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92
环球数据解决方案有限公司。
常熟云图汇创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和
常熟万国云峰数据科技
株式会社。
关于
常熟云图汇创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独家认购期权协议
日期:2025年9月30日
独家认购期权协议
本独家认购期权协议(“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25年9月30日在中国上海订立,并在其之间订立:
1. |
Global Data Solutions Co.,Ltd.(以下简称“现有股东”) |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355号国际科学园A0503-1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一琳。
2. |
常熟万国云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 |
注册地址: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王湾北路8号C3栋202室;
法定代表人:王海明。
3. |
常熟云图汇创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照公司”) |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常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王湾北路8号C3栋202室;
法定代表人:张克京。
(在本协议中,上述当事人分别称为“当事人”,统称为“当事人”。)
鉴于:
(1) |
现有股东为本协议执行日登记在册的许可公司股东并合法占有许可公司全部股权(本协议执行日许可公司基本信息见本协议的附件 1)。 |
(2) |
现有股东拟在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将其在许可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资产公司和/或资产公司指定的任何其他实体或个人,资产公司拟接受转让。 |
(3) |
许可证公司拟在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将许可证公司(定义见下文)的资产转让给资产公司和/或资产公司指定的实体或个人,而资产 |
1
公司拟自行接受转让或指定其他单位或个人接受。
(4) |
为进行上述股权或资产的转让,现有股东在此不可撤销地向资产公司授予购买股权的独家看涨期权权利(“股票期权”),许可公司承认该股票期权;许可公司在此不可撤销地向资产公司授予资产购买期权(定义见下文),现有股东承认该资产购买期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并根据股票期权和资产购买选择权,现有股东或许可公司(如适用)应根据资产公司的要求,将期权股票或许可公司的资产(定义见下文)转让给资产公司和/或资产公司根据本协议规定指定的任何其他实体或个人。 |
因此,现在双方通过谈判商定如下:
第1条术语和定义
1.1 |
除非另有规定或在上下文需要不同解释的情况下,本协议中使用的术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
“期权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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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就现有股东而言,现有股东在许可证公司(定义见下文)注册资本中持有的全部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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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公司的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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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在本协议执行日,许可证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元,包括本协议期限内未来增资后的任何扩大后的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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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cense Company现有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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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在本协议执行日,许可证公司在其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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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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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当资产公司行使其股票期权(“行权”)时,资产公司有权要求现有股东向其转让的许可公司的股权或其指定的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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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协定第3.2条规定的实体或个人。该金额可能是部分或全部期权股票。具体金额由资产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其当时的商业考量,全权酌情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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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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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在根据本协议第4条进行的每一次行权期间,资产公司或其指定实体或个人为收购转让的股权而向现有股东支付的总对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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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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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许可证公司为合法有效管理现有业务和所有其他业务而应持有的任何批准、许可、备案、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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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公司的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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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许可公司在本协议期限内拥有或有权使用的所有有形和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不动产、动产、商标、版权、专利、专有技术、域名、软件使用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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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购买期权” |
|
指根据协议条款要求购买许可公司授予资产公司的许可公司的任何资产的选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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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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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许可证公司作为当事方并对许可证公司的业务和资产具有重大影响的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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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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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就本协定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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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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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等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
1.2 |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所指的第、款、款、项系指本协议中的相关内容。 |
3
第二条股票期权和资产购买期权的授予
2.1 |
现有股东特此不可撤销无条件地向资产公司授予独家股票期权,据此,资产公司有权要求现有股东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本协议规定的程序将期权股票转让给资产公司或其指定的实体或个人。资产公司也同意接受这种股票期权。 |
2.2 |
许可公司特此同意现有股东根据上述第2.1条及本协议其他约定授予资产公司该股票期权。 |
2.3 |
许可公司不可撤销且无条件地向资产公司授予独家资产购买选择权,据此,资产公司有权随时要求许可公司将许可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资产转让给资产公司和/或其指定实体和/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当资产公司独立确定存在中国法律法规可能要求现有股东将全部或部分期权股票转让给资产公司和/或资产公司指定的个人或实体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的风险时),按照本协议规定的程序办理。资产公司也同意接受这种资产购买选择权。 |
2.4 |
现有股东特此同意,许可公司根据上述第2.3条及本协议其他约定,授予资产公司该资产购买选择权。 |
第三条行使程序
3.1 |
资产公司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酌情决定具体的行权时间、程序和次数。 |
3.2 |
关于股票期权,如果在行使时,当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允许资产公司和/或其指定实体或 |
4
个人持有许可公司的全部股权,资产公司有权行使全部股票期权,所有期权股票由资产公司和/或其指定的其他实体或个人以一次性转让方式从现有股东处取得;如果在行使时,当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仅允许资产公司和/或其指定的实体或个人持有许可公司的部分股权,资产公司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股权比例上限(“上限”)内决定转让股权的金额,该金额的转让股权由资产公司和/或其指定实体或个人向现有股东取得。在后一种情况下,资产公司有权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上限逐步放宽分次行使股票期权,直至全部股票期权行权完毕。
3.3 |
关于股票期权,在每次行权期间,资产公司有权自行决定现有股东向资产公司和/或其指定实体或个人转让的股权数量,现有股东应按资产公司的要求将转让的股权分别转让给资产公司和/或其指定实体或个人。资产公司和/或其指定实体或个人应就每一行权项下转让的股权向现有股东支付转股价款。 |
3.4 |
关于资产购买选择权,在每次行使期间,资产公司有权自行决定许可公司向资产公司和/或其指定实体和/或个人转让许可公司的具体资产,许可公司应按资产公司的要求分别将资产转让给资产公司和/或其指定实体和/或个人。资产公司和/或其指定实体和/或个人应就每项行权项下的转让资产向许可公司支付转换价格。 |
3.5 |
在每次行权期间,资产公司可以自行购买转让的股权或转让的资产,也可以指定任何第三方购买全部或部分转让的股权或转让的资产。 |
3.6 |
资产公司在决定行使股票期权时,应发出行使期权的书面通知(“行权通知”,其形式定 |
5
分别在本协议的附件 2和附件 3中提出)给现有股东。现有股东应在收到行权通知之日起三十(30)日内,按照行权通知和本协议第3.3条的规定,将转让的股权一次性全部转让给资产公司和/或其指定的实体或个人。
3.7 |
现有股东特此声明并保证,一旦资产公司发出行权通知: |
(1) |
应及时通过股东决议并采取一切必要行动,约定将转让的股权或转让的资产按转股价格全部转让给资产公司和/或其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
(2) |
应及时与资产公司和/或其指定的单位或个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或资产转让协议,将转让的股权或转让的资产按转股价格全部转让给资产公司和/或其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及 |
(3) |
应按照资产公司的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向资产公司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提供和执行所有相关法律文件,履行所有政府审批、登记、备案程序并承担所有相关义务),使资产公司和/或其指定的实体或个人能够无法律瑕疵地获得转让的股权或转让的资产。 |
3.8 |
现有股东应资产公司的请求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其形式载于本协议附件 4),以书面授权资产公司指定的任何人(“受托人”)代表现有股东签署任何及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使资产公司和/或其指定的实体或个人能够获得转让的股权或转让的资产而不存在法律瑕疵。授权书在执行时由资产公司保管,必要时,资产公司可随时要求现有股东签署授权书的多份副本,并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示。当且仅当资产公司向现有股东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和 |
6
更换受托人后,现有股东应立即撤销现有受托人在本协议项下的委托,并委托资产公司当时指定的另一名受托人根据本协议代表现有股东签署任何及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新的授权书一经作出,即应取代原授权书。除此情况外,现有股东在其他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撤销对受托人的授权书。
第四条转换价格
4.1 |
在资产公司每次行权期间,资产公司或其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应向现有股东支付的转股价格或资产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一(1)元或平价书面约定的任何价格。如在行使时,中国任何法律法规对转换价格或资产转让价格有强制性规定,则资产公司或其指定实体或个人有权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最低价格作为转换价格或资产转让价格。 |
4.2 |
根据适用法律行使本协议项下股票期权或资产购买期权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许可公司、现有股东、资产公司分别依法承担。 |
第五条申述和保证
5.1 |
现有股东特此作出以下陈述和保证,这些陈述和保证在期权股票或许可公司资产转让时作出时始终保持完全有效。 |
5.1.1 |
现有股东为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正式注册成立并作为独立法人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完整、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执行、交付和履行本协议的法律行为能力,可独立作为诉讼当事人。 |
5.1.2 |
License Company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正式注册成立并作为独立 |
7
法人和具有完整、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行为能力执行、交付和履行本协议,并可独立作为诉讼当事人。
5.1.3 |
现有股东具有执行和交付本协议及与本协议所述交易有关的其须执行的所有其他文件的完全能力和权力,并具有完成本协议所述交易的完全能力和权力。 |
5.1.4 |
本协议由现有股东合法、适当地执行和交付。本协议对其构成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协议条款对其强制执行。 |
5.1.5 |
在本协议生效之日,现有股东为期权股票的唯一注册合法所有人。除本协议项下规定的权利、现有股东与资产公司之间订立的股权质押协议、现有股东、资产公司、许可公司之间订立的股东投票代理协议外,期权股票不存在任何留置权、质押、债权、其他担保权益和其他第三方权利;根据本协议,资产公司和/或其指定的实体或个人有权享有所转让股权的所有权,不存在任何留置、质押、债权、行权后的其他担保权益和其他第三人权利。 |
5.1.6 |
除根据本协议设定的资产购买选择权外,许可公司的资产不存在任何留置权、抵押、债权、其他担保权益和其他第三方权利;根据本协议,资产公司和/或其指定实体和/或个人在行使后有权获得转让资产的所有权,不存在任何留置权、抵押、债权、其他担保权益和其他第三方权利。 |
5.2 |
License Company特此声明并保证: |
5.2.1 |
License Company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正式注册成立并作为独立法人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许可公司具有执行、交付和履行本协议的充分、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作为诉讼当事人。 |
5.2.2 |
其拥有执行和交付本协议及与本协议所指交易有关的所有其他文件的充分内部权力和权限,并拥有完成本协议所指交易的充分内部权力和权限。 |
8
5.2.3 |
本协议由许可公司合法、适当地执行和交付。本协议对License公司构成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
5.2.4 |
现有股东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许可公司唯一登记的法人股东。根据本协议,资产公司和/或其指定实体或个人在行使后有权获得所转让股权的所有权,不受任何留置权、质押、债权、其他担保权益和其他第三方权利的限制。 |
5.2.5 |
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许可证公司拥有其运营所需的所有证书。证照公司拥有在中国境内经营业务的充分权利和资质。证照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合法经营业务,不存在任何重大方面违反工商局、税务局、电信管理局、质监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的情况。 |
第六条现有股东的承诺
现有股东在此承诺:
6.1 |
在本协议期限内,现有股东应采取一切必要行动,确保许可证公司及时取得其业务经营的所有证书,并在任何时候保持证书的持续有效性; |
6.2 |
在协议期限内,未经资产公司事先书面同意: |
6.2.1 |
现有股东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转让或处分任何期权股票或在期权股票上设置任何担保权益或第三人权利; |
6.2.2 |
现有股东不得增加或减少许可公司注册资本; |
6.2.3 |
现有股东不得处置或促使许可公司管理层处置许可公司的任何资产(正常经营过程中除外); |
6.2.4 |
现有股东不得终止或导致管理 |
9
许可公司终止主要协议或订立与主要协议有冲突的任何合同;
6.2.5 |
现有股东不得任免现有股东任免的许可公司任何董事、监事或其他管理人员; |
6.2.6 |
现有股东不得促使许可公司申报或实际支付任何可分配利润、利息、股利; |
6.2.7 |
现有股东应确保许可公司持续存续,许可公司不被终止、清算或解散; |
6.2.8 |
现有股东不得修改许可公司章程;且 |
6.2.9 |
现有股东应确保许可公司不会出借或借入任何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担保或提供证券,或为日常经营业务以外产生的承担任何重大责任; |
6.3 |
在本协议期限内,现有股东应尽最大努力促进许可证公司的业务,并确保许可证公司的合法经营,不得有任何可能损害许可证公司资产、声誉或证书效力的作为或不作为。 |
6.4 |
在本协议期限内,现有股东应将任何可能对许可公司的存续、业务经营、财务状况、资产、声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及时告知资产公司,并及时采取资产公司认可的一切措施消除此类不利情形或对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
第七条许可证公司的承诺
7.1 |
如因执行和履行本协议以及行使本协议项下的股票期权和资产购买期权而需要取得或办理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同意、许可、放弃或授权,或任何政府当局的任何批准、许可或豁免,或任何向任何政府当局的登记或备案手续(如法律要求),许可公司应努力协助满足上述条件。 |
7.2 |
未经资产公司事先书面同意,许可公司不得 |
10
协助或允许现有股东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期权股票或在任何期权股票上设置任何担保权益或其他第三方权利。
7.3 |
未经资产公司事先书面同意,许可公司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转让或处分许可公司的任何主要资产(正常经营过程中除外)或在许可公司的资产上设定任何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 |
第8条保密
8.1 |
无论本协议是否终止,各方均有义务对其他方的任何商业秘密、专有信息、客户信息等相关资料,以及在本协议执行和履行过程中获得的任何其他方的任何其他非公开信息(统称“保密信息”)严格保密。除事先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或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上市规则、证券交易所规则或规章要求披露或任何相关政府部门、主管部门、法院的命令外,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简称“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给予、转让保密信息或其任何部分;除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外,接收方不得为任何目的使用或间接使用保密信息或其任何部分。 |
8.2 |
以下信息不应被视为机密信息: |
| (1) | 任何信息接收方此前通过法律手段知晓的,有书面证明的; |
| (2) | 因非归责于接收方过错的其他原因而进入公共领域或为公众所知的信息;或 |
| (3) | 接收方收到保密信息后从其他来源合法获取的信息。 |
8.3 |
接盘方可向其或其关联机构的相关雇员、代理人、出借人或潜在出借人(包括出借人的代理人或受托人)、融资安排人或潜在融资安排人、以及前述实体聘用的专业人员披露保密信息,但接盘方应确保前述人员也受本协议约束或(就任何出借人(包括出借人的代理人或受托人)、融资安排人单独签署相关保密协议以保持 |
11
机密信息保密,仅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使用此类机密信息。
8.4 |
双方同意,无论本协议发生任何变更、解除或终止,本第八条仍然有效。 |
第9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执行之日起生效,直至本协议项下所有期权股票和许可公司资产已转让给资产公司和/或其指定实体或个人时终止。
第十条通知
10.1 |
各方之间有关履行本协议项下权利和义务的所有通知或其他函件均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并以当面送达、挂号信、邮资预付邮件或认可的特快专递方式送达有关各方。 |
10.2 |
以传真、电传方式传送该等通知或其他函件的,一经传送即视为送达;当面送达的,在送达时视为送达;以邮件方式邮寄的,自发出之日起五(5)日后视为送达。 |
第11条违反协议
11.1 |
双方同意并承认,任何实质性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或任何一方(“违约方”)实质性不履行本协议即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违约”)。任何非违约方(“非违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在合理时间内改正或采取补救措施。违约方未在合理时间内或非违约方书面通知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后10日内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违约方为现有股东或许可公司的,则非违约方酌情,有权:(1)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全额赔偿;或(2)要求强制履行违约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要求违约方在本协议项下全额赔偿;违约方为资产公司的,则非违约方有权要求强制履行违约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要求违约方全额赔偿。 |
12
11.2 |
各方同意并承认,现有股东或许可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本协议。 |
11.3 |
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救济是累积性的,不排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或救济。 |
11.4 |
尽管本协议另有规定,本条的效力在本协议中止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
第12条杂项
12.1本协议一式三份(3份),双方各持一(1)份。
12.2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修改、解释和终止均适用中国法律法规。
12.3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在三十(30)日内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争议,应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为上海市。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12.4本协议任何条款授予一方的任何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不排除该方享有法律或本协议其他条款授予的任何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任何一方行使其权利、权力和补救措施,不排除该方行使其其他权利、权力和补救措施。
12.5任何一方在行使法律或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所称一方的权利”)方面的任何失败或延误均不构成对所称一方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或部分放弃任何所称一方的权利均不妨碍以其他方式行使任何所称一方的权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所称一方的权利。
12.6此处插入的标题仅为便于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此类标题解释为影响本协议的含义、结构或效果。
12.7本协议的规定是相互分离和独立的。在任何时候认为本条的一项或者几项规定无效、违法或者不能执行的,本条其他规定的有效性、合法性或者可执行性
13
不受此影响。
12.8本协议自执行时起即取代双方就同一标的订立的任何其他法律文件。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本协议各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12.9未经资产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现有股东和许可公司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而资产公司可在通知现有股东和许可公司后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其指定的第三方。
12.10本协议对当事人的合法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本页剩余部分有意留白】
14
[签名页]
作为见证,本独家认购期权协议由以下各方于上述第一个书面日期和地点订立。
环球数据解决方案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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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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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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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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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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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万国云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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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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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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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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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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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熟云图汇创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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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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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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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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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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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页至独家认购期权协议
附件 1:
牌照公司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 |
|
常熟云图汇创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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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常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王湾北路8号C3栋202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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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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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元人民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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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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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克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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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Structu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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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或股东 |
已登记的份额 |
占比 |
环球数据解决方案有限公司。 |
10,000,000元人民币 |
100% |
附件 1至独家认购期权协议
附件 2:
行权通知的格式
至:
鉴于我公司已于2025年[插入日期]与贵司及常熟云图汇创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许可公司”)订立独家认购期权协议(“认购期权协议”),其中指定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贵司应我们的请求将贵司在许可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我公司或我公司指定的任何第三方。
现因此,我公司特此发出通知如下:
我公司特此请求行使认购期权协议项下的股票期权,并要求您将您持有的许可公司____%的股权(“已转让股权”)转让给我公司/[插入实体或个人名称]指定的我公司。请在收到本通知后的[插入天数]天内,立即根据认购期权协议将所有已转让的股权转让给我公司/[插入实体或个人的名称]。
真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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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万国云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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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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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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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附件 2至独家认购期权协议
附件 3:
行权通知的格式
至:
鉴于我公司已于2025年[插入日期]与贵公司及Global Data Solutions Co.,Ltd.订立独家认购期权协议(“认购期权协议”),其中指定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贵公司应我们的请求将您的资产转让给我公司或我公司指定的任何第三方。
现因此,我公司特此发出通知如下:
我公司特此请求行使认购期权协议项下的资产购买选择权,并要求贵方将所附清单所列贵方持有的全部资产(“转让资产”)转让给我公司/[插入实体或个人名称]指定的我公司。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插入天数]日内,立即根据看涨期权协议将所有转让资产转移至我公司/[插入实体或个人的名称]。
真诚的,
|
常熟万国云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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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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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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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附件 3至独家认购期权协议
附件 4:
授权书格式
本人,环球数据解决方案股份有限公司,现不可撤销地委托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在常熟市云图汇创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常熟市万国云锋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本人之间就常熟市云图汇创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或资产转让事宜执行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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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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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附件 4至独家认购期权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