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免责申明:同花顺翻译提供中文译文,我们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翻译内容仅供参考!
EX-5.1 2 ea022863101ex5-1 _法拉第.htm PRYOR CASHMAN LLP的意见

附件 5.1

 

 

 

2025年1月30日

 

Faraday Future Intelligent Electric Inc.

18455 S. Figueroa街

栀子花,加利福尼亚州 90248

 

  回复: Faraday Future Intelligent Electric Inc.表格S-1的注册声明

 

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已就公司于本协议日期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会”)提交的S-1表格注册声明(“注册声明”)担任特拉华州公司(“公司”)的法律顾问,该注册声明涉及最多可提供总计25,120,504股公司A类普通股的转售,每股面值0.0001美元(“普通股”),包括(i)根据日期为2024年12月21日的证券购买协议(“SPA”,连同SPA票据和增量认股权证,在行使某些增量认股权证(“增量认股权证”,连同无担保票据,“SPA认股权证”)时以私募方式向某些机构投资者发行的最多24,346,321股普通股(“标的股份”),可在某些无担保可转换承兑票据(“无担保票据”)和某些增量可转换承兑票据(“增量票据”,连同无担保票据,“SPA认股权证”)转换后发行,“融资文件”);及(ii)774,183股普通股(“HSL股份”)根据公司与HSL于2025年1月17日签署的特定结算及解除协议(“结算协议”)向HSL s.r.l.(“HSL股份”)发行,用于结算欠HSL的款项,在每种情况下,为登记声明中确定的被列为出售证券持有人的人(“出售股东”)的账户。本意见函应贵公司要求提供,以使贵公司能够履行条例S-K,17C.F.R. § 229.601(b)(5)项目601(b)(5)有关注册声明的要求。

  

我们以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的身份并为本意见的目的,审查了以下文件的正本或经认证或以其他方式识别令我们满意的副本:

 

  1. 注册声明(包括其中所载的招股章程);

 

  2. 第三次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法团注册证明书,经修订;

 

  3. 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章程;

 

  4. 融资文件;

 

  5. 和解协议;

 

  6. 公司董事会的若干一致书面同意及公司董事会授权有关融资文件的交易的决议。

  

在提出以下意见时,我们未经核实就假定了所有签字的真实性、自然人的法律行为能力、作为正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作为副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正本的符合性和该等副本的正本的真实性,以及各方对所有文件的适当授权、执行和交付及其有效性、约束力和可执行性(公司对文件的授权、执行和交付及其对公司的有效性、约束力和可执行性除外)。此外,我们对我们审查过的每一份文件的事实事项的准确性以及其中所载的任何陈述和保证的准确性以及每一适用方的完全遵守情况进行了假设,但未进行核实。至于对本意见具有重要事实意义的问题,我们已在认为适当的范围内,依赖公司某些高级人员的某些陈述。因此,我们依赖(未经任何独立调查)我们所审查的文件中所载的陈述、契约、陈述和保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Faraday Future Intelligent Electric Inc.

2025年1月30日

第2页

 

 

基于上述情况,并受制于本文所述假设、例外情况、限制和限定条件,我们认为:

 

  1. 每份HSL股份已获公司方面的所有必要公司行动正式授权发行,并获有效发行、缴足款项及不可评税。

 

  2. 于转换SPA票据时可发行的标的股份已获公司方面所有必要的公司行动正式授权发行,而当根据其中条款转换SPA票据时发行及交付有关付款时,将有效发行、缴足款项且不可评税。

  

我们的意见仅限于《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DGCL”)的适用法律条款和报告的解释这些法律的司法裁决,以及在本文具体提及的范围内的美利坚合众国联邦法律。我们大致熟悉目前有效的DGCL及其下的司法裁决,并已作出我们认为必要的查询和审查事实和法律事项,以提出本文件所载的意见。如该等法律或其解释或该等事实未来发生变化,我们不承担修改或补充本意见函的义务。我们不对《证券法》或任何其他联邦或州法律或法规发表意见。

 

本意见函自本协议发布之日起发出,必然限于现行有效的法律和现行存在的事实和情况,并提请我们注意。如任何适用法律在本协议日期后发生变化,或我们知悉任何现在存在或未来发生或出现的事实或情况,并可能在本协议日期后改变本协议所表达的意见,我们不承担补充本意见函的义务。

 

兹同意将本意见作为注册声明的附件 5.1备案,并同意在注册声明及其构成部分的招股说明书中的“法律事项”标题下使用我们的名称。在给予上述同意时,我们不承认我们属于《证券法》第7条或委员会的规则和条例所要求的同意类别。

  

  非常真正属于你,
   
  /s/PRYOR CASHMAN L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