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附件 32.2
首席财务官的认证根据
18 U.S.C.第1350条,
根据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滨特尔 PLC(“公司”)于本协议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本人,即公司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Robert P. Fishman,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18 U.S.C. § 1350,证明根据本人所知: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和
(2)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营运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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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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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1日 |
/s/Robert P. Fishm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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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 P. Fishm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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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