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5.1
FANGDA合作伙伴
http://www.fangdalaw.com
|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邮箱@ fangdalaw.com | |||
| 北京嘉里中心北楼27层 | 电 话 | 电话: | 86-10-5769-5600 | |||
| 邮政编码:100020 | 传 真 | 传真: | 86-10-5769-5788 |
北京嘉里中心北塔27楼
朝阳区光华路1号
中国北京100020
小鹏股份。
岑村丰庄大道10号
广州市天河区
广东510640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6年4月16日
尊敬的先生们,
我们同意在“第4项。有关公司的资料— C.组织Structure —与集团VIE及其股东的合约安排”,载于XPEG Inc.于本协议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并进一步同意通过引用将我们在这些标题下的意见摘要纳入表格S-8(编号333-251792、编号333-265733、编号333-282085和编号333-290373)上的注册声明中。我们还同意向SEC提交这份同意书,作为年度报告的证据。
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因此不承认我们属于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7条或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在每种情况下经修订)或根据其颁布的条例要求同意的人员类别。
| 你忠实的, |
| /s/方大伙伴 |
| 签字:方大伙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