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32.1
行政总裁核证
根据18 U.S.C.第1350条,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
本人,Derek L. Graham,据我所知和所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18 U.S.C.第1350条,证明ClearOne通讯,Inc.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并且该10-Q表格季度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都公平地反映了ClearOne通讯,Inc.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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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s/Derek L. Graham |
| 2025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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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里克·L·格雷厄姆 首席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 |