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8-K
本期报告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
报告日期(最早报告事件的日期):2025年9月9日
Reliance Global Group, Inc.
(其章程所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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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州或其他司法管辖区 注册成立) |
(佣金 档案编号) |
(IRS雇主 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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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 (邮编) |
(732) 380-4600
(注册人的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不适用
(前姓名或前地址,如自上次报告后更改)
如果表格8-K的提交旨在同时满足注册人在以下任何规定下的提交义务,请选中下面的相应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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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法》第425条规则的书面通信(17 CFR 23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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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易法》(17 CFR 240.14a-12)规则14a-12征集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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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易法》(17 CFR 240.14d-2(b))规则14d-2(b)进行的启动前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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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易法》(17 CFR 240.13e-4(c))规则13e-4(c)进行的启动前通信 |
根据该法第12(b)节登记的证券:
| 各类名称 | 交易代码(s) | 注册的各交易所名称 | ||
| The资本市场 | ||||
| The资本市场 |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为1933年《证券法》第405条或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b-2条所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
新兴成长型公司☐
如果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请勾选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交易法》第13(a)节提供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项目7.01监管FD披露。
2025年9月15日,Reliance Global Group, Inc.(“公司”或“Reliance”)发布新闻稿,宣布其董事会已批准采用数字资产金库战略和数字资产金库政策。根据这一战略和政策,该公司可能会拨出一部分国库资金来收购加密货币,包括比特币、以太坊和Solana等领先的数字资产。该战略还考虑探索支持区块链、代币化的保险关联资产。该新闻稿的副本附于本8-K表的当前报告中作为附件 99.1,特此根据本项目7.01提供。
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8条的规定,根据本项目7.01披露的信息,包括随附的附件 99.1,不应被视为“已提交”,或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或《交易法》提交的任何文件中,除非在此类文件中通过具体引用明确规定。
项目8.01其他事项
于2025年9月9日,公司董事会批准采纳数字资产金库策略及数字资产金库政策。除财资政策外,该公司打算通过将公开市场财资模式应用于生命周期早期的资产,构建多元化的数字资产组合,并预计将从比特币、以太坊和Solana等领先的加密货币开始。该政策还授权公司评估将保险关联资产代币化的机会,目标是为保险关联市场带来更大的透明度、流动性和效率。
就该政策而言,董事会批准组建加密咨询委员会(CAB),以管理、监督并就公司数字资产金库战略和相关举措的持续发展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供建议。董事会任命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会成员Alex Blumenfrucht和公司高级副总裁Moshe Fishman为CAB首批顾问委员会成员。
根据适用法律和公开披露要求,公司可能会使用可用流动性购买数字资产,其中可能包括先前披露的融资安排的收益。除上述财资政策和区块链举措外,公司将继续经营其现有的核心经营业务。
风险因素
公司采用数字资产金库战略和数字资产金库政策涉及多项风险和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与我们的业务和数字资产战略相关的风险
我们的财务业绩和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受到数字资产价格的影响。
作为我们资本配置战略的一部分,我们计划投资比特币、以太坊和Solana等数字资产。数字资产的价格历来受到价格剧烈波动的影响,波动性很大。我们的数字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我们的账面价值的任何下降都可能要求我们因公允市场价值的下降而蒙受损失,而这种费用可能对我们适用的报告期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这可能会对我们报告的收益造成重大波动。报告收益的任何减少或此类收益的波动性增加都可能对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如果投资者认为我们普通股的价值取决于或与我们持有的数字资产的价值或价值变化相关,那么这些资产的价格可能会显着影响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
我们的股价在过去和将来可能会大幅波动。
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过去一直在波动,未来可能会非常波动。我们普通股的未来市场价格可能会受到本节所列的许多风险因素以及我们无法控制的其他因素的重大影响,包括: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实际或预期波动,包括我们的季度和年度业绩的波动;我们行业和我们经营所在市场或整个经济的整体状况;适用于我们经营的法律或法规的变化;我们相对于竞争对手的增长率的实际或预期变化;我们或我们的竞争对手宣布的重大收购、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合资或资本承诺;关键人员的增加或离职;由证券分析师发布新的或更新的研究或报告;投资者认为与我们具有可比性的公司的估值波动;诉讼事项;宣布或预期额外融资努力;我们或我们的股东出售我们的普通股;由于我们股票的交易量水平不一致导致的股价和交易量波动;与我们的执行官、董事和股东的合同锁定协议到期;以及一般经济和市场状况。
此外,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受到与更广泛的数字资产生态系统和我们将数字资产用作国库资产相关的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我们的国库战略;比特币、以太坊、Solana或更广泛的区块链生态系统的发展;美国和其他国家与数字资产和区块链相关的监管或法律发展;我们的财务业绩或那些被认为与我们相似但也有数字资产国库战略的公司的财务业绩的差异;以及加密货币行业的总体经济、行业和市场状况。
此外,股票市场出现价量波动,影响并持续影响多家公司权益类证券的市场价格。这些波动往往与这些公司的经营业绩无关或不成比例。这些广泛的市场和行业波动,以及经济衰退、利率变化或国际货币波动等一般经济、政治和市场状况,可能会对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负面影响。在过去,经历过股票市场价格波动的公司,都会受到证券集体诉讼。我们将来可能会成为这类诉讼的对象。针对我们的证券诉讼可能会导致大量成本,并转移我们管理层对其他业务问题的注意力,这可能会严重损害我们的业务。
我们持有的数字资产的流动性低于我们现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可能无法像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那样为我们提供流动性来源。
从历史上看,加密货币市场的特点是价格大幅波动、与主权货币市场相比流动性和交易量有限的时期、相对匿名性、发展中的监管环境、可能容易受到市场滥用和操纵、交易所的合规和内部控制失灵,以及其电子、虚拟形式和去中心化网络中固有的各种其他风险。在市场不稳定时期,我们可能无法以优惠的价格或根本无法出售我们的数字资产。此外,我们可能会通过集中托管机构持有数字资产,并与贸易执行伙伴进行交易。这些实体不享有与存放在受监管机构或由受监管机构交易的现金或证券相同的保护。如果托管人破产,我们可能会面临延迟或难以获得我们的数字资产,或者可能无法获得我们存放在托管人的所有资产。我们也可能无法进行定期贷款或以我们未设押的数字资产作抵押的其他筹资交易,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我们的数字资产产生资金,尤其是在市场不稳定时期或价格明显下降时。
我们以前没有实施过数字资产金库储备政策,我们的政策没有经过检验。
我们的数字资产金库政策是新的,未经检验的。无法保证该政策将实现其预期目标或我们的数字资产收购战略将取得成功。如果数字资产价格下降或我们的数字资产战略被证明不成功,我们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一些投资者和其他市场参与者可能不同意我们的数字资产收购战略或我们为实施该战略而采取的行动。
如果我们无法达成适当的托管安排,我们可能会在实施我们的数字资产金库政策方面遇到延迟。
虽然我们打算在美国的机构级托管人的托管账户中持有我们几乎所有的数字资产,但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我们可能尚未达成托管安排。如果我们无法在采用我们的数字资产金库政策之前或之后不久达成这样的托管安排,我们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可能会被推迟,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前景和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我们达成托管安排之前,我们可能需要将打算用于购买数字资产的收益作为现金或现金管理工具持有。
如果根据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投资公司法》),我们被视为“投资公司”,则适用的限制可能使我们无法按进行的方式继续我们的业务,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一个实体目前或自称主要从事或提议主要从事证券投资、再投资或交易业务,则就《投资公司法》而言,该实体通常将被视为“投资公司”;或者,在没有适用豁免的情况下,它拥有或提议在未合并的基础上收购价值超过其总资产价值40%的投资证券(不包括美国政府证券和现金项目)。
关于我们现有的核心经营业务,我们主要从事保险分销及相关服务业务,而非主要从事投资、再投资或证券交易业务。我们自称是一家保险和保险科技公司,不建议主要从事投资、再投资或证券交易业务。因此,我们认为,就《投资公司法》而言,我们不需要注册为投资公司。此外,就我们的核心经营业务而言,除了在某些全资子公司(在《投资公司法》的含义内)的权益外,我们没有任何重大资产,而这些子公司又持有与我们的保险和保险科技活动相关的经营资产和权益。我们不认为,根据现行规则和解释,我们全资子公司的股权符合《投资公司法》规定的投资证券条件。
关于我们的数字资产金库政策,由于数字资产相对新颖,并且州和联邦证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对数字资产的应用在某些方面不明确,美国或外国的监管机构可能会以对数字资产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的方式解释或应用现有法律法规。美国联邦政府、各州、监管机构和外国也可能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采取监管、立法、执法或司法行动,这可能会对数字资产价格或我们等个人或机构拥有或转让数字资产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我们持有的任何数字资产被确定构成联邦证券法目的的证券,这种确定施加的额外监管限制可能会对此类资产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根据《投资公司法》,任何此类资产被确定为投资证券,我们可能需要采取措施减少我们持有的该资产占我们总资产的百分比,这可能包括出售我们可能长期持有的资产,并将我们的现金部署在根据《投资公司法》不被视为投资证券的资产中。此外,这样的决定可能会对相关数字资产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任何这些行动都可能对我们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不受适用于共同基金和交易所交易基金等投资公司的法律和监管义务的约束,也不受适用于投资顾问的义务的约束。
这意味着,除其他外,我们的数字资产金库政策或数字资产战略的执行或变更、我们对杠杆的使用、我们的数字资产的托管方式、我们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能力以及我们的经营和投资活动通常不受适用于受监管投资工具的广泛法律和监管要求和禁令的约束。因此,与我们受到监管投资工具提供的保护相比,我们公司的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更大的波动性、集中度风险和治理自由裁量权。
如果法规或政策变化对与数字资产相关的奖励或收益的税务处理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可能会承担额外的税务责任。
尽管我们的数字资产金库政策目前不允许质押、借贷或收益计划,但美国联邦所得税对涉及数字资产的质押或其他产生收益活动的奖励的处理仍然不确定,目前是辩论和监管关注的主题。如果我们未来确实从事此类活动,并且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或对其进行解释或执行,导致对与数字资产相关的奖励或收益进行不利的税务处理,我们可能会受到IRS增加的审计和额外的税务责任。
我们可能会面临与我们的数字资产持有相关的运营、技术和安全风险。
我们拥有的数字资产可能存放在美国机构级数字资产托管人的托管账户中。安全漏洞和网络攻击在数字资产方面尤其令人关注。成功的安全漏洞或网络攻击可能导致我们的数字资产部分或全部损失,其方式可能不在保险或我们的托管协议的责任条款范围内。此外,我们的数字资产库战略的实施和管理可能需要新的系统、控制和专业知识,并可能使我们面临以前没有遇到过的运营风险,包括与区块链技术、智能合约和网络中断相关的风险。
数字资产交易的不可逆转性使我们面临被盗、丢失和人为错误的风险,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负面影响。
从行政角度来看,未经交易接收方同意和积极参与,或者理论上未经该数字资产网络上大多数处理权的控制或同意,数字资产交易是不可逆的。一旦交易被验证并记录在添加到区块链的区块中,不正确的数字资产转移或数字资产被盗通常是不可逆的,我们可能无法就任何此类转移或盗窃寻求赔偿。
新考虑将我们融资安排的收益用于包括数字资产收购可能会增加风险并降低流动性。
我们对现有或未来融资安排收益的使用可能包括收购数字资产,这些资产受到上述风险的影响。投资者应注意,以前预期用于一般公司用途、营运资金、资本投资或其他传统用途的资金可能会分配给购买数字资产,这可能无法提供与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相同的流动性或风险状况。
我们的数字资产金库政策使我们面临交易对手不履约的风险。
我们的数字资产金库政策使我们面临交易对手不履约的风险,无论是合同规定的还是其他。不履约风险包括由于交易对手财务状况和流动性恶化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交易对手无法履约或拒绝履约。例如,我们的执行伙伴、托管人或其他交易对手可能无法按照我们与他们的协议条款履行义务,这可能导致数字资产损失、失去产生资金的机会或其他损失。
我们的数字资产金库战略可能会给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带来麻烦,例如保险公司、银行实体和审计师,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数字资产金库战略和数字资产金库政策可能会给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带来复杂性,这可能会给从事此类战略的公司带来高风险。例如,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可能拒绝与我们和其他与数字资产从事类似财资战略的公司签订商业上可接受的合同。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运营产生一些不利影响,包括成本增加或失去获得保险、银行或审计服务的机会。
技术过时和竞争可能会对我们数字资产的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数字资产生态系统的特点是技术创新快、开发周期短、区块链协议和相关基础设施提供商竞争激烈。如果与我们的战略相关的一项或多项协议无法发展以应对日益加剧的竞争,或者如果取而代之的是新技术,受影响的数字资产的价值可能会下降,从而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其他数字资产的出现或增长,包括那些有重要私营或公共部门支持的数字资产,可能会对我们持有的数字资产的价格产生负面影响,从而对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持有的数字资产以外的数字资产的出现或增长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果验证交易或其他数字资产效用的机制被认为优于我们持有的数字资产的机制,那么这些其他资产可能会获得市场份额,并对我们投资组合中资产的价格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和我们的流动性提供者为降低交易风险而开展的尽职调查程序可能无法阻止与受制裁实体的交易。
我们预计将通过美国的流动性提供者执行交易,并依赖这些第三方实施控制和程序,以降低与受制裁实体进行交易的风险。无法保证这些程序将有效,如果我们被发现与不良行为者或受制裁人员进行数字资产交易,我们可能会受到监管程序和限制。
特定于代币化保险关联资产的监管、会计和披露发展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对代币化保险关联资产的探索可能会受到适用于保险关联工具和数字资产的不断演变的监管、会计和披露框架的影响。这些领域的变化或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我们构建、要约、收购、持有或处置此类资产的能力,影响此类资产在我们的财务报表中的核算方式,并增加合规成本或诉讼风险。任何这些因素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央行数字货币(“CBDC”)或其他政策举措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引入政府发行的数字货币可能会消除或减少对某些私营部门发行的加密货币的需求或需求,或显着限制其效用。世界各地的国家政府可能会引入CBDC,这反过来可能会限制我们打算持有的数字资产的市场机会规模。
上述对董事会行动的描述仅为摘要,并不旨在完整。通过参考批准数字资产金库战略和数字资产金库政策的董事会同意,它是完全合格的。
项目9.01 财务报表及附件。
(d)展品
| 附件编号 | 说明 | |
| 99.9 | 新闻稿,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 | |
| 104 | 封面页交互式数据文件(嵌入内联XBRL文档中) |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并在此获得正式授权。
| Reliance Global Group, Inc. | ||
| 日期:2025年9月15日 | 签名: | /s/以斯拉·贝曼 |
| 以斯拉·贝曼 | ||
| 首席执行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