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3

Postfach 1548 | CH-8002苏黎世
泰科电子 PLC
十厄尔斯福特台
都柏林2 D02 T380
爱尔兰
泰科电子瑞士有限公司。
M ü hlenStrasse 26
CH-8200沙夫豪森
瑞士
Tyco Electronics Group S.A。
46位纪尧姆二世
L-1648卢森堡
苏黎世,2025年5月6日
女士们先生们,
本意见是应泰科电子瑞士有限公司(“额外担保人”)就额外担保人S-3表格上的登记声明(“登记声明”)、泰科电子 PLC(“母担保人”,连同额外担保人,“担保人”)和Tyco Electronics Group S.A.(“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备案而提出的。关于瑞士法律的本意见是就公司发行本金总额为500,000,000欧元的2028年到期的2.500%优先票据(“2028年票据”或“证券”)发布的。该证券将由额外担保人(一家瑞士公司)和母公司担保人(一家爱尔兰公共有限公司)就本金、溢价(如有)和利息的支付提供全额无条件担保。2028年票据及相关担保乃根据公司、担保人及作为受托人的德意志银行 Trust Company Americas(“受托人”)于2025年1月31日订立的经修订及重述契约(“基础契约”)发行,并由日期为2025年5月6日的管辖2028年票据的第二份补充契约(“第二份补充契约”)补充。
| B ä r & Karrer AG | 苏黎世 | GNF | 卢加诺 | 楚格 | 巴塞尔 | 圣莫里茨 |
| Rechtsanw ä lte | 布兰申克大街90号 | 12. Quai de la Poste | Via Vegezzi 6 | 巴尔大街8号 | 兰格GASSE 47 | Via Maistra 2 |
| CH-8002苏黎世 | CH-1211 Gen è ve 3 | CH-6901卢加诺 | CH-6302楚格 | CH-4052巴塞尔 | CH-7500圣莫里茨 | |
| 电话:+ 41582615000 | 电话:+ 41582615700 | 电话:+ 41582615800 | 电话:+ 41582615900 | 电话:+ 41582615950 | 电话:+ 41582615090 | |
| baerkarrer.ch | zuerich @ baerkarrer.ch | geneve @ baerkarrer.ch | lugano @ baerkarrer.ch | zug @ baerkarrer.ch | basel @ baerkarrer.ch | st.moritz @ baerkarrer.ch |
| Bä r & Karrer | 2025年5月6日 | 2 |
| 1 | 审查的文件 |
为本意见的目的,我们审查并依赖了以下文件(“文件”):
| a) | 沙夫豪森州商业登记册有关经该商业登记证明为截至2025年5月5日最新的附加担保人的摘录副本; |
| b) | 日期为2024年5月29日、经沙夫豪森州商业登记册核证为截至2025年5月5日最新的附加保证人组织章程副本("公司章程"); |
| c) | 日期为2024年8月27日的《组织章程》的署名副本及额外担保人于2025年4月24日及2025年5月1日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副本(“决议"); |
| d) | 公司、担保人与巴克莱银行 PLC、BNP PARIBAS、BoFA Securities Europe SA、花旗集团 Global Markets Limited、德意志银行 Aktiengesellschaft、高盛TERM3 Sachs & Co. LLC、J.P. Morgan Securities plc、Scotiabank(Ireland)指定活动公司、Loop Capital Markets LLC、Academy Securities,Inc.、Commerzbank Aktiengesellschaft、Intesa Sanpaolo IMI Securities Corp.、渣打银行和WauBank Securities LLC签署的承销协议副本,日期为2025年4月29日(“包销协议"); |
| e) | 基础契约的签名副本; |
| f) | 第二份补充契约的签字副本; |
| g) | 额外担保人就2028年票据所提供的已签署担保的副本,日期为2025年5月6日,格式载于第二份补充契约的附件 A("保证“,以及担保连同承销协议、基础契约及第二补充契约的”主题协议");以及 |
| h) | 与证券发售及上市有关的定价招股章程及最终招股章程各一份(合称《招股说明书"). |
除非本文另有定义,大写术语具有承销协议中赋予它们的含义。
| 2 | 假设 |
在陈述我们的观点时,我们假设:
| a) | 以正本形式提交给我们的经我们审查的文件和其他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与作为认证、符合、公证、传真或照相副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主题协议和其他此类文件的正本文件的符合性; |
| Bä r & Karrer | 2025年5月6日 | 3 |
| b) | 以电子方式收到的每一份单证和其他此类单证均完整、完整并与所发送的传送相符; |
| c) | 主题协议上所有签字的真实性; |
| d) | 签署标的协议的每一人(标的协议的附加担保人除外)的权限、能力和权力; |
| e) | 在任何文件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事实或法律陈述(瑞士法律除外)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
| f) | 标的协议构成除附加担保人以外的每一方当事人根据其注册成立司法管辖区或其成立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承担的合法、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 |
| g) | 标的协议已由除附加担保人外的每一方有效授权、执行和交付,其履行在每一方当事人的能力和权力范围内,且附加担保人据称向其交付标的协议的每一方当事人已实际收到并接受交付该等标的协议; |
| h) | 决议具有充分的效力和效力,未被全部或部分撤销,并准确记录额外担保人董事会在一次会议上通过的决议,该次会议已妥为召开,并经妥为构成的法定人数出席并全程表决,且不存在任何影响董事会授权额外担保人订立标的协议的事项,而该事项并未在《公司章程》或决议中披露,这将对此处表达的意见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
| 一) | 额外担保人为开展其业务而善意订立其在标的协议项下的义务,且在其这样做时,有合理理由相信标的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将有利于额外担保人; |
| j) | 各方订立标的协议是为了善意商业原因和公平交易条件; |
| Bä r & Karrer | 2025年5月6日 | 4 |
| k) | 标的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未通过自愿清盘决议,没有就任何一方的清盘、解散、破产或管理提出呈请或由法院作出命令,并且没有就任何一方或其任何资产或收入指定接管人、破产受托人、管理人或类似人员注意到,我们并不知悉于本意见日期就额外担保人发生任何上述情况;和 |
| l) | 额外担保人并无根据任何公共财政支援计划获授任何贷款、不可退还的供款或其他财政支援,特别是根据《新冠疫情-担保条例》(COVID-19-Solidarb ü rgschaftsverordnung)日期为2020年3月25日(由《新冠疫情-担保法》(COVID-19-Solidarb ü rgschaftsgesetz)日期为2020年12月18日),瑞士《与新冠疫情有关的公司困难措施条例》(COVID-19-H ä rtefallverordnung)日期为2022年2月2日或瑞士任何类似的联邦或州计划。 |
| 3 | 意见 |
基于并受制于上述情况,并受制于下文所载的保留意见及任何未向我们披露的事项,我们认为:
| a) | 附加担保人是一家根据瑞士法律正式组织并有效存在的公司。 |
| b) | 附加保证人具有执行、交付和履行担保的全部法人权力和权限。 |
| c) | 附加担保人已采取一切必要的公司行动授权、执行和交付担保,并已按第1节所指的形式有效签署担保。 |
| 4 | 任职资格 |
上述第三节所载意见须符合以下限定条件:
| a) | 我们不对瑞士法律以外的任何法律发表意见,本文所表达的意见均不涉及遵守瑞士以外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或受其管辖的事项。本意见仅限于瑞士法院在本协议发布之日适用的瑞士法律。 |
| b) | 如果一项义务将在瑞士以外的法域履行,瑞士法院可以拒绝执行,只要根据该其他法域的法律或违反该法域的公共政策,这种履行将是非法的。 |
| Bä r & Karrer | 2025年5月6日 | 5 |
| c) | 我们对通过参照瑞士法律以外的法律纳入任何主题协议的任何条款的有效性、约束力或可执行性,或对在瑞士可获得的其他司法管辖区可获得的补救办法不表示意见。 |
| d) | 我们被聘为额外担保人的特别瑞士法律顾问,就标的协议和招股说明书所设想的交易的法律方面(但不是税务方面)提供建议,因此我们不就与标的协议、证券或招股说明书所设想的交易有关的税务或会计事项发表意见。 |
| e) | 凡某人被赋予酌情决定权或可能在其意见中决定某事项,则可能必须合理行使该酌情决定权或此种意见可能必须基于合理理由。 |
在该意见中,瑞士法律概念以英文术语表达,而不是以其原始瑞士语言表达;有关概念可能与其他法域法律下存在的相同英文术语所描述的概念不相同;因此,只能依据本意见,条件是根据本意见产生的任何解释或赔偿责任问题将受瑞士法律管辖并提交瑞士法院。本意见截至发布之日,严格限于此处所述事项,如果适用法律或现有事实或情况发生变化,我们不承担审查或更新本意见的义务。这一意见受瑞士法律管辖,并将根据瑞士法律加以解释。其依据是,它不会在瑞士以外的任何法域引起与此有关的任何法律诉讼。
兹同意将本意见作为证物提交注册声明。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在此不承认我们属于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美国证券法第7条或根据其颁布的SEC规则和条例要求获得同意的人员类别。
[下一页签名]
| Bä r & Karrer | 2025年5月6日 | 6 |
| 你忠实的 | |
| /s/B ä r & Karrer AG | |
| B ä r & Karrer A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