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3.4
魏(温迪)李的同意
三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拟以F-1表格(连同其任何修订或补充)提交注册声明( “注册声明” ) ,注册证券以供首次公开发行。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438条的规定,以下签署人同意在注册声明中被指定为董事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