公司在销售产品的销售费用中核算相关的运输和处理费用。

 

公司选择采用ASC606-10-50-14段中的实际权宜之计,不披露(i)原始预期期限为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合同中剩馀履约义务的信息;(ii)将收入确认为发票的合同。

 

收入确认的时间可能不同于向客户开具发票的时间。应收账款是指当公司履行了公司的履约义务并有无条件的受付权时,发票金额和发票前确认的收入。可疑账款及授权授信的备抵是根据公司对包括历史经验、应收账款馀额账龄、当前经济状况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司客户支付能力的因素等多种因素的评估而估算的。截至2018年9月30日和2019年9月30日,扣除可疑账款备抵后的应收账款馀额分别为7463美元和22245美元。

 

未获得的收入包括期末收到的与未履行履约义务有关的付款,包括从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客户提前收到的付款。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来自客户的垫款分别为3578美元及954美元。

 

该公司采用了一种切实可行的权宜之计,即在摊销期为一年或一年以下的情况下,为获得与客户的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公司不存在与客户签订合同的重大增量成本,公司预计这些成本的效益将超过一年,这些成本需要确认为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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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o) 收益成本

 

收入成本主要包括从农场及分销商购买产品的成本、技术服务的员工成本及其他服务的成本。

 

  (p)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是,将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收入除以该期间发行在外的加权平均普通股。摊薄后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是,将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收入除以按摊薄后普通股等值影响调整后的期间内发行在外的加权平均普通股(使用库存股或如果转换方法计算)。具有反摊薄效应的潜在普通股(即增加每股收益或减少每股亏损的普通股)被排除在摊薄每股收益的计算之外。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公司并无摊薄股份。

 

  (q) 所得税

 

该公司在ASC740下核算所得税。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确认为因合并财务报表现有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与其各自税基之间的差异而产生的未来税务后果。

 

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的计量采用预计将适用于预计将收回或结清这些暂时性差额的年份的应纳税所得税率。税率变化对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的影响在包括颁布日在内的期间内确认为收入。必要时设立估值备抵,以将递延税项资产减至预期实现的数额。现行所得税是根据有关税务机关的法律规定的。

 

ASC740-10-25“所得税不确定性的会计处理”规定了合并财务报表确认和衡量在纳税申报表中已采取(或预计将采取)的税收状况的更有可能达到的门槛。本解释还就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确认、流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分类、与税收状况相关的利息和处罚的会计核算以及相关披露等方面提供了指导。本公司于中国的营运附属公司须经有关税务机关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少缴税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特殊情况下少缴税款超过人民币100元(14美元)的,诉讼时效延长至五年。在转让定价问题上,诉讼时效为十年。偷税漏税没有法定时效。与少缴所得税有关的罚款和利息在所涉期间列为所得税费用。

 

该公司于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的综合收益及全面收益报表的所得税项目拨备中,并无计提任何与不确定税项有关的负债、利息或罚款。该公司预计,其有关未确认税项状况的评估在未来12个月内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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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r) 增值税(“增值税”)

 

本公司须就销售水果及产品所产生的收益征收增值税及相关附加费。该公司记录了扣除增值税后的收入净额。该增值税可由公司支付给供应商的合格投入增值税抵销。输入增值税和输出增值税之间的增值税净馀额记入合并资产负债表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细列项目。

 

于2018年5月1日前,除中国另有规定外,纳税人销售产品、劳务或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进口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于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6%;及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

 

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纳税人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1%;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0%;及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调整为9%。

 

根据中国税法,该公司还须支付额外的销售费用。

 

  (s) 外币折算

 

该公司的主要业务国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人民币(当地货币)为职能货币确定。该公司的财务报表使用美元(“美元”)报告。本报告所述期间,以外币计值的业务结果和现金流量合并报表按平均汇率折算。资产负债表日以外币计价的资产和负债按该日适用的汇率折算。以功能货币计价的股权按出资时的历史汇率折算。由于现金流量是根据平均折算汇率折算的,因此与现金流量合并报表中列报的资产和负债有关的数额不一定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相应馀额的变动相一致。因各期间使用不同汇率而产生的翻译调整数作为累计其他全面收入(损失)的一个单独组成部分列入合并权益变动报表。外汇交易的收益和损失列入业务结果。

 

人民币兑美元及其他货币的价值可能会波动,并受(其中包括)中国政治及经济状况的变化所影响。就美元报告而言,人民币的任何重大重估均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下表概述了在编制本报告合并财务报表时使用的货币汇率:

 

    截至9月30日,  
    2018     2019  
资产负债表项目,权益类账户除外     6.8792       7.1477  

 

    截至200年12月31日的年度
9月30日,
 
    2018     2019  
收益表和全面收益表以及现金流量表中的项目     6.5516       6.8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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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2.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没有说明人民币数额可能已经或可以按照翻译中使用的汇率兑换成美元。

 

(t) 最近的会计公告

 

2016年2月,FASB发布ASU2016-02《租赁(主题842)》。它要求承租人确认经营租赁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承租人应在财务状况表中确认支付租赁款项的负债(租赁负债)和代表其在租赁期内使用基础资产的权利的使用权资产。租赁期限为12个月或12个月以下的,允许承租人按标的资产类别进行会计政策选择,不确认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2018年7月,FASB发布了会计准则更新(ASU)2018-11,Lease(主题842)有针对性的改进。本次更新中的修订为各实体提供了采用新租赁标准的额外(和可选)过渡方法,并为出租人提供了按基础资产类别划分的实际权宜之计,即不将非租赁组成部分与相关租赁组成部分分开,而是将这些组成部分作为单一组成部分核算,如果非租赁组成部分在其他情况下将在新的收入指南中核算的话(专题606)。2019年11月,FASB发行ASU2019-10,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主题326)、租赁(主题842):生效日期。ASU2019-10修订ASU2016-02生效日期。该公司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在2012年的《创业创业法》(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 of2012)中有定义。根据《就业法》,新兴成长型公司可推迟采用《就业法》颁布后颁布的新会计准则或经修订的会计准则,直到这些准则适用于私营公司。公司预期自2021年10月1日起采用ASU2018-11号文件提供的额外修订追溯过渡方法ASU2016-02。公司预期采纳该等修订将不会对其综合财务状况及营运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在2016年6月,FASB修订了金融工具减值指引,作为ASU2016-13《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主题326):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计量》的一部分。该指导意见用一个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取代了已发生的损失减损方法,该模型由一家公司根据对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确认备抵。ASU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财政年度,以及自2019年12月15日后的该等财政年度内的过渡期。将于2018年12月15日后开始的财政年度,以及该等财政年度内的过渡期内,准许提早申请。ASU2019-10修订ASU2016-13生效日期。公司为EGC,已选择采纳截至非发行人适用的生效日期的新准则,并将于2023年10月1日实施新准则。公司正在评估本指引将对其合并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FASB近期发布的安硕,除上述各项外,预计不会对公司的合并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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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3. 应收账款净额

 

    截至9月30日,  
    2018     2019  
应收账款   $ 7,916     $ 23,570  
减:可疑账款备抵     (453 )     (1,325 )
应收账款净额   $ 7,463     $ 22,245  

 

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止财政年度的坏账开支分别为450美元及926美元。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就担保借款向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质押的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0美元及8466美元(见附注7)。截至2020年3月26日,已质押应收账款为人民币77,165元(约合10,796美元)。

 

4. 存货清单

 

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止,存货包括以下各项:

 

    截至9月30日,  
    2018     2019  
水果   $ 2,743     $ 9,239  
其他     322       277  
共计   $ 3,065     $ 9,516  

 

存货主要包括水果、野生海产品、蔬菜和鸡蛋,以及营养丰富的干粮产品。

 

5. 预付款给供应商,净额

 

    截至9月30日,  
    2018     2019  
给供应商的预付款   $ 21,433     $ 13,862  
减:可疑账款备抵     (159 )     (153 )
预付款给供应商,净额   $ 21,274     $ 13,709  

 

预付给供应商的款项主要包括预付给农场、进口代理商或其他大型供应商的款项。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分别无应计坏账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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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6. 物业及设备净额

 

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物业及设备包括以下各项:

 

    截至9月30日,  
    2018     2019  
电子设备   $ 86     $ 83  
办公设备     34       141  
机动车辆     -       48  
小计     120       272  
减:累计折旧     (79 )     (110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41     $ 162  

 

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止财政年度折旧开支分别为25美元及35美元。

 

7. 借款

 

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借款包括以下各项:

 

    截至9月30日,  
    2018     2019  
短期借款   $ 240     $ 2,381  
长期借款     -       4,225  
共计   $ 240     $ 6,606  

 

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借款摘要如下:

 

        每年一次       截至9月30日,  
    服务费   利率   到期日   2018     2019  
                         
中国银行   n/a   5.96%   2018年12月27日   $ 240     $ -  
                             
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   1.5%~2.5%   3.2%~9.5%   201年10月30日     -       700  
            201年12月16日     -       30  
            2019年1月16日     -       70  
            202年2月21日     -       14  
            2020年3月20日     -       14  
            202年4月21日     -       14  
            2020年5月21日     -       14  
            202年6月19日     -       42  
            2020年7月21日     -       42  
            二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       42  
            2020年9月21日     -       1,399  
            2020年10月21日     -       1,399  
            202年11月21日     -       1,399  
            202年12月21日     -       1,427  
                $ 240     $ 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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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7. 借款---继续

 

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的利息开支及服务费用分别为17元及635元。

 

截至2018年9月30日,短期贷款馀额为240美元,已于2018年12月27日悉数偿还。这笔贷款提供给该公司是为了满足其营运资金需求。该短期贷款由公司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严岳章先生及其配偶Wei Jun Huang夫人、深圳市高科技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乐活世界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于2018年11月20日及2019年1月25日,乐活供应链与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海尔保理”)签立两份保理协议,据此,乐活供应链透过保理应付客户款项人民币59,040元(约8,260美元),获得总额为人民币47,20元(约60美元)的贷款,而海尔保理对乐活供应链拥有追索权,因此,该等交易被确认为担保借款。

 

公司已清偿到期借款,并订立一系列新协议以于年内重续担保借款。截至2019年9月30日,该公司透过质押新应收账款人民币60,514元(约8,466美元),有担保短期及长期借款合共6,606美元。

 

于2019年11月5日至2020年2月20日期间,乐活供应链悉数清偿到期借款人民币5720元(约831美元),然后订立一系列新协议以重续剩馀有抵押借款人民币4.15万元(约5806美元),并提供应收账款人民币77165元(约10796美元)作为质押。

 

截至2020年3月26日,担保借款馀额及已抵押应收账款馀额分别为5778美元及10796美元。

 

担保保理借款由公司关联方深圳市乐活世界有限公司、乐活农业、公司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张燕跃先生及其配偶魏军黄女士为公司董事提供担保。

 

8. 税收

 

a。 增值税(“增值税”)

 

增值税债务额通过对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的开票额适用适用税率(输出增值税)减去用有关证明发票购买时支付的增值税(输入增值税)来确定。根据中国的商业惯例,公司根据开具的税务发票缴纳增值税。

 

b。 所得税

 

开曼群岛

 

洛哈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开曼群岛目前没有根据利润、收入、收益或增值对个人或公司征税,目前也没有遗产税、遗产税或赠与税。在报告所述期间,洛哈没有任何活动或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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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8. 税收---续

 

英属维尔京群岛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现行法律,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Lohas BVI不需缴纳所得税或资本利得。Lohas BVI在所列期间没有任何活动或利润。

 

香港

 

根据香港政府公布的《2018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表格2018年4月1日,在双层利得税率制度下,法团首200万港元应评税利润的利得税率将下调至8.25%(为《税务条例》附表8所指明税率的一半)。乐活香港须缴交香港利得税,税率为8.25%,因其于呈列期间并无应评税利润。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般而言,根据中国税法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的Lohas WFOE、Lohas Agricultural及Lohas Supply Chain,须就其根据中国税法及会计准则厘定的全球应课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倘就税务而言,我们于开曼群岛的控股公司或我们于中国境外的任何附属公司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则我们的全球收入将须按25%的税率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

 

乐活农业被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认定为“软件企业”,经税务机关批准,自第一个盈利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EIT”)两年,以后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税率25%的50%。乐活农业2014年至2015年免征EIT,2016年至2018年享受12.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2019年,乐活农业作为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从事信息服务的鼓励型工业企业,根据财税【2014】26号规定享受15%的优惠税率。

 

乐活供应链作为位于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型产业企业,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14】26号文,允许自2014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降低15%的税率,并接受资质年检。

 

所得税准备金由以下部分组成:

 

    截至200年12月31日的年度
9月30日,
 
    2018     2019  
当期所得税支出     1,647       1,665  
递延所得税福利     (64 )     (135 )
所得税支出共计   $ 1,583     $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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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8. 税收---续

 

本公司所得税实际拨备与中国内地法定税率拨备之间的对账情况如下:

 

    截至200年12月31日的年度
9月30日,
 
    2018     2019  
所得税支出前的收入   $ 10,364     $ 10,221  
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591       2,555  
优先税率的影响     (1,072 )     (1,022 )
其他     64       (3 )
所得税支出   $ 1,583     $ 1,530  
实际所得税率     15.27 %     14.9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递延税项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概述如下:

 

    截至9月30日,  
    2018     2019  
递延税项资产:            
可疑账款备抵   $ 92     $ 227  
递延税项资产毛额     92       227  
减:估值备抵     -       -  
递延税项资产净额   $ 92     $ 227  

 

9. 关联交易

 

以下为公司与之有交易的关联方名单:

 

(1) 深圳市乐活世界有限公司,为该公司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严岳章先生控制的实体。
(2) 严跃章先生控制的主体深圳市前海乐活移动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3) Yan Yue Zhang先生及其配偶Wei JunHuang夫人。
(4) Lohas Consumpti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为严岳章先生最终控制的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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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9. 关联交易-续

 

应收关联方款项

 

应收关联方款项包括下列期间的款项:

 

    截至9月30日,  
    2018     2019  
深圳市乐活世界股份有限公司(1)     1,709       900  
深圳市前海乐活移动网络服务有限公司(2)     135       -  
其他(3)     -       1  
共计   $ 1,844     $ 901  

 

(1) 应收深圳乐活世界有限公司款项为乐活农业向该关联方借款,用于日常经营。
(2) 应收深圳前海乐活移动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的款项包括与乐活供应链购买智能微集市单元有关的服务预付款。
(3) 它是应收关联方款项的杂项项目。

 

应付关联方的款项

 

应付关联方的款项包括下列各期间应付深圳乐活世界有限公司的乐活供应链馀额:

 

    截至9月30日,  
    2018     2019  
周转资金贷款(1)   $ -     $ 1,793  
应付服务费(2)     805       1,361  
共计   $ 805     $ 3,154  

 

(1) 应付深圳乐活世界有限公司的款项包括乐活供应链为日常经营而向该关联方提供的贷款。
(2) 由应付深圳乐活世界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组成,主要包括对本关联方全部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品牌管理、营销活动策划及执行、支持品牌推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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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9. 关联交易-续

 

关联交易

 

    截至200年12月31日的年度
9月30日,
 
    2018     2019  
贷款予深圳乐活世界有限公司(1)   $ 306     $ 38  
偿还深圳乐活世界有限公司贷款(1)     303       812  
贷款予深圳乐活世界有限公司(2)     1,767       3,806  
偿还深圳乐活世界有限公司贷款(2)     1,454       5,701  
贷款予深圳市前海乐活移动网络服务有限公司(3)     -       349  
深圳前海乐活移动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贷款还款及预付款项退款(3)     -       483  
预付服务费至深圳市前海乐活移动网络服务有限公司(4)     141       -  
向深圳前海乐活移动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购买设备(5)     -       110  
向深圳乐活世界有限公司收取服务费(6)     832       558  
其他     -       1  

 

(1) 由乐活农业向该关联方借款用于日常经营及向该关联方还款构成。
(2) 其中包括乐活供应链向该关联方提供的日常经营所需的贷款以及该关联方的还款。
(3) 包括乐活供应链对该关联方的日常经营贷款、偿还贷款及偿还该关联方的还款。
(4) 是拟从深圳前海乐活移动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交付的智能微集市预付款。
(5) 由乐活供应链向该关联方购买固定资产并已全额支付采购费构成。
(6) 是该关联方向乐活供应链提供服务收取的费用。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本关联方全部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品牌管理、营销活动策划与执行、支持品牌推广等。所有服务费不包括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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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9. 关联交易-续

 

与关联方的担保

 

    截至200年12月31日的年度
9月30日,
 
    2018     2019  
深圳乐活世界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张燕岳先生及黄伟俊夫人(7)     458       6,606  
为深圳乐活世界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8)     -       2,700  

 

(7) 该金额代表深圳市乐活世界有限公司、YanYue Zhang先生、Weijun Huang女士各自就乐活供应链的还款义务向海尔保理提供的借款的连带责任保证。
(8) 于2018年12月12日,深圳乐活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浦发银行”)订立流动资金贷款协议,提供金额最多为人民币2200万元(约308万美元)的贷款,自首次提取日期起计12个月内到期。乐活农业、乐活供应链及第三方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各自的YanYue Zhang先生、Weijun Huang女士已为深圳乐活世界有限公司的还款义务向浦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至深圳乐活在无需还款的情况下履行还款义务到期日后两年。此外,张燕跃先生、黄伟俊女士、乐活农业及乐活供应链各自向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除个人反担保外,张燕跃先生、黄伟俊女士还以自有房屋财产为质押,为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另一笔反担保,后者又为深圳市乐活世界有限公司借款向浦发银行提供担保。本银行贷款已由本公司以深圳乐活的无抵押、无息贷款形式使用。

 

截至2020年3月26日,连带担保贷款已违约,贷款本息馀额为人民币1650万元(约231万美元)(见附注16)。深圳乐活目前正在与浦发银行协商达成贷款展期或还款时间表,但截至2020年3月26日尚未签署此类协议。

 

10. 普通股

 

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的股东权益架构乃于给予已于2019年8月16日完成的LOHA重组追溯效力后提呈。紧随重组前后,LOHA连同其全资附属公司LOHAS BVI、LOHAS HK及LOHAS WFOE及其VIE由同一股东有效控制;因此,为会计目的,重组入账作为资本重组。所有股份及每股资料均已追溯重列,以反映所呈列所有期间的重组。

 

LOHA于2019年1月10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成立。法定股本为500,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其中481,000,00股已指定为A类普通股,19,00,000股已指定为B类普通股。

 

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在提交股东表决的所有事项上作为一个类别一起投票。每一A类普通股有权就普通股有权表决的所有事项投一(1)票,每一B类普通股有权就普通股有权表决的所有事项投五(5)票。

 

于2020年6月16日,公司根据开曼群岛法律以股份合并方式对公司普通股实施一供二(1供2)拆股(“反向股份拆细”)。由于反向股份拆细,反向股份拆细前合共35,744,546股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的A类普通股减至合共17,872,273股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的A类普通股及反向股份拆细前合共19,00,000股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的B类普通股减至合共9,50,000股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的B类普通股。反向拆股的目的是增强我们实现A类普通股股价符合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要求的能力。反向股份拆细维持现有股东于公司的百分比拥有权益。反向股份拆细还将普通股面值从0.0001美元提高至0.0002美元,并将公司授权股份数量从500,000,00股减少至250,000,00股,分为240,500,00股A类普通股和9,500,000股B类普通股。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所载的所有股份数目及每股股份数据已追溯重列,以反映上文所述的反向股份拆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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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11. 法定准备金和有限制净资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在中国经营的公司须预留所得税后净利润的10%。公司拨入法定准备金的款项以每年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利润为基础。在拨入法定准备金之前,所获得的利润必须与公司前几年的累计亏损相抵销。在向股东分配股利之前,必须拨出法定准备金。需要拨款,直至法定准备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为止。本法定准备金不能以现金股利的形式分配。

 

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止年度,公司法定储备活动如下:

 

    馀额  
截至2017年9月30日馀额   $ 1,162  
法定储备金拨款     878  
截至2018年9月30日馀额     2,040  
法定储备金拨款     869  
截至2019年9月30日馀额   $ 2,909  

 

中国相关法律法规限制Lohas WFOE、VIE及VIE的附属公司以贷款、垫款或现金股息的形式向公司转让其净资产的一部分,相当于其实缴资本馀额、额外实缴资本及法定储备。中国相关法律法规限制本公司VIE及VIE的附属公司从其各自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法规厘定的留存收益(如有)中支付股息。

 

受限制净资产于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的结馀分别为11492美元及12361美元。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中国公司向其境外附属实体的贷款需要政府批准,而中国公司向其境外附属实体的垫款必须以真诚的商业交易为支持。

 

12. 每股收益

 

下表列出了基本和摊薄后每股收益的计算:

 

    截至200年12月31日的年度
9月30日,
 
    2018     2019  
分子:            
净收入   $ 8,781     $ 8,691  
分母:                
加权平均在外流通普通股---基本和稀释     54,744,546       54,744,546  
每股普通股收益-基本及摊薄   $ 0.16     $ 0.16  

 

f-28

 

 

乐活天下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13. 信贷风险的集中

 

有可能使公司面临信贷风险集中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预付给供应商的款项。该公司对其客户和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估,一般不要求他们提供抵押品或其他担保。该公司评估其收款经验和长期未清馀额,以确定可疑账款备抵的必要性。公司对客户的财务状况和付款做法进行定期审查,以尽量减少应收账款的收款风险。

 

客户集中程度

 

下表列出了代表公司总收入10%或以上的单一客户摘要:

 

    截至200年12月31日的年度
9月30日,
 
    2018     2019  
占公司销售额的百分比            
顾客a     *     20.23 %
顾客b     12.63 %     11.64 %
      12.63 %     31.87 %

 

* 百分比不到公司总营收的10%。

 

下表列出了代表公司应收账款总额10%或以上的单一客户摘要:

 

    截至9月30日,  
    2018     2019  
占公司应收账款的百分比            
客户c     22.79 %     19.26 %
顾客d     *       12.54 %
      22.79 %     31.80 %

 

* 百分比不到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10%。

 

f-29

 

 

乐活天下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13. 信贷风险集中---继续

 

供应商集中风险

 

下表列出了占公司采购总额10%或10%以上的单一供应商摘要:

 

    截至200年12月31日的年度
9月30日,
 
    2018     2019  
占公司采购额的百分比            
供应商a     12.05 %     27.21 %
供应商b     27.16 %     13.61 %
供应商c     10.69 %     11.74 %
供应商d     12.89 %     *  
      62.79 %     52.56 %

 

* 百分比不到公司采购总额的10%。

 

下表列出了占公司给供应商预付款总额10%或10%以上的单一供应商汇总:

 

    截至9月30日,  
    2018     2019  
公司预付供应商款项的百分比            
供应商a     16.88 %     40.82 %
供应商b     16.46 %     *  
供应商c     15.42 %     *  
供应商d     16.02 %     14.19 %
供应商e     10.18 %     *  
      74.96 %     55.01 %

 

* 的百分比低于公司向供应商预付款总额的10%。

 

14. 分段报告

 

该公司已将其运营组织为一个分部,这反映了该公司由公司首席运营决策者(“CODM”)评估其业务业绩和管理其运营的方式。该公司的CODM已被确定为首席执行官,他在作出有关分配资源和评估公司业绩的决定时审查综合结果。该公司将其业务管理为在中国从事产品销售、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的单一营运分部。

 

基本上公司的所有收入都来自中国,所有长期资产都位于中国。

 

f-30

 

 

乐活天下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15. 普通股与额外实收资本

 

于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综合资产负债表中额外实收资本为该公司VIE及VIE附属公司的合并出资额。

 

16. 承诺与或有事项

 

租赁承付款

 

截至2019年9月30日,办公室及宿舍不可撤销经营租赁项下的未来最低租赁付款总额须按以下方式支付:

 

截至9月30日的一年,   租赁承付款  
2020   $ 252  
2021     156  
2022     145  
2023     140  
2024年及以后     175  
共计   $ 868  

 

意外开支

 

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公司可能受到有关合同和雇用关系以及各种其他事项的法律诉讼。公司记录这类索赔引起的或有负债,条件是估计损失可能发生,而且损失数额可以合理估计。

 

截至2020年3月26日,由YanYue Zhang先生、Weijun Huang女士、乐活农业、乐活供应链及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的贷款已违约,本息馀额为人民币1650万元(约合231万美元)(见附注9)。于2020年3月16日,YanYue Zhang先生及Weijun Huang女士各自签立承诺函,承诺将以其自有资产补偿乐活农业及乐活供应链因担保结欠浦发银行的贷款而产生的任何或有损失。在管理层看来,公司因连带担保违约贷款而产生损失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张燕跃先生和黄伟俊女士的承诺函,以及他们已质押给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抵押的房屋财产,为其在贷款上向浦发银行提供担保。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2019年9月30日及透过该等综合财务报表的刊发日期,我们并不知悉任何未决或受威胁的申索及诉讼。

 

f-31

 

 

乐活天下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止年度

(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17. 随后的事件

 

2019年12月,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首次报道在中国武汉浮出水面。随后,COVID-19迅速蔓延至中国多个地区和世界其他地区。疫情已导致检疫、旅行限制,以及中国和其他地方的商店和设施暂时关闭。

 

基本上,该公司的所有收入和员工都集中在中国。因此,COVID-19疫情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运营以及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总收入的重大负面影响、应收账款回收缓慢和可疑账款的额外备抵以及对公司存货的大幅下调或减值。由于围绕COVID-19疫情爆发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合理估计业务中断的程度以及相关的财务影响。

 

公司对截至财务报表发布之日的后续事项进行了评估,确定除上文及附注7、附注10和附注16讨论的事项外,不存在需要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进行调整或披露的事项。

 

f-32

 

 

乐活天下股份有限公司

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9月30日,
2019
    3月31日,
2020
 
          (未经审计)  
资产            
当前资产: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293     $ 6  
限制性现金     23       141  
应收账款净额     22,245       11,694  
存货清单     9,516       17,492  
预付款给供应商,净额     13,709       19,442  
应收关联方款项     901       1,233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727       1,531  
流动资产总额     49,414       51,539  
                 
物业及设备净额     162       13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7       386  
其他非流动资产     78       -  
总资产   $ 49,881     $ 52,056  
                 
负债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2,381     $ 5,912  
应付账款     2,237       3,808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661       884  
来自客户的预付款     954       2,703  
应付关联方的款项     3,154       1,655  
应缴税款     720       438  
流动负债合计     10,107       15,400  
                 
长期借款     4,225       263  
其他非流动负债     37       32  
负债总额     14,369       15,695  
                 
承诺与或有事项                
                 
股东权益                
A类普通股(面值0.0002美元;授权股份240,500,00股;分别截至2019年9月30日及2020年3月31日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的股份17,872,273股)*     4       4  
B类普通股(面值0.0002美元;授权股份9,500,000股;分别截至2019年9月30日及2020年3月31日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的股份9,500,00股)*     2       2  
应收认购款     (6 )     (6 )
普通股与额外实收资本     9,452       9,452  
法定储备金     2,909       2,909  
留存收益     26,178       26,719  
累计其他综合损失     (3,027 )     (2,719 )
股东权益合计     35,512       36,361  
负债和股东权益共计   $ 49,881     $ 52,056  

 

* 股份按追溯基准提呈以反映反向股份拆细(注10)。

 

所附附注是这些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33

 

 

乐活天下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压缩收入和全面收入合并报表

(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截至3月31日止六个月,  
    2019     2020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净收入   $ 44,924     $ 26,883  
减:收入成本     38,982       23,199  
毛利     5,942       3,684  
                 
营业费用:                
销售费用     1,160       946  
一般和行政费用     1,408       1,798  
总营业费用     2,568       2,744  
                 
经营收入     3,374       940  
                 
其他收入(支出):                
其他收入,净额     41       52  
利息支出,净额     (247 )     (359 )
其他费用共计     (206 )     (307 )
                 
所得税支出前的收入     3,168       633  
所得税支出     520       92  
净收入   $ 2,648     $ 541  
其他综合收入                
扣除零所得税后的外币折算收益     644       308  
综合收入共计   $ 3,292     $ 849  
                 
每股普通股收益*                
基本和稀释   $ 0.10     $ 0.02  
                 
加权平均在外流通普通股*                
基本和稀释     27,372,273       27,372,273  

 

* 股份和每股数据是追溯列报的,以反映重组与反向拆股(附注1和附注10)。

 

所附附注是这些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34

 

 

乐活天下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权益变动报告书

(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A类普通股     B类普通股     订阅     额外实收款项     法定人数     保留至今    

累计其他

综合方案

    共计  
    份额*     数额     份额*     数额     应收款项     首都     储备金     收益     收入(损失)     公平  
截至2018年9月30日馀额     17,872,273     $ 4       9,500,000     $ 2     $ (6 )   $ 9,452     $ 2,040     $ 18,356     $ (1,646 )   $ 28,202  
净收入     -       -       -       -       -       -       -       2,648       -       2,648  
外币折算调整数     -       -       -       -       -       -       -       -       644       644  
截至2019年3月31日的结馀(未经审核)     17,872,273     $ 4       9,500,000     $ 2     $ (6 )   $ 9,452     $ 2,040     $ 21,004     $ (1,002 )   $ 31,494  
                                                                                 
截至2019年9月30日馀额     17,872,273     $ 4       9,500,000     $ 2     $ (6 )   $ 9,452     $ 2,909     $ 26,178     $ (3,027 )   $ 35,512  
净收入     -       -       -       -       -       -       -       541       -       541  
外币折算调整数     -       -       -       -       -       -       -       -       308       308  
截至2020年3月31日馀额(未经审计)     17,872,273     $ 4       9,500,000     $ 2     $ (6 )   $ 9,452     $ 2,909     $ 26,719     $ (2,719 )   $ 36,361  

 

* 股份和每股数据是追溯列报的,以反映重组与反向拆股(附注1和附注10)。

 

所附附注是这些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35

 

 

乐活天下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现金流量简明合并报表

(单位:千美元)

 

    截至3月31日止六个月,  
    2019     2020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来自业务活动的现金流量:            
业务活动提供的(用于)现金净额   $ (6,725 )   $ 167  
                 
来自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购置财产和设备     (51 )     (2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51 )     (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借款所得款项     6,929       427  
偿还借款     (242 )     (922 )
来自关联方的贷款     3,365       1,756  
偿还对关联方的贷款     (1,300 )     (3,640 )
筹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8,752       (2,379 )
                 
汇率变动的影响     148       4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2,124       (2,169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962       2,31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限制性现金   $ 3,086     $ 147  
                 
补充披露现金流信息:                
已缴所得税   $ 600     $ 454  
支付的利息   $ 246     $ 235  

 

所附附注是这些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36

 

 

乐活天下股份有限公司

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九年及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1.组织和主要活动

 

所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包括LOHA有限公司(“LOHA”)及其附属公司和可变利益实体(“VIE”)的财务报表,其中LOHA或其附属公司是主要受益人。LOHA、其附属公司及VIE以下统称为“公司”。

 

乐活农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乐活农业”),于2013年11月21日在中国广东深圳注册成立,主要从事电子商务平台相关软件的开发、运营及维护。

 

深圳市乐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乐活供应链”),于2014年5月28日在中国广东深圳注册成立,主要从事采购、销售及分销主要包括进口水果、野生海鲜、蔬菜及鸡蛋在内的高端优质产品,以及营养干粮产品。乐活供应链原由深圳乐活世界有限公司全资拥有。乐活农业于2019年3月27日从深圳乐活世界有限公司收购乐活供应链。

 

于2019年1月10日,Loha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

 

于2019年2月8日,乐活世界有限公司(“乐活BVI”)作为全资附属公司于英属处女群岛成立。Lohas BVI为控股公司,持有Lohas(Global)Group Co.,Limited全部股权。

 

于2019年5月3日,Lohas BVI注册成立Lohas(Global)Group Co.,Limited(“Lohas HK”),为一间根据香港法律法规成立的控股公司,并持有于2019年3月11日在中国成立的Lohas World(Shenzhen)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Ltd(“Lohas WFOE”)的全部股权。

 

2020年5月9日,深圳市乐活良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深圳成立,为乐活供应链全资子公司。

 

2020年5月21日,深圳市乐活智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深圳成立,为乐活WFOE全资子公司。

 

2020年5月25日,深圳市乐活直接采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深圳成立,为乐活农业全资子公司。

 

f-37

 

 

乐活天下股份有限公司

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九年及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1.组织和主要活动----继续

 

1.重组

 

由于预期其股本证券将进行首次公开发售(首次公开招股),Loha进行重组,成为Lohas BVI、Lohas HK及Lohas WFOE的最终控股公司,该等公司于重组前后同属最终控股股东。LOHA的附属公司及VIE详情载列如下:

 

姓名   日期
公司注册
  出生地点
公司注册
  所占百分比
有效
所有权
 

校长

a.活动

                 
全资子公司                
乐活世界有限公司。   2019年2月8日   英属维尔京群岛   100%   乐活香港的控股公司
                 
乐活(全球)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3日   香港   100%   Lohas Wfoe的控股公司
                 
乐活世界(深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100%   技术支持、咨询和其他服务
                 
深圳市乐活智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100%  

本公司目前并无进行任何活动

                 
VIE及VIE全资附属公司                
乐活农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年11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vie   软件的开发、操作和维护
                 
深圳市乐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VIE全资子公司   进口水果等高端优质产品的采购、销售和分销
                 
深圳市乐活良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VIE旗下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目前并无进行任何活动

                 
深圳市乐活直接采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VIE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目前并无进行任何活动

 

自2019年8月16日起生效,乐活农业、乐活农业股东及乐活WFOE订立一系列合约协议(下文所述“VIE协议”)。因此,LOHA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LOHAS BVI、LOHAS HK及LOHAS WFOE,已被确定为LOHAS Agricultural的主要受益人,而LOHAS Agricultural成为LOHA的VIE。据此,该公司合并乐活农业及其附属公司乐活供应链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及现金流。

 

紧随上文所述于2019年8月16日完成重组前后,LOHA连同其全资附属公司LOHAS BVI、LOHAS HK及LOHAS WFOE及其VIE由同一股东有效控制;因此,重组入账为资本重组。所附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式似乎在列报的整个期间都有现行的公司结构。本公司的合并已于所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报的第一期期初按历史成本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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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活天下股份有限公司

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九年及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a)列报依据

 

所附截至2019年9月30日经审核财务报表衍生的综合资产负债表,以及截至2020年3月31日及截至2019年及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的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均已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规则及规例编制。根据这些细则和条例,通常列入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某些资料和披露被压缩或遗漏。管理层认为,所作的披露足以提供公平的列报。中期财务资料应连同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止财政年度的财务报表及附注一并阅读。

 

这一会计基础涉及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因此,收入和收益在赚取时确认,支出和损失在发生时确认。该公司的财务报表以美元表示。

 

管理层认为,为提交公司截至2020年3月31日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状况的公允报表、其截至2019年及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期间的综合营运业绩及现金流量所需的所有调整(包括正常经常性调整)已酌情作出。经营中期业绩不一定表明整个财政年度或任何未来期间的经营业绩。

 

(b)改叙

 

比较数字已重新分类,以符合本年度的列报方式。

 

(c)最近的会计公告

 

除ASUS已发行但尚未采纳于截至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止财政年度财务报表附注2所披露外,FASB发行的其他ASU并无预期对公司综合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3.应收账款净额

 

    9月30日,
2019
    3月31日,
2020
 
          (未经审计)  
             
应收账款   $ 23,570     $ 13,726  
减:可疑账款备抵     (1,325 )     (2,032 )
应收账款净额   $ 22,245     $ 11,694  

 

截至2019年及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的坏账开支分别为517美元及703美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及2020年3月31日,因向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担保借款而质押的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8,466美元及10,891美元(见附注7)。于该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刊发日期,已抵押应收账款为人民币7,165元(约10,891美元)。

 

截至2020年3月25日,乐活供应链已将自2018年12月起24个月内存在或销售产生的人民币2.2万元(约合3105美元)应收账款质押给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中小企业担保”),作为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简称“浦发银行”)借款的深圳乐活世界有限公司(简称“乐活世界”)的反担保(见附注9)。于该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刊发日期,已抵押应收账款为人民币2.2万元(约310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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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活天下股份有限公司

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九年及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4.库存

 

截至200年2019年9月30日及2020年3月31日,存货包括以下各项:

 

    9月30日,
2019
    3月31日,
2020
 
          (未经审计)  
             
水果   $ 9,239     $ 17,472  
其他     277       20  
共计   $ 9,516     $ 17,492  

 

存货主要包括水果、野生海鲜、蔬菜和鸡蛋以及有营养的干粮产品.截至2019年及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并无录得成本较低或可变现净值调整。

 

5.预付款给供应商,净额

 

    9月30日,
2019
    3月31日,
2020
 
          (未经审计)  
             
给供应商的预付款   $ 13,862     $ 19,673  
减:可疑账款备抵     (153 )     (231 )
预付款给供应商,净额   $ 13,709     $ 19,442  

 

预付给供应商的款项主要包括预付给农场、进口代理商或其他大型供应商的款项。截至2019年及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的坏账开支分别为零元及77元。

 

6.财产和设备,净额

 

截至200年2019年9月30日及2020年3月31日,财产及设备由以下各项组成:

 

    9月30日,
2019
    3月31日,
2020
 
          (未经审计)  
             
电子设备   $ 83     $ 86  
办公设备     141       142  
机动车辆     48       48  
小计     272       276  
减:累计折旧     (110 )     (145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162     $ 131  

 

截至2019年及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折旧开支分别为16元及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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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九年及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7.借款

 

截至200年2019年9月30日及2020年3月31日,借款构成如下:

 

    9月30日,
2019
    3月31日,
2020
 
          (未经审计)  
             
短期借款   $ 2,381     $ 5,912  
长期借款     4,225       263  
共计   $ 6,606     $ 6,175  

 

截至200年2019年9月30日及2020年3月31日,借款情况摘要如下:

 

    服务费   年利率   到期日   2019年9月30日     202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深圳前海微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微商银行”)   n/a   9.45%~10.08%   202年6月13日   $ -     $ 13  
            2020年7月13日     -       13  
            202年8月13日     -       13  
            202年9月13日     -       13  
            202年10月13日     -       13  
            202年11月13日     -       13  
            年12月13日     -       13  
            2021年1月13日     -       12  
            2021年2月13日     -       12  
            2021年3月13日     -       12  
            2021年3月31日之后     -       263  
            小计   $ -     $ 390  
                             
海尔金融保理   1.5%~2.5%   3.2%~9.5%   201年10月30日   $ 700     $ -  
(重庆)有限公司           201年12月16日     30       -  
(“海尔保理”)           202年1月16日     70       -  
            202年2月21日     14       -  
            2020年3月20日     14       -  
            202年4月21日     14       15  
            2020年5月21日     14       15  
            202年6月19日     42       43  
            2020年7月21日     42       43  
            二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42       43  
            2020年9月21日     1,399       1,399  
            2020年10月21日     1,399       1,399  
            202年11月21日     1,399       1,399  
            202年12月21日     1,427       1,429  
            小计   $ 6,606     $ 5,785  
            共计   $ 6,606     $ 6,175  

 

截至2019年及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包括服务费在内的利息开支分别为247美元及359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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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7.借款--继续

 

于2018年11月20日及2019年1月25日,乐活供应链及海尔保理执行两份保理协议,据此,乐活供应链透过保理应付客户的应收款项人民币59,040元(约8,260美元),获得总额为人民币47,220元(约6,606美元)的贷款。这笔贷款提供给该公司是为了满足其营运资金需求。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质押应收账款人民币60,514元(约合8,466美元),有担保短期及长期借款合计人民币47,220元(约合6,606美元)。

 

自2019年11月5日至2020年2月20日,乐活供应链清偿到期借款人民币5,720元(约831美元),然后订立一系列新协议以重续向海尔保理的馀下有抵押借款人民币4.15万元(约5,806美元),并提供应收账款人民币77,165元(约10,891美元)作为质押。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已通过质押应收账款人民币77,165元(约合10,891美元)担保短期借款共计人民币40,989元(约合5,785美元)。

 

截至本简明合并财务报表出具日,向海尔保理借款的本金及利息人民币31,514元(约合4,448美元)已发生违约,质押应收账款达人民币77,165元(约合10,891美元)。公司目前正在与海尔保理协商就还款时间表达成一致意见,截至该等简明合并财务报表出具日尚未签署该等协议。

 

海尔保理的借款由公司关联方深圳市乐活世界有限公司、乐活农业、公司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张燕跃先生及其配偶公司董事黄伟俊夫人提供担保。

 

于2019年11月13日,公司与中国互联网银行WeBank(“WeBank贷款”)订立最高信贷限额为人民币3000元(约423美元)的非循环贷款融资,年利率为9.45%~10.08%。截至2020年3月31日,WeBank贷款馀额为人民币2,763元(约合390美元),其中人民币1,863元(约合263美元)将于12个月以上到期,并呈列为长期借款。WeBank贷款由Yan Yue Zhang先生担保。

 

8.税收

 

A.增值税(“增值税”)

 

增值税债务额通过对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的开票额适用适用税率(输出增值税)减去用有关证明发票购买时支付的增值税(输入增值税)来确定。根据中国的商业惯例,公司根据开具的税务发票缴纳增值税。

 

b.所得税

 

开曼群岛

 

洛哈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开曼群岛目前没有根据利润、收入、收益或增值对个人或公司征税,目前也没有遗产税、遗产税或赠与税。在报告所述期间,洛哈没有任何活动或利润。

 

英属维尔京群岛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现行法律,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Lohas BVI不需缴纳所得税或资本利得。Lohas BVI在所列期间没有任何活动或利润。

 

香港

 

根据香港政府公布的《2018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表格2018年4月1日,在双层利得税率制度下,法团首200万港元应评税利润的利得税率将下调至8.25%(为《税务条例》附表8所指明税率的一半)。乐活香港于截至2019年及2020年3月31日止6个月并无来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般而言,根据中国税法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的Lohas WFOE、Lohas Agricultural及Lohas Supply Chain,须就其根据中国税法及会计准则厘定的全球应课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倘就税务而言,我们于开曼群岛的控股公司或我们于中国境外的任何附属公司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则我们的全球收入将须按25%的税率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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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8.税收---续

 

2019年,乐活农业作为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从事信息服务的鼓励型工业企业,根据财税【2014】26号规定享受15%的优惠税率。

 

乐活供应链作为位于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型产业企业,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14】26号文,允许自2014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降低15%的税率,并接受资质年检。

 

所得税准备金由以下部分组成:

 

    截至3月31日止六个月,  
    2019     2020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当期所得税支出     601       251  
递延所得税福利     (81 )     (159 )
所得税支出共计   $ 520     $ 92  

 

本公司所得税实际拨备与中国内地法定税率拨备之间的对账情况如下:

 

    截至3月31日止六个月,  
    2019     2020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所得税支出前的收入   $ 3,168     $ 633  
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792       158  
优先税率的影响     (283 )     (63 )
其他     11       (3 )
所得税支出   $ 520     $ 92  
实际所得税率     16.4 %     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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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9、关联交易

 

以下为公司与之有交易的关联方名单:

 

(1) 深圳市乐活世界有限公司(“深圳乐活”),为公司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严岳章先生控制的实体。

 

(2) 严跃章先生控制的主体深圳市前海乐活移动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3) Yan Yue Zhang先生及其配偶Wei JunHuang夫人。

 

应收关联方款项

 

应收关联方款项包括下列期间的款项:

 

    9月30日,
2019
    3月31日,
2020
 
          (未经审计)  
             
深圳市乐活世界股份有限公司(1)   $ 900     $ 1,233  
其他     1       -  
共计   $ 901     $ 1,233  

 

(1) 深圳乐活世界有限公司应付款项为该关联方日常经营所需的借款。

  

应付关联方的款项

 

在所述期间,应付关联方的款项如下:

 

    9月30日,
2019
    3月31日,
2020
 
          (未经审计)  
             
应付深圳乐活世界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1)   $ 1,793     $ -  
应付深圳乐活世界有限公司服务费(2)     1,361       1,496  
其他(3)     -       159  
共计   $ 3,154     $ 1,655  

 

(1) 代表乐活供应链向该关联方借款用于日常经营

 

(2) 表示应向深圳乐活世界有限公司支付的提供服务的服务费,主要包括对本关联方全部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品牌管理、营销活动策划与执行、支持品牌推广等。

 

(3) 它是应付给有关各方的杂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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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9、关联交易-续

 

关联交易

    截至3月31日止六个月,  
    2019     2020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贷款予深圳乐活世界有限公司(1)   $ 73     $ 153  
偿还深圳乐活世界有限公司贷款(1)     164       116  
贷款予深圳乐活世界有限公司(2)     1,227       3,617  
偿还深圳乐活世界有限公司贷款(2)     3,201       1,511  
向深圳乐活世界有限公司收取服务费(3)     449       127  
预付款给深圳前海乐活移动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117       -  
其他(4)     -       161  

 

(1) 代表乐活农业向本关联方借款,用于其日常经营及向本关联方还款。

 

(2) 代表乐活供应链向该关联方的借款,用于其日常经营及向该关联方还款。

 

(3) 这是这个关系人提供服务的费用。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本关联方全部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品牌管理、营销活动策划与执行、支持品牌推广等。

 

(4) 它代表与关联方的其他杂项交易。

 

与关联方的担保

    截至3月31日止六个月,  
    2019     2020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由深圳乐活世界有限公司、Yan Yue Zhang先生及Wei Jun Huang夫人提供担保(1)     6,929       5,785  
为深圳乐活世界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2)     3,228       2,331  

 

(1) 该金额代表深圳市乐活世界有限公司、YanYue Zhang先生、Weijun Huang女士各自已就乐活供应链的还款义务向海尔保理提供的借款的担保。

 

(2) 于2018年12月12日,深圳乐活世界有限公司与浦发银行订立流动资金贷款协议,内容有关自首次提取日期起计12个月内到期金额最多为人民币2.2万元(约3105美元)的贷款。YanYue Zhang先生、Weijun Huang女士、乐活农业、乐活供应链及中小企业担保各自已为深圳乐活世界有限公司的还款义务向浦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至深圳市乐活世界有限公司在无需还款的情况下履行还款义务到期之日起两年。此外,张燕跃先生、黄伟俊女士、乐活农业及乐活供应链各自向中小企业担保提供反担保。除了张燕月先生和黄伟俊女士的个人反担保外,他们还以自己的房屋财产为抵押,为中小企业担保提供另一笔反担保,中小企业担保反过来又为浦发银行提供担保。本银行贷款已由本公司以深圳乐活世界有限公司提供的无抵押、无息贷款的形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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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普通股

 

LOHA于2019年1月10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成立。法定股本为500,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其中481,000,00股已指定为A类普通股,19,000,00股已指定为B类普通股。

 

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在提交股东表决的所有事项上作为一个类别一起投票。每一A类普通股有权就普通股有权表决的所有事项投一(1)票,每一B类普通股有权就普通股有权表决的所有事项投五(5)票。

 

于2020年6月16日,公司根据开曼群岛法律以股份合并方式对公司普通股实施一供二(1供2)拆股(“反向股份拆细”)。由于反向股份拆细,反向股份拆细前合共35,744,546股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的A类普通股减至合共17,872,273股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的A类普通股及反向股份拆细前合共19,00,000股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的B类普通股减至合共9,50,000股已发行及发行在外的B类普通股。反向拆股的目的是增强我们实现A类普通股股价符合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要求的能力。反向股份拆细维持现有股东于公司的百分比拥有权益。反向股份拆细还将普通股面值从0.0001美元提高至0.0002美元,并将公司授权股份数量从500,000,00股减少至250,000,00股,分为240,500,00股A类普通股和9,500,000股B类普通股。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所载的所有股份数目及每股股份数据已追溯重列,以反映上文所述的反向股份拆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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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11.法定准备金和限制性净资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在中国经营的公司须预留所得税后净利润的10%。公司拨入法定准备金的款项以每年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利润为基础。在拨入法定准备金之前,所获得的利润必须与公司前几年的累计亏损相抵销。在向股东分配股利之前,必须拨出法定准备金。需要拨款,直至法定准备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为止。本法定准备金不能以现金股利的形式分配。

 

中国相关法律法规限制Lohas WFOE、VIE及VIE的附属公司以贷款、垫款或现金股息的形式向公司转让其净资产的一部分,相当于其实缴资本馀额、额外实缴资本及法定储备。中国相关法律法规限制本公司VIE及VIE的附属公司从其各自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法规厘定的留存收益(如有)中支付股息。

 

截至2019年9月30日及2020年3月31日受限制净资产馀额分别为12,361美元及12,361美元。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中国公司向其境外附属实体的贷款需要政府批准,而中国公司向其境外附属实体的垫款必须以真诚的商业交易为支持。

 

12、每股收益

 

下表列出了基本和摊薄后每股收益的计算:

 

    截至3月31日止六个月,  
    2019     2020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分子:            
净收入   $ 2,648     $ 541  
分母:                
加权平均在外流通普通股---基本和稀释     27,372,273       27,372,273  
每股普通股收益-基本及摊薄   $ 0.10     $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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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13.信贷风险的集中

 

有可能使公司面临信贷风险集中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预付给供应商的款项。该公司对其客户和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估,一般不要求他们提供抵押品或其他担保。该公司评估其收款经验和长期未清馀额,以确定可疑账款备抵的必要性。公司对客户的财务状况和付款做法进行定期审查,以尽量减少应收账款的收款风险。

 

客户集中程度

 

下表列出了代表公司总收入10%或以上的单一客户摘要:

 

    截至3月31日止六个月,  
    2019     2020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占公司净营收的百分比            
顾客a     24.51 %     55.32 %
顾客b     11.88 %     *  
      36.39 %     55.32 %

 

* 百分比低于公司总营收的10%

 

下表列出了占公司应收账款总额(净额)10%或以上的单一客户汇总:

 

    9月30日,
2019
    3月31日,
2020
 
          (未经审计)  
             
占公司应收账款的百分比,净额            
顾客a       *     15.69 %
客户c     19.26 %     29.19 %
顾客d     12.54 %     -  
客户e       *     11.08 %
      31.80 %     55.96 %

 

* 百分比不到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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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信贷风险集中----继续

 

供应商集中风险

 

下表列出了占公司采购总额10%或10%以上的单一供应商摘要:

 

    截至3月31日止六个月,  
    2019     2020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占公司采购额的百分比            
供应商a     41.70 %     44.05 %
供应商b     -       30.70 %
      41.70 %     74.75 %

 

* 百分比不到公司采购总额的10%。

 

下表列出了占公司给供应商预付款总额10%或10%以上的单一供应商汇总:

 

    9月30日,
2019
    3月31日,
2020
 
          (未经审计)  
             
公司预付供应商款项的百分比            
供应商a     40.82 %     22.01 %
供应商c     *       25.34 %
供应商d     14.19 %     23.96 %
供应商e     *       12.12 %
      55.01 %     83.43 %

 

* 的百分比低于公司向供应商预付款总额的10%。

 

14.分段报告

 

该公司已将其运营组织为一个分部,这反映了该公司由公司首席运营决策者(“CODM”)评估其业务业绩和管理其运营的方式。该公司的CODM已被确定为首席执行官,他在作出有关分配资源和评估公司业绩的决定时审查综合结果。该公司将其业务管理为在中国从事产品销售、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的单一营运分部。

 

基本上公司的所有收入都来自中国,所有长期资产都位于中国。

 

15.额外实收资本

 

截至2019年9月30日及2020年3月31日,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额外实收资本代表公司VIE及VIE的附属公司的合并出资额。

 

16.承付款和意外开支

 

租赁承付款

 

截至2020年3月31日,办公室及宿舍不可撤销经营租赁项下的未来最低租赁付款总额须按以下方式支付:

 

    租赁承付款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6个月   $ 152  
截至9月30日的一年,        
2021     319  
2022     482  
2023     406  
2024     143  
2025年及以后     35  
共计   $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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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美元,除份额和每股数据外)

 

16.承付款和意外开支----继续

 

意外开支

 

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公司可能受到有关合同和雇用关系以及各种其他事项的法律诉讼。公司记录这类索赔引起的或有负债,条件是估计损失可能发生,而且损失数额可以合理估计。

 

深圳乐活世界有限公司已拖欠偿还向浦发银行借款(见附注9)。于2020年3月16日,YanYue Zhang先生及Weijun Huang女士各自签立承诺函,承诺将以其自有资产补偿乐活农业及乐活供应链因向浦发银行提供担保而产生的任何或有损失。

 

于2020年4月,公司接获传票,浦发银行于2020年3月16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福田法院”)对深圳乐活、乐活供应链、乐活农业、YanYue Zhang先生及Weijun Huang女士提起法律程序,(i)要求深圳乐活偿还截至2020年3月11日约人民币16,590元(约2,310美元)的贷款本金及利息,以及其后累计至全数偿还贷款为止的利息;(ii)要求乐活供应链、乐活农业Zhang YanYue先生及Weijun Huang女士履行连带保证责任;及(iii)要求上述被告支付其诉讼费用。SME Guarantee已支付部分贷款本金及利息约人民币13,316元(约合1,879美元),于案件聆讯中,浦发银行相应减少其寻求的金额。2020年4月9日,经浦发银行申请,福田法院发出书面通知,通知公司深圳乐活、乐活供应链、乐活农业部分银行账户自2020年3月24日起被冻结一年。诉讼仍在进行中,深圳乐活目前正与浦发银行磋商延期或新的还款时间表,截至这些简明合并中期财务报表的出具日尚未签署任何协议。2020年9月15日,深圳乐活向福田法院提出请求,请求法院延期三个月判决,以便双方有更多时间协商和解。截至2020年12月1日,浦发银行提起的诉讼中,福田法院尚未作出判决。

 

于2020年3月25日,中小企业担保代表深圳乐活向浦发银行支付约人民币13,316元(约合1,879美元)。

 

2020年4月2日,中小企业担保向福田法院对深圳乐活、乐活供应链、乐活农业、张燕月、黄伟俊、宁宁东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其已代深圳乐活向浦发银行支付的款项、应计利息、违约违约金、诉讼费用等费用。2020年4月9日,福田法院发布书面通知,通知公司深圳乐活、乐活供应链、乐活农业部分银行账户自2020年3月24日起被冻结一年。

 

2020年7月22日,福田法院对中小企业担保提起的诉讼作出判决,判令深圳乐活偿还中小企业担保人民币13316元。(约1879美元)及自2020年3月26日起至悉数偿还为止按年利率17%计息,并持有乐活供应链、乐活农业、张燕跃先生、Weijun Huang女士及Ningning Dong女士对偿还中小企业担保负有连带责任,且中小企业担保享有处置抵押物的优先受付权。截至本简明合并财务报表出具日,不向中小企业担保支付本金或利息。公司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上诉法院推翻福田法院的判决,将因中小企业担保而产生的还款金额适用的利率变更为与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相等的利率。

 

在管理层看来,由于张燕月先生及黄伟俊女士各自向中小企业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不太可能产生亏损。除个人反担保外,Zhang YanYue先生和Weijun Huang女士还将其自有房屋财产质押,其中50%自2019年9月9日起被冻结,为中小企业担保提供另一笔反担保,后者又为深圳乐活世界有限公司借款向浦发银行提供担保。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2020年3月31日及透过该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刊发日期,我们并不知悉任何未决或受威胁的申索及诉讼。

 

17.随后的事件

 

公司对截至财务报表发布之日的后续事项进行了评估,确定除附注7和附注16讨论的事项外,不存在需要在简明合并财务报表中进行调整或披露的事项。

 

f-50

 

 

 

 

 

 

 

A类普通股

 

 

 

乐活天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马克西姆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老虎经纪人 有价值的
首都
素数
首都
b.基准
公司

 

[ ], 2020

 

 

 

 

 

 

 

 

第二部分

招股章程并无要求提供的资料

 

项目6。 董事及高级人员的弥偿。

 

开曼群岛法律不限制公司备忘录和组织章程可在多大程度上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的赔偿,除非开曼群岛法院认为任何此类规定可能违反公共政策,例如规定对民事欺诈或犯罪后果的赔偿。本公司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就高级人员及董事以个人身分招致的损失、损害赔偿、费用及开支作出规定,但因其本身不诚实、欺诈或故意不履行或不履行本公司的业务或事务(包括因任何判断错误),或因其执行或履行职责、权力、授权或酌情决定权而招致的损失、损害赔偿、费用及开支,则属例外,但以不损害上述条文的一般性为限,该董事或高级人员在开曼群岛或其他地方的任何法院为有关本公司或其事务的任何民事法律程序辩护(不论成功与否)而招致的任何讼费、开支、损失或法律责任。

 

根据作为本注册陈述书的证物而提交的弥偿协议,我们同意弥偿董事及执行人员因身为该等董事或执行人员而提出的申索所招致的某些法律责任及开支。

 

作为本登记表的证物而提交的承保协议的形式也将为我们以及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提供赔偿。

 

就《证券法》规定的赔偿责任可允许董事、高级官员或根据上述规定控制我们的人员而言,我们获悉,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这种赔偿是违反《证券法》所述公共政策的,因此是不可执行的。

 

项目7。 最近出售的未注册证券。

 

在过去三年中,我们发行了以下股票,这些股票没有根据《证券法》进行登记。

 

于我们于2019年1月10日注册成立时,已授权及发行合共5万股股份,购买价为每股1.00美元。

 

于2019年7月7日,每5万股每股面值1.00美元的授权及已发行股份拆细为1万股每股面值0.001美元的股份。按照这一细分,我们的法定股本50,000美元分为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500,000股A类普通股,包括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481,000,000股A类普通股和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19,000,00股B类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的500,000,000股已发行及发行在外股份重新指定如下:

 

(1) 以LOHA Holding Co.Ltd.名义持有的316,000,000股股份重新指定为A类普通股;

 

(2) 以LOHA Holding Co.Ltd.名义持有的19,000,000股股份重新指定为B类普通股;

 

(3) 以Maigeli Co.,Ltd名义持有的125,000,000股股份重新指定为A类普通股;及

 

(4) 以JW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名义持有的40,000,000股股份重新指定为A类普通股。

 

在这些重新命名之后:

 

(1) Loha Holding Co.Ltd向我们交出合计284,635,018股A类普通股以供注销,并向Lohas World(Group)Co.,Limited转让31,00,000股A类普通股及19,00,000股B类普通股,及向香港宝瑞有限公司转让364,982股A类普通股;

 

(2) Maigeli Co.,Ltd向我们交还合计125,000,000股A类普通股以供注销;及

 

(3) JW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向我们交还合共35,620,436股A类普通股以供注销。

 

ii-1

 

 

同日注销445,255,454股A类普通股。注销后及紧随注销后,公司有481,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及19,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B类普通股获授权发行及发行,其中35,744,546股A类普通股及19,000,000股B类普通股已发行及发行在外。

 

没有承销商参与这些发行。我们认为,根据《证券法》的条例S,或根据《证券法》关于不涉及公开发行的交易的第4(2)条,上述每一次发行都免于根据《证券法》进行登记。

 

项目8。 展品和财务报表附表。

 

(a) 展品

 

证物编号。   描述
     
1.1*   承保协议的格式
     
3.1   经修订及重列的注册人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4.1*   A类普通股的样本证明书
     
4.2*   代表手令的格式
     
5.1*   Conyers Dill&Pearman关于正在登记的A类普通股有效性的意见
     
5.2*   Bevilacqua刚果解放运动的意见
     
8.1*   Conyers Dill&Pearman关于开曼群岛某些税务事项的意见
     
8.2*   商务及财务律师事务所对若干中国税务事宜的意见(载于附表99.2)
     
8.3*   波托马克法律集团关于美国某些税务事项的意见
     
10.1+   乐活世界(深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乐活农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日期为2019年8月16日的独家咨询及服务协议的英文译本。
     
10.2+   乐活世界(深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乐活农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乐活农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各股东日期为2019年8月16日的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英文译本
     
10.3+   乐活世界(深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乐活农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乐活农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各股东日期为2019年8月16日的股权质押协议英文译本
     
10.4+   乐活世界(深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乐活农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乐活农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各股东日期为2019年8月16日的独家期权协议的英文译本。
     
10.5*   注册人与其董事及执行人员之间弥偿协议的格式
     
10.6*†   登记人与其行政人员之间的雇佣协议格式
     
10.7+   深圳市乐活世界有限公司与乐活农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日期为2019年8月17日的商标许可合同英文译本
     
10.8+   深圳市乐活世界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乐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为2019年1月1日的服务协议的英文译本
     
10.9+   深圳市乐活世界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乐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为2019年8月17日的服务协议补编英文译本
     
1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格式》英译
     
10.11+   乐活城授权经销商合作协议英文译本
     
10.12+   深圳市乐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保理协议(附追索权)英文译本

 

ii-2

 

 

证物编号。   描述
     
10.13+   供应合同的形式(框架)
     
10.14+   定购单的格式
     
10.15   深圳市乐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为2020年8月10日的租赁协议的英文译本
     
10.16   乐活农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为2020年8月10日的租赁协议英文译本
     
10.17   深圳市乐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为2020年8月10日的补充租赁协议的英文译本。
     
10.18   乐活农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为2020年8月10日的补充租赁协议的英文译本
     
21.1   注册人的附属公司、VIE及VIE的附属公司列表
     
23.1   Marcum Bernstein&Pinchuk LLP的同意书
     
23.2*   Conyers Dill和Pearman的同意(载于附录5.1和附录8.1)
     
23.3*   Bevilacqua刚果解放运动的同意(载于附表5.2)
     
23.4*   商业和金融律师事务所的同意书(包括在图表99.2中)
     
23.5*   波托马克法律集团的同意(包括在图表8.3中)
     
24.1+   授权书
     
99.1   注册人的道德守则
     
99.2*   商务金融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法律问题的意见
     
99.3+   Jengren Michael Hwang同意
     
99.4   Y.Tristan Kuo同意
     
99.5+   小赵的同意书

 

 

* 须以修订方式提交
+ 以前提交的文件
高管薪酬计划或协议

 

(b) 财务报表附表

 

附表被省略,因为其中要求提供的资料不适用,或在财务报表或其附注中显示。

 

ii-3

 

 

项目9。 承诺。

 

下列签字的登记人承诺在承保协议规定的截止日期向承保人提供承保人要求的面额和名称的证书,以便迅速交付给每一位购买方。

 

如果根据第6项或其他规定可允许注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制人员赔偿《证券法》规定的赔偿责任,则已通知注册人,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这种赔偿是违反《证券法》所述公共政策的,因此是不可执行的。如该董事、高级人员或控制人就该等法律责任(注册人支付注册人的董事、高级人员或控制人为成功抗辩任何诉讼、诉讼或法律程序而招致或支付的开支除外)提出弥偿申索,而该董事、高级人员或控制人是就正在注册的证券提出申索的,则除非注册人的律师认为该事宜已按控制先例解决,否则注册人将会,向具有适当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即法院的这种赔偿是否违反《证券法》所述的公共政策,并将受对这种问题的最终裁决的管辖。

 

下列签署人在此承诺:

 

(1)为确定《证券法》规定的任何赔偿责任,登记人根据《证券法》第424(b)(1)或(4)条或第497(h)条提交的作为本登记报表一部分提交的招股说明书中依据第430A条遗漏的、载于招股说明书中的信息,自本登记报表被宣布生效之时起,应被视为本登记报表的一部分。

 

(2)为了确定《证券法》规定的任何赔偿责任,每一项有效后的修正案,凡载有一种招股说明书的,均应被视为与其中提供的证券有关的新的登记报表,而当时提供的这类证券应被视为该证券的首次真正发行。

 

ii-4

 

 

签名

 

根据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登记人证明其有合理理由相信其符合以F-1表格提交的所有要求,并已于2020年12月4日在中国深圳市正式授权下列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登记声明。

 

  乐活天下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张延悦
  姓名: 张延悦
  标题: 首席执行干事

 

根据193年《证券法》的规定,本登记表已由下列人士以上述身份和日期签署。

 

签字   标题   日期
         
张延悦   首席执行官兼董事   202年12月4日
张延悦   (首席执行干事)    
         
Xiaoqin Tan   首席财务官   202年12月4日
Xiaoqin Tan   (首席财务和会计干事)    
         
*   董事兼首席文化官   202年12月4日
单佳慧        
         
*   董事    
Weijun Huang       202年12月4日

 

*通过:   张延悦  
  张延悦  
  首席执行干事  
  事实上的律师  

 

ii-5

 

 

驻美国授权代表的签字

 

根据193年《证券法》,下列签署人、洛哈有限公司在美国的正式授权代表已于2020年12月4日在纽约签署本登记表或其修正案。

 

  授权的美国代表
   
  通过: /s/理查德·亚瑟
  姓名: 理查德·亚瑟
  标题: 助理秘书代表Cogency Global Inc。

 

 

ii-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